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論(布洛伊爾)

關燈
這樣的狀态中,其思維也是正确的。

    例如,當一個正處于極度憂慮的痛苦中的女人,或一個處于強烈興奮的女人,她能夠履行她的社會責任和發揮一個和藹可親的女主人的作用。

    在我們工作的過程中,我們所有人在這類工作中所得到的成就是較小的,而自我觀察似乎總是表明觀念的情感群不僅僅通過聯想而不時地被激起,而且它始終存在于心理,并進入意識中,除非它被某些外部的印象或意志行動所占有。

     即使習慣上不容許白日夢掠過人們的心理,并出現在人們的日常活動中,某些情況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可一方面引起從外部生活而來的印象和反應的改變,另一方面引起一組帶有情感色彩的觀念,如同坐在騎馬人後面的盲目憂慮。

    在這些情況中,最突出的是對我們親近的病人的照顧和戀愛。

    經驗表明照顧病人和性欲方面的情感多半在對癔症患者病史較仔細的分析中起着主要的作用。

     我懷疑心理功能的重複,無論是習慣性的,還是由生活中的情緒性環境所引起,它對心理的真正的病理性分裂起着一個實質性的傾向作用。

    如果兩個相互并存的觀念群的内容不再是同一類的,如果觀念群中的一個觀念不能進入意識中,則這種重複不知不覺進入另一種狀态,就是說或被擋開,或在類催眠樣的狀态下出現。

    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把這兩個暫時分裂的趨向再合并起來,就像健康的人經常出現的那樣,而潛意識的心理活動領域變成永久的分裂。

    這種心理的癔症性分裂與一個健康人的&ldquo雙重自我&rdquo有同樣的關系,就像類催眠狀态與正常的幻想的關系一樣。

    在後一對關系中,病理性的決定因素是記憶缺失,而在前一對關系中,起決定作用的是觀念不易進入意識。

     我們第一份病史,即安娜·O病例,我有必要繼續回到這個病史上來,對其所發生的情況提供一個清楚的洞悉。

    這女孩有這樣的習慣,當她完全健康時,在她日常的消遣中,允許一系列想象性觀念掠過她的心理。

    而在她處于所偏愛的自我催眠的情況下,焦慮的情感進入她的幻想中,并産生類催眠的狀态。

    在那種狀态下,她有着記憶缺失。

    這種情形在不同的場合重複着,并且其觀念性内容逐漸越來越多;但是它繼續與完全正常的醒覺思維狀态交替着。

    4個月後,類催眠狀态增強,完全控制了患者。

    出現一次又一次的發作,由此引起一個病态,一個最嚴重類型的急性癔症。

    這樣的狀況持續了數月,伴有各種形式表現(夢遊症期);然後強制性地阻止它,接着再次與正常的心理行為交替着。

    但是,即使在她行為表現正常期間,仍有持續存在的軀體和心理症狀(攣縮,一側麻痹和言語的變化)。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知道這是基于觀念的作用,而這些觀念屬于類催眠狀态下産生的。

    這證明即使在她正常行為期間,屬于類催眠狀态的觀念性情結,即&ldquo下意識&rdquo也存在着,并且她的心理分裂是持久存在的。

     我沒有第二個例子提供癔症發展的類似過程。

    然而,我想那份病史也從某種程度上說明了創傷性神經症的發展。

    在創傷性意外事件發生的最初幾天後,每次類催眠驚恐狀态的重複均回憶起那個意外事件。

    當這種狀态愈來愈多地重複時,其強度如此減弱,它不再與清醒的思維狀态交替,而隻是與之并存着。

    這樣的情形變為持續性的,而早先僅僅在驚恐發作時存在的軀體症狀卻得到永久的存在。

    然而我隻能懷疑是這樣的情況,因為我從未對這一類病例做過分析。

     弗洛伊德的觀察和分析顯示了心理的分裂也可由&ldquo防禦&rdquo引起,由令人痛苦的觀念而造成意識的故意偏差而引起。

    然而,這僅僅發生在某些人中,我們因而把這些人歸因于心理的特異反應。

    在正常人中,這樣的觀念或成功地被壓抑住而完全消失;或它們未被壓抑住而一直在意識中出現。

    我說不出這種特異反應的性質是什麼。

    我隻鬥膽地提出如果防禦不隻是導緻簡單的轉換性觀念進入潛意識狀态,而且導緻思維的真正的心理分裂時,則類催眠狀态的幫助是必要的。

    所以說,自我催眠創造了潛意識心理活動的空間或領域,驅使觀念被擋開。

    但是,這可能就是我們必須認識的&ldquo防禦&rdquo的病理意義。

     然而,我不認為心理分裂的産生是我們讨論的一知半解的過程。

    因此,在它們的初級階段,嚴重的癔症通常呈現出當時的一個綜合征,可能描述為急性癔症(對男性癔症病例的回憶中,我們通常對這種表現形式診斷為&ldquo腦炎&rdquo,對女性病例的卵巢神經痛診斷為&ldquo腹膜炎&rdquo)。

    在癔症的急性階段,心理特征是非常明顯的,諸如興奮的躁狂和發怒狀态,迅速變化的癔症現象、幻覺等。

    在這種狀态下,心理的分裂可能以上面我們試圖闡述的不同形式發生。

    也許這整個階段被看成是一個長的類催眠狀态,這個狀态的殘餘為潛意識觀念情緒提供了核心,而在這種狀态下的清醒思維卻表現的是記憶缺失。

    由于我們對這種急性癔症的病因不甚理解(因為我不能冒昧地把安娜·O意外事件的過程進行一般化的應用),有可能還有一類,與上述讨論大不相同的心理分裂,被稱為是不合理性的。

    [272]然而,毫無疑問地存在着這個過程的其他形式,它們仍隐藏在我們年輕的心理學科學之中,要肯定的是我們在這個知識領域中跨出了第一步,而我們目前的觀點将實質性地改變未來的研究。

     現在讓我們探究最近幾年對心理分裂這方面知識的進展,這是理解癔症方面已取得的成就。

    而這個成就在意義和重要性方面似乎是偉大的。

     首先,這些發現使我們有可能從明顯純粹的軀體症狀追溯到觀念,而這些觀念在病人的意識中是不能發現的(沒有必要再進入這方面的讨論)。

    其次,他們告訴我們去理解癔症的發作,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一個潛意識觀念情結的産物(參看沙可)。

    但是,除此之外,他們也解釋了癔症的某些心理特征,這點可能值得做更詳細的讨論。

     确實,&ldquo潛意識觀念&rdquo從未或少有和難得進入清醒思維中,但它們影響着清醒的思維。

    它的影響首先是通過其并發症。

    例如,一個病人受到完全難以理解的無意義的幻覺折磨着,但在催眠中,幻覺的意義和動機卻變得清楚起來。

    再者,它們通過做出某些觀念來影響聯想,這些觀念比起它們沒有受到潛意識強化的觀念更活躍。

    因此,特殊的觀念群持續地、帶有一定的強制性作用于病人身上,迫使病人去想他們。

    (這種情況類似于讓内的一側麻痹病人。

    當他們麻痹的手反複被觸摸時,他們什麼也感覺不到,但是當要求他們說出感受到的觸摸次數時,他們對多次的被觸摸總是說成是一次。

    )再有,潛意識觀念控制着病人的情調和他的情感狀态。

    在展開她的記憶過程中,安娜·O對過去最初伴有活躍情感的意外事件的相應感覺使這一再現持續了數天之久,并且在她的催眠意識中,也呈現了清晰的回想。

     這使我們對病人的&ldquo心境&rdquo明白易懂&mdash&mdash他們似乎在清醒思維但沒有動機的情況下具有莫名其妙和不合理性的情感變化。

    癔症病人的敏感性實際上很大程度簡單地取決于他們内在的興奮性,但是如果我們把&ldquo分裂心理&rdquo看作一塊發音闆發出像音叉一樣的音調,則我們對那些較微不足道的原因所緻的活躍情感就更容易理解了。

    任何激起潛意識記憶的意外事件均會釋放尚未磨滅的這些觀念的全部情感力量,而這種被喚起的情感與意識心理中所引起的情感是極不相稱的。

     我已在上面說到,一個病人的心理功能總是與她的潛意識觀念的活躍性成反比。

    她意識思維的減少部分地是,但僅僅是部分地基于一種奇怪的心不在焉。

    在每一次她那一瞬間的&ldquo失神&rdquo後&mdash&mdash這是不斷地發生的&mdash&mdash她不知道在這過程中想過什麼。

    她在原發和繼發狀态之間,在意識的和潛意識的觀念情緒中搖擺着。

    而這不僅說明她的心理功能的減退,而且說明占優勢的情感是來自于潛意識。

    當她處于這種狀态下時,她的清醒思維沒有能量,她的判斷幼稚,正如我所說的,她顯得完全的低能。

    我認為這是由于下述的事實,即:如果大量心理興奮被潛意識所占用,則用在清醒思維的能量就較少。

     如果事情的這種狀态不僅僅是暫時的,如果分裂的心理處于持續的興奮狀态,就像讓内的半身麻痹病人一樣,在這些病人中,不少于一半的身體所有的感覺隻是由潛意識心理察覺到的,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麼清醒中大腦功能所剩無幾,這是讓内描述并認為思維的減弱是天生的原因。

    隻有像尤蘭德的柏特·德·邦那樣的極少數人從不需要他們多一半的心理。

    [273]他們這種心理能量的減少确實造成許多人的薄弱心理。

     因為心理分裂造成的心理削弱似乎也是某些癔症病人暗示性這一重要特征的基礎。

    (我說&ldquo某些&rdquo是因為肯定在癔症病人中也有非常健康和最富有判斷力的人。

    ) 首先,我們通過暗示性理解到不能對出現在患者自己的意識中或從外部的口頭詞語或閱讀中闖入的觀念和觀念情結(判斷)做評價。

    對這樣一些活躍闖進意識中的觀念的總的評價,是基于他們通過聯想而喚起了其他的觀念,而這些觀念中,有一些與新的觀念是不相容的。

    因此,抵抗這些新的觀念取決于潛在的意識中對抗性觀念的儲存,而抵抗的力度取決于新觀念的活躍性和激起的記憶中觀念的活躍性之間的比例。

    即使在正常心理的人中,這個比例也有很大的差異。

    我們所描述的智力氣質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個比例。

    一個&ldquo多血質&rdquo(sanguine)的人總是為新人新事感到高興,這無疑是因為他們較之安靜、&ldquo黏液質&rdquo(phlegmatic)的人,記憶意象的強度要小于新印象的強度。

    在病理狀态中,新觀念的優勢和對其缺乏抵抗使激起的記憶意象成比例地減少。

    也就是說,他們的聯想能力相應地削弱和貧乏。

    這種情況發生在睡眠和夢中,發生在催眠中,也發生在心理能量減少的任何時候,但這并不減少新觀念的生動性。

     癔症中潛意識的心理分裂非常明顯地提示了其觀念内容的貧乏和不完整性。

    但是在某些癔症病人中意識心理易受暗示似乎也是由于這一點的緣故。

    他們天生的素質是興奮的;在他們中間,新的觀念是非常生動的。

    與此相反,他們智力活動本身及聯想功能卻減少,因為他們隻有一部分心理能量受其清醒思維支配,而這又是&ldquo潛意識&rdquo分裂的緣故。

    結果,他們的自主暗示和緊密相連的暗示這兩種抵抗能力減少,有時甚至完全消失。

    而他們意志上有暗示性似乎也歸因于此。

    另一方面,幻覺的暗示性迅速改變感知覺中的每一個觀念,使之成為一個實際的知覺,像所有的幻覺一樣,它需要一種興奮性達到異常程度的知覺器官,而這不能單獨追根究底為心理的分裂。

     六、先天素質&mdash&mdash癔症的發展 幾乎在這些讨論的每一個階段,我不得不承認我們所熱衷理解的大多數現象是根據人的天生特性。

    但忽視了去尋找超越這些事實陳述的任何解釋,而獲得癔症的能力也無疑與患者的一種特性有關聯。

    因此,試圖對它下更為正确的定義或許是有益的。

     我在上面已解釋了為什麼我不能接受讓内的觀點,即癔症方面,其素質是基于天生的心理薄弱。

    醫學實踐者,如果作為一個家庭醫生,他就有可能觀察到癔症家庭所有年齡的成員,其必然傾向于認為這種素質是一種超越,而不是欠缺。

    在後來才得癔症的青少年,在病前大多數是活躍的、聰穎的和充滿智力興趣的,他們意志力常常是很好的。

    這包括女孩們晚上從床上起來,偷偷地學習,而他們的父母不讓她們這樣做,怕她們過度勞累。

    他們用來形成健全判斷的能力比起其他人來并不充足,但是在他們中間很少發現是頭腦簡單、智力遲鈍和愚笨。

    他們的心理的過度個性使我的一個朋友下此斷言:癔症發作是人類的花朵,是無果實的花,無疑卻又美麗得像是重瓣的花一樣。

     這樣便可能形成了他們的活躍、煩躁、渴望感覺和心理活動、不耐單調和乏味。

    可以說他們是這樣一些人,其神經系統在靜止時釋放需要使用的過量興奮。

    在青春發育期間及以後,這種最初的超越是由性的覺醒,即從性腺而來的興奮的強力增加而補充的。

    因此,過剩的自由神經質能量産生了病理現象。

     但是這些現象以癔症症狀出現還必須明顯地需要另一個條件,即個人的特異體質。

    畢竟大多數活躍和興奮的人确實沒有患癔症。

    因此我隻能用含糊的和不明顯的短語來描述這種特異體質,即&ldquo神經系統異常的興奮性&rdquo。

    但也可進一步說這種異常性在于這個事實,即在這些人中,中樞器官的興奮可流入正常情況下隻受周圍刺激影響的感覺神經裝置,也可流入生長性器官的神經裝置中,而後者因強力抵抗的作用而與中樞神經系統是分隔開來的。

    可能有過量興奮的這個觀念持續地存在着,并已進入感覺,血管舒縮和内髒器官中,故顯示出某些病理現象。

     像這類人,一旦當他們的注意力強制性地集中在身體的某部分時,正如坦克斯納(1894,第165頁以下)所說的,有關行為的感覺通路中,&ldquo注意力推進&rdquo超過了正常量。

    這種自由的、浮動的興奮轉入這個通路,産生局部的痛覺過敏。

    而結果是所引起的每一個疼痛達到最大的強度,每一種不适都是&ldquo可怕的&rdquo和&ldquo不能忍受的&rdquo。

    再者,在正常人中,一定量的興奮在導入感覺通路後,總是将同樣的興奮留在感覺通路中,但在癔症病人中不是這樣。

    另外,那些興奮量不僅留下來,而且通過新的興奮的流入而不斷增加。

    因此,一個關節的輕微損傷會導緻關節痛,由于卵巢腫脹所緻的疼痛感會導緻慢性的卵巢神經痛;并且這些人比正常人在循環系統方面更易受大腦的影響,因此我們發現有較多的神經性心悸、易暈倒、臉潮紅和蒼白等。

     然而,對于周圍神經器官較易興奮這一點,我們不隻是考慮為中樞性的影響。

    他們也是對适宜的功能性的刺激有一個過度和反常的反應。

    因适度努力所繼發的心悸不亞于情緒興奮所緻的心悸;而血管舒縮神經引起動脈的收縮(&ldquo死亡手指&rdquo)卻不是心理的影響。

    就像是關節輕微損傷留下了關節痛一樣,急性的氣管炎發作留下了神經性哮喘,消化不良留下了經常的贲門疼痛。

    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源于中樞性的興奮總量的使用不外乎是一般的異常興奮這一特殊情況[274]這卻是我們介紹該主題的一個最重要的觀點。

     因此,對我們來說,似乎這些症狀的老一套的&ldquo反射理論&rdquo(reflextheory)不應當完全推翻,可最好把它簡單地描述為&ldquo神經質&rdquo(neurotic)的,而這構成了癔症的經驗性的臨床症狀。

    當然,嘔吐是随着妊娠時子宮的擴大而出現,可能是因為有異常的興奮引起微小的子宮刺激的反射方式,或甚至可能是卵巢大小上的周期性改變所緻。

    我們于是了解來自器官變化所緻的如此之多的間接影響,如此之多&ldquo有關疼痛&rdquo的奇怪例子,我們不能否定這樣一個可能性,即一群有時由心理引起的神經症狀可能在其他情況下受反射性行為的間接影響。

    确實,我大膽提出十分舊式的異端觀點:甚至腿的運動薄弱有時可能是由生殖器的感染引起的,它不是心理性的,而是由直接的反射性行為所決定的。

    我想我們要做的不是過多地堅持我們新的發現排斥其他觀點或者尋求把他們應用在所有病例上。

     我們對其他異常的感覺興奮形式仍未完全理解:例如一般的疼覺缺失、麻痹區域、視野的真正受限等。

    經過進一步的觀察來證明這些症狀的一個或其他的心理來源,并因此解釋其症狀,這是可能的,或許有可能,但至今尚未做到這一點(因為我确實不敢把我們第一例病史中所發現的結果概括化),而且我不認為在适當地對此做追蹤之前,就假設其起源的做法是正當的。

     另一方面,我們已讨論的神經系統和心理的特性解釋了許多癔症患者一兩個非常熟悉的特征。

    在休息狀态時,他們神經系統所釋放的過剩的興奮決定了他們不能耐受一種單調乏味的生活&mdash&mdash即在疾病發生後,驅使他們渴望各種感覺,用各種&ldquo事仵&rdquo打破他們無效生活的單調,而最突出的事件是取決于事情病理現象的性質。

     他們常常用自我暗示而達到這個目的。

    他們因病态的需求,導緻愈來愈沿着這途徑發展,就像疑病症的人害怕生病一樣,這是判斷癔症的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

    我熟悉一個癔症女士,她常受到非常嚴重的健康損害的折磨,這隻不過是她自己認為如此,她周圍的那些人或她的醫生都不這樣認為。

    如果她沒什麼事,她常玩弄各種詭計,而當她一個人在自己房裡時,她會自我驗證自己是不正常的。

    因為她的情緒實際上明顯的不健康,又不能滿意地卸脫她的責任,因而她試圖以自己的眼光,用這樣的行為為自己辯護。

    另一個病人,是個非常病态的女士,有病态的良心感,對自己完全不信任,對某事愧疚的十足的癔症現象,因為她說過,如果她确實不要做什麼的話,她無須使其存在。

    當她的左腿麻痹被誤診為脊柱疾病時,她感到極大的解脫,當告知她這&ldquo僅僅是神經質&rdquo的并能消失時,就足以使她産生良心上的一陣嚴重的劇痛。

    由于病人期望自己有病的需求促使她信服自己,她使他人相信她真有病。

    當這種需求進一步與病房的單調所緻的痛苦聯系起來時,則産生愈來愈多的新症狀這一趨向得以最充分的發展。

     然而,如果說這是轉變成欺騙和實際上的假裝(我想我們現時所犯的錯誤是否定假裝,這與過去我們認可假裝一樣是犯錯誤),這不是基于癔症的素質,而是莫比斯很貼切地所說的:是基于複雜的其他形式的退化&mdash&mdash即固有的道德上的自卑感。

    同樣,當某人存在天生的興奮而情緒不好時,也成為一個具有自私自利方式為特征的受害者,這種特征就是容易産生慢性的健康問題,即&ldquo惡液質的癔症&rdquo。

    順便說一下,&ldquo惡液質的癔症&rdquo患者比起痨症後階段的惡性病人要少得多。

     興奮的過剩也引起運動方面的病理現象。

    有這種特征的兒童很容易發展為抽動樣的動作,這現象可能開始是由于眼睛或面部的某些感覺對某些質地的衣服感到不舒服而引起的,除非及時地制止,否則這類現象可成為永久性的。

    而其反射通路是相當容易又很快向縱深發展的。

     但也不能忽視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即無關乎任何心理因素的單純運動抽搐性的發作。

    在這種發作中,所積聚的大量興奮被釋放,就像一次癫痫大發作中,由于解剖學上的改變引起大量刺激的發放。

    對此,我們稱為非觀念性的癔症抽搐。

     因此,我們常發現過去曾經健康的青少年,(盡管他們是興奮的)但到青春發育期間卻患了癔症,我們必須反躬自問,是否不是天生存在的發育過程可能不産生癔症的傾向。

    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歸因于較多的因素,而不隻是因為興奮量的簡單提高。

    性成熟作用于整個神經系統,普遍地增加了興奮性和減少了抵抗性。

    我們是從觀察沒有患癔症的青少年中明白這一點的。

    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性成熟也确定了癔症的傾向,也因此而構成了神經系統的這種特征。

    說到此時,我們已認識到性是癔症的主要因素之一。

    我們明白其所起的作用還是相當大的,并且以特别不同的方式構成了此病。

     如果癔症直接有天生發展的基礎,而不是來自于觀念性的因素,那麼其特征也不可能像現今有些癔症所表現的是以觀念性為主的方式。

    那麼什麼才是較真正的癔症性的而不是特征的?它們是能夠用來建立診斷的一些特殊症狀的發現物,但它們又恰恰不是觀念性的;但是,如果癔症的基礎是整個神經系統的一個特性,則觀念産生的情結,即由心理因素所決定的症狀,猶如一個建築物有賴于地基一樣,是患癔症的基礎。

    這是一個幾層樓的建築物。

    正像我們如果要區分出不同層樓的設計,我們隻可能去理解這個建築物的結構一樣,我認為對我們來說,為了理解癔症,我們注意症狀因果關系中不同類的并發症是必要的。

    如果我們不考慮這些,試圖用簡單的因果關系解釋癔症,我們将會發現總是留下相當多不能解釋的現象,這就像我們試圖在多層樓房的每層樓面上要插入不同的房間一樣。

     和病的特征一樣,許多其他的神經性症狀,比如疼痛、血管舒縮現象以及甚至單純的運動抽搐性發作,正如我們所看到的,不是由觀念所引起的,而是因神經系統基本異常的直接後果。

     與其最接近的觀念性現象是情感興奮的簡單轉換。

    它們的引起對有癔症素質的人來說是情感的并發症,而最初他們隻是&ldquo情緒的異常表達&rdquo[275](奧本海姆,1890)。

    經過重複,這成為真正的和明顯的純粹軀體性的癔症症狀,而引起這些症狀的觀念竟不受人注意或被擋開,因此而受到意識的壓抑。

    被擋開和轉換的觀念中,最多和最重要的是帶有性欲成分的觀念。

    它們是許多青春期癔症的起因。

    接近成熟的女孩&mdash&mdash主要考慮的就是她們&mdash&mdash對湧入的性欲觀念和情感有着很不同的行為舉止。

    有一些女孩對此完全不感到窘迫,在她們中間,少數女孩不理會并忽視其全部的主題。

    其他的女孩則像男孩一樣的對待,這無疑是農民和勞動階層女孩的規則。

    另外有一些女孩多少帶有荒謬的好奇心,她們從言語或書中得到任何性欲方面的内容後便自己幹了起來。

    還有一些文雅的女孩,盡管她們的性興奮很高,但她們有相應很高的道德純潔性,她們感到任何性欲方面的事與她們的道德标準不相容,感到是一種肮髒和玷污名譽的事。

    [276]她們在意識中壓抑性欲,擋開引起軀體現象的常有這種内容的情感觀念,并因此變成潛意識的。

     擋開性欲的這個傾向進一步強化的情況是:在未婚年輕女子中,肉欲方面的興奮攙和着焦慮、害怕即将出現的事,對不知道的和半信半疑的事感到害怕,而在正常和健康的年輕男子中,肉欲方面的興奮純粹是一種進攻性的本能。

    女孩對愛的感覺非常強烈,這控制和決定着她的命運,她也為此而受到驚吓。

    而更重要的是她傾向于着眼别處,在意識中壓抑驚吓她的事。

     婚姻帶來新的性創傷。

    令人驚奇的是結婚之夜較少産生病理性的作用,盡管遺憾的是它常常不是一種性愛的魅力,而是一種侵害。

    但實際上我們發現不少年輕的已婚婦女,她們的癔症可追溯到這個原因,如果在這個時間的過程中出現了性欲的歡樂,則可掃除性的創傷,而癔症也随之消失。

    性創傷也發生在許多婚後階段的過程中。

    從已發表的病史中,我們有責任制止許多這樣的情況&mdash&mdash丈夫的不正當要求,不自然的操作等。

    我不以為當我斷言婦女中絕大多數嚴重的神經症起源于她們的婚床是在誇大其詞。

    [277] 某些性欲上的病因,基本上是由于不夠滿意(如性交障礙、早洩等),根據弗洛伊德(1895b)的發現,其結果引起的不是癔症,而是一種焦慮性神經症。

    然而,我的觀點是即使如此,性情感的興奮十分經常地轉換成癔症性的軀體現象。

     這是不言而喻的,通過我們的觀察也足以證明了驚吓、焦慮和發怒這些非性欲情感導緻了癔症現象的發展。

    但是或許值得再三堅持的是,性的因素是病理結果中最重要的和最富有成果的。

    我們前輩的天真的觀察,保留了這個保守的術語&ldquo癔症&rdquo(來自希臘語的&ldquo子宮&rdquo一詞),比起最近的觀點把性作為幾乎是唯一的因素,倒是更接近現實。

    這是為了把病人從道德責備上拯救出來。

    癔症患者的性需求無疑與健康人一樣,個體之間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異,并且不比健康人強,但前者為此而得病,大部分正是由于與性的鬥争,由于針對性所做的防禦而造成的。

     與性癔症并舉的,在這方面我們必須回想起由驚恐所緻的癔症&mdash&mdash創傷性癔症本身,這是最熟識的一種癔症形式。

     由情感興奮的轉換所引起的,我們可稱為同一層次的現象是那些天生易受暗示影響,因為暗示的緣故而引起的現象(大部分是自我暗示)。

    一個高度的暗示性,就是說,新近激起的,不受限制的優勢觀念不存在于癔症的基本特征中。

    然而,它可作為并發症而存在于有癔症素質的人中,在這些人中,他們神經系統這種相當的特異反應性有可能使過高評價的觀念成為軀體的現象。

    [278]再者,在大多數多餘觀念中,也隻有情感性觀念受暗示的影響能成為軀體現象,結果是這過程常被認為是驚恐或焦慮所伴随的情感轉換。

     現在我們必須考慮到情感轉換和暗示的這些過程即使在癔症的複雜形式中仍保持相等。

    在這樣的情況下它們隻是尋找更方便的條件,即總是通過這兩個過程中的一個而表現出由心理因素起決定作用的癔症現象。

     除了上述已讨論的那些之外,癔症素質的第三個組成要素是類催眠狀态,即自我催眠的傾向。

    這種狀态最大程度上利于和助長轉換和暗示,以這種方式引起的癔症,我們可說成是處于癔症小發作的頂端,處于癔症大發作的較高層。

    自我催眠的傾向是一種僅僅短暫開始,并與正常狀态交替的狀态。

    我們在人工催眠觀察中,認為它增加心理對身體的影響。

    這種影響而且更強烈、更深,因為它作用在甚至外部的催眠也異常興奮的神經系統上。

    [279]對于自我催眠是有機體的一種天生的特性這一點,我們不能說出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它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

    我已在上面表示了這個觀點,即它是從受情感支配的幻想中發展而來的。

    但毫無疑問,天生素質也在其中起着一部分的作用。

    如果這個觀點是正确的,則再一次清楚的是性欲在癔症發展上有多麼大的影響。

    因此,除了照顧病人之外,沒有一個心理因素會與渴望一個人的愛一樣,被重視為産生受情感支配的幻想。

    除此之外,性的性欲高潮本身[280]再加上大量的情感和意識的限制,是與類催眠狀态非常相近的。

     在癔症發作中,類催眠成分有最明顯的表現,在那些可描述為急性癔症的狀态中,似乎這些成分在癔症發展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

    這些明顯的心理狀态長時間地存在着,常常持續數月,常有必要将此描述為幻覺樣混亂。

    即使病的情況尚不嚴重,也會出現許多不同的癔症現象,有少數現象在類催眠狀态過後實際上還繼續存在。

    這些狀态的心理成分有一部分組成了清醒生活中被擋開的、意識中被壓抑的那些觀念。

    (參看&ldquo基督教徒和修女、歐洲大陸婦女和受到良好教育的兒童的癔症谵妄&rdquo。

    ) 由于這些狀态的重要性如此經常地不亞于精神病,直接地隻派生于癔症,因此我不能贊同莫比斯的觀點,即&ldquo除了發作時有谵妄之外,否則就不能說成是急性癔症性精神病。

    &rdquo(1895,第18頁)在許多病例中,這些狀态構成了這樣一類精神錯亂,而與這相似的精神病也在癔症的進一步的過程中複發。

    的确,基本上他們充其量無非是一次發作的精神病狀态,但由于他們持續數月之久,因此很難将他們描述為多次發作。

     急性癔症中的其中之一是如何會引起的?在最著名的病例(病例一)中,它是因類催眠發作的積累而發展起來的; 在其他病例(已存在複雜癔症的病例)中,它的發生與不再使用嗎啡有關聯。

    這個過程的大部分完全模糊不清,有待于進一步的觀察和弄清。

     因此,我們可把莫比斯的見解應用于已在此讨論過的癔症:&ldquo在癔症中發生的基本改變是癔症病人的心理狀态暫時或持久地變得類似于被催眠者的心理狀态。

    &rdquo 在類催眠狀态所引起的症狀能在正常狀态中持續多久,這完全與我們催眠後的暗示經驗是相一緻的。

    但這已意味着不能進入意識的觀念情緒與意識過程中的一系列觀念是并存的,即發生心理的分裂。

    似乎能肯定的是即使不在類催眠狀态下也能發生這樣的情況,這是出自在意識中被擋開并受到壓抑的許多豐富思想,沒有被壓抑住而引起的。

    他們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進入存在于心理生活領域中,有時表現觀念貧乏或退化,有時多少與清醒思維相同。

    總之,我們對此所具有的知識應歸功于比奈和讓内。

    心理的分裂是癔症的頂峰。

    我在上面已表明如何解釋該病的主要特征。

    病人心理的一部分處于類催眠狀态,持續存在,但伴有其觀念的不同程度的活躍性,總是準備着無論何時清醒思維消失時(或一次發作或谵妄時)去控制整個的人。

    當強烈的情感阻斷觀念的正常過程時,患者處于半麻醉和筋疲力盡的狀态下就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這些出于持久的類催眠狀态中的無合理動機的觀念與正常的聯想不相容,強制性地進入意識中,幻覺闖入知覺系統,運動性行為單獨地受到有意識意志的神經支配。

    該類催眠的心理最易受情感轉換和暗示的影響。

    因此,容易出現新的癔症現象,若沒有心理分裂,則其很難出現,此外還要有反複的情感壓力。

    心理的分裂是病魔,早期迷信時代的天真的觀察者認為這些病人有病魔。

    确實,一種與清醒意識不相容的精神左右着病人;但實際上這種精神并非異己的,而是他自己擁有的一部分。

     我們已嘗試對癔症做了當今就我們所知的綜合性解釋,這個嘗試公開責備了折衷主義,如果這樣的責備,還可以說是合理的話。

    有如此多的關于癔症的系統闡述。

    從過去的&ldquo反射理論&rdquo到&ldquo人格分裂&rdquo(dissociationofpersonality)均在癔症理論中有他們的地位。

    但對許多傑出的研究者來說,他們用自己敏銳的心靈去考慮癔症。

    沒有事實,就沒有他們的理論。

    而對該真實事态的進一步展示将肯定包括他們所有的觀點,而且隻把該主題所有片面的觀點彙合成現實。

    因此,這一折衷主義對我來說似乎無羞愧可言。

     但是我們今天距離對癔症的全面理解可能還相距很遠啊!在上述的叙述中對不肯定的突然發作已勾畫出了它的輪廓,對笨拙的假設已填上了知識面的空白,而不是逾越!在某種程度上唯獨使人安慰的是:這種缺陷是依附于,而且必須依附于複雜的心理過程的生理表現。

    我們總把他們說成是提修斯在《仲夏夜之夢》中說的悲劇:&ldquo這大部分隻是因為陰影的緣故。

    &rdquo縱然是最微弱的陰影,如果它真實地試圖維持着未知的真正的事物投在牆壁上的話,則這種陰影并非沒有價值。

    因為不管怎麼說,在真正的過程和我們對他們的觀念之間可能存在着某種程度的一緻性和相似性,這種希望一直是正當的。

     *** 【注釋】 [1]郭本禹,《中國精神分析研究叢書》,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總序第1~51頁。

     [2]Neel,A.F,(1899/1969),Theoriesofpsychology:Ahandbook,NewYork:Meridian,p.181. [3](美)阿特金森等,《心理學導論》(第10版,上冊),孫名之等譯,車文博審訂,台北:曉園出版社,1994,第9頁。

     [4]TalcottParsons,EdwardShils,TowardaGeneralTheoryofAction,Boston:HarvardVniversityPress,1951,p.52. [5]WillHerberg,Freud,theRevisionists,andSocialReality//BenjaminNelson,Freudandthe20thCentury,NewYord:MeridianBooksInc.,1957,p.153. [6]Medawar,P.B.,Victimsofpsychiatry,NewYorkReviewofBooks,1975,21(27):17. [7](美)E.G.波林,《實驗心理學史》,高覺敷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第860頁。

     [8](美)托夫勒,《預測與前提》,栗旺等譯,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84,第199頁。

     [9]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綱要》,葛魯嘉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論》,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284頁。

     [10]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霁明譯,沈陽:遼甯人民出版社,1986,第101頁。

     [11]據弗萊堡城志所載。

    弗洛伊德生日是3月6日。

    弗洛伊德正式傳記作者厄内斯特·瓊斯(E.Jones)認為,這是一種筆誤。

    而曾著過一本關于弗洛伊德早期的重要圖書的作者巴爾瑪麗(M.Balmary,1979)推測說,他父母用5月6日取代3月6日生日,是因為雙親結婚時已懷上弗洛伊德的緣故。

     [12]拉比(rabbi)是猶太教中執行教規、律法主持宗教儀式的教士。

     [13]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範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3~4頁。

     [14](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52~54頁。

     [15]Jones,E.,ThelifeandWorkofSigmundFreud,NewYork:BasicBooks,1955,2,p.409. [16](美)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尚新建譯,北京:三聯書店,1986,第15頁。

     [17]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論》,汪鳳炎、郭本禹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論》,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20頁。

     [18]Jung,C.G.,FreudandPsychoanalysis,NewYork:BollingenFoundation,Reprintedition,1985,p.130. [19]Jones,E.,ThelifeandWorkofSigmundFreud,NewYork:BasicBooks,1953,1,p.5. [20](英)厄内斯特·瓊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見《弗洛伊德自傳》,廖運範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89~90頁。

     [21]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14頁。

     [22]同上,第2頁。

     [23](法)克萊芒等,《馬克思主義對心理分析學說的批評》,金初高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第6~7頁。

     [24]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範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4頁。

     [25]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霁明譯,沈陽:遼甯人民出版社,1986,第4頁。

     [26]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6頁。

    其中,&ldquo緊密團結大多數&rdquo(compactmajority,又譯solidmajority),是易蔔生《人民公敵》第二幕中,小商人與少數官僚分子進行鬥争時劇中人講的一句話。

    參見标準版,第20卷。

     [27](德)歌德,《浮士德》,綠原譯,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7,第一部,書齋(Ⅱ),第57頁。

     [28]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霁明譯,沈陽:遼甯人民出版社,1986,第3頁。

     [29]生機論(vitalism),亦譯活力論。

    指生命機體的一切活動由其内部所具有的非物質因素即&ldquo活力&rdquo或&ldquo生命力&rdquo所支配的學說。

     [30](美)赫根漢,《心理學史導論》(第4版,下冊),郭本禹等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第773頁。

     [31](美)墨頓·亨特,《心理學的故事&mdash&mdash源起與演變》,李斯等譯,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第167頁。

     [32]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霁明譯,沈陽:遼甯人民出版社,1986,第5頁。

     [33]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41頁。

     [34]Jung,C.G.,FreudandPsychoanalysis,Newyork:BollingenFoundation,ReprintEdition,1985,p.24. [35](英)厄内斯特·瓊斯,《弗洛伊德的愛情與婚姻》(一),見《弗洛伊德自傳》,廖運範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141頁。

     [36]高宣揚,《弗洛伊德傳》,香港:南粵出版社,1985,第54頁。

     [37]Appignanesi,L.,Forrester,J.,Freud&rsquosWomen,NewYork:BasicBooks,1992,pp.30~31. [38]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2頁。

     [39](英)厄内斯特·瓊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見《弗洛伊德自傳》,廖運範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113~114頁。

     [40]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4~65頁。

     [41]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8頁。

     [42]楊庸一,《心理分析之父&mdash&mdash弗洛伊德》,台灣:元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82,第45~52頁。

     [43]Masson,J.M(.Ed),TheCompleteLettersofSigmundFreudtoWilhelmFliess,1887~1904,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5. [44](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79~80頁。

     [45](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103頁。

     [46]同上,1986,第99頁。

     [47](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114頁。

     [48](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193頁。

     [49]高宣揚,《弗洛伊德傳》,香港:南粵出版社,1985,第73頁。

     [50]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廖運範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第6~7頁。

     [51](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11~212頁。

     [52](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17頁。

     [53](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30~232頁。

     [54](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34~235頁。

     [55]同上,第234~235頁。

     [56]高宣揚,《弗洛伊德傳》,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76~77頁。

     [57](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239~240頁。

     [58]Freud,s,OntheHistoryofthePsychoanalyticMovement.InStandardEdition.Vol.14,pp.3~66. [59](美)舒爾茨,《現代心理學史》,楊立能等譯,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第331頁。

     [60]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3頁。

     [61]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顧聞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9頁。

     [62](美)歐文·斯通,《心靈的激情》(上冊),朱安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6,第408頁。

     [63]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傳》,張霁明譯,沈陽:遼甯人民出版社,1986,第17~18頁。

     [64](美)E.G.波林,《實驗心理學史》,高覺敷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1,第818~821頁。

     [65](奧)布洛伊爾,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譯,見《弗洛伊德文集》,卷1《癔症研究》,車文博主編,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30頁。

     [66]同上。

     [67](奧)布洛伊爾,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譯,見《弗洛伊德文集》,第1卷,車文博主編,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