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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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神迹的人。
他們沒有人像我這樣,受到了徹底淩虐。
真正想追求神迹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獨的人;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兄弟、親戚,是絕對孤獨的人。
這個世界上已經見不到這樣的人了。
今天我殺死了菲伊·艾馬森。
我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把手臂從肩膀拉下來,然後把連着頭部的軀體,放在消防車的上面,腳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擺在飛機裡。
菲伊·艾馬森和消防車很相配。
F·E對F·E,是神分類過的同質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後,我又在那一瞬間看到了神。
我的兩肩像被人用力搖撼一樣地抖着,我全身發抖,像痙攣似的停不下來。
當我跌坐下來時,我看見迦南之地,而偉大的耶和華,就站在那片土地上。
我雖然覺得疼痛,但還是一直看着耶和華的姿态。
神與迦南之地,應許之地。
此時我始知何謂法喜。
那正是被神的手撫慰過的人,才會有的感受。
我雖然覺得痛苦,卻又感動到無法形容。
我一面痙攣,一面任由淚水不斷地流下來。
然後,我的耳朵旁邊響起神的聲音。
神很高興地和我合體,直接表明祂的喜悅。
我欣喜若狂,覺得無上光榮,是神告訴我,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快感。
我也要感謝把我生下來的母親。
現在我已經和耶和華合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華,任何事情我都辦得到!神也感到喜悅。
藉着和我合為一體的方式,他表現出祂的喜悅了。
菲伊也是個可惡的人。
她喜歡說話,最愛散播謠言。
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别人的不名譽事件。
她不會宣傳好的事情,對于不夠好的事,她卻會地說成油添醋地說成見不得人的事件。
她喜歡這麼做的原因,是想把人當做動物一樣來瞧不起。
其實,她自己就是一隻因為低級的欲望而蠢動的動物。
她和波妮一樣,經常說我的壞話。
那些壞話都是她們虛構的,所以受到今天這樣的報應,是理所當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裡的女人的身體一一撕裂,這是耶和華的旨意,我是這個旨意的執行者。
我就是這樣向耶和華祈求的。
我隻要完成殺死女人的複仇行為,耶和華就一定會現身和我見面。
這本筆記簿上記錄着這些事情,所以将來也會成為聖書。
老實說我不喜歡血腥,可是隻要活物獻祭的血能讓神感到喜悅,就能提高我的地位。
多神教時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求取神的喜悅。
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會也引用這個做法,當時人們撲殺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聖職者的地位,能保護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殺死了柯妮·達文生。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這麼做了。
這個女人罪惡深重。
如果她是個歡場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個老師,而且利用她做老師所擁有的特權,一點慈悲也沒有的傷害天真兒童的精神。
她所做的事,是神絕對不能容忍的事。
在回教齋戒月的日子裡殺人,實在是罪孽深重的事。
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應該無所謂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諒了世人,我也要殺死這些言行污穢的女人的身體,再原諒她們的靈魂。
遺憾的是,她們被殺死以後,就不再存在于這個世界上;被撕裂的身體,當然也不可能還原成原狀,讓我無法再殺她們一次。
她們真的是很可惡的女人。
因為我很老實,不會反擊,就把我當成小貓那樣地任意擺布。
柯妮尤其可惡,她是一個老師,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時期裡,她有責任好好照顧她所教導的孩子,但是她卻多年來不停的在衆人面前嘲弄我,說善良年幼的我像隻愚蠢而動作緩慢的大型哺乳動物,讓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
我的無力抵抗,對她來說是個優點,因為她隻能藉着取笑我的方式,來讓其他小朋友發出笑聲。
她是個沒有能力的女人,是我最最不能原諒的人。
所以我也擰下柯妮的頭,把她的頭放在學校玄關的鐘塔,插在圓椎屋頂的頂端,讓去上學的學生們和老師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
為了讓大家了解這是耶和華的作為,我便把希伯來語的耶和華之名的“Y”字,畫在她的額頭上。
鐘塔與柯妮·達文生,是C·T與C·T,又是絕佳的搭配。
她工作的地點,就是暴露她死狀的最好場所。
我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水塔的閘門上,兩隻手臂放在煙囪裡,身體放在運送木柴的貨物列車上。
這樣的話,她的身體就會随着列車繞行整個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屍體。
村子裡的人開始感覺到有個以殺害女人,并且毀壞屍體為目的的殺人魔出現了,并且就在村子的外圍徘徊時,一定會緊張得議論紛紛,有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個冷血的殺手殺死了,或許也有人會認為她們死于經常在北邊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
其實神性就是如此。
正義與瘋狂,道德與破壞,是比鄰而居的。
這就是信仰。
基督教徒不是殺害、鎮壓、拷問過數十萬無辜的生命嗎?如果沒有那樣的事,如何赢得大衆的臣服呢? 變成埃及人奴隸的以色列人,他們覺得他們信仰的神耶爾的力量不夠大,所以才會尋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華。
于是耶和華成為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幫助他們離開埃及。
可是,耶和華雖然是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卻是埃及人的冷血災難,最可怕的惡魔。
祂血染尼羅河,将虱子與病毒送到埃及的各個角落,讓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餓死。
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殺了全埃及剛剛出世的男嬰。
比起希特勒,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些都是我從書上閱讀來的。
耶和華對血有抗體,面對屍體被撕裂的埃及人時,祂可以無動于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為感動而全身顫抖,就像小孩子一樣。
祂善嫉又易怒,嚴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違反這項禁忌,祂會毫不猶豫的加以殺害。
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為何變得寬大了呢?因為神失去了神性與年輕。
猶太的神就是那樣,我不想崇拜那樣的神。
那樣的神像個生病的老人。
猶太的神必須是年輕而有活力的強者,祂必須比任何神都強悍,并且行事果決,這樣才能拯救一直過着趴在地獄裡生活的以色列人。
地獄裡的生活不是寬大的救濟行為拯救得了的。
死掉的埃及人并非完全沒有錯,他們無理地讓以色列人做奴隸,隻求以色列人為他們奉獻,卻一點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華決定的。
我聽到了神的旨意,我隻是執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這裡是蘇格蘭的荒野之地,幾乎沒人
他們沒有人像我這樣,受到了徹底淩虐。
真正想追求神迹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獨的人;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兄弟、親戚,是絕對孤獨的人。
這個世界上已經見不到這樣的人了。
今天我殺死了菲伊·艾馬森。
我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把手臂從肩膀拉下來,然後把連着頭部的軀體,放在消防車的上面,腳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擺在飛機裡。
菲伊·艾馬森和消防車很相配。
F·E對F·E,是神分類過的同質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後,我又在那一瞬間看到了神。
我的兩肩像被人用力搖撼一樣地抖着,我全身發抖,像痙攣似的停不下來。
當我跌坐下來時,我看見迦南之地,而偉大的耶和華,就站在那片土地上。
我雖然覺得疼痛,但還是一直看着耶和華的姿态。
神與迦南之地,應許之地。
此時我始知何謂法喜。
那正是被神的手撫慰過的人,才會有的感受。
我雖然覺得痛苦,卻又感動到無法形容。
我一面痙攣,一面任由淚水不斷地流下來。
然後,我的耳朵旁邊響起神的聲音。
神很高興地和我合體,直接表明祂的喜悅。
我欣喜若狂,覺得無上光榮,是神告訴我,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快感。
我也要感謝把我生下來的母親。
現在我已經和耶和華合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華,任何事情我都辦得到!神也感到喜悅。
藉着和我合為一體的方式,他表現出祂的喜悅了。
菲伊也是個可惡的人。
她喜歡說話,最愛散播謠言。
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别人的不名譽事件。
她不會宣傳好的事情,對于不夠好的事,她卻會地說成油添醋地說成見不得人的事件。
她喜歡這麼做的原因,是想把人當做動物一樣來瞧不起。
其實,她自己就是一隻因為低級的欲望而蠢動的動物。
她和波妮一樣,經常說我的壞話。
那些壞話都是她們虛構的,所以受到今天這樣的報應,是理所當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裡的女人的身體一一撕裂,這是耶和華的旨意,我是這個旨意的執行者。
我就是這樣向耶和華祈求的。
我隻要完成殺死女人的複仇行為,耶和華就一定會現身和我見面。
這本筆記簿上記錄着這些事情,所以将來也會成為聖書。
老實說我不喜歡血腥,可是隻要活物獻祭的血能讓神感到喜悅,就能提高我的地位。
多神教時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求取神的喜悅。
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會也引用這個做法,當時人們撲殺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聖職者的地位,能保護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殺死了柯妮·達文生。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這麼做了。
這個女人罪惡深重。
如果她是個歡場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個老師,而且利用她做老師所擁有的特權,一點慈悲也沒有的傷害天真兒童的精神。
她所做的事,是神絕對不能容忍的事。
在回教齋戒月的日子裡殺人,實在是罪孽深重的事。
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應該無所謂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諒了世人,我也要殺死這些言行污穢的女人的身體,再原諒她們的靈魂。
遺憾的是,她們被殺死以後,就不再存在于這個世界上;被撕裂的身體,當然也不可能還原成原狀,讓我無法再殺她們一次。
她們真的是很可惡的女人。
因為我很老實,不會反擊,就把我當成小貓那樣地任意擺布。
柯妮尤其可惡,她是一個老師,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時期裡,她有責任好好照顧她所教導的孩子,但是她卻多年來不停的在衆人面前嘲弄我,說善良年幼的我像隻愚蠢而動作緩慢的大型哺乳動物,讓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
我的無力抵抗,對她來說是個優點,因為她隻能藉着取笑我的方式,來讓其他小朋友發出笑聲。
她是個沒有能力的女人,是我最最不能原諒的人。
所以我也擰下柯妮的頭,把她的頭放在學校玄關的鐘塔,插在圓椎屋頂的頂端,讓去上學的學生們和老師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
為了讓大家了解這是耶和華的作為,我便把希伯來語的耶和華之名的“Y”字,畫在她的額頭上。
鐘塔與柯妮·達文生,是C·T與C·T,又是絕佳的搭配。
她工作的地點,就是暴露她死狀的最好場所。
我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水塔的閘門上,兩隻手臂放在煙囪裡,身體放在運送木柴的貨物列車上。
這樣的話,她的身體就會随着列車繞行整個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屍體。
村子裡的人開始感覺到有個以殺害女人,并且毀壞屍體為目的的殺人魔出現了,并且就在村子的外圍徘徊時,一定會緊張得議論紛紛,有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個冷血的殺手殺死了,或許也有人會認為她們死于經常在北邊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
其實神性就是如此。
正義與瘋狂,道德與破壞,是比鄰而居的。
這就是信仰。
基督教徒不是殺害、鎮壓、拷問過數十萬無辜的生命嗎?如果沒有那樣的事,如何赢得大衆的臣服呢? 變成埃及人奴隸的以色列人,他們覺得他們信仰的神耶爾的力量不夠大,所以才會尋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華。
于是耶和華成為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幫助他們離開埃及。
可是,耶和華雖然是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卻是埃及人的冷血災難,最可怕的惡魔。
祂血染尼羅河,将虱子與病毒送到埃及的各個角落,讓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餓死。
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殺了全埃及剛剛出世的男嬰。
比起希特勒,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些都是我從書上閱讀來的。
耶和華對血有抗體,面對屍體被撕裂的埃及人時,祂可以無動于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為感動而全身顫抖,就像小孩子一樣。
祂善嫉又易怒,嚴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違反這項禁忌,祂會毫不猶豫的加以殺害。
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為何變得寬大了呢?因為神失去了神性與年輕。
猶太的神就是那樣,我不想崇拜那樣的神。
那樣的神像個生病的老人。
猶太的神必須是年輕而有活力的強者,祂必須比任何神都強悍,并且行事果決,這樣才能拯救一直過着趴在地獄裡生活的以色列人。
地獄裡的生活不是寬大的救濟行為拯救得了的。
死掉的埃及人并非完全沒有錯,他們無理地讓以色列人做奴隸,隻求以色列人為他們奉獻,卻一點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華決定的。
我聽到了神的旨意,我隻是執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這裡是蘇格蘭的荒野之地,幾乎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