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滅論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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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說:“你說精神是會消滅的,怎樣知道它會消滅呢?”我回答說:“精神和形體結合,形體和精神結合,不可分割,所以形體存在,精神就存在,形體衰亡了,精神也就消滅了。

    ” 問:“形體是沒有知覺的稱呼,精神是有知覺的意思,有知覺和沒有知覺,實際上是兩回事,精神和形體,按這個道理不容許合二為一,形體和精神相結合的說法,我沒有聽說過。

    ”回答說:“形體是精神的實質,精神是形體的作用,所以形體是從實體方面講的,精神是從作用方面講的,形體和精神是不能相互分割的。

    ” 有人問:“精神本來就不是實體,形體本來不是作用,兩者又不能分開,這道理在哪裡呢?”回答說:“名稱不同,本體還是一個。

    ” 問:“名稱既然不相同,本體又怎能是一個呢?”回答說:“精神對其形體來說,好像刀口的鋒利和刀口本身的關系一樣,形體對其精神作用來說,好像刀口本身和它的鋒利的關系一樣,鋒利這一名稱,不能說就是刀口,刀口這一名稱,不能說就是鋒利。

    但是離開了鋒利,就無所謂刀口,離開了刀口也無所謂鋒利,從來沒有聽說刀口沒有了而鋒利還在的,又怎樣能說形體死亡而精神還存在呢?” 問:“刀口和鋒利的關系,或許像你說的那樣,但形體和精神的關系,它的道理卻不是這樣的。

    為什麼這樣講呢?木頭的實體是沒有知覺的,人的實體是有知覺的,人既有像木頭那樣的實體,又有木頭所沒有的知覺,難道不是說明木頭隻有一種特性,人卻有兩種特性嗎?”回答說:“這話就奇怪了!人類如果具有像木頭那樣的實體作為形體,又具有木頭所沒有的知覺作為精神,那是可以像你說的那樣。

    但人的實體是有知覺的實體,木頭的實體是沒有知覺的實體,人的實體不等于木頭的實體,木頭的實體也不等于人的實體。

    哪能說人既有和木頭一樣的實體而又有木頭所沒有的知覺呢?” 有人問:“人的實體所以不同于木頭的實體,不過因為人有知覺罷了。

    人如果沒有知覺,那和木頭有什麼兩樣呢?”回答說:“人不存在沒有知覺的實體,就和木頭不存在有知覺的形體一樣。

    ” 有人問:“死人的形骸,難道不就是沒有知覺的實體嗎?”回答說:“那(死人)是沒有知覺的實體。

    ” 有人問:“假如這樣,那人果然是既有相同于木頭的實體,又有不同于木頭的知覺了。

    ”回答說:“死人就像木頭一樣,并沒有不同于木頭的知覺;活人雖有不同于木頭的知覺,卻沒有和木頭一樣的實體。

    ” 有人問:“死人的骨骸,不就是活人的形骸嗎?”回答說:“活人的形骸不等于死人的形骸,死人的形骸不等于活人的形骸,區别是很明白的,怎麼可能有活人的形骸卻具有死人的骨骼呢?” 有人問:“如果活人的形骸不是死人的骨骼,那麼死人的骨骼就不應該是活人的形骸而來的了,既然不是由活人的形骸而來,那這死人的骨骼又是從哪裡來的呢?”回答說:“是活人的形骸變成了死人的骨骼。

    ” 有人問:“活人的形骸變成了死人的骨骼,難道不是因為有生才有死,由此可知死人的形體就是活人的形體。

    ”回答說:“這就像從活樹變成枯樹一樣,枯樹的實體怎麼能說就是活樹的實體呢?” 有人問:“活樹能變成枯樹,可見枯樹也就是活樹;好像絲體變成了線體,線體也就是絲體,有什麼區别呢?”回答說:“如果枯樹就是活樹,活樹就是枯樹,那就應當在樹活着的時候凋零,樹枯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