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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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的力量&mdash&mdash一如拉比也宣稱擁有的能力&mdash&mdash僅止于此。
對我們而言,此處令人感興趣的最主要在于:嚴正律法倫理的固守與針對于罪的戰鬥,才是檢測預言之純正性的終極絕對的判準。
拉比也不是從他們圈子裡所培養的密儀導引出權威。
如果說巴比倫祭司或許還有埃及祭司的一連串宇宙論的、神話的、魔術的觀點與施為被借用過來&mdash&mdash或多或少有變形或未變形,尤其用在祭儀的曆法上&mdash&mdash那麼沒被借用過來的卻正是巴比倫祭司智能裡具關鍵性的至高且奧義的内容:不管是占星術、天文學,或是占蔔術(肝占或鳥占)。
後者被明文禁止[13],盡管确實仍行之于民間。
某個占星師甚至一度出現在猶太聖典的職業裡,而星象圖也如世界其他各地一樣時而有所擺設。
不過,拉比的教示明白禁止向迦勒底人咨商詢問[14]:&ldquo對以色列而言,沒有先知存在。
&rdquo猶太教的祭司階層也成功地排除了這些競争者,而且古老的拉比觀點,至少在古猶太聖典時代,更是斷然拒絕了此種異教的學問,尤其是占星術的決定論,說這有傷神的崇高與決斷自由。
就拉比的社會處境而言,根本沒有學術傳統或輔助手段可資利用來培養這種學問。
如果拉比既非巫師、先知、奧義哲學家、占星師或占蔔師,那麼他們也非某種奧義救贖論的、靈知的擔綱者。
不止近東的靈知的特殊形式,連同其造物主及其無規範論,全都遭到禁止與排斥,至少在古典-猶太聖典時代,一切的靈知盡在排除之列。
決定性重點在于:靈知-神秘的救贖意圖會使律法與倫理嚴正的行為喪失價值。
不止高貴的知識階層典型可見的種種神秘形式,而是任何純粹神秘主義的救贖企圖都被認為是可疑的,是具有被魔鬼導入歧途之危險的&ldquo夢幻&rdquo。
恍惚忘我的神靈附身尤其被認為如此,相當于先知對抗狂迷之道的鬥争。
正如&ldquo可理解性&rdquo對于猶太聖典而言是其價值的指針,拉比的解釋也沉靜但徹底堅決地拒斥一切上達神靈的非理性且狂熱的手段。
這不可以用什麼&ldquo階級狀況&rdquo的結果來加以解釋:因為東方與西方的許多秘法傳授者正好是在小市民階級裡赢得其信衆,而這些小市民對于神秘-忘我的宗教意識所抱持的态度在氣性上可說是千差萬别。
這毋甯是猶太教傳統的曆史既有特性使然&mdash&mdash一方面是經由祭司法典,另一方面是經由預言而确定下來。
總而言之,任何不願放棄與律法之關聯的猶太人是如此,法利賽人亦是如此。
由于律法書與先知的倫理理性内容之故,義務性但持續不墜的律法研究使他們得以脫離救贖企圖的非理性形式。
不止這個消極面,重要的是當他們真切地感受到空乏欠缺時,還有聖經可以填補他的不足。
偉大先知的強烈悲怆,國族曆史叙述振奮人心的力量與狂熱,創世神話與原人神話的素樸但激昂的嚴肅,詩篇的強烈情緒内涵,約伯與其他人的傳奇故事和箴言的智能,在在都為包攏幾乎一切所能想見的感情狀态的宗教内在生活建構出一個框架,而這樣一種性質的框架則是世上絕無僅有、再無他例可尋的。
此種獨特性并不在于素材的&ldquo經驗&rdquo内容,因為構成其經驗内容的各個要素及其中所論列的問題,無疑皆可在世界上林林總總的各式聖典中找到相對應的事物。
其特異之處毋甯首先在于這些經驗被壓縮在這麼一個狹小的範圍裡,然後特别也在于其庶民的性格,以及聖經文本是任何人都絕對可以理解的特性。
重要的不是巴比倫的神秘主義與宇宙論的母題被聖經的故事所借用,而是這些母題從祭司的傳承被移轉回庶民那裡。
直接可以理解同時又極為高昂莊重的先知神觀也促成了這種&ldquo特殊可理解性&rdquo的契機,亦即不止傳奇故事的種種經過,而尤其是從故事裡所産生出來的&ldquo道德&rdquo,不隻任何人,即使任何小孩都可以理解[15]。
荷馬史詩的英雄是希臘世界的小孩(乃至于任何小孩)都可以理解的,《摩诃婆羅多》的故事部分是印度小孩所能理解的。
但是《薄迦梵歌》就沒有任何小孩也沒有任何印度小孩可以理解,佛陀的純解脫論也是如此。
連同印度的宇宙論與人類學,這些高密度思維的結晶也不是任何人都能理解的。
反之,猶太教的經所宣說的&ldquo理性主義&rdquo,尤其是道德主義的,但同時也是實際主義&mdash宇宙論的理性主義,是如此直接貼近民衆,而且正是在關鍵性的部分訴諸小孩似的理解力,在這點上,世界上任何其他
對我們而言,此處令人感興趣的最主要在于:嚴正律法倫理的固守與針對于罪的戰鬥,才是檢測預言之純正性的終極絕對的判準。
拉比也不是從他們圈子裡所培養的密儀導引出權威。
如果說巴比倫祭司或許還有埃及祭司的一連串宇宙論的、神話的、魔術的觀點與施為被借用過來&mdash&mdash或多或少有變形或未變形,尤其用在祭儀的曆法上&mdash&mdash那麼沒被借用過來的卻正是巴比倫祭司智能裡具關鍵性的至高且奧義的内容:不管是占星術、天文學,或是占蔔術(肝占或鳥占)。
後者被明文禁止[13],盡管确實仍行之于民間。
某個占星師甚至一度出現在猶太聖典的職業裡,而星象圖也如世界其他各地一樣時而有所擺設。
不過,拉比的教示明白禁止向迦勒底人咨商詢問[14]:&ldquo對以色列而言,沒有先知存在。
&rdquo猶太教的祭司階層也成功地排除了這些競争者,而且古老的拉比觀點,至少在古猶太聖典時代,更是斷然拒絕了此種異教的學問,尤其是占星術的決定論,說這有傷神的崇高與決斷自由。
就拉比的社會處境而言,根本沒有學術傳統或輔助手段可資利用來培養這種學問。
如果拉比既非巫師、先知、奧義哲學家、占星師或占蔔師,那麼他們也非某種奧義救贖論的、靈知的擔綱者。
不止近東的靈知的特殊形式,連同其造物主及其無規範論,全都遭到禁止與排斥,至少在古典-猶太聖典時代,一切的靈知盡在排除之列。
決定性重點在于:靈知-神秘的救贖意圖會使律法與倫理嚴正的行為喪失價值。
不止高貴的知識階層典型可見的種種神秘形式,而是任何純粹神秘主義的救贖企圖都被認為是可疑的,是具有被魔鬼導入歧途之危險的&ldquo夢幻&rdquo。
恍惚忘我的神靈附身尤其被認為如此,相當于先知對抗狂迷之道的鬥争。
正如&ldquo可理解性&rdquo對于猶太聖典而言是其價值的指針,拉比的解釋也沉靜但徹底堅決地拒斥一切上達神靈的非理性且狂熱的手段。
這不可以用什麼&ldquo階級狀況&rdquo的結果來加以解釋:因為東方與西方的許多秘法傳授者正好是在小市民階級裡赢得其信衆,而這些小市民對于神秘-忘我的宗教意識所抱持的态度在氣性上可說是千差萬别。
這毋甯是猶太教傳統的曆史既有特性使然&mdash&mdash一方面是經由祭司法典,另一方面是經由預言而确定下來。
總而言之,任何不願放棄與律法之關聯的猶太人是如此,法利賽人亦是如此。
由于律法書與先知的倫理理性内容之故,義務性但持續不墜的律法研究使他們得以脫離救贖企圖的非理性形式。
不止這個消極面,重要的是當他們真切地感受到空乏欠缺時,還有聖經可以填補他的不足。
偉大先知的強烈悲怆,國族曆史叙述振奮人心的力量與狂熱,創世神話與原人神話的素樸但激昂的嚴肅,詩篇的強烈情緒内涵,約伯與其他人的傳奇故事和箴言的智能,在在都為包攏幾乎一切所能想見的感情狀态的宗教内在生活建構出一個框架,而這樣一種性質的框架則是世上絕無僅有、再無他例可尋的。
此種獨特性并不在于素材的&ldquo經驗&rdquo内容,因為構成其經驗内容的各個要素及其中所論列的問題,無疑皆可在世界上林林總總的各式聖典中找到相對應的事物。
其特異之處毋甯首先在于這些經驗被壓縮在這麼一個狹小的範圍裡,然後特别也在于其庶民的性格,以及聖經文本是任何人都絕對可以理解的特性。
重要的不是巴比倫的神秘主義與宇宙論的母題被聖經的故事所借用,而是這些母題從祭司的傳承被移轉回庶民那裡。
直接可以理解同時又極為高昂莊重的先知神觀也促成了這種&ldquo特殊可理解性&rdquo的契機,亦即不止傳奇故事的種種經過,而尤其是從故事裡所産生出來的&ldquo道德&rdquo,不隻任何人,即使任何小孩都可以理解[15]。
荷馬史詩的英雄是希臘世界的小孩(乃至于任何小孩)都可以理解的,《摩诃婆羅多》的故事部分是印度小孩所能理解的。
但是《薄迦梵歌》就沒有任何小孩也沒有任何印度小孩可以理解,佛陀的純解脫論也是如此。
連同印度的宇宙論與人類學,這些高密度思維的結晶也不是任何人都能理解的。
反之,猶太教的經所宣說的&ldquo理性主義&rdquo,尤其是道德主義的,但同時也是實際主義&mdash宇宙論的理性主義,是如此直接貼近民衆,而且正是在關鍵性的部分訴諸小孩似的理解力,在這點上,世界上任何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