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利賽派猶太教的教說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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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的同時代人,在思想史上具有雙重重要性:第一,他在哲學史方面占獨特地位,因他首先企圖将宗教信仰與哲學理性相結合;第二,在宗教史上他也居重要位置,特别因為他主張邏各斯(logos[理念])是上帝和人的中介,所以基督教人士認為他是基督教神學的先驅。

    從某種意義上講,可以說他是中世紀哲學&mdash&mdash猶太哲學、阿拉伯哲學,更重要的是基督教哲學&mdash&mdash的奠基人。

    斐洛所受教育大緻包括算術、幾何、天文、和聲學、哲學、文法、修辭以及邏輯。

    哲學方面主要受柏拉圖、亞裡士多德、新畢達哥拉斯派、犬儒學派和斯多噶派的影響。

    他是第一個指出上帝存在的可知性與上帝本質的不可知性是有區别的。

    認為上帝能使自然界的規律不起作用。

    理念是上帝的永恒思想,上帝先把這些永恒思想創造成真實的有,然後再創造世界,從而将猶太神學同柏拉圖的理念學說調和起來。

    将宇宙看成一個為邏各斯所控制的巨大連鎖。

    邏各斯是上帝的頭生子、神人、上帝的影像,僅次于上帝。

    在倫理思想方面,他主張正義包含宗教信仰和人道這兩種德性;忏悔也是一種德性。

    人自己努力向善并不能獲緻完滿的幸福,完滿的幸福隻能由上帝恩賜。

    保羅書信,特别是《希伯來書》,不論在思想上還是在語言上都與斐洛極為相似。

    他對亞曆山大的克雷蒙、奧利金和安布羅斯(Ambrose)等教父也有重要影響。

    他的大部分著作均保存,有些著作在四五世紀譯成拉丁文和亞美尼亞文,由此可見基督教徒對他頗為敬重。

    &mdash&mdash譯注 [2]《利未記》18:2、3。

     [3]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mdash1546),引發宗教改革運動的德國牧師。

    礦工之子,他攻讀法律和哲學,後在1505年進入奧古斯丁修道院。

    兩年後任牧師職,并在威登堡大學繼續研究神學,擔任聖經神學教授。

    1510年到羅馬旅遊途中,驚見教士腐化的情形,後來因恐懼宗教報應的正義而苦惱。

    當他依着信仰想起&ldquo稱義&rdquo&mdash&mdash救贖是經由上帝恩典所給予的禮物&mdash&mdash這個理念時,他的精神危機解決了。

    他要求天主教會改革,抗議赦罪券的販賣和其他濫權,1517年他把&ldquo九十五條論綱&rdquo貼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上。

    1521年路德所譴責的主要對象教宗利奧十世開除了他的教籍,而他在批判聲浪中藏匿于瓦特堡。

    他在那裡把聖經翻譯為德語,好讓一般人此後能夠閱讀;長久以來,他活潑的譯文被視為德語曆史上最偉大的裡程碑。

    後來,路德回到威登堡,1525年娶了還俗的修女波拉為妻,撫養了六名子女。

    雖然他的傳教是農民戰争(1524&mdash1526)的主要導火線,但他對農民的譴責卻導緻他們戰敗。

    路德與教廷分裂導緻路德派的創立,1530年由梅蘭希頓拟定、路德認可的&ldquo路德派信綱&rdquo或&ldquo奧格斯堡信綱&rdquo确定了此一基督教派的成立。

     路德反對天主教會的禁欲主張(其實當時也已經成為具文),他深悉情欲逼人難當,因為他有切身之痛:當年做修士時,為抗情欲之苦,曾經虐待己身,以石礫為床,結果隻弄得欲火更烈。

    如他所說:&ldquo酡紅的雙頰,雪白的雙腿&rdquo,正是這些想入非非的念頭,誘得青年男子個個走上婚姻路。

    &ldquo少年的愛,熱情如醉酒,令我們雙眼蒙蔽,使我們身不由己。

    &rdquo因此用戒律把青年縛住,叫他們禁欲守身,做教士、做僧侶、做修女,實在不合人性。

    甚至在婚姻裡,人也難以守貞。

    他的見解,簡單地說即是,人若屈服于大自然為繁衍後代而命定的吸引力,就不應受到太嚴厲的處罰。

    詳見巴贊著,鄭明萱譯,《從黎明到衰頹&mdash&mdash五百年來的西方文化生活》,頁64。

    &mdash&mdash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