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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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周公作耶?如據&ldquo王用亨于岐山&rdquo及&ldquo箕子之明夷&rdquo及&ldquo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祭&rdquo諸文,以為岐山之王當是文王。
文王被囚之時,猶未受命稱王。
箕子之被囚奴,在武王觀兵之後,文王不宜預言明夷,東鄰指纣,西鄰指文王。
纣尚南面,文王不宜自稱已德,以此知爻辭非文王作,而為周公作。
然《禹貢》&ldquo導岍及岐&rdquo,是岐為名山,遠在夏後之世。
古帝王必祭山川,安知文王以前,竟無王者享于岐山乎?箕子二字,本又讀為荄滋(趙賓說)。
且箕子被囚,在觀兵以後,亦無實據。
《彖》傳&ldquo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rdquo,并未明言箕子之被辦囚奴,且不必被囚然後謂之明夷也。
東鄰、西鄰,不過随意稱說,安見東鄰之必為纣、西鄰之必為文王哉?據此三條,固不能謂爻辭必周公作矣。
且《系辭》明言&ldquo殷之末世,周之盛德&rdquo,而不及周公之時。
孔穎達乃謂文王被囚,固為憂患;周公流言,亦屬憂患。
此附會之語矣。
餘謂:據《左傳》,纣囚文王七年,七年之時甚久,卦辭、爻辭,不過五千餘字,以七年之久,作五千餘字,亦未為多,故應依太史公說,謂為文王作,則與《系辭》相應。
文王作《易》之時,在官蔔筮之書有《連山》、《歸藏》,文王之《易》與之等列,未必視為獨重。
且《周易》亦不止一部。
《藝文志》六藝略首列《周易》十二篇;數術略蓍龜家又有《周易》三十八卷。
且《左傳》所載筮辭,不與《周易》同者甚多。
成季将生,筮得大有之乾曰:&ldquo同複于父,敬如君所。
&rdquo秦缪伐晉,筮遇蠱,曰:&ldquo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rdquo皆今《周易》所無,解之者疑為《連山》、《歸藏》。
然《左傳》明言以《周易》筮之,則非《連山》、《歸藏》也。
餘謂此不足疑,三十八卷中或有此耳。
今《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而焦延壽作《易林》,以六十四自乘,得四千九十六條。
安知周代無《易林》一類之書,别存于《周易》之外乎?蓋《連山》、《歸藏》、《周易》,初同為蔔筮之書;上下二篇之《周易》與三十八卷之《周易》,性質相同,亦無高下之分,至孔子贊《易》,乃專取文王所演者耳。
《易》何以稱《易》,與夫《連山》、《歸藏》,何以稱《連山》、《歸藏》,此頗費解。
鄭玄注《周禮》曰:《連山》似山出内氣變也;《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而藏于中也。
皆無可奈何,強為之辭。
蓋此二名本不可解。
周易二字,周為代名,不必深論;易之名,《連山》、《歸藏》、《周易》之所共。
《周禮》,太蔔掌三易之法,《連山》、《歸藏》均稱為《易》。
然易之義不可解。
鄭玄謂易有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易簡之說,頗近牽強,然古人說《易》,多以易簡為言。
《左傳》:南蒯将叛,以《周易》占之,子服惠伯曰:&ldquo《易》不可以占險。
&rdquo則易有平易之意,且直讀為易(去聲)矣。
易者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适,則變易之義,最為易之确诂,惟不易之義,恐為附會,既曰易,如何又謂之不易哉?又《系辭》雲:生生之謂易。
此義在變易、易簡之外,然與字義不甚相關。
故今日說《易》,但取變易、易簡二義,至當時究何所取義而稱之曰《易》,則不可知矣。
孔子贊《易》之前,人皆以《易》為蔔筮之書。
蔔筮之書,後多有之。
如東方朔《靈棋經》之類是。
古人之視《周易》,亦如後人之視《靈棋經》耳。
贊《易》之後,《易》之範圍益大,而價值亦高。
《系辭》曰:&ldquo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大道,如斯而已者也。
&rdquo孔子之言如此。
蓋發展社會、創造事業,俱為《易》義所包矣。
此孔子之獨識也。
文王作《易》,付之太蔔一流。
蔔筮之徒,不知文王深意,至高子乃視為窮高極遠,于是《周易》遂為六經之一。
秦皇焚書,以《易》為蔔筮之書,未之焚也。
故自孔子傳商瞿之後,直至田何,中間未嘗斷絕;不如《尚書》經孔子删定之後傳授不明,至伏生,突然以傳《書》著稱;亦不如《詩經》删定之後,傳授不明,至轅固生、韓嬰等突然以傳《詩》著稱也--《魯詩》雖雲浮丘伯受于荀卿,而荀卿之前不可知;《毛詩》雖雲傳自子夏,然其事不見于《藝文志》,亦不見于《漢書·儒林傳》唯《易》之傳授最為清楚:自商瞿一傳至橋庇子庸;二傳至馯臂子弓,三傳至周醜子家,四傳至孫虞子乘,五傳而至田何。
其曆史明白如此,篇章亦未有阙脫(《藝文志》;《周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向來說經者,往往據此疑彼,惟《易》一無可疑。
以秦木未焚,漢仍完整也。
歐陽修經學疏淺,首疑《系辭》非孔子作,以為《系辭》中有子曰字,決非孔子自道。
然《史記》自稱太史公曰,太史公下腐刑時,已非太史令矣,而《報任少聊書》猶自稱太史公;即歐陽修作《秋聲賦》亦自稱歐陽子,安得謂《史記》非太史公作、《秋聲賦》非歐陽修作哉?商瞿受《易》之時,或與孔子問答,退而題子曰字,事未可知,安得徑謂非孔子作哉?歐陽修無謂之疑,猶不足怪,後人亦無尊信之者。
近皮錫瑞經學頗有功夫,亦疑《易》非文王作,以為卦辭、爻辭皆孔子作,夫以卦辭、爻辭為孔子作,則《系辭》當非孔子作矣。
然則《系辭》誰作之哉?皮氏于此未能明言。
夫《易》自商瞿至田何,十二篇師師相傳,并未有人增損。
晉人發冢,得《周易》上下經,無十翼。
此不足怪,或當時但錄經文,不錄十翼耳。
《系辭》明言&ldquo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纣之事邪?&rdquo如上下經為孔子作,則不得不推翻此二語。
且田何所傳,已有《系辭》,田何上去孔子,不及三百年,亦如今之去顧亭林耳。
人縱疏于考證,必不至誤認顧亭林書為唐宋人書也。
又,文言二字,亦有異解。
梁武帝謂文言者,文王之言也。
今按:&ldquo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rdquo,此五十字為穆姜語,唯體仁作體信略異。
穆姜在孔子前,故梁武帝謂為文王之言。
然文王既作卦辭曰&ldquo元、亨、利、貞&rdquo,而又自作文言以解之,恐涉詞費,由今思之,或文王以後,孔子以前說《易》者發為是是言,而孔子采之耳。
所以題曰文言者,蓋解釋文王之言。
《史記·孔子世家》:&ldquo孔子晚而喜《易》,讀《易》韋編三絕。
&rdquo如孔子以前,但有六十四卦之名,亦何須數數披覽、至于韋編三絕耶?必已有五千餘字,孔子披覽之勤,故韋編三絕也。
陳希夷輩意欲超過孔子,創先天八卦之說,不知八卦成列由觀象于天、觀法于地而來,其方位見于《說卦》傳(即陳希夷所謂後天八卦)。
當時所觀之天,為全世界共見之天,所觀之地,則中國之地也。
今以全地球言之,中國位東半球之東部,八卦方位,就中國所見而定。
乾在西北者,中國之西北也;坤在西南者,中國之西南也。
古人以北極标天,以昆侖标地。
就中國之地而觀之,北極在中國西北,故乾位西北。
昆侖在中國西南,故坤位西南。
正南之離為火,即赤道,正北之坎為水,即翰海。
觀象、觀法,以中國之地為本,故八卦方位如此,後之先天八卦,乾在南而坤在北,與天文、地理全不相應。
作先天八卦者,但知乾為高明之象,以之标陽;坤為沉潛之象,以之标陰。
遂謂坤應在北,乾應在南。
不知仰觀俯察,非言陰陽,乃言方位耳。
《周禮》:&ldquo圜丘祭天,方澤祭地。
&rdquo鄭玄注:祭天謂祭北極、祭地謂祭昆侖。
人以北極昆侖,分标天地,于此可見先天八卦為無知妄作矣。
《漢書·五行志》劉歆曰:&ldquo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而則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洛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rdquo然不知所謂《圖》、《書》者何物也。
至宋劉牧以《乾鑿度》九宮之法為《河圖》,又以生數、就成數依五方圖之,以為《洛書》,更有《洞極經》亦言《河圖》、《洛書》,則如劉牧之說而互易之,以五方者為圖,九宮者為書。
然鄭氏、虞氏說《易》,并不以九宮、五方為圖、書。
桓譚《新論》曰:&ldquo河圖、洛書,但有朕兆而不可知。
&rdquo是漢人雖說《河圖》、《洛書》,卻未言圖、書為何象,宋人說《易》,創為河洛及先天八卦圖。
硃晦庵《易本義》亦列此圖。
其實先天圖書荒唐悠謬,要當以左道視之,等之天師一流可矣。
其餘說《易》者,漢儒主象數,王弼入清談。
拘牽象數,固非至當;流入清談,亦非了義(《乾》、《坤》二卦,以及《既濟》、《未濟》,以清談釋之,說亦可通。
然其他六十卦,恐非清談所能了也)。
《系辭》雲:&ldquo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
&rdquo謂&ldquo冒天下之道&rdquo,則佛法自亦在内。
李鼎祚《集解序》雲:&ldquo權輿三數,钤鍵九流。
&rdquo詳李氏此說,非但佛法在内,墨、道、名、法,均入《易》之範圍矣。
然李氏雖作此說,亦不能有所發明。
孔穎達雲:&ldquo《易》理難窮。
雖複玄之又玄,至于垂範作則,便是有而教有,若論住内、住外之空,就能、就所之說,斯乃義涉于釋氏,非為教于孔門。
&rdquo然《正義》依王、韓為說,往往雜以清談。
後之解者,因清談而入佛法。
雖為孔氏所不敢,然《易》理亦自包含佛法。
論說經之正,則非不但佛法不可引用,即《老子》&ldquo玄之又玄&rdquo之語,亦不應取。
如欲窮究《易》理,則不但應取老、莊,即佛亦不得不取。
其他九流之說,固無妨并采之矣! 《禮記·經解》曰:&ldquo《易》之失,賊。
&rdquo此至言也。
尚清談者,猶不緻賊。
如以施之人事,則必用機械之心太過,既不自覺為賊矣!蓋作《易》者本有憂患,故曰&ldquo其辭危&rdquo。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若之何其不賊也。
若蔡澤以亢龍說範睢,取範睢之位而代之,此真可謂賊矣。
夫蔡澤猶淺言之耳。
當文王被囚七年,使四友獻寶,纣見寶而喜,曰:谮西伯者,乃崇侯虎也。
則文王亦何嘗諱賊哉!論其大者、遠者,所謂&ldquo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rdquo是矣。
&ldquo冒天下之道&rdquo者,權輿三教也;&ldquo開物成務&rdquo者,钤鍵九流也。
然不用權謀,則不能開物成務;不極玄妙,則不能冒天下之道。
管辂謂善《易》者不言《易》。
然則真傳《易》者,正恐不肯輕道陰陽也。
以上講《周易》大概。
《尚書》分六段講:一、命名;二、孔子删《書》;三、秦焚《書》;四、漢今古文之分;五、東晉古文;六、明清人說《尚書》者。
一、命名。
周秦之《書》,但稱曰《書》,無稱《尚書》者。
《尚書》之名,見于《史記·五帝本紀》、《三代世表》及《儒林》傳。
《儒林》傳雲:伏生以二十九篇&ldquo教于齊、魯之間,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
&rdquo又雲:&ldquo孔氏有古文《尚書》。
&rdquo則今古文皆稱《尚書》也。
何以稱之曰《尚書》?僞孔《尚書序》雲:&ldquo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
&rdquo此言不始于僞孔,馬融亦謂上古有虞氏之書,故曰《尚書》,而鄭玄則以為孔子尊而命之曰《尚書》。
然孔子既命之曰《尚書》,何以孔子之後,伏生之前,傳記子書無言《尚書》者?恐《尚書》非孔子名之,漢人名之耳。
何以漢人名之曰《尚書》?蓋僅一書字不能成名,故為此累言爾。
《書》包虞、夏、商、周四代文告,馬融獨稱虞者,因《書》以《堯典》、《舜典》開端,故據以為名,亦猶《儀禮》漢人稱《士禮》耳(《儀禮》不皆士禮,亦有諸侯、大夫禮,所以稱《士禮》者,以其首篇為《士冠禮》也)。
哀、平以後,緯書漸出,有所謂《中候》者(漢儒謂孔子定《書》一百二十篇,百兩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
&ldquo中候&rdquo,官名。
以中候對尚書,則以尚書為官名矣(漢尚書令不過千石,分曹尚書六百石,位秩雖卑,權任實大。
北軍中候六百石,掌監五營。
漢人以為文吏位小而權大者尚書,武臣位小而權大者中候,故以為匹)。
此荒謬之說,不足具論。
要之,《尚書》命名,以馬融說為最當。
二、删書。
孔子删《書》,以何為憑?曰:以《書序》為憑。
《書序》所有,皆孔子所錄也。
然何以知孔子删《書》而為百篇、焉知非本是百篇而孔子依次錄耶?曰:有《逸周書》在,可證《尚書》本不止百篇也。
且《左傳》載封伯禽、封唐叔皆有诰。
今《書》無之,是必為孔子所删矣。
至于《書》之有序,與《易》之有《序卦》同。
《序卦》孔子所作,故漢人亦以《書序》為孔子作。
他且勿論,但觀《史記·孔子世家》曰:&ldquo孔子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缪,編次其事。
&rdquo是太史公已以《書序》為孔子作矣(《夏本紀》多采《書序》之文)。
《漢書·藝文志》本向、歆《七略》,亦曰:&ldquo《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于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
&rdquo是劉氏父子亦以《書序》為孔子作矣。
漢人說經,于此并無異詞。
然古文《尚書》自當有序,今文則當無序,而今熹平石經殘石,《書》亦有序,甚可疑也。
或者今人僞造之耳。
何以疑今文《尚書序》僞也?劉歆欲立古文時,今文家諸博士不肯,謂《尚書》唯有二十八篇,不信本有百篇,如有《書序》,則不至以《尚書》為備矣。
《書序》有數篇同序,亦有一篇一序者。
《堯典》、《舜典》,一篇一序也。
《大禹谟》、《臯陶》、《棄稷》三篇同序也。
數篇同序者,《書序》所習見,然揚子《法言》曰:昔之說《書》者序以百,而《酒诰》之篇俄空焉。
蓋《康诰》、《酒诰》、《梓材》三篇同序,而揚子江以為僅《康诰》有序,《酒诰》無序,或者《尚書》真有無序之篇,以《酒诰》為無序,則《梓材》亦無序。
今觀《康诰》曰:&ldquo周公鹹勤,乃洪大诰治。
王若曰:&lsquo孟侯,朕其弟,小子封&rsquo。
&rdquo王者,周公代王自稱之詞,故曰&ldquo孟侯,朕其弟&rdquo矣。
《酒诰》稱&ldquo(成)王若曰:&lsquo明大命于妹邦&rsquo&rdquo,今文如此,古文馬、鄭、王本亦然。
馬融之意,以為成字後錄者加之。
然康叔始封而作《康诰》,與成王即政而作《酒诰》,年代相去甚久,不當并為一序。
故揚子以為《酒诰》之篇俄空焉。
不但《酒诰》之序俄空,即《梓材》亦不能确知為何人之語也。
漢時古文家皆以《書序》為孔子作,唐人作五經《正義》時,并無異詞,宋初亦無異詞。
硃晦庵出,忽然生疑。
蔡沈作《集傳》,遂屏《書序》而不載。
晦庵說經本多荒謬之言,于《詩》不信小序,于《尚書》亦不信有序。
《後漢書》稱衛宏作《詩序》。
衛宏之序,是否即小序,今不可知,晦庵以此為疑,猶可說也。
《書序》向來無疑之者,乃據《康诰》&ldquo王若曰:&lsquo孟侯、朕其弟&rsquo&rdquo一語而疑之,以為如王為成王,則不應稱康叔為弟;如為周公,則周公不應稱王,心拟武王,而《書序》明言&ldquo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餘民封康叔,&rdquo知其事必在武康叛滅之後,決非武王時事。
無可奈何,乃雲《書序》僞造。
不知古今殊世,後世一切官職,皆可代理,惟王不可代;古人視王亦如官吏,未嘗不可代。
生于後世,不能再見古人。
如生民國,見内閣攝政,而布告署大總統令,則可釋然于周公之事矣。
《詩》是文言,必須有序,乃可知作詩之旨;《書》本叙事,似不必有序,然《尚書》有無頭無尾之語,如《甘誓》&ldquo大戰于甘,乃召六卿&rdquo,未明言誰與誰大戰;又稱&ldquo王曰:&lsquo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rsquo&rdquo,亦不明言王之為誰。
如無《書序》,&ldquo啟與有扈戰于甘之野&rdquo一語,真似冥冥長夜,終古不曉矣(孔子未作《書序》之前,王字當有異論,其後《墨子》所引《甘誓》以王為禹)。
《商書序》稱王必舉其名,本文亦然。
《周書》與《夏書》相似,王之為誰,皆不可知。
《呂刑》穆王時作,本文但言王享國百年,序始明言穆王。
如不讀序,從何知為穆王哉?是故,《書》無序亦不可解。
自虞、夏至孔子時,《書》雖未有序,亦必有目錄之類,曆古相傳,故孔子得據以為去取。
否則,孔子将何以删《書》也?《書序》文義古奧,不若《詩序》之平易,決非漢人所能僞造。
自《史記》已錄《書序》原文,太史公受古文于孔安國,安國得之壁中,則壁中《書》已有序矣。
然自宋至明,讀《尚書》者,皆不重《書序》,梅鷟首發僞古文之複,亦以《書序》為疑。
習非勝是,雖賢者亦不能免。
不有清儒,則《書序》之疑,至今仍如冥冥長夜爾。
孔子删《書》,傳之何人,未見明文。
《易》與《春秋》三傳,為說不同,其傳授源流皆可考。
《詩》、《書》、《禮》則不可知(子夏傳《詩》,未可信據)。
蓋《詩》、《書》、《禮》、《樂》,古人以之教士,民間明習者衆,孔子删《書》之時,習《書》者世多有之,故不必明言傳于何人。
《周易》、《春秋》,特明言傳授者,《易》本蔔筮之書,《春秋》為國之大典,其事秘密,不以教士(此猶近代實錄,不許示人),而孔子獨以為教,故須明言為傳授也。
伏生《尚書》何從受之,不可知。
孔壁古文既出,孔安國讀之而能通。
安國本受《尚書》于申公(此事在伏生之後),申公但有傳《詩》、傳《穀梁》之說,其傳《尚書》事,不載本傳,何所受學,亦不可知。
蓋七國時通《尚書》者尚多,故無須特為标榜耳。
孔子删《書》百篇之餘為《逸周書》,今考《漢書·律曆志》所引《武成》,與《逸周書·世俘解》詞句相近。
疑《世俘解》即《武成篇》。
又《箕子》一篇,錄入《逸周書》,今不可見,疑即今之《洪範》。
逸書與百篇之書文字出入,并非篇篇不同。
蓋《尚書》過多,以之教士,恐人未能畢讀,不得不加以删節,亦如後之作史者,不能将前人實錄字字錄之也。
删《書》之故,不過如此。
雖雲《書》以道事,然以其為孔子所删,而謂篇篇皆是大經大法,可以為後世模楷,正未必然。
即實論之,《尚書》不過片斷之史料而已。
三、秦焚書。
秦之焚書,《尚書》受厄最甚。
揆秦之意,何嘗不欲全滅六經。
無如《詩》乃口誦,易于流傳;《禮》在當時,已不甚行,不須嚴令焚之。
故禁令獨重《詩》、《書》,而不及《禮》(李斯奏言:&ldquo有敢藏《詩》、《書》,棄市&rdquo)。
蓋《詩》、《書》所載,皆前代史迹,可作以古非今之資,《禮》、《樂》,都不甚相關。
《春秋》事迹最近,最為所忌,特以柱下史張蒼藏《左傳》,故全書無缺。
《公羊傳》如今之講義,師弟問答,未著竹帛,無以燒之。
《穀梁》與《公羊》相似,至申公乃有傳授。
《易》本蔔筮,不禁。
惟《尚書》文義古奧,不易熟讀,故焚後傳者少也。
伏生所藏,究有若幹篇,今不可知,所能讀者,二十九篇耳。
孔壁序雖百篇,今不可知,所能讀者,二十九篇耳。
孔壁序雖百篇,所藏隻五十八篇。
知《書》在秦時,已不全讀,如其全讀,何不全數藏之?蓋自荀卿隆禮儀而殺《詩》、《書》,百篇之書,全讀者已少,故壁中《書》止藏五十八篇也。
此猶《詩》在漢初雖未缺,而治之者,或為《雅》,或為《頌》,鮮有理全經者。
又《毛傳》、《魯詩》,皆以《國風》、《大、小雅》、《頌》為四始,而《齊詩》以水、木、火、金為四始。
其言卯、酉、午、戌、亥五際,亦但取《小雅》、《大雅》而不及《頌》。
蓋殺《詩》、《書》之影響如此。
然則百篇之《書》,自孔壁已不具。
近人好生異論,蓋導原于鄭樵。
鄭樵之意,以為秦之焚書,但焚民間之書,不焚博士官所藏。
其實鄭樵誤讀《史記》文句,故有此說。
《史記》載李斯奏雲:&ldquo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rdquo此文本應讀:&ldquo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非博士官所職者&rdquo,何以知之?以李斯之請燒書,本為反對博士淳于越,豈有民間不許藏《詩》《書》而博士反得藏之之理?《叔孫通傳》:&ldquo陳勝起山東,二世召博士諸生問曰:&lsquo楚戍卒攻蕲入陳,于公如何?&rsquo博士諸生三十餘人前曰:&lsquo人臣無将,将即反,罪死無赦,願陛下急發兵擊之。
&rsquo二世怒,作色,叔孫通前曰:&lsquo諸生言皆非也。
明主在其上,法令具于下,人人奉職,四方輻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盜鼠竊狗盜耳。
&rsquo二世喜曰:&lsquo善。
&rsquo令禦史案諸生言反者下吏,曰:&lsquo非所宜言。
&rsquo&rdquo今案:&ldquo人臣無将&rdquo二語,見《公羊傳》,于是《公羊》尚未著竹帛,然猶以&ldquo非所宜言&rdquo得罪,假如稱引《詩》、《書》,其罪不更重哉!李斯明言:&ldquo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rdquo如何博士而可藏《詩》、《書》哉(李斯雖奏偶語《詩》、《書》者棄市,然其谏二世有曰:&ldquo放棄《詩》、《書》,極意聲色,祖伊所以懼也。
&rdquo此李斯前後相背處)!鄭樵誤讀李斯奏語,乃為妄說,以歸罪于項羽。
近康有為之流,采鄭說而發揮之,遂謂秦時六經本未燒盡,博士可藏《詩》、《書》,伏生為秦博士,傳《尚書》二十九篇,以《尚書》本隻有二十九篇故(《新學僞經考》主意即此),二十九篇之外,皆劉歆所僞造。
餘謂《書序》本有《湯诰》,壁中亦有《湯诰》原文,載《殷本紀》中。
如謂二十九篇之外,皆是劉歆所造,則太史公焉得先采之?于是崔适謂《史記》所載不合二十九篇者,皆後人所加(《史記探源》如此說)。
由此說推之,凡古書不合已說者,無一不可雲僞造。
即謂堯舜是孔子所僞造,孔子是漢人所僞造,秦皇焚書之案,亦漢人所僞造,遷、固之流,皆後人所僞造,何所不可!充類至盡,則凡非目見而在百年以外者,皆不可信。
凡引經典以古非今者,不必焚其書而其書自廢。
嗚呼!孰料秦火之後,更有滅學之禍什佰于秦火者耶? 四、漢今古文之分。
漢人傳《書》者,伏生為今文,孔安國為古文,此人人所共知。
《史記·儒林傳》雲:&ldquo伏生故為秦博士,孝文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錯往受之。
秦時禁書,伏生壁藏之。
其後,兵大起,流亡。
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間。
&rdquo其叙《尚書》源流彰明如此,可知伏生所藏,原系古文,無所謂今文也,且所藏不止二十九篇,其餘散失不可見耳。
朝錯本法吏,不習古文,伏生之徒張生、歐陽生輩,恐亦非卓絕之流,但能以隸書(辶多)寫而已,以故二十九篇變而為今文也。
其後劉向以中古文校伏生之《書》,《酒诰》脫簡一,《召诰》脫簡二,文字異者七百有餘。
文字之異,或由于張生、歐陽生等傳寫有誤,脫簡則當由壁藏斷爛,然據此可知鄭樵、康有為輩以為秦火不焚博士之書謬。
如博士之書可以不焚,伏生何必壁藏之耶? 《儒林傳》稱伏生得二十九篇,而劉歆《移讓太常博士》雲:&ldquo《泰誓》後得,博士而贊之。
&rdquo又,《論衡·正說篇》雲:&ldquo孝宣皇帝時,河内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益一篇。
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
&rdquo然則,伏生所得本二十九篇乎?抑二十八篇乎?餘謂太史公已明言二十九篇,則二十九篇當可信。
今觀《尚書大傳》有引《泰誓》語,《周本紀》、《齊世家》亦有之。
武帝時董仲舒、司馬相如、終軍輩,均太初以前人,亦引《泰誓》,由此可知,伏生本有二十九篇,不待武帝未與宣帝時始為二十九篇也。
意者,伏生所傳之《泰誓》,或脫爛不全,至河内女子發屋,才得全本。
今觀漢、唐人所引,《泰誓》始全也。
馬融輩以為《左傳》、《國語》、《孟子》所引,皆非今人之《泰誓》。
《泰誓》稱白魚躍入王舟、火流為烏,語近神怪,以此疑今之《泰誓》。
然如以今之《泰誓》為伏生所僞造,則非也。
河内女子所得者,秦以前所藏,亦非僞造。
以餘觀之,今之《泰誓》,蓋當時解釋《泰誓》者之言。
《周語》有《泰誓故》,疑伏生所述,即《泰誓故》也。
不得《泰誓》,以《泰誓故》補之,亦猶《考工記》之補冬官矣。
然《泰誓》之文,确有可疑者。
所稱八百諸侯,不召自來、不期同時、不謀同辭,何其誕也?
文王被囚之時,猶未受命稱王。
箕子之被囚奴,在武王觀兵之後,文王不宜預言明夷,東鄰指纣,西鄰指文王。
纣尚南面,文王不宜自稱已德,以此知爻辭非文王作,而為周公作。
然《禹貢》&ldquo導岍及岐&rdquo,是岐為名山,遠在夏後之世。
古帝王必祭山川,安知文王以前,竟無王者享于岐山乎?箕子二字,本又讀為荄滋(趙賓說)。
且箕子被囚,在觀兵以後,亦無實據。
《彖》傳&ldquo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rdquo,并未明言箕子之被辦囚奴,且不必被囚然後謂之明夷也。
東鄰、西鄰,不過随意稱說,安見東鄰之必為纣、西鄰之必為文王哉?據此三條,固不能謂爻辭必周公作矣。
且《系辭》明言&ldquo殷之末世,周之盛德&rdquo,而不及周公之時。
孔穎達乃謂文王被囚,固為憂患;周公流言,亦屬憂患。
此附會之語矣。
餘謂:據《左傳》,纣囚文王七年,七年之時甚久,卦辭、爻辭,不過五千餘字,以七年之久,作五千餘字,亦未為多,故應依太史公說,謂為文王作,則與《系辭》相應。
文王作《易》之時,在官蔔筮之書有《連山》、《歸藏》,文王之《易》與之等列,未必視為獨重。
且《周易》亦不止一部。
《藝文志》六藝略首列《周易》十二篇;數術略蓍龜家又有《周易》三十八卷。
且《左傳》所載筮辭,不與《周易》同者甚多。
成季将生,筮得大有之乾曰:&ldquo同複于父,敬如君所。
&rdquo秦缪伐晉,筮遇蠱,曰:&ldquo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rdquo皆今《周易》所無,解之者疑為《連山》、《歸藏》。
然《左傳》明言以《周易》筮之,則非《連山》、《歸藏》也。
餘謂此不足疑,三十八卷中或有此耳。
今《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而焦延壽作《易林》,以六十四自乘,得四千九十六條。
安知周代無《易林》一類之書,别存于《周易》之外乎?蓋《連山》、《歸藏》、《周易》,初同為蔔筮之書;上下二篇之《周易》與三十八卷之《周易》,性質相同,亦無高下之分,至孔子贊《易》,乃專取文王所演者耳。
《易》何以稱《易》,與夫《連山》、《歸藏》,何以稱《連山》、《歸藏》,此頗費解。
鄭玄注《周禮》曰:《連山》似山出内氣變也;《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而藏于中也。
皆無可奈何,強為之辭。
蓋此二名本不可解。
周易二字,周為代名,不必深論;易之名,《連山》、《歸藏》、《周易》之所共。
《周禮》,太蔔掌三易之法,《連山》、《歸藏》均稱為《易》。
然易之義不可解。
鄭玄謂易有三義: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易簡之說,頗近牽強,然古人說《易》,多以易簡為言。
《左傳》:南蒯将叛,以《周易》占之,子服惠伯曰:&ldquo《易》不可以占險。
&rdquo則易有平易之意,且直讀為易(去聲)矣。
易者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适,則變易之義,最為易之确诂,惟不易之義,恐為附會,既曰易,如何又謂之不易哉?又《系辭》雲:生生之謂易。
此義在變易、易簡之外,然與字義不甚相關。
故今日說《易》,但取變易、易簡二義,至當時究何所取義而稱之曰《易》,則不可知矣。
孔子贊《易》之前,人皆以《易》為蔔筮之書。
蔔筮之書,後多有之。
如東方朔《靈棋經》之類是。
古人之視《周易》,亦如後人之視《靈棋經》耳。
贊《易》之後,《易》之範圍益大,而價值亦高。
《系辭》曰:&ldquo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大道,如斯而已者也。
&rdquo孔子之言如此。
蓋發展社會、創造事業,俱為《易》義所包矣。
此孔子之獨識也。
文王作《易》,付之太蔔一流。
蔔筮之徒,不知文王深意,至高子乃視為窮高極遠,于是《周易》遂為六經之一。
秦皇焚書,以《易》為蔔筮之書,未之焚也。
故自孔子傳商瞿之後,直至田何,中間未嘗斷絕;不如《尚書》經孔子删定之後傳授不明,至伏生,突然以傳《書》著稱;亦不如《詩經》删定之後,傳授不明,至轅固生、韓嬰等突然以傳《詩》著稱也--《魯詩》雖雲浮丘伯受于荀卿,而荀卿之前不可知;《毛詩》雖雲傳自子夏,然其事不見于《藝文志》,亦不見于《漢書·儒林傳》唯《易》之傳授最為清楚:自商瞿一傳至橋庇子庸;二傳至馯臂子弓,三傳至周醜子家,四傳至孫虞子乘,五傳而至田何。
其曆史明白如此,篇章亦未有阙脫(《藝文志》;《周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向來說經者,往往據此疑彼,惟《易》一無可疑。
以秦木未焚,漢仍完整也。
歐陽修經學疏淺,首疑《系辭》非孔子作,以為《系辭》中有子曰字,決非孔子自道。
然《史記》自稱太史公曰,太史公下腐刑時,已非太史令矣,而《報任少聊書》猶自稱太史公;即歐陽修作《秋聲賦》亦自稱歐陽子,安得謂《史記》非太史公作、《秋聲賦》非歐陽修作哉?商瞿受《易》之時,或與孔子問答,退而題子曰字,事未可知,安得徑謂非孔子作哉?歐陽修無謂之疑,猶不足怪,後人亦無尊信之者。
近皮錫瑞經學頗有功夫,亦疑《易》非文王作,以為卦辭、爻辭皆孔子作,夫以卦辭、爻辭為孔子作,則《系辭》當非孔子作矣。
然則《系辭》誰作之哉?皮氏于此未能明言。
夫《易》自商瞿至田何,十二篇師師相傳,并未有人增損。
晉人發冢,得《周易》上下經,無十翼。
此不足怪,或當時但錄經文,不錄十翼耳。
《系辭》明言&ldquo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纣之事邪?&rdquo如上下經為孔子作,則不得不推翻此二語。
且田何所傳,已有《系辭》,田何上去孔子,不及三百年,亦如今之去顧亭林耳。
人縱疏于考證,必不至誤認顧亭林書為唐宋人書也。
又,文言二字,亦有異解。
梁武帝謂文言者,文王之言也。
今按:&ldquo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rdquo,此五十字為穆姜語,唯體仁作體信略異。
穆姜在孔子前,故梁武帝謂為文王之言。
然文王既作卦辭曰&ldquo元、亨、利、貞&rdquo,而又自作文言以解之,恐涉詞費,由今思之,或文王以後,孔子以前說《易》者發為是是言,而孔子采之耳。
所以題曰文言者,蓋解釋文王之言。
《史記·孔子世家》:&ldquo孔子晚而喜《易》,讀《易》韋編三絕。
&rdquo如孔子以前,但有六十四卦之名,亦何須數數披覽、至于韋編三絕耶?必已有五千餘字,孔子披覽之勤,故韋編三絕也。
陳希夷輩意欲超過孔子,創先天八卦之說,不知八卦成列由觀象于天、觀法于地而來,其方位見于《說卦》傳(即陳希夷所謂後天八卦)。
當時所觀之天,為全世界共見之天,所觀之地,則中國之地也。
今以全地球言之,中國位東半球之東部,八卦方位,就中國所見而定。
乾在西北者,中國之西北也;坤在西南者,中國之西南也。
古人以北極标天,以昆侖标地。
就中國之地而觀之,北極在中國西北,故乾位西北。
昆侖在中國西南,故坤位西南。
正南之離為火,即赤道,正北之坎為水,即翰海。
觀象、觀法,以中國之地為本,故八卦方位如此,後之先天八卦,乾在南而坤在北,與天文、地理全不相應。
作先天八卦者,但知乾為高明之象,以之标陽;坤為沉潛之象,以之标陰。
遂謂坤應在北,乾應在南。
不知仰觀俯察,非言陰陽,乃言方位耳。
《周禮》:&ldquo圜丘祭天,方澤祭地。
&rdquo鄭玄注:祭天謂祭北極、祭地謂祭昆侖。
人以北極昆侖,分标天地,于此可見先天八卦為無知妄作矣。
《漢書·五行志》劉歆曰:&ldquo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而則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洛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rdquo然不知所謂《圖》、《書》者何物也。
至宋劉牧以《乾鑿度》九宮之法為《河圖》,又以生數、就成數依五方圖之,以為《洛書》,更有《洞極經》亦言《河圖》、《洛書》,則如劉牧之說而互易之,以五方者為圖,九宮者為書。
然鄭氏、虞氏說《易》,并不以九宮、五方為圖、書。
桓譚《新論》曰:&ldquo河圖、洛書,但有朕兆而不可知。
&rdquo是漢人雖說《河圖》、《洛書》,卻未言圖、書為何象,宋人說《易》,創為河洛及先天八卦圖。
硃晦庵《易本義》亦列此圖。
其實先天圖書荒唐悠謬,要當以左道視之,等之天師一流可矣。
其餘說《易》者,漢儒主象數,王弼入清談。
拘牽象數,固非至當;流入清談,亦非了義(《乾》、《坤》二卦,以及《既濟》、《未濟》,以清談釋之,說亦可通。
然其他六十卦,恐非清談所能了也)。
《系辭》雲:&ldquo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
&rdquo謂&ldquo冒天下之道&rdquo,則佛法自亦在内。
李鼎祚《集解序》雲:&ldquo權輿三數,钤鍵九流。
&rdquo詳李氏此說,非但佛法在内,墨、道、名、法,均入《易》之範圍矣。
然李氏雖作此說,亦不能有所發明。
孔穎達雲:&ldquo《易》理難窮。
雖複玄之又玄,至于垂範作則,便是有而教有,若論住内、住外之空,就能、就所之說,斯乃義涉于釋氏,非為教于孔門。
&rdquo然《正義》依王、韓為說,往往雜以清談。
後之解者,因清談而入佛法。
雖為孔氏所不敢,然《易》理亦自包含佛法。
論說經之正,則非不但佛法不可引用,即《老子》&ldquo玄之又玄&rdquo之語,亦不應取。
如欲窮究《易》理,則不但應取老、莊,即佛亦不得不取。
其他九流之說,固無妨并采之矣! 《禮記·經解》曰:&ldquo《易》之失,賊。
&rdquo此至言也。
尚清談者,猶不緻賊。
如以施之人事,則必用機械之心太過,既不自覺為賊矣!蓋作《易》者本有憂患,故曰&ldquo其辭危&rdquo。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若之何其不賊也。
若蔡澤以亢龍說範睢,取範睢之位而代之,此真可謂賊矣。
夫蔡澤猶淺言之耳。
當文王被囚七年,使四友獻寶,纣見寶而喜,曰:谮西伯者,乃崇侯虎也。
則文王亦何嘗諱賊哉!論其大者、遠者,所謂&ldquo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rdquo是矣。
&ldquo冒天下之道&rdquo者,權輿三教也;&ldquo開物成務&rdquo者,钤鍵九流也。
然不用權謀,則不能開物成務;不極玄妙,則不能冒天下之道。
管辂謂善《易》者不言《易》。
然則真傳《易》者,正恐不肯輕道陰陽也。
以上講《周易》大概。
《尚書》分六段講:一、命名;二、孔子删《書》;三、秦焚《書》;四、漢今古文之分;五、東晉古文;六、明清人說《尚書》者。
一、命名。
周秦之《書》,但稱曰《書》,無稱《尚書》者。
《尚書》之名,見于《史記·五帝本紀》、《三代世表》及《儒林》傳。
《儒林》傳雲:伏生以二十九篇&ldquo教于齊、魯之間,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
&rdquo又雲:&ldquo孔氏有古文《尚書》。
&rdquo則今古文皆稱《尚書》也。
何以稱之曰《尚書》?僞孔《尚書序》雲:&ldquo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
&rdquo此言不始于僞孔,馬融亦謂上古有虞氏之書,故曰《尚書》,而鄭玄則以為孔子尊而命之曰《尚書》。
然孔子既命之曰《尚書》,何以孔子之後,伏生之前,傳記子書無言《尚書》者?恐《尚書》非孔子名之,漢人名之耳。
何以漢人名之曰《尚書》?蓋僅一書字不能成名,故為此累言爾。
《書》包虞、夏、商、周四代文告,馬融獨稱虞者,因《書》以《堯典》、《舜典》開端,故據以為名,亦猶《儀禮》漢人稱《士禮》耳(《儀禮》不皆士禮,亦有諸侯、大夫禮,所以稱《士禮》者,以其首篇為《士冠禮》也)。
哀、平以後,緯書漸出,有所謂《中候》者(漢儒謂孔子定《書》一百二十篇,百兩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
&ldquo中候&rdquo,官名。
以中候對尚書,則以尚書為官名矣(漢尚書令不過千石,分曹尚書六百石,位秩雖卑,權任實大。
北軍中候六百石,掌監五營。
漢人以為文吏位小而權大者尚書,武臣位小而權大者中候,故以為匹)。
此荒謬之說,不足具論。
要之,《尚書》命名,以馬融說為最當。
二、删書。
孔子删《書》,以何為憑?曰:以《書序》為憑。
《書序》所有,皆孔子所錄也。
然何以知孔子删《書》而為百篇、焉知非本是百篇而孔子依次錄耶?曰:有《逸周書》在,可證《尚書》本不止百篇也。
且《左傳》載封伯禽、封唐叔皆有诰。
今《書》無之,是必為孔子所删矣。
至于《書》之有序,與《易》之有《序卦》同。
《序卦》孔子所作,故漢人亦以《書序》為孔子作。
他且勿論,但觀《史記·孔子世家》曰:&ldquo孔子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缪,編次其事。
&rdquo是太史公已以《書序》為孔子作矣(《夏本紀》多采《書序》之文)。
《漢書·藝文志》本向、歆《七略》,亦曰:&ldquo《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于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
&rdquo是劉氏父子亦以《書序》為孔子作矣。
漢人說經,于此并無異詞。
然古文《尚書》自當有序,今文則當無序,而今熹平石經殘石,《書》亦有序,甚可疑也。
或者今人僞造之耳。
何以疑今文《尚書序》僞也?劉歆欲立古文時,今文家諸博士不肯,謂《尚書》唯有二十八篇,不信本有百篇,如有《書序》,則不至以《尚書》為備矣。
《書序》有數篇同序,亦有一篇一序者。
《堯典》、《舜典》,一篇一序也。
《大禹谟》、《臯陶》、《棄稷》三篇同序也。
數篇同序者,《書序》所習見,然揚子《法言》曰:昔之說《書》者序以百,而《酒诰》之篇俄空焉。
蓋《康诰》、《酒诰》、《梓材》三篇同序,而揚子江以為僅《康诰》有序,《酒诰》無序,或者《尚書》真有無序之篇,以《酒诰》為無序,則《梓材》亦無序。
今觀《康诰》曰:&ldquo周公鹹勤,乃洪大诰治。
王若曰:&lsquo孟侯,朕其弟,小子封&rsquo。
&rdquo王者,周公代王自稱之詞,故曰&ldquo孟侯,朕其弟&rdquo矣。
《酒诰》稱&ldquo(成)王若曰:&lsquo明大命于妹邦&rsquo&rdquo,今文如此,古文馬、鄭、王本亦然。
馬融之意,以為成字後錄者加之。
然康叔始封而作《康诰》,與成王即政而作《酒诰》,年代相去甚久,不當并為一序。
故揚子以為《酒诰》之篇俄空焉。
不但《酒诰》之序俄空,即《梓材》亦不能确知為何人之語也。
漢時古文家皆以《書序》為孔子作,唐人作五經《正義》時,并無異詞,宋初亦無異詞。
硃晦庵出,忽然生疑。
蔡沈作《集傳》,遂屏《書序》而不載。
晦庵說經本多荒謬之言,于《詩》不信小序,于《尚書》亦不信有序。
《後漢書》稱衛宏作《詩序》。
衛宏之序,是否即小序,今不可知,晦庵以此為疑,猶可說也。
《書序》向來無疑之者,乃據《康诰》&ldquo王若曰:&lsquo孟侯、朕其弟&rsquo&rdquo一語而疑之,以為如王為成王,則不應稱康叔為弟;如為周公,則周公不應稱王,心拟武王,而《書序》明言&ldquo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餘民封康叔,&rdquo知其事必在武康叛滅之後,決非武王時事。
無可奈何,乃雲《書序》僞造。
不知古今殊世,後世一切官職,皆可代理,惟王不可代;古人視王亦如官吏,未嘗不可代。
生于後世,不能再見古人。
如生民國,見内閣攝政,而布告署大總統令,則可釋然于周公之事矣。
《詩》是文言,必須有序,乃可知作詩之旨;《書》本叙事,似不必有序,然《尚書》有無頭無尾之語,如《甘誓》&ldquo大戰于甘,乃召六卿&rdquo,未明言誰與誰大戰;又稱&ldquo王曰:&lsquo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rsquo&rdquo,亦不明言王之為誰。
如無《書序》,&ldquo啟與有扈戰于甘之野&rdquo一語,真似冥冥長夜,終古不曉矣(孔子未作《書序》之前,王字當有異論,其後《墨子》所引《甘誓》以王為禹)。
《商書序》稱王必舉其名,本文亦然。
《周書》與《夏書》相似,王之為誰,皆不可知。
《呂刑》穆王時作,本文但言王享國百年,序始明言穆王。
如不讀序,從何知為穆王哉?是故,《書》無序亦不可解。
自虞、夏至孔子時,《書》雖未有序,亦必有目錄之類,曆古相傳,故孔子得據以為去取。
否則,孔子将何以删《書》也?《書序》文義古奧,不若《詩序》之平易,決非漢人所能僞造。
自《史記》已錄《書序》原文,太史公受古文于孔安國,安國得之壁中,則壁中《書》已有序矣。
然自宋至明,讀《尚書》者,皆不重《書序》,梅鷟首發僞古文之複,亦以《書序》為疑。
習非勝是,雖賢者亦不能免。
不有清儒,則《書序》之疑,至今仍如冥冥長夜爾。
孔子删《書》,傳之何人,未見明文。
《易》與《春秋》三傳,為說不同,其傳授源流皆可考。
《詩》、《書》、《禮》則不可知(子夏傳《詩》,未可信據)。
蓋《詩》、《書》、《禮》、《樂》,古人以之教士,民間明習者衆,孔子删《書》之時,習《書》者世多有之,故不必明言傳于何人。
《周易》、《春秋》,特明言傳授者,《易》本蔔筮之書,《春秋》為國之大典,其事秘密,不以教士(此猶近代實錄,不許示人),而孔子獨以為教,故須明言為傳授也。
伏生《尚書》何從受之,不可知。
孔壁古文既出,孔安國讀之而能通。
安國本受《尚書》于申公(此事在伏生之後),申公但有傳《詩》、傳《穀梁》之說,其傳《尚書》事,不載本傳,何所受學,亦不可知。
蓋七國時通《尚書》者尚多,故無須特為标榜耳。
孔子删《書》百篇之餘為《逸周書》,今考《漢書·律曆志》所引《武成》,與《逸周書·世俘解》詞句相近。
疑《世俘解》即《武成篇》。
又《箕子》一篇,錄入《逸周書》,今不可見,疑即今之《洪範》。
逸書與百篇之書文字出入,并非篇篇不同。
蓋《尚書》過多,以之教士,恐人未能畢讀,不得不加以删節,亦如後之作史者,不能将前人實錄字字錄之也。
删《書》之故,不過如此。
雖雲《書》以道事,然以其為孔子所删,而謂篇篇皆是大經大法,可以為後世模楷,正未必然。
即實論之,《尚書》不過片斷之史料而已。
三、秦焚書。
秦之焚書,《尚書》受厄最甚。
揆秦之意,何嘗不欲全滅六經。
無如《詩》乃口誦,易于流傳;《禮》在當時,已不甚行,不須嚴令焚之。
故禁令獨重《詩》、《書》,而不及《禮》(李斯奏言:&ldquo有敢藏《詩》、《書》,棄市&rdquo)。
蓋《詩》、《書》所載,皆前代史迹,可作以古非今之資,《禮》、《樂》,都不甚相關。
《春秋》事迹最近,最為所忌,特以柱下史張蒼藏《左傳》,故全書無缺。
《公羊傳》如今之講義,師弟問答,未著竹帛,無以燒之。
《穀梁》與《公羊》相似,至申公乃有傳授。
《易》本蔔筮,不禁。
惟《尚書》文義古奧,不易熟讀,故焚後傳者少也。
伏生所藏,究有若幹篇,今不可知,所能讀者,二十九篇耳。
孔壁序雖百篇,今不可知,所能讀者,二十九篇耳。
孔壁序雖百篇,所藏隻五十八篇。
知《書》在秦時,已不全讀,如其全讀,何不全數藏之?蓋自荀卿隆禮儀而殺《詩》、《書》,百篇之書,全讀者已少,故壁中《書》止藏五十八篇也。
此猶《詩》在漢初雖未缺,而治之者,或為《雅》,或為《頌》,鮮有理全經者。
又《毛傳》、《魯詩》,皆以《國風》、《大、小雅》、《頌》為四始,而《齊詩》以水、木、火、金為四始。
其言卯、酉、午、戌、亥五際,亦但取《小雅》、《大雅》而不及《頌》。
蓋殺《詩》、《書》之影響如此。
然則百篇之《書》,自孔壁已不具。
近人好生異論,蓋導原于鄭樵。
鄭樵之意,以為秦之焚書,但焚民間之書,不焚博士官所藏。
其實鄭樵誤讀《史記》文句,故有此說。
《史記》載李斯奏雲:&ldquo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rdquo此文本應讀:&ldquo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非博士官所職者&rdquo,何以知之?以李斯之請燒書,本為反對博士淳于越,豈有民間不許藏《詩》《書》而博士反得藏之之理?《叔孫通傳》:&ldquo陳勝起山東,二世召博士諸生問曰:&lsquo楚戍卒攻蕲入陳,于公如何?&rsquo博士諸生三十餘人前曰:&lsquo人臣無将,将即反,罪死無赦,願陛下急發兵擊之。
&rsquo二世怒,作色,叔孫通前曰:&lsquo諸生言皆非也。
明主在其上,法令具于下,人人奉職,四方輻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盜鼠竊狗盜耳。
&rsquo二世喜曰:&lsquo善。
&rsquo令禦史案諸生言反者下吏,曰:&lsquo非所宜言。
&rsquo&rdquo今案:&ldquo人臣無将&rdquo二語,見《公羊傳》,于是《公羊》尚未著竹帛,然猶以&ldquo非所宜言&rdquo得罪,假如稱引《詩》、《書》,其罪不更重哉!李斯明言:&ldquo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rdquo如何博士而可藏《詩》、《書》哉(李斯雖奏偶語《詩》、《書》者棄市,然其谏二世有曰:&ldquo放棄《詩》、《書》,極意聲色,祖伊所以懼也。
&rdquo此李斯前後相背處)!鄭樵誤讀李斯奏語,乃為妄說,以歸罪于項羽。
近康有為之流,采鄭說而發揮之,遂謂秦時六經本未燒盡,博士可藏《詩》、《書》,伏生為秦博士,傳《尚書》二十九篇,以《尚書》本隻有二十九篇故(《新學僞經考》主意即此),二十九篇之外,皆劉歆所僞造。
餘謂《書序》本有《湯诰》,壁中亦有《湯诰》原文,載《殷本紀》中。
如謂二十九篇之外,皆是劉歆所造,則太史公焉得先采之?于是崔适謂《史記》所載不合二十九篇者,皆後人所加(《史記探源》如此說)。
由此說推之,凡古書不合已說者,無一不可雲僞造。
即謂堯舜是孔子所僞造,孔子是漢人所僞造,秦皇焚書之案,亦漢人所僞造,遷、固之流,皆後人所僞造,何所不可!充類至盡,則凡非目見而在百年以外者,皆不可信。
凡引經典以古非今者,不必焚其書而其書自廢。
嗚呼!孰料秦火之後,更有滅學之禍什佰于秦火者耶? 四、漢今古文之分。
漢人傳《書》者,伏生為今文,孔安國為古文,此人人所共知。
《史記·儒林傳》雲:&ldquo伏生故為秦博士,孝文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錯往受之。
秦時禁書,伏生壁藏之。
其後,兵大起,流亡。
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間。
&rdquo其叙《尚書》源流彰明如此,可知伏生所藏,原系古文,無所謂今文也,且所藏不止二十九篇,其餘散失不可見耳。
朝錯本法吏,不習古文,伏生之徒張生、歐陽生輩,恐亦非卓絕之流,但能以隸書(辶多)寫而已,以故二十九篇變而為今文也。
其後劉向以中古文校伏生之《書》,《酒诰》脫簡一,《召诰》脫簡二,文字異者七百有餘。
文字之異,或由于張生、歐陽生等傳寫有誤,脫簡則當由壁藏斷爛,然據此可知鄭樵、康有為輩以為秦火不焚博士之書謬。
如博士之書可以不焚,伏生何必壁藏之耶? 《儒林傳》稱伏生得二十九篇,而劉歆《移讓太常博士》雲:&ldquo《泰誓》後得,博士而贊之。
&rdquo又,《論衡·正說篇》雲:&ldquo孝宣皇帝時,河内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益一篇。
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
&rdquo然則,伏生所得本二十九篇乎?抑二十八篇乎?餘謂太史公已明言二十九篇,則二十九篇當可信。
今觀《尚書大傳》有引《泰誓》語,《周本紀》、《齊世家》亦有之。
武帝時董仲舒、司馬相如、終軍輩,均太初以前人,亦引《泰誓》,由此可知,伏生本有二十九篇,不待武帝未與宣帝時始為二十九篇也。
意者,伏生所傳之《泰誓》,或脫爛不全,至河内女子發屋,才得全本。
今觀漢、唐人所引,《泰誓》始全也。
馬融輩以為《左傳》、《國語》、《孟子》所引,皆非今人之《泰誓》。
《泰誓》稱白魚躍入王舟、火流為烏,語近神怪,以此疑今之《泰誓》。
然如以今之《泰誓》為伏生所僞造,則非也。
河内女子所得者,秦以前所藏,亦非僞造。
以餘觀之,今之《泰誓》,蓋當時解釋《泰誓》者之言。
《周語》有《泰誓故》,疑伏生所述,即《泰誓故》也。
不得《泰誓》,以《泰誓故》補之,亦猶《考工記》之補冬官矣。
然《泰誓》之文,确有可疑者。
所稱八百諸侯,不召自來、不期同時、不謀同辭,何其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