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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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聖典盡皆望塵莫及,或許拿撒勒的耶稣的故事是個例外[16]。

    猶太教裡超世界的唯一神是這樣一種典範:他部分而言像是個父親,部分而言一會兒是有恩慈的一會兒又是冷峻無情的君王,主導着世界的命運;他當然愛護他的子民,但當他們不順從時,便會加以嚴厲的懲罰,不過借着祈禱、馴服與道德美行又能再度赢得他的心;在所有的宇宙進化論和人類學的神話建構裡,正是這一個範式以其符合素樸的未經哲學思辨而被升華的大衆與小孩見解的方式,使得世界所有發生的事情都可以被理性地理解。

    不過,此種理性的可理解性不但使教團裡通過教導、講道與研讀而為衆人所知的神話、詩歌與先知的宗教實用主義獨具特色,而且也強制了拉比的思想無以偏離此一軌道。

    奧義的、靈知的救贖貴族主義至少原本就不易在此地基上生長出來,或者即便能夠形成,也不易擴展。

    如果有什麼奧義會出現的話,頂多是連結上那半暧昧、半為人遺忘其原始意義關聯的先知幻象,此等幻象應許那被神剝奪恩寵的民族有個較美好的未來。

    事實上,此處亦與宗教哲學性的思辨相關聯。

    關于這點,後面再談。

    不過,有兩個層面是屬于我們現在的脈絡。

    首先是真正思辨性的末世論,此種末世論一來是與但以理和以諾的文學相連結,二來是從波斯與巴比倫起源的救世主思辨借用過來而形成的,諸如&ldquo人子&rdquo的教說、禦前天使(Matathron)和類似角色的教說,這些在真正法利賽派的拉比圈子裡一般而言一直都是為衆所知的,但畢竟仍是異質的東西。

    此等教說極大程度上&mdash&mdash雖非絕對&mdash&mdash是在阿姆哈阿列次的秘密集會裡養成的,而耶稣或其門徒無疑是從此處獲取其人子的觀念,而不是取自法利賽人和拉比的教說。

    對此教說而言,彌賽亞仍是個應許未來的猶太人的地上的王,他将在重新修好的神的幫助下把他的民族擡高到往昔的光榮,并且殲滅其敵人,或者如詩篇裡所描述的,使之成為臣服的奴仆或最終改宗皈依以色列的信仰。

    或者這教說與複活信仰相結合:這個王将在他的王國裡讓複活的虔敬者過着嶄新且純淨的生活。

    不過,進而言之,所有這些希望&mdash&mdash不難成為形上的因而也就是易于走向奧義的思辨的對象&mdash&mdash不過是對未來的希望與期待。

    清楚的是,這些期待一旦成為心思所懸之事,就可能而且必定會給猶太人的虔信帶來一股強大的悲怆之情:之所以與所有的印度救世主宗教意識有着根本的差異,原因之一正是在于此種&ldquo末日&rdquo期待之存在于猶太人當中的這點上。

    再者,一旦有不尋常的征兆與災異出現,或者在末世論的先知的影響下,此種末日期待似乎就要實現時,它便會而且事實上也成為最強而有力、在某些情況下也最為野蠻的狂熱的源泉。

    不過,在日常生活裡,或者當事情使人的心思從這上頭轉移時,其影響力必定弱化成為渴望從苦難與危急當中被解救出來的一種情緒性的憧憬,世界的秩序連同猶太民族與虔敬者本身全都被控訴為不充足的,并且讓自己和命運再度和解,這有助于促成猶太教宗教意識的&ldquo信仰宗教&rdquo(Glaubensreligion)的性格。

    這特别是在哈德良皇帝治下神殿崩毀後的猶太聖典時代裡的情形,也就是當彌賽亞的希望遷延到遙遙無期的時候。

    實際的行為隻會受到此種問題的影響,亦即人類的那些行為能夠提供或提升自己那份資格,足以期盼救世主的快點降臨并且加入複活者的行列。

    不過,拉比的教示是依據聖經故事的範例、先知當然還有律法,來解答這個問題,而律法的重要性也因而被熱烈地提升起來。

    教團的罪,其官職權威者本身的罪(尤其是背離神),在拉比眼中無疑也就是一切罪中最為深重者,因為這将使彌賽亞的到來失落到更遙遠的未來,并且因而是欺騙了懷抱希望的所有虔敬者。

    另一方面,律法書與先知的普世主義的應許&mdash&mdash據此,所有的民族都會被帶到神與以色列那裡&mdash&mdash當然也是對改宗者的一股決定性的推動力,這在後面還會再提到。

    但是對個人而言,律法及其實踐才是要加以考慮的,除此根本别無救贖之道。

    但這條明示之道卻是任何人都唾手可得的,因為拉比畢竟不止拒斥主智主義&mdash神秘主義的救贖貴族主義,也拒斥禁欲。

     *** [1]《密西拿》(Mishna),猶太教經籍。

    希伯來文原意為&ldquo反複教導&rdquo,是繼《聖經》之後曆史最悠久的權威性口傳律法彙編。

    由許多坦拿(即學者)在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