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利賽派猶太教的教說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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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較古老的猶太教或法利賽派的猶太教,對于希臘文化的主智主義所詳加推演的那種二元論&mdash&mdash&ldquo精神&rdquo與&ldquo物質&rdquo,或&ldquo精神&rdquo與&ldquo身體&rdquo,或&ldquo靈&rdquo與&ldquo肉&rdquo,或神聖的潔淨與&ldquo塵世&rdquo的堕落的二元論&mdash&mdash全然疏遠陌生;新柏拉圖主義再将此種二元論推升為肉體乃靈魂的&ldquo牢獄&rdquo(Pudendum)這樣的思想,而希臘世界的猶太人知識分子的個别圈子(例如斐洛)[1]将之借用過來,然後保羅的基督教則使之成為其倫理的世界圖像的根本觀念。

    所有這些都是法利賽派-猶太聖典的猶太教所不知的。

    當然,神是世界與人類的創造者與支配者,人類是他的被造物,而不是其後裔或衍生物。

    他創造出人類,包括他的選民,而不是生出來。

    對先知的猶太教而言,此種觀念是從神的普世主義及在此關聯下被歸屬于神的強大力量的屬性産生出來的,而依此屬性足以強調他對于包括其選民在内的絕對主權,亦即他是世界曆史的神。

    這樣一種&ldquo二元論&rdquo總被說成是特屬于猶太的或&ldquo閃族的&rdquo,與其他那些(二元論的)觀念相對立。

    對于實踐倫理而言,奠定在此種二元論上的一個決定性的重要力點端在于:借此使得任何的神義論成為多餘,确認人類對于神的絕對無力,尤其是巫術性強制神的絕對排除,而宗教的&ldquo信仰&rdquo必定帶有小孩般&ldquo順從&rdquo世界君主的特殊色彩。

    這當然就夠重要了。

    不過,&ldquo現世拒斥&rdquo或&ldquo現世貶抑&rdquo卻怎麼也無從自此産生。

     猶太教的神是個家族長的君主,就像他現示自己為其按自己形象所造的孩子的恩慈的&ldquo父&rdquo。

    這世界,如創世故事所顯示的,并不壞,而是好的。

    人類是軟弱的,像個小孩,因此意志薄弱,容易犯罪,亦即不順從父般的創造者。

    不止個人如此,而是&mdash&mdash重點所在&mdash&mdash整體、民族也是如此。

    因此,不但個人,還有民族全體,拋卻了他的愛與恩寵,不但為自己也為子孫,而且往往為時不短,甚至某方面來說永久地。

    所以,亞當與夏娃因為不順從而緻使他們所有的子孫都背負死亡、生産的痛楚、女人之臣屬于男人及勞動的宿命與辛苦。

    不過,拉比的看法傾向于判定民族的背離、導緻猶太民族破滅的金牛犢與巴力神崇拜是比亞當的堕落更重的罪。

    不管不順從的民族再怎麼被嚴厲地斥責,&ldquo原罪&rdquo(Erbsünde)、被造物的堕落或感官的邪惡等思想并不存在。

    遠離世界乃宗教救贖之前提的想法更是遙不可及。

    &ldquo圖像與肖像&rdquo的禁令當然是猶太教之于感官藝術文化的負面關系的一個極為重要的來源。

    然而,這就像不敢直呼耶和華之名的恐懼般,有其巫術的、反偶像的起源,然後被置入神的崇高與其于創造中的遍在性的理解關聯裡,并且讓法利賽主義感受到這是與偶像崇拜的異族相對立的一個尤其重要的識别标志。

    不過,這本身并不是&ldquo感官敵對&rdquo或現世脫離的結果。

     對法利賽派的猶太教而言,同樣離得很遠的是對财富的拒斥,或者認為财富是危險的甚或自在地享用财富會危及救贖。

    對某些祭司職務而言,财富毋甯正是前提條件。

    除此而外,先知與詩篇也都嚴厲撻伐不顧兄弟情誼地以經濟力來剝削之事,是毀棄了古老的經耶和華的命令而被聖化的鄰人倫理與民族同胞的兄弟關系。

    在這點上,法利賽人的小市民倫理自然是緊緊跟随。

    我們後面會看到,反對放貸取息與善待欠債人和奴隸的古老規定,還有安息周年與禧年債務免除的祭司構想,如今都在決疑論的方式下詳細規制出來。

    不過這其中恰恰沒有任何走向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