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以色列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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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戰士,與農民步兵成對比,後者的武器配備,依底波拉之歌所示的同樣也是槍與盾(《士師記》5:8),不過往往隻有投石器而已,基本上是輕裝備,特别是沒有甲胄[4]。

    便雅憫(當時的)農民部族戰士在《士師記》裡被說是&ldquo拿刀的&rdquo。

    完全的戰士除了必須負擔騎士裝備的費用之外,還必須有經濟上的餘裕以接受戰士的訓練。

    在西方,此種情況導緻相應的身份階層的出現。

    在以色列,當迦南的大城市被編列到誓約共同體裡之後,最後也循着相類似的軌迹發展。

    史料上确實從來未曾提及一個真正世俗貴族的特殊身份階層。

    具完全資格的氏族相互間是平等的,國王顯然可以和任何一個自由的以色列人通婚。

    不過,并不是所有自由的氏族都是政治上平權的。

    由于經濟上的武備能力&mdash&mdash一切政治權力的前提條件,也由于某些省城的君侯氏族基于其世襲性卡理斯瑪而來的政治與社會優越地位,造成政治權力上的強烈差别。

    王制之前的時代,傳說裡往往以騎驢的氏族成員人數來标示某個氏族的重要性。

    到了《列王紀下》的時代,以&ldquo阿姆哈阿列次&rdquo(&lsquoamhaarez)一詞來指稱國王、祭司與官員之外的政治重要人物,是其特色。

    有時候,此一稱謂隻是單純的意指&ldquo全國百姓&rdquo,而不是單指&ldquo鄉間草民&rdquo。

    不過,在某些章節裡,這個詞卻顯然是别有所指[5]。

    它指的是一群人,其中的某些人(數目似乎不多)當時是由國王特派的一名軍官來施以軍事訓練:尼布甲尼撒在耶路撒冷便發現到六十個這樣的人,并且把他們俘虜到巴比倫去。

    他們與後來的先知們敵對,也對抗耶利米之建議臣服于巴比倫,後來成為俘囚歸還者所組成的耶路撒冷教團國家的敵對者。

    情節如出一轍的是,&ldquo布内海耳&rdquo及其領導者尼探雅的兒子,也即以利沙瑪的孫子(軍長,《列王紀下》25:23)起而對抗尼布甲尼撒從先知群中揀選出來的總督基大利(Gedaliah),并将之擊殺。

    被俘虜而去的阿姆哈阿列次(《列王紀下》25:19)和被留滞在耶路撒冷的單純&ldquo農夫&rdquo(《列王紀下》25:12)并不能等同視之。

    他們毋甯是屬于撒列哈哈雅林姆那一黨人。

    若用來意指&ldquo平民&rdquo(pleb)的話,會附加特别的但書(《列王紀下》24:14)。

    有鑒于前述關于阿姆哈阿列次接受軍事訓練的報告,我們可以選擇做此設想:當時國王在政治上無權的平民當中強制性地選拔一些人出來并加以訓練,因而這個平民階層便被委以這樣的稱号。

    不過,從他們參加國王的歡呼贊同儀式和參與反革命運動的事看來,卻是此種設想的反證。

    或者,我們也可以選擇将他們視為:重點是,在其農村追随者支持下,與當時反對地方性農耕祭奠(ländlicheKulte)的耶和華信仰清教徒為敵的、民族主義的&ldquo豪強&rdquo(dienationale&ldquoSquirearchie&rdquo),這樣的阿姆哈阿列次是在俘囚期之後出現的。

     然而,在俘囚期之前,完全的武裝能力,也就是政治權,首先是落在城市定居的氏族身上的。

    先知的史料以如此典型的方式對舉出&ldquo大人物&rdquo(貴族)與&ldquo民衆&rdquo,所以前者想必是意指在法律上不是但事實上卻是閉鎖的圈子。

    俘囚期前的氏族名簿,在《耶利米書》裡(22:30)似乎早已作為前提存在(至少就耶路撒冷而言),而名簿顯然隻包括這個圈子的氏族,并且無疑是用來當作世俗貴族登錄負有兵役義務的吉伯林姆名單。

    &ldquo海耳&rdquo除了意指&ldquo資産&rdquo之外,也是&ldquo軍隊&rdquo和(戰鬥)&ldquo能力&rdquo的意思。

    因此,先知時代的&ldquo高貴人&rdquo指的也就是那些氏族,他們提供身披甲胄全副武裝且訓練有素的戰士,并因而掌控了國家政策的決定權,既然法庭與官職全都落在他們手裡。

    随着農民愈來愈被排除在軍隊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