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犧牲與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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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ash&mdash的先知而言。

    在那些對王國抱持懷疑态度的人眼裡,祭典即王室祭典這件事便讓&ldquo犧牲&rdquo本身失去信用。

    祭司不得不以此為足:根除一切由行會式的組織當作祭典般來經營的種種施為,以及借此而成為其直接的競争對手的一切作為。

    祭司們企圖獨占耶和華崇拜及所有與之相關的行事的日常營運。

    他們到底是何等人物呢? *** [1]參見GrafBaudissin的基礎著作GeschichtedesaltestamentlichenPriestertums(Leipzig,1889)。

    有些假定,特别是祭司法典時間上先于《申命記》的說法,如今已被舍棄。

     [2]亞撒的犧牲供奉被(俘囚期後的)年代記作者(《曆代志下》26章以下)視為重大罪過。

     [3]《撒母耳記下》8:18。

    在同篇20:26裡,提到祭司撒督和亞比亞他之外有個睚珥人(以拉)做大衛的宰相。

    俘囚期之後的《曆代志》裡抹殺了大衛之子做祭司這點。

     [4]參見Struck,&ldquoDasAlttestamentlichePriestertum&rdquo,inTheologischeStudienundKritiken,81,1908,S.1f.。

     [5]古代以色列的供牲曆史概略可參見史塔德的叙述(盡管并不是沒有争議的)。

     [6]烏魯卡基納(Urukagina,前2378&mdash前2371年在位),美索不達米亞地區蘇美爾人城邦國家拉格什(Legash)的君主。

    考古學家曾發現可以歸諸他的一些法典的相關資料,雖然并沒有真正找到法典,不過根據相關的碑文可以确定是有這麼一部法典的存在,這應該可算是至今為止我們所知最古老的法典。

    當時拉格什外有溫馬(Umma)的敵對,内有官吏對平民的剝削,于是烏魯卡基納進行社會改革,&ldquo建立了拉格什市民的自由&rdquo,這是&ldquo自由&rdquo(Amargi)一字第一次出現在人類的文獻上。

    烏魯卡吉納在位第七年,拉格什為溫馬所滅。

    &mdash&mdash譯注 [7]不過極有問題的是,除了割禮與戰士(特别是拿細耳人)的規定之外,是否還有任何一般通行的儀式存在。

     [8]贖罪祭與贖愆祭在現今版本裡彼此夾纏糾結在一起,但的确是被當作兩類來處理。

    它們首先是在《以西結書》裡被提到,而且是以色列共通的确立制度。

    前此,則無論是《撒母耳記上》(3:14,提及sebach和mincha作為贖罪手段)或《申命記》(12,詳細論及犧牲)都未談到這兩者。

    後面這則數據清楚顯示出,這兩種犧牲祭獻樣式并非源自耶路撒冷的神殿祭祀。

    不過若就此論斷(例如Benzinger),它們是在俘囚期或稍前才發展出來的,那肯定有誤。

    以西結可能是第一個視它們為以色列共通的制度。

    不過,贖愆祭的概念早已出現在撒母耳傳說裡(非利士人的忏悔)。

    這兩種獻牲燔祭同屬于(所謂的)利未人的&ldquo私祭&rdquo,對此,《申命記》并沒有什麼興趣。

    根據祭司法典的規定,贖罪祭是這兩種儀式中較為總括性的。

     [9]烏陵(urim)與土明(tom)是希伯來文的音譯,&ldquo烏陵&rdquo的意思是&ldquo詛咒&rdquo,代表&ldquo否&rdquo,&ldquo土明&rdquo的意思是&ldquo完全&rdquo,代表&ldquo可&rdquo,因此可用來決定事情的可否。

    據說這兩樣事物是由不同形狀或顔色的石頭或木條制成,使用時放入祭司所佩帶的胸牌中,祭司則據此來斷定耶和華的意旨。

    &ldquo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将決斷胸牌,就是刻着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

    又要将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裡;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将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

    &rdquo(《出埃及記》28:29&mdash30)其實也就是聖經裡面所提到的古猶太人一種占蔔的方式。

    &mdash&mdash譯注 [10]《申命記》18:10、11、14,《利未記》19:26、28、31,《民數記》23:23。

     [11]《利未記》20:6的警語顯示出,針對恍惚忘我巫術的拒斥,在此也扮演了一角(見後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