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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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則編年體也。
其後有袁宏《後漢記》,孫盛《魏氏春秋》、《晉陽秋》(不稱春秋者,避簡文宣太後諱也),習鑿齒《漢晉春秋》。
六朝人衍其緒餘者,不可悉舉。
至司馬溫公之《資治通鑒》而集其大成。
踵其後者,有李焘之《通鑒長編》,李心傳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陳桱之《通鑒續編》。
《長編》紀北宋一代之事,上接《通鑒》;《要錄》述高宗一朝之事,與《長編》相接。
至陳桱《通鑒續編》,體例不純,有自為筆削處,當廁諸《通鑒綱目》之間。
明薛應旗作《宋元通鑒》,清徐乾學作《通鑒後編》,畢沅作《續通鑒》,夏燮作《明通鑒》,其體例皆法《左氏傳》,而不法《春秋經》,其兼法《春秋》而意存筆削者,則文中子《元經》、硃晦庵《綱目》是已。
自明以來,作史者喜學《綱目》,清有《通鑒輯覽》亦屬《綱目》一類,而與《通鑒》體例不同。
徐鼒《小腆紀年》,亦效法《綱目》,蓋《通鑒》準則《漢紀》,雖有褒貶,無自存筆削之意,與沾沾以衮钺自喜者異也。
荀悅序《漢紀》,言立典有五志:一曰達道義,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勳,五曰表賢能。
今案:班固之作《漢書》,其義亦不外此。
志即所以章法式而通古今,傳即所以著功勳而表賢能。
至達道義一義,則為華夏史書所同具。
袁宏生東晉之季,好發議論(荀《紀》議論甚劣),謂荀書足為佳作,然名教之本,帝王高義,則無有也。
以餘論之,袁書亦未為詳盡,特議論甚長耳。
蓋彥伯所據,有謝承、華峤、司馬彪。
謝、沈諸家之書,點竄抉擇,極費苦心,故其自序,言經營八年疲而不能定也(荀書隻就班書舊文剪裁聯絡成書,較袁書為易)。
彥伯之議論,有自相違異處,如《三國名臣贊》稱荀彧雲:&ldquo英英文若,靈鑒洞照,始救生人,終明風概。
&rdquo而《後漢紀》則言&ldquo魏氏得以代漢者,文若之力也&rdquo。
蓋贊主褒美,史須直筆,體例各有所當耳。
《後漢紀》有可與範書比勘者,如一人之言語應對,兩書不同;章奏文字,互須直筆,體例各有所當耳。
《後漢紀》有可與範書比勘者,如一人之言語應對,兩書不同;章奏文字,互有增省(章奏有案可稽,不應彼此不同;蓋史官潤色,故生岐異也)是也。
孫、習二家之書,今不可見。
《三國志》裴松之注略有稱引。
孫于魏氏,無甚卓見,其餘晉事,則不可知。
習書以蜀漢為正統,所以然者,習氏與桓溫同時,見溫觊觎非分,故著《漢晉春秋》所正之。
然晉受魏禅,外魏則晉無所受。
而習氏則以為魏文雖受漢禅,不得免于篡逆;平蜀以後,漢真亡耳,于是晉室始興。
故以晉承漢,不認曹魏。
故名其書曰《漢晉春秋》。
于司馬昭弑高貴鄉公,亦用直筆書之。
晦庵《綱目》之正蜀閏魏,即導源于此也。
南北朝之史籍,如《三十國春秋》等,至今一字無存,溫公之作《通鑒》也,采摭甚廣,異同互出,不敢自擅筆削之權,因有《考異》之作。
蓋傳聞每多異辭,正史或有訛謬。
溫公既取可信者錄之,複考校同異,辨正謬誤,作《考異》以示來世,真所謂良工心苦也。
至褒貶筆削之說,溫公所不為。
例之《太史公書》,亦無自存筆削之意也。
觀史公自序答壺遂之言曰:&ldquo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
而君比之《春秋》,謬矣。
&rdquo蓋《春秋》有一定之凡例,而褒貶之釋,三傳不同,故《春秋》不可妄拟。
《通鑒》之志,亦猶史公之志耳。
《通鑒》成書,較袁《紀》更難。
荀《紀》所載,不過二百年事;袁《紀》不及二百年;《通鑒》則綜貫一千三百三十二種(華峤《後漢書》,溫公恐不及見)。
此一千三百六十餘年中,事迹紛亂,整齊不易。
荀《紀》點竄班《書》,無大改異,事固易為。
袁《紀》略有異同,而當時史籍尚寡,不難考校。
自三國至隋,史家著述,為數綦衆,觀《三國志》裴注征引者已有十餘家。
裴尚僅以陳壽為主,其餘諸家,不甚依據。
溫公則兼收并畜,不遺巨細。
兩晉南北朝之事,自《晉書》外,有王隐等十餘家書,溫公多采之。
又如五胡十六國事迹,最為紛亂,而《通鑒》所叙,條理秩然。
皆可以見其書功力之深也。
南北朝史,均病誇大,而《魏書》尤甚。
《史通》反對南北朝史最烈。
其實南朝之史尚優于北朝。
南朝之史有可笑者,如沈約《晉書》闌入以牛易馬之語于祥讓之間,常以忠于前朝者為不知天命,其失僅在文章褒貶之間,不如魏收《魏書》之誣誕。
《魏書》志官氏則曰&ldquo以鳥名官,遠師少皞&rdquo,無怪《史通》之斥之也(《史通》之語曰:&ldquo魏氏始興邊朔,少識典墳,鳥官創置,豈關郯子&rdquo)。
又北人不讀《詩》、《書》,而诏令口語,多引經典,亦無怪《史通》之贊王劭《齊志》也(王劭《齊志》多錄當時鄙語,《史通》曰:&ldquo渠們、底個,江左彼此之辭;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義。
氓俗有殊,土風有類,邵之所錄,弘益多矣&rdquo)。
《通鑒》于此,不甚别白,殆以為無關宏旨乎?《唐書》之外,周、齊二書,亦為誇大,至李延壽作《南、北史》,稍為減殺。
是故整理南、北朝史,殊非易事。
又《新唐書》采摭小說甚多,溫公則依《舊唐書》,删存去取,其難百倍于他書也。
通觀《通鑒》所采,西漢全采《史》、《漢》;東漢采範《書》十之七八;魏晉至隋,采正史者,十之六七;唐則采正史者,十不及五(溫公于《舊唐書》亦不甚滿意);至五代則全據薛《史》。
編輯之時,漢魏屬之劉■;晉至六朝屬之劉恕;唐及五代屬之範祖禹。
三人分修,而筆墨相近,蓋溫公頗加斟酌于其間也。
大事之後,又系以&ldquo臣光曰&rdquo之論斷,較之袁書,此為簡易;較之荀書,此為透徹。
書成上表,謂精力盡于此書,信不誣矣。
書以資治為名,則無關政治之處,自非所重,是以不甚信皓之事,于嚴子陵亦僅略著筆數筆,至于文人,尤為疏略,如欲考究文化,僅讀《通鑒》,仍有所不足也。
史家載筆,直書其事,其義自見,本不必以一二字為褒貶。
書法固當規定,正統殊可不問,所謂不過假年号以記事耳。
《通鑒》視未成一統之局,與列國相等。
如以魏為正統,而記載仍與吳、蜀相同,南北朝亦然。
凡一統之君,死稱崩,否則稱殂。
《通鑒》于三國魏主死稱殂,蜀、吳二主亦稱殂;南北朝南主稱殂,北朝亦稱殂。
一統之國,大臣死稱薨,否則稱卒,與春秋列國大夫相同,此溫公之書法,所以表示一統與否者也。
其在一年中改元者,溫公以後者為準,若受禅之際,上半年屬勝代,下半年為新朝,亦以後者為準。
如漢獻帝二十五年之冬,禅于曹魏,紀漢則獻帝止于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即為黃初元年;南北朝以南朝紀年,至隋開皇九年滅陳,始立隋紀。
其在漢獻未禅位之前,魏稱王,漢稱帝;開皇九年前,以陳稱帝,隋稱主,滅陳之歲,陳稱主而隋稱帝。
溫公書法如此,其實一年兩紀,亦無不可。
溫公不欲兩紀,故以後者為準。
後人言溫公奪漢太速,實亦逼于書法,無可如何也。
《綱目》以蜀為正統,分注魏、吳二國年号于下,《通鑒》則止有大書,無分注之一法,後陳■作《通鑒續編》二十四卷(■生元末,入明為翰林編修),大書分注,全仿《綱目》,雖曰《通鑒續編》,實《綱目》之流亞也。
沈周《客座新聞》載,■著此書時,書宋太祖雲&ldquo匡胤自立而還&rdquo,未辍筆,迅雷擊案,■端坐不懾,曰:&ldquo雖擊吾手,終不易也。
&rdquo■書頗有存亡繼絕之意,如:後漢劉知遠族裔據太原稱北漢,《續編》仍存北漢年号;金哀宗之後,末帝承麟立僅一日,亦為之紀年;西遼傳國數十年,《續編》詳為分注;宋益王(日正)、衛王昺在瀛國公降元之後,播遷海島,《續編》亦皆記之,以存宋統(元修《宋史》附《恭宗本紀》後)。
清代君主對于此事,深惡痛疾,其不願福、桂、唐三王得稱正統,觀禦批《通鑒輯覽》可知。
甚至李光地《榕村語錄》雲:&ldquo凡曆代帝王,均有天質,不得随人私意,尊為正統。
蜀漢之尊為正統者,重視諸葛武侯故耳。
&rdquo乾隆時更發特谕,謂元人北去,在漢北稱汗,其裔至清初始盡,設國滅統存,則元祚不當盡于至正;武王滅纣,武庚亦将仍為正統。
此不知史為中國之史,胡元非我族類,驅出境外,甯有再系其年号之理?武庚已受周封,備位三恪,豈可與益、衛二王即位嶺海者同年而語哉!然戴名世即以《南山集》論二王應稱正統而得禍。
由今觀之,愛新覺羅氏既作此國亡統絕之論,則遼東之溥儀,自不得再有統緒之說可以藉口也。
薛應旗《宋元通鑒》無所取裁,重沓疏漏,不勝枚舉。
徐、畢二家之《續通鑒》,亦有誤學《綱目》處,如年号之大書分注是也。
宋、元二史,本文不佳,故采摭所得,不足動人。
《通鑒》于可以發議論者,著以&ldquo臣光曰&rdquo之論斷,此蓋仿《左傳》&ldquo君子曰&rdquo之例,荀、袁兩紀亦然。
畢沅《續通鑒》,不著議論。
不知既無一字之褒貶,自不得不有論斷,而畢書無之,難乎其為續矣。
至夏燮之《明通鑒》,未免有頭巾氣。
畢資畢、夏二家之書可以上繼《通鑒》者,謬也。
《綱目》本之《資治通鑒》,非晦庵親著,乃其弟子趙師淵所作。
&ldquo孔子作《春秋》,筆則筆、削則削,遊、夏之徒不能贊一詞。
&rdquo晦庵則付之弟子,而自居其名。
唐喬補阙知之有婢曰碧玉,善歌,知之為之不婚。
不婚者,不娶婦也。
《綱目》去一不字,曰:&ldquo知之為之婚。
&rdquo纰謬之處,可見一斑。
其所褒貶,頗欲與溫公立異。
三國以正統予蜀,持義固勝;而以南北朝年号并列,則昧夷夏之辨矣。
溫公推崇揚雄,既為《法言》作法,又言孟、荀不及揚雄。
雄阿附巨君,《顔氏家訓》已緻诽議,蘇子瞻鄙其為人。
然《綱目》于天鳳五年下大書&ldquo莽大夫揚雄死&rdquo六字,則有意與溫公立異。
官職卑微者,史不必書其死。
史書凡例,蠻夷君長盜賊酋帥曰死,大夫則稱卒稱薨。
故曹操、司馬懿之奸惡,其死也,亦不能不曰卒。
乃于揚雄特書曰死,此晦庵不能自圓其說者也。
惟此書出趙師淵手,故有此體例不純之事。
其後,尹起莘為之作發明,劉益友為之作書法。
恐亦彼輩逞臆之說,不免村學究之陋習耳。
作史而存《春秋》筆削之意,本非所宜。
其謬與《太玄》拟《易》相同。
王通作《元經》,大書&ldquo帝正月&rdquo,傳為笑柄。
明人作編年史,多法《綱目》。
乾隆禦批《通鑒輯覽》,亦依仿《綱目》,更不足道。
蓋以一人之私意予奪也。
其有自以為無誤而适得其反者。
如唐狄仁傑,人皆曰為良臣(中宗複位,得力于張柬之。
柬之,狄所舉也),而《輯覽》則以為狄仕于周,于同平章事上應書周字。
是非背于大公,即此可見。
其奪益王、衛王之紀年,更無論矣。
徐鼒作《小腆紀年》,專紀南明三王之事,自宜以三王紀年,而仍大書分注,以清帝紀年。
然則稱大清紀年可矣,何謂小腆哉?徐鼒生道光時,雅片戰争之後,已無文字之獄,尚有此纰謬,難乎免于劉知幾之所謂&ldquo黨護君親&rdquo矣。
筆削之書,孔子而後,世無第二人。
太史公、司馬溫公所不敢為,而後人紛紛為之,不得不歎《綱目》為始作之俑也。
《明史》文章,視《宋史》為勝,惟其書法有不如《宋史》者。
《宋史》于益、衛二王附本紀之末,一如《後漢書》之于未逾年之君著之先帝本紀之後者。
王鴻緒《明史稿》以福、唐、桂三王列入宗室諸王傳,尚可謂之特筆。
于乾隆時重修《明史》,則以之附于先王傳後。
須知本紀如經,列傳如傳,有君而不立本紀,其臣将何所附麗哉
其後有袁宏《後漢記》,孫盛《魏氏春秋》、《晉陽秋》(不稱春秋者,避簡文宣太後諱也),習鑿齒《漢晉春秋》。
六朝人衍其緒餘者,不可悉舉。
至司馬溫公之《資治通鑒》而集其大成。
踵其後者,有李焘之《通鑒長編》,李心傳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陳桱之《通鑒續編》。
《長編》紀北宋一代之事,上接《通鑒》;《要錄》述高宗一朝之事,與《長編》相接。
至陳桱《通鑒續編》,體例不純,有自為筆削處,當廁諸《通鑒綱目》之間。
明薛應旗作《宋元通鑒》,清徐乾學作《通鑒後編》,畢沅作《續通鑒》,夏燮作《明通鑒》,其體例皆法《左氏傳》,而不法《春秋經》,其兼法《春秋》而意存筆削者,則文中子《元經》、硃晦庵《綱目》是已。
自明以來,作史者喜學《綱目》,清有《通鑒輯覽》亦屬《綱目》一類,而與《通鑒》體例不同。
徐鼒《小腆紀年》,亦效法《綱目》,蓋《通鑒》準則《漢紀》,雖有褒貶,無自存筆削之意,與沾沾以衮钺自喜者異也。
荀悅序《漢紀》,言立典有五志:一曰達道義,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勳,五曰表賢能。
今案:班固之作《漢書》,其義亦不外此。
志即所以章法式而通古今,傳即所以著功勳而表賢能。
至達道義一義,則為華夏史書所同具。
袁宏生東晉之季,好發議論(荀《紀》議論甚劣),謂荀書足為佳作,然名教之本,帝王高義,則無有也。
以餘論之,袁書亦未為詳盡,特議論甚長耳。
蓋彥伯所據,有謝承、華峤、司馬彪。
謝、沈諸家之書,點竄抉擇,極費苦心,故其自序,言經營八年疲而不能定也(荀書隻就班書舊文剪裁聯絡成書,較袁書為易)。
彥伯之議論,有自相違異處,如《三國名臣贊》稱荀彧雲:&ldquo英英文若,靈鑒洞照,始救生人,終明風概。
&rdquo而《後漢紀》則言&ldquo魏氏得以代漢者,文若之力也&rdquo。
蓋贊主褒美,史須直筆,體例各有所當耳。
《後漢紀》有可與範書比勘者,如一人之言語應對,兩書不同;章奏文字,互須直筆,體例各有所當耳。
《後漢紀》有可與範書比勘者,如一人之言語應對,兩書不同;章奏文字,互有增省(章奏有案可稽,不應彼此不同;蓋史官潤色,故生岐異也)是也。
孫、習二家之書,今不可見。
《三國志》裴松之注略有稱引。
孫于魏氏,無甚卓見,其餘晉事,則不可知。
習書以蜀漢為正統,所以然者,習氏與桓溫同時,見溫觊觎非分,故著《漢晉春秋》所正之。
然晉受魏禅,外魏則晉無所受。
而習氏則以為魏文雖受漢禅,不得免于篡逆;平蜀以後,漢真亡耳,于是晉室始興。
故以晉承漢,不認曹魏。
故名其書曰《漢晉春秋》。
于司馬昭弑高貴鄉公,亦用直筆書之。
晦庵《綱目》之正蜀閏魏,即導源于此也。
南北朝之史籍,如《三十國春秋》等,至今一字無存,溫公之作《通鑒》也,采摭甚廣,異同互出,不敢自擅筆削之權,因有《考異》之作。
蓋傳聞每多異辭,正史或有訛謬。
溫公既取可信者錄之,複考校同異,辨正謬誤,作《考異》以示來世,真所謂良工心苦也。
至褒貶筆削之說,溫公所不為。
例之《太史公書》,亦無自存筆削之意也。
觀史公自序答壺遂之言曰:&ldquo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
而君比之《春秋》,謬矣。
&rdquo蓋《春秋》有一定之凡例,而褒貶之釋,三傳不同,故《春秋》不可妄拟。
《通鑒》之志,亦猶史公之志耳。
《通鑒》成書,較袁《紀》更難。
荀《紀》所載,不過二百年事;袁《紀》不及二百年;《通鑒》則綜貫一千三百三十二種(華峤《後漢書》,溫公恐不及見)。
此一千三百六十餘年中,事迹紛亂,整齊不易。
荀《紀》點竄班《書》,無大改異,事固易為。
袁《紀》略有異同,而當時史籍尚寡,不難考校。
自三國至隋,史家著述,為數綦衆,觀《三國志》裴注征引者已有十餘家。
裴尚僅以陳壽為主,其餘諸家,不甚依據。
溫公則兼收并畜,不遺巨細。
兩晉南北朝之事,自《晉書》外,有王隐等十餘家書,溫公多采之。
又如五胡十六國事迹,最為紛亂,而《通鑒》所叙,條理秩然。
皆可以見其書功力之深也。
南北朝史,均病誇大,而《魏書》尤甚。
《史通》反對南北朝史最烈。
其實南朝之史尚優于北朝。
南朝之史有可笑者,如沈約《晉書》闌入以牛易馬之語于祥讓之間,常以忠于前朝者為不知天命,其失僅在文章褒貶之間,不如魏收《魏書》之誣誕。
《魏書》志官氏則曰&ldquo以鳥名官,遠師少皞&rdquo,無怪《史通》之斥之也(《史通》之語曰:&ldquo魏氏始興邊朔,少識典墳,鳥官創置,豈關郯子&rdquo)。
又北人不讀《詩》、《書》,而诏令口語,多引經典,亦無怪《史通》之贊王劭《齊志》也(王劭《齊志》多錄當時鄙語,《史通》曰:&ldquo渠們、底個,江左彼此之辭;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義。
氓俗有殊,土風有類,邵之所錄,弘益多矣&rdquo)。
《通鑒》于此,不甚别白,殆以為無關宏旨乎?《唐書》之外,周、齊二書,亦為誇大,至李延壽作《南、北史》,稍為減殺。
是故整理南、北朝史,殊非易事。
又《新唐書》采摭小說甚多,溫公則依《舊唐書》,删存去取,其難百倍于他書也。
通觀《通鑒》所采,西漢全采《史》、《漢》;東漢采範《書》十之七八;魏晉至隋,采正史者,十之六七;唐則采正史者,十不及五(溫公于《舊唐書》亦不甚滿意);至五代則全據薛《史》。
編輯之時,漢魏屬之劉■;晉至六朝屬之劉恕;唐及五代屬之範祖禹。
三人分修,而筆墨相近,蓋溫公頗加斟酌于其間也。
大事之後,又系以&ldquo臣光曰&rdquo之論斷,較之袁書,此為簡易;較之荀書,此為透徹。
書成上表,謂精力盡于此書,信不誣矣。
書以資治為名,則無關政治之處,自非所重,是以不甚信皓之事,于嚴子陵亦僅略著筆數筆,至于文人,尤為疏略,如欲考究文化,僅讀《通鑒》,仍有所不足也。
史家載筆,直書其事,其義自見,本不必以一二字為褒貶。
書法固當規定,正統殊可不問,所謂不過假年号以記事耳。
《通鑒》視未成一統之局,與列國相等。
如以魏為正統,而記載仍與吳、蜀相同,南北朝亦然。
凡一統之君,死稱崩,否則稱殂。
《通鑒》于三國魏主死稱殂,蜀、吳二主亦稱殂;南北朝南主稱殂,北朝亦稱殂。
一統之國,大臣死稱薨,否則稱卒,與春秋列國大夫相同,此溫公之書法,所以表示一統與否者也。
其在一年中改元者,溫公以後者為準,若受禅之際,上半年屬勝代,下半年為新朝,亦以後者為準。
如漢獻帝二十五年之冬,禅于曹魏,紀漢則獻帝止于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即為黃初元年;南北朝以南朝紀年,至隋開皇九年滅陳,始立隋紀。
其在漢獻未禅位之前,魏稱王,漢稱帝;開皇九年前,以陳稱帝,隋稱主,滅陳之歲,陳稱主而隋稱帝。
溫公書法如此,其實一年兩紀,亦無不可。
溫公不欲兩紀,故以後者為準。
後人言溫公奪漢太速,實亦逼于書法,無可如何也。
《綱目》以蜀為正統,分注魏、吳二國年号于下,《通鑒》則止有大書,無分注之一法,後陳■作《通鑒續編》二十四卷(■生元末,入明為翰林編修),大書分注,全仿《綱目》,雖曰《通鑒續編》,實《綱目》之流亞也。
沈周《客座新聞》載,■著此書時,書宋太祖雲&ldquo匡胤自立而還&rdquo,未辍筆,迅雷擊案,■端坐不懾,曰:&ldquo雖擊吾手,終不易也。
&rdquo■書頗有存亡繼絕之意,如:後漢劉知遠族裔據太原稱北漢,《續編》仍存北漢年号;金哀宗之後,末帝承麟立僅一日,亦為之紀年;西遼傳國數十年,《續編》詳為分注;宋益王(日正)、衛王昺在瀛國公降元之後,播遷海島,《續編》亦皆記之,以存宋統(元修《宋史》附《恭宗本紀》後)。
清代君主對于此事,深惡痛疾,其不願福、桂、唐三王得稱正統,觀禦批《通鑒輯覽》可知。
甚至李光地《榕村語錄》雲:&ldquo凡曆代帝王,均有天質,不得随人私意,尊為正統。
蜀漢之尊為正統者,重視諸葛武侯故耳。
&rdquo乾隆時更發特谕,謂元人北去,在漢北稱汗,其裔至清初始盡,設國滅統存,則元祚不當盡于至正;武王滅纣,武庚亦将仍為正統。
此不知史為中國之史,胡元非我族類,驅出境外,甯有再系其年号之理?武庚已受周封,備位三恪,豈可與益、衛二王即位嶺海者同年而語哉!然戴名世即以《南山集》論二王應稱正統而得禍。
由今觀之,愛新覺羅氏既作此國亡統絕之論,則遼東之溥儀,自不得再有統緒之說可以藉口也。
薛應旗《宋元通鑒》無所取裁,重沓疏漏,不勝枚舉。
徐、畢二家之《續通鑒》,亦有誤學《綱目》處,如年号之大書分注是也。
宋、元二史,本文不佳,故采摭所得,不足動人。
《通鑒》于可以發議論者,著以&ldquo臣光曰&rdquo之論斷,此蓋仿《左傳》&ldquo君子曰&rdquo之例,荀、袁兩紀亦然。
畢沅《續通鑒》,不著議論。
不知既無一字之褒貶,自不得不有論斷,而畢書無之,難乎其為續矣。
至夏燮之《明通鑒》,未免有頭巾氣。
畢資畢、夏二家之書可以上繼《通鑒》者,謬也。
《綱目》本之《資治通鑒》,非晦庵親著,乃其弟子趙師淵所作。
&ldquo孔子作《春秋》,筆則筆、削則削,遊、夏之徒不能贊一詞。
&rdquo晦庵則付之弟子,而自居其名。
唐喬補阙知之有婢曰碧玉,善歌,知之為之不婚。
不婚者,不娶婦也。
《綱目》去一不字,曰:&ldquo知之為之婚。
&rdquo纰謬之處,可見一斑。
其所褒貶,頗欲與溫公立異。
三國以正統予蜀,持義固勝;而以南北朝年号并列,則昧夷夏之辨矣。
溫公推崇揚雄,既為《法言》作法,又言孟、荀不及揚雄。
雄阿附巨君,《顔氏家訓》已緻诽議,蘇子瞻鄙其為人。
然《綱目》于天鳳五年下大書&ldquo莽大夫揚雄死&rdquo六字,則有意與溫公立異。
官職卑微者,史不必書其死。
史書凡例,蠻夷君長盜賊酋帥曰死,大夫則稱卒稱薨。
故曹操、司馬懿之奸惡,其死也,亦不能不曰卒。
乃于揚雄特書曰死,此晦庵不能自圓其說者也。
惟此書出趙師淵手,故有此體例不純之事。
其後,尹起莘為之作發明,劉益友為之作書法。
恐亦彼輩逞臆之說,不免村學究之陋習耳。
作史而存《春秋》筆削之意,本非所宜。
其謬與《太玄》拟《易》相同。
王通作《元經》,大書&ldquo帝正月&rdquo,傳為笑柄。
明人作編年史,多法《綱目》。
乾隆禦批《通鑒輯覽》,亦依仿《綱目》,更不足道。
蓋以一人之私意予奪也。
其有自以為無誤而适得其反者。
如唐狄仁傑,人皆曰為良臣(中宗複位,得力于張柬之。
柬之,狄所舉也),而《輯覽》則以為狄仕于周,于同平章事上應書周字。
是非背于大公,即此可見。
其奪益王、衛王之紀年,更無論矣。
徐鼒作《小腆紀年》,專紀南明三王之事,自宜以三王紀年,而仍大書分注,以清帝紀年。
然則稱大清紀年可矣,何謂小腆哉?徐鼒生道光時,雅片戰争之後,已無文字之獄,尚有此纰謬,難乎免于劉知幾之所謂&ldquo黨護君親&rdquo矣。
筆削之書,孔子而後,世無第二人。
太史公、司馬溫公所不敢為,而後人紛紛為之,不得不歎《綱目》為始作之俑也。
《明史》文章,視《宋史》為勝,惟其書法有不如《宋史》者。
《宋史》于益、衛二王附本紀之末,一如《後漢書》之于未逾年之君著之先帝本紀之後者。
王鴻緒《明史稿》以福、唐、桂三王列入宗室諸王傳,尚可謂之特筆。
于乾隆時重修《明史》,則以之附于先王傳後。
須知本紀如經,列傳如傳,有君而不立本紀,其臣将何所附麗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