齊民要術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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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又溲曝,狀如‘後稷法’〔3〕,皆溲汁幹乃止。
若無骨,煮缲蛹汁和溲。
如此則以區種之,大旱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于‘後稷’。
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缲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終歲不失于獲。
“獲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為務。
芒張葉黃,捷獲之無疑。
“獲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 【注釋】 〔1〕“尹擇”、“神農”二句指什麼,不詳。
或謂此法與上文的溲種法是相連的,尹擇法就用上法,溲後即種;神農法除用上法外還要用此法再溲一次,然後下種。
對再溲一次來說,神農法是“加”,尹擇法是“減”。
不知究竟怎樣。
存疑待考。
〔2〕“溲種”,各本都作“種種”,不可解,下文正叙述溲種之法,該是“溲種”之誤,因改正。
〔3〕後稷法:大概當時有托名後稷的農業生産技術流傳着。
東漢王充(·商蟲篇》:“神農、後稷藏種之方,煮馬屎以汁漬種者,令禾不蟲。
”可見漢時有所謂“後稷法”流傳着。
【譯文】 氾勝之說:“試驗結果,好田每畝可以收到十九石,中等田十三石,薄田十石。
‘尹擇’采取減去的辦法,‘神農’采取增加的辦法。
“骨汁調成糞汁溲種的方法:把馬、牛、羊、豬、麋、鹿的骨斫碎,一鬥碎骨用三鬥雪水,煮沸三次。
拿〔漉去骨渣後的〕骨汁來浸漬附子,标準是一鬥骨汁,浸入五個附子。
浸五天後,漉去附子。
把等量的麋屎、鹿屎、羊屎搗爛,加到骨汁裡,攪透調和均勻。
等候晴天溫暖的時候,用這糞汁來溲種,溲後随即曝曬,像‘後稷法’那樣,都到溲汁幹燥為止。
如果沒有骨,用缫絲煮蛹的汁來調糞溲種。
經過這樣處理的種子,用區種法種下,幹旱時就澆水。
這樣,每畝可以收到一百石以上,十倍于‘後稷法’的産量。
這是說,馬和蠶都是蟲類中領頭的,加上附子,都能使莊稼不受蟲害,骨汁和缫絲蛹汁都是肥的,能使莊稼耐旱,所以每年收獲時不會沒有好收成。
“收獲不可以不迅速,經常要抓緊時間,務必要快。
谷子的芒張開了,葉子發黃了,便趕快收割,不可遲疑。
“收獲谷子的方法,隻要成熟的超過一半,就收割。
” 《孝經援神契》曰〔1〕:“黃白土宜禾。
” 《說文》曰:“禾,嘉谷也。
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謂之禾。
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2〕 崔寔曰〔3〕:“二月、三月,可種稙禾。
美田欲稠,薄田欲稀〔4〕。
” 【注釋】 〔1〕《孝經援神契》:《隋書·經籍志一》著錄《孝經援神契》七卷,三國魏宋均注,是《孝經緯》的一種。
自隋炀帝焚毀谶緯書後,其書早佚。
其内容,類書時有引錄。
〔2〕與今本《說文》有個别字差異,不礙原義。
〔3〕《要術》凡引“崔寔曰”而不指明書名者,皆崔寔《四民月令》文。
〔4〕谷子,我國以單稈品種為多,依靠主莖成穗。
所以,在肥地要播得密些,使單株增多,充分利用地力,以增加産量;但在瘦地要稀些,免得密了營養不夠,後勁接不上,生長不好,影響産量。
【譯文】 《孝經援神契》說:“黃白色的土宜于種禾。
” 《說文》說:“禾是好谷。
在二月萌生,到八月成熟,得到了‘中和’之氣,所以叫作‘禾’。
禾屬木,所以在木旺的月份萌生,在金旺的月份死亡。
” 崔寔說:“二月、三月,可以種早谷子。
肥田要播得密些,瘦田要播得稀些。
” 《氾勝之書》曰:“稙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1〕,日出乃止。
如此,禾稼五谷不傷矣。
” 《氾勝之書》曰:“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
良田畝得二三十斛。
宜種之,備兇年。
“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
又可釀作酒。
酒勢美酽,尤逾黍秫。
魏武使典農種之〔2〕,頃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鬥。
大儉可磨食之。
若值豐年,可以飯牛、馬、豬、羊。
“蟲食桃者粟貴。
” 楊泉《物理論》曰〔3〕:“種作曰稼,稼猶種也;收斂曰穑,穑猶收也:古今之言雲爾。
稼,農之本;穑,農之末。
本輕而末重,前緩而後急。
稼欲熟,收欲速。
此良農之務也。
” 【注釋】 〔1〕霜隻是霜凍時存在于物體表面的附着物,傷害作物的是霜凍。
淩晨刮霜時先已受了霜凍,刮之不但無益,還會造成大量的機械傷口,而且夏至後九十天已至秋分,早谷子即将收割,刮穗會造成很大損失。
要避霜害,應該采用熏煙、灌水等措施。
露水本身對作物亦無害。
《氾書》此法是不足取的。
〔2〕典農:主管屯田的官,包括典農中郎将和典農校尉,魏武帝曹操(155—220)分置于實行屯田的地區,掌管農業生産、民政和田租,職權都相當于太守。
〔3〕《禦覽》卷八二四“穑”引楊泉《物理論》多“稼欲少,穑欲多”句,則指少種多收,提高單産。
【譯文】 《氾勝之書》說:“早谷子,過了夏至以後八十到九十天,時常要在半夜裡留心伺候,如果有霜或者白露下來,便在快天明時,叫兩個人拿着一條長索,兩人相對各拿着一端,在谷苗上面平刮過,刮去霜或露水,到太陽出來才停止。
這樣,可以使五谷莊稼不受霜露的傷害。
” 《氾勝之書》說:“稗,既然能忍受水潦和幹旱,種下去就沒有不成熟的年歲,而且特别繁殖茂盛,在雜草多的地裡,也容易生長。
好田一畝可以收到二三十斛。
應該種它來防備荒年。
“稗的子實裡面有米,成熟時把米搗出來,炊成飯來吃,不比粱米差。
又可以釀成酒。
〔思勰按:〕酒的性質,美而且醇,超過黍酒、秫酒。
魏武帝使典農官種稗,一頃地收到二千斛,一斛可以舂得三四鬥米。
荒年可以磨來做飯吃。
遇着豐年,可以飼養牛、馬、豬、羊。
“蟲吃桃子的年份,粟的價錢貴。
” 楊泉《物理論》說:“耕種叫作‘稼’,稼就是種;收斂叫作‘穑’,穑就是收:古代和現在的語言,是這樣說的。
稼,是農事的基本;穑,是農事的成果。
〔到最後,〕基本為輕而成果為重,前面是緩而後面是急。
所以,稼,要求熟;收,要求快。
這就是善于經營農事的人務必做到的。
” 《漢書·食貨志》曰:“種谷必雜五種,以備災害。
“師古曰〔1〕:‘歲月有宜,及水旱之利也〔2〕。
五種即五谷,謂黍、稷、麻、麥、豆也。
’”〔3〕 “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谷。
五谷之田,不宜樹果。
諺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非直妨耕種,損禾苗,抑亦惰夫之所休息,豎子之所嬉遊。
故齊桓公問于管子曰〔4〕:“饑寒,室屋漏而不治,垣牆壞而不築,為之奈何?”管子對曰:“沐塗樹之枝。
”公令謂左右伯〔5〕:“沐塗樹之枝。
”朞年,民被布帛,治屋,築垣牆。
公問:“此何故?”管子對曰:“齊,夷萊之國也〔6〕。
一樹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也。
衆鳥居其上,丁壯者胡丸操彈居其下,終日不歸。
父老柎枝而論,終日不去。
今吾沐塗樹之枝,日方中,無尺蔭,行者疾走,父老歸而治産,丁壯歸而有業。
”〔7〕 “力耕數耘,收獲如寇盜之至。
“師古曰:‘力謂勤作之也。
如寇盜之至,謂促遽之甚,恐為風雨所損。
’” “還廬樹桑,“師古曰:‘還,繞也。
’”菜茹有畦,《爾雅》曰〔·小雅·信南山》雲:中田有廬〔16〕,疆易有瓜〔17〕。
即謂此也。
’” 【注釋】 〔1〕師古:即顔師古(581—645),唐訓诂學家。
曾注《漢書》、《急就篇》。
按:《漢書》有各家音義、集解等注本,東漢荀悅、服虔、應劭,三國魏鄧展、蘇林、如淳、孟康,吳韋昭,晉晉灼、臣瓒等都曾注過《漢書》。
至唐,顔師古彙集各家注說,最後加以己見,即今傳《漢書》通行注本。
下文各人舊注,顔氏多有引錄。
〔2〕水旱之利也:不大好理解。
所指五谷,黍最耐旱,稷如果指高粱,最耐水,但這裡非指高粱,其他大麻、麥、豆,對水旱抵禦力都是一般性的,則“利”的一面指什麼,不明。
不過《要術》記載的谷子品種有耐水或耐旱的,其他谷物因品種不同也會有比較耐水耐旱的,因此這裡暫作如上的語譯。
〔3〕這裡和下面加雙引号的注文,均顔注本原有,顯然都是後人加進《要術》的。
但《要術》所有注文,并非全是顔注,也有是《要術》原有的,如下文“臣瓒按”就是一例。
卷七《貨殖》所引《漢書》注,此種情況更多。
自本段以下直至篇末,均《漢書·食貨志上》文。
〔4〕齊桓公(?—前643):春秋時齊的國君。
他任用管子(仲)(?—前645)為相,進行改革,達到國力富強,成為春秋時第一個霸主。
〔5〕左右伯:左伯、右伯,管道路的官員,屬于司空。
〔6〕夷萊:春秋時齊的疆域主要在今山東半島地區,古稱“夷萊”或“萊夷”之國。
〔7〕本段内注文,全是賈氏的插注。
引管子和齊桓公的問答語,見于《管子·輕重戊》。
《輕重丁》也有類似記載。
故事已經賈氏精簡,完全變成叙事的形式。
〔8〕引《爾雅》四句,前兩句是正文,後兩句是注文,連按語可能都是賈氏所加。
《爾雅·釋器》:“菜謂之蔌。
”郭璞注:“蔌者,菜茹之總名。
”《要術》“蔬”應作“蔌”。
《爾雅·釋天》:“蔬不熟曰馑。
”《要術》所引,應脫“蔬”字。
按語“死曰蘆”,其義未詳。
清末黃麓森校勘“蘆”疑“薦”字之誤。
〔9〕根據“臣瓒按”,反映自“郎果反”以下到此處注文,均臣瓒原注,也就是說,《要術》所引注文還保存着《漢書》臣瓒《集解》本的原樣。
說詳拙著《齊民要術校釋》,此處從略。
〔10〕今本《說文》作“在地曰蓏”,與下引許慎注《淮南子》同。
但段玉裁認為“蓏”字從艸,因據《要術》改今本《說文》的“在地”為“在艸”。
自“《說文》曰”至“王廣注”雲雲,可能是賈氏加注。
〔11〕今本《周禮·天官·甸師》和《地官·場人》均有鄭玄類似注文。
〔12〕見《爾雅·釋天》“果不熟為荒”郭璞注,無“也”字。
〔13〕“實”,今本《呂氏春秋·仲夏紀》高誘注作“覈”,即“核”字。
高誘注《淮南子·時則訓·仲夏》及《主術訓》并同。
則《要術》的“實”指果核,非指果實。
〔14〕《春秋元命苞》:《春秋緯》的一種。
沈約注本,隋唐書《經籍志》均不著錄,沈約所撰《宋書·自序》及《梁書》本傳也沒有說到為緯書作注。
其書已早佚。
沈約(441—513):生活于自南朝宋至梁,在梁官至尚書令。
善古體詩。
撰有《宋書》。
〔15〕金抄、明抄作“王廣”,他本作“韓康伯”,均非。
胡立初《齊民要術引用書目考證》,認為應是“王廙”之誤。
《易傳》,儒家學者對古代占筮用書《周易》所作的各種解釋,包括《系辭》、《文言》等十篇,又稱《十翼》。
〔16〕廬:古解經者都釋為廬舍。
近人有新解,廬通“蘆”,有認為是葫蘆,也有認為是蘿蔔。
〔17〕疆易(埸):田地邊界上的畸零地,田頭地角。
【譯文】 《漢書·食貨志》說:“種谷類必須錯雜着五種谷物,借以防備災害。
“顔師古注解說:‘這是因為年歲有适宜于哪種谷物,以及有耐水耐旱性能的不同。
五種,就是五谷,指黍、稷、大麻、麥、豆。
’” “田裡面不能有樹,因為樹是妨礙五谷的。
〔思勰按:〕五谷田裡不宜種果樹。
俗話說:“桃樹李樹并沒同人說話,可樹下面卻被人踩成了小路。
”種樹不但妨礙耕種,損傷禾苗,而且還是懶人休息的地方,兒童遊嬉的所在。
所以齊桓公問管子道:“百姓又饑又受凍,房子漏了不修理,圍牆壞了不修築,該怎麼辦?”管子答道:“把大路邊的樹的枝條統統剪掉。
”桓公就命令左右伯:“把大路邊的樹枝統統剪掉。
”一年之後,百姓都穿上布的或綢的衣服,房屋也修理了,圍牆也修築了。
桓公問道:“這是什麼道理?”管子回答說:“齊是夷萊的國家。
一棵大樹蔭下,歇着成百的車子,是樹枝沒有剪掉的緣故。
各種鳥兒停在上面,青壯年人帶着彈弓揣着彈丸在下面守着,整天不回去。
老頭們摸着樹枝談天,整天不離開。
現在我把樹枝剪得光光的,太陽當空時,沒有一點樹蔭,過路的人趕快走,老頭們回去做工,青壯年也回去生産了。
” “努力耕種,多次耘鋤,收獲要像有盜寇來搶那樣急迫。
“師古說:‘力是說勤力耕作。
像有盜寇來搶,是形容極其緊迫急促,恐怕被風雨所損害。
’” “還着田中的廬舍種桑樹,“師古說:‘還,是環繞的意思。
’”蔬菜種在畦裡,《爾雅》說:“菜,叫作蔌(·小雅·信南山》說:田中間有廬,疆埸上有瓜。
說的就是這個。
’” “雞、豚、狗、彘,毋失其時,女修蠶織,則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入者必持薪樵。
輕重相分,班白不提挈。
“師古曰:‘班白者,謂發雜色也。
不提挈者,所以優老人也。
’” “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
’”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
“師古曰:‘省費燎火,省燎、火之費也〔1〕。
燎,所以為明;火,所以為溫也。
燎,音力召反。
’” “董仲舒曰〔2〕:‘《春秋》他谷不書,至于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人于五谷,最重麥、禾也。
’ 【注釋】 〔1〕此注各本均作:“省費,燎火之費也。
”有脫文。
今據《漢書》原注補“燎火,省”三字,意義比較明順。
〔2〕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漢哲學家、今文經學家。
他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為漢武帝所采納,開此後封建社會以儒學為正統的局面。
下文《春秋》,指《春秋》經文。
【譯文】 “雞、小豬、狗、豬,都按時育養,婦女都做養蠶織帛的工作,那麼,五十歲的人可以有絲織的衣服穿,七十歲的人可以有肉吃。
“從田野回來的人,一定要帶上一些柴火。
擔子輕的合并,重的分開;頭發斑白的人不挑不提。
“師古說:‘斑白,是說頭發花白。
不挑不提,是照顧老年人。
’” “冬天,大家都已搬進邑城裡來住,住在同一條巷裡的婦女,大家聚集在一起,夜裡做着緝績麻縷的活,這樣,一個月等于有四十五個工作日。
“服虔解釋說:‘一個月三十工,加上夜間相當十五工,總共四十五工。
’”之所以一定要聚集在一起,是為了節省燎和火的耗費,并且可以互相學習,不會的也可以學會,同時習俗風氣也融洽了。
“師古說:‘省燎火的費,是節省燎和火的費用。
燎,是用來照明的;火,是用來取暖的。
’” “董仲舒說:‘《春秋》裡面其他的谷物不成熟,都不記載,惟有麥和谷子不成熟時,就記載下來。
這說明聖人對于五谷,最看重的是麥和谷子。
’ “趙過為搜粟都尉。
過能為代田〔1〕,一畝三甽,“師古曰:‘甽,垅也〔2〕,音工犬反,字或作畎。
’”歲代處,故曰代田。
“師古曰:‘代,易也。
’”古法也。
“後稷始甽田:以二耜為耦,“師古曰:‘并兩耜而耕。
’”廣尺深尺曰甽,長終畝,一畝三甽,一夫三百甽〔·甫田》之詩。
儗儗,盛貌。
芸,音雲。
芓,音子。
儗,音拟。
’”芸,除草也。
耔,附根也。
言苗稍壯,每耨辄附根。
比盛暑,垅盡而根深,“師古曰:‘比,音必寐反。
’”能風與旱,“師古曰:‘能,讀曰耐也。
’”故儗儗而盛也。
“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
“鄧展曰:‘九夫為井,三夫為屋,夫百畝,于古為十二頃。
古百步為畝,漢時二百四十步為畝,古千二百畝,則得今五頃。
’”用耦犁〔4〕:二牛三人。
一歲之收,常過缦田畝一斛以上〔5〕;“師古曰:‘缦田,謂不為甽者也。
缦,音莫幹反。
’”善者倍之。
“師古曰:‘善為甽者,又過缦田二斛以上也。
’” 【注釋】 〔1〕代田:指甽和壟每年輪換着耕種,即今年的甽明年作成壟,而今年的壟明年作成甽,在土地利用上做到了用養結合。
同時每次鋤都要把壟土鏟些下來,到盛夏時,壟鏟平了,根部也壅深了,不但耐風耐旱,也為明年溝壟互換打好基礎。
這是我國土壤耕作法的獨特創造。
現在為西方國家所重視。
〔2〕“垅也”,各本及《漢書》均同。
《周禮·考工記·匠人》“廣尺深尺曰甽”鄭玄注:“垅中曰甽。
”雖然播種溝也可以稱“垅”,但下文有“垅盡而根深”,自指高垅,則此處“垅也”應作“垅中也”才與《食貨志》原文相貼切。
〔3〕這裡的畝是古代一百方步的長條畝,即寬一步(六尺)長一百步的長條面積。
甽指播種溝,寬一尺,深也一尺,甽與甽間的壟也是寬一尺。
一畝橫闊六尺,這樣就有三條長甽和三條長壟,各長一百步,都伸到畝的末端。
一夫百畝,所以一共有三百甽。
〔4〕耦犁:解釋不一,有認為是二人各牽一牛,一人扶犁,是一張犁;有認為是二牛各挽一犁,二人執犁,一人在前守牛,使并行前進;還有其他不同解釋。
《新唐書·南诏傳》記載南诏地區犁耕法是:“犁田用二牛三夫:前挽,中壓,後驅。
”即兩牛合犋共拉一犁,其架牛法為“二牛擡杠”式,“用三尺犁,格長丈餘,兩牛相去七八尺”,為了調節犁地的深淺,除前挽和後驅的兩人外,還要有一人壓轅。
解放前後雲南劍川白族(原南诏地區)和甯蒗納西族仍殘留這種牛耕法。
這裡兩牛三人的耦犁法應與此相類似(《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史稿》第172—173頁)。
〔5〕缦(màn)田:古代不作壟溝耕作的田地。
【譯文】 “趙過任搜粟都尉。
趙過能行‘代田’的辦法,就是将一畝地分成三甽,“師古說:‘甽是壟〔溝〕,字也寫作畎。
’”甽和壟每年輪換,所以叫‘代田’。
“師古說:‘代,就是更換。
’”這是古代傳下來的方法。
“後稷開始作甽田,方法是:用兩個耜作為一耦,“師古說:‘一耦就是兩個耜并排着耕。
’”寬一尺深一尺叫作一甽,長度一直到畝的末端,一畝地開成三甽,一夫百畝,一共三百甽,作物就播種在甽裡。
“師古說:‘播,就是散布。
種,指谷物種子。
’”苗長出三四片葉子時,稍稍耨一耨壟中的草,“師古說:‘耨,就是鋤。
’”趁勢把土些下來,壅附在苗根上。
“師古說:‘,就是把土鏟些下來。
音頹。
’”所以那時的《詩》上說:‘或者芸,或者芓,那黍和稷長得多麼茂盛。
’“師古說:‘這是《詩經·小雅·甫田》的詩句。
儗儗,形容茂盛的樣子。
芸音雲。
芓音子。
儗音拟。
’”芸是除草,芓是培土附在根上。
就是說,苗稍稍長大之後,每次鋤都要向根上培土。
等到了盛暑,壟上的土鏟下培平了,根也就壅得深了,“師古說:‘比,音避。
’”能受得住風和旱,“師古說:‘能,讀作耐字。
’”所以能夠儗儗然茂盛。
“〔趙過的〕耕地、鋤地和下種的田器,使用起來都比較方便而靈巧。
大率十二個夫共有田一井一屋,把古畝折算成漢時的畝是五頃。
“鄧展說:‘九個夫是一井,三個夫是一屋,每個夫一百畝,在古代一共是十二頃。
古代一百方步為一畝,漢時二百四十方步為一畝,所以古代的一千二百畝,折算成漢畝是五頃。
’”用耦犁,就是兩頭牛三個人相配合操作。
一年的收成,往往一畝要比缦田多收一斛以上;“師古說:‘缦田,就是不作甽的普通田。
’”善于作甽田的,收成還要加倍。
“師古說:‘善于作甽田的,每畝又比缦田多收二斛以上。
’” “過使教田太常、三輔〔1〕。
“蘇林曰:‘太常,主諸陵,有民,故亦課田種。
’”大農置工巧奴與從事〔2〕,為作田器。
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3〕,及裡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
“蘇林曰:‘為法意狀也。
’” “民或苦少牛,亡以趨澤。
“師古曰:‘趨,讀曰趣。
趣,及也。
澤,雨之潤澤也。
’”故平都令光〔4〕,教過以人挽犁。
“師古曰:‘挽,引也。
音晚。
’”過奏光以為丞〔5〕,教民相與庸挽犁。
“師古曰:‘庸,功也,言換功共作也。
義亦與庸賃同。
’”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畝,少者十三畝。
以故田多墾辟。
“過試以離宮卒,田其宮壖地〔6〕,“師古曰:‘離宮,别處之宮,非天子所常居也。
壖,餘也。
宮壖地,謂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
諸緣河壖地,廟垣壖地,其義皆同。
守離宮卒,閑而無事,因令于壖地為田也。
壖,音而緣反。
’”課得谷,皆多其旁田,畝一斛以上。
令命家田三輔公田。
“李奇曰:‘令,使也。
命者,教也。
令離宮卒,教其家,田公田也。
’韋昭曰:‘命,謂爵命者。
命家,謂受爵命一爵為公士以上〔7〕,令得田公田,優之也。
’師古曰:‘令,音力成反。
’”又教邊郡及居延城〔8〕。
“韋昭曰:‘居延,張掖縣也,時有田卒也。
’”是後邊城、河東、弘農、三輔、太常民〔9〕,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 【注釋】 〔1〕太常:官名,九卿之一,主管禮、樂、郊祀、廟祭、陵墓等事。
〔2〕大農:即大農令,漢武帝改名大司農,為中央最高級農官。
工巧奴:指有精良技術的官府手工業奴隸。
他們又指導一般工奴和服勞役的人制造革新農具。
從事:指辦事的人,即委派管理工匠制作新田器的人,這裡不是州郡的屬官“從事”。
〔3〕二千石:指太守。
令:萬戶以上的縣的首長。
長:萬戶以下的縣的首長。
三老、力田:都是鄉村基層有職掌的人,三老掌教化,力田督管種田。
《漢書·文帝紀》:“以戶口率(比例)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
” 〔4〕平都:縣名。
據《漢書·地理志》屬并州上郡,在今陝北地區。
“光”為名,其姓已無從查考。
〔5〕丞:佐貳官。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有兩丞,其屬官太倉令、鐵市長等也各有自己的丞官。
治粟内史後改稱大司農。
搜粟都尉品秩稍低于大司農。
大司農缺員,桑弘羊曾以搜粟都尉兼領大司農多年。
趙過任搜粟都尉在漢武帝征和四年(前89),是接桑弘羊的差的。
趙過推薦光任丞官,究竟是哪一級的丞官,無可推測,一般說,可能是任自己的副職。
〔6〕壖(ruán):同“堧”,餘地,空地。
〔7〕公士:爵級名。
漢承秦制,爵分為十二級,最低一級為“公士”,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上》。
〔8〕居延:西漢置縣,故城在今内蒙古額濟納旗東南。
西漢為張掖都尉治所,魏晉為西海郡治所。
韋昭是三國吳時人,他所說的張掖縣,即指張掖都尉治所的居延縣,非指今甘肅河西走廊中部的張掖縣(隋代始改此名)。
值得注意的是,趙過推行代田新法有一套合理的過程:先在天子不常住的離宮空閑地上作對比試驗,取得比不采用代田法的田畝每畝增産一斛以上的好成果後,再在京畿三輔地區的公田上,使有爵命的人家作重點示範耕種,然後再推廣到邊郡和居延城,使屯田軍士耕種。
其特點,推廣新技術是穩步前進,不是一哄而起,并且都在政府的官兵内進行,沒有硬推行到民間去。
人們在看準了代田法确實是能增産的革新好辦法之後,便不推廣而自然推廣了。
這不,不久内地三輔、太常以及河東、弘農郡的“民”都認為很便利而自然推廣了嗎?尤其可注意的是:新法的操作技術,必須有人學習、示範和傳授(原文以一個“狀”字概括),趙過是先使縣令、長以至鄉裡中掌教化的“三老”、種田能手的“力田”和老農等都接受新農器,學好耕地、下種、培養禾苗的操作新技術,然後才各自傳播到基層的農民中去,向廣大地區推廣開來。
其中縣令、長的培訓是關鍵,必須自己懂行,才能有效地領導教導三老、老農等,從而獲得推廣的實效。
〔9〕河東、弘農:均漢郡名。
河東郡有今山西西南隅地區。
弘農郡有今河南西部跨陝西東南一隅地區。
二郡均與三輔毗鄰,新法都是由三輔傳播過來的。
【譯文】 “趙過使人把這種耕種方法教給太常和三輔的農民。
“蘇林說:‘太常,主管皇家陵墓,其地有農民,所以也要督促他們學習耕種的方法。
’”大農設置工巧奴和從事,制作耕田新器具。
二千石派縣的令、長、三老、力田,以及鄉間善于種田的老農,都接受這種新農器,學習耕地、下種和育養禾苗的新技術。
“蘇林說:‘學習新法的操作技術。
’” “農民有的苦于缺少耕牛,沒法趨澤及時耕作。
“師古說:‘趨,讀作趣字。
趣,就是趕上。
澤,就是雨水的潤澤。
’”原任平都縣令叫光的,教趙過用人力來挽犁。
“師古說:‘挽,就是牽引。
音晚。
’”趙過奏請上面任命光為丞,叫農民互相換庸來挽犁。
“師古說:‘庸,就是功,是說換功來完成這個工作。
意思也和一方傭作一方出錢的關系一樣。
’”通常人多的,一天可以耕三十畝田,人少的耕十三畝。
因此,田畝就墾辟得多了。
“趙過先叫守離宮的士兵,在離宮的壖地上種田作試驗。
“師古說:‘離宮是别一處的宮殿,不是皇帝正常居住的地方。
壖,是空餘的地方。
離宮的壖地,就是外圍牆之内,内圍牆之外的空地。
其他像河邊壖地,廟牆内壖地,意思都是一樣。
守離宮的士兵,閑着沒有事做,所以叫他們在空壖地上種田。
’”結果,收得的谷,都比外邊的田一畝多收一斛以上。
再令命家種三輔的公田。
“李奇說:‘令是使的意思,命是教的意思。
就是說,使守離宮的士兵,教給他們家裡的人耕種公田。
’韋昭說:‘命,是說有爵命的人。
命家,指受有一級公士以上的爵命的人家,允許他們可以耕種公田,以示優待。
’師古說:‘令,音玲。
’”然後又教邊疆的郡和居延城。
“韋昭說:‘居延,是張掖縣,當時駐有屯田軍士。
’”從這以後,邊塞城邑、河東、弘農,以及三輔、太常的農民,都覺得代田法很便利,用的勞力少,而得的谷實多。
”
若無骨,煮缲蛹汁和溲。
如此則以區種之,大旱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于‘後稷’。
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缲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終歲不失于獲。
“獲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為務。
芒張葉黃,捷獲之無疑。
“獲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 【注釋】 〔1〕“尹擇”、“神農”二句指什麼,不詳。
或謂此法與上文的溲種法是相連的,尹擇法就用上法,溲後即種;神農法除用上法外還要用此法再溲一次,然後下種。
對再溲一次來說,神農法是“加”,尹擇法是“減”。
不知究竟怎樣。
存疑待考。
〔2〕“溲種”,各本都作“種種”,不可解,下文正叙述溲種之法,該是“溲種”之誤,因改正。
〔3〕後稷法:大概當時有托名後稷的農業生産技術流傳着。
東漢王充(·商蟲篇》:“神農、後稷藏種之方,煮馬屎以汁漬種者,令禾不蟲。
”可見漢時有所謂“後稷法”流傳着。
【譯文】 氾勝之說:“試驗結果,好田每畝可以收到十九石,中等田十三石,薄田十石。
‘尹擇’采取減去的辦法,‘神農’采取增加的辦法。
“骨汁調成糞汁溲種的方法:把馬、牛、羊、豬、麋、鹿的骨斫碎,一鬥碎骨用三鬥雪水,煮沸三次。
拿〔漉去骨渣後的〕骨汁來浸漬附子,标準是一鬥骨汁,浸入五個附子。
浸五天後,漉去附子。
把等量的麋屎、鹿屎、羊屎搗爛,加到骨汁裡,攪透調和均勻。
等候晴天溫暖的時候,用這糞汁來溲種,溲後随即曝曬,像‘後稷法’那樣,都到溲汁幹燥為止。
如果沒有骨,用缫絲煮蛹的汁來調糞溲種。
經過這樣處理的種子,用區種法種下,幹旱時就澆水。
這樣,每畝可以收到一百石以上,十倍于‘後稷法’的産量。
這是說,馬和蠶都是蟲類中領頭的,加上附子,都能使莊稼不受蟲害,骨汁和缫絲蛹汁都是肥的,能使莊稼耐旱,所以每年收獲時不會沒有好收成。
“收獲不可以不迅速,經常要抓緊時間,務必要快。
谷子的芒張開了,葉子發黃了,便趕快收割,不可遲疑。
“收獲谷子的方法,隻要成熟的超過一半,就收割。
” 《孝經援神契》曰〔1〕:“黃白土宜禾。
” 《說文》曰:“禾,嘉谷也。
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謂之禾。
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2〕 崔寔曰〔3〕:“二月、三月,可種稙禾。
美田欲稠,薄田欲稀〔4〕。
” 【注釋】 〔1〕《孝經援神契》:《隋書·經籍志一》著錄《孝經援神契》七卷,三國魏宋均注,是《孝經緯》的一種。
自隋炀帝焚毀谶緯書後,其書早佚。
其内容,類書時有引錄。
〔2〕與今本《說文》有個别字差異,不礙原義。
〔3〕《要術》凡引“崔寔曰”而不指明書名者,皆崔寔《四民月令》文。
〔4〕谷子,我國以單稈品種為多,依靠主莖成穗。
所以,在肥地要播得密些,使單株增多,充分利用地力,以增加産量;但在瘦地要稀些,免得密了營養不夠,後勁接不上,生長不好,影響産量。
【譯文】 《孝經援神契》說:“黃白色的土宜于種禾。
” 《說文》說:“禾是好谷。
在二月萌生,到八月成熟,得到了‘中和’之氣,所以叫作‘禾’。
禾屬木,所以在木旺的月份萌生,在金旺的月份死亡。
” 崔寔說:“二月、三月,可以種早谷子。
肥田要播得密些,瘦田要播得稀些。
” 《氾勝之書》曰:“稙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1〕,日出乃止。
如此,禾稼五谷不傷矣。
” 《氾勝之書》曰:“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
良田畝得二三十斛。
宜種之,備兇年。
“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
又可釀作酒。
酒勢美酽,尤逾黍秫。
魏武使典農種之〔2〕,頃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鬥。
大儉可磨食之。
若值豐年,可以飯牛、馬、豬、羊。
“蟲食桃者粟貴。
” 楊泉《物理論》曰〔3〕:“種作曰稼,稼猶種也;收斂曰穑,穑猶收也:古今之言雲爾。
稼,農之本;穑,農之末。
本輕而末重,前緩而後急。
稼欲熟,收欲速。
此良農之務也。
” 【注釋】 〔1〕霜隻是霜凍時存在于物體表面的附着物,傷害作物的是霜凍。
淩晨刮霜時先已受了霜凍,刮之不但無益,還會造成大量的機械傷口,而且夏至後九十天已至秋分,早谷子即将收割,刮穗會造成很大損失。
要避霜害,應該采用熏煙、灌水等措施。
露水本身對作物亦無害。
《氾書》此法是不足取的。
〔2〕典農:主管屯田的官,包括典農中郎将和典農校尉,魏武帝曹操(155—220)分置于實行屯田的地區,掌管農業生産、民政和田租,職權都相當于太守。
〔3〕《禦覽》卷八二四“穑”引楊泉《物理論》多“稼欲少,穑欲多”句,則指少種多收,提高單産。
【譯文】 《氾勝之書》說:“早谷子,過了夏至以後八十到九十天,時常要在半夜裡留心伺候,如果有霜或者白露下來,便在快天明時,叫兩個人拿着一條長索,兩人相對各拿着一端,在谷苗上面平刮過,刮去霜或露水,到太陽出來才停止。
這樣,可以使五谷莊稼不受霜露的傷害。
” 《氾勝之書》說:“稗,既然能忍受水潦和幹旱,種下去就沒有不成熟的年歲,而且特别繁殖茂盛,在雜草多的地裡,也容易生長。
好田一畝可以收到二三十斛。
應該種它來防備荒年。
“稗的子實裡面有米,成熟時把米搗出來,炊成飯來吃,不比粱米差。
又可以釀成酒。
〔思勰按:〕酒的性質,美而且醇,超過黍酒、秫酒。
魏武帝使典農官種稗,一頃地收到二千斛,一斛可以舂得三四鬥米。
荒年可以磨來做飯吃。
遇着豐年,可以飼養牛、馬、豬、羊。
“蟲吃桃子的年份,粟的價錢貴。
” 楊泉《物理論》說:“耕種叫作‘稼’,稼就是種;收斂叫作‘穑’,穑就是收:古代和現在的語言,是這樣說的。
稼,是農事的基本;穑,是農事的成果。
〔到最後,〕基本為輕而成果為重,前面是緩而後面是急。
所以,稼,要求熟;收,要求快。
這就是善于經營農事的人務必做到的。
” 《漢書·食貨志》曰:“種谷必雜五種,以備災害。
“師古曰〔1〕:‘歲月有宜,及水旱之利也〔2〕。
五種即五谷,謂黍、稷、麻、麥、豆也。
’”〔3〕 “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谷。
五谷之田,不宜樹果。
諺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非直妨耕種,損禾苗,抑亦惰夫之所休息,豎子之所嬉遊。
故齊桓公問于管子曰〔4〕:“饑寒,室屋漏而不治,垣牆壞而不築,為之奈何?”管子對曰:“沐塗樹之枝。
”公令謂左右伯〔5〕:“沐塗樹之枝。
”朞年,民被布帛,治屋,築垣牆。
公問:“此何故?”管子對曰:“齊,夷萊之國也〔6〕。
一樹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也。
衆鳥居其上,丁壯者胡丸操彈居其下,終日不歸。
父老柎枝而論,終日不去。
今吾沐塗樹之枝,日方中,無尺蔭,行者疾走,父老歸而治産,丁壯歸而有業。
”〔7〕 “力耕數耘,收獲如寇盜之至。
“師古曰:‘力謂勤作之也。
如寇盜之至,謂促遽之甚,恐為風雨所損。
’” “還廬樹桑,“師古曰:‘還,繞也。
’”菜茹有畦,《爾雅》曰〔·小雅·信南山》雲:中田有廬〔16〕,疆易有瓜〔17〕。
即謂此也。
’” 【注釋】 〔1〕師古:即顔師古(581—645),唐訓诂學家。
曾注《漢書》、《急就篇》。
按:《漢書》有各家音義、集解等注本,東漢荀悅、服虔、應劭,三國魏鄧展、蘇林、如淳、孟康,吳韋昭,晉晉灼、臣瓒等都曾注過《漢書》。
至唐,顔師古彙集各家注說,最後加以己見,即今傳《漢書》通行注本。
下文各人舊注,顔氏多有引錄。
〔2〕水旱之利也:不大好理解。
所指五谷,黍最耐旱,稷如果指高粱,最耐水,但這裡非指高粱,其他大麻、麥、豆,對水旱抵禦力都是一般性的,則“利”的一面指什麼,不明。
不過《要術》記載的谷子品種有耐水或耐旱的,其他谷物因品種不同也會有比較耐水耐旱的,因此這裡暫作如上的語譯。
〔3〕這裡和下面加雙引号的注文,均顔注本原有,顯然都是後人加進《要術》的。
但《要術》所有注文,并非全是顔注,也有是《要術》原有的,如下文“臣瓒按”就是一例。
卷七《貨殖》所引《漢書》注,此種情況更多。
自本段以下直至篇末,均《漢書·食貨志上》文。
〔4〕齊桓公(?—前643):春秋時齊的國君。
他任用管子(仲)(?—前645)為相,進行改革,達到國力富強,成為春秋時第一個霸主。
〔5〕左右伯:左伯、右伯,管道路的官員,屬于司空。
〔6〕夷萊:春秋時齊的疆域主要在今山東半島地區,古稱“夷萊”或“萊夷”之國。
〔7〕本段内注文,全是賈氏的插注。
引管子和齊桓公的問答語,見于《管子·輕重戊》。
《輕重丁》也有類似記載。
故事已經賈氏精簡,完全變成叙事的形式。
〔8〕引《爾雅》四句,前兩句是正文,後兩句是注文,連按語可能都是賈氏所加。
《爾雅·釋器》:“菜謂之蔌。
”郭璞注:“蔌者,菜茹之總名。
”《要術》“蔬”應作“蔌”。
《爾雅·釋天》:“蔬不熟曰馑。
”《要術》所引,應脫“蔬”字。
按語“死曰蘆”,其義未詳。
清末黃麓森校勘“蘆”疑“薦”字之誤。
〔9〕根據“臣瓒按”,反映自“郎果反”以下到此處注文,均臣瓒原注,也就是說,《要術》所引注文還保存着《漢書》臣瓒《集解》本的原樣。
說詳拙著《齊民要術校釋》,此處從略。
〔10〕今本《說文》作“在地曰蓏”,與下引許慎注《淮南子》同。
但段玉裁認為“蓏”字從艸,因據《要術》改今本《說文》的“在地”為“在艸”。
自“《說文》曰”至“王廣注”雲雲,可能是賈氏加注。
〔11〕今本《周禮·天官·甸師》和《地官·場人》均有鄭玄類似注文。
〔12〕見《爾雅·釋天》“果不熟為荒”郭璞注,無“也”字。
〔13〕“實”,今本《呂氏春秋·仲夏紀》高誘注作“覈”,即“核”字。
高誘注《淮南子·時則訓·仲夏》及《主術訓》并同。
則《要術》的“實”指果核,非指果實。
〔14〕《春秋元命苞》:《春秋緯》的一種。
沈約注本,隋唐書《經籍志》均不著錄,沈約所撰《宋書·自序》及《梁書》本傳也沒有說到為緯書作注。
其書已早佚。
沈約(441—513):生活于自南朝宋至梁,在梁官至尚書令。
善古體詩。
撰有《宋書》。
〔15〕金抄、明抄作“王廣”,他本作“韓康伯”,均非。
胡立初《齊民要術引用書目考證》,認為應是“王廙”之誤。
《易傳》,儒家學者對古代占筮用書《周易》所作的各種解釋,包括《系辭》、《文言》等十篇,又稱《十翼》。
〔16〕廬:古解經者都釋為廬舍。
近人有新解,廬通“蘆”,有認為是葫蘆,也有認為是蘿蔔。
〔17〕疆易(埸):田地邊界上的畸零地,田頭地角。
【譯文】 《漢書·食貨志》說:“種谷類必須錯雜着五種谷物,借以防備災害。
“顔師古注解說:‘這是因為年歲有适宜于哪種谷物,以及有耐水耐旱性能的不同。
五種,就是五谷,指黍、稷、大麻、麥、豆。
’” “田裡面不能有樹,因為樹是妨礙五谷的。
〔思勰按:〕五谷田裡不宜種果樹。
俗話說:“桃樹李樹并沒同人說話,可樹下面卻被人踩成了小路。
”種樹不但妨礙耕種,損傷禾苗,而且還是懶人休息的地方,兒童遊嬉的所在。
所以齊桓公問管子道:“百姓又饑又受凍,房子漏了不修理,圍牆壞了不修築,該怎麼辦?”管子答道:“把大路邊的樹的枝條統統剪掉。
”桓公就命令左右伯:“把大路邊的樹枝統統剪掉。
”一年之後,百姓都穿上布的或綢的衣服,房屋也修理了,圍牆也修築了。
桓公問道:“這是什麼道理?”管子回答說:“齊是夷萊的國家。
一棵大樹蔭下,歇着成百的車子,是樹枝沒有剪掉的緣故。
各種鳥兒停在上面,青壯年人帶着彈弓揣着彈丸在下面守着,整天不回去。
老頭們摸着樹枝談天,整天不離開。
現在我把樹枝剪得光光的,太陽當空時,沒有一點樹蔭,過路的人趕快走,老頭們回去做工,青壯年也回去生産了。
” “努力耕種,多次耘鋤,收獲要像有盜寇來搶那樣急迫。
“師古說:‘力是說勤力耕作。
像有盜寇來搶,是形容極其緊迫急促,恐怕被風雨所損害。
’” “還着田中的廬舍種桑樹,“師古說:‘還,是環繞的意思。
’”蔬菜種在畦裡,《爾雅》說:“菜,叫作蔌(·小雅·信南山》說:田中間有廬,疆埸上有瓜。
說的就是這個。
’” “雞、豚、狗、彘,毋失其時,女修蠶織,則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入者必持薪樵。
輕重相分,班白不提挈。
“師古曰:‘班白者,謂發雜色也。
不提挈者,所以優老人也。
’” “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
’”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
“師古曰:‘省費燎火,省燎、火之費也〔1〕。
燎,所以為明;火,所以為溫也。
燎,音力召反。
’” “董仲舒曰〔2〕:‘《春秋》他谷不書,至于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人于五谷,最重麥、禾也。
’ 【注釋】 〔1〕此注各本均作:“省費,燎火之費也。
”有脫文。
今據《漢書》原注補“燎火,省”三字,意義比較明順。
〔2〕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漢哲學家、今文經學家。
他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為漢武帝所采納,開此後封建社會以儒學為正統的局面。
下文《春秋》,指《春秋》經文。
【譯文】 “雞、小豬、狗、豬,都按時育養,婦女都做養蠶織帛的工作,那麼,五十歲的人可以有絲織的衣服穿,七十歲的人可以有肉吃。
“從田野回來的人,一定要帶上一些柴火。
擔子輕的合并,重的分開;頭發斑白的人不挑不提。
“師古說:‘斑白,是說頭發花白。
不挑不提,是照顧老年人。
’” “冬天,大家都已搬進邑城裡來住,住在同一條巷裡的婦女,大家聚集在一起,夜裡做着緝績麻縷的活,這樣,一個月等于有四十五個工作日。
“服虔解釋說:‘一個月三十工,加上夜間相當十五工,總共四十五工。
’”之所以一定要聚集在一起,是為了節省燎和火的耗費,并且可以互相學習,不會的也可以學會,同時習俗風氣也融洽了。
“師古說:‘省燎火的費,是節省燎和火的費用。
燎,是用來照明的;火,是用來取暖的。
’” “董仲舒說:‘《春秋》裡面其他的谷物不成熟,都不記載,惟有麥和谷子不成熟時,就記載下來。
這說明聖人對于五谷,最看重的是麥和谷子。
’ “趙過為搜粟都尉。
過能為代田〔1〕,一畝三甽,“師古曰:‘甽,垅也〔2〕,音工犬反,字或作畎。
’”歲代處,故曰代田。
“師古曰:‘代,易也。
’”古法也。
“後稷始甽田:以二耜為耦,“師古曰:‘并兩耜而耕。
’”廣尺深尺曰甽,長終畝,一畝三甽,一夫三百甽〔·甫田》之詩。
儗儗,盛貌。
芸,音雲。
芓,音子。
儗,音拟。
’”芸,除草也。
耔,附根也。
言苗稍壯,每耨辄附根。
比盛暑,垅盡而根深,“師古曰:‘比,音必寐反。
’”能風與旱,“師古曰:‘能,讀曰耐也。
’”故儗儗而盛也。
“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
“鄧展曰:‘九夫為井,三夫為屋,夫百畝,于古為十二頃。
古百步為畝,漢時二百四十步為畝,古千二百畝,則得今五頃。
’”用耦犁〔4〕:二牛三人。
一歲之收,常過缦田畝一斛以上〔5〕;“師古曰:‘缦田,謂不為甽者也。
缦,音莫幹反。
’”善者倍之。
“師古曰:‘善為甽者,又過缦田二斛以上也。
’” 【注釋】 〔1〕代田:指甽和壟每年輪換着耕種,即今年的甽明年作成壟,而今年的壟明年作成甽,在土地利用上做到了用養結合。
同時每次鋤都要把壟土鏟些下來,到盛夏時,壟鏟平了,根部也壅深了,不但耐風耐旱,也為明年溝壟互換打好基礎。
這是我國土壤耕作法的獨特創造。
現在為西方國家所重視。
〔2〕“垅也”,各本及《漢書》均同。
《周禮·考工記·匠人》“廣尺深尺曰甽”鄭玄注:“垅中曰甽。
”雖然播種溝也可以稱“垅”,但下文有“垅盡而根深”,自指高垅,則此處“垅也”應作“垅中也”才與《食貨志》原文相貼切。
〔3〕這裡的畝是古代一百方步的長條畝,即寬一步(六尺)長一百步的長條面積。
甽指播種溝,寬一尺,深也一尺,甽與甽間的壟也是寬一尺。
一畝橫闊六尺,這樣就有三條長甽和三條長壟,各長一百步,都伸到畝的末端。
一夫百畝,所以一共有三百甽。
〔4〕耦犁:解釋不一,有認為是二人各牽一牛,一人扶犁,是一張犁;有認為是二牛各挽一犁,二人執犁,一人在前守牛,使并行前進;還有其他不同解釋。
《新唐書·南诏傳》記載南诏地區犁耕法是:“犁田用二牛三夫:前挽,中壓,後驅。
”即兩牛合犋共拉一犁,其架牛法為“二牛擡杠”式,“用三尺犁,格長丈餘,兩牛相去七八尺”,為了調節犁地的深淺,除前挽和後驅的兩人外,還要有一人壓轅。
解放前後雲南劍川白族(原南诏地區)和甯蒗納西族仍殘留這種牛耕法。
這裡兩牛三人的耦犁法應與此相類似(《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史稿》第172—173頁)。
〔5〕缦(màn)田:古代不作壟溝耕作的田地。
【譯文】 “趙過任搜粟都尉。
趙過能行‘代田’的辦法,就是将一畝地分成三甽,“師古說:‘甽是壟〔溝〕,字也寫作畎。
’”甽和壟每年輪換,所以叫‘代田’。
“師古說:‘代,就是更換。
’”這是古代傳下來的方法。
“後稷開始作甽田,方法是:用兩個耜作為一耦,“師古說:‘一耦就是兩個耜并排着耕。
’”寬一尺深一尺叫作一甽,長度一直到畝的末端,一畝地開成三甽,一夫百畝,一共三百甽,作物就播種在甽裡。
“師古說:‘播,就是散布。
種,指谷物種子。
’”苗長出三四片葉子時,稍稍耨一耨壟中的草,“師古說:‘耨,就是鋤。
’”趁勢把土些下來,壅附在苗根上。
“師古說:‘,就是把土鏟些下來。
音頹。
’”所以那時的《詩》上說:‘或者芸,或者芓,那黍和稷長得多麼茂盛。
’“師古說:‘這是《詩經·小雅·甫田》的詩句。
儗儗,形容茂盛的樣子。
芸音雲。
芓音子。
儗音拟。
’”芸是除草,芓是培土附在根上。
就是說,苗稍稍長大之後,每次鋤都要向根上培土。
等到了盛暑,壟上的土鏟下培平了,根也就壅得深了,“師古說:‘比,音避。
’”能受得住風和旱,“師古說:‘能,讀作耐字。
’”所以能夠儗儗然茂盛。
“〔趙過的〕耕地、鋤地和下種的田器,使用起來都比較方便而靈巧。
大率十二個夫共有田一井一屋,把古畝折算成漢時的畝是五頃。
“鄧展說:‘九個夫是一井,三個夫是一屋,每個夫一百畝,在古代一共是十二頃。
古代一百方步為一畝,漢時二百四十方步為一畝,所以古代的一千二百畝,折算成漢畝是五頃。
’”用耦犁,就是兩頭牛三個人相配合操作。
一年的收成,往往一畝要比缦田多收一斛以上;“師古說:‘缦田,就是不作甽的普通田。
’”善于作甽田的,收成還要加倍。
“師古說:‘善于作甽田的,每畝又比缦田多收二斛以上。
’” “過使教田太常、三輔〔1〕。
“蘇林曰:‘太常,主諸陵,有民,故亦課田種。
’”大農置工巧奴與從事〔2〕,為作田器。
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3〕,及裡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
“蘇林曰:‘為法意狀也。
’” “民或苦少牛,亡以趨澤。
“師古曰:‘趨,讀曰趣。
趣,及也。
澤,雨之潤澤也。
’”故平都令光〔4〕,教過以人挽犁。
“師古曰:‘挽,引也。
音晚。
’”過奏光以為丞〔5〕,教民相與庸挽犁。
“師古曰:‘庸,功也,言換功共作也。
義亦與庸賃同。
’”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畝,少者十三畝。
以故田多墾辟。
“過試以離宮卒,田其宮壖地〔6〕,“師古曰:‘離宮,别處之宮,非天子所常居也。
壖,餘也。
宮壖地,謂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
諸緣河壖地,廟垣壖地,其義皆同。
守離宮卒,閑而無事,因令于壖地為田也。
壖,音而緣反。
’”課得谷,皆多其旁田,畝一斛以上。
令命家田三輔公田。
“李奇曰:‘令,使也。
命者,教也。
令離宮卒,教其家,田公田也。
’韋昭曰:‘命,謂爵命者。
命家,謂受爵命一爵為公士以上〔7〕,令得田公田,優之也。
’師古曰:‘令,音力成反。
’”又教邊郡及居延城〔8〕。
“韋昭曰:‘居延,張掖縣也,時有田卒也。
’”是後邊城、河東、弘農、三輔、太常民〔9〕,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 【注釋】 〔1〕太常:官名,九卿之一,主管禮、樂、郊祀、廟祭、陵墓等事。
〔2〕大農:即大農令,漢武帝改名大司農,為中央最高級農官。
工巧奴:指有精良技術的官府手工業奴隸。
他們又指導一般工奴和服勞役的人制造革新農具。
從事:指辦事的人,即委派管理工匠制作新田器的人,這裡不是州郡的屬官“從事”。
〔3〕二千石:指太守。
令:萬戶以上的縣的首長。
長:萬戶以下的縣的首長。
三老、力田:都是鄉村基層有職掌的人,三老掌教化,力田督管種田。
《漢書·文帝紀》:“以戶口率(比例)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
” 〔4〕平都:縣名。
據《漢書·地理志》屬并州上郡,在今陝北地區。
“光”為名,其姓已無從查考。
〔5〕丞:佐貳官。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有兩丞,其屬官太倉令、鐵市長等也各有自己的丞官。
治粟内史後改稱大司農。
搜粟都尉品秩稍低于大司農。
大司農缺員,桑弘羊曾以搜粟都尉兼領大司農多年。
趙過任搜粟都尉在漢武帝征和四年(前89),是接桑弘羊的差的。
趙過推薦光任丞官,究竟是哪一級的丞官,無可推測,一般說,可能是任自己的副職。
〔6〕壖(ruán):同“堧”,餘地,空地。
〔7〕公士:爵級名。
漢承秦制,爵分為十二級,最低一級為“公士”,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上》。
〔8〕居延:西漢置縣,故城在今内蒙古額濟納旗東南。
西漢為張掖都尉治所,魏晉為西海郡治所。
韋昭是三國吳時人,他所說的張掖縣,即指張掖都尉治所的居延縣,非指今甘肅河西走廊中部的張掖縣(隋代始改此名)。
值得注意的是,趙過推行代田新法有一套合理的過程:先在天子不常住的離宮空閑地上作對比試驗,取得比不采用代田法的田畝每畝增産一斛以上的好成果後,再在京畿三輔地區的公田上,使有爵命的人家作重點示範耕種,然後再推廣到邊郡和居延城,使屯田軍士耕種。
其特點,推廣新技術是穩步前進,不是一哄而起,并且都在政府的官兵内進行,沒有硬推行到民間去。
人們在看準了代田法确實是能增産的革新好辦法之後,便不推廣而自然推廣了。
這不,不久内地三輔、太常以及河東、弘農郡的“民”都認為很便利而自然推廣了嗎?尤其可注意的是:新法的操作技術,必須有人學習、示範和傳授(原文以一個“狀”字概括),趙過是先使縣令、長以至鄉裡中掌教化的“三老”、種田能手的“力田”和老農等都接受新農器,學好耕地、下種、培養禾苗的操作新技術,然後才各自傳播到基層的農民中去,向廣大地區推廣開來。
其中縣令、長的培訓是關鍵,必須自己懂行,才能有效地領導教導三老、老農等,從而獲得推廣的實效。
〔9〕河東、弘農:均漢郡名。
河東郡有今山西西南隅地區。
弘農郡有今河南西部跨陝西東南一隅地區。
二郡均與三輔毗鄰,新法都是由三輔傳播過來的。
【譯文】 “趙過使人把這種耕種方法教給太常和三輔的農民。
“蘇林說:‘太常,主管皇家陵墓,其地有農民,所以也要督促他們學習耕種的方法。
’”大農設置工巧奴和從事,制作耕田新器具。
二千石派縣的令、長、三老、力田,以及鄉間善于種田的老農,都接受這種新農器,學習耕地、下種和育養禾苗的新技術。
“蘇林說:‘學習新法的操作技術。
’” “農民有的苦于缺少耕牛,沒法趨澤及時耕作。
“師古說:‘趨,讀作趣字。
趣,就是趕上。
澤,就是雨水的潤澤。
’”原任平都縣令叫光的,教趙過用人力來挽犁。
“師古說:‘挽,就是牽引。
音晚。
’”趙過奏請上面任命光為丞,叫農民互相換庸來挽犁。
“師古說:‘庸,就是功,是說換功來完成這個工作。
意思也和一方傭作一方出錢的關系一樣。
’”通常人多的,一天可以耕三十畝田,人少的耕十三畝。
因此,田畝就墾辟得多了。
“趙過先叫守離宮的士兵,在離宮的壖地上種田作試驗。
“師古說:‘離宮是别一處的宮殿,不是皇帝正常居住的地方。
壖,是空餘的地方。
離宮的壖地,就是外圍牆之内,内圍牆之外的空地。
其他像河邊壖地,廟牆内壖地,意思都是一樣。
守離宮的士兵,閑着沒有事做,所以叫他們在空壖地上種田。
’”結果,收得的谷,都比外邊的田一畝多收一斛以上。
再令命家種三輔的公田。
“李奇說:‘令是使的意思,命是教的意思。
就是說,使守離宮的士兵,教給他們家裡的人耕種公田。
’韋昭說:‘命,是說有爵命的人。
命家,指受有一級公士以上的爵命的人家,允許他們可以耕種公田,以示優待。
’師古說:‘令,音玲。
’”然後又教邊疆的郡和居延城。
“韋昭說:‘居延,是張掖縣,當時駐有屯田軍士。
’”從這以後,邊塞城邑、河東、弘農,以及三輔、太常的農民,都覺得代田法很便利,用的勞力少,而得的谷實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