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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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煙草據姚旅露書,産呂宋,名“淡巴菰”,《本草》不載,《備要》增入,其說卻未明确。

    愚按:煙草味辛性燥,熏灼耗精粹,其下咽也,肺胃受之,有禦寒解霧辟穢消膩之能,一入心竅,便昏昏如醉矣。

    清晨飲食未入口,宜慎。

    笃嗜者甚至舌胎黃黑,飲食少味,方書無治法,食豬羊油可愈,潤其燥也。

    有制水煙,隔水吸之者;有令人口噴,以口接之者,畏其熏灼,仍難捐棄,故又名“相思草”。

    《蚓庵瑣語》曰:“邊上人寒疾,非煙不治,至以匹馬易煙一斛”。

    明崇祯癸未,禁民私售,則煙之能禦寒信矣!盛夏自當強制。

     葅[zū]菜之屬,每食所需,本非一類,人各有宜。

    文王嗜菖藃(“高”換成“蜀”),孔子不撤姜食,皆審其所宜,故取之。

    非僅曰菖可益聰,姜可通神明也。

    按菖藃(“高”換成“蜀”)即菖蒲葅,《遯庵秘錄》有種石菖蒲法,以辰砂槌末代泥,候其生發,采根食之,不必定作葅也。

    利竅兼可鎮心,據雲能治不寐,極為神妙之品。

     蒸露法同燒酒,諸物皆可蒸,堪為飲食之助。

    蓋物之精液,全在氣味,其質盡糟粕耳。

    猶之飲食入胃,精氣上輸于肺,宣布諸藏,糟粕歸于大腸與蒸露等。

    故蒸露之性雖随物而異,能升騰清陽之氣,其取益一也。

    如稻米露發舒胃陽,可代湯飲,病後尤宜。

    他如藿香薄荷之類,俱宜蒸取露用。

    《泰西水法》曰:“西國藥肆中,大半是藥露,持方詣肆,和露付之。

    ”則方藥亦可蒸露也,須預辦蒸器,随物蒸用。

     水陸飛走諸食物,備載《本草》,可考而知。

    但據其所采論說,試之不盡獲驗。

    張文潛詩雲:“我讀《本草》書,美惡未有憑。

    ”是豈人之禀氣不同,遂使所投亦異耶?當以身體察,各随禀氣所宜而食之,則庶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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