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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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一座大教堂,一頭驢,一個帶綠緞子錢包的姑娘比較重要的意義是什麼。

    就斯特恩甯願走大腦那彎彎曲曲的小路,而不願請教導遊手冊,走它指引的平坦大道而論,唯獨他屬于我們這一代。

    就斯特恩關心無聲的語言,勝于關心有聲的語言而論,他是現代派的先驅。

    由于這些原因,他跟我們當代人的關系,比他的偉大的同時代人理查遜和菲爾丁跟我們的關系要親密得多。

     然而,有所不同。

    斯特恩盡管對心理學感興趣,但他比以後變得靈敏的、多少是幹伏案工作的這一學派的大師們,要靈敏得多。

    無論他用的方式方法多麼任性、忽東忽西,他畢竟在講故事,在旅行。

    我們盡管走了不少岔路,我們還是在不多幾頁的篇幅内走完從加來到馬丹這段路。

    他雖然對他觀察事物的方式感興趣,但事物本身也引起他強烈的興趣。

    他的選材是任性的、個人的,但沒有一個現實主義作家對一時的感受能比他處理得更妙。

    《多情客遊記》是一系列畫像&mdash&mdash修士,夫人,賣點心的騎士,在書店裡的姑娘,穿上新緊身褲的拉弗勒&mdash&mdash是一系列場景。

    雖然這飄浮不定的心思飛起來,像蜻蜓一樣,忽東忽西,但不能否認,這隻蜻蜓有它的飛法,它随意挑選花朵,也總是因為花朵那精美的諧和,或輝煌的不諧和。

    我們一會笑,一會哭,一會鄙視,一會同情。

    眨眼間,我們就從一種心情轉變為相反的心情。

    這種不看重現實,這種忽視有條理的叙述,幾乎容許斯特恩像詩人那樣放縱不羁。

    斯特恩所用的語言,一般小說家即使能掌握,但在他的書上看起來就顯得怪裡怪氣,難以容忍,斯特恩卻能用以表達一般小說家必然會忽視的思想。

    例如&ldquo我穿着灰塵仆仆的黑外衣,嚴肅地走到窗前,從玻璃窗外望,隻見所有的人都穿着黃色、藍色、綠色的服裝,奔去&lsquo搶鐵環&rsquo。

    &mdash&mdash老頭們手持斷矛,戴着丢了面罩的頭盔&mdash&mdash年輕人則穿着金光閃閃的盔甲,個個裝飾着東方的花哨的羽毛&mdash&mdash所有的人&mdash&mdash都揮着槍搶那個環,就像古時候那些入了迷的武士為了名譽和愛情上了比武場一樣。

    &mdash&mdash&rdquo[3]在斯特恩的作品中,有不少這種純粹是詩的片段。

    你可以把它們從正文中剪下來單獨欣賞,然而&mdash&mdash因為斯特恩是善于運用對比的大師&mdash&mdash它們在書上肩挨肩很和諧地排在一起。

    他的清新,他的輕松愉快,他那出人意料,使人大吃一驚的無窮的力量,正是這些對比的結果。

    他把我們領到懸崖絕壁的邊緣,我們往那深淵才瞟上一眼,又突然讓我們轉過身,看另一邊綠草如茵的牧場。

     如果斯特恩使我們難受,那另有原因。

    這裡,至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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