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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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endenReligionsgeschichte(1897)一書裡的概說,以及勒曼·浩普特(C.F.Lehmann-Haupt)對于國際政治發展非常提綱挈領的作品Israel:SeineEntwicklungimRahmenderWeltgeschichte(Tübingen,1911)。

    除了凱澤爾&mdash馬提(Kayser-Marti)的著作外,史曼德(Smend)的Religionsgeschichte也是可以參考利用的作品。

     在關于古代以色列史的學術研究領域裡,邁爾的DieIsraelitenundihreNachbarstämme(Halle,1906,由路德[Luther]附加補遺)是不可或缺的一本著作,盡管各方的批判所在多有。

    關于内部情事與文化狀況,除了班欽格(Benzinger,1893)與諾瓦克(Nowack,1894)的KompendiumderhebräischenArchäologie之外,布爾(FrantsBuhl)的著作DiesozialenVerhältnissederIsraeliten也是有用的。

    在宗教史方面,史塔德(B.Stade)的BiblischeTheologiedesAltenTestaments(Bd.I,1905,Bd.IIvonBertholet,1911),雖然在個别點上還常有争議,但内容紮實緊要,值得注意。

    此外,有着同樣精緻表現的是考區(E.Kautzsch)的遺作Diebibl.TheologiedesA.T.(1911)。

    在宗教的比較研究方面,葛雷思曼(Gre&betamann)在翁格納(Ungnad)與蘭克(Ranke)的協同下所出版的史料集AltorientalischeTexteundBilderzumAltenTestament(1901)應該是首屈一指的。

    在舊約的許多注釋書裡,非專家特别樂于利用的是馬提在Benzinger、Bertholet、Budde、Duhm、Holzinger、Wildeboer等人的協力下所出版的那部。

    嘉惠良多且部分而言頗為出色的是Gre&betamann、Gunkel、Haller、H.Schmidt、Stärk、Volz等人所做的舊約現代語注釋譯本(SchriftendesAltenTestaments,1911&mdash1914),由于針對的是更廣大的圈子,所以譯文有時太過自由,而且甚至并不完全;編排的方式是依照史料、項目與年代序列。

     單獨引用到其他作品時,将于各引用處标出。

    至于文獻,特别是質材第一級的文獻,為數實在過于龐大,所以通常隻在有相當切事的理由下才加以引用。

    即便如此,于我似乎也算不得什麼風險,隻是這甚至會讓人覺得略而不引是我想要展示什麼&ldquo新&rdquo事實和&ldquo新&rdquo見解。

    這是不可能的。

    若有什麼是新的,那就是社會學的提問,并且在此提問下處理事情。

     *** [1]摩西五書(Pentateuch),巴比倫俘囚期間(前586&mdash前538)或之後,猶太人為了更清晰地了解并遵守摩西的法律及禮儀,借以組織團體生活及作為個人生活的指南,開始搜集七百多年來從摩西流傳下來的口傳及當時已存有的四種記錄的文件:《耶和華典》(Jahwist)、《耶洛因典》(Elohist)、《申命記法典》(Deuteronomist)及《祭司法典》,并以希伯來文編寫成現在我們所擁有的&ldquo摩西五書&rdquo,也就是《舊約》裡前五卷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與《申命記》。

    &mdash&mdash譯注 [2]巴比倫&mdash聖經&mdash論争(Babel-Bibel-Streit),此處的Babel指的是上面提及的泛巴比倫主義者(Panbabylonisten),而Bibel則是德文的&ldquo聖經&rdquo一詞。

    &mdash&mdash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