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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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住的遙遠北方,神以前真的來過這裡嗎?神真的會從遙遠的迦南,無視距離遙遠,現身在任何地方嗎?祂真的會同時現身在全世界的數百萬個信仰者面前嗎? 無論如何,現在耶和華确實在這裡。

    所以,我今天殺死了佩琪·卡達。

    我把她的手臂從肩膀扯下來,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

    我也把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放在打開挂鐘的後蓋,将頭放在鐘擺盒子裡。

    這就是P·C和P·C。

    我這樣做之後,神又現身了。

    我的身體因為信仰的感動,又開始痙攣了。

     佩琪也很可惡。

    她也是一個真正可惡的女人。

    回想起來,她才是最可惡的女人,因為她和我們母子受到傷害的事情完全無關,卻用那種态度來對待我們。

    媽媽和卡達先生一點關系也沒有,還經常帶我到卡達先生的店買東西。

    我們在卡達先生的店裡花了很多錢,買了很多玩具。

     所以,卡達先生一直很感謝我們。

    母親能夠那樣賺錢,是因為有我這樣安靜的小孩,為了彌補對我的強烈虧欠感,她便經常帶我去卡達先生的玩具店。

     佩琪之所以會和村子裡最有錢的卡達先生結婚,是因為卡達先生老了,很快就會死了;她是個很會算計的女人,這是大家公認的事情。

    可是,她的婚姻和賣淫有什麼兩樣?如今她可以成為有錢人,能在村子裡最熱鬧的街道擁有三家店面。

    HouseoverTimeJewelers珠寶鐘表店、夏洛茲餐廳和維多利亞高級女裝店都是她的。

    而尹凡梅斯車站前,好像也有屬于她的大店面。

    這些都是從她的丈夫那裡繼承來的,不,是偷來的。

    除了上面說的那些店以外,村子裡的雜貨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築物,都是她的産業。

    她是老闆,隻負責叫人做事和收錢。

    我小時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裡買的。

     且不論這些。

    她最讓人不能原諒之處,就是她不僅隐藏自己的卑鄙行為,每次在我經過她家門前時,她總是露出冷笑,以叭哒一聲大力關上門的方式來諷刺我,而且在她們女人們聚會的時候,把我當成嘲弄的話柄。

    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徑吧! 就像我前面所說的那樣,我們母子一點也沒有危害到她,反而還對她家的生意有貢獻。

    卡達先生曾經拜托我做事,我幫他完成了,他很感謝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時候,總會舉起手來,和我打招呼。

     媽媽是卡達先生的重要客人。

    在我家還算有錢的時候,也曾經協助過卡達先生,讓他的生意日漸茁壯。

    這些事她都不知道。

    總之,她是個惡劣無禮,不知廉恥的女人。

    我還知道她曾在瑞典當過妓女,為了不想讓人知道她的過去,所以來到這裡之後,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媽媽的女人中,并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對那些女人的忠誠。

     我把佩琪的身體放在船上,讓大象馱着她那被撕裂下來的雙腳,把她的雙手放在巴士裡。

    佩琪從前是個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夠欺騙有錢的老男人,村子裡有很多男人曾經對她纖細的腳,和白皙的手指,懷抱着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經厭煩破壞了。

    但是,還有一個該死的女人,我隻好又動手了。

    這個女人是琳達·史汪森。

    我什麼也沒有做,隻是把她殺了,然後把她的屍體放在林伯格廣場的中央。

    這當然是因為林伯格廣場的縮寫也是L·S的關系。

     這些女人本來都不會有事的,但我讓她們成為我與神相遇的紀念品。

    如果我一直被關在精神醫院裡的話,當然的,就永遠也沒有人會給她們責罰了。

     F 現在我什麼都明白了。

    為什麼我會畫圖?為什麼我會有未來的記憶?濃霧的世界中,人們的視力等于零,我在讓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記憶中,迷迷糊糊地殺死了很多人。

    我隻知道我殺人了,至于我是怎麼殺人的,我已沒有感覺了。

    我現在隻覺得很痛快。

     我尋找我的記憶,思緒像在濃霧中、在森林深處徘徊猶豫一樣,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殺人了,但殺人的感覺卻不很明确。

    不過,即使這樣,我的心情還是豁然開朗了。

    我全部想起來了,我覺醒了。

    我是殺人者,我是奉耶和華之名殺人的殺人者。

     這本筆記和我所畫的畫一樣,都是來自未來。

    我終于明白了。

    以前因為不明白,所以覺得很多事情不合理。

    不過,現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為我來自未來,我所做的事都放在未來,我隻是抱着那些事情的記憶,來到過去的世界罷了。

     這本筆記簿就是證據。

    毫無疑問的,這是我的筆迹。

    我記得寫這本筆記簿的時候,也知道寫下來的東西都是事實。

    殺死那些可惡至極,害死我媽媽的女人時,我所獲得的快感,我也記得很清楚。

    所以這是未來我要寫的,因為我現在才來這裡。

    筆記簿追趕着來到過去的我,也來到了這裡。

     我暫時恍惚了一會兒,然後把筆記簿放回抽屜裡,再進入溝中,讓金屬闆恢複原來關閉起來的樣子,爬進狹窄的隧道中。

    我不覺得歡喜,也不覺得絕望,我隻覺得情緒激動。

    我讓手電筒的光線照着前方,專心地在隧道裡爬行。

     來到隧道中比較寬的地段後,我穿上外套,再繼續四肢着地地爬到出口。

    一到出口,我就移動石頭,再爬出城堡的地下道,又移動石頭,再把石頭蓋回去。

     我把手電筒收進外套的口袋,走到通往地下道的中庭。

    已經是黃昏的時間了。

    天空沒有下雪,但是空氣卻更加寒冷。

    有一邊的雪被夕陽染成了黃色。

     一走出城堡,就看見一大群的像烏鴉一樣警察堵在我的前方。

    警察的後面也圍了很多人。

    看來他們是在等我。

    大概是我進城堡時被人看到了。

     “打擾了。

    ”一名警察非常客氣的說。

    警察後面還有數輛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車,白色的蒸氣不斷地從排氣管冒出來。

     “這裡發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們現在處于非常警戒的狀态。

    你不是村子裡的人吧?” 我說我不是。

    警察立刻說:“那麼,能請你到葛利夏警局回答一些問題。

    ” “不能在這裡問嗎?”我問。

     “這裡很冷吧?而且,我們的問題或許會問很久。

    ” 警察接着用下巴指指警車,說:“我帶你上車。

    ” “我能拒絕嗎?”我問。

     “很遺憾,你不能拒絕。

    ”警察說。

     “你有權保持緘默,并且聘請律師。

    還有,今後你的所有發言,都将作為呈堂證供,所以請小心說話。

    ” 然後,他把左手伸出來,瞄了一眼手表上的時間,對他的同伴說:“現在是十二月三日,下午四點四十分。

    請記錄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