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同盟戰神的接納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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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城市貴族與王權懷有敵意的這個傳說,總是一再援引古老的契約為其例證,此一契約據稱是耶和華通過摩西和以色列所締結的,完全有異于所有其他民族,同時,也總是援引此一獨一無二的契約締結據以為基礎的獨特曆史事件來證實。

    實際上,對以色列而言,此種特殊關系正在于:契約的締結并不止是在神的保證之下,而是與神本身作為契約當事者而成立的,所以非常顯然的真的是具體事件的産物,而整個以色列的傳說率皆一緻地以此具體曆史情境為出發點。

    對所有的先知而言,耶和華奇迹似的消滅紅海上的埃及軍隊而将以色列人從埃及的賦役義務裡解放出來,不但是神的大力及其應許的絕對可靠性的表征,同時也是以色列對于他永遠背負感恩之情的表征。

    此一事件的特異性在于:這個奇迹是由一個以色列此前并不認識的神所造就的,這個神并且因此而借着莊重的契約(berith),在摩西創立耶和華崇拜之際,被接納為同盟之神(Bundesgott)。

    不過,此一接納是奠定在雙方相互承諾的基礎上,靠着摩西為兩方彼此作中介。

    人民所承諾的是對神永遠的特殊義務,而神相對于此的施恩承諾則使得他成為如此非凡的意義上的,也就是說在世界史上其他任何地方聞所未聞的一個神,一個對以色列的應許之神(GottderVerhei&betaung)。

    這是傳說裡十分明确的見解。

    &ldquo背離&rdquo耶和華乃是特殊重大罪惡的概念,便是以此見解為前提,這是再明白不過的,而在周遭世界裡從未出現過的這個概念,早已是底波拉之歌裡所設定的前提[1]。

    并且,此一見解尤其是先知預言與福祉預言獲得其他任何地方皆無可比拟的重要意義之不可或缺的思想基礎。

    當然,财富、長生、多子多孫與好名聲,從來都是世界各地的祭司與秘法傳授者所答應給他們所信奉的神的信徒的,同時也是君主們讓禦用先知許諾他們的事。

    同樣的,無論何處也都理所當然地認為部族神或君主的神總是會幫助他們對付敵人。

    以色列也不外如此。

    以色列會子孫繁盛,結果子民多如海沙,以色列将戰勝所有敵人、獲賜甘霖、豐收無虞且産業安然,最後,傳說中的先祖之名與受祝福的民族本身之名也一如神賜的祝福語&mdash&mdash凡此都是民衆所冀望于他們所接納的、強而有力的同盟神的。

    不過,由于他們與神的關系是奠基于一則契約,所以這樣的期望獲得了異常堅實的基礎,并且被認為是以明确的應許也就是神的誓約為磐石。

    應許本身原先并不被認為是有特殊條件的牽連,并且在傳說的最古老定式裡也未曾讓應許取決于以色列人任何特殊的譬如特别在道德上的行為。

    應許毋甯是&mdash&mdash不證自明的&mdash&mdash隻和一個條件結合在一起: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神,并且隻當如是待之,如此,耶和華便會與以色列患難與共。

    這就是重點所在,并且是耶和華的&ldquo靈&rdquo的戰鬥擔綱者,拿細耳人與拿比以及信仰戰士所深知的,而且(正如底波拉之歌早已示現的)也是讓同盟軍深切銘記在心的。

    對于其他古代宗教而言完全陌生的一個觀念,亦即&ldquo偶像崇拜&rdquo乃是罪惡的觀念,亦因此而獲得其貫通一切的全面性意義。

    是耶和華自己的誓約&mdash&mdash《申命記》裡仍然如此諄諄教誨(7:7&mdash8)&mdash&mdash讓他獨厚以色列而有别于其他民族,非關其他一切,譬如以色列的道德較為高超之類。

    不過,這樣的觀念總是還不能與民衆的想法相磨合。

    民衆所想的&mdash&mdash就像任何民族一樣&mdash&mdash是其他民族的價值不比以色列,而神必然也這麼認為。

    尤其是,這樣的價值不等性無非是基于其他民族有着不同的生活習慣,且做出&ldquo在以色列所沒有過的&rdquo事。

    由于耶和華如今已通過契約而成為同盟的禮儀與社會秩序的契約當事者,所以對耶和華而言,其他民族比不上以色列的原因便在于:他們不知或者反正沒有這種神聖秩序。

    耶和華做出高下區分的這個消極的理由當然也出現在《申命記》裡,而且和前述那個觀念結合起來。

    不過,宗教上的利害關懷者所抱持的見解在那時已走得更遠了。

    在全世界,神祇們莫不守護着他們的社會秩序,懲治破壞者,獎賞維持者。

    将自己與同盟神的關系視為契約的這種看法,必然會以特别熱切的方式來相信這點:一找到機會便要提問,神的作為理由何在?這樣的機會随着以色列政治權勢地位的衰落而出現。

     我們可以清楚注意到,對于摩西與契約的記憶,以及關于&ldquo契約&rdquo思想的一般意義,時而會式微消退,尤其是在上述輝煌的王國權勢地位的影響下,然而爾後,就在俘囚期之前以及俘囚期間祭司傳說的編纂之際,又到達了一個新的高點:此乃政權威信的衰落與追問敗亡原因之下自然而然的結果。

    契約的古老律法與遵從耶和華命令的重要性乃是神賜恩寵的條件,如今強而有力地彰顯出來,并鮮明地刻畫在未來的希望上:現在這個希望是與順從古老命令的前提條件連結在一起,而&ldquo契約&rdquo思想,則以一種其他民族絕無僅有的方式,成為祭司教說與先知預言的諸多倫理觀念的特殊原動力。

    以色列對耶和華的宗教關系,乃是通過與神本身自由訂定&ldquo契約&rdquo的概念而透徹無餘地彰顯出特色來,這是記述先知據以為既定事實的想法。

    當然,對以色列的災禍威脅,亦即先知的特征性要素,尚未見之于那些被視為純正&ldquo耶和華的&rdquo(jahwistisch)與&ldquo耶洛因的&rdquo(elohistisch)諸多傳說。

    神加在亞伯拉罕身上極為鮮明的福祉應許當中被推斷為最古老的一則(《創世記》15:18&mdash21),支配全迦南地的許諾(附帶說:從埃及邊境直到幼發拉底河!),也隻屬于威爾豪森所謂的&ldquo耶和華信仰的&rdquo版本,也就是先知的時代。

    此一應許同樣是通過神與族長之間形式禮儀的契約而達成的。

    于此,神的誓約是族長無條件地信仰神的結果,神也因此為他&ldquo稱義&rdquo。

    這是個非常抽象的因而顯然是後起的表現,與俘囚期編纂後流傳下來的形式相符合(《創世記》12:2f.)。

    然而,順從本身自有意義的想法,絕對必然是古已有之的。

    因為,例如以撒作犧牲的故事作為真正無條件的信仰的典範,似乎是前先知時代的&mdash&mdash&ldquo耶洛因信仰的&rdquo&mdash&mdash的版本,盡管神的誓約話語明顯地一再重複,也因此而被認為是後來附加上去的。

    換言之,以應許作為順從的報償這種形式,而讓契約的内容定型化,是後來才出現在我們現今的版本裡的。

    不過,在記述先知時代的起始之際,契約觀念本身即已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最初幾個先知當中的一個,何西阿,便得以用婚姻的方式來說明與神的這種關系的宗教意義:以色列對神的諸義務若遭任何背棄,便猶如背棄耶和華的通奸行為。

    對于此一遠古的直到後來晚近都還是完全不證自明的思想基礎,再沒能比以下事實更具說服力的了:收錄于現今聖典裡的&ldquo雅歌&rdquo當中部分而言極為放浪的情歌詩集,仍然被評價為耶和華與其子民之間的關系的适當表達,即使對那已經十足&ldquo虔敬&rdquo且多愁善感的後裔而言,仍是适當的。

    因此,耶和華對于其他神祇的&ldquo嫉妒&rdquo(kin&lsquoah),成為其最為确固不移的特性之一,這點在所有的先知來說,從何西阿到以西結,莫不衆口一緻[2]。

     耶和華乃是通過摩西的崇拜體制而被接納為以色列軍事同盟之神[3],此事在兩大史料集當中較古老的那個所謂的《耶洛因典》(Elohist)裡,記述得清清楚楚。

    根據最古老的傳說&mdash&mdash同時也保存在對以法蓮的祝福話語裡&mdash&mdash耶和華在何烈山附近的沙漠間的荊棘叢中的火焰裡,突如其來地向摩西顯現,那時摩西被認為是在米甸人那兒做工的以色列牧羊人。

    當神被問到叫什麼名字時,根據改編過的傳說,神以語源學上的巧語推托道:&ldquo我就是我&rdquo,不過随後說出顯然并非以色列名字的&ldquo耶和華&rdquo之名[4]。

    族長們的神&mdash&mdash後來被視同為這個耶和華&mdash&mdash在這個古老的史料裡尚未有耶和華之名,而是以&ldquo神&rdquo(El,耶洛)這個語詞在各種組合方式上來稱呼,在後來的祭司傳說裡最最尊貴的組合語是&ldquoElSchaddaj&rdquo&mdash&mdash在語源學上同樣不是以色列的用語。

    &ldquo摩西&rdquo和&ldquo非尼哈&rdquo都是埃及名稱,而在一則傳說裡,摩西因其&ldquo古實人的&rdquo妻子而受到米利暗和亞倫的指責[5]。

    這是祭司氏族門閥之間古老争執的遺記,從這當中似乎後來在大氏族之間還保留着這樣的認識:耶和華及其祭司被認為完全是或半是外來的。

    當然,當埃及支配着巴勒斯坦和西奈沙漠之時,埃及名稱并不足以證明同盟的創建者甚或他的神就是源自埃及,正如後來猶太人的巴比倫或希臘名字也不足以說明其血統來源一樣。

    然而,與約書亞成對比的,摩西原本就沒有以色列的部族征示(直到後來才有,而且是人為建構的),而利未人乃(以利的)祭司氏族&mdash&mdash最有可能追溯到摩西的祭司氏族&mdash&mdash的後裔這樣的說法,同樣也是後來才有的構想。

    無論如何,古老的傳說清楚顯示出,當這個神被接納之際,已經是以色列之外的其他地方的崇拜對象。

    以色列南部邊境的貝都因部族與綠洲部族裡,他顯然已享有有組織的崇拜。

    打一開始,神座是在山上。

    不過,最古老的傳說認為西奈沙漠裡的加低斯綠洲才是他真正的聖所,而此處也是女先知米利暗的埋骨所在[6],并且可能是建立以色列的決定性行動的發生地點。

    對于利未人的起源而言最為重要的地點,亦即其有組織崇拜的所在,是加低斯的&ldquo争水&rdquo之畔(《申命記》33:8),亦即綠洲的水源處,在那兒,他的祭司宣告訴訟神谕。

    他的祭司葉忒羅[7],傳說裡摩西的嶽父兼建言者,被認為是個米甸人。

    同樣的,在傳說裡身姿模糊的巴蘭,以耶和華之名說預言,也被認為是個外邦人,部分說是摩押人,部分說是亞扪人,而根據正确的解釋,他應該是個以東人或米甸人的先見,後來在戰争裡為以色列人所殺。

    至于在加低斯發生的事件,如今應該怎樣和神的定居于西奈山以及後來的傳說裡契約的締結移位到西奈山一事連結起來,此處姑且不論。

    以東人早就征服性地推進到埃及邊界,并且,耶利米和俄巴底亞仍然視以東&mdash&mdash尤其是雅各的兄長以掃定居之處的森林地帶西珥(《創世記》32:3),後來也是早就下落不明的西緬部族的其中一支所居住的地方(《曆代志上》4:41&mdash42)&mdash&mdash為耶和華智能的古老發源地。

    屬于利未氏族的可拉族原本似乎是可以推溯到以掃(《出埃及記》6:21),也就是源于以東人。

    在底波拉之歌裡,耶和華自西珥起身駕臨戰場,而出現在以賽亞的神谕裡、俘囚期間美妙的守望者之歌的詩人,尚且聽到從西珥傳來的呼聲&ldquo夜裡如何&rdquo[8],盡管當時是與以東處于相當敵對的狀态。

    基尼人,後來特别熱切的耶和華崇拜者,原本就不屬于猶大部族,更别說是以色列。

    對以色列而言,該隐,不管是在殺人傳說裡,或在古老的巴蘭宣言裡,都是被詛咒者。

    至于說西奈山&mdash&mdash後來被視同為何烈山&mdash&mdash就是在現今所謂的西奈半島東邊的紅海附近,阿拉伯西北海岸上的那個火山,這個說法也遭到不少疑問。

    不過,傳說從未主張那地屬于以色列的領域,就連加低斯也是。

    同樣的,古老的傳說的确也不認為耶和華是以色列原有的神,也非僅屬于以色列的神或居住在以色列。

    直到使耶和華成為世界神的摩西六書的最後編纂,才理所當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