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以色列農民
關燈
小
中
大
有居住在鄉村的完全氏族包括在内,願意的話也可稱他們為&ldquo鄉村貴族&rdquo。
因為,他們不是什麼缺乏領導者的&ldquo農民&rdquo,而是阻撓耶路撒冷建城的群衆(《以斯拉記》4:4),而且在《以斯拉記》3:3裡他們被稱為&lsquoammêhaarezoth,亦即各農村地區出身的采邑所有者。
隻不過,此一概念在俘囚期及俘囚期之前的意思,由于史料的表現不夠嚴謹,所以難以确定。
在聖經初六卷關于逃離埃及的一段相信是後來所添加的文句裡(《出埃及記》5:5),法老口中所用的這個詞隻單純表示&ldquo民&rdquo(以色列人)的意思。
在較老的文獻裡,這個詞主要是出現在《列王紀下》和《耶利米書》及《以西結書》裡。
這兩位先知對于阿姆哈阿列次的态度顯然并不友善。
如果君王、官員、祭司和阿姆哈阿列次與耶利米敵對的話,耶利米将成為與他們對峙的銅牆,這是耶和華召喚耶利米時的許諾(《耶利米書》1:18)。
在《以西結書》裡(22:29),阿姆哈阿列次欺壓&ldquo窮人&rdquo(ebjon)與寄居者,所以被認為是社會有力人士。
在《列王紀下》25:19裡,提到一名西底家的軍官,他必須征集訓練阿姆哈阿列次,而巴比倫軍在城裡發現了他們六十人,并把他們俘虜回巴比倫。
就在此之前,亦即耶路撒冷圍城之際,阿姆哈阿列次已無糧可吃(《列王紀下》25:3)&mdash&mdash和阿馬納書簡裡的守備軍的情形一樣&mdash&mdash結果兵丁們(&lsquoamhammilchamah)逃出城去(25:4)。
有些人視他們為鄉下招募而來并課以訓練的自由的兵丁團,而與國王所給養的士兵(尤其是傭兵)區隔開來。
當然,這仍舊在未定之天。
不過,根據《耶利米書》34:19的報告,在西底家之下立約要解放債務奴隸的,除了首領、官員與祭司之外,還有&ldquo全體阿姆哈阿列次&rdquo,因此他們之中似乎也有人擁有債務奴隸,就像上述《以西結書》那裡所暗示的。
&ldquo全體阿姆哈阿列次&rdquo向約阿施王歡呼吹号(《列王紀下》11:14),搗毀巴力神壇,殺死亞扪王的謀害者(21:24),并且在約西亞死後立約哈斯為王(23:30)。
贖罪祭的獻牲順序,首先是為全會衆,其次是為君主,最後是為阿姆哈阿列次(《利未記》13&mdash29)。
其中的用語無疑是相當模糊的。
實際上,阿姆哈阿列次往往隻是用來意指&ldquo民&rdquo,不過,原先絕對不是指&ldquo臣民&rdquo,或相對于貴族的下層民衆,甚或&ldquo愚蠢的農民&rdquo。
無知的農民被耶利米稱為&ldquodallim&rdquo(5:4),在《以賽亞書》裡(2:9)農民被稱作&ldquoadam&rdquo,相對立于&ldquoisch&rdquo(男丁),意思是&lsquoishhammilchamah,兵丁。
然而,阿姆哈阿列次是具有完全資格的以色列人,顯然原本是居住在鄉村裡古來即負有服軍事義務的人(并沒有和城市的土地所有者區分開來)。
理論上,他們和從前一樣,是軍力的擔綱者,因此也就是政治權力的擔綱者。
從他們平複亞扪王時的叛亂&mdash&mdash或許是耶和華信仰對亞扪王的反叛&mdash&mdash看來,他們顯然是各地方聖所的利害關系者。
[6]這個用語通常是這麼譯的。
邁爾建議将托沙布譯為&ldquoKlient&rdquo(被護民,客)。
不過,客是以與某一主人的關系為前提,而對于托沙布,史料上并不能明确指證這點。
律法書上似乎正是将某個家的客稱為&ldquo格爾&rdquo(《出埃及記》23:12)。
亞伯拉罕屢屢被稱為gerwetoschab,而未被認為是某一個人的客。
祭司的托沙布和其雇工人一樣,都不可以吃聖物(《利未記》22:10)。
這條禮儀規定或許使托沙布有近似客的意思。
不過,托沙布在此似乎正是意指不屬于家族成員者,一如&ldquosakhi
因為,他們不是什麼缺乏領導者的&ldquo農民&rdquo,而是阻撓耶路撒冷建城的群衆(《以斯拉記》4:4),而且在《以斯拉記》3:3裡他們被稱為&lsquoammêhaarezoth,亦即各農村地區出身的采邑所有者。
隻不過,此一概念在俘囚期及俘囚期之前的意思,由于史料的表現不夠嚴謹,所以難以确定。
在聖經初六卷關于逃離埃及的一段相信是後來所添加的文句裡(《出埃及記》5:5),法老口中所用的這個詞隻單純表示&ldquo民&rdquo(以色列人)的意思。
在較老的文獻裡,這個詞主要是出現在《列王紀下》和《耶利米書》及《以西結書》裡。
這兩位先知對于阿姆哈阿列次的态度顯然并不友善。
如果君王、官員、祭司和阿姆哈阿列次與耶利米敵對的話,耶利米将成為與他們對峙的銅牆,這是耶和華召喚耶利米時的許諾(《耶利米書》1:18)。
在《以西結書》裡(22:29),阿姆哈阿列次欺壓&ldquo窮人&rdquo(ebjon)與寄居者,所以被認為是社會有力人士。
在《列王紀下》25:19裡,提到一名西底家的軍官,他必須征集訓練阿姆哈阿列次,而巴比倫軍在城裡發現了他們六十人,并把他們俘虜回巴比倫。
就在此之前,亦即耶路撒冷圍城之際,阿姆哈阿列次已無糧可吃(《列王紀下》25:3)&mdash&mdash和阿馬納書簡裡的守備軍的情形一樣&mdash&mdash結果兵丁們(&lsquoamhammilchamah)逃出城去(25:4)。
有些人視他們為鄉下招募而來并課以訓練的自由的兵丁團,而與國王所給養的士兵(尤其是傭兵)區隔開來。
當然,這仍舊在未定之天。
不過,根據《耶利米書》34:19的報告,在西底家之下立約要解放債務奴隸的,除了首領、官員與祭司之外,還有&ldquo全體阿姆哈阿列次&rdquo,因此他們之中似乎也有人擁有債務奴隸,就像上述《以西結書》那裡所暗示的。
&ldquo全體阿姆哈阿列次&rdquo向約阿施王歡呼吹号(《列王紀下》11:14),搗毀巴力神壇,殺死亞扪王的謀害者(21:24),并且在約西亞死後立約哈斯為王(23:30)。
贖罪祭的獻牲順序,首先是為全會衆,其次是為君主,最後是為阿姆哈阿列次(《利未記》13&mdash29)。
其中的用語無疑是相當模糊的。
實際上,阿姆哈阿列次往往隻是用來意指&ldquo民&rdquo,不過,原先絕對不是指&ldquo臣民&rdquo,或相對于貴族的下層民衆,甚或&ldquo愚蠢的農民&rdquo。
無知的農民被耶利米稱為&ldquodallim&rdquo(5:4),在《以賽亞書》裡(2:9)農民被稱作&ldquoadam&rdquo,相對立于&ldquoisch&rdquo(男丁),意思是&lsquoishhammilchamah,兵丁。
然而,阿姆哈阿列次是具有完全資格的以色列人,顯然原本是居住在鄉村裡古來即負有服軍事義務的人(并沒有和城市的土地所有者區分開來)。
理論上,他們和從前一樣,是軍力的擔綱者,因此也就是政治權力的擔綱者。
從他們平複亞扪王時的叛亂&mdash&mdash或許是耶和華信仰對亞扪王的反叛&mdash&mdash看來,他們顯然是各地方聖所的利害關系者。
[6]這個用語通常是這麼譯的。
邁爾建議将托沙布譯為&ldquoKlient&rdquo(被護民,客)。
不過,客是以與某一主人的關系為前提,而對于托沙布,史料上并不能明确指證這點。
律法書上似乎正是将某個家的客稱為&ldquo格爾&rdquo(《出埃及記》23:12)。
亞伯拉罕屢屢被稱為gerwetoschab,而未被認為是某一個人的客。
祭司的托沙布和其雇工人一樣,都不可以吃聖物(《利未記》22:10)。
這條禮儀規定或許使托沙布有近似客的意思。
不過,托沙布在此似乎正是意指不屬于家族成員者,一如&ldquosak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