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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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奧斯曼帝國最後一位偉大的蘇丹蘇萊曼去世,時間已經過去了将近一個世紀。

    在本土,這是動蕩不安的一個世紀;在歐洲,奧斯曼帝國也停下了征服的腳步,但帝國同時也并沒受到敵人反攻的威脅。

    先是反宗教改革運動,接着又是三十年戰争,歐洲在宗教和政治層面都處于分裂狀态。

    忙于内部鬥争的歐洲還試圖向土耳其人尋求海上或陸上的軍事援助,但土耳其人既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去提供這種援助。

    對奧斯曼帝國而言,這是一個調整與基督教國家關系的時期。

    1606年,出現了标志着這一趨勢的第一個信号:奧斯曼帝國和哈布斯堡王朝在匈牙利邊境上的中立地帶簽署了《吉托瓦托洛克和約》(TreatyofZsitvatörök)。

     以往,作為觊觎世界霸權的&ldquo超級大國&rdquo的君主,蘇丹在簽署(如果不說是&ldquo強加&rdquo給對方的話)此類和約時,往往都會限定一個有效期。

    而且,在表面上,蘇丹從來都不會主動提出議和,總要擺出勉強恩準敵人的苦苦哀求的姿态,讓敵方派出使團到伊斯坦布爾來協商和約。

    在以往與基督教皇帝的和約中,總會出現這樣的字樣:&ldquo蒙常勝之蘇丹恩準,與常敗之異教維也納國王和議。

    &rdquo以前,蘇丹總是帶有挑釁意味地将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帝貶低為&ldquo西班牙國王(要麼就是維也納國王)”但這一次蘇丹屈尊遵從了歐洲通常的外交規則,平等地稱呼對方為&ldquo皇帝&rdquo。

    奧地利不再是奧斯曼帝國的附庸,以往支付給蘇丹的歲貢也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筆一次性的貢金,後來又改為每三年一次通過雙方大使交換自選品類的禮物,禮物的價值也由雙方提前約定。

     與以往持續時間短暫的停戰協議不同,這一和約的有效期限經雙方協商定為20年,而實際上則一直延續了50年。

    從領土方面來看,土耳其人在這一和約中吃了一點點虧,但他們保住了邊境地區的諸座城堡&mdash&mdash埃爾勞、格蘭和考尼紹(Kanischa)。

    奧斯曼帝國治下的匈牙利領土也得以保留,并且組建了兩個新的行省;但土耳其人并沒有能夠得到以往向奧斯曼帝國納貢的那部分匈牙利領土。

    此外,統治特蘭西瓦尼亞的大公也參與了這次和談,他的領地獲得了高度的自治權。

    這一和約開啟了東方與西方之間嶄新的外交關系,這讓奧斯曼帝國軍隊備感屈辱。

    這份和約讓土耳其人屈服于國際法規定的一般原則和禮節,同時相當于承認了奧斯曼帝國的征服能力是有限度的,而且又公開認可了哈布斯堡王朝的權勢。

     在此之前,奧斯曼帝國與基督教歐洲總是處于戰争的邊緣。

    奧斯曼帝國一直維持着孤立的外交政策,隻有哈布斯堡王朝的死敵法國是一個長期的例外。

    但現在,随着一段相對和平的時期的到來,奧斯曼帝國打破了它的孤立狀态,開始變得樂于接受西方國家的示好,以便從中獲得貿易和其他方面的好處。

    這也給傳統的&ldquo米利特&rdquo體系帶來了變化。

    原本蘇丹的子民們隸屬于基于種族或宗教信仰形成的社群,這些社群對國家承擔一定的義務,以此換取半自治的地位。

    而現在,外國臣民,尤其是商人,也可以組成&ldquo米利特&rdquo。

    根據協議或讓步條約中的規定,在本國大使或公使的管轄之下,外國人可以享有治外法權。

    湯因比教授這樣寫道:&ldquo奧斯曼人看待西方人的貿易殖民地的方式,就如同他們在草原上生活的遊牧民祖先看待綠洲裡生活的異族人的方式一樣&mdash&mdash他們從對方那裡購買自己需要卻無法生産的必需品或奢侈品。

    &rdquo在17世紀及以後的時間裡,這些西方人的貿易殖民地将極大地改變奧斯曼帝國從事外交活動的方式和特征。

     從1535年開始,與蘇萊曼簽署了條約的法國人就一直享受着讓步條約帶來的好處。

    與那些蘇丹可以随意廢止的單邊協議不同,法國人與奧斯曼帝國簽署的是雙邊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效力。

    因此,法國人在接近半個世紀的時間裡都對奧斯曼帝國政府有着他國無可匹敵的外交影響力。

     在穆拉德三世在位時的1579年,法國國王亨利三世認為應當加強兩國間的關系,于是派了一位比以往派出的特使地位更高的大使來到了伊斯坦布爾。

    這位熱爾米尼男爵(BarondeGermigny)赢得了迪萬的信任,确保了土法聯盟的延續。

    土法聯盟确認了商貿方面的讓步條約,讓法國大使在外國使節中獲得優先的地位,還确認了法國對耶路撒冷和西奈等聖地以及奧斯曼帝國境内基督徒的保護權。

    受法國保護的基督徒不包括威尼斯人,但明确說明了包括&ldquo熱那亞人、英格蘭人、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加泰羅尼亞人、西西裡人和拉古薩人,以及從古至今曾生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