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巫術與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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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事當中,特别要提的是巫術在以色列并未占有如其于他處一般的重要地位,或者毋甯說,盡管巫術如同在任何地方一樣從未真正從以色列民衆的實際生活當中消失過,但其命運在舊約的虔信當中取決于律法書教師對它的有系統的打擊。

    以色列固然有各式各樣的巫師存在,但主導大局的耶和華信仰圈子,尤其是利未人&mdash&mdash而非巫師&mdash&mdash才是知識的擔綱者。

    我們知道,婆羅門也是,隻是他們的知識和在以色列的根本不同。

    正如在耶和華派的樂園故事裡,蛇勸誘女人去吃知識之樹的果子,并且應許人&ldquo眼睛就明亮了,而且便如同神一樣&rdquo。

    蛇并未說謊,因為事後神詛咒了人與蛇,又說道&ldquo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rdquo,也就是像個神,并且是通過知識;神将人逐出樂園,&ldquo恐怕他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着&rdquo。

    換言之,擁有兩樣東西,不死與知識,就能成神。

    不過,是什麼知識呢?在兩處引文裡都說是&ldquo能知道善惡&rdquo。

    這就是前先知時代的記述者相信可以讓人像神的知識,當然,也未必就意指那是理性的倫理知識,而非純粹儀式的或秘法的知識。

    在埃及,那些欠缺祭司的書記文化教養的平民也被說成是&ldquo不知道善惡&rdquo的人。

    而且,在樂園的故事裡,就我們所見的,人在吃了知識之樹的果子後所體驗到的,并不是一種理性的倫理知識,而是純粹儀式性制約下的裸露的禁忌。

    不過,到了希西家時代,彌迦便已強調:人,亦即任何人,&ldquo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隻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rdquo(《彌迦書》6:8)。

    所以重要的并不是秘法的知識,也不是單純的儀式知識,而是徹底公開教誨的倫理與慈善。

    利未人律法書的獨特之處正在于此種教誨方式的用心維護,而且我們也看到,耶和華作為與誓約共同體立約的人格性當事者的這種獨特關系,首先便如此地強調&ldquo行公義&rdquo。

    其中,領銜角色是擺在順從與倫理上,優先于就同盟的結構而言必然是幾乎将近沒有的祭儀命令,也優先于在較古老的時代或許僅隻發展成少數幾條簡單規則的純粹儀式命令。

    既然共同體要為每個個别成員的過錯對耶和華負起連帶責任,那麼這個倫理的難題便成為任何一個共同體成員[1]尤其是關切國土命運的知識階層的重大關懷。

    由此出發,關于神聖知識的本質的這個觀念開始支配着愈來愈被非軍事化的、耶和華信仰的平民圈子,也支配了緬懷着美好古法的所有知識分子。

    此種知識的重要性與日俱增。

    古代神聖的卡理斯瑪所知的唯有戰争忘我與戰争預言,而這兩者均告沒落。

    本來一直有個趨勢,如同傳說打一開始所顯示的,想将摩西塑造成一個巫師,他的法術就像印度的宮廷婆羅門的法術般,乃是決勝的關鍵所在。

    不過,這已不再存在,此後再也沒有先知被耶和華喚醒來與他面對面,因為時代已經轉變。

    以利沙的戰争神谕是傳說裡所能找到的這種巫術性的政治預言的最後回響。

    利未人,耶和華信仰唯一延續不絕的永久擔綱者,基于其至關緊要的社會功能,發覺自己是此種知識的擔綱者:人是由于哪些罪過而招緻災禍,而又如何才能回複如故。

    如果說表示寄宿在某些巫師身上的神谕之靈jide&lsquooni這個名稱(《利未記》20:27、《列王紀下》23:24),頂多不過是意指&ldquo小&rdquo知識,那麼這表征着耶和華信仰的代表人特别反巫術的知識誇耀。

    以色列的記述先知有時也為王提供建言,如同宮廷先知與巫師。

    然而,他們總是本着利未人律法書的精神:順從耶和華,無條件地信賴他。

    他們從未有人想借法術來解救國家。

     當然,巫術性的強制神(Gotteszwang)的發展傾向從來就有,即使是在純耶和華信仰的圈子裡,而且可能一直延續到相當後來的俘囚期之前的時代。

    除了其他較次要的一些迹象之外,特别是相當普見于各處的神名的魔力,亦即相信隻要人知道神的名并且正确地呼叫,那麼他便會聽從,這樣的信仰顯然一直有所發展。

    耶和華在荊棘的顯現裡起初回避指稱其名,是不無道理的,正如同和雅各角力的那個神靈一樣。

    後來當摩西渴望耶和華能夠施恩和他見面,耶和華便指示他稱叫他的名&mdash&mdash也就是強制他。

    如同先前所見的,此一廣見于各處的觀念特别是埃及本土固有的。

    耶和華之名也就是其權能的象征,如同法老的稱呼一樣。

    就像阿馬納書簡裡,王将&ldquo他的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