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非耶和華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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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付之阙如,因為賦役國家的家産制官僚體制早在死者崇拜達到其超越一切的最後極緻形态之前就已打垮了氏族的意義。
另一方面,古代以色列曾有過的顯着發展的氏族組織,并不容許帶有中國或印度特色的真正祖先崇拜出現,也不容許帶有埃及印記的死者崇拜産生。
當然,死者崇拜很容易從家族長的家族祭司地位和氏族祭典裡發展出來,而且一旦形成,便會大大提升氏族的力量及其祭禮上的威信,從而成為純粹耶和華信仰之普及的重大障礙。
(猶太人的)客族組織可能因而導向種姓的形成。
就此而言,意義不可謂不重大的是,耶和華信仰顯然打一開始就對死者崇拜或祖先崇拜的形成抱持拒斥對立的态勢[11],因為形成這些崇拜的典型端倪似乎業已存在。
祭拜某些真實的或據稱的部族英雄的事雖然無法确定,但關于他們的墓地的故事卻似乎是有祭祀這回事,當然後來的祭司編纂相當刻意地加以另外一番解釋。
比起外典的《托比傳》裡對死者虔敬的高度評價&mdash&mdash或許是受到波斯的影響&mdash&mdash更能彰顯出業已步上死者崇拜之路的,是《申命記》(26:14)裡提到的靈前獻牲與服喪習慣以及死者神谕的遺記。
然而比起所有這些蛛絲馬迹都遠遠更能說明死者崇拜之存在的,不外乎耶和華宗教之公然刻意的嚴厲拒斥所有這些迹象,并扼殺其進一步的發展。
此種敵對性帶有一種鮮明的偏執性格。
其關鍵點并不在于一切死者及與墳墓僅有間接關聯的一切東西的不淨,譬如供奉的食物。
因為即使是在以死者為祭祀對象的埃及,死者也是&ldquo不淨的&rdquo,換言之,死者以及一切與之有關的事物都是巫術性沾染的來源。
耶和華的祭司絕對不許參加(除了其最近親之外)任何喪葬儀式,其意義遠超過光是以死者為不淨之源的觀念所能說明的事。
即使隻有部分是用來供奉死者或供給喪禮宴飨的一切食物全都是儀禮上絕對不淨的,同樣也是如此。
亦即這是個人&ldquo在耶和華面前&rdquo時不得不作出&ldquo否定的告罪忏悔&rdquo的對象:該要獻上作為犧牲的東西在這方面是儀禮上純淨的(《申命記》26:14)。
對于死者神谕的禁忌絕不小于這點。
死者神谕成為禁忌并不是如同其他被禁止的神谕施為一樣由于此等神谕是騙人的,而是由于它們如同撒母耳的宣誓實例所示現的,既有實效又能揭露真相。
不是的,真正原因在于:此種死者神谕是耶和華祭司所執行的神谕形式和他們所發展出來的崇拜祭典的競争者,對于耶和華崇拜而言顯然是個危險的對手。
除了迦南本土的地府崇拜之外,頭号敵人終究屬于國境直接相鄰的埃及的死者崇拜,因而導緻一切的死者崇拜都被嚴格禁止[12]。
在巴勒斯坦發現到的許多甲蟲模樣的寶石,衆所周知的是用來保護死者&mdash&mdash在死者審判官面前發揮巫術性的保護作用,據此不難推斷,埃及式的死者崇拜在那兒并不是不為人所知的。
然而,再也沒有什麼更能清楚證明耶和華宗教在面對所有關于&ldquo彼世&rdquo之事時&mdash&mdash由于這種與埃及秘法和冥府秘祭的全面可見的敵視對立&mdash&mdash的深刻憤恨怨怼,那就是與所有顯然無可避免地會導往這個方向的思想通路一概決然斷裂[13]。
包括所有的先知、詩篇作者和傳說叙事詩人在内的舊約文學整體無不如此表現。
對先知而言(《以賽亞書》28:15),與埃及政治結盟,無異于與冥府結盟,也就是與死神結盟。
這也說明了他們之所以如此頑強敵對此種外援。
盡管以上總總,我們所得到的印象卻是:在巴比倫以秘法形式存在且取決于天體神話的複活信仰,在俘囚期之前的時代并不是一無所知的[14]。
此種信仰像是個既有的理念般突然出現在《但以理書》裡,到了馬喀比時代之後則成為(法利賽人的)民間信仰。
當然,巴比倫官方宗教對于此種信仰,如同以色列宗教般,所知甚少。
對巴比倫宗教而言,死亡是所有人皆無可避免的一種災厄。
因為生命之樹乃是在惡魔的照管下深深隐藏在地下世界裡,這個黃泉地府在巴比倫同樣也是個幽暗國度。
難免一死的凡人隻有某些個别者,如同在以色列,會因神的恩寵而被引領到幸福的國度裡。
不過,在以色列,我們可以嗅得出這個死後的世界不止是個被漠視的問題,而是被加以拒斥。
死者的國度與靈魂的命運的這一整個領域,對官方的祭司與先知宗教而言,一直都是令人不敢領教的。
以色列宗教的代表人,尤其是那些偉大的代表人物,也未曾采用埃及宗教與祆教裡本土自有的彼世報應的思想&mdash&mdash直到法利賽人的時代,才在這方面作了改變
另一方面,古代以色列曾有過的顯着發展的氏族組織,并不容許帶有中國或印度特色的真正祖先崇拜出現,也不容許帶有埃及印記的死者崇拜産生。
當然,死者崇拜很容易從家族長的家族祭司地位和氏族祭典裡發展出來,而且一旦形成,便會大大提升氏族的力量及其祭禮上的威信,從而成為純粹耶和華信仰之普及的重大障礙。
(猶太人的)客族組織可能因而導向種姓的形成。
就此而言,意義不可謂不重大的是,耶和華信仰顯然打一開始就對死者崇拜或祖先崇拜的形成抱持拒斥對立的态勢[11],因為形成這些崇拜的典型端倪似乎業已存在。
祭拜某些真實的或據稱的部族英雄的事雖然無法确定,但關于他們的墓地的故事卻似乎是有祭祀這回事,當然後來的祭司編纂相當刻意地加以另外一番解釋。
比起外典的《托比傳》裡對死者虔敬的高度評價&mdash&mdash或許是受到波斯的影響&mdash&mdash更能彰顯出業已步上死者崇拜之路的,是《申命記》(26:14)裡提到的靈前獻牲與服喪習慣以及死者神谕的遺記。
然而比起所有這些蛛絲馬迹都遠遠更能說明死者崇拜之存在的,不外乎耶和華宗教之公然刻意的嚴厲拒斥所有這些迹象,并扼殺其進一步的發展。
此種敵對性帶有一種鮮明的偏執性格。
其關鍵點并不在于一切死者及與墳墓僅有間接關聯的一切東西的不淨,譬如供奉的食物。
因為即使是在以死者為祭祀對象的埃及,死者也是&ldquo不淨的&rdquo,換言之,死者以及一切與之有關的事物都是巫術性沾染的來源。
耶和華的祭司絕對不許參加(除了其最近親之外)任何喪葬儀式,其意義遠超過光是以死者為不淨之源的觀念所能說明的事。
即使隻有部分是用來供奉死者或供給喪禮宴飨的一切食物全都是儀禮上絕對不淨的,同樣也是如此。
亦即這是個人&ldquo在耶和華面前&rdquo時不得不作出&ldquo否定的告罪忏悔&rdquo的對象:該要獻上作為犧牲的東西在這方面是儀禮上純淨的(《申命記》26:14)。
對于死者神谕的禁忌絕不小于這點。
死者神谕成為禁忌并不是如同其他被禁止的神谕施為一樣由于此等神谕是騙人的,而是由于它們如同撒母耳的宣誓實例所示現的,既有實效又能揭露真相。
不是的,真正原因在于:此種死者神谕是耶和華祭司所執行的神谕形式和他們所發展出來的崇拜祭典的競争者,對于耶和華崇拜而言顯然是個危險的對手。
除了迦南本土的地府崇拜之外,頭号敵人終究屬于國境直接相鄰的埃及的死者崇拜,因而導緻一切的死者崇拜都被嚴格禁止[12]。
在巴勒斯坦發現到的許多甲蟲模樣的寶石,衆所周知的是用來保護死者&mdash&mdash在死者審判官面前發揮巫術性的保護作用,據此不難推斷,埃及式的死者崇拜在那兒并不是不為人所知的。
然而,再也沒有什麼更能清楚證明耶和華宗教在面對所有關于&ldquo彼世&rdquo之事時&mdash&mdash由于這種與埃及秘法和冥府秘祭的全面可見的敵視對立&mdash&mdash的深刻憤恨怨怼,那就是與所有顯然無可避免地會導往這個方向的思想通路一概決然斷裂[13]。
包括所有的先知、詩篇作者和傳說叙事詩人在内的舊約文學整體無不如此表現。
對先知而言(《以賽亞書》28:15),與埃及政治結盟,無異于與冥府結盟,也就是與死神結盟。
這也說明了他們之所以如此頑強敵對此種外援。
盡管以上總總,我們所得到的印象卻是:在巴比倫以秘法形式存在且取決于天體神話的複活信仰,在俘囚期之前的時代并不是一無所知的[14]。
此種信仰像是個既有的理念般突然出現在《但以理書》裡,到了馬喀比時代之後則成為(法利賽人的)民間信仰。
當然,巴比倫官方宗教對于此種信仰,如同以色列宗教般,所知甚少。
對巴比倫宗教而言,死亡是所有人皆無可避免的一種災厄。
因為生命之樹乃是在惡魔的照管下深深隐藏在地下世界裡,這個黃泉地府在巴比倫同樣也是個幽暗國度。
難免一死的凡人隻有某些個别者,如同在以色列,會因神的恩寵而被引領到幸福的國度裡。
不過,在以色列,我們可以嗅得出這個死後的世界不止是個被漠視的問題,而是被加以拒斥。
死者的國度與靈魂的命運的這一整個領域,對官方的祭司與先知宗教而言,一直都是令人不敢領教的。
以色列宗教的代表人,尤其是那些偉大的代表人物,也未曾采用埃及宗教與祆教裡本土自有的彼世報應的思想&mdash&mdash直到法利賽人的時代,才在這方面作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