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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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福王時史可法、唐王時何騰蛟,桂王時瞿武耜、李定國等,讀其傳者,将不知所事何人,此《明史》荒謬之處也。
徐書更不足道矣。
要之,褒貶筆削,《春秋》而後,不可繼作。
《元經》一書,真僞不可知。
《綱目》則晦庵自視亦不甚重。
尊《綱目》為聖書者,村學究之見耳。
編年之史,較正史為扼要,後有作者,隻可效法《通鑒》,不可效法《綱目》,此不易之理也。
正史編年而外,學者欲多識前言往行,則三通尚已。
《四庫提要》以《通典》、《通考》入政書類,《通志》入别史類。
不知《通志》二十略,鄭漁仲之創作;本紀、列傳,則史抄也。
《四庫》不加辨别,概歸之于别史,失其實矣。
作《通典》者杜君卿,唐德宗時人。
先是,劉知幾之子秩作《政典》三十五卷,分門诠次,大體略具。
杜氏以為未備,複博采史志,綜貫曆代典章制度,而為是書(典章制度之散在列傳者,《通典》不備取)。
杜氏之意,重在政治,故天文、五行,擯而不錄。
全書二百卷,分八門,禮占卷帙之半。
《開元禮》原書已佚,杜氏撷其精要,存三十六卷,其隆禮如此。
書成,德宗時上之(此書上溯黃、虞,下訖天寶,可謂體大思精之作)。
至宋,有宋白作《續通典》,今無可見。
馬貴與作《文獻通考》,蓋有因于宋書者。
馬氏以杜書為未備,故離析增益,而列二十四門。
實則《經籍》、《象緯》、《物異》諸考,無關政治,不過充數而已(《經籍考》尚與文化有關)。
然其書出後,繼起而無愧色者,亦不可得矣。
《通典》事實多而議論少,《通考》錄議論至多。
宋人素好議論,固其所也。
明王圻作《續通考》二百五十四卷,蓋不足上規馬氏。
清高宗時,輯宋、遼、金、元、明五朝事迹,作《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二卷。
高宗好勝好名,以《通典》終天寶之末,複敕修《續通典》一百四十四卷(自唐肅宗至德元年迄明崇祯末年)。
實則既續《通典》,何必又續《通考》?同時,更撰《皇朝通典》一百卷,此其命名已不通。
所謂通者,貫數代而為言也。
事止一代,安得謂之通乎?《通志》二十略,大半本于《通典》。
《六書》、《七音》二略,是其得意之作。
帝紀列傳,{辶多}錄原史,不合《通典》、《通考》之例。
《四庫提要》不以與杜、馬之書并列,殆為此也。
然《通志》疏漏殊甚,不僅言天文可笑,言地理亦可笑。
《地理略》全抄《通典》之文。
所以然者,南宋時兩河淪陷,鄭氏無從考征,隻得抄撮成書耳。
故硃晦庵已雲《通志》所載,而北方人所言不合。
夫記載地理,本須親自涉覽,鄭氏不知而作,纰謬固宜。
至于《六書略》與《說文》全不相涉,《七音略》則以三十六字母為主。
謂三十六字母可以貫一切之音,且矜貴其說,雲得之梵書。
今按:《華嚴》字母,與梵語無關。
《涅槃》文字品四十七字,尚與梵語相近。
三十六字母者,唐宋間人摹拟《華嚴》之作也。
然反切之學,中土所固有。
世但知起于三國孫炎,實則《經典釋文》即有漢儒反語數條。
《史記索隐》、《集解》,《漢書》顔注及《文選》李注皆載反切不少。
《玉篇》亦有反切,此皆在創制字母之前,其為先有反切後有字母無疑。
反切行世既久,歸納而生字母,此殆必然之理。
鄭氏考古太疏,妄謂江左之儒知有四聲,而不知七音,尊其學出于天竺,謬矣。
其《校雠》一略,為章實齋所推崇。
實則鄭氏校雠之學,不甚精密,其類例一依《七略》、《七志》,不欲以四部分類,亦但襲古人成注耳。
揆鄭氏初志,蓋欲作一通史,而載筆之時,不能熔鑄剪裁,以緻直抄紀傳,成為今書耳。
《續通志》無本紀、列傳,《續通典》、《續通考》大體尚佳,惟嫌重複,二者有一已足,不必重規疊矩也。
又其所載官制,名實殊不相應。
清制在未設軍機處以前,内閣沿襲明代故事,有票拟批答之權(即中外章奏,閣臣拟批簽進也)。
既設軍機處,則此權歸軍機處,而《續通典》、《續通考》仍言内閣掌票拟進呈。
又給事中自唐至明,職權甚大(宋無此官),制敕诏令,皆須經給事中之手,苟有不合,可以封還。
此前代政治之善,可以減殺皇帝之專制。
至清,嫌惡此職,以之歸入都察院。
從前台谏分列,至清而并之。
密谕由軍機處傳發,給事中不得寓目。
明代大赦歸内閣,由給事中頒發,清亦不然。
而《續通典》、《續通考》仍載給事中掌封駁之說,此皆名實不相應者也(是否賦之以封駁之權而給事中者有所不敢封駁,或抑奪其權而但存其名,均不可知。
觀密谕給事中不得寓目,可知《續通典》、《續通考》所載,實自欺欺人語矣)。
《皇朝通志》亦有《六書略》一門。
夫六書之法,限于中國文字,而此則以滿文、蒙文、回回文充之。
見篆書有倒薤、懸針、垂露諸體,亦被滿文、蒙文、回回文以倒薤、懸針、垂露之名。
又以大寫者為大篆,小寫者為小篆,稱大篆為史■作,小篆為李斯作,豈非可笑之甚耶?當時若僅續一部,或《通典》或《通考》,自唐至明,附以清制,固未嘗不可。
無如高宗之好誇大,欲多成巨帙,以掩前代所作,不知适以招疊床架屋之譏也(清帝康熙最為聰明,天算詩文,确有長處;雍正專意政治,不甚留意文學,其硃批上谕,宛然訟棍中吻;乾隆天資極鈍,而好大喜功,頗思囊括中國全部學問。
當時考據之風盛,故《樂善堂集》中亦有考據文。
又好作詩,其在蘇杭一帶石刻者,皆可笑)。
要之,清代政書,終以《大清會典》為少疵。
《通典》、《通考》皆不足觀。
是故,九通之中獨杜氏《通典》最當詳究,不僅考史有關,以言經學,亦重要之書也。
章實齋因當時戴東原輩痛诋《通志》,故作斥馬申鄭之論,謂《通志》示人以體例,本非以考證見長。
不知鄭氏所志,若果在标舉綱領,則作論文可矣,何必抄襲史傳,曾不憚煩如此。
以此知鄭氏之作,正欲以考證見長耳。
章氏所言,适得其反。
然章氏譏彈《通考》之言,固自不謬。
謂天下有比次之書,有獨斷之學,有考索之功。
獨斷、考索欲其智,比次之書欲其愚。
馬貴與無獨斷之學,《通考》不足以成比次之切,其智既無所取,而愚之為道,又有未盡。
此論也,切中《通考》之失。
然不知官修之書,分門纂集,比次自不至疏陋;馬氏以一人之力,成此巨著,一人之力有限,宜其不能盡比次之愚,又何其論考索之智耶? 《通典》、《通考》而外,會要亦掌故要籍。
《唐會要》,元和時蘇冕所作,後楊紹複等奉诏續之,宋王溥複續成今書。
溥又撰《五代會要》三十卷,南宋徐天麟更撰《東、西漢會要》,取兩漢之事,分為若幹門,不專記典章制度。
《四庫》無可歸類,入之政書,實非純粹政也。
《東、西漢會要》,用以搜檢兩《漢書》甚便。
《五代會要》,學者不之重,然所記政典,頗足補《五代史》之阙。
五代舊史不全,新史亦有所未詳也。
如經籍镂版昉之長興(唐明宗長興三年校正九經,刻闆印賣,學者從此不必手抄),《五代會要》詳載其事。
然明宗不甚識字,《通鑒》載李紹真、孔循請自建國号,明宗問左右何謂國号。
愚陋如此,安能闡揚經術?于時馮道當國,可見九經镂版,馮道之力為多。
宋初儒者,鄙夷馮道,新史削而不書(馮之雕印九經,與張宗昌之翻刻唐石經,後先輝映)。
不有《五代會要》,後代何從知馮道之功耶?大抵會要一類,隻唐、五代二書較為重要,餘皆無用。
其附于《通典》、《通考》之次者,以體例相近故爾。
清秦蕙田作《五禮通考》,依《周禮》吉、兇、賓、軍、嘉立為五綱,凡曆代典章制度,一一收入。
此書由戴東原、錢竹汀、方觀承等參酌而成,觀象授時一門,戴氏之力居多。
全書記載詳盡,勝于《通志》。
曾滌笙嘗言:三通之外,可益此而為四通。
然其分門之法實不合。
先是,徐乾學作《讀禮通考》一百二十卷,特詳兇禮。
于是秦書于兇獨略,名為五禮,實止四禮,此一失也;又古今典章制度,本非五禮所能包舉,秦書二百六十二卷,吉禮占其大半,且多祭祀一類,考古有餘,通今不足,此又一失也(《通典》、《通考》之禮,今尚有用)。
《通考》綜朝觐巡狩諸事,稱曰王禮;選舉、學校,分門别立,而秦書一皆入之嘉禮。
其中又設觀象授時、體國經野諸題,以統天文、輿地,此又極可笑者也。
彼以為《周禮》朝觐屬于賓禮,後世帝王一統,賓禮止行于外籓,臣工入見,無所謂賓禮,故以朝禮入嘉禮,巡狩之禮,亦并入焉,不知其為大謬也。
夫體國經野,高官分職,《周禮》六官皆然,然吉、兇、軍、賓、嘉五禮,為春官大宗伯所掌(此封建時代之禮制,後世有不能襲者)。
《周禮》大宗伯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兇禮哀邦國之憂,以賓禮親邦國(朝觐會同),以軍禮同邦國,以嘉禮親萬民(冠、昏、賓、射、飨燕皆在嘉禮)。
以五禮為綱,其目三十有六。
周代衆建諸侯,禮則宜然。
後世易封建為郡縣,五禮之名,已不甚合。
且嘉禮以親萬民,焉得以政治制度當之?故《五禮通考》之名與其分類皆未當也。
《禮記》雲:&ldquo經禮三百,曲禮三千。
&rdquo鄭康成謂:&ldquo經禮者,《周禮》也;曲禮者,《儀禮》也。
&rdquo餘以為觀象授時、體國經野、設官分職、學校制度、巡狩朝觐,皆可謂之經禮。
《左傳》所謂禮&ldquo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rdquo,《孝經》所謂&ldquo安上治民莫善于禮&rdquo是也。
經禮之外,别立曲禮一項,然後依五禮分之。
如是,始秩然不紊。
今但以五禮分配,于是輿地歸體國經野,職官歸設官分職,一切驅蛇龍而放之菹。
不識當時戴東原、錢竹汀輩何以不為糾正也。
就政治而言,《通典》一書為最重要,其言五禮亦備。
外此則《通考》亦有用。
曾氏家書命其子熟讀《通考》序,可見注重《通考》矣。
凡人于所得力,往往不肯明言,曾氏實得力于《通考》,四通之說,欺人語也。
民國以還,在官多寡學之徒。
葉德輝嘗告餘:康氏自以為是,不足與言學問;梁氏之徒,尚知謙抑,嘗問欲明典章制度,宜讀何書,則告以可讀《通考》。
餘問何以不舉《通典》?葉笑曰:尚不配讀《通典》也。
餘謂應用于政治,讀《通考》已足。
《五禮通考》之類,政治中人,未有好讀之者,讀之亦無所用。
徒以曾氏一言,遂增其聲價。
實則此書非但不及《通典》,亦不如《通考》甚遠。
至于皇朝三通,通非所通。
《五禮通考》以行政制度歸入五禮,亦不通也。
今人欲讀政書,自以《通典》、《通考》為最要,《通志》已無所用。
至讀皇朝三通,則不如讀《大清會典》。
要之,九通之中,有用而須熟讀者,隻《通典》、《通考》二書已耳。
餘于星期講習會中,曾言經史實錄不應無故懷疑。
所謂無故懷疑者,矜奇炫異,拾人餘唾,以嘩衆取寵也。
若核其同異,審其是非,憭然有得于心,此正學者所見有事也。
《太史公》記六國事,兩《漢書》記王莽事,史有阙文,語鮮确證。
《唐書》記太宗阋牆之變及開國功業,雖據實錄,不無自定之嫌。
明初靖難之禍,建文帝無實錄可據。
舉此四者,可見治史者宜冥心獨往,比勘群書而明辨之也。
《史記·六國表序》言:&ldquo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有譏剌也。
《詩》、《書》所以複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
&rdquo夫諸侯史記既滅,則太史公所恃以秉筆者,惟《秦記》耳。
《六國表》,凡秦與六國戰争之事悉載之,六國自相攻伐,如樂毅破齊等亦載之。
此事之可信者也。
至列傳中瑣屑之事,則不可盡信,如蘇秦合縱,秦兵不敢窺函谷者十五年;魯仲連義不帝秦,秦軍為卻五十裡是也。
又記載人物,往往奇傳非常,信陵君蔺相如輩,其行誼皆後人所難能。
徐書更不足道矣。
要之,褒貶筆削,《春秋》而後,不可繼作。
《元經》一書,真僞不可知。
《綱目》則晦庵自視亦不甚重。
尊《綱目》為聖書者,村學究之見耳。
編年之史,較正史為扼要,後有作者,隻可效法《通鑒》,不可效法《綱目》,此不易之理也。
正史編年而外,學者欲多識前言往行,則三通尚已。
《四庫提要》以《通典》、《通考》入政書類,《通志》入别史類。
不知《通志》二十略,鄭漁仲之創作;本紀、列傳,則史抄也。
《四庫》不加辨别,概歸之于别史,失其實矣。
作《通典》者杜君卿,唐德宗時人。
先是,劉知幾之子秩作《政典》三十五卷,分門诠次,大體略具。
杜氏以為未備,複博采史志,綜貫曆代典章制度,而為是書(典章制度之散在列傳者,《通典》不備取)。
杜氏之意,重在政治,故天文、五行,擯而不錄。
全書二百卷,分八門,禮占卷帙之半。
《開元禮》原書已佚,杜氏撷其精要,存三十六卷,其隆禮如此。
書成,德宗時上之(此書上溯黃、虞,下訖天寶,可謂體大思精之作)。
至宋,有宋白作《續通典》,今無可見。
馬貴與作《文獻通考》,蓋有因于宋書者。
馬氏以杜書為未備,故離析增益,而列二十四門。
實則《經籍》、《象緯》、《物異》諸考,無關政治,不過充數而已(《經籍考》尚與文化有關)。
然其書出後,繼起而無愧色者,亦不可得矣。
《通典》事實多而議論少,《通考》錄議論至多。
宋人素好議論,固其所也。
明王圻作《續通考》二百五十四卷,蓋不足上規馬氏。
清高宗時,輯宋、遼、金、元、明五朝事迹,作《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二卷。
高宗好勝好名,以《通典》終天寶之末,複敕修《續通典》一百四十四卷(自唐肅宗至德元年迄明崇祯末年)。
實則既續《通典》,何必又續《通考》?同時,更撰《皇朝通典》一百卷,此其命名已不通。
所謂通者,貫數代而為言也。
事止一代,安得謂之通乎?《通志》二十略,大半本于《通典》。
《六書》、《七音》二略,是其得意之作。
帝紀列傳,{辶多}錄原史,不合《通典》、《通考》之例。
《四庫提要》不以與杜、馬之書并列,殆為此也。
然《通志》疏漏殊甚,不僅言天文可笑,言地理亦可笑。
《地理略》全抄《通典》之文。
所以然者,南宋時兩河淪陷,鄭氏無從考征,隻得抄撮成書耳。
故硃晦庵已雲《通志》所載,而北方人所言不合。
夫記載地理,本須親自涉覽,鄭氏不知而作,纰謬固宜。
至于《六書略》與《說文》全不相涉,《七音略》則以三十六字母為主。
謂三十六字母可以貫一切之音,且矜貴其說,雲得之梵書。
今按:《華嚴》字母,與梵語無關。
《涅槃》文字品四十七字,尚與梵語相近。
三十六字母者,唐宋間人摹拟《華嚴》之作也。
然反切之學,中土所固有。
世但知起于三國孫炎,實則《經典釋文》即有漢儒反語數條。
《史記索隐》、《集解》,《漢書》顔注及《文選》李注皆載反切不少。
《玉篇》亦有反切,此皆在創制字母之前,其為先有反切後有字母無疑。
反切行世既久,歸納而生字母,此殆必然之理。
鄭氏考古太疏,妄謂江左之儒知有四聲,而不知七音,尊其學出于天竺,謬矣。
其《校雠》一略,為章實齋所推崇。
實則鄭氏校雠之學,不甚精密,其類例一依《七略》、《七志》,不欲以四部分類,亦但襲古人成注耳。
揆鄭氏初志,蓋欲作一通史,而載筆之時,不能熔鑄剪裁,以緻直抄紀傳,成為今書耳。
《續通志》無本紀、列傳,《續通典》、《續通考》大體尚佳,惟嫌重複,二者有一已足,不必重規疊矩也。
又其所載官制,名實殊不相應。
清制在未設軍機處以前,内閣沿襲明代故事,有票拟批答之權(即中外章奏,閣臣拟批簽進也)。
既設軍機處,則此權歸軍機處,而《續通典》、《續通考》仍言内閣掌票拟進呈。
又給事中自唐至明,職權甚大(宋無此官),制敕诏令,皆須經給事中之手,苟有不合,可以封還。
此前代政治之善,可以減殺皇帝之專制。
至清,嫌惡此職,以之歸入都察院。
從前台谏分列,至清而并之。
密谕由軍機處傳發,給事中不得寓目。
明代大赦歸内閣,由給事中頒發,清亦不然。
而《續通典》、《續通考》仍載給事中掌封駁之說,此皆名實不相應者也(是否賦之以封駁之權而給事中者有所不敢封駁,或抑奪其權而但存其名,均不可知。
觀密谕給事中不得寓目,可知《續通典》、《續通考》所載,實自欺欺人語矣)。
《皇朝通志》亦有《六書略》一門。
夫六書之法,限于中國文字,而此則以滿文、蒙文、回回文充之。
見篆書有倒薤、懸針、垂露諸體,亦被滿文、蒙文、回回文以倒薤、懸針、垂露之名。
又以大寫者為大篆,小寫者為小篆,稱大篆為史■作,小篆為李斯作,豈非可笑之甚耶?當時若僅續一部,或《通典》或《通考》,自唐至明,附以清制,固未嘗不可。
無如高宗之好誇大,欲多成巨帙,以掩前代所作,不知适以招疊床架屋之譏也(清帝康熙最為聰明,天算詩文,确有長處;雍正專意政治,不甚留意文學,其硃批上谕,宛然訟棍中吻;乾隆天資極鈍,而好大喜功,頗思囊括中國全部學問。
當時考據之風盛,故《樂善堂集》中亦有考據文。
又好作詩,其在蘇杭一帶石刻者,皆可笑)。
要之,清代政書,終以《大清會典》為少疵。
《通典》、《通考》皆不足觀。
是故,九通之中獨杜氏《通典》最當詳究,不僅考史有關,以言經學,亦重要之書也。
章實齋因當時戴東原輩痛诋《通志》,故作斥馬申鄭之論,謂《通志》示人以體例,本非以考證見長。
不知鄭氏所志,若果在标舉綱領,則作論文可矣,何必抄襲史傳,曾不憚煩如此。
以此知鄭氏之作,正欲以考證見長耳。
章氏所言,适得其反。
然章氏譏彈《通考》之言,固自不謬。
謂天下有比次之書,有獨斷之學,有考索之功。
獨斷、考索欲其智,比次之書欲其愚。
馬貴與無獨斷之學,《通考》不足以成比次之切,其智既無所取,而愚之為道,又有未盡。
此論也,切中《通考》之失。
然不知官修之書,分門纂集,比次自不至疏陋;馬氏以一人之力,成此巨著,一人之力有限,宜其不能盡比次之愚,又何其論考索之智耶? 《通典》、《通考》而外,會要亦掌故要籍。
《唐會要》,元和時蘇冕所作,後楊紹複等奉诏續之,宋王溥複續成今書。
溥又撰《五代會要》三十卷,南宋徐天麟更撰《東、西漢會要》,取兩漢之事,分為若幹門,不專記典章制度。
《四庫》無可歸類,入之政書,實非純粹政也。
《東、西漢會要》,用以搜檢兩《漢書》甚便。
《五代會要》,學者不之重,然所記政典,頗足補《五代史》之阙。
五代舊史不全,新史亦有所未詳也。
如經籍镂版昉之長興(唐明宗長興三年校正九經,刻闆印賣,學者從此不必手抄),《五代會要》詳載其事。
然明宗不甚識字,《通鑒》載李紹真、孔循請自建國号,明宗問左右何謂國号。
愚陋如此,安能闡揚經術?于時馮道當國,可見九經镂版,馮道之力為多。
宋初儒者,鄙夷馮道,新史削而不書(馮之雕印九經,與張宗昌之翻刻唐石經,後先輝映)。
不有《五代會要》,後代何從知馮道之功耶?大抵會要一類,隻唐、五代二書較為重要,餘皆無用。
其附于《通典》、《通考》之次者,以體例相近故爾。
清秦蕙田作《五禮通考》,依《周禮》吉、兇、賓、軍、嘉立為五綱,凡曆代典章制度,一一收入。
此書由戴東原、錢竹汀、方觀承等參酌而成,觀象授時一門,戴氏之力居多。
全書記載詳盡,勝于《通志》。
曾滌笙嘗言:三通之外,可益此而為四通。
然其分門之法實不合。
先是,徐乾學作《讀禮通考》一百二十卷,特詳兇禮。
于是秦書于兇獨略,名為五禮,實止四禮,此一失也;又古今典章制度,本非五禮所能包舉,秦書二百六十二卷,吉禮占其大半,且多祭祀一類,考古有餘,通今不足,此又一失也(《通典》、《通考》之禮,今尚有用)。
《通考》綜朝觐巡狩諸事,稱曰王禮;選舉、學校,分門别立,而秦書一皆入之嘉禮。
其中又設觀象授時、體國經野諸題,以統天文、輿地,此又極可笑者也。
彼以為《周禮》朝觐屬于賓禮,後世帝王一統,賓禮止行于外籓,臣工入見,無所謂賓禮,故以朝禮入嘉禮,巡狩之禮,亦并入焉,不知其為大謬也。
夫體國經野,高官分職,《周禮》六官皆然,然吉、兇、軍、賓、嘉五禮,為春官大宗伯所掌(此封建時代之禮制,後世有不能襲者)。
《周禮》大宗伯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兇禮哀邦國之憂,以賓禮親邦國(朝觐會同),以軍禮同邦國,以嘉禮親萬民(冠、昏、賓、射、飨燕皆在嘉禮)。
以五禮為綱,其目三十有六。
周代衆建諸侯,禮則宜然。
後世易封建為郡縣,五禮之名,已不甚合。
且嘉禮以親萬民,焉得以政治制度當之?故《五禮通考》之名與其分類皆未當也。
《禮記》雲:&ldquo經禮三百,曲禮三千。
&rdquo鄭康成謂:&ldquo經禮者,《周禮》也;曲禮者,《儀禮》也。
&rdquo餘以為觀象授時、體國經野、設官分職、學校制度、巡狩朝觐,皆可謂之經禮。
《左傳》所謂禮&ldquo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rdquo,《孝經》所謂&ldquo安上治民莫善于禮&rdquo是也。
經禮之外,别立曲禮一項,然後依五禮分之。
如是,始秩然不紊。
今但以五禮分配,于是輿地歸體國經野,職官歸設官分職,一切驅蛇龍而放之菹。
不識當時戴東原、錢竹汀輩何以不為糾正也。
就政治而言,《通典》一書為最重要,其言五禮亦備。
外此則《通考》亦有用。
曾氏家書命其子熟讀《通考》序,可見注重《通考》矣。
凡人于所得力,往往不肯明言,曾氏實得力于《通考》,四通之說,欺人語也。
民國以還,在官多寡學之徒。
葉德輝嘗告餘:康氏自以為是,不足與言學問;梁氏之徒,尚知謙抑,嘗問欲明典章制度,宜讀何書,則告以可讀《通考》。
餘問何以不舉《通典》?葉笑曰:尚不配讀《通典》也。
餘謂應用于政治,讀《通考》已足。
《五禮通考》之類,政治中人,未有好讀之者,讀之亦無所用。
徒以曾氏一言,遂增其聲價。
實則此書非但不及《通典》,亦不如《通考》甚遠。
至于皇朝三通,通非所通。
《五禮通考》以行政制度歸入五禮,亦不通也。
今人欲讀政書,自以《通典》、《通考》為最要,《通志》已無所用。
至讀皇朝三通,則不如讀《大清會典》。
要之,九通之中,有用而須熟讀者,隻《通典》、《通考》二書已耳。
餘于星期講習會中,曾言經史實錄不應無故懷疑。
所謂無故懷疑者,矜奇炫異,拾人餘唾,以嘩衆取寵也。
若核其同異,審其是非,憭然有得于心,此正學者所見有事也。
《太史公》記六國事,兩《漢書》記王莽事,史有阙文,語鮮确證。
《唐書》記太宗阋牆之變及開國功業,雖據實錄,不無自定之嫌。
明初靖難之禍,建文帝無實錄可據。
舉此四者,可見治史者宜冥心獨往,比勘群書而明辨之也。
《史記·六國表序》言:&ldquo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有譏剌也。
《詩》、《書》所以複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
&rdquo夫諸侯史記既滅,則太史公所恃以秉筆者,惟《秦記》耳。
《六國表》,凡秦與六國戰争之事悉載之,六國自相攻伐,如樂毅破齊等亦載之。
此事之可信者也。
至列傳中瑣屑之事,則不可盡信,如蘇秦合縱,秦兵不敢窺函谷者十五年;魯仲連義不帝秦,秦軍為卻五十裡是也。
又記載人物,往往奇傳非常,信陵君蔺相如輩,其行誼皆後人所難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