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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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星昏中,以種稷。
“鳥,朱鳥鹑火也。
”秋,虛星昏中,以收斂。
“虛,玄枵也。
”” 《莊子》長梧封人曰:“昔予為禾,耕而鹵莽忙補反之,則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其實亦滅裂而報予。
郭象曰:“鹵莽、滅裂,輕脫末略,不盡其分。
”予來年變齊在細反,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繁以滋。
予終歲厭飱。
”〔3〕 【注釋】 〔1〕壞(péi):同“培”。
用泥土塗塞空隙。
〔2〕《尚書考靈曜》:緯書的一種。
《隋書·經籍志一》著錄有《尚書緯》三卷,注說:“鄭玄注。
梁六卷。
”《考靈曜》是《尚書緯》的一種。
引文中注文是鄭玄注。
緯書對“經書”而言,是漢代人混合神學附會儒家經義之書,“六經”和《孝經》都有緯書,總稱“七緯”。
隋炀帝搜羅天下谶緯之書而焚毀之,原書均佚。
〔3〕見《莊子·則陽》,是長梧封人對子牢說的話。
【譯文】 《禮記·月令》說:“孟秋七月……修理房屋,塗塞牆壁。
“仲秋八月……可以修築内外城牆……挖掘窦窖,修理糧倉。
鄭玄注解說:“因為百姓都快要回到邑城裡來住,收獲的東西,也應當貯藏起來了。
……橢圓的叫窦,方的叫窖。
”〔思勰〕按:諺語說:“窮人家雖然什麼都沒有,秋天打的牆總有三五堵。
”這是說秋天的牆比較堅固,因為适逢做土功的好時機,打好的牆一勞永逸,也算是窮人家的财寶。
命令有職掌的人,催促老百姓收獲,務必多蓄蔬菜,多積聚其他物品。
“開始作為過冬的準備。
” “季秋九月……莊稼都收獲完備了。
“備,就是完盡的意思。
” “孟冬十月……謹慎地作好貯藏工作……到各處視察老百姓積聚的情形,所有東西全都該收斂進來。
“是說刍草、谷物、柴薪之類,〔都該收斂進來〕。
” “仲冬十一月……農民如果還有沒有收藏積聚的東西,任何人都可以拿去,不予追究。
“這時已經到了收聚最急迫的時候,有人拿去,沒有罪過,這是警惕教育它的主人的。
”” 《尚書考靈曜》說:“春天,黃昏時鳥星運行到正南方,就種稷。
〔鄭玄注解說〕:“鳥星,是朱鳥七宿中的鹑火。
”秋天,黃昏虛星運行到正南方,就收獲。
“虛星,是玄武七宿中的玄枵。
”” 《莊子》中記載長梧地方守封疆的人說:“從前我種禾谷,耕的時候鹵莽粗淺,谷實也鹵莽粗淺地報答我;鋤的時候滅裂粗暴,谷實也滅裂粗暴地報答我。
郭象注解說:“鹵莽,滅裂,都是草率馬虎,沒有盡到精耕細作的本分。
”第二年我變更了老辦法,深深地耕,細細地操作,禾谷長得又茂盛又飽滿,我一年到頭吃得飽飽的。
” 《孟子》曰:“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
”〔1〕趙岐注曰:“使民得務農,不違奪其農時,則五谷饒穰,不可勝食也。
”“諺曰:‘雖有智惠,不如乘勢;雖有镃上茲下其,不如待時。
’”趙岐曰:“乘勢,居富貴之勢。
镃,田器,耒耜之屬。
待時,謂農之三時〔2〕。
”又曰:“五谷,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稊稗〔3〕。
夫仁,亦在熟而已矣。
”趙岐曰:“熟,成也。
五谷雖美,種之不成,不如稊稗之草,其實可食。
為仁不成,亦猶是。
” 【注釋】 〔1〕見《孟子·梁惠王上》。
下文“諺曰”條見《孟子·公孫醜上》,“五谷”條見《孟子·告子上》。
正注文與今本《孟子》均稍有不同,“上茲下其”的音注,今本沒有。
又,“谷不可勝食”下,今本多“也”字。
據《顔氏家訓·書證》反映,當時經傳除被“俗學”随意加“也”字外(如《爾雅》等),另一方面,“河北經傳,悉略此字”。
大概賈氏所用《孟子》正是這種北方通行本子。
參看卷八《黃衣黃蒸及糵》注釋。
〔2〕三時:春種、夏耘、秋收的三季時令。
〔3〕稊(tí):一種像稗子的草,實如小米,可以吃。
【譯文】 《孟子》說:“不違背農作的時令,糧食可以吃不完。
”趙岐注解說:“使農民能夠專心農業生産,不去占奪他們的耕作農時,就能夠五谷豐收,糧食多到吃不完。
”“諺語說:‘縱然很智慧聰明,不如乘勢能夠成事;縱然有镃農具,不如等待合宜的時令。
’”趙岐注解說:“乘勢,是憑借富貴的權勢。
镃,是農具,如耒耜之類。
等待時令,就是農業上的三時。
”又說:“五谷,種子是美好的;可是如果種下去不能熟,反而不如稊草和稗子。
譬如行仁,也必須做到‘熟’才算成功。
”趙岐注解說:“熟,是成熟、成功。
五谷雖然美好,如果種下去不成熟,還不如稊草、稗草結的子實可以吃。
行仁如果不成功,道理也是這樣。
” 《淮南子》曰〔1〕:“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後水潦得谷行。
“水勢雖東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
”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遂長。
高誘曰:“加功,謂‘是藨是蓘’芸耕之也〔2〕。
遂,成也。
”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之功不立,而後稷之智不用。
“禹決江疏河,以為天下興利,不能使水西流;後稷辟土墾草,以為百姓力農,然而不能使禾冬生:豈其人事不至哉?其勢不可也。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時不可易也。
” “食者民之本,民者國之本,國者君之本。
是故人君上因天時,下盡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長,五谷蕃殖。
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殖桑麻。
肥、、高、下,各因其宜。
丘陵、阪險不生五谷者,樹以竹木。
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畜蔬、食,“菜食曰蔬,谷食曰食。
”冬伐薪、蒸,“火曰薪,水曰蒸。
”〔3〕以為民資。
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屍。
“轉,棄也。
” “故先王之制,四海雲至〔4〕,而修封疆;“四海雲至,二月也。
”蝦蟆鳴,燕降,而通路除道矣;“燕降,三月。
”陰降百泉,則修橋梁。
“陰降百泉,十月。
”昏,張中,則務樹谷;“三月昏,張星中于南方。
張,南方朱鳥之宿。
”〔5〕大火中〔6〕,即種黍、菽;“大火昏中,六月。
”虛中,即種宿麥;“虛昏中,九月。
”昴星中,則收斂蓄積,伐薪木。
“昴星,西方白虎之宿。
季秋之月,收斂蓄積。
”……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
“霜降而樹谷,冰泮而求獲,欲得食則難矣。
” 又曰:“為治之本,務在安民;安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奪時;“言不奪民之農要時。
”勿奪時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節欲;“節,止;欲,貪。
”節欲之本,在于反性。
“反其所受于天之正性也。
”未有能搖其本而靖其末,濁其源而清其流者也。
“夫日回而月周,時不與人遊。
故聖人不貴尺璧而重寸陰,時難得而易失也。
故禹之趨時也,履遺而不納,冠挂而不顧,非争其先也,而争其得時也。
” 【注釋】 〔1〕見《淮南子·修務訓》。
下文“禹決江疏河”、“食者民之本”、“故先王之制”三段,均見《淮南子·主術訓》,“霜降而樹谷”一段見《淮南子·人間訓》,“又曰”的首段見《淮南子·泰族訓》,次段見《淮南子·原道訓》。
正文微有差異,注文大有不同。
蓋注文有東漢馬融、延笃、許慎、高誘等注家,馬、延注已佚,許慎注亡于宋末,今僅存高誘注(混有許慎注),而《要術》所引,幾乎全是許慎注。
現在還存有隋代杜台卿的《玉燭寶典》,分别引有《淮南子》的許慎注和高誘注。
據杜書,可以參證賈氏所引為許慎注,則賈氏所用似為許注本。
但也雜有高誘注,半途突然出現“高誘曰”雲雲,即系高注,實為後人據高注本所加。
〔2〕“是藨(·昭公元年》的文句。
“芸耕”,《要術》各本同,高注作“耘耔”。
“芸”同“耘”,沒有問題。
“耔”是壅土,“蓘”也是壅土,釋“蓘”應作“耔”,《要術》“耕”是“耔”字之誤。
〔3〕火曰薪,水曰蒸:可能是《淮南子》的許慎注,但不好理解。
今本高誘注作:“大者曰薪,小者曰蒸。
” 〔4〕四海雲至:四海,古人認為中國四周有海環繞着,《尚書·禹貢》所謂“四海會同”,即認為九州之外,就是四海。
《禮記·祭義》乃具體提到東海、西海、南海、北海,但也沒有确指什麼海域。
這裡“四海雲至”,就氣候條件說很難理解,不會是天四邊的雲氣都彙合到天中央來,大概含有方術家觀望雲氣的色彩,或者是含糊地說某一海面有某種雲氣出現吧? 〔5〕此條注文,各本原作:“三月昏,張星中于南方朱鳥之宿。
”有脫文。
啟愉按:二十八宿以南方的七宿共稱“朱鳥”,其第四宿中星為“星”宿,而張宿是第五宿,不得雲“中于”,而且在二十八宿的“昏中”運行上,對張宿說成“中于南方朱鳥之宿”,尤其不通。
今本高誘注的原文是:“三月昏,張星中于南方。
張,南方朱鳥之宿也。
”《要術》脫去重文的“張,南方”三字,緻不可解。
今據高注補入。
〔6〕大火:大火星,即心宿,二十八宿之一,東方青龍七宿的第五宿。
下文“六月”,有問題,《玉燭寶典》卷四引《淮南子》許慎注是:“大火昏中,四月也。
”今本高誘注是:“大火,東方倉龍之宿。
四月建巳,中在南方。
”六月種黍子和豆,太晚。
【譯文】 《淮南子》說:“地勢〔西高東低〕,水總是向東流的,但是必須通過人工的整治,澇水才能進入水道流去。
“水勢雖然是向東流的,但必須經過人力的疏通,才能順着水道流行。
”禾苗是春天長出的,但是必須經過人力的加功,五谷才能順遂地成長。
高誘注解說:“加功,是指‘是藨是蓘’的耘草和〔壅土〕。
遂,是成長。
”如果聽任澇水自己亂流,或者等待五谷自己生長,那麼,大禹治水的功勞就不能建立,後稷雖然聰明也别想種得出糧食了。
“大禹開通疏浚長江黃河,為天下百姓興建水利,卻不能使水倒轉來向西流去;後稷墾辟荒野草地,讓老百姓努力從事農業生産,卻不能使谷子在冬天生長:這難道是人力沒有盡到嗎?是事實上不可能啊!“因為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這四季的自然規律是不能變更的。
” “糧食是民衆的根本,民衆是國家的根本,國家是君主的根本。
所以君主上因天時,下盡地利,中用人力,因而所有生物都能順遂地生長,各種谷物都能茂盛地繁殖。
再者,教導百姓飼養六畜,按時令種植,勉力整治田地,多種桑樹和麻。
肥、瘦、高、低的土地,各自按照它們所宜栽培作物。
丘陵、陡坡險峻不能種五谷的地方,種上竹子和樹木。
春天砍伐枯木,夏天采收瓜果,秋天蓄積蔬、食,“菜類食物叫作‘蔬’,谷類食物叫作‘食’。
”冬天斬伐薪、蒸,“火叫‘薪’,水叫‘蒸’。
”一年四季都讓百姓有所依賴取用。
因此,活着的人不缺吃穿,死了的人不緻轉屍。
“轉,就是抛棄。
” “先王的制度,四海有雲氣湧現,便要整治邊疆;“四海雲氣湧現,在二月。
”蝦蟆叫,燕子來到,便要修通道路;“燕子來到,在三月。
”河流水位降低,便要修整橋梁。
“河流水位降低,在十月。
”黃昏時,張星中在南方,當務之急是種谷子;“三月的黃昏,張星運行到正南方。
〔張星是南方〕朱鳥七宿之一。
”大火星中在南方,就種黍子和豆子;“大火星黃昏運行到正南方,在六月(?)。
”虛星中在南方,就種越冬宿麥;“虛星黃昏運行到正南方,在九月。
”昴星中在南方,就該收斂各種莊稼,貯積起來,同時砍伐柴薪。
“昴星是西方白虎七宿之一。
到秋季九月,就該收斂蓄積起來。
”……這些都是按照時令安排修治和種作,借以富國利民的。
“霜降時種谷子,卻想明年化凍時要收獲,這樣想得到糧食是辦不到的。
” 又說:“政治的根本,在于努力使人民安居樂業;安居樂業的根本,在于使人民有足夠的食用;有足夠食用的根本,在于不占奪農時;“就是說不占奪農民從事生産的重要時間。
”不占奪農時的根本,在于節省靡費;節省靡費的根本,在于節欲;“節是克制;欲是貪婪。
”節欲的根本,在于回返到人的本性。
“就是回返到天然賦予的正當一面的本性。
”事實上,從來沒有搖動着根本,枝梢還能保持安靜的,也沒有源流渾濁,下遊還能保持清澈的。
“太陽和月亮循環地周轉着,時間不能跟着人走。
所以聖人不貴重一尺的璧玉,而看重一寸的光陰,正是因為時間難以得到而容易消失啊!因此,大禹為了趕時間,鞋子掉了來不及趿上,帽子挂住了也顧不得拿下,并不是為了搶先,隻是為了搶得寶貴的時間。
” 《呂氏春秋》曰:“苗,其弱也欲孤,“弱,小也。
苗始生小時,欲得孤特,疏數适〔1〕,則茂好也。
”其長也欲相與俱,“言相依植,不偃仆。
”其熟也欲相扶。
“相扶持,不傷折。
”是故三以為族,乃多粟。
“族,聚也。
”〔2〕”“吾苗有行,故速長;弱不相害,故速大。
橫行必得,從行必術,正其行,通其風。
“行,行列也。
”” 《鹽鐵論》曰:“惜草茅者耗禾稼,惠盜賊者傷良人。
”〔3〕 【注釋】 〔1〕疏數(shuò):疏密。
〔2〕見《呂氏春秋·辯土》。
下條在同篇,但在此條之前。
注是高誘注。
正注文與今本均稍有差異。
〔3〕《鹽鐵論》不見此句。
“草茅”,各本均訛作“草芳”,清人吾點校改作“草茅”,《漸西》本從之,是。
但由于原書無此句,馬宗申以訛為正,強扯“草芳”指禾苗,與間苗聯系起來。
殊不知“草茅”是雜草的通名,此句也是古代的通語,如《韓非子》卷三七《難二》正有此句,作:“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
”《管子》卷二一《明法解》也有:“草茅弗去則害禾谷,盜賊弗誅則傷良民。
”《楚辭·蔔居》還有:“甯誅鋤草茅以力耕乎?”均“草茅”為常語之證。
【譯文】 《呂氏春秋》說:“禾苗弱小的時候,要孤單分開;〔高誘注解說:〕“弱是幼小。
苗開始長出還小的時候,要求孤單獨立,隻有稀密适度,才能長得茂盛。
”長大時,要互相靠近;“就是說要彼此倚靠着,不至于仆倒。
”成熟時,要互相幫扶。
“就是彼此互相扶持,不至于損傷折斷。
”這樣,三株作為一族,所以結的子實多。
“族,就是聚合成一窠。
””“我的苗有整齊的行列,所以長得快;幼小時稀疏不相妨礙,所以長大也快。
橫行必須左右相對,縱行必須前後對直,行行都整整齊齊,通風好。
“行,就是行列。
”” 《鹽鐵論》說:“愛惜茅草,就會損耗莊稼;寬饒盜賊,就會傷害好人。
” 《氾勝之書》曰:“種禾無期〔1〕,因地為時。
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取馬骨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2〕。
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呼毛反,攪也。
令洞洞如稠粥。
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3〕,如麥飯狀〔4〕。
常天旱燥時溲之,立幹;薄布,數撓,令易幹。
明日複溲。
天陰雨則勿溲。
六七溲而止。
辄曝,謹藏,勿令複濕。
至可種時,以餘汁溲而種之,則禾稼不蝗蟲。
無馬骨,亦可用雪汁。
雪汁者,五谷之精也〔5〕,使稼耐旱。
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于地中。
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 【注釋】 〔1〕“禾”,各本都脫,據《禦覽》卷九五六“榆”引《氾書》補。
〔2〕附子:毛茛科植物烏頭的側根,有猛烈的毒性,外用有殺菌作用。
配為糞衣的藥,具有防治蝼蛄、蛴螬等地下害蟲的作用,并可防止種子被雀鳥啄食。
但能否使禾苗長出後不受蟲害,則未詳。
〔3〕溲:這裡指把調和好的糞糊糊拌附在種粒上。
反複拌附六七次,種前再拌一次,随即播種。
這就是《氾書》著名的“溲種法”。
1956—1958年,南京農學院(今南京農業大學)植物生理教研組對《氾書》的溲種法進行了檢驗性試驗,河南百泉農業試驗站作了栽培性試驗,都用小麥種子代替粟種,表明溲種法具有早苗、全苗、壯苗效應,具有保墒和增産的間接效應。
增産的原因是糞衣起到種肥的作用,但增産幅度不大,像《氾書》說的那樣高産是過分誇大的。
(朱培仁:《中國包衣種子的發生與發展》,《中國農史》1983年第1期) 〔4〕麥飯:這是“”(《說文》“讀若馮”)的麥食,即整粒煮的麥飯。
這裡種子溲附上一層糞殼,一則種粒增大了,二則要求顆粒之間不黏結,正像麥粒煮後脹大了的,所以說“如麥飯狀”。
說詳拙著《元刻農桑輯要校釋》第56頁。
〔5〕重水是抑制生物生長的。
據蘇聯研究,雪水所含重水特少,比普通雨水少3/4,因此雪水對生物的生長有促進作用。
據試驗,在種子發芽率上,普通水與雪水之比為100∶140。
用雪水澆灌黃瓜,增産21%;澆灌四季蘿蔔,增産23%。
這裡說雪水是“五谷之精”,是有一定道理的。
【譯文】 《氾勝之書》說:“種谷子沒有固定的日期,看土地的情況來決定播種的時期。
三月榆樹結莢的時候,遇着下雨,可以在高地的強土上種谷子。
“瘦薄的田沒有條件上糞的,可以用蠶屎和入谷種中一起種下;這樣還可以免除蟲害。
“又,把馬骨斫碎,一石碎骨用三石水來煮,煮沸三次;然後漉去骨渣,把五個附子浸漬在骨汁裡。
三四天後,漉去附子,用分量相等的蠶屎和羊屎加進去,攪和均勻,使它成為稠粥的樣子。
下種前二十天,拿這種糞糊糊來溲種子,溲成像麥飯那樣。
通常在天氣幹燥時溲種,幹得很快;薄薄地攤開,多次攪動,讓它幹得更快。
第二天再溲。
陰雨天不要溲。
溲過六七次停止。
随即曬幹,小心貯藏,不能讓它再受潮。
到可以播種的時候,拿剩下的糊糊再溲一次後播種。
這樣,禾苗就不會受蟲害。
如果沒有馬骨,也可以用雪水代替。
雪水是五谷的精髓,可以使莊稼耐旱。
常常要在冬天收藏雪水,用容器盛着,埋在地下。
這樣處理種子,常常可以得到加倍的收成。
” 《氾勝之書》“區種法”曰:“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1〕,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
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為之。
“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2〕;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3〕,長四丈八尺。
尺直橫鑿町作溝,溝廣一尺,深亦一尺。
積壤于溝間,相去亦一尺。
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4〕 “種禾、黍于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
一溝容四十四株。
一畝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
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
一行容五十二株〔5〕。
一畝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6〕。
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
一行容九株〔7〕。
一畝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禾一鬥,有五萬一千餘粒。
黍亦少此少許。
大豆一鬥,一萬五千餘粒也。
〔8〕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畝常收百斛〔9〕。
“上農夫區〔10〕,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
一畝三千七百區。
一日作千區。
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
畝用種二升。
秋收,區别三升粟,畝收百斛。
丁男長女治十畝。
十畝收千石。
歲食三十六石〔11〕,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
一畝千二十七區。
用種一升。
收粟五十一石。
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
一畝五百六十七區。
用種半升〔12〕。
收二十八石。
一日作二百區。
諺曰:“頃不比畝善。
”謂多惡不如少善也。
西兖州刺史劉仁之〔13〕,老成懿德,謂餘言曰:“昔在洛陽,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試為區田,收粟三十六石。
”然則一畝之收,有過百石矣。
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區中草生,茇之。
區間草,以刬刬之,若以鋤鋤。
苗長不能耘之者,以鐮比地刈其草矣。
” 【注釋】 〔1〕區田:指區田法。
這是《氾書》的又一著名的耕作技術。
它的特點是在區内深耕,集中在區内施肥,及時澆水,這樣省肥,省水,并減少肥水流失,不耕旁地,也比較省力,使區内土地充分發揮增産潛力,再加上密植、全苗及其他的精密管理,在幹旱環境下也能奪取高産。
《氾書》最早記載區田法,說是商代伊尹(湯時大臣,佐湯滅夏者)創造此法,當是假借“湯有七年之旱”的傳說而托名的。
〔2〕漢代的畝法是6尺為步,240方步為1畝,1畝有8640方尺。
這裡用作區田的畝法是長18丈,闊4.8丈,則180尺×48尺也是8640方尺。
畝積不變,畝形不同,是為了便于這種區田法的布置而規劃的。
〔3〕“丈”,原作“尺”,講不通。
據開區數字核算,應作“丈”。
〔4〕以上三個“壤”字,各本均作“穰”,于區田精神不合,是“壤”字的形近之誤。
〔5〕“一行”,各本均作“一溝”,誤,據數字核算,應作“一行”。
〔6〕各本均作“一畝凡四萬五千五百五十株”,據總株數核算,“四萬五千”是“九萬三千”之誤。
〔7〕“一行”,各本均作“一溝”,誤。
因為大豆株距“一尺二寸”,那麼10.5尺長的町,每行剛巧可容9株;每溝二行,一畝剛巧可種6480株。
以上注釋均參看萬國鼎《氾勝之書輯釋》。
〔8〕《要術》引《氾書》内三條注文,“劉仁之”條肯定是賈氏加注,此條及下文“酒勢美酽”條,當亦賈氏所注。
〔9〕一畝常收百斛:下文又有兩處提到。
在兩千年前的曆史條件下,無論是區種法還是溲種法,畝産提到這樣的高度,是非常誇大的。
〔10〕古代制土分田,在相同的土地面積上,由于土地有肥瘠的不同,有上農夫、中農夫、下農夫之分,見《孟子·萬章下》、《禮記·王制》。
〔11〕歲食三十六石:一年吃三十六石。
這是兩個成年男女一年的所食,不是指一個人,也不是指一家。
《漢書·食貨志》:“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
”就是一人一年食粟18石。
所以這裡36石,應是兩人一年所食。
下文“二十六年”,照算應是28年。
〔12〕各本都作“用種六升”,按三農區數和用種量核算,當是“半升”之誤。
〔13〕西兖州:後魏孝昌三年(527)置,州治在今山東定陶。
劉仁之:字山靜,洛陽人。
後魏出帝(532—534年在位)初任著作郎,中書令。
後出任西兖州刺史。
東魏武定二年(544)卒。
見《魏書》卷八一本傳。
【譯文】 《氾勝之書》中的“區種法”說:“湯時有旱災,伊尹就創造了區田法,教人民施肥下種,擔水來澆莊稼。
“區田法依靠肥料的力量,并不一定要用好田。
就是在山上,大土阜上,城鎮附近的高峻斜坡上,以及土堆上,城牆上,都可以作成區田。
“區田不再耕種旁邊的土地,以便盡量發揮區内的地力。
“凡種區田,不必先整地,就在荒地上開區種植。
“用一畝地作标準來說:要使一畝地的面積長十八丈,闊四丈八尺。
把十八丈橫分作十五條町。
町與町之間分為十四條道,讓人可以通行,道寬一尺五寸。
每町都是闊一丈零五寸,長四丈八尺。
在每一町上,再随着町的長度,每隔一尺橫向鑿一條橫溝,溝闊一尺,深也是一尺。
把鑿出來的松土堆積在溝裡,溝與溝相隔也是一尺。
曾經用一尺的溝地全用來堆積松土,還是堆不下,那就放寬到二尺的地來堆積松土。
“種谷子或黍子,就種在溝裡,沿着溝種兩行。
行離開溝邊各二寸半。
行與行相距五寸。
株距也是五寸。
一溝共種四十四株。
一畝總共一萬五千七百五十株。
種谷子或黍子,要使種子上面有一寸厚的土覆蓋着,不要超過一寸,也不可以少于一寸。
“區種麥,行與行相距二寸,一行種五十二株。
一畝合計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
麥種上面,覆土二寸。
“區種大豆,株距一尺二寸,一行種九株。
一畝合計六千四百八十株。
〔思勰按〕:谷子一鬥,有五萬一千多粒。
黍子比這個數目稍為少些。
大豆一鬥,一萬五千多粒。
“區種荏,株距三尺。
“區種芝麻,株距一尺。
“區種法,天旱時常用水澆灌,一畝常常可以收到一百斛。
“上農夫的區,每區六寸見方,六寸深,區與區的距離九寸。
一畝地内作成三千七百區。
一個工作日可以作成一千區。
每區種粟二十粒;用一升好糞,與土相混合〔,作為基肥〕。
一畝地用二升種子。
到了秋天,每區可以收獲三升粟,一畝可以收到一百斛。
兩個成年的男女勞動力,可以種十畝。
十畝的總收獲量是一千石。
兩個人一年吃三十六石,可以維持二十六年。
“中農夫的區,每區九寸見方,六寸深,區與區的距離二尺。
一畝地内作成一千零二十七區。
共用種子一升。
共收粟五十一石。
一個工作日可以作成三百區。
“下農夫的區,每區九寸見方,六寸深,區與區的距離三尺。
一畝地内作成五百六十七區。
共用種子半升。
共收獲二十八石。
一個工作日可以作成二百區。
〔思勰按:〕諺語說:“一頃不一定比一畝好。
”就是說,多而惡不如少而精。
西兖州刺史劉仁之,是老成有德行的人,告訴我說:“從前我在洛陽的時候,在家宅田裡劃出七十方步的地,試種着區田,結果收到三十六石粟。
”這樣,一畝地的收成,可以超過一百石了。
地少的人家,正該仿效這種方法。
“區裡長了草,要連根拔掉。
區間的草,用鏟子鏟掉,或者用鋤頭鋤掉。
苗長大了,不好拔草鋤草的時候,就用彎鈎鐮刀貼着地面割掉。
” 氾勝之曰:“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
‘尹擇’取減法,‘神農’複加之。
〔1〕 “骨汁、糞汁溲種〔2〕:剉馬骨、牛、羊、豬、麋、鹿骨一鬥,以雪汁三鬥,煮之三沸。
取汁以漬附子,率汁一鬥,附子五枚。
漬之五日,去附子。
搗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撓和之。
候晏
“鳥,朱鳥鹑火也。
”秋,虛星昏中,以收斂。
“虛,玄枵也。
”” 《莊子》長梧封人曰:“昔予為禾,耕而鹵莽忙補反之,則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其實亦滅裂而報予。
郭象曰:“鹵莽、滅裂,輕脫末略,不盡其分。
”予來年變齊在細反,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繁以滋。
予終歲厭飱。
”〔3〕 【注釋】 〔1〕壞(péi):同“培”。
用泥土塗塞空隙。
〔2〕《尚書考靈曜》:緯書的一種。
《隋書·經籍志一》著錄有《尚書緯》三卷,注說:“鄭玄注。
梁六卷。
”《考靈曜》是《尚書緯》的一種。
引文中注文是鄭玄注。
緯書對“經書”而言,是漢代人混合神學附會儒家經義之書,“六經”和《孝經》都有緯書,總稱“七緯”。
隋炀帝搜羅天下谶緯之書而焚毀之,原書均佚。
〔3〕見《莊子·則陽》,是長梧封人對子牢說的話。
【譯文】 《禮記·月令》說:“孟秋七月……修理房屋,塗塞牆壁。
“仲秋八月……可以修築内外城牆……挖掘窦窖,修理糧倉。
鄭玄注解說:“因為百姓都快要回到邑城裡來住,收獲的東西,也應當貯藏起來了。
……橢圓的叫窦,方的叫窖。
”〔思勰〕按:諺語說:“窮人家雖然什麼都沒有,秋天打的牆總有三五堵。
”這是說秋天的牆比較堅固,因為适逢做土功的好時機,打好的牆一勞永逸,也算是窮人家的财寶。
命令有職掌的人,催促老百姓收獲,務必多蓄蔬菜,多積聚其他物品。
“開始作為過冬的準備。
” “季秋九月……莊稼都收獲完備了。
“備,就是完盡的意思。
” “孟冬十月……謹慎地作好貯藏工作……到各處視察老百姓積聚的情形,所有東西全都該收斂進來。
“是說刍草、谷物、柴薪之類,〔都該收斂進來〕。
” “仲冬十一月……農民如果還有沒有收藏積聚的東西,任何人都可以拿去,不予追究。
“這時已經到了收聚最急迫的時候,有人拿去,沒有罪過,這是警惕教育它的主人的。
”” 《尚書考靈曜》說:“春天,黃昏時鳥星運行到正南方,就種稷。
〔鄭玄注解說〕:“鳥星,是朱鳥七宿中的鹑火。
”秋天,黃昏虛星運行到正南方,就收獲。
“虛星,是玄武七宿中的玄枵。
”” 《莊子》中記載長梧地方守封疆的人說:“從前我種禾谷,耕的時候鹵莽粗淺,谷實也鹵莽粗淺地報答我;鋤的時候滅裂粗暴,谷實也滅裂粗暴地報答我。
郭象注解說:“鹵莽,滅裂,都是草率馬虎,沒有盡到精耕細作的本分。
”第二年我變更了老辦法,深深地耕,細細地操作,禾谷長得又茂盛又飽滿,我一年到頭吃得飽飽的。
” 《孟子》曰:“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
”〔1〕趙岐注曰:“使民得務農,不違奪其農時,則五谷饒穰,不可勝食也。
”“諺曰:‘雖有智惠,不如乘勢;雖有镃上茲下其,不如待時。
’”趙岐曰:“乘勢,居富貴之勢。
镃,田器,耒耜之屬。
待時,謂農之三時〔2〕。
”又曰:“五谷,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稊稗〔3〕。
夫仁,亦在熟而已矣。
”趙岐曰:“熟,成也。
五谷雖美,種之不成,不如稊稗之草,其實可食。
為仁不成,亦猶是。
” 【注釋】 〔1〕見《孟子·梁惠王上》。
下文“諺曰”條見《孟子·公孫醜上》,“五谷”條見《孟子·告子上》。
正注文與今本《孟子》均稍有不同,“上茲下其”的音注,今本沒有。
又,“谷不可勝食”下,今本多“也”字。
據《顔氏家訓·書證》反映,當時經傳除被“俗學”随意加“也”字外(如《爾雅》等),另一方面,“河北經傳,悉略此字”。
大概賈氏所用《孟子》正是這種北方通行本子。
參看卷八《黃衣黃蒸及糵》注釋。
〔2〕三時:春種、夏耘、秋收的三季時令。
〔3〕稊(tí):一種像稗子的草,實如小米,可以吃。
【譯文】 《孟子》說:“不違背農作的時令,糧食可以吃不完。
”趙岐注解說:“使農民能夠專心農業生産,不去占奪他們的耕作農時,就能夠五谷豐收,糧食多到吃不完。
”“諺語說:‘縱然很智慧聰明,不如乘勢能夠成事;縱然有镃農具,不如等待合宜的時令。
’”趙岐注解說:“乘勢,是憑借富貴的權勢。
镃,是農具,如耒耜之類。
等待時令,就是農業上的三時。
”又說:“五谷,種子是美好的;可是如果種下去不能熟,反而不如稊草和稗子。
譬如行仁,也必須做到‘熟’才算成功。
”趙岐注解說:“熟,是成熟、成功。
五谷雖然美好,如果種下去不成熟,還不如稊草、稗草結的子實可以吃。
行仁如果不成功,道理也是這樣。
” 《淮南子》曰〔1〕:“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後水潦得谷行。
“水勢雖東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
”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遂長。
高誘曰:“加功,謂‘是藨是蓘’芸耕之也〔2〕。
遂,成也。
”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之功不立,而後稷之智不用。
“禹決江疏河,以為天下興利,不能使水西流;後稷辟土墾草,以為百姓力農,然而不能使禾冬生:豈其人事不至哉?其勢不可也。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時不可易也。
” “食者民之本,民者國之本,國者君之本。
是故人君上因天時,下盡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長,五谷蕃殖。
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殖桑麻。
肥、、高、下,各因其宜。
丘陵、阪險不生五谷者,樹以竹木。
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畜蔬、食,“菜食曰蔬,谷食曰食。
”冬伐薪、蒸,“火曰薪,水曰蒸。
”〔3〕以為民資。
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屍。
“轉,棄也。
” “故先王之制,四海雲至〔4〕,而修封疆;“四海雲至,二月也。
”蝦蟆鳴,燕降,而通路除道矣;“燕降,三月。
”陰降百泉,則修橋梁。
“陰降百泉,十月。
”昏,張中,則務樹谷;“三月昏,張星中于南方。
張,南方朱鳥之宿。
”〔5〕大火中〔6〕,即種黍、菽;“大火昏中,六月。
”虛中,即種宿麥;“虛昏中,九月。
”昴星中,則收斂蓄積,伐薪木。
“昴星,西方白虎之宿。
季秋之月,收斂蓄積。
”……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
“霜降而樹谷,冰泮而求獲,欲得食則難矣。
” 又曰:“為治之本,務在安民;安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奪時;“言不奪民之農要時。
”勿奪時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節欲;“節,止;欲,貪。
”節欲之本,在于反性。
“反其所受于天之正性也。
”未有能搖其本而靖其末,濁其源而清其流者也。
“夫日回而月周,時不與人遊。
故聖人不貴尺璧而重寸陰,時難得而易失也。
故禹之趨時也,履遺而不納,冠挂而不顧,非争其先也,而争其得時也。
” 【注釋】 〔1〕見《淮南子·修務訓》。
下文“禹決江疏河”、“食者民之本”、“故先王之制”三段,均見《淮南子·主術訓》,“霜降而樹谷”一段見《淮南子·人間訓》,“又曰”的首段見《淮南子·泰族訓》,次段見《淮南子·原道訓》。
正文微有差異,注文大有不同。
蓋注文有東漢馬融、延笃、許慎、高誘等注家,馬、延注已佚,許慎注亡于宋末,今僅存高誘注(混有許慎注),而《要術》所引,幾乎全是許慎注。
現在還存有隋代杜台卿的《玉燭寶典》,分别引有《淮南子》的許慎注和高誘注。
據杜書,可以參證賈氏所引為許慎注,則賈氏所用似為許注本。
但也雜有高誘注,半途突然出現“高誘曰”雲雲,即系高注,實為後人據高注本所加。
〔2〕“是藨(·昭公元年》的文句。
“芸耕”,《要術》各本同,高注作“耘耔”。
“芸”同“耘”,沒有問題。
“耔”是壅土,“蓘”也是壅土,釋“蓘”應作“耔”,《要術》“耕”是“耔”字之誤。
〔3〕火曰薪,水曰蒸:可能是《淮南子》的許慎注,但不好理解。
今本高誘注作:“大者曰薪,小者曰蒸。
” 〔4〕四海雲至:四海,古人認為中國四周有海環繞着,《尚書·禹貢》所謂“四海會同”,即認為九州之外,就是四海。
《禮記·祭義》乃具體提到東海、西海、南海、北海,但也沒有确指什麼海域。
這裡“四海雲至”,就氣候條件說很難理解,不會是天四邊的雲氣都彙合到天中央來,大概含有方術家觀望雲氣的色彩,或者是含糊地說某一海面有某種雲氣出現吧? 〔5〕此條注文,各本原作:“三月昏,張星中于南方朱鳥之宿。
”有脫文。
啟愉按:二十八宿以南方的七宿共稱“朱鳥”,其第四宿中星為“星”宿,而張宿是第五宿,不得雲“中于”,而且在二十八宿的“昏中”運行上,對張宿說成“中于南方朱鳥之宿”,尤其不通。
今本高誘注的原文是:“三月昏,張星中于南方。
張,南方朱鳥之宿也。
”《要術》脫去重文的“張,南方”三字,緻不可解。
今據高注補入。
〔6〕大火:大火星,即心宿,二十八宿之一,東方青龍七宿的第五宿。
下文“六月”,有問題,《玉燭寶典》卷四引《淮南子》許慎注是:“大火昏中,四月也。
”今本高誘注是:“大火,東方倉龍之宿。
四月建巳,中在南方。
”六月種黍子和豆,太晚。
【譯文】 《淮南子》說:“地勢〔西高東低〕,水總是向東流的,但是必須通過人工的整治,澇水才能進入水道流去。
“水勢雖然是向東流的,但必須經過人力的疏通,才能順着水道流行。
”禾苗是春天長出的,但是必須經過人力的加功,五谷才能順遂地成長。
高誘注解說:“加功,是指‘是藨是蓘’的耘草和〔壅土〕。
遂,是成長。
”如果聽任澇水自己亂流,或者等待五谷自己生長,那麼,大禹治水的功勞就不能建立,後稷雖然聰明也别想種得出糧食了。
“大禹開通疏浚長江黃河,為天下百姓興建水利,卻不能使水倒轉來向西流去;後稷墾辟荒野草地,讓老百姓努力從事農業生産,卻不能使谷子在冬天生長:這難道是人力沒有盡到嗎?是事實上不可能啊!“因為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這四季的自然規律是不能變更的。
” “糧食是民衆的根本,民衆是國家的根本,國家是君主的根本。
所以君主上因天時,下盡地利,中用人力,因而所有生物都能順遂地生長,各種谷物都能茂盛地繁殖。
再者,教導百姓飼養六畜,按時令種植,勉力整治田地,多種桑樹和麻。
肥、瘦、高、低的土地,各自按照它們所宜栽培作物。
丘陵、陡坡險峻不能種五谷的地方,種上竹子和樹木。
春天砍伐枯木,夏天采收瓜果,秋天蓄積蔬、食,“菜類食物叫作‘蔬’,谷類食物叫作‘食’。
”冬天斬伐薪、蒸,“火叫‘薪’,水叫‘蒸’。
”一年四季都讓百姓有所依賴取用。
因此,活着的人不缺吃穿,死了的人不緻轉屍。
“轉,就是抛棄。
” “先王的制度,四海有雲氣湧現,便要整治邊疆;“四海雲氣湧現,在二月。
”蝦蟆叫,燕子來到,便要修通道路;“燕子來到,在三月。
”河流水位降低,便要修整橋梁。
“河流水位降低,在十月。
”黃昏時,張星中在南方,當務之急是種谷子;“三月的黃昏,張星運行到正南方。
〔張星是南方〕朱鳥七宿之一。
”大火星中在南方,就種黍子和豆子;“大火星黃昏運行到正南方,在六月(?)。
”虛星中在南方,就種越冬宿麥;“虛星黃昏運行到正南方,在九月。
”昴星中在南方,就該收斂各種莊稼,貯積起來,同時砍伐柴薪。
“昴星是西方白虎七宿之一。
到秋季九月,就該收斂蓄積起來。
”……這些都是按照時令安排修治和種作,借以富國利民的。
“霜降時種谷子,卻想明年化凍時要收獲,這樣想得到糧食是辦不到的。
” 又說:“政治的根本,在于努力使人民安居樂業;安居樂業的根本,在于使人民有足夠的食用;有足夠食用的根本,在于不占奪農時;“就是說不占奪農民從事生産的重要時間。
”不占奪農時的根本,在于節省靡費;節省靡費的根本,在于節欲;“節是克制;欲是貪婪。
”節欲的根本,在于回返到人的本性。
“就是回返到天然賦予的正當一面的本性。
”事實上,從來沒有搖動着根本,枝梢還能保持安靜的,也沒有源流渾濁,下遊還能保持清澈的。
“太陽和月亮循環地周轉着,時間不能跟着人走。
所以聖人不貴重一尺的璧玉,而看重一寸的光陰,正是因為時間難以得到而容易消失啊!因此,大禹為了趕時間,鞋子掉了來不及趿上,帽子挂住了也顧不得拿下,并不是為了搶先,隻是為了搶得寶貴的時間。
” 《呂氏春秋》曰:“苗,其弱也欲孤,“弱,小也。
苗始生小時,欲得孤特,疏數适〔1〕,則茂好也。
”其長也欲相與俱,“言相依植,不偃仆。
”其熟也欲相扶。
“相扶持,不傷折。
”是故三以為族,乃多粟。
“族,聚也。
”〔2〕”“吾苗有行,故速長;弱不相害,故速大。
橫行必得,從行必術,正其行,通其風。
“行,行列也。
”” 《鹽鐵論》曰:“惜草茅者耗禾稼,惠盜賊者傷良人。
”〔3〕 【注釋】 〔1〕疏數(shuò):疏密。
〔2〕見《呂氏春秋·辯土》。
下條在同篇,但在此條之前。
注是高誘注。
正注文與今本均稍有差異。
〔3〕《鹽鐵論》不見此句。
“草茅”,各本均訛作“草芳”,清人吾點校改作“草茅”,《漸西》本從之,是。
但由于原書無此句,馬宗申以訛為正,強扯“草芳”指禾苗,與間苗聯系起來。
殊不知“草茅”是雜草的通名,此句也是古代的通語,如《韓非子》卷三七《難二》正有此句,作:“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
”《管子》卷二一《明法解》也有:“草茅弗去則害禾谷,盜賊弗誅則傷良民。
”《楚辭·蔔居》還有:“甯誅鋤草茅以力耕乎?”均“草茅”為常語之證。
【譯文】 《呂氏春秋》說:“禾苗弱小的時候,要孤單分開;〔高誘注解說:〕“弱是幼小。
苗開始長出還小的時候,要求孤單獨立,隻有稀密适度,才能長得茂盛。
”長大時,要互相靠近;“就是說要彼此倚靠着,不至于仆倒。
”成熟時,要互相幫扶。
“就是彼此互相扶持,不至于損傷折斷。
”這樣,三株作為一族,所以結的子實多。
“族,就是聚合成一窠。
””“我的苗有整齊的行列,所以長得快;幼小時稀疏不相妨礙,所以長大也快。
橫行必須左右相對,縱行必須前後對直,行行都整整齊齊,通風好。
“行,就是行列。
”” 《鹽鐵論》說:“愛惜茅草,就會損耗莊稼;寬饒盜賊,就會傷害好人。
” 《氾勝之書》曰:“種禾無期〔1〕,因地為時。
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取馬骨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2〕。
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呼毛反,攪也。
令洞洞如稠粥。
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3〕,如麥飯狀〔4〕。
常天旱燥時溲之,立幹;薄布,數撓,令易幹。
明日複溲。
天陰雨則勿溲。
六七溲而止。
辄曝,謹藏,勿令複濕。
至可種時,以餘汁溲而種之,則禾稼不蝗蟲。
無馬骨,亦可用雪汁。
雪汁者,五谷之精也〔5〕,使稼耐旱。
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于地中。
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 【注釋】 〔1〕“禾”,各本都脫,據《禦覽》卷九五六“榆”引《氾書》補。
〔2〕附子:毛茛科植物烏頭的側根,有猛烈的毒性,外用有殺菌作用。
配為糞衣的藥,具有防治蝼蛄、蛴螬等地下害蟲的作用,并可防止種子被雀鳥啄食。
但能否使禾苗長出後不受蟲害,則未詳。
〔3〕溲:這裡指把調和好的糞糊糊拌附在種粒上。
反複拌附六七次,種前再拌一次,随即播種。
這就是《氾書》著名的“溲種法”。
1956—1958年,南京農學院(今南京農業大學)植物生理教研組對《氾書》的溲種法進行了檢驗性試驗,河南百泉農業試驗站作了栽培性試驗,都用小麥種子代替粟種,表明溲種法具有早苗、全苗、壯苗效應,具有保墒和增産的間接效應。
增産的原因是糞衣起到種肥的作用,但增産幅度不大,像《氾書》說的那樣高産是過分誇大的。
(朱培仁:《中國包衣種子的發生與發展》,《中國農史》1983年第1期) 〔4〕麥飯:這是“”(《說文》“讀若馮”)的麥食,即整粒煮的麥飯。
這裡種子溲附上一層糞殼,一則種粒增大了,二則要求顆粒之間不黏結,正像麥粒煮後脹大了的,所以說“如麥飯狀”。
說詳拙著《元刻農桑輯要校釋》第56頁。
〔5〕重水是抑制生物生長的。
據蘇聯研究,雪水所含重水特少,比普通雨水少3/4,因此雪水對生物的生長有促進作用。
據試驗,在種子發芽率上,普通水與雪水之比為100∶140。
用雪水澆灌黃瓜,增産21%;澆灌四季蘿蔔,增産23%。
這裡說雪水是“五谷之精”,是有一定道理的。
【譯文】 《氾勝之書》說:“種谷子沒有固定的日期,看土地的情況來決定播種的時期。
三月榆樹結莢的時候,遇着下雨,可以在高地的強土上種谷子。
“瘦薄的田沒有條件上糞的,可以用蠶屎和入谷種中一起種下;這樣還可以免除蟲害。
“又,把馬骨斫碎,一石碎骨用三石水來煮,煮沸三次;然後漉去骨渣,把五個附子浸漬在骨汁裡。
三四天後,漉去附子,用分量相等的蠶屎和羊屎加進去,攪和均勻,使它成為稠粥的樣子。
下種前二十天,拿這種糞糊糊來溲種子,溲成像麥飯那樣。
通常在天氣幹燥時溲種,幹得很快;薄薄地攤開,多次攪動,讓它幹得更快。
第二天再溲。
陰雨天不要溲。
溲過六七次停止。
随即曬幹,小心貯藏,不能讓它再受潮。
到可以播種的時候,拿剩下的糊糊再溲一次後播種。
這樣,禾苗就不會受蟲害。
如果沒有馬骨,也可以用雪水代替。
雪水是五谷的精髓,可以使莊稼耐旱。
常常要在冬天收藏雪水,用容器盛着,埋在地下。
這樣處理種子,常常可以得到加倍的收成。
” 《氾勝之書》“區種法”曰:“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1〕,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
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為之。
“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2〕;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3〕,長四丈八尺。
尺直橫鑿町作溝,溝廣一尺,深亦一尺。
積壤于溝間,相去亦一尺。
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4〕 “種禾、黍于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
一溝容四十四株。
一畝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
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
一行容五十二株〔5〕。
一畝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6〕。
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
一行容九株〔7〕。
一畝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禾一鬥,有五萬一千餘粒。
黍亦少此少許。
大豆一鬥,一萬五千餘粒也。
〔8〕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畝常收百斛〔9〕。
“上農夫區〔10〕,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
一畝三千七百區。
一日作千區。
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
畝用種二升。
秋收,區别三升粟,畝收百斛。
丁男長女治十畝。
十畝收千石。
歲食三十六石〔11〕,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
一畝千二十七區。
用種一升。
收粟五十一石。
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
一畝五百六十七區。
用種半升〔12〕。
收二十八石。
一日作二百區。
諺曰:“頃不比畝善。
”謂多惡不如少善也。
西兖州刺史劉仁之〔13〕,老成懿德,謂餘言曰:“昔在洛陽,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試為區田,收粟三十六石。
”然則一畝之收,有過百石矣。
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區中草生,茇之。
區間草,以刬刬之,若以鋤鋤。
苗長不能耘之者,以鐮比地刈其草矣。
” 【注釋】 〔1〕區田:指區田法。
這是《氾書》的又一著名的耕作技術。
它的特點是在區内深耕,集中在區内施肥,及時澆水,這樣省肥,省水,并減少肥水流失,不耕旁地,也比較省力,使區内土地充分發揮增産潛力,再加上密植、全苗及其他的精密管理,在幹旱環境下也能奪取高産。
《氾書》最早記載區田法,說是商代伊尹(湯時大臣,佐湯滅夏者)創造此法,當是假借“湯有七年之旱”的傳說而托名的。
〔2〕漢代的畝法是6尺為步,240方步為1畝,1畝有8640方尺。
這裡用作區田的畝法是長18丈,闊4.8丈,則180尺×48尺也是8640方尺。
畝積不變,畝形不同,是為了便于這種區田法的布置而規劃的。
〔3〕“丈”,原作“尺”,講不通。
據開區數字核算,應作“丈”。
〔4〕以上三個“壤”字,各本均作“穰”,于區田精神不合,是“壤”字的形近之誤。
〔5〕“一行”,各本均作“一溝”,誤,據數字核算,應作“一行”。
〔6〕各本均作“一畝凡四萬五千五百五十株”,據總株數核算,“四萬五千”是“九萬三千”之誤。
〔7〕“一行”,各本均作“一溝”,誤。
因為大豆株距“一尺二寸”,那麼10.5尺長的町,每行剛巧可容9株;每溝二行,一畝剛巧可種6480株。
以上注釋均參看萬國鼎《氾勝之書輯釋》。
〔8〕《要術》引《氾書》内三條注文,“劉仁之”條肯定是賈氏加注,此條及下文“酒勢美酽”條,當亦賈氏所注。
〔9〕一畝常收百斛:下文又有兩處提到。
在兩千年前的曆史條件下,無論是區種法還是溲種法,畝産提到這樣的高度,是非常誇大的。
〔10〕古代制土分田,在相同的土地面積上,由于土地有肥瘠的不同,有上農夫、中農夫、下農夫之分,見《孟子·萬章下》、《禮記·王制》。
〔11〕歲食三十六石:一年吃三十六石。
這是兩個成年男女一年的所食,不是指一個人,也不是指一家。
《漢書·食貨志》:“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
”就是一人一年食粟18石。
所以這裡36石,應是兩人一年所食。
下文“二十六年”,照算應是28年。
〔12〕各本都作“用種六升”,按三農區數和用種量核算,當是“半升”之誤。
〔13〕西兖州:後魏孝昌三年(527)置,州治在今山東定陶。
劉仁之:字山靜,洛陽人。
後魏出帝(532—534年在位)初任著作郎,中書令。
後出任西兖州刺史。
東魏武定二年(544)卒。
見《魏書》卷八一本傳。
【譯文】 《氾勝之書》中的“區種法”說:“湯時有旱災,伊尹就創造了區田法,教人民施肥下種,擔水來澆莊稼。
“區田法依靠肥料的力量,并不一定要用好田。
就是在山上,大土阜上,城鎮附近的高峻斜坡上,以及土堆上,城牆上,都可以作成區田。
“區田不再耕種旁邊的土地,以便盡量發揮區内的地力。
“凡種區田,不必先整地,就在荒地上開區種植。
“用一畝地作标準來說:要使一畝地的面積長十八丈,闊四丈八尺。
把十八丈橫分作十五條町。
町與町之間分為十四條道,讓人可以通行,道寬一尺五寸。
每町都是闊一丈零五寸,長四丈八尺。
在每一町上,再随着町的長度,每隔一尺橫向鑿一條橫溝,溝闊一尺,深也是一尺。
把鑿出來的松土堆積在溝裡,溝與溝相隔也是一尺。
曾經用一尺的溝地全用來堆積松土,還是堆不下,那就放寬到二尺的地來堆積松土。
“種谷子或黍子,就種在溝裡,沿着溝種兩行。
行離開溝邊各二寸半。
行與行相距五寸。
株距也是五寸。
一溝共種四十四株。
一畝總共一萬五千七百五十株。
種谷子或黍子,要使種子上面有一寸厚的土覆蓋着,不要超過一寸,也不可以少于一寸。
“區種麥,行與行相距二寸,一行種五十二株。
一畝合計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
麥種上面,覆土二寸。
“區種大豆,株距一尺二寸,一行種九株。
一畝合計六千四百八十株。
〔思勰按〕:谷子一鬥,有五萬一千多粒。
黍子比這個數目稍為少些。
大豆一鬥,一萬五千多粒。
“區種荏,株距三尺。
“區種芝麻,株距一尺。
“區種法,天旱時常用水澆灌,一畝常常可以收到一百斛。
“上農夫的區,每區六寸見方,六寸深,區與區的距離九寸。
一畝地内作成三千七百區。
一個工作日可以作成一千區。
每區種粟二十粒;用一升好糞,與土相混合〔,作為基肥〕。
一畝地用二升種子。
到了秋天,每區可以收獲三升粟,一畝可以收到一百斛。
兩個成年的男女勞動力,可以種十畝。
十畝的總收獲量是一千石。
兩個人一年吃三十六石,可以維持二十六年。
“中農夫的區,每區九寸見方,六寸深,區與區的距離二尺。
一畝地内作成一千零二十七區。
共用種子一升。
共收粟五十一石。
一個工作日可以作成三百區。
“下農夫的區,每區九寸見方,六寸深,區與區的距離三尺。
一畝地内作成五百六十七區。
共用種子半升。
共收獲二十八石。
一個工作日可以作成二百區。
〔思勰按:〕諺語說:“一頃不一定比一畝好。
”就是說,多而惡不如少而精。
西兖州刺史劉仁之,是老成有德行的人,告訴我說:“從前我在洛陽的時候,在家宅田裡劃出七十方步的地,試種着區田,結果收到三十六石粟。
”這樣,一畝地的收成,可以超過一百石了。
地少的人家,正該仿效這種方法。
“區裡長了草,要連根拔掉。
區間的草,用鏟子鏟掉,或者用鋤頭鋤掉。
苗長大了,不好拔草鋤草的時候,就用彎鈎鐮刀貼着地面割掉。
” 氾勝之曰:“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
‘尹擇’取減法,‘神農’複加之。
〔1〕 “骨汁、糞汁溲種〔2〕:剉馬骨、牛、羊、豬、麋、鹿骨一鬥,以雪汁三鬥,煮之三沸。
取汁以漬附子,率汁一鬥,附子五枚。
漬之五日,去附子。
搗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撓和之。
候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