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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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孔子遺言,所作《先聖大訓》錄大戴記特多。
二戴記中《哀公問》、《儒行》、《仲尼燕居》、《孔子閑居》、《王言》諸篇,皆孔子一人之言。
七十子後學者所記,《漢志》不入《論語》家,獨《三朝記》入《論語》家,殆以《三朝》七篇,文理古奧,與餘篇不同,或是孔子手作,或是孔子口說、弟子筆錄者爾。
關于《春秋》者,餘所著《春秋左氏疑義答問》大旨略具,今所講者,補其未備而已。
問《春秋》起于何時?曰: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皆在孔子之前。
《周官》&ldquo外史,掌四方之志&rdquo,鄭注雲:謂若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
是《春秋》起于周,非始于古代也。
《左傳》:&ldquo韓宣子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曰:&lsquo周禮盡在魯矣。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
&rsquo&rdquo孔疏雲:魯《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時事,發凡言例,皆是周公制之。
然韓宣子雲周禮在魯者,所以美周公之德耳,非謂《易象》、《春秋》是周公所作也。
《春秋》備紀年、時、月、日,《尚書》往往有年有月有日而無時(惟&ldquo秋大獲&rdquo一句紀時,其餘不見),其紀年月日又無定例。
如《書序》:&ldquo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
&rdquo此所謂十有一年者,以文王受命起數,非武王之紀元也。
紀年之法,苟且如此,即為未有《春秋》編年之法之故。
今人以為古聖制禮作樂,必無不能紀年之理。
其實,非惟周公未知紀年之法,即孔子亦何嘗思及本紀、世家、列傳哉!太史公《三代世表》謂&ldquo餘讀諜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稽其曆譜牒終始五德之傳,古文鹹不同、乖異,夫子之弗論次其年月,豈虛哉!&rdquo可見史公所見周秦以前書不少,而紀年各不同。
今觀《竹書記年》(七國時書),自黃帝以來,亦皆有年數,而與王孫滿所稱&ldquo鼎遷于商,載祀六百&rdquo違異。
此為古無紀年之作,後人據曆推之(戰國時有六家曆,《漢書·律曆志》所雲黃帝、颛顼、夏、殷、周及魯曆是也。
《藝文志》春秋家有太古以來年紀二篇,當亦此類)。
各家所推不同,故竹書所載與古語不符也。
太史公不信譜牒,故于三代但作世表,共和以後,始著《十二諸侯年表》。
《大戴禮·五帝德》稱&ldquo宰予問于孔子曰:昔者,予聞諸榮伊令&lsquo黃帝三百年&rsquo,請問黃帝者人耶?抑非人耶?何以至于三百年乎?&rdquo如當時有紀年之書,宰予何為發此問哉?劉歆作《三統曆》以說《春秋》,班氏以為推法密要。
然周以前不可推,以古人曆疏,往往有日無月,不能以月日推也。
《十二諸侯年表》,始于共和元年,餘意《春秋》之作,即在共和之後。
蓋宣王即位,補記共和國時事而有《春秋》也。
觀《十二諸侯年表》,諸侯卒與即位均書年,可見《春秋》編年之法即在此時發明者,于是厲王出奔,宣王未立,元年者,誰之元年乎?《春秋》以道名分,故書共和元年也。
《墨子·明鬼》曆舉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而始于杜伯射宣王事。
前乎此者,但征及《詩》、《書》而已。
可見宣王以前無《春秋》也。
宣王中興令主,不但武功昭著,即文化亦遠邁前古。
改古文為籀文,易紀事以編年,皆發明絕大者也。
至列國之有春秋,則時有早晚,決非同時并作。
《晉世家》記穆侯四年取齊女姜氏為夫人,當周宣王二十年,是晉于是始有春秋。
其餘各國皆在宣王之後。
魯之《春秋》,始于隐公元年,當平王四十九年,上去共和元年曆一百一十九年。
其所以始于隐公者,漢儒罕言其故。
杜元凱謂平王東周之始王,隐公讓國賢君,故托始于此。
此殆未然。
列國春秋,本非同時并作,魯則隐公時始有春秋耳,非孔子有意托始于隐公也。
後人以太史公世家首太伯,列傳首夷、齊,推之《春秋》殆于魯隐,其意正同。
其實太史公或有此意,孔子則未必然。
隐公但有讓桓之言,而無其實事。
雲&ldquo使營搜裘,吾将老焉&rdquo者,不過尋常酬酢語耳,何嘗真以國讓哉! 周之史官有辛甲、尹佚。
尹佚即史佚,其書二篇,《藝文志》入墨家。
《呂氏春秋·當染篇》雲:&ldquo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于天子,桓王(當作平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
其後在于魯,墨子學焉。
&rdquo墨子之學,出于史角,由此可知史角即尹佚之後。
魯有《春秋》,殆自史角始矣。
《左傳》所載五十凡例,杜氏以為周公之舊典,蓋據傳凡例謂之禮經,而謂此禮經為周公所制也。
然時王之禮皆是禮經,豈必周公所制然後謂之禮經哉!餘意五十凡例乃宣王始作春秋之時王朝特起之例。
列國之史,其凡例由周室頒布抑列國自定,今不可知。
要之,當時之禮即可謂之禮經,不必定是周公作也。
作史不得不有凡例,太史公、班孟堅之作有無凡例不可知。
範蔚宗作《後漢書》則有之(《宋書·範晔傳》雲:&ldquo班氏任情無例,吾雜傳論,皆有精意。
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rdquo),惟今不可見。
唐修《晉書》,非一人之作,不得不立凡例以齊之一。
宋修《新唐書》,呂夏卿有《唐書直筆新例》一卷(見《宋史·藝文志》)。
《新唐書》本紀、志、表,皆歐陽修作;列傳則宋祁作。
二人分工,如出一手,凡例之郊也。
大抵一人之作,不願以凡例自限,《春秋》本不定出一史官之手,無例則有前後錯誤之虞,故不得不立凡例。
惟《左傳》的舉五十凡例,不知為周史所遺抑魯史自定之耳。
自來論孔子修《春秋》之故者,孟子曰:&ldquo邪說暴行又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
&rdquo《公羊傳》曰:&ldquo君子曷為《春秋》?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
&rdquo公羊之論較孟子為簡赅。
然《春秋》者,史也。
即在盛世,亦不可無史。
《尚書》紀事,略無年月,或頗有而多阙,僅為片斷之史料。
《春秋》始有編年之法,史法于是一變,故不可謂《春秋》之作專為撥亂反正也。
宋儒以為《春秋》貴王賤霸,此意适與《春秋》相反。
《春秋》詳述齊桓、晉文之事,尚霸之意顯然。
孟子、公羊,同然一辭。
雖孟子論人,好論人心,以五霸為假。
然假與不假,《春秋》所不論也。
貴王賤霸之說,三傳俱無,漢人偶亦及之,宋儒乃極言之耳。
三傳事迹不同,褒貶亦不同,而大旨則相近。
所謂绌周、王魯、為漢制法者,公羊固無其語,漢儒傅會以幹人主,意在求售,非《春秋》之旨也。
要之,立國不可無史,《春秋》之作,凡為述行事以存國性。
以此為說,無可非難。
今文化之國皆有史,惟不如中士詳備。
印度玄學之深,科學亦優,而其史則不可考。
又如西域三十六國,徒以《漢書》有此一傳,尚可據以知其大概,彼三十六國無史,至今不能自明其種類。
中國之大,固不至如三十六國之泯焉無聞,然使其堕入印度則易。
此史之所以可貴,而《春秋》之所以作也。
問魯之《春秋》,孔子何為修之?曰:魯之《春秋》,一國之史也。
欲以一國之春秋,包舉列國之春秋,其事不易。
當時之史,惟周之春秋最備,以列國紀載皆須上之周室(《史記·六國表》謂&ldquo秦既得志,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所剌譏也。
《詩》、《書》所以複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
&rdquo可見七國時,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
&ldquo可見七國時,列國之史猶藏周室)。
孔子之作《春秋》,如欲包舉列國之史,則非修周之春秋不為功。
然周之《春秋》,孔子欲修之而不可得。
魯為父母之邦,故得修魯之《春秋》耳。
然魯之《春秋》,局于一國,其于列國之事,或赴告不全,甚或有所隐諱,不能得其實事;既魯史載筆,亦未必無誤。
如此則其紀載未必可信,不信則無從褒貶,不足傳之後世。
以故,孔子不得不觀書于周史也。
既窺百國之書,貫穿考核,然後能筆削一經爾。
嘉慶時,袁蕙纕據《左傳》從赴之言,以孔子未嘗筆削。
然此可以一言破之:魯史以魯為範圍,不得逾越範圍而竄易之,使同于王室之史。
孔子之修《春秋》,殆如今大理院判案,不問當事者事實,但據下級法庭所叙,正其判斷之合法與否而已。
傳曰:&ldquo非聖人誰能修之?&rdquo焉得謂孔子無治定舊史之事哉!乾隆時重修《明史》,一切依王鴻緒《明史稿》,略加論贊。
孔子之修《春秋》,亦猶是也。
所以必觀書于周史者,《十二諸侯年表》雲:&ldquo孔子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于魯而次《春秋》&rdquo。
&ldquo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指。
為有所剌譏,褒諱挹損之文辭,不可以書見也。
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
&rdquo據此可知,孔子觀周與修《春秋》之關系淺,與作《左傳》關系深,然自孔子感麟制作,以訖文成,為時亦當一年,更逾年而孔子卒。
古之學者,三年而通一藝,《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授弟子,恐非期月之間所能深通。
今觀仲尼弟子所著,如《曾子》十八篇,無一言及《春秋》者。
太史公雲:&ldquo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rdquo信矣!蓋《春秋》與《詩》、《書》、《禮》、《樂》不同,《詩》、《書》、《禮》、《樂》,自古以之教人:《春秋》,官史之寶書,非他人所素習。
文成一年,微言遂絕,故以子夏之賢,曾無啟予之效。
而太史公又謂七十子鹹受傳指,人人異端,蓋之過矣。
誠令弟子人人異端,則《論語》應載其說,傳文何其阙如?嘗謂《春秋》既成,能通其傳指者甚少,亦如《太史公書》惟楊恽為祖述耳。
左丘明身為魯史,與孔子同觀周室,孔子作經,不暇更為之傳,既卒,而弟子又莫能繼其志。
于是具論其事而作傳耳。
孟子曰:&ldquo《春秋》,天子之事也。
是故,孔子曰:&lsquo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rsquo&rdquo案,《說文》事從事之省聲,史所以記事,可知事即史也。
《春秋》天子之事者,猶雲《春秋》天子之史記矣。
後人解《孟子》,以為孔子匹夫而行天子為事,故曰罪我者其惟《春秋》,此大謬也。
周史秘藏,孔子窺之,而又洩之于外,故有罪焉爾。
向來國史實錄,秘不示人。
明清兩代,作實錄成,焚其稿本,棄其灰于太液池。
以近例遠,正複相似。
豈徒國史秘密,其凡例當亦秘密,故又曰:&ldquo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rdquo義即凡例之謂。
竊取其義者,猶雲盜其凡例也。
孟子之言至明白,而後人不了其義,遂有漢儒之妄說。
夫司馬子長身為史官,作史固其所也。
班孟堅因其父業而修《漢書》,即有人告私改作國史者,而被收系獄。
《後漢書》亦私家之作,然著述于易代之後,故不以私作為罪。
《新五代史》亦私家之作,所以不為罪者,徒以宋世法律之寬耳。
若莊廷鑨私修《明史》,生前未蒙刑罪,死後乃至戮屍。
國史之不可私作也如此。
故孔子曰竊取、曰罪我矣。
孔子之修《春秋》,其意在保存史書,不修則獨藏周室,修之則傳諸其人。
秦之燔書,周室之史一炬無存,至今日而猶得聞十二諸侯之事者,獨賴孔子之修《春秋》耳。
使孔子不修《春秋》,丘明不述《左傳》,則今日之視春秋猶是洪荒之世已。
(以上論孔子修《春秋》) 《公羊傳》雲:&ldquo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rdquo此語不然。
公羊在野之人,不知國史,以事實為傳聞,其實魯有國史,非傳聞也。
董仲舒、何休更以所見之世為著太平,所聞之世為見升平,所傳聞之世為起衰亂,分二百四十二年以為三世,然公羊本謂《春秋》撥亂世、反諸正,是指二百四十二年皆為亂世也。
僖公經二十八年:&ldquo天王狩于河陽。
&rdquo《左傳》稱仲尼曰:&ldquo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lsquo天王狩于河陽&rsquo。
&rdquo似傳意以此為孔子所修。
然《史記·晉世家》稱孔子讀史記,至文公曰:&ldquo諸侯無召王。
&lsquo王狩河陽&rsquo者,《春秋》諱之也。
&rdquo則知此乃晉史舊文,孔子據而錄之耳。
是故,杜氏以諸稱&ldquo書&rdquo、&ldquo不書&rdquo、&ldquo先書&rdquo、&ldquo故書&rdquo,&ldquo不言&rdquo、&ldquo不稱&rdquo、&ldquo書曰&rdquo之類皆是孔子新意,正未必然。
惟《趙世家》雲:&ldquo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故書《春秋》曰:&lsquo趙鞅以晉陽叛。
&rsquo&rdquo此當為孔子特筆。
又,《左傳》具論《春秋》非聖人不能修,蓋以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為孔子特筆。
外此,則孔子特筆治定者殆無幾焉。
《春秋》本史官舊文,前後史官意見不同,故褒貶不能一緻。
例如《史》、《漢》二書,太史公所譏,往往為班孟堅所許,《春秋》之褒貶,當作如是觀矣。
宋人謂《春秋》本無褒貶(硃晦庵即如此說),則又不然。
三傳皆明褒貶,不褒貶無以為懲勸,亂臣賊子何為而懼也。
胡安國謂聖人以天自處,故王亦可貶。
此又荒謬之說也。
晉侯、齊侯、貶稱曰人,略之而已,無妨于實事。
如稱齊伯、晉伯,則名實乖違,夫豈其可?如胡氏之言,孔子可任意褒貶,則充類至盡,必至如洪秀全所為。
洪秀全自稱天王,而貶秦始皇曰秦始侯,貶漢高祖曰漢高侯,可笑孰甚焉?餘意褒貶二字,猶言詳略,天子諸侯之爵位略而不書,有貶雲乎哉? 《春秋》三傳者,《左氏》、《公羊》、《穀梁》是也。
《史記》稱《左氏》曰春秋,稱《公》、《穀》曰傳。
清劉逢祿據是謂《左氏春秋》猶《晏子春秋》、《呂氏春秋》也。
劉歆等改左氏為傳《春秋》之書。
東漢以後,以訛傳訛,冒名《春秋左氏傳》,不知春秋固為史書之通稱,而傳之名号亦廣矣。
孟子常稱&ldquo于傳有之&rdquo,是凡經傳無不可稱傳,孔子作《易》十翼,後人稱曰彖傳、象傳、文言傳、系辭傳是也。
左氏之初稱傳與否,今莫能詳。
太史公雲:&ldquo左邱明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
&rdquo上謂丘明述傳,本以說經。
故桓譚《新論》(《太乎禦覽》引)雲:&ldquo左氏傳于經,猶衣之表裡,相持而成。
&rdquo焉得謂是《晏子》、《呂覽》之比?蓋左氏之旨,在采集事實,以考同異、明義法,不以訓故為事,本與其餘釋經之傳不同。
《春秋》不須訓故,即《公》、《穀》亦不得訓故也。
《春秋》經十二公,何人所題(三體石經今存立公篇題)?哀公經又何人所題?是當屬左氏無疑。
《漢志》:《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
此因《公》、《穀》合闵于莊,而《左氏》則莊、闵各卷,故《公》、《穀》十一,而《古經》十二也。
闵公曆年不久,篇卷短少,故合之于莊,乃何休則以為&ldquo三年無改于父之道&rdquo。
不以鑿乎? 《漢志》:《春秋古經》十二篇,《左氏傳》三十卷,是經、傳别行。
杜元凱作注,始合經傳而釋之。
昔馬融作《周官傳》,就經為注。
康成注《易》以十翼合之于經,皆所以便諷籀耳。
《論衡·案書篇》雲:&ldquo《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
&rdquo而《漢志》稱孔壁所得止有《尚書》、《禮記》、《論語》、《孝經》。
《說文序》雲:&ldquo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
&rdquo張蒼所獻者,是否經傳合編,則不可知。
今《左氏》經文已經後師用《公》、《穀》校改,觀三體石經與今本不同可知也。
《儒林傳》稱賈誼為《左氏傳訓故》,是《左傳傳》先恭王壞壁而出,《說文序》雲張蒼獻之,是也。
唐趙匡雲:邱明者,蓋夫子以前賢人,如史佚、遲任之流,而劉歆以為《春秋左氏傳》是邱明所為耳。
案:昔人所以緻疑于左氏者,以《左傳》稱魯悼公之谥。
魯悼之卒,後于獲麟五十年。
又稱趙襄子之谥,趙襄之卒,更在其後四年。
如左氏與孔子同時,不至如此老壽。
然考仲尼弟子,老壽者多。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稱于夏少孔子四十歲,《六國表》稱魏文侯十八年受經子夏,時子夏一百一歲矣。
至文侯二十五年,子夏一百有八,《魏世家》猶有受經藝之文。
假令左氏之年與子夏相若,所舉谥号在魯元初年,其時不過八十餘年,未為笃老也。
又《呂·長利篇》載南宮括與魯缪公論辛寬語。
缪公之卒,上距元公之初五十餘年,南宮得見缪公,則何疑于左氏之不逮元公也。
劉向《别錄》稱左邱明授曾申,申授吳起,起授其子期,期授楚人铎椒,铎椒作抄撮八卷,授虞卿,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荀卿授張蒼。
案:《呂氏春秋·當染篇》、《史記》列傳,皆稱吳起學于曾子(《檀弓》亦稱曾申為曾子);《說苑·建本篇》稱魏武侯問元年于吳子,則起受《左氏春秋》于曾申可信(起死在魯缪公二十七年,去獲麟已百歲)。
《十二諸侯年表》雲:&ldquo铎椒為楚威王傅(威王元年去獲麟一百四十二年),為王不能盡觀《春秋》,采取成敗,卒四十章,為《铎氏微》。
&rdquo微者,具體而微之謂,即抄撮是也。
《左傳》全文十七萬字,合經文則十九萬字,簡編之繁重如此,觀覽不易,傳布亦難矣。
《漢志》雲:&ldquo《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于傳,是以隐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
&rdquo抑亦未盡之論,恐《左氏》之不顯,正為簡編繁重之故,此铎椒所以作抄撮也。
《呂氏春秋》、《韓非子》諸書多引《左氏》之文,其所見是否《左氏》全文抑僅見铎氏抄撮,今無可征。
至《公》、《穀》所舉事實,與《左氏》有同有異。
大概《公》、《穀》本諸《铎氏》,其不同者,铎本所無耳。
《别錄》雲:铎椒授虞卿,以其時考之,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郫為平原君請封(本傳),而铎椒為楚威王傅,自楚威王元年至信陵君救邯郫之歲,曆八十三年,則卿不得親受《春秋》于椒。
《别錄》所述,當有阙奪。
又雲:虞卿授荀卿,荀卿授張蒼。
虞卿相趙,荀卿趙人,自得見之。
荀卿适楚而春申君以為蘭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廢栖傳)。
荀卿廢後十八年秦并天下,時張蒼為秦禦史,主柱下方書。
蒼以漢景帝五年卒,年百有餘歲(本傳),則為禦史時已三四十矣,其得事荀卿自可信。
荀卿之卒,史無明文。
《鹽鐵論》稱李斯為相,荀卿為之不食,是荀卿亦壽考人也。
蒼獻《左傳》而傳之賈誼。
今觀賈誼《新書》征引《左氏》甚多,其傳授分明如此。
桓譚《新論》雲:《左氏》傳世後百餘年,魯穀梁赤為《春秋》,殘略多所遺失;又有齊人公羊高緣經文作傳,彌離其本事。
以《公羊》隐十一年傳稱&ldquo子沈子曰&rdquo,何休雲: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
《穀梁》定元年傳直稱沈子,則沈子當與穀梁為同輩,此公、穀後先之證也。
柏舉之役,穀梁稱蔡昭公歸乃用事乎漢,公羊則改用事乎河。
蓋公羊齊人,知有河而不知有漢,不知自楚歸蔡,無事渡河,此公羊不明地理之過也(《史通》譏《公羊》記晉靈公使勇士賊趙盾,勇士見盾食魚飧,歎以為儉,以為公羊生自齊邦,不詳晉物,以東土所賤,謂西州亦然,遂目彼嘉馔呼為菲食,于物理全爽)。
改一字而成巨謬,斯又《公羊》後出之證也。
穀梁常引《屍子》之言,《漢志》雲:&ldquo屍子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
&rdquo穀梁有聞于屍佼,疑其亦得見《秦記》。
《六國表》稱《秦記》不載月日,穀梁聞屍佼之說,見《秦記》之文,故以魯史之書月日為義例所在矣。
殽之役,《穀梁》言&ldquo秦越千裡之險,入虛國,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别,秦之為狄,自殽之戰始也。
&rdquo範甯不能解,楊士勳疏雲:&ldquo&lsquo亂人子女&rsquo,謂入滑之時縱暴亂也。
&rdquo案,《史記·扁鵲傳》雲:秦缪公夢之帝所,帝告以&ldquo晉國且大亂,其後将霸,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别&rdquo。
夫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而襄公敗秦師于殽,而歸縱淫,與《穀梁》之言合符。
蓋穀梁得之《秦記》爾。
《史記》商君傳:&ldquo商君告趙良曰,始秦戎狄之教,父子無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别。
&rdquo此亦秦師敗于殽而歸縱淫之證也。
至《穀梁》所記,亦有可笑者,如季孫行父秃、晉卻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時而聘于齊,齊使秃者禦秃者,使眇者禦眇者,使跛者禦跛者,使偻者禦偻者。
此真齊東野人之語,而穀梁信之。
又如宋、衛、陳、鄭災,《穀梁》述子産之言曰:&ldquo是人也,同日為四國災也。
&rdquo豈以裨竈一人能同日為四國災耶? 穀梁下筆矜慎,于事實不甚明了者,常出以懷疑之詞,不敢武斷。
荀卿與申公皆傳《穀梁》,大抵《穀梁》魯學,有儒者之風,不甚重視王霸;公羊齊人,以《孟子》有&ldquo其事則齊桓、晉文&rdquo之言,故盛稱齊桓,亦或過為偏護。
何休更推演之,以為黜周、王魯、為漢制法諸說,彌離《公羊》之本義矣。
《公羊》後師有&ldquo新周故宋&rdquo之說。
《公羊》成十六年傳:成周宣榭災,&ldquo外災不書,此何以書?新周也。
&rdquo夫豐鎬為舊都,成周為新都。
《康诰》曰:&ldquo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東國洛。
&rdquo《召诰》曰:&ldquo乃社于新邑。
&rdquo《洛诰》曰:&ldquo王在新邑烝。
&rdquo新周猶言新邑,周不可外,故書。
義本坦易,無須曲解。
故宋本非公羊家言,《穀梁》桓公二年傳:&ldquo孔子,故宋也。
&rdquo孟僖子稱孔子聖人之後,而滅于宋。
《穀梁》亦謂孔子舊是宋人。
新周、故宋,截然二事,董、何輩合而一之,以為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此義實公、穀所無,由董、何讀傳文而立。
至文家五等、質家三等之說,尤為傅會。
《左氏》言: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
《公羊》亦雲:《春秋》,伯、子、男,一也。
申之會,子産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六。
《魯語》,叔孫穆子言諸侯有卿無軍,伯、子、男有大夫無卿。
據《周官》: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即謂公一等,侯伯一等,子男一等;至春秋時,則伯、子、男同等。
此時王新制爾。
若去素王改制,則子産、叔孫穆子皆在孔子修《春秋》以前,何以已有伯、子、男同班之說?仲舒未見《左氏》,不知《公羊》之語所由來,乃謂孔子改五等以為三等,為漢制法。
其實,漢代止有王、侯二等,非三等也。
公羊即不見《左氏傳》,或曾見铎氏抄撮,故其說亦有通于《左氏》者。
如&ldquo元年春,王正月&rdquo,《左氏》雲:&ldquo王周正月。
&rdquo王周猶後世之稱皇唐、皇宋。
謂此乃王周之正月,所以别于夏、殷也。
《公羊》雲:&ldquo王者孰謂?謂文王也。
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
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
&rdquo蓋文王始稱王、改正朔,故公羊以周正屬之,其義與左氏不異。
乃董仲舒演為通三統之說。
如董說則夏建寅、商建醜,必将以二月為商正月,三月為夏正月,不得言王二月、王三月矣。
《公羊》本無神話,凡諸近神話者,皆《公羊》後師傅會而成。
近人或謂始于董仲舒。
案,《公羊》本以口授,至胡毋生乃著竹帛,當漢景帝時,則與仲舒同時也。
何休解诂,一依胡毋生條例。
蓋妖妄之說,胡毋生已有之,不專出董氏也。
《公羊》嫡傳,漢初未有其人(戴宏之說,全無征驗)。
《論衡·案書篇》雲:&ldquo公羊高、穀梁置、胡毋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
&rdquo夫三人并列,可知胡毋生雖說《公羊》而亦自為一家之學。
漢人傳《尚書》者,小夏侯本受之大夏侯,後别立小夏侯一家。
胡毋生之傳《公羊》,亦其比矣。
《别錄》及《藝文志》但列公、穀、鄒、夾四家,今謂應加胡毋氏為五家,庶幾淄渑有辨。
惜清儒未見及此,故其解釋《公羊》總不能如晦之見明,如符之複合也。
惟《公羊》得胡毋生而始著竹帛,使無胡毋生則《公羊》或竟中絕,然則胡毋生亦可謂《公羊》之功臣矣。
漢末鐘繇不好《公羊》而好左氏,謂左氏為太官廚,《公羊》為賣餅家。
自《公羊》本義為董、胡妄說所掩,而聖經等于神話,微言竟似預言,固與《推背圖》、《燒餅歌》無别矣。
今治三傳自應以《左氏》為主,《穀梁》可取者多,《公羊》頗有刻薄之語,可取者亦尚不少,如内諸夏、外夷狄之義,三傳所同,而《公羊》獨著明文。
又譏世卿之意,《左》、《穀》皆有之,而《公羊》于尹氏卒、崔氏出奔,特言世卿非禮。
故讀《公羊傳》者,宜舍短取長,知其為萬世制法,非為漢一代制法也。
二戴記中《哀公問》、《儒行》、《仲尼燕居》、《孔子閑居》、《王言》諸篇,皆孔子一人之言。
七十子後學者所記,《漢志》不入《論語》家,獨《三朝記》入《論語》家,殆以《三朝》七篇,文理古奧,與餘篇不同,或是孔子手作,或是孔子口說、弟子筆錄者爾。
關于《春秋》者,餘所著《春秋左氏疑義答問》大旨略具,今所講者,補其未備而已。
問《春秋》起于何時?曰: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皆在孔子之前。
《周官》&ldquo外史,掌四方之志&rdquo,鄭注雲:謂若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
是《春秋》起于周,非始于古代也。
《左傳》:&ldquo韓宣子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曰:&lsquo周禮盡在魯矣。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
&rsquo&rdquo孔疏雲:魯《春秋》遵周公之典以序時事,發凡言例,皆是周公制之。
然韓宣子雲周禮在魯者,所以美周公之德耳,非謂《易象》、《春秋》是周公所作也。
《春秋》備紀年、時、月、日,《尚書》往往有年有月有日而無時(惟&ldquo秋大獲&rdquo一句紀時,其餘不見),其紀年月日又無定例。
如《書序》:&ldquo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
&rdquo此所謂十有一年者,以文王受命起數,非武王之紀元也。
紀年之法,苟且如此,即為未有《春秋》編年之法之故。
今人以為古聖制禮作樂,必無不能紀年之理。
其實,非惟周公未知紀年之法,即孔子亦何嘗思及本紀、世家、列傳哉!太史公《三代世表》謂&ldquo餘讀諜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稽其曆譜牒終始五德之傳,古文鹹不同、乖異,夫子之弗論次其年月,豈虛哉!&rdquo可見史公所見周秦以前書不少,而紀年各不同。
今觀《竹書記年》(七國時書),自黃帝以來,亦皆有年數,而與王孫滿所稱&ldquo鼎遷于商,載祀六百&rdquo違異。
此為古無紀年之作,後人據曆推之(戰國時有六家曆,《漢書·律曆志》所雲黃帝、颛顼、夏、殷、周及魯曆是也。
《藝文志》春秋家有太古以來年紀二篇,當亦此類)。
各家所推不同,故竹書所載與古語不符也。
太史公不信譜牒,故于三代但作世表,共和以後,始著《十二諸侯年表》。
《大戴禮·五帝德》稱&ldquo宰予問于孔子曰:昔者,予聞諸榮伊令&lsquo黃帝三百年&rsquo,請問黃帝者人耶?抑非人耶?何以至于三百年乎?&rdquo如當時有紀年之書,宰予何為發此問哉?劉歆作《三統曆》以說《春秋》,班氏以為推法密要。
然周以前不可推,以古人曆疏,往往有日無月,不能以月日推也。
《十二諸侯年表》,始于共和元年,餘意《春秋》之作,即在共和之後。
蓋宣王即位,補記共和國時事而有《春秋》也。
觀《十二諸侯年表》,諸侯卒與即位均書年,可見《春秋》編年之法即在此時發明者,于是厲王出奔,宣王未立,元年者,誰之元年乎?《春秋》以道名分,故書共和元年也。
《墨子·明鬼》曆舉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而始于杜伯射宣王事。
前乎此者,但征及《詩》、《書》而已。
可見宣王以前無《春秋》也。
宣王中興令主,不但武功昭著,即文化亦遠邁前古。
改古文為籀文,易紀事以編年,皆發明絕大者也。
至列國之有春秋,則時有早晚,決非同時并作。
《晉世家》記穆侯四年取齊女姜氏為夫人,當周宣王二十年,是晉于是始有春秋。
其餘各國皆在宣王之後。
魯之《春秋》,始于隐公元年,當平王四十九年,上去共和元年曆一百一十九年。
其所以始于隐公者,漢儒罕言其故。
杜元凱謂平王東周之始王,隐公讓國賢君,故托始于此。
此殆未然。
列國春秋,本非同時并作,魯則隐公時始有春秋耳,非孔子有意托始于隐公也。
後人以太史公世家首太伯,列傳首夷、齊,推之《春秋》殆于魯隐,其意正同。
其實太史公或有此意,孔子則未必然。
隐公但有讓桓之言,而無其實事。
雲&ldquo使營搜裘,吾将老焉&rdquo者,不過尋常酬酢語耳,何嘗真以國讓哉! 周之史官有辛甲、尹佚。
尹佚即史佚,其書二篇,《藝文志》入墨家。
《呂氏春秋·當染篇》雲:&ldquo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于天子,桓王(當作平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
其後在于魯,墨子學焉。
&rdquo墨子之學,出于史角,由此可知史角即尹佚之後。
魯有《春秋》,殆自史角始矣。
《左傳》所載五十凡例,杜氏以為周公之舊典,蓋據傳凡例謂之禮經,而謂此禮經為周公所制也。
然時王之禮皆是禮經,豈必周公所制然後謂之禮經哉!餘意五十凡例乃宣王始作春秋之時王朝特起之例。
列國之史,其凡例由周室頒布抑列國自定,今不可知。
要之,當時之禮即可謂之禮經,不必定是周公作也。
作史不得不有凡例,太史公、班孟堅之作有無凡例不可知。
範蔚宗作《後漢書》則有之(《宋書·範晔傳》雲:&ldquo班氏任情無例,吾雜傳論,皆有精意。
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rdquo),惟今不可見。
唐修《晉書》,非一人之作,不得不立凡例以齊之一。
宋修《新唐書》,呂夏卿有《唐書直筆新例》一卷(見《宋史·藝文志》)。
《新唐書》本紀、志、表,皆歐陽修作;列傳則宋祁作。
二人分工,如出一手,凡例之郊也。
大抵一人之作,不願以凡例自限,《春秋》本不定出一史官之手,無例則有前後錯誤之虞,故不得不立凡例。
惟《左傳》的舉五十凡例,不知為周史所遺抑魯史自定之耳。
自來論孔子修《春秋》之故者,孟子曰:&ldquo邪說暴行又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
&rdquo《公羊傳》曰:&ldquo君子曷為《春秋》?撥亂世,反諸正,莫近諸《春秋》。
&rdquo公羊之論較孟子為簡赅。
然《春秋》者,史也。
即在盛世,亦不可無史。
《尚書》紀事,略無年月,或頗有而多阙,僅為片斷之史料。
《春秋》始有編年之法,史法于是一變,故不可謂《春秋》之作專為撥亂反正也。
宋儒以為《春秋》貴王賤霸,此意适與《春秋》相反。
《春秋》詳述齊桓、晉文之事,尚霸之意顯然。
孟子、公羊,同然一辭。
雖孟子論人,好論人心,以五霸為假。
然假與不假,《春秋》所不論也。
貴王賤霸之說,三傳俱無,漢人偶亦及之,宋儒乃極言之耳。
三傳事迹不同,褒貶亦不同,而大旨則相近。
所謂绌周、王魯、為漢制法者,公羊固無其語,漢儒傅會以幹人主,意在求售,非《春秋》之旨也。
要之,立國不可無史,《春秋》之作,凡為述行事以存國性。
以此為說,無可非難。
今文化之國皆有史,惟不如中士詳備。
印度玄學之深,科學亦優,而其史則不可考。
又如西域三十六國,徒以《漢書》有此一傳,尚可據以知其大概,彼三十六國無史,至今不能自明其種類。
中國之大,固不至如三十六國之泯焉無聞,然使其堕入印度則易。
此史之所以可貴,而《春秋》之所以作也。
問魯之《春秋》,孔子何為修之?曰:魯之《春秋》,一國之史也。
欲以一國之春秋,包舉列國之春秋,其事不易。
當時之史,惟周之春秋最備,以列國紀載皆須上之周室(《史記·六國表》謂&ldquo秦既得志,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所剌譏也。
《詩》、《書》所以複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
&rdquo可見七國時,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
&ldquo可見七國時,列國之史猶藏周室)。
孔子之作《春秋》,如欲包舉列國之史,則非修周之春秋不為功。
然周之《春秋》,孔子欲修之而不可得。
魯為父母之邦,故得修魯之《春秋》耳。
然魯之《春秋》,局于一國,其于列國之事,或赴告不全,甚或有所隐諱,不能得其實事;既魯史載筆,亦未必無誤。
如此則其紀載未必可信,不信則無從褒貶,不足傳之後世。
以故,孔子不得不觀書于周史也。
既窺百國之書,貫穿考核,然後能筆削一經爾。
嘉慶時,袁蕙纕據《左傳》從赴之言,以孔子未嘗筆削。
然此可以一言破之:魯史以魯為範圍,不得逾越範圍而竄易之,使同于王室之史。
孔子之修《春秋》,殆如今大理院判案,不問當事者事實,但據下級法庭所叙,正其判斷之合法與否而已。
傳曰:&ldquo非聖人誰能修之?&rdquo焉得謂孔子無治定舊史之事哉!乾隆時重修《明史》,一切依王鴻緒《明史稿》,略加論贊。
孔子之修《春秋》,亦猶是也。
所以必觀書于周史者,《十二諸侯年表》雲:&ldquo孔子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于魯而次《春秋》&rdquo。
&ldquo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指。
為有所剌譏,褒諱挹損之文辭,不可以書見也。
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
&rdquo據此可知,孔子觀周與修《春秋》之關系淺,與作《左傳》關系深,然自孔子感麟制作,以訖文成,為時亦當一年,更逾年而孔子卒。
古之學者,三年而通一藝,《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授弟子,恐非期月之間所能深通。
今觀仲尼弟子所著,如《曾子》十八篇,無一言及《春秋》者。
太史公雲:&ldquo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rdquo信矣!蓋《春秋》與《詩》、《書》、《禮》、《樂》不同,《詩》、《書》、《禮》、《樂》,自古以之教人:《春秋》,官史之寶書,非他人所素習。
文成一年,微言遂絕,故以子夏之賢,曾無啟予之效。
而太史公又謂七十子鹹受傳指,人人異端,蓋之過矣。
誠令弟子人人異端,則《論語》應載其說,傳文何其阙如?嘗謂《春秋》既成,能通其傳指者甚少,亦如《太史公書》惟楊恽為祖述耳。
左丘明身為魯史,與孔子同觀周室,孔子作經,不暇更為之傳,既卒,而弟子又莫能繼其志。
于是具論其事而作傳耳。
孟子曰:&ldquo《春秋》,天子之事也。
是故,孔子曰:&lsquo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rsquo&rdquo案,《說文》事從事之省聲,史所以記事,可知事即史也。
《春秋》天子之事者,猶雲《春秋》天子之史記矣。
後人解《孟子》,以為孔子匹夫而行天子為事,故曰罪我者其惟《春秋》,此大謬也。
周史秘藏,孔子窺之,而又洩之于外,故有罪焉爾。
向來國史實錄,秘不示人。
明清兩代,作實錄成,焚其稿本,棄其灰于太液池。
以近例遠,正複相似。
豈徒國史秘密,其凡例當亦秘密,故又曰:&ldquo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rdquo義即凡例之謂。
竊取其義者,猶雲盜其凡例也。
孟子之言至明白,而後人不了其義,遂有漢儒之妄說。
夫司馬子長身為史官,作史固其所也。
班孟堅因其父業而修《漢書》,即有人告私改作國史者,而被收系獄。
《後漢書》亦私家之作,然著述于易代之後,故不以私作為罪。
《新五代史》亦私家之作,所以不為罪者,徒以宋世法律之寬耳。
若莊廷鑨私修《明史》,生前未蒙刑罪,死後乃至戮屍。
國史之不可私作也如此。
故孔子曰竊取、曰罪我矣。
孔子之修《春秋》,其意在保存史書,不修則獨藏周室,修之則傳諸其人。
秦之燔書,周室之史一炬無存,至今日而猶得聞十二諸侯之事者,獨賴孔子之修《春秋》耳。
使孔子不修《春秋》,丘明不述《左傳》,則今日之視春秋猶是洪荒之世已。
(以上論孔子修《春秋》) 《公羊傳》雲:&ldquo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rdquo此語不然。
公羊在野之人,不知國史,以事實為傳聞,其實魯有國史,非傳聞也。
董仲舒、何休更以所見之世為著太平,所聞之世為見升平,所傳聞之世為起衰亂,分二百四十二年以為三世,然公羊本謂《春秋》撥亂世、反諸正,是指二百四十二年皆為亂世也。
僖公經二十八年:&ldquo天王狩于河陽。
&rdquo《左傳》稱仲尼曰:&ldquo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lsquo天王狩于河陽&rsquo。
&rdquo似傳意以此為孔子所修。
然《史記·晉世家》稱孔子讀史記,至文公曰:&ldquo諸侯無召王。
&lsquo王狩河陽&rsquo者,《春秋》諱之也。
&rdquo則知此乃晉史舊文,孔子據而錄之耳。
是故,杜氏以諸稱&ldquo書&rdquo、&ldquo不書&rdquo、&ldquo先書&rdquo、&ldquo故書&rdquo,&ldquo不言&rdquo、&ldquo不稱&rdquo、&ldquo書曰&rdquo之類皆是孔子新意,正未必然。
惟《趙世家》雲:&ldquo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故書《春秋》曰:&lsquo趙鞅以晉陽叛。
&rsquo&rdquo此當為孔子特筆。
又,《左傳》具論《春秋》非聖人不能修,蓋以書齊豹曰盜、三叛人名為孔子特筆。
外此,則孔子特筆治定者殆無幾焉。
《春秋》本史官舊文,前後史官意見不同,故褒貶不能一緻。
例如《史》、《漢》二書,太史公所譏,往往為班孟堅所許,《春秋》之褒貶,當作如是觀矣。
宋人謂《春秋》本無褒貶(硃晦庵即如此說),則又不然。
三傳皆明褒貶,不褒貶無以為懲勸,亂臣賊子何為而懼也。
胡安國謂聖人以天自處,故王亦可貶。
此又荒謬之說也。
晉侯、齊侯、貶稱曰人,略之而已,無妨于實事。
如稱齊伯、晉伯,則名實乖違,夫豈其可?如胡氏之言,孔子可任意褒貶,則充類至盡,必至如洪秀全所為。
洪秀全自稱天王,而貶秦始皇曰秦始侯,貶漢高祖曰漢高侯,可笑孰甚焉?餘意褒貶二字,猶言詳略,天子諸侯之爵位略而不書,有貶雲乎哉? 《春秋》三傳者,《左氏》、《公羊》、《穀梁》是也。
《史記》稱《左氏》曰春秋,稱《公》、《穀》曰傳。
清劉逢祿據是謂《左氏春秋》猶《晏子春秋》、《呂氏春秋》也。
劉歆等改左氏為傳《春秋》之書。
東漢以後,以訛傳訛,冒名《春秋左氏傳》,不知春秋固為史書之通稱,而傳之名号亦廣矣。
孟子常稱&ldquo于傳有之&rdquo,是凡經傳無不可稱傳,孔子作《易》十翼,後人稱曰彖傳、象傳、文言傳、系辭傳是也。
左氏之初稱傳與否,今莫能詳。
太史公雲:&ldquo左邱明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
&rdquo上謂丘明述傳,本以說經。
故桓譚《新論》(《太乎禦覽》引)雲:&ldquo左氏傳于經,猶衣之表裡,相持而成。
&rdquo焉得謂是《晏子》、《呂覽》之比?蓋左氏之旨,在采集事實,以考同異、明義法,不以訓故為事,本與其餘釋經之傳不同。
《春秋》不須訓故,即《公》、《穀》亦不得訓故也。
《春秋》經十二公,何人所題(三體石經今存立公篇題)?哀公經又何人所題?是當屬左氏無疑。
《漢志》:《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
此因《公》、《穀》合闵于莊,而《左氏》則莊、闵各卷,故《公》、《穀》十一,而《古經》十二也。
闵公曆年不久,篇卷短少,故合之于莊,乃何休則以為&ldquo三年無改于父之道&rdquo。
不以鑿乎? 《漢志》:《春秋古經》十二篇,《左氏傳》三十卷,是經、傳别行。
杜元凱作注,始合經傳而釋之。
昔馬融作《周官傳》,就經為注。
康成注《易》以十翼合之于經,皆所以便諷籀耳。
《論衡·案書篇》雲:&ldquo《春秋左氏傳》者,蓋出孔子壁中。
&rdquo而《漢志》稱孔壁所得止有《尚書》、《禮記》、《論語》、《孝經》。
《說文序》雲:&ldquo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
&rdquo張蒼所獻者,是否經傳合編,則不可知。
今《左氏》經文已經後師用《公》、《穀》校改,觀三體石經與今本不同可知也。
《儒林傳》稱賈誼為《左氏傳訓故》,是《左傳傳》先恭王壞壁而出,《說文序》雲張蒼獻之,是也。
唐趙匡雲:邱明者,蓋夫子以前賢人,如史佚、遲任之流,而劉歆以為《春秋左氏傳》是邱明所為耳。
案:昔人所以緻疑于左氏者,以《左傳》稱魯悼公之谥。
魯悼之卒,後于獲麟五十年。
又稱趙襄子之谥,趙襄之卒,更在其後四年。
如左氏與孔子同時,不至如此老壽。
然考仲尼弟子,老壽者多。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稱于夏少孔子四十歲,《六國表》稱魏文侯十八年受經子夏,時子夏一百一歲矣。
至文侯二十五年,子夏一百有八,《魏世家》猶有受經藝之文。
假令左氏之年與子夏相若,所舉谥号在魯元初年,其時不過八十餘年,未為笃老也。
又《呂·長利篇》載南宮括與魯缪公論辛寬語。
缪公之卒,上距元公之初五十餘年,南宮得見缪公,則何疑于左氏之不逮元公也。
劉向《别錄》稱左邱明授曾申,申授吳起,起授其子期,期授楚人铎椒,铎椒作抄撮八卷,授虞卿,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荀卿授張蒼。
案:《呂氏春秋·當染篇》、《史記》列傳,皆稱吳起學于曾子(《檀弓》亦稱曾申為曾子);《說苑·建本篇》稱魏武侯問元年于吳子,則起受《左氏春秋》于曾申可信(起死在魯缪公二十七年,去獲麟已百歲)。
《十二諸侯年表》雲:&ldquo铎椒為楚威王傅(威王元年去獲麟一百四十二年),為王不能盡觀《春秋》,采取成敗,卒四十章,為《铎氏微》。
&rdquo微者,具體而微之謂,即抄撮是也。
《左傳》全文十七萬字,合經文則十九萬字,簡編之繁重如此,觀覽不易,傳布亦難矣。
《漢志》雲:&ldquo《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于傳,是以隐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
&rdquo抑亦未盡之論,恐《左氏》之不顯,正為簡編繁重之故,此铎椒所以作抄撮也。
《呂氏春秋》、《韓非子》諸書多引《左氏》之文,其所見是否《左氏》全文抑僅見铎氏抄撮,今無可征。
至《公》、《穀》所舉事實,與《左氏》有同有異。
大概《公》、《穀》本諸《铎氏》,其不同者,铎本所無耳。
《别錄》雲:铎椒授虞卿,以其時考之,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郫為平原君請封(本傳),而铎椒為楚威王傅,自楚威王元年至信陵君救邯郫之歲,曆八十三年,則卿不得親受《春秋》于椒。
《别錄》所述,當有阙奪。
又雲:虞卿授荀卿,荀卿授張蒼。
虞卿相趙,荀卿趙人,自得見之。
荀卿适楚而春申君以為蘭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廢栖傳)。
荀卿廢後十八年秦并天下,時張蒼為秦禦史,主柱下方書。
蒼以漢景帝五年卒,年百有餘歲(本傳),則為禦史時已三四十矣,其得事荀卿自可信。
荀卿之卒,史無明文。
《鹽鐵論》稱李斯為相,荀卿為之不食,是荀卿亦壽考人也。
蒼獻《左傳》而傳之賈誼。
今觀賈誼《新書》征引《左氏》甚多,其傳授分明如此。
桓譚《新論》雲:《左氏》傳世後百餘年,魯穀梁赤為《春秋》,殘略多所遺失;又有齊人公羊高緣經文作傳,彌離其本事。
以《公羊》隐十一年傳稱&ldquo子沈子曰&rdquo,何休雲: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
《穀梁》定元年傳直稱沈子,則沈子當與穀梁為同輩,此公、穀後先之證也。
柏舉之役,穀梁稱蔡昭公歸乃用事乎漢,公羊則改用事乎河。
蓋公羊齊人,知有河而不知有漢,不知自楚歸蔡,無事渡河,此公羊不明地理之過也(《史通》譏《公羊》記晉靈公使勇士賊趙盾,勇士見盾食魚飧,歎以為儉,以為公羊生自齊邦,不詳晉物,以東土所賤,謂西州亦然,遂目彼嘉馔呼為菲食,于物理全爽)。
改一字而成巨謬,斯又《公羊》後出之證也。
穀梁常引《屍子》之言,《漢志》雲:&ldquo屍子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
&rdquo穀梁有聞于屍佼,疑其亦得見《秦記》。
《六國表》稱《秦記》不載月日,穀梁聞屍佼之說,見《秦記》之文,故以魯史之書月日為義例所在矣。
殽之役,《穀梁》言&ldquo秦越千裡之險,入虛國,進不能守,退敗其師,徒亂人子女之教,無男女之别,秦之為狄,自殽之戰始也。
&rdquo範甯不能解,楊士勳疏雲:&ldquo&lsquo亂人子女&rsquo,謂入滑之時縱暴亂也。
&rdquo案,《史記·扁鵲傳》雲:秦缪公夢之帝所,帝告以&ldquo晉國且大亂,其後将霸,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别&rdquo。
夫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而襄公敗秦師于殽,而歸縱淫,與《穀梁》之言合符。
蓋穀梁得之《秦記》爾。
《史記》商君傳:&ldquo商君告趙良曰,始秦戎狄之教,父子無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别。
&rdquo此亦秦師敗于殽而歸縱淫之證也。
至《穀梁》所記,亦有可笑者,如季孫行父秃、晉卻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時而聘于齊,齊使秃者禦秃者,使眇者禦眇者,使跛者禦跛者,使偻者禦偻者。
此真齊東野人之語,而穀梁信之。
又如宋、衛、陳、鄭災,《穀梁》述子産之言曰:&ldquo是人也,同日為四國災也。
&rdquo豈以裨竈一人能同日為四國災耶? 穀梁下筆矜慎,于事實不甚明了者,常出以懷疑之詞,不敢武斷。
荀卿與申公皆傳《穀梁》,大抵《穀梁》魯學,有儒者之風,不甚重視王霸;公羊齊人,以《孟子》有&ldquo其事則齊桓、晉文&rdquo之言,故盛稱齊桓,亦或過為偏護。
何休更推演之,以為黜周、王魯、為漢制法諸說,彌離《公羊》之本義矣。
《公羊》後師有&ldquo新周故宋&rdquo之說。
《公羊》成十六年傳:成周宣榭災,&ldquo外災不書,此何以書?新周也。
&rdquo夫豐鎬為舊都,成周為新都。
《康诰》曰:&ldquo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東國洛。
&rdquo《召诰》曰:&ldquo乃社于新邑。
&rdquo《洛诰》曰:&ldquo王在新邑烝。
&rdquo新周猶言新邑,周不可外,故書。
義本坦易,無須曲解。
故宋本非公羊家言,《穀梁》桓公二年傳:&ldquo孔子,故宋也。
&rdquo孟僖子稱孔子聖人之後,而滅于宋。
《穀梁》亦謂孔子舊是宋人。
新周、故宋,截然二事,董、何輩合而一之,以為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此義實公、穀所無,由董、何讀傳文而立。
至文家五等、質家三等之說,尤為傅會。
《左氏》言: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
《公羊》亦雲:《春秋》,伯、子、男,一也。
申之會,子産獻伯、子、男會公之禮六。
《魯語》,叔孫穆子言諸侯有卿無軍,伯、子、男有大夫無卿。
據《周官》: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即謂公一等,侯伯一等,子男一等;至春秋時,則伯、子、男同等。
此時王新制爾。
若去素王改制,則子産、叔孫穆子皆在孔子修《春秋》以前,何以已有伯、子、男同班之說?仲舒未見《左氏》,不知《公羊》之語所由來,乃謂孔子改五等以為三等,為漢制法。
其實,漢代止有王、侯二等,非三等也。
公羊即不見《左氏傳》,或曾見铎氏抄撮,故其說亦有通于《左氏》者。
如&ldquo元年春,王正月&rdquo,《左氏》雲:&ldquo王周正月。
&rdquo王周猶後世之稱皇唐、皇宋。
謂此乃王周之正月,所以别于夏、殷也。
《公羊》雲:&ldquo王者孰謂?謂文王也。
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
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
&rdquo蓋文王始稱王、改正朔,故公羊以周正屬之,其義與左氏不異。
乃董仲舒演為通三統之說。
如董說則夏建寅、商建醜,必将以二月為商正月,三月為夏正月,不得言王二月、王三月矣。
《公羊》本無神話,凡諸近神話者,皆《公羊》後師傅會而成。
近人或謂始于董仲舒。
案,《公羊》本以口授,至胡毋生乃著竹帛,當漢景帝時,則與仲舒同時也。
何休解诂,一依胡毋生條例。
蓋妖妄之說,胡毋生已有之,不專出董氏也。
《公羊》嫡傳,漢初未有其人(戴宏之說,全無征驗)。
《論衡·案書篇》雲:&ldquo公羊高、穀梁置、胡毋氏皆傳《春秋》,各門異戶。
&rdquo夫三人并列,可知胡毋生雖說《公羊》而亦自為一家之學。
漢人傳《尚書》者,小夏侯本受之大夏侯,後别立小夏侯一家。
胡毋生之傳《公羊》,亦其比矣。
《别錄》及《藝文志》但列公、穀、鄒、夾四家,今謂應加胡毋氏為五家,庶幾淄渑有辨。
惜清儒未見及此,故其解釋《公羊》總不能如晦之見明,如符之複合也。
惟《公羊》得胡毋生而始著竹帛,使無胡毋生則《公羊》或竟中絕,然則胡毋生亦可謂《公羊》之功臣矣。
漢末鐘繇不好《公羊》而好左氏,謂左氏為太官廚,《公羊》為賣餅家。
自《公羊》本義為董、胡妄說所掩,而聖經等于神話,微言竟似預言,固與《推背圖》、《燒餅歌》無别矣。
今治三傳自應以《左氏》為主,《穀梁》可取者多,《公羊》頗有刻薄之語,可取者亦尚不少,如内諸夏、外夷狄之義,三傳所同,而《公羊》獨著明文。
又譏世卿之意,《左》、《穀》皆有之,而《公羊》于尹氏卒、崔氏出奔,特言世卿非禮。
故讀《公羊傳》者,宜舍短取長,知其為萬世制法,非為漢一代制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