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溝通:怎樣進行高質量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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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安慰他。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表達自己的感受。

     這同樣跟我們日常的做法不同。

    隻有在最放松的時候,在我們最親近的人面前,我們才會表達自己的感受。

     假如我跟人說,我很委屈,而别人笑着說,你委屈關我什麼事,我一定會深受傷害。

    這就是表達感受難的地方,也正是表達感受最有力的地方。

     它像是一種邀請,通過把我真實的,甚至脆弱的部分暴露給你,邀請你來跟我真誠地理解和溝通。

     可是,什麼是造成我們感受的根源呢? 我們很容易覺得,對方是我們感受的根源。

    是對方沒有滿足我們的願望,讓我們這麼沮喪或者委屈。

    如果是這樣,那你還是沒有把自己的事情和他人的事情分開。

     事實上,我們自己才是我們感受的根源,我們需要為自己的感受負責。

     讓别人為我們的感受負責,和我們自己為自己的感受負責,表現在溝通上,就會有很大的差異。

     如果是前一種,在表達的時候,我們自然就會說: “你沒在房産證上寫我的名字,我很失望。

    ”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我們是說,我的失望是你引起的,因為你沒寫我的名字,所以我很失望。

     可是,如果你是那個為自己感受負責的人,也許你的說法就變成了: “你沒在房産證上寫我的名字,我很失望,因為我很想和你有更緊密的聯系。

    ”或者說:“因為我很想減少婚後可能的矛盾和猜忌。

    ” 這麼說和前面的說法有什麼區别呢? 她其實是在說,她很失望,但不是因為“你沒在房産證上寫我的名字”這個行為本身,而是因為她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

     在這樣的表達中,我們把自己的需要和他人的行為分開,從而承擔起了關系中,我們對自己行為和感受的責任。

     這兩種不同的表達,在溝通中的意義是不同的。

     你的行為引起我的感受,所以如果我感覺不好,那麼“都是你的錯”。

    而我的需要和期待沒有得到滿足,這就沒有了指責的味道。

     相反,我把自己放到了一個需要安慰的位置,而對方也更可能從他的防禦姿态中解脫出來,來理解和安慰我們。

     所以,通過在表達感受的時候,把“我的感受”和“你的行為”分開,我們就避免了“都是你的錯”的思維誤區,從而促進了合作的溝通。

     第三個要素,就是直接說我們的需要。

     我們總是容易以批評的方式來提出我們的主張,而不是直接說我們的需要。

     越是對自己的需要不确信,我們越容易在提出需要之前,用長篇大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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