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以色列的知識階層與鄰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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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側目的一個事實是:在整體傳說當中,埃及的這個支配全然被湮沒于死寂裡,埃及特有的要素尤其是在以色列宗教的古老基礎裡全然不見蹤影,盡管,我們會看到,後來此種埃及的影響也稍露了苗頭。

    此種沉寂,邁爾相信隻能從以色列傳說的年代晚近上獲得解釋。

    隻不過,以色列的傳說裡時而也保留了些極古老的特征,譬如與美索不達米亞之間年代殷遠的關系。

    關于政治支配的這種沉默或許應該這麼解釋:即使早從阿馬納時代的Chabiru與SaGaz的觀點看來[12],法老的支配實際上一點也無關痛癢,因為法老隻與他們派任的封臣總督保持關聯。

    除了屈指可數的掠奪攻擊之外,後來的情形更是如此。

    不過,對于埃及文化的這種默然以對,光是從耶和華信仰的擔綱者絕然有意識的拒斥裡即可得到充分的解釋。

    埃及的賦役國家遭到拒斥,尤其是由本土的王權采納過來的那些賦役制的決定性特色,更是受到非軍事化階層的深惡痛絕。

    同樣被拒斥的還有埃及信仰裡最具特征性的部分:死者崇拜。

    除了古老同盟戰神的激進的此世性及其純粹内在于現世的取向之外,如我們業已見到的,決定性的關鍵在于:盡管耶和華在不同的時代結合了不同的特性于一身,然而他從來未曾是個地府之神,而且往往與此種神性及其特殊的崇拜方式極端對立。

    再加上,埃及的聖典與埃及的祭司學識一般而言不是外人得以入手的。

    埃及的智能導師普塔和泰普的确也如《申命記》那樣勸導民衆教育,不過顯然是把祭司固有的秘傳排除在外,而以色列的教師對此要不是一無所知,或者根本也就不欲得知。

    埃及人那方面也同樣如此。

    一如其他各處,被打敗的敵人必然是要尊崇戰勝的埃及人的神祇。

    然而他們并不因此而成為埃及人。

    根據碑文,在叙利亞有埃及神祇的神廟,而在拉美西斯王朝治下埃及也有叙利亞神祇的神廟。

    然而穩穩根植于埃及書記文化的社會特質裡的基本關系卻并未因此而有一丁點兒的改變。

    個人隻有以個人之身才有可能融入于埃及的教育與智能裡,而這意味着完全放棄自己的精神獨立性。

    對民衆整體而言,這不啻是要他們接受可恨的書記官僚制。

    還有埃及的動物崇拜&mdash&mdash埃及的祭司直到後來才為了統治民衆的神權政治支配之故而加以體系化,根據以西結的唯一記載來推斷(《以西結書》8:10),尤其是耶和華信仰的宗教性所排斥的下流可怖行徑。

    這怎麼也無法應和自由的畜牧者與其牲畜的關系,而且特别殊異于耶和華向來的特質。

    将埃及文化的所有決定性特征一律加以拒斥的這點,不過是證明了我們必須以之為曆史事實的一個前提:獨立且有自覺的耶和華宗教的精神擔綱者,存在于巴勒斯坦,也如同傳說所确證的,存在于以東和米甸的綠洲裡。

    因為,雖然利比亞與亞洲的貝都因人與埃及人之間維持着穩定的通商關系,而巴勒斯坦則是長期處于埃及人的直接支配之下,但前者接受了埃及的宗教特征[13],而後者,至少他們當中的耶和華崇拜者,一丁點也未加以采納。

    埃及固有的祭司學說,尤其是在第三千年業已發展出來的思辨神學&mdash&mdash原先是高度自然主義的,後來則為泛神論的思索[14]&mdash&mdash對于利未人的耶和華信仰者而言,一直都是全然陌生的。

    反之,在庶民的信仰與宗教倫理當中,我們發現到可觀的親和性的線索。

     與美索不達米亞精神文化間的關系較為錯綜複雜。

    在阿馬納時代,楔形文字與巴比倫的外交及商業用語曾通行于整個近東地區,而且為有學識的埃及人所通曉。

    如底波拉之歌所顯示的,星宿之靈及其對塵世事務的幹預,也是以色列所熟知的觀念。

    顯然連書記之神尼波都有個聖所。

    林林總總的個别迹象皆叙說着古老的精神共通性與相互采撷。

    就中尤其是共通的度量衡與鑄币重量,甚至連法律與宇宙發生論神話的重要部分都是共通的。

    這層緊密關系似乎在腓尼基人于荷馬時代崛起而取得商業霸權之際自然産生了變化。

    浮現在埃及碑文裡的海上貿易、海盜、傭兵等諸多古老的地中海民族,當時&mdash&mdash至少相對而言&mdash&mdash都由于腓尼基人的海上支配而退居幕後;大量的民族遷徙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腓尼基的拼音文字當時在巴勒斯坦逐退了楔形文字,而巴比倫語的重要性漸次衰退終至讓位給亞蘭語(阿拉姆語)。

    溫克勒特别明确指出,巴比倫語即使在公元前9世紀甚至直到公元前7世紀在叙利亞都還是為人所熟知的語言。

    亞蘭語是在波斯時代才取得其作為近東通用的外交用語的最終重要性。

    總之,巴比倫沉寂了好一段時期。

    腓尼基的王室工匠在所羅門的神殿裡做工,腓尼基的奴隸商販則随以色列軍隊出征以便買賣俘虜。

    腓尼基的巴力崇拜、摩洛崇拜與亞斯塔特崇拜也流入巴勒斯坦。

    流傳于巴勒斯坦的宇宙發生論,在專家看來,帶有本質上腓尼基的印記。

    某些個别的以色列部族委身于腓尼基的統治之下,其他則運送勞動力到腓尼基港口。

    腓尼基式的禦用拿比在北以色列獲得優遇。

     腓尼基的祭典崇拜直到以利亞和耶戶的革命才被摧毀。

    古老的忘我拿比則遭到清教徒的斥逐。

    腓尼基的人牲祭獻及其以諾斯替式的洗練手淫方式向摩洛的祭獻,都是《申命記》與神聖法典的禁令所嚴格忌諱的。

     随着美索不達米亞的強大權力的再度興起,其影響力也再度升高。

    在耶路撒冷,如今成為貢納者的王(特别是瑪拿西[15])也時而崇奉起巴比倫的天上之軍,亦即星辰。

    在廣為流傳的樂園故事與大洪水故事裡,美索不達米亞自古至今一直都被視為世界的中心,而那兒的巨大階梯神殿則是衆所周知的試圖接近天神之法。

    細節上此處姑且不論,因為要點在于:祭司智能的采納并未發生。

    許多重要斷片上的巴比倫(蘇美爾)的宗教用語,業已排除了其為以色列祭司所直接采用。

    一般而言我們也未曾獲知任何一丁點關于巴比倫宗教文學的構成要素曾被利用于祭祀目的上的信息。

    直到相當後來,在編撰詩篇的時代,才有類似某些個巴比倫贊美詩的共通點出現。

    值得注意的尤其是,耶和華信仰的宗教性不止未曾采納,而且還極有意識地拒斥了對于腓尼基以及巴比倫的宗教形成而言最具關鍵重要性的祭儀與神學基礎。

    特别是巴比倫的星辰崇拜與占星術并沒有被接受,亦即最近被人(耶瑞米阿斯[16])稱之為&ldquo巴比倫人的世界觀&rdquo的大黑柱。

    在巴勒斯坦,人們對于所謂大宇宙與小宇宙之類的巴比倫祭司固有的秘傳,所知或所理解的,如同對埃及的那方面一樣少,盡管對于神聖數字與世界周期的思索與運用,在現存的傳承版本裡的那麼多細節上扮演了相當的角色,而後者可能是由于俘囚期與俘囚期之後的修正才導緻的結果。

     對于占星術的決定論這個基本學說,人們顯然相當理解,也因而極有意識地加以拒斥。

    因為,倘若個人的命運已加載于星宿裡,那麼利未人的律法書或先知的神谕又有何用?隻給救贖私密集會的靈知留下存在空間的這種決定論,與利未人和先知的靈魂司牧關懷及其權勢利益關懷,完完全全無法兼容。

    與政治傾向強烈的耶和華信仰的神觀相抵觸的這個教說因而遭到人們的摒棄。

    以賽亞(24:23)以及人們必然假定他與巴比倫的祭司階層有着特殊緊密關系的耶利米(10:2)早已向以色列保證,在耶和華的大能之前,星宿的力量将消失無蹤。

    在俘囚期時代,即使是在巴比倫當地,第二以賽亞便不止嘲諷一般的巴比倫巫師,而且特别也嘲諷了巴比倫的天文學知識與占星術(47:13)。

    到了俘囚期之後與拉比時代,星宿在以色列毫無用武之地的原則依然存在。

    并不是人們對于星宿之于塵世事務的影響有所懷疑,連先知也不懷疑這點,也不是祭司對于死者神谕的實在性及其相關聯的彼世思想存有疑義。

    在俘囚期間,人們顯然也時而就教于巴比倫的占星師,而拉比在私人的職業上也被當作是占星師。

    占星術的信仰可謂遍及世界各處,從中國到羅馬,甚至直到西方近代。

    在以色列,人們也信仰星宿。

    不過,關鍵在于:如同(19世紀末)這二三十年間中國的翰林院首席上書指責當政的(慈禧)太後說,并非星座天象,而是統治者的(儒教的)德,決定着國家的命運,一如在印度,是業決定着命運,包括星辰的命運,而在以色列,人類命運的主宰也并非星宿之靈。

    在拉比時代,此一理念表現在猶太聖典所宣示的那個特征性的信仰裡,亦即:所有其他的民族都陷落于占星術的命定之下,除了以色列,因為它是神所揀選的。

    在俘囚期之前的時代,星靈就是齊巴(Zebah),并且一如所有的Zebaoth,都是以色列之神的仆役。

    隻有神是一切命運的統禦者。

    這才是重要的,而且正是因此而排除了以色列之接受巴比倫文化的決定性基礎。

    在俘囚時代裡,我們發現猶太人在巴比倫充斥在一切可能的生活地位上,部分而言還相當顯赫,唯有書記官的職業是特征性的例外。

    這絕不是語言的因素使然,因為以色列人是娴熟民間的亞蘭語的,而巴比倫官方語言的學習在他們來說一點困難也沒有。

    我們發現在後來的傳說裡都還以此為前提:猶太人在各式各樣的宮廷官職裡,以及作為巴比倫君王及其後繼者的波斯君王的宦官,有着相當的影響力。

    被排除于書記職業之外,無疑另有因素,而且正可能是出于祭儀上的理由:習得此種由祭司所傳授的書記教養而不背離耶和華信仰的誡命是不可能的。

    相對于其與埃及宗教間的關系,以色列的宗教信仰在一個重要層面上與巴比倫和腓尼基的官方宗教有着親和性,那就是無視于彼世及其相關聯的彼世思索。

    然而巴比倫特有的神觀,諸如其宗教混同、諸神的萬神殿、将各類神祇都視為主神的&ldquo現象形态&rdquo而吸收到主神裡的單一神教、太陽神總是高居首位等,都與以色列的神觀陌路異途,如同其他看似不同但結果相當類似的埃及觀念。

    在巴比倫,凡出現&ldquo唯一神教的&rdquo傾向之處,基本上若非取決于太陽即取決于政治王朝,而多半是二而為一,如同埃及的艾克阿頓的改革。

    然而,耶和華既未曾為太陽神,也從未是個王朝的神,而是個誓約共同體夥伴的契約神。

    再者,巴比倫的強烈傾向,從地府崇拜與植物崇拜,到把人類與動植物共通的生命之神與多産之神變成救苦救難的神,尤其是把伊希塔變成慈悲憐憫的人類代言人,這必然都是與耶和華信仰緣遠的。

    耶和華本身,而且隻有他,是救世主。

    匿甲(Nergal)[17]原先也是像耶和華那樣一個對衆民族而言某種恐怖災禍的神,尤其是瘟疫之神,然而作為死者國度的神,他則與耶和華異質對立。

    以神名為其固有名稱的阿達德[18],作為暴風雨和戰争之神而與耶和華有着親近性,在迦南也出現對他的崇拜,但對于耶和華思想而言卻未發揮什麼顯着的影響力。

    像巴比倫祭司那樣的一個教養階層,在以色列是有的,但像以色列律法書教師那樣的一個教養階層,在巴比倫卻沒有。

    盡管聖書裡有着再怎麼多的個别引述,對于巴比倫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天文學産物的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