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方正士活判幽魂 惡孽人死遭冥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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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懼之。

     曰:汝弑汝君與父而為帝王,極富貴,擅威福,天下頌神聖,縱自以為得計,而書之于策,則亂臣賊子之名,憶萬世不能去。

    但名之為說,可以動天下之智者,而不可警天下之愚人,與天下不自為愚,而蕩轶非常之人。

    何則?愚者見目前倡優盜賊,為其實,安其名,不之恥也。

    蕩轶非常之人,則以名者身後之事,吾有知乎爾?吾無知乎爾。

    且吾有身耳,名得強而命之。

    若至身後,天下每多姓同名同,何必其是我?天下即無姓同名同者,亦何必其是我?故不勝私欲之忿,則曰&ldquo不能流芳,亦當遺臭&rdquo。

    嗚呼彼固不嫌以亂臣賊子自居矣,名保足以懼之?然執基人鋸鼎烹之于其死,是故,刑賞窮而《春秋》作,《春秋》窮而地獄之說起。

     其三曰: 或言:&ldquo佛未至中國,三代以上曾無一人入地欲者。

    後世死而更生,言地獄事,非誕則忸于習聞,妄生神識耳。

    &rdquo魏子曰:&ldquo漢唐以前,狐突見共世子,荀偃頌晉厲公,亦既徵其事矣。

    且即以為自古無之,而三代以下,可造而有。

    何則?天下之事,莫不自無而之有。

    天地何始?未始以前,無天地也。

    萬物何生?未生以前,無萬物也。

    人浴而振衣,豈有騷虱哉?久則蚤虱生,又久之,而蚤虱牝牡長子孫。

    令人目無蚤虱,以有蚤虱,而卒不怪者,習于常也。

    末世賞罰失措,人心憤一,則必有鬼神以洩其不平,久而人之耳之所聞有是焉,心之所思有是焉,感恩仇之祝而詛者有是焉,于是而地獄成矣。

    蜣螂之轉丸也,丸成而精思之,有口而白者,存丸中;治金丹者,晝夜精思,而神丹生于虛器。

    故曰:心能生氣,氣能緻精,精能成形。

    &rdquo而或曰:&ldquo鬼無形也,庸可執而撲乎?&rdquo《易》曰:&ldquo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rdquo未有狀則有形,有情則有識,有形則可拘而制,有識則可疾而苦。

    子不見夫夢乎?夢無形也,夢人鞭之,則夢中之身痛焉。

    夢食珍美羹味,則夢中之口甘焉。

    古以形緻形者,人之治人;以無形緻無形者,鬼之治鬼。

    譬如馬鳴雀叫,人不得通,而彼雀馬則能通之;鳥翔空中,人不能鬥,鳥則鬥之。

    是故,鬼可執而撲也。

    或曰:&ldquo佛說地獄,惡人不息,說之無益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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