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艾賽尼派及其與耶稣教說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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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的彌賽亞期待與預言的擴散。
實質上,如同福音書的故事與神話所上演的那個周遭世界最最清晰呈現出來的,此種期待與預言起着相同的作用并充盈于空氣中。
艾賽尼人的組織、宗教生活樣式與倫理,往往被人,尤其是被猶太教這邊,關聯到原始基督教的實踐上。
和基督教徒一樣,艾賽尼人也有洗禮、愛的餐會、無等差的愛的共産主義、貧者救濟、使徒職(猶太教意味下的概念用法)、對婚姻的嫌惡(為了被聖化者),以卡理斯瑪&mdash&mdash尤其是預言&mdash&mdash為緻力追求的救贖狀态[1]。
他們的倫理,如同古代基督教的倫理是極為和平主義的,要求對敵人的愛,在救贖希望上給窮人的評價高,給富人的則是不利的評價,一如福音書裡的貧者(Ebionite)要素那般。
除此還有和原始基督教相親近的一般法利賽派的倫理的構成要素:艾賽尼人的倫理和原始基督教的倫理在許多點上都意味着法利賽倫理的強化提升。
隻不過此種提升的性格在此與在彼有着相當大的分别。
因為正是在禮儀的(利未人的)潔淨這點上,耶稣本身在其宣告的信息裡已駛向完全不同的軌道。
起着不朽作用的主的話語:&ldquo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而且唯獨出口的,是打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
&rdquo(《馬太福音》15:11,18f.)這意味着:對他而言,具決定性的是心志倫理的升華,而不是猶太教的潔淨律法的那種儀式主義的優越,而且相對于艾賽尼人對于禮儀不淨者的那種戰戰兢兢的避之唯恐不及,他則是十足堅定從容地與他們往來和同桌共食。
不過,在雙方都可以找到的諸多倫理觀念,于這兩個教團的起源地區裡是以極其多樣的形式散播開來,而同一種類的制度,部分已是法利賽的兄弟團所共有的,部分則我們不得不這麼假定,是各式各樣的崇拜團體所共通的。
其中,比什麼都來得重要的是:一個當下可見的活生生的救世主的顯現,以及原始基督教獨特的&ldquo靈&rdquo的強大意涵,在艾賽尼人而言,就我們所知,始終未曾有所聽聞。
靈,作為典範的恩寵狀态之明證的卡理斯瑪與标志,對于猶太教與法利賽派的教說而言,的确不是個陌生的概念。
&ldquo耶和華的靈&rdquo,作為狂戰士卡理斯瑪,臨到英雄(參孫)與君王(如同狂熱怒火臨到掃羅),尤其是作為幻視與先知預言的卡理斯瑪,有時甚而是奇迹的卡理斯瑪,臨到先見、先知與行奇迹者;大祭司需求耶和華的靈,為的是得以有效地贖清人民的罪,它離開他(非尼哈)[2]、舍棄君王或英雄,如果他有罪;耶和華的靈在每個教師身上也是強大的,如同先知通過靈而看見與聽見,教師也是通過靈而施教。
在猶太聖典裡,稱靈為ruach-ha-kodesch,在《詩篇》51:11與《以賽亞書》63:10、11的七十子譯本裡稱之為&pi&nu&epsilon&upsilon(頁429),其邪魔的敵對者是&ldquo污穢的靈&rdquo的教唆,在福音書裡,作者稱之為&ldquo鬼王&rdquo别西蔔的靈(《馬太福音》12:24)。
由于敬畏上帝的名,拉比往往不用&ldquo聖靈&rdquo一詞,而代之以&ldquoshekina&rdquo(住者)這個名稱。
由此發展出的教義是:天地創造之初,&ldquo上帝的靈&rdquo運行在&ldquo水&rdquo面上,那聖靈是創造者在第一日所創造出來的。
鴿子,遭受迫害的以色列的象征,在猶太聖典裡有時也被當作是聖靈的傳遞者。
在猶太聖典的文獻當中也出現這樣的想法:聖靈是為人在神前調停的&ldquosynegor&rdquo,亦即&ldquo求情者&rdquo(paraclete)[3]與援救者。
不過,先知時代業已結束的教說也讓如此見解成立:聖靈自瑪拉基之後已自世界消失了。
人不再能得到它,所能獲得的不過是&ldquobatkol&rdquo,亦即拉比為了正确解釋神的律法所必須的靈。
另一方面,約珥是如此看待彌賽亞來臨之後被揀選者的潔淨與神聖[4]:那時聖靈将分布在所有人身上,兒與女要說預言,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而仆人與使女也将為聖靈所澆灌。
據此,聖靈在所有人身上的複活便是彌賽亞到臨的征兆,也是天國已近的征兆。
此種想法對于基督教的聖靈降臨奇迹觀念而言是具有決定性的。
作為一種非理性的神賜預言禀賦的這種獨特意義上的&ldquo聖靈&rdquo,拉比既不敢說自己可以擁有,也不認為這是教團成員之恩寵狀态的表征。
因此,拉比
實質上,如同福音書的故事與神話所上演的那個周遭世界最最清晰呈現出來的,此種期待與預言起着相同的作用并充盈于空氣中。
艾賽尼人的組織、宗教生活樣式與倫理,往往被人,尤其是被猶太教這邊,關聯到原始基督教的實踐上。
和基督教徒一樣,艾賽尼人也有洗禮、愛的餐會、無等差的愛的共産主義、貧者救濟、使徒職(猶太教意味下的概念用法)、對婚姻的嫌惡(為了被聖化者),以卡理斯瑪&mdash&mdash尤其是預言&mdash&mdash為緻力追求的救贖狀态[1]。
他們的倫理,如同古代基督教的倫理是極為和平主義的,要求對敵人的愛,在救贖希望上給窮人的評價高,給富人的則是不利的評價,一如福音書裡的貧者(Ebionite)要素那般。
除此還有和原始基督教相親近的一般法利賽派的倫理的構成要素:艾賽尼人的倫理和原始基督教的倫理在許多點上都意味着法利賽倫理的強化提升。
隻不過此種提升的性格在此與在彼有着相當大的分别。
因為正是在禮儀的(利未人的)潔淨這點上,耶稣本身在其宣告的信息裡已駛向完全不同的軌道。
起着不朽作用的主的話語:&ldquo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而且唯獨出口的,是打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
&rdquo(《馬太福音》15:11,18f.)這意味着:對他而言,具決定性的是心志倫理的升華,而不是猶太教的潔淨律法的那種儀式主義的優越,而且相對于艾賽尼人對于禮儀不淨者的那種戰戰兢兢的避之唯恐不及,他則是十足堅定從容地與他們往來和同桌共食。
不過,在雙方都可以找到的諸多倫理觀念,于這兩個教團的起源地區裡是以極其多樣的形式散播開來,而同一種類的制度,部分已是法利賽的兄弟團所共有的,部分則我們不得不這麼假定,是各式各樣的崇拜團體所共通的。
其中,比什麼都來得重要的是:一個當下可見的活生生的救世主的顯現,以及原始基督教獨特的&ldquo靈&rdquo的強大意涵,在艾賽尼人而言,就我們所知,始終未曾有所聽聞。
靈,作為典範的恩寵狀态之明證的卡理斯瑪與标志,對于猶太教與法利賽派的教說而言,的确不是個陌生的概念。
&ldquo耶和華的靈&rdquo,作為狂戰士卡理斯瑪,臨到英雄(參孫)與君王(如同狂熱怒火臨到掃羅),尤其是作為幻視與先知預言的卡理斯瑪,有時甚而是奇迹的卡理斯瑪,臨到先見、先知與行奇迹者;大祭司需求耶和華的靈,為的是得以有效地贖清人民的罪,它離開他(非尼哈)[2]、舍棄君王或英雄,如果他有罪;耶和華的靈在每個教師身上也是強大的,如同先知通過靈而看見與聽見,教師也是通過靈而施教。
在猶太聖典裡,稱靈為ruach-ha-kodesch,在《詩篇》51:11與《以賽亞書》63:10、11的七十子譯本裡稱之為&pi&nu&epsilon&upsilon(頁429),其邪魔的敵對者是&ldquo污穢的靈&rdquo的教唆,在福音書裡,作者稱之為&ldquo鬼王&rdquo别西蔔的靈(《馬太福音》12:24)。
由于敬畏上帝的名,拉比往往不用&ldquo聖靈&rdquo一詞,而代之以&ldquoshekina&rdquo(住者)這個名稱。
由此發展出的教義是:天地創造之初,&ldquo上帝的靈&rdquo運行在&ldquo水&rdquo面上,那聖靈是創造者在第一日所創造出來的。
鴿子,遭受迫害的以色列的象征,在猶太聖典裡有時也被當作是聖靈的傳遞者。
在猶太聖典的文獻當中也出現這樣的想法:聖靈是為人在神前調停的&ldquosynegor&rdquo,亦即&ldquo求情者&rdquo(paraclete)[3]與援救者。
不過,先知時代業已結束的教說也讓如此見解成立:聖靈自瑪拉基之後已自世界消失了。
人不再能得到它,所能獲得的不過是&ldquobatkol&rdquo,亦即拉比為了正确解釋神的律法所必須的靈。
另一方面,約珥是如此看待彌賽亞來臨之後被揀選者的潔淨與神聖[4]:那時聖靈将分布在所有人身上,兒與女要說預言,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而仆人與使女也将為聖靈所澆灌。
據此,聖靈在所有人身上的複活便是彌賽亞到臨的征兆,也是天國已近的征兆。
此種想法對于基督教的聖靈降臨奇迹觀念而言是具有決定性的。
作為一種非理性的神賜預言禀賦的這種獨特意義上的&ldquo聖靈&rdquo,拉比既不敢說自己可以擁有,也不認為這是教團成員之恩寵狀态的表征。
因此,拉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