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論(布洛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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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與根深蒂固的道德純潔觀念存在着沖突的緣故。
[254] 在這類興奮狀态後通常接着出現心理并發症,諸如病理性的抑郁和焦慮狀态(弗洛伊德,1895b)。
然而,有時同時發生的情況産生一種異常的軀體症狀,在這時興奮被釋放。
因此,當不清潔的感覺産生一種惡心的生理感覺時可能出現嘔吐或神經性嘔吐,就像安娜·O這個病例中(病例一),道德的焦慮激起了會厭的痙攣等。
[255] 對因極其強烈和不可調和的觀念所緻的興奮做出一個正常的适當反應是用言語說出來。
一個敦促這樣做的有趣的逾常情景可用米達斯的理發師的故事來說明,他向不可信的人大聲說出自己的秘密。
[257]我們遇到同樣的沖動就好像主要的曆史風俗中的基本因素之一,即羅馬教堂的忏悔。
訴說事情是一種寬慰,即使當這個人不是對神父訴說或即使訴說後沒有罪惡的赦免,但這發洩了緊張。
如果不是這樣釋放興奮,則有時它轉變成軀體現象,就像附屬于創傷情感的興奮一樣。
以這種方式所産生的全部癔症現象,弗洛伊德描述為郁積性癔症現象。
[256]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癔症現象産生的機制上的說明受到的批評是太公式化和太簡單化了。
因為一個原來沒有神經病變的健康人,他有獨立的思想和自以為身體很好,但他可能發展成真正的癔症症狀,這其中必然有許多同時存在的情況。
下述病例可作為該過程複雜性質的一個例子。
一個12歲的男孩,以前曾有夜驚,其父有高度的神經質。
一天他從學校回家感到不适。
他訴說吞咽困難和頭痛。
家庭醫生以為其原因是喉部發炎。
但甚至在數天後,他的情況并沒有改善,該男孩拒絕進食,當逼着他進食時便嘔吐。
他無精打采地到處走動,沒有精神沒有歡樂;他想要整天躺在床上,體力上損耗很大。
當我5周後見到他時,他給我的印象是一個害羞的和自閉的兒童。
我開始相信他的情況有心理基礎,在接二連三的詢問下,他提供了價值不大的解釋&mdash&mdash他父親對他的一次嚴厲責備,這很清楚不是他得病的真正原因。
也沒從他的學校學習中得到任何有關的信息。
我允諾在催眠術下我可能會獲得信息。
然而結果卻證明這是沒有必要的。
在他那聰明和精力充沛的母親的強烈要求下,他突然哭了起來,并說了以下的故事:當他從學校回家的路上,他去了廁所,有一個男人對着他掏出自己的生殖器,要他把生殖器放在嘴裡。
他在恐怖之中逃跑了,沒有發生其他的事。
但從那次偶然事件後他得病了。
當他一說出這些情況後,他就完全恢複健康。
在産生厭食、吞咽困難和嘔吐上,需要有幾種因素:這個男孩天生的神經質、他嚴重的驚恐、性行為以極粗暴的方式闖入他那幼稚的氣質中,而作為特别的決定性因素是厭惡的觀念。
該病的持續存在是由于這個男孩的沉默阻止了興奮的正常釋放。
其他所有的病例和這個病例一樣,在癔症症狀産生前,某個人仍還正常時,必然聚集有幾個因素,用弗洛伊德所表達的,這樣的症狀總是&ldquo多因素決定&rdquo(overdetermined)。
[258] 可以做這樣的假設,即一系列激發因素喚起了同樣的情感時,則這樣一種多因素決定也就存在着。
病人和他周圍的人都把癔症症狀隻歸因于最後一個原因,雖然那個原因在疾病的作用上并不大,而幾乎是由其他一些創傷産生的作用所緻。
一個17歲的女孩[259],當一隻貓在黑暗中跳躍到她肩上時産生第一次癔症發作(其後由許多其他原因引起發作)。
該發作似乎就是驚恐的結果。
但是進一步的調查表明那個外表長得特别好,而沒有受到适當照顧的女孩最近碰到許多他人多少帶有的對她的獸性企圖,這引起她性欲的興奮(這裡我們說有素質的因素)。
在幾天前,一個年輕的男子在同住的黑暗的樓梯間襲擊了她,她很困難地擺脫了他。
這是真正的心理創傷,而貓的作用則使其成為特征。
但恐怕在許多病例中,貓往往被認為是作用因素。
一種情感的重複産生了以這種方式的轉換,但它不總是一定有許多外部的激發因素,如果回憶迅速而又頻繁地重複出現在創傷後的即刻和情感削弱之前,則記憶中的情感再現也常足以産生轉換。
而如果情感是非常強烈的話,則足以産生轉換。
用較狹義的話來說,這就是創傷性癔症。
例如,在一次鐵路意外事故之後的數天内,受害者在睡眠中和醒來時都害怕再回想起他驚恐的經曆,并總是重複着驚恐的情感,直到最後,這個(用沙可的話)&ldquo心理性消耗&rdquo[精心制作]時期或&ldquo潛伏&rdquo期轉換成産生軀體現象(雖然有另一個有關的因素,我們将在以後讨論)。
然而,作為一種規律來說,一個情感的觀念易迅速地磨滅。
在我們的《緒言》中涉及其所有的影響,這個情感量是一點一點地被剝奪去的[260]。
而它的再現引起一個已減少的興奮量,因此,回憶損失了有助于産生軀體現象的能力。
異常反射的促進作用消失,而平衡狀态重又建立。
然而,其&ldquo磨滅&rdquo的影響是包括聯想作用、思維作用和有關的其他觀念的矯正作用在内的全體作用。
如果情感性觀念從&ldquo聯想性聯系&rdquo中退縮,這個矯正過程就變得不可能了。
當發生這個過程時,該觀念保持着情感的總量。
由于在每一次再現中,最初的情感興奮總量被再次釋放,促進那時出現的異常反射最終完成;或者,如果這種促進作用已經完成,則其保持和穩定下來,癔症轉換現象便以這種方式持久地建立起來。
我們的觀察表明,情感性觀念被聯想排斥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即&ldquo防禦&rdquo,指有意的壓抑令人痛苦的觀念,這些觀念似乎使病人的快樂或自尊心受到威脅。
在他第一篇關于《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文章中和現在本卷的病史中,弗洛伊德讨論了這個過程,這無疑具有相當大的病理意義。
我們确實無法理解一個觀念怎麼能在意識中被故意地壓抑。
但是我們完全熟悉其相應的積極過程,即集中注意在一個觀念上,而我們卻說不出我們是怎樣對此起作用的。
然後,來自觀念的意識被轉移;但這是些沒有考慮到的觀念,它們也從磨滅過程中退縮,而且保持着沒有減少的情感總量。
我們進一步發現另一種未被思維磨滅的觀念。
其發生并不是因為某人不想要回憶這個觀念,而是因為他不能回憶起來:因為他最初的出現并賦予情感是在清醒意識中有記憶缺失的狀态下,即在催眠或類催眠的狀态下。
後者似乎是癔症理論的最重要方面,因此值得較充分的審查。
[261] 四、類催眠狀态 在我們的《緒言》中,當我們提出癔症的基礎和主題是類催眠狀态存在時,我們忽視了莫比斯在1890年說過的完全同樣的事實:&ldquo觀念産生(病理)作用的必要條件,一方面是一種天生的癔症的素質;另一方面是一種特殊的心境。
我們隻能對這種心境形成一個不太精确的觀念。
它必須類似于催眠的狀态,必須符合某種意識的空白,在這種狀态下出現的一個觀念未受到任何其他的抵抗。
這就是說,在這個範圍裡就是允許第一個觀念的出現。
我們知道這類狀态不僅由催眠引起,而且由情緒震驚(驚恐、發怒等)和使人筋疲力盡的因素(失眠、饑餓等)而引起&rdquo。
(莫比斯,1894,第17頁) 莫比斯在這裡用嘗試性的方法來解決的問題是通過觀念産生軀體現象的問題。
他回憶到催眠下産生的這種放松現象,他看作為類似情感的作用。
我們自己對情感作用的觀點稍有不同,這在上面也充分解釋過了。
因此我無須再開始研讨莫比斯假設中有關的難點,即發怒中有&ldquo意識空白&rdquo[262](認為存在于驚恐和長時間的焦慮中),或描述一種情感興奮狀态和催眠安靜狀态之間相似處這樣更為一般的難點。
然而,我們将回到莫比斯對這些難點的評論上,我認為這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實際情況。
對我們來說,類似于催眠的這些狀态&mdash&mdash&ldquo類催眠&rdquo狀态,其重要性還在于,而且是更特别的在于随之而出現的記憶缺失和在其作用下産生我們不久将讨論的心理的分裂,而這對&ldquo癔症大發作&rdquo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們仍将這個重要性歸因于類催眠狀态。
但我必須對我們的主題補充一個實際有價值的情況。
轉換&mdash&mdash軀體現象的意念性産物,也能在除了類催眠狀态之外而産生。
弗洛伊德已在防禦性的有意的記憶缺失中發現了第二個來源,這個來源有别于類催眠狀态,構成排除在聯想性聯系之外的觀念情結。
但是,在接受這樣的說明中,我仍認為類催眠狀态是許多、實際上是大多數癫痫樣抽搐發作和複合型癔症的原因和必要條件。
當然在類催眠狀态(hypnoidstates)中,首先并且最重要的要數是真正的自我催眠(auto-hypnoses)了,它與人工催眠(artificialhypnoses)的區别僅僅在于是自發地産生的。
我們發現許多充分發展的癔症中就有這樣的現象,其發生的頻度和持續時間各不相同,而且常在正常清醒狀态下迅速改變(見病例一和二),因為其内容似夢樣的性質,他們常因此被稱為是&ldquo谵妄性癔症&rdquo(deliriumhystericum)。
在自我催眠狀态中所發生的情況或多或少屬于清醒生活中的完全記憶缺失(而在人工催眠中有完整的回憶)。
記憶缺失剝奪了這些狀态下的心理産物和在這些狀态中形成的聯想,而這些在清醒思維下無論哪一個均有矯正作用;并且由于在自我催眠中批評和參照其他觀念的監督減少了,一般來說,幾乎完全消失了,由此可能引起最廣泛的妄想,并且長期來維持原樣。
因此幾乎隻有在這些狀态中才可引起&ldquo誘發因素和病理現象之間的某些複雜的不合理的&rdquo象征性關系,這實際上是根據聲音和言語聯想的最荒唐的相似性。
自我催眠狀态中缺乏的批評正是引起自我暗示如此頻繁的一個理由。
例如,麻痹在一次癔症發作後仍遺留下來。
但是,這僅僅可能是偶然的,我們的分析中很少碰巧遇到一個出于這種方式的癔症現象的例子。
我們始終發現其更多地是發生在自我催眠中,而不是在自我催眠之外,有着同樣過程的結果,即一種情感興奮的轉換。
在任何情況下,這種&ldquo癔症轉換&rdquo在自我催眠下比清醒狀态更易發生,正像在人工催眠中,暗示性的觀念更為容易地從生理上理解成各種幻覺和運動一樣。
然而興奮轉換過程與上述基本上相同。
當其一旦發生,如果情感和自我催眠是同時發生的,則軀體現象便重複發生。
而在那種情況下,催眠狀态似乎由情感本身所引起。
因此,隻要催眠和完全清醒的生活之間有清醒的交替,癔症症狀便隻限于催眠狀态中,并通過重複而加強;再者,由此引起的觀念沒有了清醒思維的矯正及其批評,這恰恰是因為它從未出現在清醒的生活中的緣故。
因此,安娜·O(病例一)的右臂攣縮在她的自我催眠中與焦慮的情感和蛇的觀念有關,其症狀持續4個月,盡管經常複發,但隻限于她處在催眠狀态中出現(或者說,如果我們考慮這個術語不适用于極短時期的失神,是一種類催眠的狀态)。
在她的類催眠狀态中發生同樣性質的其他轉換,在這種方式下,癔症現象的重大情結在完全隐伏的條件下逐漸形成,當她的類催眠狀态成為永久性時,則完全公開暴露。
隻有在心理中的分裂已完成時,這個問題我将在後面讨論,并且當清醒和類催眠狀态之間的交替被正常的和催眠樣的觀念情結之間的共存所取代時,以這種方式産生的現象才會清楚地進入意識中。
這種類催眠狀态是否在病人病前存在?他們是如何發生的?對此我能說的幾乎很少,因為除了安娜·O的病例外,我們沒有資料可用來說明這一點。
似乎肯定的是她的自我催眠通過習慣化的幻想為此鋪平了道路,并且一個持久焦慮的情感使其充分建立起來,實際上它本身就可能是類催眠狀态的基礎。
這個過程似乎可能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有許多不同的狀态導緻&ldquo心不在焉&rdquo(absenceofmind),但隻有少數狀态傾向于自我催眠或不注意地即刻進入了自我催眠。
一個深陷于某一問題的研究者也無疑麻木到一定的程度,他具有一大群他沒有組成意識知覺的感覺。
同樣,任何一個正在活躍地利用他創造性想象的人來說也是如此(參看安娜·O的&ldquo私人劇院&rdquo)。
但在這樣的狀态下所進行的是消耗能量的智力活動,在這種活動中,神經系統的能量被釋放、被耗盡;另一方面,在心不在焉和做夢的狀态下,腦内興奮低于其明顯清醒時的水平。
這些狀态近似于睡眠,而且不知不覺地進入睡眠。
如果在這樣一種專注的狀态中,當觀念的流動被抑制,帶有情感色彩的一群觀念便活躍起來,産生高水平的腦内興奮,而這又在心理活動中沒有被耗盡,并且它用于異常功能方面,諸如轉換中。
因此,在消耗能量的工作期間,&ldquo心不在焉&rdquo和缺乏情感的邊緣狀态都不屬于病理性的;另一方面,充滿情感的幻想和源于持久性情感所緻的耗竭狀态卻是病理性的。
一個憂慮坐車人的沉思、一個守候在他心愛的人病床前的焦慮、一個情人的白日夢,這些均屬于第二類狀态。
把注意集中于觀念的情感群上便開始産生了&ldquo心不在焉&rdquo。
觀念的流動漸漸慢了下來,最終幾乎停滞不前;但是情感性的觀念及其影響仍保持活躍,結果是沒有被功能性耗盡的大量興奮也保持着活躍。
這種情況與催眠決定因素之間的相似性似乎是清楚的。
被催眠的病人必須不是真正的進入睡眠,也就是說,他的腦内興奮必須不下沉到睡眠的水平,但他的觀念流動應當被抑制。
當處于這種情況下,整個興奮被用于暗示性觀念方面。
在某些人中,似乎是以這種方式産生病理性的自我催眠&mdash&mdash即情感被引入一個習慣化的幻想中。
這或許就是為什麼在癔症的既往病曆中,我們常常遇到最多的是陷入愛情和照顧病人這兩個重大病理因素的原因之一。
前者是患者渴望地想着他不知不覺所愛的一個人時,這使他産生心理上的&ldquo銷魂&rdquo(rapt)狀态,使其真正的環境變得模糊不清,然後使其思想由于充滿了情感而停滞不前;而在照顧病人時,患者被寂靜包圍着,他集中精力在一個對象身上,他的注意放在病人的呼吸上,所有這種刻闆建立的情形正是許多催眠程度所要求的,以這種伴有焦慮情感的方式産生的是一種半麻醉的狀态。
可能這些狀态與真正的自我催眠之間僅僅是數量上的區别,而且是前者不知不覺地進入後者。
一旦發生同樣的情形,當出現同樣的情境時,催眠樣的狀态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不是有兩種正常的心理情況,患者卻有三種心理情況:清醒、睡眠和類催眠狀态。
當經常對患者施行深度人工催眠時,我們發現有同樣的情況發生。
我不能說是否在沒有情感幹預的情況下,由于一種天生素質的結果而可能産生自發的催眠狀态;但我認為這很有可能。
當我們看到人工催眠在健康人和病人中間易感性的差别時,以及在某些人中是何等的容易時,則似乎合理地假設為這些人中也可能會自發地出現催眠狀态。
在幻想能轉成一種自動催眠前,一種自我催眠的素質或許是必需的。
因此,我遠不能把我們在安娜·O病例中所獲得的産生機制歸因于所有的癔症病人。
我說的是類催眠狀态,而不是說催眠術本身,這是因為這些狀态很難做出清楚的分界,在癔症的産生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
我們不知道是否幻想,這在上面描述為自動催眠的初步階段,可能本身并不能産生和自動催眠相同的病理作用,焦慮的持久情感是否也不可能如此。
驚恐肯定是這樣的。
由于驚恐抑制觀念的流動,與此同時,一種(危險的)情感性的觀念非常地活躍,它提供了一種完全相當于充滿情感的幻想,由于不斷地被更新的情感性觀念的回憶,保持着這種心理狀态的再建立,即&ldquo類催眠驚恐&rdquo(hypnoidfright)得以存在,由此或産生轉換,或轉換穩定存在。
這裡我們用精确的詞義來說就是&ldquo創傷性癔症&rdquo(traumatichysteria)的潛伏期。
鑒于這些心理狀态是這樣不同,雖然這些狀态在最重要的方面是一緻的,能被歸類為自我催眠,但采用&ldquo類催眠&rdquo來表示似乎較合适,因為它強調了這種内在的相似性。
它總結了上面所引證的由莫比斯提出的觀點。
然而,最重要的是它表明了自我催眠的本身,即在癔症現象産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使轉換較容易發生,并且(通過記憶缺失)保護轉換的觀念不被磨滅&mdash&mdash這種保護最終導緻心理分裂的增加。
如果一種軀體症狀是由一個觀念所引起,并且通過它而反複出現,我們應當期望聰明的病人能通過自我察究而意識到兩者的聯系。
他們可能通過經驗而知道軀體現象出現的同時正是對一種特殊事件的回憶。
确實,基本的因果關系對他們來說是不知道的,但我們所有的人總知道什麼樣的觀念使我們哭、笑或臉紅,縱然我們對這些意念性現象的神經機制一點都不理解。
但有時病人确實已注意到這個關系,并意識到這一點。
例如,一位女士可能說她有輕度的癔症發作(或許是顫抖和心悸)來自于某些大的情緒障礙,并且隻有在記起某一意外事件時重複發作。
但許多症狀或癔症症狀的大多數确實并不是這樣的情況。
即使聰明的病人也覺察不到他們症狀的出現是一個觀念的結果,而按照他們自己的解釋,把這些看作是生理現象。
如果他們不這樣認為的話,則癔症的心理理論必定達到一個相當水平的時代。
似乎有可能相信的是:雖然症狀的本質最初是意念性的,但是症狀的重複,用朗姆伯格的話來說(1840,第192頁)是把它們&ldquo印刻&rdquo在身體中,至此這些症狀不再以心理過程為依據,而以神經系統的改變為依據,在其發生的同時,它們可能會變得自我滿足,覺得是真正的軀體症狀。
這個觀點本質上既非站不住腳,也非未必确實。
但我相信我們的研究闡明癔症理論的新見解正在于顯示了這個觀點至少在許多病例中不符合實際。
我們認識到,&ldquo當我們在引起患者對意外事件的清晰回憶和引起其伴随的情感這兩個方面取得成功時;當病人已最能夠詳細描述那個意外事件,并把情感置于言語之中時,我們見到大多數各種不同的、已持續多年的癔症症狀立即和永遠地消失&rdquo。
在這些頁中所報告的病例為支持這些斷言提供了一些證據。
&ldquo我們可以把這個格言反過來說:&lsquo當原因停止時,結果也停止。
&rsquo從這些研究中得出的結論是:起決定作用的過程(即對意外事件的回憶)持續數年在操作着&mdash&mdash不是間接地,通過一系列中間因果的聯系,而是作為一種直接釋放的原因&mdash&mdash就像一個意外事件過去很久以後,在清醒意識中回憶起這個心理痛苦時仍激起淚腺的分泌一樣。
癔症發作主要來自于回憶。
&rdquo但倘若是這樣&mdash&mdash如果心理創傷的記憶無疑被看作一個當時的動因,就像一個異物強行長期進入後,并且如果病人并沒有意識到這些記憶及其出現,那麼,我們必須承認存在着潛意識的觀念,并起着作用。
再者,當我們開始分析癔症現象時,我們不隻是去發現這些孤立的潛意識觀念,我們必須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即在現實中,就像法國研究者的有價值的研究所顯示的那樣,大的觀念情緒和伴随着重要後果的心理過程在許多病人中完全是潛意識地保持着,并且與意識的心理生活共同存在着;我們必須認識到存在着心理活動的分裂這樣一件事,而這對我們理解複雜的癔症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我或許該承認我較為充分地探究了這個既困難而又模糊的領域。
需要明确已在使用的術語的意義,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讨論下述理論的理由。
五、潛意識觀念和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mdash&mdash心理分裂 我們稱那些我們覺察到的觀念為意識性的觀念。
人類存在着自我意識的奇怪事實。
我們能看到和觀察到宛如物體一樣的觀念存在于我們之中,而且是一個接着一個地出現。
這種情況不總是發生,因為很少有理由要做自我觀察。
但是每個人存在着這個能力,因為每個人都能說:&ldquo我認為是這個或那個。
&rdquo我們描述為意識的那些觀念是我們觀察到的我們中的活躍的部分,或者是如果我們注意了它們,我們應當能觀察到它們。
在任一特定的時候,它們幾乎不存在。
除了上述的那些觀念之外,如果同時有其他觀念,我們應稱它們為潛意識觀念。
似乎不再有必要去争論有關支持時下潛意識或下意識觀念的存在。
它們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事實。
如果我忘了我的一個醫療訪視,我就有很不安的感覺。
我從經驗中知道這種感覺的意義:我忘記了某事。
我徒勞無益地去搜尋我的記憶;我沒有發現原因,直至突然間,可能數小時後,它進入到我的意識中。
但我已整天不安。
因此,訪視的觀念已整天在運行着,就是說存在着,但不是在我的意識中。
另一個例子是,一天早晨一個忙碌的人因某事而煩惱。
他完全被他的辦公室工作所吸引着;當他在工作時,他的意識思維完全被占據着,他沒有把思維放在他的煩惱上。
但是他所做的決定受到煩惱的影響,他可能對此說:&ldquo不。
&rdquo事實上他應當說:&ldquo是。
&rdquo因此,不管在每件事中,這個記憶總是在運行着,也就是說存在着。
有許多我們稱為&ldquo心境&rdquo(mood)的就來源于此,來源于存在的觀念并且在意識阈下運行着。
實際上,我們生活中的全部行為是不斷地受到下意識觀念的影響。
我們能看到每天心理怎樣及在何處退化。
例如在一般麻痹的最初階段,正常地限制某些行為的抑制作用愈來愈弱并消失。
這時病人會在女士面前開下流的玩笑,但是在他健康的日子裡卻不是這樣的。
他受到意識的記憶和反思對這樣做的阻止,他&ldquo本能地&rdquo和&ldquo自主地&rdquo避免着。
就是說,他通過沖動所喚起的觀念約束着他表現出這樣的行為,但是觀念仍保持在意識阈(thresholdofconsciousness)之下,并且壓抑着沖動。
所有直覺活動都受觀念的支配,而這些觀念大都屬于下意識。
隻有最清晰和最強烈的觀念才能被自我意識所察覺,而普通大量又微弱的觀念仍屬于潛意識。
于是對&ldquo潛意識觀念&rdquo的存在和所起的作用提出的反對意見似乎大部分是在玩文字遊戲。
毫無疑問,&ldquo觀念&rdquo是屬于意識思維的一個術語,因此,&ldquo潛意識觀念&rdquo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表達。
但是構成一個觀念之基礎的生理過程,無論觀念是在意識阈之上或之下,其内容和形式是相同的(雖然不是數量方面)。
隻是可能有必要建立某些這樣的術語,如&ldquo觀察形成的基礎&rdquo,以避免矛盾和抵制反對意見。
因此,似乎在承認潛意識是病理現象的原因方面無理論上的困難。
但如果我們更進一步深入到其本質時,我們就會遇到其他的困難。
一般來說,當一個潛意識觀念的強度增加時,它就進入到意識中。
隻有當其強度微弱時,它才保持在潛意識中。
似乎難以理解的是一個觀念怎麼能足以增強到激起一個活躍的運動性行為,并且同時又不增強到足以成為意識的。
我已經提到過一個或許不應當忽略的觀點。
根據這個觀點,我們觀念的清晰性及通過我們的自我意識所觀察到的&mdash&mdash就是說意識到的&mdash&mdash觀念的作用,主要是受它們所激起的快樂或痛苦的感覺,即情感總量[263]決定的。
當一種觀念立即産生活躍的軀體并發症時,這意味着所産生的興奮溢出流入到與這些并發症有關的通路中,而不是像否則會發生的那樣在腦中彌散開來;正是因為這個觀念有生理性的并發症,因為心理刺激總量已&ldquo轉換&rdquo成軀體總量,所以它失去了原來在觀念流中明顯标志出來的清晰性,而代之以沉浸在其他觀念中。
例如,假設某人在用餐時有強烈的情感而沒&ldquo發洩&rdquo出來。
其後當他要吃時,他突然出現噎塞和嘔吐,這對他來說純粹是軀體症狀。
他的癔症性嘔吐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在催眠中,當情感被回憶、描述和釋放後,則症狀消失。
這無疑地能夠說明每次他試圖吃的時候,喚起了有關的記憶。
這種記憶開始了嘔吐,但沒有清楚地出現在意識中,因為當時沒有情感,而嘔吐又完全引起了注意。
剛才給予的理由解釋了為什麼釋放癔症現象的某些觀念不能看作是其病因。
這理由是可信的,不過這個理由&mdash&mdash因為觀念已經發生轉換,而失去了它們的情感,這些觀念被忽略了&mdash&mdash在其他病例中,不可能解釋為什麼不是情感的觀念性青結不能進入意識中去,在我們的病例中有許多這方面的例子。
在類似的這些病人中,我們發現一般地說情緒障礙&mdash&mdash擔心、發怒的激惹、悲傷&mdash&mdash先于軀體症狀出現,或在其後立即出現,并且增加,直至通過詞語的叙述而消除,或者直至情感和軀體現象再次逐漸消失,前者發生的情感性質總是相當能理解的,即使其強度似乎沒能降低到一個正常人(對一個已清醒的病人來說)的程度。
而正是這些觀念足以強烈到不僅引起明顯的軀體現象,而且也喚起了相應的情感,并通過使有密切聯系的觀念的結合突出表現出來,而影響其聯想過程。
但盡管如此,它們仍在意識之外,為了使它們進入意識中,催眠術的施行是必需的(如病例一和二或病例四和五),一個費力的探究必須得到醫生的盡力幫助。
像這樣一些觀念,盡管是流行的,但卻是潛意識的,這不是因為它們的活躍程度相對較小,而是盡管它們有很大的強度,但被描述為是&ldquo不能納入意識中&rdquo的觀念。
[264] 這類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的存在是病理性的。
正常人中,如果所有觀念足夠強烈,它們常常完全能進入意識中。
在我們的病人中,我們發現能納入意識的觀念的大情結與那些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較小的情結是并存的。
因此,在它們中,觀念性的心理活動領域與潛意識是不協調的。
後者較前者更受限制。
而它們的心理觀念性活動分為意識的和潛意識的兩部分;它們的觀念分為某些能納入意識和某些不能納入意識兩組。
因此,雖然我們能說成是心理分裂(splittingofthemind),但我們不能說是意識分裂(splittingofconsciousness)。
相反,這些下意識觀念不受意識思維的影響或矯正。
它們經常地與當時失去其意義的經曆有關,如在救援後沒有發生可怕的意外事件,驚恐轉變成笑料或快活。
這些後來發展的結果被認為由于意識的緣故而剝奪了其所有的情感記憶,但他們遺留下下意識的觀念,完全可以原樣地激起軀體的現象。
請允許我引證另外一個例子。
一位年輕的已婚婦女有時非常憂慮她妹妹的前途。
結果,她原來正常而又規則的月經卻持續了兩個星期;她的左下腹一觸即痛,有兩次她發現自己因&ldquo昏厥&rdquo而僵直地躺在地上,接着出現左側卵巢的神經痛,伴有嚴重的腹膜炎體征。
不發熱,左腿(和後背)的攣縮表明該病是假性腹膜炎;幾年後,當病人去世後做了屍體解剖,所發現的全部結果是兩個卵巢的&ldquo小囊變性&rdquo,而沒有陳舊性腹膜炎的任何痕迹。
其嚴重症狀是逐漸地消失的,留下的是一種卵巢神經痛和背部肌肉的攣縮,造成她的背部僵直如闆和左腿攣縮。
後者在催眠下通過直接暗示而消失。
她背部的攣縮沒有受暗示的影響。
其時,她妹妹的困難已完全消除,她對此的所有害怕也消失了。
但由此而引起的癔症現象卻持續未變。
我們做此誘人的假設:我們所面對的是神經支配的改變,而它是一種獨立的狀态,不再依附于引起癔症現象的觀念。
但是病人在施行催眠術中,被驅使說出她患&ldquo腹膜炎&rdquo以來的所有情節後&mdash&mdash她很不情願這樣做&mdash&mdash她立即從床上坐起來而無須幫助,而且她背部的攣縮永遠地消失了(她的卵巢神經痛無疑出現早得多,仍保持不變)。
于是我們明白她的病理性焦慮觀念以活躍的方式持續數月,而這完全難以通過真正的經曆而得到任何矯正。
如果我們有必要承認存在着從未進入過意識而且不受意識思維影響的觀念情緒,則我們将承認,即使在我剛才描述的這樣一個簡單的癔症病例中心裡也分裂成為兩個相對獨立的部分。
我并沒有斷言我們稱為癔症性的每件事都有這類分裂,把它看作基礎和必要的條件;但我确實斷定&ldquo在所熟知的病例中,如此明顯的心理活動分裂構成了&lsquo雙重意識&rsquo(doubleconscious),癔症大發作病人中,這種&lsquo雙重意識&rsquo達到起碼的程度,&rdquo而這樣&ldquo一種分裂的傾向和趨勢是該神經症的基本現象。
&rdquo[265] 但是在對這個主題進行讨論前,我必須對産生軀體作用的潛意識觀念增加一個評論。
許多癔症現象持續很長時間,就像上述病例的攣縮一樣。
我們是否應該和可以假設在整個期間,緻病因素的觀念一直很活躍并當前存在着?我想是如此。
确實在健康人中,我們看到他們的心理活動的發生伴随着觀念的迅速變化,但我們發現患嚴重抑郁症患者也長期持久地沉浸在同樣令人痛苦的觀念中,這些觀念持續活躍着和存在着。
事實上我們會确信甚至當一個健康的人十分注意着他的心理時,它便整天存在着,因為即使他的意識中充滿了其他的思想時,這樣的心理也控制着他的面部表情。
但是癔症病人的心理活動有所不同,我們認為一般是充滿潛意識觀念,而且很少保存下來,因此不能與外部印象互相交換,很容易使人相信是一個獨立的觀念能持久活躍地存在着。
如果我們所做的似乎與比奈和讓内的一樣,即癔症的關鍵在于心理活動方面的分裂,則我們的責任在于盡可能清楚地闡明這個主題。
我們太易陷于一種思維的習慣性,認為每一件事物的背後都有它的實質,那麼就逐漸會認為&ldquo意識&rdquo是某些真實事物的象征;當我們習慣于隐喻地使用空間關系諸如術語&ldquo下意識&rdquo時,我們發現随着時間的遷移,我們已實際形成的觀念失去了它隐喻的性質,而且我們很易把它看作是真實的,我們的神話學便這樣形成了。
我們所有的思想往往伴随着和受助于空間的觀念,我們用空間的隐喻說話。
因此,當我們說到在清楚的意識領域中所發現的和從未進入清楚的自我意識領域中的潛意識觀念時,我們幾乎不可避免地構成這樣一些畫面,即一棵樹的樹幹在亮處,它的根在暗處;或一個建築物有着黑暗的地下室。
然而,如果我們始終記住所有這樣的空間關系都是隐喻性的,不要使我們自己誤以為所有這些空間關系刻闆地存在于腦中,那麼,我們可能談論的是意識和下意識。
但隻限于這種情況。
如果我們總是記住意識和潛意識觀念一樣有它們的源處,[266]它們畢竟存在于同一個大腦中,甚至很可能在同樣的皮質中,我們将會避免使我們受自己的修辭手段所哄騙。
我們不能說這怎麼會可能,但正是由于我們對大腦皮質的心理活動知道得太少,因此對那些很少見到的、撲朔迷離的複雜情況更顯出我們的無知。
我們必須接受這樣的事實,即在癔症病人中,他們心理活動的一部分不能由清醒的個體自我意識而納入知覺中,因此他們的心理是分裂開來的。
像這種人所共知的心理活動分裂的例子可在癔症發作中的某些形式和階段中見到。
在其開始時,意識思維常消失,然後漸漸恢複。
許多聰明的病人承認在發作期間他們的自我意識相當清楚,好奇和驚奇地看待所有他們做的和說的發狂的事。
進而這種病人産生(錯誤的)信念,認為他們的意志力不足,不能制止發作,為此,他們趨向于自責。
&ldquo他們無須有那樣的行為表現。
&rdquo(他們這種看上去有内疚的自責從很大程度上來說,也是基于這種感覺)[267]但是當下一次發做出現時,意識的自我仍不能控制與早先發生一樣的那種情形&mdash&mdash這裡我們有一個危局,在這個危局中,意識的思想和清醒的意識自我所形成的觀念與正常情況下在暗處的潛意識觀念并肩在一起;但後者此時獲得了對肌肉器官和言語的控制,甚至還控制了大部分觀念形成活動本身,于是心理的分裂明顯地表現出來。
可以這樣評論:比奈和讓内的發現值得描述為不僅是心理活動的分裂,而且是意識的分裂。
正如我們所知,這些研究者成功地觸及到病人的&ldquo下意識&rdquo,觸及到清醒的意識自我一無所知的心理活動部分;他們已能在他們的某些病例中證實所有心理功能的存在,包括自我意識的存在,這是由于該部分的心理功能已進入較早的心理事件的記憶裡。
因此,心理的這一半本質上是相當完整的和有自我意識的。
在我們的病例中,已分裂的心理&ldquo陷入黑暗&rdquo[268],猶如泰坦(巨人)關進愛塔娜的隕石坑中,能夠震撼地球,但決不能見到光明。
在讓内的病例中心理王國的分裂,是完全的分裂。
不過,仍存在着狀态的不平衡。
但是,當這兩半意識發生交替,就像熟知雙重意識的病例中所表現出的那樣,以及當它們功能方面的能力沒有差别時,這種分裂便消失了。
但是讓我們回到我們病人中已顯示的,作為他們癔症現象的病因的觀念上來。
我們遠不能把這些觀念簡單地描述為都是&ldquo潛意識的&rdquo和&ldquo不能納入意識的&rdquo。
他們構成一個幾乎完整的等級,對每一個模糊不清的級别做了區分,在釋放不尋常反射的完好的意識觀念與那些在清醒生活中從未進入意識,而隻在催眠下才進入意識的觀念之間做出各個等級的區分。
盡管如此,我們認為這種建立的心理活動分裂是發生在較嚴重程度的癔症中,這一點似乎單獨就能構成癔症的一個心理理論。
那麼,有什麼可以斷定或疑及可能是這個現象的原因或緣由呢? 有許多有關癔症的理論應該歸功于讓内,我們贊同他的大多數理論,但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接受。
讓内的觀點如下[269]:他認為:&ldquo人格分裂&rdquo在于天生的心理薄弱(&ldquo心理缺陷&rdquo)。
所有正常的智力活動都預先假設有某種&ldquo綜合&rdquo的能力,能夠把幾種觀念聯合成為一個情結。
把各種感知覺結合成為環境的圖像就已經是這類綜合活動了。
癔症病人中,這種心理功能遠低于正常人。
如果一個正常人盡可能把注意集中在某一點上,例如放在一個感官的知覺上,則他确實暫時失去能力去統覺從其他感官而來的印象,也就是說,把這些感覺納入他的意識思維中。
但是在癔症患者中,沒有注意這種情況的任何特别的專注就會發生這種現象。
一旦他們察覺到任何什麼事,他們不易進入其他的感知覺中去。
實際上他們甚至不能把一種感官所得的許多印象綜合在一起。
例如,他們隻能統覺身體一半的觸覺,而身體另一半的觸覺到達中樞,用作運動的相互協調未被統覺到。
這樣的一個人是半麻痹的。
在正常人中,通過聯想,一個觀念喚起意識中許許多多其他的觀念,而這些觀念可能與第一個觀念有關。
例如,在采取一個肯定或抑制的方式時,隻有最活躍的那些觀念有着非常強有力的作用,而這些觀念之間的聯合仍保持在意識阈之下。
在癔症病人中總是有這樣的情況。
每一個觀念占據着他們有限的心理活動的全部,這說明了他們有極度的易感性。
讓内描述他們心理的這種特征為癔症病人的&ldquo意識領域的受限&rdquo,它類似于&ldquo視覺領域的受限&rdquo。
大多數未被統覺的感覺印象和激起的但未進入意識的觀念停息下來,沒有産生進一步的後果。
然而,有時他們積聚起來并構成情結,[270]即從意識中撤退的心理層;他們構成了一種下意識。
基本上基于這種心理分裂的癔症是一種由于缺陷所緻的疾病。
這就是為什麼一種天生薄弱的心理易于遭受某些影響而變得更薄弱,或面臨過度要求時更薄弱,容易發展為癔症。
正如總結的那樣,讓内的觀點已對癔症素質這個重要的問題給予了回答,即癔症類型(typushystericus)的本質(這個術語在本質上如同我們所說的痨病型,我們理解為它是長而狹窄的胸廓、小的心髒等)。
讓内認為癔症的素質為先天性心理薄弱的一種特定的形式。
對此,我們願簡要地提出我們自己的觀點如下:這不是因為病人的心理薄弱而發生意識分裂,他們所表現的薄弱心理是因為他們的心理活動被分割,隻有其一部分能力受他們的意識思維支配。
我們不能認為心理薄弱癔症類型,是癔症素質的本質。
我們試圖舉個例子使這兩個句子的第一句變得意思清楚起來。
我們常能在我們的一個病人(凱瑟琳娜·M夫人)身上觀察到意外事件的如下過程。
當她感到相對較好的時候,一種癔症症狀就可能出現了,即痛苦的、強迫性的幻覺、神經痛,或其他類型,其強度可能在某時也增加。
同時,病人的心理能力持續降低,過了數天後任何一個非第一位觀察者都會有可能認為她是心理薄弱。
然後,她可能緩解這種潛意識觀念(常常屬于遙遠過去的一種心理創傷的記憶),這或者通過醫生對她的催眠,或者她在活躍情緒的煩躁狀态下突然描述意外事件的方式。
當發生這種情況時,她不隻是變得安靜和快活,而且擺脫了痛苦的症狀;這時總是令人驚奇地觀察到她智力的廣度和清晰性以及她理解和判斷的敏銳性。
她能很好地下棋,這是她消遣的愛好,她喜歡每次下兩盤棋,很難把她看成是缺乏心理綜合能力的人。
但不能回避的印象是在意外事件過程中,正像我已描述過的,潛意識觀念本身激起她的那一部分心理活動的不斷增加,這種情況發生得愈多,則意識思維所起的作用這部分就變得愈小,直至降低到完全的低能;但在那時,我們用很聰明的維也納人的說法,她是&ldquo在一起&rdquo(字面上意思是&ldquo一起&rdquo,意指&ldquo一個人的正确心理&rdquo),她具有相當非凡的心理能力。
我們還要引申出的是正常人中的一個可以比較的狀态,即不是注意的集中,而是全神貫注。
如果某人因一個活躍的觀念而&ldquo全神貫注&rdquo時,如擔憂,則他的心理能力同樣會降低。
每一個觀察者大都受到他所觀察的患者的影響,我們傾向于認為讓内的觀點形成主要是在對心理薄弱的癔症病人的詳細研究過程中,這些病人因為疾病和由此而引起的心理薄弱而不能料理自己的生活,所以是在醫院和相應的機構中發現他們的。
而我們自己對有教養的癔症病人的觀察迫使我們對他們的心理持有根本不同的觀點。
我們的觀點是:&ldquo在癔症病人中,可能發現頭腦最清晰、意志最強、最有個性和最高水平批評能力的人。
&rdquo癔症中不排除有大量天才、可靠的心理天資的人,但是由于疾病的緣故,而使他們不可能有真正的成就。
然而,畢竟癔症的最高典範聖·特麗薩就是一個天才并有偉大的實幹能力的女人。
但是,在另一方面,極傻、無能和意志薄弱的人也不是抵抗癔症的受保護者。
縱然我們不認為這僅僅是疾病的一個結果,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心理薄弱的癔症類型是常見的一類。
但是即便如此,我們這裡所發現的不是麻痹的、冷漠的愚蠢行為,而是一種過度的心理活動所導緻的無效。
我将在後面讨論天生素質的問題。
這裡我隻是提讓内的觀點,即心理薄弱無論如何是癔症的根子,而心理分裂是站不住腳的。
[271] 與讓内的觀點相反,我相信在許多病例中,其分裂的根由是過度效應,即兩種異類的觀念系列習慣性地并存着。
已經頻頻指出的是當我們的意識思維被一系列和我們的活力毫無共同之處的觀念所占據時,我們常常表現的不隻是&ldquo呆闆性&rdquo的活動,而且當我們的思維&ldquo忙于别處&rdquo時,我們毫無疑問也能夠有心理功能。
例如,當我們正确地大聲朗讀并有适當的語調時,但過後我們對自己所讀的沒有哪怕是一點的印象。
無疑有許許多多的活動,從機械性的活動諸如編織衣服或去水鏽,到某些至少隻需較少程度的心理功能的活動,許多人隻要花一半的心思在所有這些工作上就行了。
特别是對那些有非常活躍素質的人來說,他們對單調乏味的、簡單的和無趣的職業感到痛苦,他們實際上有意使自己思考一些不同事情而自娛(參看安娜·O的&ldquo私人劇院&rdquo)。
另一個相似的情況是發生在當一系列有趣的觀念産生時,例如這些觀念從書本和戲劇中而得到的,則會吸引患者的注意,并闖入他的思想中。
如果這外來的一系列觀念是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的話,則這種闖入是非常有力的(如,憂慮或渴望某人的愛)。
這時我們便處于上述的全神貫注狀态,然而這并不妨礙許多人執行相當複雜的活動。
社會環境常常使某些活動必須重複,但即使處于
[254] 在這類興奮狀态後通常接着出現心理并發症,諸如病理性的抑郁和焦慮狀态(弗洛伊德,1895b)。
然而,有時同時發生的情況産生一種異常的軀體症狀,在這時興奮被釋放。
因此,當不清潔的感覺産生一種惡心的生理感覺時可能出現嘔吐或神經性嘔吐,就像安娜·O這個病例中(病例一),道德的焦慮激起了會厭的痙攣等。
[255] 對因極其強烈和不可調和的觀念所緻的興奮做出一個正常的适當反應是用言語說出來。
一個敦促這樣做的有趣的逾常情景可用米達斯的理發師的故事來說明,他向不可信的人大聲說出自己的秘密。
[257]我們遇到同樣的沖動就好像主要的曆史風俗中的基本因素之一,即羅馬教堂的忏悔。
訴說事情是一種寬慰,即使當這個人不是對神父訴說或即使訴說後沒有罪惡的赦免,但這發洩了緊張。
如果不是這樣釋放興奮,則有時它轉變成軀體現象,就像附屬于創傷情感的興奮一樣。
以這種方式所産生的全部癔症現象,弗洛伊德描述為郁積性癔症現象。
[256]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癔症現象産生的機制上的說明受到的批評是太公式化和太簡單化了。
因為一個原來沒有神經病變的健康人,他有獨立的思想和自以為身體很好,但他可能發展成真正的癔症症狀,這其中必然有許多同時存在的情況。
下述病例可作為該過程複雜性質的一個例子。
一個12歲的男孩,以前曾有夜驚,其父有高度的神經質。
一天他從學校回家感到不适。
他訴說吞咽困難和頭痛。
家庭醫生以為其原因是喉部發炎。
但甚至在數天後,他的情況并沒有改善,該男孩拒絕進食,當逼着他進食時便嘔吐。
他無精打采地到處走動,沒有精神沒有歡樂;他想要整天躺在床上,體力上損耗很大。
當我5周後見到他時,他給我的印象是一個害羞的和自閉的兒童。
我開始相信他的情況有心理基礎,在接二連三的詢問下,他提供了價值不大的解釋&mdash&mdash他父親對他的一次嚴厲責備,這很清楚不是他得病的真正原因。
也沒從他的學校學習中得到任何有關的信息。
我允諾在催眠術下我可能會獲得信息。
然而結果卻證明這是沒有必要的。
在他那聰明和精力充沛的母親的強烈要求下,他突然哭了起來,并說了以下的故事:當他從學校回家的路上,他去了廁所,有一個男人對着他掏出自己的生殖器,要他把生殖器放在嘴裡。
他在恐怖之中逃跑了,沒有發生其他的事。
但從那次偶然事件後他得病了。
當他一說出這些情況後,他就完全恢複健康。
在産生厭食、吞咽困難和嘔吐上,需要有幾種因素:這個男孩天生的神經質、他嚴重的驚恐、性行為以極粗暴的方式闖入他那幼稚的氣質中,而作為特别的決定性因素是厭惡的觀念。
該病的持續存在是由于這個男孩的沉默阻止了興奮的正常釋放。
其他所有的病例和這個病例一樣,在癔症症狀産生前,某個人仍還正常時,必然聚集有幾個因素,用弗洛伊德所表達的,這樣的症狀總是&ldquo多因素決定&rdquo(overdetermined)。
[258] 可以做這樣的假設,即一系列激發因素喚起了同樣的情感時,則這樣一種多因素決定也就存在着。
病人和他周圍的人都把癔症症狀隻歸因于最後一個原因,雖然那個原因在疾病的作用上并不大,而幾乎是由其他一些創傷産生的作用所緻。
一個17歲的女孩[259],當一隻貓在黑暗中跳躍到她肩上時産生第一次癔症發作(其後由許多其他原因引起發作)。
該發作似乎就是驚恐的結果。
但是進一步的調查表明那個外表長得特别好,而沒有受到适當照顧的女孩最近碰到許多他人多少帶有的對她的獸性企圖,這引起她性欲的興奮(這裡我們說有素質的因素)。
在幾天前,一個年輕的男子在同住的黑暗的樓梯間襲擊了她,她很困難地擺脫了他。
這是真正的心理創傷,而貓的作用則使其成為特征。
但恐怕在許多病例中,貓往往被認為是作用因素。
一種情感的重複産生了以這種方式的轉換,但它不總是一定有許多外部的激發因素,如果回憶迅速而又頻繁地重複出現在創傷後的即刻和情感削弱之前,則記憶中的情感再現也常足以産生轉換。
而如果情感是非常強烈的話,則足以産生轉換。
用較狹義的話來說,這就是創傷性癔症。
例如,在一次鐵路意外事故之後的數天内,受害者在睡眠中和醒來時都害怕再回想起他驚恐的經曆,并總是重複着驚恐的情感,直到最後,這個(用沙可的話)&ldquo心理性消耗&rdquo[精心制作]時期或&ldquo潛伏&rdquo期轉換成産生軀體現象(雖然有另一個有關的因素,我們将在以後讨論)。
然而,作為一種規律來說,一個情感的觀念易迅速地磨滅。
在我們的《緒言》中涉及其所有的影響,這個情感量是一點一點地被剝奪去的[260]。
而它的再現引起一個已減少的興奮量,因此,回憶損失了有助于産生軀體現象的能力。
異常反射的促進作用消失,而平衡狀态重又建立。
然而,其&ldquo磨滅&rdquo的影響是包括聯想作用、思維作用和有關的其他觀念的矯正作用在内的全體作用。
如果情感性觀念從&ldquo聯想性聯系&rdquo中退縮,這個矯正過程就變得不可能了。
當發生這個過程時,該觀念保持着情感的總量。
由于在每一次再現中,最初的情感興奮總量被再次釋放,促進那時出現的異常反射最終完成;或者,如果這種促進作用已經完成,則其保持和穩定下來,癔症轉換現象便以這種方式持久地建立起來。
我們的觀察表明,情感性觀念被聯想排斥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即&ldquo防禦&rdquo,指有意的壓抑令人痛苦的觀念,這些觀念似乎使病人的快樂或自尊心受到威脅。
在他第一篇關于《防禦性神經精神病》(1894a)文章中和現在本卷的病史中,弗洛伊德讨論了這個過程,這無疑具有相當大的病理意義。
我們确實無法理解一個觀念怎麼能在意識中被故意地壓抑。
但是我們完全熟悉其相應的積極過程,即集中注意在一個觀念上,而我們卻說不出我們是怎樣對此起作用的。
然後,來自觀念的意識被轉移;但這是些沒有考慮到的觀念,它們也從磨滅過程中退縮,而且保持着沒有減少的情感總量。
我們進一步發現另一種未被思維磨滅的觀念。
其發生并不是因為某人不想要回憶這個觀念,而是因為他不能回憶起來:因為他最初的出現并賦予情感是在清醒意識中有記憶缺失的狀态下,即在催眠或類催眠的狀态下。
後者似乎是癔症理論的最重要方面,因此值得較充分的審查。
[261] 四、類催眠狀态 在我們的《緒言》中,當我們提出癔症的基礎和主題是類催眠狀态存在時,我們忽視了莫比斯在1890年說過的完全同樣的事實:&ldquo觀念産生(病理)作用的必要條件,一方面是一種天生的癔症的素質;另一方面是一種特殊的心境。
我們隻能對這種心境形成一個不太精确的觀念。
它必須類似于催眠的狀态,必須符合某種意識的空白,在這種狀态下出現的一個觀念未受到任何其他的抵抗。
這就是說,在這個範圍裡就是允許第一個觀念的出現。
我們知道這類狀态不僅由催眠引起,而且由情緒震驚(驚恐、發怒等)和使人筋疲力盡的因素(失眠、饑餓等)而引起&rdquo。
(莫比斯,1894,第17頁) 莫比斯在這裡用嘗試性的方法來解決的問題是通過觀念産生軀體現象的問題。
他回憶到催眠下産生的這種放松現象,他看作為類似情感的作用。
我們自己對情感作用的觀點稍有不同,這在上面也充分解釋過了。
因此我無須再開始研讨莫比斯假設中有關的難點,即發怒中有&ldquo意識空白&rdquo[262](認為存在于驚恐和長時間的焦慮中),或描述一種情感興奮狀态和催眠安靜狀态之間相似處這樣更為一般的難點。
然而,我們将回到莫比斯對這些難點的評論上,我認為這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實際情況。
對我們來說,類似于催眠的這些狀态&mdash&mdash&ldquo類催眠&rdquo狀态,其重要性還在于,而且是更特别的在于随之而出現的記憶缺失和在其作用下産生我們不久将讨論的心理的分裂,而這對&ldquo癔症大發作&rdquo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們仍将這個重要性歸因于類催眠狀态。
但我必須對我們的主題補充一個實際有價值的情況。
轉換&mdash&mdash軀體現象的意念性産物,也能在除了類催眠狀态之外而産生。
弗洛伊德已在防禦性的有意的記憶缺失中發現了第二個來源,這個來源有别于類催眠狀态,構成排除在聯想性聯系之外的觀念情結。
但是,在接受這樣的說明中,我仍認為類催眠狀态是許多、實際上是大多數癫痫樣抽搐發作和複合型癔症的原因和必要條件。
當然在類催眠狀态(hypnoidstates)中,首先并且最重要的要數是真正的自我催眠(auto-hypnoses)了,它與人工催眠(artificialhypnoses)的區别僅僅在于是自發地産生的。
我們發現許多充分發展的癔症中就有這樣的現象,其發生的頻度和持續時間各不相同,而且常在正常清醒狀态下迅速改變(見病例一和二),因為其内容似夢樣的性質,他們常因此被稱為是&ldquo谵妄性癔症&rdquo(deliriumhystericum)。
在自我催眠狀态中所發生的情況或多或少屬于清醒生活中的完全記憶缺失(而在人工催眠中有完整的回憶)。
記憶缺失剝奪了這些狀态下的心理産物和在這些狀态中形成的聯想,而這些在清醒思維下無論哪一個均有矯正作用;并且由于在自我催眠中批評和參照其他觀念的監督減少了,一般來說,幾乎完全消失了,由此可能引起最廣泛的妄想,并且長期來維持原樣。
因此幾乎隻有在這些狀态中才可引起&ldquo誘發因素和病理現象之間的某些複雜的不合理的&rdquo象征性關系,這實際上是根據聲音和言語聯想的最荒唐的相似性。
自我催眠狀态中缺乏的批評正是引起自我暗示如此頻繁的一個理由。
例如,麻痹在一次癔症發作後仍遺留下來。
但是,這僅僅可能是偶然的,我們的分析中很少碰巧遇到一個出于這種方式的癔症現象的例子。
我們始終發現其更多地是發生在自我催眠中,而不是在自我催眠之外,有着同樣過程的結果,即一種情感興奮的轉換。
在任何情況下,這種&ldquo癔症轉換&rdquo在自我催眠下比清醒狀态更易發生,正像在人工催眠中,暗示性的觀念更為容易地從生理上理解成各種幻覺和運動一樣。
然而興奮轉換過程與上述基本上相同。
當其一旦發生,如果情感和自我催眠是同時發生的,則軀體現象便重複發生。
而在那種情況下,催眠狀态似乎由情感本身所引起。
因此,隻要催眠和完全清醒的生活之間有清醒的交替,癔症症狀便隻限于催眠狀态中,并通過重複而加強;再者,由此引起的觀念沒有了清醒思維的矯正及其批評,這恰恰是因為它從未出現在清醒的生活中的緣故。
因此,安娜·O(病例一)的右臂攣縮在她的自我催眠中與焦慮的情感和蛇的觀念有關,其症狀持續4個月,盡管經常複發,但隻限于她處在催眠狀态中出現(或者說,如果我們考慮這個術語不适用于極短時期的失神,是一種類催眠的狀态)。
在她的類催眠狀态中發生同樣性質的其他轉換,在這種方式下,癔症現象的重大情結在完全隐伏的條件下逐漸形成,當她的類催眠狀态成為永久性時,則完全公開暴露。
隻有在心理中的分裂已完成時,這個問題我将在後面讨論,并且當清醒和類催眠狀态之間的交替被正常的和催眠樣的觀念情結之間的共存所取代時,以這種方式産生的現象才會清楚地進入意識中。
這種類催眠狀态是否在病人病前存在?他們是如何發生的?對此我能說的幾乎很少,因為除了安娜·O的病例外,我們沒有資料可用來說明這一點。
似乎肯定的是她的自我催眠通過習慣化的幻想為此鋪平了道路,并且一個持久焦慮的情感使其充分建立起來,實際上它本身就可能是類催眠狀态的基礎。
這個過程似乎可能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有許多不同的狀态導緻&ldquo心不在焉&rdquo(absenceofmind),但隻有少數狀态傾向于自我催眠或不注意地即刻進入了自我催眠。
一個深陷于某一問題的研究者也無疑麻木到一定的程度,他具有一大群他沒有組成意識知覺的感覺。
同樣,任何一個正在活躍地利用他創造性想象的人來說也是如此(參看安娜·O的&ldquo私人劇院&rdquo)。
但在這樣的狀态下所進行的是消耗能量的智力活動,在這種活動中,神經系統的能量被釋放、被耗盡;另一方面,在心不在焉和做夢的狀态下,腦内興奮低于其明顯清醒時的水平。
這些狀态近似于睡眠,而且不知不覺地進入睡眠。
如果在這樣一種專注的狀态中,當觀念的流動被抑制,帶有情感色彩的一群觀念便活躍起來,産生高水平的腦内興奮,而這又在心理活動中沒有被耗盡,并且它用于異常功能方面,諸如轉換中。
因此,在消耗能量的工作期間,&ldquo心不在焉&rdquo和缺乏情感的邊緣狀态都不屬于病理性的;另一方面,充滿情感的幻想和源于持久性情感所緻的耗竭狀态卻是病理性的。
一個憂慮坐車人的沉思、一個守候在他心愛的人病床前的焦慮、一個情人的白日夢,這些均屬于第二類狀态。
把注意集中于觀念的情感群上便開始産生了&ldquo心不在焉&rdquo。
觀念的流動漸漸慢了下來,最終幾乎停滞不前;但是情感性的觀念及其影響仍保持活躍,結果是沒有被功能性耗盡的大量興奮也保持着活躍。
這種情況與催眠決定因素之間的相似性似乎是清楚的。
被催眠的病人必須不是真正的進入睡眠,也就是說,他的腦内興奮必須不下沉到睡眠的水平,但他的觀念流動應當被抑制。
當處于這種情況下,整個興奮被用于暗示性觀念方面。
在某些人中,似乎是以這種方式産生病理性的自我催眠&mdash&mdash即情感被引入一個習慣化的幻想中。
這或許就是為什麼在癔症的既往病曆中,我們常常遇到最多的是陷入愛情和照顧病人這兩個重大病理因素的原因之一。
前者是患者渴望地想着他不知不覺所愛的一個人時,這使他産生心理上的&ldquo銷魂&rdquo(rapt)狀态,使其真正的環境變得模糊不清,然後使其思想由于充滿了情感而停滞不前;而在照顧病人時,患者被寂靜包圍着,他集中精力在一個對象身上,他的注意放在病人的呼吸上,所有這種刻闆建立的情形正是許多催眠程度所要求的,以這種伴有焦慮情感的方式産生的是一種半麻醉的狀态。
可能這些狀态與真正的自我催眠之間僅僅是數量上的區别,而且是前者不知不覺地進入後者。
一旦發生同樣的情形,當出現同樣的情境時,催眠樣的狀态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不是有兩種正常的心理情況,患者卻有三種心理情況:清醒、睡眠和類催眠狀态。
當經常對患者施行深度人工催眠時,我們發現有同樣的情況發生。
我不能說是否在沒有情感幹預的情況下,由于一種天生素質的結果而可能産生自發的催眠狀态;但我認為這很有可能。
當我們看到人工催眠在健康人和病人中間易感性的差别時,以及在某些人中是何等的容易時,則似乎合理地假設為這些人中也可能會自發地出現催眠狀态。
在幻想能轉成一種自動催眠前,一種自我催眠的素質或許是必需的。
因此,我遠不能把我們在安娜·O病例中所獲得的産生機制歸因于所有的癔症病人。
我說的是類催眠狀态,而不是說催眠術本身,這是因為這些狀态很難做出清楚的分界,在癔症的産生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
我們不知道是否幻想,這在上面描述為自動催眠的初步階段,可能本身并不能産生和自動催眠相同的病理作用,焦慮的持久情感是否也不可能如此。
驚恐肯定是這樣的。
由于驚恐抑制觀念的流動,與此同時,一種(危險的)情感性的觀念非常地活躍,它提供了一種完全相當于充滿情感的幻想,由于不斷地被更新的情感性觀念的回憶,保持着這種心理狀态的再建立,即&ldquo類催眠驚恐&rdquo(hypnoidfright)得以存在,由此或産生轉換,或轉換穩定存在。
這裡我們用精确的詞義來說就是&ldquo創傷性癔症&rdquo(traumatichysteria)的潛伏期。
鑒于這些心理狀态是這樣不同,雖然這些狀态在最重要的方面是一緻的,能被歸類為自我催眠,但采用&ldquo類催眠&rdquo來表示似乎較合适,因為它強調了這種内在的相似性。
它總結了上面所引證的由莫比斯提出的觀點。
然而,最重要的是它表明了自我催眠的本身,即在癔症現象産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使轉換較容易發生,并且(通過記憶缺失)保護轉換的觀念不被磨滅&mdash&mdash這種保護最終導緻心理分裂的增加。
如果一種軀體症狀是由一個觀念所引起,并且通過它而反複出現,我們應當期望聰明的病人能通過自我察究而意識到兩者的聯系。
他們可能通過經驗而知道軀體現象出現的同時正是對一種特殊事件的回憶。
确實,基本的因果關系對他們來說是不知道的,但我們所有的人總知道什麼樣的觀念使我們哭、笑或臉紅,縱然我們對這些意念性現象的神經機制一點都不理解。
但有時病人确實已注意到這個關系,并意識到這一點。
例如,一位女士可能說她有輕度的癔症發作(或許是顫抖和心悸)來自于某些大的情緒障礙,并且隻有在記起某一意外事件時重複發作。
但許多症狀或癔症症狀的大多數确實并不是這樣的情況。
即使聰明的病人也覺察不到他們症狀的出現是一個觀念的結果,而按照他們自己的解釋,把這些看作是生理現象。
如果他們不這樣認為的話,則癔症的心理理論必定達到一個相當水平的時代。
似乎有可能相信的是:雖然症狀的本質最初是意念性的,但是症狀的重複,用朗姆伯格的話來說(1840,第192頁)是把它們&ldquo印刻&rdquo在身體中,至此這些症狀不再以心理過程為依據,而以神經系統的改變為依據,在其發生的同時,它們可能會變得自我滿足,覺得是真正的軀體症狀。
這個觀點本質上既非站不住腳,也非未必确實。
但我相信我們的研究闡明癔症理論的新見解正在于顯示了這個觀點至少在許多病例中不符合實際。
我們認識到,&ldquo當我們在引起患者對意外事件的清晰回憶和引起其伴随的情感這兩個方面取得成功時;當病人已最能夠詳細描述那個意外事件,并把情感置于言語之中時,我們見到大多數各種不同的、已持續多年的癔症症狀立即和永遠地消失&rdquo。
在這些頁中所報告的病例為支持這些斷言提供了一些證據。
&ldquo我們可以把這個格言反過來說:&lsquo當原因停止時,結果也停止。
&rsquo從這些研究中得出的結論是:起決定作用的過程(即對意外事件的回憶)持續數年在操作着&mdash&mdash不是間接地,通過一系列中間因果的聯系,而是作為一種直接釋放的原因&mdash&mdash就像一個意外事件過去很久以後,在清醒意識中回憶起這個心理痛苦時仍激起淚腺的分泌一樣。
癔症發作主要來自于回憶。
&rdquo但倘若是這樣&mdash&mdash如果心理創傷的記憶無疑被看作一個當時的動因,就像一個異物強行長期進入後,并且如果病人并沒有意識到這些記憶及其出現,那麼,我們必須承認存在着潛意識的觀念,并起着作用。
再者,當我們開始分析癔症現象時,我們不隻是去發現這些孤立的潛意識觀念,我們必須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即在現實中,就像法國研究者的有價值的研究所顯示的那樣,大的觀念情緒和伴随着重要後果的心理過程在許多病人中完全是潛意識地保持着,并且與意識的心理生活共同存在着;我們必須認識到存在着心理活動的分裂這樣一件事,而這對我們理解複雜的癔症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我或許該承認我較為充分地探究了這個既困難而又模糊的領域。
需要明确已在使用的術語的意義,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讨論下述理論的理由。
五、潛意識觀念和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mdash&mdash心理分裂 我們稱那些我們覺察到的觀念為意識性的觀念。
人類存在着自我意識的奇怪事實。
我們能看到和觀察到宛如物體一樣的觀念存在于我們之中,而且是一個接着一個地出現。
這種情況不總是發生,因為很少有理由要做自我觀察。
但是每個人存在着這個能力,因為每個人都能說:&ldquo我認為是這個或那個。
&rdquo我們描述為意識的那些觀念是我們觀察到的我們中的活躍的部分,或者是如果我們注意了它們,我們應當能觀察到它們。
在任一特定的時候,它們幾乎不存在。
除了上述的那些觀念之外,如果同時有其他觀念,我們應稱它們為潛意識觀念。
似乎不再有必要去争論有關支持時下潛意識或下意識觀念的存在。
它們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事實。
如果我忘了我的一個醫療訪視,我就有很不安的感覺。
我從經驗中知道這種感覺的意義:我忘記了某事。
我徒勞無益地去搜尋我的記憶;我沒有發現原因,直至突然間,可能數小時後,它進入到我的意識中。
但我已整天不安。
因此,訪視的觀念已整天在運行着,就是說存在着,但不是在我的意識中。
另一個例子是,一天早晨一個忙碌的人因某事而煩惱。
他完全被他的辦公室工作所吸引着;當他在工作時,他的意識思維完全被占據着,他沒有把思維放在他的煩惱上。
但是他所做的決定受到煩惱的影響,他可能對此說:&ldquo不。
&rdquo事實上他應當說:&ldquo是。
&rdquo因此,不管在每件事中,這個記憶總是在運行着,也就是說存在着。
有許多我們稱為&ldquo心境&rdquo(mood)的就來源于此,來源于存在的觀念并且在意識阈下運行着。
實際上,我們生活中的全部行為是不斷地受到下意識觀念的影響。
我們能看到每天心理怎樣及在何處退化。
例如在一般麻痹的最初階段,正常地限制某些行為的抑制作用愈來愈弱并消失。
這時病人會在女士面前開下流的玩笑,但是在他健康的日子裡卻不是這樣的。
他受到意識的記憶和反思對這樣做的阻止,他&ldquo本能地&rdquo和&ldquo自主地&rdquo避免着。
就是說,他通過沖動所喚起的觀念約束着他表現出這樣的行為,但是觀念仍保持在意識阈(thresholdofconsciousness)之下,并且壓抑着沖動。
所有直覺活動都受觀念的支配,而這些觀念大都屬于下意識。
隻有最清晰和最強烈的觀念才能被自我意識所察覺,而普通大量又微弱的觀念仍屬于潛意識。
于是對&ldquo潛意識觀念&rdquo的存在和所起的作用提出的反對意見似乎大部分是在玩文字遊戲。
毫無疑問,&ldquo觀念&rdquo是屬于意識思維的一個術語,因此,&ldquo潛意識觀念&rdquo是一個自我矛盾的表達。
但是構成一個觀念之基礎的生理過程,無論觀念是在意識阈之上或之下,其内容和形式是相同的(雖然不是數量方面)。
隻是可能有必要建立某些這樣的術語,如&ldquo觀察形成的基礎&rdquo,以避免矛盾和抵制反對意見。
因此,似乎在承認潛意識是病理現象的原因方面無理論上的困難。
但如果我們更進一步深入到其本質時,我們就會遇到其他的困難。
一般來說,當一個潛意識觀念的強度增加時,它就進入到意識中。
隻有當其強度微弱時,它才保持在潛意識中。
似乎難以理解的是一個觀念怎麼能足以增強到激起一個活躍的運動性行為,并且同時又不增強到足以成為意識的。
我已經提到過一個或許不應當忽略的觀點。
根據這個觀點,我們觀念的清晰性及通過我們的自我意識所觀察到的&mdash&mdash就是說意識到的&mdash&mdash觀念的作用,主要是受它們所激起的快樂或痛苦的感覺,即情感總量[263]決定的。
當一種觀念立即産生活躍的軀體并發症時,這意味着所産生的興奮溢出流入到與這些并發症有關的通路中,而不是像否則會發生的那樣在腦中彌散開來;正是因為這個觀念有生理性的并發症,因為心理刺激總量已&ldquo轉換&rdquo成軀體總量,所以它失去了原來在觀念流中明顯标志出來的清晰性,而代之以沉浸在其他觀念中。
例如,假設某人在用餐時有強烈的情感而沒&ldquo發洩&rdquo出來。
其後當他要吃時,他突然出現噎塞和嘔吐,這對他來說純粹是軀體症狀。
他的癔症性嘔吐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在催眠中,當情感被回憶、描述和釋放後,則症狀消失。
這無疑地能夠說明每次他試圖吃的時候,喚起了有關的記憶。
這種記憶開始了嘔吐,但沒有清楚地出現在意識中,因為當時沒有情感,而嘔吐又完全引起了注意。
剛才給予的理由解釋了為什麼釋放癔症現象的某些觀念不能看作是其病因。
這理由是可信的,不過這個理由&mdash&mdash因為觀念已經發生轉換,而失去了它們的情感,這些觀念被忽略了&mdash&mdash在其他病例中,不可能解釋為什麼不是情感的觀念性青結不能進入意識中去,在我們的病例中有許多這方面的例子。
在類似的這些病人中,我們發現一般地說情緒障礙&mdash&mdash擔心、發怒的激惹、悲傷&mdash&mdash先于軀體症狀出現,或在其後立即出現,并且增加,直至通過詞語的叙述而消除,或者直至情感和軀體現象再次逐漸消失,前者發生的情感性質總是相當能理解的,即使其強度似乎沒能降低到一個正常人(對一個已清醒的病人來說)的程度。
而正是這些觀念足以強烈到不僅引起明顯的軀體現象,而且也喚起了相應的情感,并通過使有密切聯系的觀念的結合突出表現出來,而影響其聯想過程。
但盡管如此,它們仍在意識之外,為了使它們進入意識中,催眠術的施行是必需的(如病例一和二或病例四和五),一個費力的探究必須得到醫生的盡力幫助。
像這樣一些觀念,盡管是流行的,但卻是潛意識的,這不是因為它們的活躍程度相對較小,而是盡管它們有很大的強度,但被描述為是&ldquo不能納入意識中&rdquo的觀念。
[264] 這類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的存在是病理性的。
正常人中,如果所有觀念足夠強烈,它們常常完全能進入意識中。
在我們的病人中,我們發現能納入意識的觀念的大情結與那些不能納入意識的觀念較小的情結是并存的。
因此,在它們中,觀念性的心理活動領域與潛意識是不協調的。
後者較前者更受限制。
而它們的心理觀念性活動分為意識的和潛意識的兩部分;它們的觀念分為某些能納入意識和某些不能納入意識兩組。
因此,雖然我們能說成是心理分裂(splittingofthemind),但我們不能說是意識分裂(splittingofconsciousness)。
相反,這些下意識觀念不受意識思維的影響或矯正。
它們經常地與當時失去其意義的經曆有關,如在救援後沒有發生可怕的意外事件,驚恐轉變成笑料或快活。
這些後來發展的結果被認為由于意識的緣故而剝奪了其所有的情感記憶,但他們遺留下下意識的觀念,完全可以原樣地激起軀體的現象。
請允許我引證另外一個例子。
一位年輕的已婚婦女有時非常憂慮她妹妹的前途。
結果,她原來正常而又規則的月經卻持續了兩個星期;她的左下腹一觸即痛,有兩次她發現自己因&ldquo昏厥&rdquo而僵直地躺在地上,接着出現左側卵巢的神經痛,伴有嚴重的腹膜炎體征。
不發熱,左腿(和後背)的攣縮表明該病是假性腹膜炎;幾年後,當病人去世後做了屍體解剖,所發現的全部結果是兩個卵巢的&ldquo小囊變性&rdquo,而沒有陳舊性腹膜炎的任何痕迹。
其嚴重症狀是逐漸地消失的,留下的是一種卵巢神經痛和背部肌肉的攣縮,造成她的背部僵直如闆和左腿攣縮。
後者在催眠下通過直接暗示而消失。
她背部的攣縮沒有受暗示的影響。
其時,她妹妹的困難已完全消除,她對此的所有害怕也消失了。
但由此而引起的癔症現象卻持續未變。
我們做此誘人的假設:我們所面對的是神經支配的改變,而它是一種獨立的狀态,不再依附于引起癔症現象的觀念。
但是病人在施行催眠術中,被驅使說出她患&ldquo腹膜炎&rdquo以來的所有情節後&mdash&mdash她很不情願這樣做&mdash&mdash她立即從床上坐起來而無須幫助,而且她背部的攣縮永遠地消失了(她的卵巢神經痛無疑出現早得多,仍保持不變)。
于是我們明白她的病理性焦慮觀念以活躍的方式持續數月,而這完全難以通過真正的經曆而得到任何矯正。
如果我們有必要承認存在着從未進入過意識而且不受意識思維影響的觀念情緒,則我們将承認,即使在我剛才描述的這樣一個簡單的癔症病例中心裡也分裂成為兩個相對獨立的部分。
我并沒有斷言我們稱為癔症性的每件事都有這類分裂,把它看作基礎和必要的條件;但我确實斷定&ldquo在所熟知的病例中,如此明顯的心理活動分裂構成了&lsquo雙重意識&rsquo(doubleconscious),癔症大發作病人中,這種&lsquo雙重意識&rsquo達到起碼的程度,&rdquo而這樣&ldquo一種分裂的傾向和趨勢是該神經症的基本現象。
&rdquo[265] 但是在對這個主題進行讨論前,我必須對産生軀體作用的潛意識觀念增加一個評論。
許多癔症現象持續很長時間,就像上述病例的攣縮一樣。
我們是否應該和可以假設在整個期間,緻病因素的觀念一直很活躍并當前存在着?我想是如此。
确實在健康人中,我們看到他們的心理活動的發生伴随着觀念的迅速變化,但我們發現患嚴重抑郁症患者也長期持久地沉浸在同樣令人痛苦的觀念中,這些觀念持續活躍着和存在着。
事實上我們會确信甚至當一個健康的人十分注意着他的心理時,它便整天存在着,因為即使他的意識中充滿了其他的思想時,這樣的心理也控制着他的面部表情。
但是癔症病人的心理活動有所不同,我們認為一般是充滿潛意識觀念,而且很少保存下來,因此不能與外部印象互相交換,很容易使人相信是一個獨立的觀念能持久活躍地存在着。
如果我們所做的似乎與比奈和讓内的一樣,即癔症的關鍵在于心理活動方面的分裂,則我們的責任在于盡可能清楚地闡明這個主題。
我們太易陷于一種思維的習慣性,認為每一件事物的背後都有它的實質,那麼就逐漸會認為&ldquo意識&rdquo是某些真實事物的象征;當我們習慣于隐喻地使用空間關系諸如術語&ldquo下意識&rdquo時,我們發現随着時間的遷移,我們已實際形成的觀念失去了它隐喻的性質,而且我們很易把它看作是真實的,我們的神話學便這樣形成了。
我們所有的思想往往伴随着和受助于空間的觀念,我們用空間的隐喻說話。
因此,當我們說到在清楚的意識領域中所發現的和從未進入清楚的自我意識領域中的潛意識觀念時,我們幾乎不可避免地構成這樣一些畫面,即一棵樹的樹幹在亮處,它的根在暗處;或一個建築物有着黑暗的地下室。
然而,如果我們始終記住所有這樣的空間關系都是隐喻性的,不要使我們自己誤以為所有這些空間關系刻闆地存在于腦中,那麼,我們可能談論的是意識和下意識。
但隻限于這種情況。
如果我們總是記住意識和潛意識觀念一樣有它們的源處,[266]它們畢竟存在于同一個大腦中,甚至很可能在同樣的皮質中,我們将會避免使我們受自己的修辭手段所哄騙。
我們不能說這怎麼會可能,但正是由于我們對大腦皮質的心理活動知道得太少,因此對那些很少見到的、撲朔迷離的複雜情況更顯出我們的無知。
我們必須接受這樣的事實,即在癔症病人中,他們心理活動的一部分不能由清醒的個體自我意識而納入知覺中,因此他們的心理是分裂開來的。
像這種人所共知的心理活動分裂的例子可在癔症發作中的某些形式和階段中見到。
在其開始時,意識思維常消失,然後漸漸恢複。
許多聰明的病人承認在發作期間他們的自我意識相當清楚,好奇和驚奇地看待所有他們做的和說的發狂的事。
進而這種病人産生(錯誤的)信念,認為他們的意志力不足,不能制止發作,為此,他們趨向于自責。
&ldquo他們無須有那樣的行為表現。
&rdquo(他們這種看上去有内疚的自責從很大程度上來說,也是基于這種感覺)[267]但是當下一次發做出現時,意識的自我仍不能控制與早先發生一樣的那種情形&mdash&mdash這裡我們有一個危局,在這個危局中,意識的思想和清醒的意識自我所形成的觀念與正常情況下在暗處的潛意識觀念并肩在一起;但後者此時獲得了對肌肉器官和言語的控制,甚至還控制了大部分觀念形成活動本身,于是心理的分裂明顯地表現出來。
可以這樣評論:比奈和讓内的發現值得描述為不僅是心理活動的分裂,而且是意識的分裂。
正如我們所知,這些研究者成功地觸及到病人的&ldquo下意識&rdquo,觸及到清醒的意識自我一無所知的心理活動部分;他們已能在他們的某些病例中證實所有心理功能的存在,包括自我意識的存在,這是由于該部分的心理功能已進入較早的心理事件的記憶裡。
因此,心理的這一半本質上是相當完整的和有自我意識的。
在我們的病例中,已分裂的心理&ldquo陷入黑暗&rdquo[268],猶如泰坦(巨人)關進愛塔娜的隕石坑中,能夠震撼地球,但決不能見到光明。
在讓内的病例中心理王國的分裂,是完全的分裂。
不過,仍存在着狀态的不平衡。
但是,當這兩半意識發生交替,就像熟知雙重意識的病例中所表現出的那樣,以及當它們功能方面的能力沒有差别時,這種分裂便消失了。
但是讓我們回到我們病人中已顯示的,作為他們癔症現象的病因的觀念上來。
我們遠不能把這些觀念簡單地描述為都是&ldquo潛意識的&rdquo和&ldquo不能納入意識的&rdquo。
他們構成一個幾乎完整的等級,對每一個模糊不清的級别做了區分,在釋放不尋常反射的完好的意識觀念與那些在清醒生活中從未進入意識,而隻在催眠下才進入意識的觀念之間做出各個等級的區分。
盡管如此,我們認為這種建立的心理活動分裂是發生在較嚴重程度的癔症中,這一點似乎單獨就能構成癔症的一個心理理論。
那麼,有什麼可以斷定或疑及可能是這個現象的原因或緣由呢? 有許多有關癔症的理論應該歸功于讓内,我們贊同他的大多數理論,但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接受。
讓内的觀點如下[269]:他認為:&ldquo人格分裂&rdquo在于天生的心理薄弱(&ldquo心理缺陷&rdquo)。
所有正常的智力活動都預先假設有某種&ldquo綜合&rdquo的能力,能夠把幾種觀念聯合成為一個情結。
把各種感知覺結合成為環境的圖像就已經是這類綜合活動了。
癔症病人中,這種心理功能遠低于正常人。
如果一個正常人盡可能把注意集中在某一點上,例如放在一個感官的知覺上,則他确實暫時失去能力去統覺從其他感官而來的印象,也就是說,把這些感覺納入他的意識思維中。
但是在癔症患者中,沒有注意這種情況的任何特别的專注就會發生這種現象。
一旦他們察覺到任何什麼事,他們不易進入其他的感知覺中去。
實際上他們甚至不能把一種感官所得的許多印象綜合在一起。
例如,他們隻能統覺身體一半的觸覺,而身體另一半的觸覺到達中樞,用作運動的相互協調未被統覺到。
這樣的一個人是半麻痹的。
在正常人中,通過聯想,一個觀念喚起意識中許許多多其他的觀念,而這些觀念可能與第一個觀念有關。
例如,在采取一個肯定或抑制的方式時,隻有最活躍的那些觀念有着非常強有力的作用,而這些觀念之間的聯合仍保持在意識阈之下。
在癔症病人中總是有這樣的情況。
每一個觀念占據着他們有限的心理活動的全部,這說明了他們有極度的易感性。
讓内描述他們心理的這種特征為癔症病人的&ldquo意識領域的受限&rdquo,它類似于&ldquo視覺領域的受限&rdquo。
大多數未被統覺的感覺印象和激起的但未進入意識的觀念停息下來,沒有産生進一步的後果。
然而,有時他們積聚起來并構成情結,[270]即從意識中撤退的心理層;他們構成了一種下意識。
基本上基于這種心理分裂的癔症是一種由于缺陷所緻的疾病。
這就是為什麼一種天生薄弱的心理易于遭受某些影響而變得更薄弱,或面臨過度要求時更薄弱,容易發展為癔症。
正如總結的那樣,讓内的觀點已對癔症素質這個重要的問題給予了回答,即癔症類型(typushystericus)的本質(這個術語在本質上如同我們所說的痨病型,我們理解為它是長而狹窄的胸廓、小的心髒等)。
讓内認為癔症的素質為先天性心理薄弱的一種特定的形式。
對此,我們願簡要地提出我們自己的觀點如下:這不是因為病人的心理薄弱而發生意識分裂,他們所表現的薄弱心理是因為他們的心理活動被分割,隻有其一部分能力受他們的意識思維支配。
我們不能認為心理薄弱癔症類型,是癔症素質的本質。
我們試圖舉個例子使這兩個句子的第一句變得意思清楚起來。
我們常能在我們的一個病人(凱瑟琳娜·M夫人)身上觀察到意外事件的如下過程。
當她感到相對較好的時候,一種癔症症狀就可能出現了,即痛苦的、強迫性的幻覺、神經痛,或其他類型,其強度可能在某時也增加。
同時,病人的心理能力持續降低,過了數天後任何一個非第一位觀察者都會有可能認為她是心理薄弱。
然後,她可能緩解這種潛意識觀念(常常屬于遙遠過去的一種心理創傷的記憶),這或者通過醫生對她的催眠,或者她在活躍情緒的煩躁狀态下突然描述意外事件的方式。
當發生這種情況時,她不隻是變得安靜和快活,而且擺脫了痛苦的症狀;這時總是令人驚奇地觀察到她智力的廣度和清晰性以及她理解和判斷的敏銳性。
她能很好地下棋,這是她消遣的愛好,她喜歡每次下兩盤棋,很難把她看成是缺乏心理綜合能力的人。
但不能回避的印象是在意外事件過程中,正像我已描述過的,潛意識觀念本身激起她的那一部分心理活動的不斷增加,這種情況發生得愈多,則意識思維所起的作用這部分就變得愈小,直至降低到完全的低能;但在那時,我們用很聰明的維也納人的說法,她是&ldquo在一起&rdquo(字面上意思是&ldquo一起&rdquo,意指&ldquo一個人的正确心理&rdquo),她具有相當非凡的心理能力。
我們還要引申出的是正常人中的一個可以比較的狀态,即不是注意的集中,而是全神貫注。
如果某人因一個活躍的觀念而&ldquo全神貫注&rdquo時,如擔憂,則他的心理能力同樣會降低。
每一個觀察者大都受到他所觀察的患者的影響,我們傾向于認為讓内的觀點形成主要是在對心理薄弱的癔症病人的詳細研究過程中,這些病人因為疾病和由此而引起的心理薄弱而不能料理自己的生活,所以是在醫院和相應的機構中發現他們的。
而我們自己對有教養的癔症病人的觀察迫使我們對他們的心理持有根本不同的觀點。
我們的觀點是:&ldquo在癔症病人中,可能發現頭腦最清晰、意志最強、最有個性和最高水平批評能力的人。
&rdquo癔症中不排除有大量天才、可靠的心理天資的人,但是由于疾病的緣故,而使他們不可能有真正的成就。
然而,畢竟癔症的最高典範聖·特麗薩就是一個天才并有偉大的實幹能力的女人。
但是,在另一方面,極傻、無能和意志薄弱的人也不是抵抗癔症的受保護者。
縱然我們不認為這僅僅是疾病的一個結果,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心理薄弱的癔症類型是常見的一類。
但是即便如此,我們這裡所發現的不是麻痹的、冷漠的愚蠢行為,而是一種過度的心理活動所導緻的無效。
我将在後面讨論天生素質的問題。
這裡我隻是提讓内的觀點,即心理薄弱無論如何是癔症的根子,而心理分裂是站不住腳的。
[271] 與讓内的觀點相反,我相信在許多病例中,其分裂的根由是過度效應,即兩種異類的觀念系列習慣性地并存着。
已經頻頻指出的是當我們的意識思維被一系列和我們的活力毫無共同之處的觀念所占據時,我們常常表現的不隻是&ldquo呆闆性&rdquo的活動,而且當我們的思維&ldquo忙于别處&rdquo時,我們毫無疑問也能夠有心理功能。
例如,當我們正确地大聲朗讀并有适當的語調時,但過後我們對自己所讀的沒有哪怕是一點的印象。
無疑有許許多多的活動,從機械性的活動諸如編織衣服或去水鏽,到某些至少隻需較少程度的心理功能的活動,許多人隻要花一半的心思在所有這些工作上就行了。
特别是對那些有非常活躍素質的人來說,他們對單調乏味的、簡單的和無趣的職業感到痛苦,他們實際上有意使自己思考一些不同事情而自娛(參看安娜·O的&ldquo私人劇院&rdquo)。
另一個相似的情況是發生在當一系列有趣的觀念産生時,例如這些觀念從書本和戲劇中而得到的,則會吸引患者的注意,并闖入他的思想中。
如果這外來的一系列觀念是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的話,則這種闖入是非常有力的(如,憂慮或渴望某人的愛)。
這時我們便處于上述的全神貫注狀态,然而這并不妨礙許多人執行相當複雜的活動。
社會環境常常使某些活動必須重複,但即使處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