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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也。
參差(雙聲之聯語,參與不齊無關)、輾轉(雙聲而兼疊韻。
輾,《說文》作■。
■與知戀反之轉不相關),诪張(雙聲,诪或作侜,與幻義不相關),皆以雙聲為形容也。
消搖(消者消耗、搖者搖動,皆無自在義)、須臾(須,頰毛也。
臾,曳也。
皆無頃刻義),皆以疊韻為形容也。
有看似有義,實則無義者。
如搶攘,《說文》無搶,作槍;攘作■:二字合而形容亂義。
要之,聯詞或一有義,或均無義,皆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也,皆假借也。
是故不但令長可為假借之例,唐、虞、商、周,懋懋、慔慔,參差、搶攘,均可作假借之例。
由此可知假借之例有三:一引申、二符号、三重言雙聲疊韻之形容,皆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也。
烏得以同聲通用當之哉(同聲通用,治小學者亦不得不講。
惟同聲通用乃小學之用,非六書造字之旨耳)! 引申、符号、形容,有此三者,文字可不必盡造,此文字之所以簡而其用普也。
要之,《說文》隻九千字,《倉颉篇》殆不過三千字,周秦間文化已啟,何以三千字已足?蓋雖字僅三千,其用則不僅三千。
一字包多義,斯不啻增加三四倍矣。
以故,轉注、假借,就字關聯而言;指事、象形、會意、形聲,就字個體而言。
雖一講個體,一講關聯,要皆與造字有關。
如戴氏所言,則與造字無關,烏得廁六書之列哉?餘作此說,則六書事事不可少;而于造字原則,件件皆當,似較前人為勝。
造字之始于倉颉,一見于《世本》,再見于《荀子》,三見于《韓非子》,而《說文序》推至伏羲畫卦者,蓋初文之作,不無與卦畫有關,如■即坎卦是已。
若漢人書坤作■,《經典釋文》亦然;宋人妄說坤為六斷,實則坤與川古音相近,■■相衍,義或近是。
《爾雅·釋水》:&ldquo水中可居者曰州。
&rdquo大地抟抟,水繞其旁,胥謂之州。
故鄒衍有大九州之說。
釋典有海中可居者四大洲之言。
■者■之重也。
氣字作■,與三卦近似。
天本積氣,主亦相合。
此三卦與初文皆有關系。
言造字而推至畫卦,義蓋在是。
《序》又言:&ldquo見鳥獸蹄{辶亢}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異,初造書契。
&rdquo此義漢儒未有所闡。
案《抱樸子》:八卦象鷹隼之翮。
其言當有所受。
《易·系》言:&ldquo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rdquo所謂鳥獸之文者,鷹隼之翮當居其一。
鷹翮左右各三。
象其全則為ⅰ,去其身則為ⅱ,此推至八卦之又一說也。
造字之後,經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則文以浸多,字乃漸備。
初文局于象形、指事,不給于用。
《堯典》一篇,即非初文所可寫定。
自倉颉至史籀作大篆時,曆年二千。
其間字體,必甚複雜。
史籀所以作大籀者,欲收整齊畫一之功也。
故為之厘訂結體,增益點畫,以期不緻淆亂。
今觀籀文,筆畫繁重,結體方正:本作山旁者,重之而作屾旁;本作■旁者,重之而作■旁。
較鐘鼎所作踦斜不整者,為有别矣。
此史籀之苦心也。
惜書成未盡頒行,即遇犬戎之禍。
王畿之外,未收推行之效。
故漢代發見之孔子壁中經,仍為古文。
魏初邯鄲淳亦以相傳之古文書三體石經(北宋蘇望得三體石經,刻之于洛陽,見洪氏《隸續》,民十一洛陽出土石經存二千餘字)。
至周代所遺之鐘鼎,無論屬于西周或屬于東周,亦大抵古文多而籀文少。
此因周宣初元至幽王十一年,相去僅五十餘年。
史籀成書,僅行關中,未曾推行關外故也。
秦兼天下,李斯秦同文字,罷其不與秦文合者,作《倉颉》等三篇。
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後世謂之小篆。
今觀《說文》所錄重文,古文有三百餘字,而籀文不及二百。
此因小篆本合籀。
文繁重,李斯略為改省。
大篆小篆,猶世言大寫小寫矣。
秦時發卒興戍,官獄繁多,程邈作隸,以趣約易。
施用日廣,于是古文幾絕。
秦隸今不可見,顧藹吉《隸辨》言秦隸之遺于今者,若秦量、秦權、秦诏版等。
文雖無多,尚可見其大意。
大概比篆書略加省改,而筆意仍為篆書。
即西漢之吉金石刻,雖為隸體,亦多用篆筆書寫,與後世之挑剔作勢者不同。
東漢時,相傳有王次仲者,造作八分,于是隸法漸變,即今日所稱之漢隸也。
今所見之漢碑,多起于東漢中葉以後。
東漢初年之《三公山碑》,尚帶篆意;《石門頌》亦然;裴岑《紀念碑》雖隸而仍兼篆筆,蓋為秦隸之遺。
桓、靈時之碑刻,多作八分,蔡邕之熹平石經亦八分也。
八分與隸書之别,在一有挑剔,一無挑剔,譬之顔、歐作楷,筆勢稍異耳。
《說文序》又言:&ldquo漢興有草書&rdquo。
衛恆言:&ldquo草書不知作者姓名。
&rdquo今案:草書之傳世者,以史遊《急就篇》為最先,而趙壹亦謂起秦之末。
但《論語》有&ldquo裨谌草創&rdquo之語;《屈原傳》亦有&ldquo屈平屬草稿未定&rdquo語。
此所謂草,是否屬稿之際,作字草率牽連,或未定之稿曰草稿,均不可知。
東周乙亥鼎文,阮元以為草篆,後人頗以為非。
餘謂凡筆畫本不相連,而忽牽連以書者,即可認為草書之起源。
如二十并作廿,四十并作卌是矣。
又古文■或作■,■從■從■,可以六書解說。
■為■之上半,應作■,而今作■,不能以六書解,或古人之所謂草乎?要之,此所謂草,與漢後從隸變者不同,必從大篆來也。
《說文序》言秦燒滅經書,古文由此絕。
絕者不通行之謂,非真絕也。
秦石刻之■字,即古文及字,又秦碑■字,亦系古文(小篆作■)。
而廿字秦碑中亦有之。
蓋秦時通行篆隸,古文易亂,不過施諸碑版,一如今世通行行楷,而篆蓋墓碑,多镂刻篆文耳。
秦漢之際,識古文者猶多。
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尚書》、《禮記》、《春秋》、《論語》、《孝經》數十篇。
《史記·儒林傳》: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
漢初傳《尚書》者有伏生二十九篇,而孔壁所得多十六篇。
夫漢景末年,去焚書時已七十年,若非時人多識古文也,何能籀讀知其多十六篇哉?可見漢初猶多識古文也。
《禮經》五十六篇,亦壁中經,中有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相應;餘三十九篇,兩漢尚未亡佚。
觀鄭康成注,常引逸《禮》,康成當有所受。
知漢時識古文者多矣。
又,《論語》亦壁中經,本系古文,而《魯論》、《齊論》,均自古文出,雖文字略異,而大旨相同。
試問當時何以能識?無非景、武之間,仍有識古文者,孔安國得問之耳。
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
張之獻書,當在高後、文帝時,張以之傳賈誼,賈作訓诂,以授趙人貫公。
賈由大中大夫出為太傅,在都不過一年,期時張為達官,傳授之際,蓋略诏大意而已,豈真以一十九萬字,手指口授,字字課賈生哉!則賈之素識古文可知。
又《封禅書》言:武帝有古銅器,李少君識之,謂齊桓公十年陳于柏寝。
案之果然。
《太史公自序》:&ldquo年十歲則誦古文。
&rdquo凡此種種,均可見古文傳授,秦以後未嘗斷絕。
至漢景、武間,識古文者猶多也。
且也,《老》、《莊》、《荀子》,至今古文之别,其書簡帛者,為古文無疑(作《呂覽》時,尚無小篆)。
秦焚書時,當亦藏之屋壁。
迨發壁後,人多能讀。
不識古文,焉能為此?河間獻王得古文先秦舊書《孟子》、《老子》之屬。
《孟子》亦為古文書之,餘可知矣。
今人多以漢高、項王為不識字。
其實不讀書則有之,不識字則未然。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項梁教之兵法;沛公壯試為吏,皆非目不識丁者所能為。
張良受太公兵法于黃石公;蕭何引《逸周書》以對高祖;楚元王與申公受詩于浮丘伯;張耳、陳餘雅好儒術;賈山之祖賈祛,故魏王時博士弟子,山受學于祛,涉獵書記,凡此皆能識古文之人。
漢文時,得魏文侯樂人窦公,年百八十,其書即《周禮·太司樂》章。
窦公目盲,其書蓋未盲時所受,定系古文。
然一獻而人能識之,可證當時識者尚多。
至東漢許君之時,識古文者漸少。
蓋漢以經術取土,經典一立學官,人人沿習時制,其書皆變古而為隸矣。
若伏生之二十九篇,當初本為古文,其後輾轉移寫,遂成隸書。
高堂生傳《禮》,最初為篆為隸,蓋不可知,《詩》則成誦于口,與焚書無關,故他書字形或有■謬,而齊、魯、毛、韓四家,并無因字體相近而緻誤者。
《易》以蔔筮獨存,民間所傳,自田何以至施、孟、梁丘,皆漸由古文而轉變為隸,《左傳》本系古文,當時學者鮮見,《公羊》初憑口受,至胡毋生始著竹帛,為隸書無疑。
大抵當時利祿之途已開,士人識隸已足,無須進研古、籀。
許君去漢武時已三百餘年,曆年既久,識古文者自漸寥落。
而一二古文大師,得壁中經後,師弟相傳,輾轉錄副以藏。
以不立不官,故在民間自相傳授,浸成專家。
此三體石經之古文所由來也。
夫認識文字,今三體石經尚有異體。
緣壁經古文,結體淩亂,有不能以六書解者,許君不願穿鑿,因即屏去不錄,如《穆天子傳》八駿之名,今亦不能盡識也。
漢時通行載籍,沿用隸書,取其便于誦習,而授受弟子,則參用古文。
《後漢書·賈逵傳》:章帝令逵自選諸生高才者二十人,教以《左氏》,人與簡紙經傳各一通。
蓋簡載古文,而紙則隸寫。
至鄭康成猶然,康成《戒子書》雲:&ldquo所好群經率多腐敗,不得于視堂寫定,傳與其人。
&rdquo所謂腐敗者,古文本也。
馬、鄭《尚書》,字遵漢隸;而三體石經之古文,則邯鄲淳自有所受。
若今世所行之僞古文《尚書》,《正義》言為鄭沖所作,由魏至晉,正三體石經成立之時,鄭沖即依石經增改數篇,以傳弟子。
東晉元帝時,梅赜獻之于朝。
人見馬、鄭本皆隸書而此多古字,遽信以為真古文孔《傳》,遂開數千年聚訟之端。
今日本所謂足利本隸古定《尚書》,宋薛季宣《書古文訓》,字形槐怪,大體與石經相應。
敦煌石室所出《經典釋文》殘卷,亦與之有相應。
郭忠恕《汗簡》,征引古文七十一家,中有古《尚書》,亦與足利本及《書古文訓》相應。
蓋此二書乃東晉時之《尚書》,雖非孔壁之舊,而多存古字,亦足寶矣。
唐人不識古文,所作篆書,劣等字匠。
唐高宗時之《碧落碑》,有真古文,亦有自造之字。
北宋以還,鐘鼎漸漸發現。
宋人釋鐘鼎文者,大都如望氣而知。
清人則附會六書,強為解釋。
夫以鐘鼎為古物,以資欣賞,無所不可;若欲以鐘鼎刻镂,校訂字書,則适得其反耳。
至如今人嘩傳之龜甲文字,器無征信,語多矯誣。
皇古占蔔,蓍龜而外,不見其他。
《淮南子》雲:&ldquo牛蹄彘顱,亦骨也,而世弗灼;必問吉兇于龜者,以其曆歲久矣。
&rdquo可見古人稽疑,靈龜而外,不事骨蔔。
今乃獸骨龜厭,紛然雜陳,稽之典籍,何足信賴?要知骨蔔一事,古惟夷■用之,中土無有也。
《莊子》言宋元君得大龜,七十二鑽而無遺策。
唐李華有《廢蔔論》,可見龜蔔之法,唐代猶存。
開元時孟诜作《食療本草》,宋蘇頌《圖經》及《日華本草》,皆言已蔔之龜,必有鑽孔,名之曰漏天機。
雖絕小之龜,亦可以鑽十孔。
鑽孔多則謂之敗龜闆也。
夫灼龜之典,載于《周禮》。
鑿孔以灼,因以觀兆。
無孔則空氣不通,不能施燋,無以觀兆。
今所得者,累然成貫,而為孔甚少,不可灼蔔。
或者方士之流,僞作欺人。
一如《河圖》、《洛書》之傅合《周易》乎?其文字約略與金文相似。
蓋造之者亦撫摹鐘鼎而異其鈎畫耳。
夫鐘鼎文字,尚有半數可認,亦如二王之草書箋貼,十有六七可識。
餘則難以盡知,不妨阙疑存信。
若彼龜甲文者,果可信耶?否耶? 貴州有《紅崖碑》,摩崖巨刻,足壯觀瞻。
惟文字為苗為華,訖不可知。
鄒漢勳強為訓釋,真可謂器真而解之者妄。
又如古人刀布,不可識者甚多,周景王大錢,上勒■、■二文,解之者或謂寶貨,或以為燕貨。
錢文類此者多,學者隻可存而不論。
大抵鐘鼎文之可識者,十可七八,刀布則十得五六,至于龜甲,則矯誣之器、荒忽之文而已。
古昔器物,近代出土愈多,而作僞者則異其心理。
大抵輕而易舉者,為數必衆。
鐘鼎重器,鑄造非易,故僞者尚少;刀布之類,聚銅熔淬,亦非巨資不辦。
至于龜甲,則剛玉刻畫,頃刻可成。
出土日衆,亦奚怪哉!
參差(雙聲之聯語,參與不齊無關)、輾轉(雙聲而兼疊韻。
輾,《說文》作■。
■與知戀反之轉不相關),诪張(雙聲,诪或作侜,與幻義不相關),皆以雙聲為形容也。
消搖(消者消耗、搖者搖動,皆無自在義)、須臾(須,頰毛也。
臾,曳也。
皆無頃刻義),皆以疊韻為形容也。
有看似有義,實則無義者。
如搶攘,《說文》無搶,作槍;攘作■:二字合而形容亂義。
要之,聯詞或一有義,或均無義,皆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也,皆假借也。
是故不但令長可為假借之例,唐、虞、商、周,懋懋、慔慔,參差、搶攘,均可作假借之例。
由此可知假借之例有三:一引申、二符号、三重言雙聲疊韻之形容,皆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也。
烏得以同聲通用當之哉(同聲通用,治小學者亦不得不講。
惟同聲通用乃小學之用,非六書造字之旨耳)! 引申、符号、形容,有此三者,文字可不必盡造,此文字之所以簡而其用普也。
要之,《說文》隻九千字,《倉颉篇》殆不過三千字,周秦間文化已啟,何以三千字已足?蓋雖字僅三千,其用則不僅三千。
一字包多義,斯不啻增加三四倍矣。
以故,轉注、假借,就字關聯而言;指事、象形、會意、形聲,就字個體而言。
雖一講個體,一講關聯,要皆與造字有關。
如戴氏所言,則與造字無關,烏得廁六書之列哉?餘作此說,則六書事事不可少;而于造字原則,件件皆當,似較前人為勝。
造字之始于倉颉,一見于《世本》,再見于《荀子》,三見于《韓非子》,而《說文序》推至伏羲畫卦者,蓋初文之作,不無與卦畫有關,如■即坎卦是已。
若漢人書坤作■,《經典釋文》亦然;宋人妄說坤為六斷,實則坤與川古音相近,■■相衍,義或近是。
《爾雅·釋水》:&ldquo水中可居者曰州。
&rdquo大地抟抟,水繞其旁,胥謂之州。
故鄒衍有大九州之說。
釋典有海中可居者四大洲之言。
■者■之重也。
氣字作■,與三卦近似。
天本積氣,主亦相合。
此三卦與初文皆有關系。
言造字而推至畫卦,義蓋在是。
《序》又言:&ldquo見鳥獸蹄{辶亢}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異,初造書契。
&rdquo此義漢儒未有所闡。
案《抱樸子》:八卦象鷹隼之翮。
其言當有所受。
《易·系》言:&ldquo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rdquo所謂鳥獸之文者,鷹隼之翮當居其一。
鷹翮左右各三。
象其全則為ⅰ,去其身則為ⅱ,此推至八卦之又一說也。
造字之後,經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則文以浸多,字乃漸備。
初文局于象形、指事,不給于用。
《堯典》一篇,即非初文所可寫定。
自倉颉至史籀作大篆時,曆年二千。
其間字體,必甚複雜。
史籀所以作大籀者,欲收整齊畫一之功也。
故為之厘訂結體,增益點畫,以期不緻淆亂。
今觀籀文,筆畫繁重,結體方正:本作山旁者,重之而作屾旁;本作■旁者,重之而作■旁。
較鐘鼎所作踦斜不整者,為有别矣。
此史籀之苦心也。
惜書成未盡頒行,即遇犬戎之禍。
王畿之外,未收推行之效。
故漢代發見之孔子壁中經,仍為古文。
魏初邯鄲淳亦以相傳之古文書三體石經(北宋蘇望得三體石經,刻之于洛陽,見洪氏《隸續》,民十一洛陽出土石經存二千餘字)。
至周代所遺之鐘鼎,無論屬于西周或屬于東周,亦大抵古文多而籀文少。
此因周宣初元至幽王十一年,相去僅五十餘年。
史籀成書,僅行關中,未曾推行關外故也。
秦兼天下,李斯秦同文字,罷其不與秦文合者,作《倉颉》等三篇。
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後世謂之小篆。
今觀《說文》所錄重文,古文有三百餘字,而籀文不及二百。
此因小篆本合籀。
文繁重,李斯略為改省。
大篆小篆,猶世言大寫小寫矣。
秦時發卒興戍,官獄繁多,程邈作隸,以趣約易。
施用日廣,于是古文幾絕。
秦隸今不可見,顧藹吉《隸辨》言秦隸之遺于今者,若秦量、秦權、秦诏版等。
文雖無多,尚可見其大意。
大概比篆書略加省改,而筆意仍為篆書。
即西漢之吉金石刻,雖為隸體,亦多用篆筆書寫,與後世之挑剔作勢者不同。
東漢時,相傳有王次仲者,造作八分,于是隸法漸變,即今日所稱之漢隸也。
今所見之漢碑,多起于東漢中葉以後。
東漢初年之《三公山碑》,尚帶篆意;《石門頌》亦然;裴岑《紀念碑》雖隸而仍兼篆筆,蓋為秦隸之遺。
桓、靈時之碑刻,多作八分,蔡邕之熹平石經亦八分也。
八分與隸書之别,在一有挑剔,一無挑剔,譬之顔、歐作楷,筆勢稍異耳。
《說文序》又言:&ldquo漢興有草書&rdquo。
衛恆言:&ldquo草書不知作者姓名。
&rdquo今案:草書之傳世者,以史遊《急就篇》為最先,而趙壹亦謂起秦之末。
但《論語》有&ldquo裨谌草創&rdquo之語;《屈原傳》亦有&ldquo屈平屬草稿未定&rdquo語。
此所謂草,是否屬稿之際,作字草率牽連,或未定之稿曰草稿,均不可知。
東周乙亥鼎文,阮元以為草篆,後人頗以為非。
餘謂凡筆畫本不相連,而忽牽連以書者,即可認為草書之起源。
如二十并作廿,四十并作卌是矣。
又古文■或作■,■從■從■,可以六書解說。
■為■之上半,應作■,而今作■,不能以六書解,或古人之所謂草乎?要之,此所謂草,與漢後從隸變者不同,必從大篆來也。
《說文序》言秦燒滅經書,古文由此絕。
絕者不通行之謂,非真絕也。
秦石刻之■字,即古文及字,又秦碑■字,亦系古文(小篆作■)。
而廿字秦碑中亦有之。
蓋秦時通行篆隸,古文易亂,不過施諸碑版,一如今世通行行楷,而篆蓋墓碑,多镂刻篆文耳。
秦漢之際,識古文者猶多。
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尚書》、《禮記》、《春秋》、《論語》、《孝經》數十篇。
《史記·儒林傳》: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
漢初傳《尚書》者有伏生二十九篇,而孔壁所得多十六篇。
夫漢景末年,去焚書時已七十年,若非時人多識古文也,何能籀讀知其多十六篇哉?可見漢初猶多識古文也。
《禮經》五十六篇,亦壁中經,中有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相應;餘三十九篇,兩漢尚未亡佚。
觀鄭康成注,常引逸《禮》,康成當有所受。
知漢時識古文者多矣。
又,《論語》亦壁中經,本系古文,而《魯論》、《齊論》,均自古文出,雖文字略異,而大旨相同。
試問當時何以能識?無非景、武之間,仍有識古文者,孔安國得問之耳。
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
張之獻書,當在高後、文帝時,張以之傳賈誼,賈作訓诂,以授趙人貫公。
賈由大中大夫出為太傅,在都不過一年,期時張為達官,傳授之際,蓋略诏大意而已,豈真以一十九萬字,手指口授,字字課賈生哉!則賈之素識古文可知。
又《封禅書》言:武帝有古銅器,李少君識之,謂齊桓公十年陳于柏寝。
案之果然。
《太史公自序》:&ldquo年十歲則誦古文。
&rdquo凡此種種,均可見古文傳授,秦以後未嘗斷絕。
至漢景、武間,識古文者猶多也。
且也,《老》、《莊》、《荀子》,至今古文之别,其書簡帛者,為古文無疑(作《呂覽》時,尚無小篆)。
秦焚書時,當亦藏之屋壁。
迨發壁後,人多能讀。
不識古文,焉能為此?河間獻王得古文先秦舊書《孟子》、《老子》之屬。
《孟子》亦為古文書之,餘可知矣。
今人多以漢高、項王為不識字。
其實不讀書則有之,不識字則未然。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項梁教之兵法;沛公壯試為吏,皆非目不識丁者所能為。
張良受太公兵法于黃石公;蕭何引《逸周書》以對高祖;楚元王與申公受詩于浮丘伯;張耳、陳餘雅好儒術;賈山之祖賈祛,故魏王時博士弟子,山受學于祛,涉獵書記,凡此皆能識古文之人。
漢文時,得魏文侯樂人窦公,年百八十,其書即《周禮·太司樂》章。
窦公目盲,其書蓋未盲時所受,定系古文。
然一獻而人能識之,可證當時識者尚多。
至東漢許君之時,識古文者漸少。
蓋漢以經術取土,經典一立學官,人人沿習時制,其書皆變古而為隸矣。
若伏生之二十九篇,當初本為古文,其後輾轉移寫,遂成隸書。
高堂生傳《禮》,最初為篆為隸,蓋不可知,《詩》則成誦于口,與焚書無關,故他書字形或有■謬,而齊、魯、毛、韓四家,并無因字體相近而緻誤者。
《易》以蔔筮獨存,民間所傳,自田何以至施、孟、梁丘,皆漸由古文而轉變為隸,《左傳》本系古文,當時學者鮮見,《公羊》初憑口受,至胡毋生始著竹帛,為隸書無疑。
大抵當時利祿之途已開,士人識隸已足,無須進研古、籀。
許君去漢武時已三百餘年,曆年既久,識古文者自漸寥落。
而一二古文大師,得壁中經後,師弟相傳,輾轉錄副以藏。
以不立不官,故在民間自相傳授,浸成專家。
此三體石經之古文所由來也。
夫認識文字,今三體石經尚有異體。
緣壁經古文,結體淩亂,有不能以六書解者,許君不願穿鑿,因即屏去不錄,如《穆天子傳》八駿之名,今亦不能盡識也。
漢時通行載籍,沿用隸書,取其便于誦習,而授受弟子,則參用古文。
《後漢書·賈逵傳》:章帝令逵自選諸生高才者二十人,教以《左氏》,人與簡紙經傳各一通。
蓋簡載古文,而紙則隸寫。
至鄭康成猶然,康成《戒子書》雲:&ldquo所好群經率多腐敗,不得于視堂寫定,傳與其人。
&rdquo所謂腐敗者,古文本也。
馬、鄭《尚書》,字遵漢隸;而三體石經之古文,則邯鄲淳自有所受。
若今世所行之僞古文《尚書》,《正義》言為鄭沖所作,由魏至晉,正三體石經成立之時,鄭沖即依石經增改數篇,以傳弟子。
東晉元帝時,梅赜獻之于朝。
人見馬、鄭本皆隸書而此多古字,遽信以為真古文孔《傳》,遂開數千年聚訟之端。
今日本所謂足利本隸古定《尚書》,宋薛季宣《書古文訓》,字形槐怪,大體與石經相應。
敦煌石室所出《經典釋文》殘卷,亦與之有相應。
郭忠恕《汗簡》,征引古文七十一家,中有古《尚書》,亦與足利本及《書古文訓》相應。
蓋此二書乃東晉時之《尚書》,雖非孔壁之舊,而多存古字,亦足寶矣。
唐人不識古文,所作篆書,劣等字匠。
唐高宗時之《碧落碑》,有真古文,亦有自造之字。
北宋以還,鐘鼎漸漸發現。
宋人釋鐘鼎文者,大都如望氣而知。
清人則附會六書,強為解釋。
夫以鐘鼎為古物,以資欣賞,無所不可;若欲以鐘鼎刻镂,校訂字書,則适得其反耳。
至如今人嘩傳之龜甲文字,器無征信,語多矯誣。
皇古占蔔,蓍龜而外,不見其他。
《淮南子》雲:&ldquo牛蹄彘顱,亦骨也,而世弗灼;必問吉兇于龜者,以其曆歲久矣。
&rdquo可見古人稽疑,靈龜而外,不事骨蔔。
今乃獸骨龜厭,紛然雜陳,稽之典籍,何足信賴?要知骨蔔一事,古惟夷■用之,中土無有也。
《莊子》言宋元君得大龜,七十二鑽而無遺策。
唐李華有《廢蔔論》,可見龜蔔之法,唐代猶存。
開元時孟诜作《食療本草》,宋蘇頌《圖經》及《日華本草》,皆言已蔔之龜,必有鑽孔,名之曰漏天機。
雖絕小之龜,亦可以鑽十孔。
鑽孔多則謂之敗龜闆也。
夫灼龜之典,載于《周禮》。
鑿孔以灼,因以觀兆。
無孔則空氣不通,不能施燋,無以觀兆。
今所得者,累然成貫,而為孔甚少,不可灼蔔。
或者方士之流,僞作欺人。
一如《河圖》、《洛書》之傅合《周易》乎?其文字約略與金文相似。
蓋造之者亦撫摹鐘鼎而異其鈎畫耳。
夫鐘鼎文字,尚有半數可認,亦如二王之草書箋貼,十有六七可識。
餘則難以盡知,不妨阙疑存信。
若彼龜甲文者,果可信耶?否耶? 貴州有《紅崖碑》,摩崖巨刻,足壯觀瞻。
惟文字為苗為華,訖不可知。
鄒漢勳強為訓釋,真可謂器真而解之者妄。
又如古人刀布,不可識者甚多,周景王大錢,上勒■、■二文,解之者或謂寶貨,或以為燕貨。
錢文類此者多,學者隻可存而不論。
大抵鐘鼎文之可識者,十可七八,刀布則十得五六,至于龜甲,則矯誣之器、荒忽之文而已。
古昔器物,近代出土愈多,而作僞者則異其心理。
大抵輕而易舉者,為數必衆。
鐘鼎重器,鑄造非易,故僞者尚少;刀布之類,聚銅熔淬,亦非巨資不辦。
至于龜甲,則剛玉刻畫,頃刻可成。
出土日衆,亦奚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