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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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存在。
我想見到耶和華,總是全心向他祈禱。
我的祈禱是那樣的真誠,所以祂和我合體了。
我變成耶和華。
我全身充滿力量,我要實現正義。
隻有力量,才有正義。
沒有力量的話,就什麼也沒有。
我想說的是:沒有力量的話,就會被送進毒氣室,誰也救不了我。
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運。
在十字軍時代,就有好幾萬以色列人被殺害。
那些被殺害的以色列人并沒有做什麼壞事,隻因為是以色列人,就毫無意義的被殺害了。
即使沒有被殺害,也會被社會遺棄,被視為和動物一樣的低等生物,關進籠子裡。
我知道他們把我關進蒙拓斯精神醫院的原因。
他們實際上是想殺死我的,可是現在這個時代不能随便殺死一個人,所以就把我放進有着高高圍牆、厚厚牆壁的鐵格子籠裡。
他們打算讓我一輩子待在籠子裡,不讓我說話,也不讓我知道我母親的事,甚至銷毀我們母子在此生活過的痕迹,當作我們母子從來沒有來過這裡。
他們想讓我從這個世界消失,因此,他們用電擊對付我,讓我變成廢人。
所以我一定要複仇。
不,應該說以色列人必須定期性地進行複仇才行,否則就會被瞧不起,别人一有機會,就會把你當成奴隸。
以色列人已經被埃及人、巴比倫人、納粹黨人欺負得很慘了。
以色列人的命運如果不是成為别人的奴隸,就得永遠地流浪嗎? 我帶着這樣的宿命出生,一點希望也沒有,這樣實在太悲慘了吧!我并不是自願來到這個世界的呀!我從來也沒有想過要來這個世界。
我不說話的原因,并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圍的别人低,或不會說話,我隻是不想說話。
我隻想一個人待在冥想的世界裡,與耶和華對話。
所以我殺死波妮·貝尼。
我把她殺死,然後将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
因為我是耶和華,所以我可以辦得到。
我一旦和耶和華合為一體,身體力量就源源不絕,自然什麼事都能辦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當時到底是什麼情況,總之,我先把波妮的頭,從她那個貪愛男人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殺死佩琪的狗,将狗頭與狗身分開,再找一根棍子從狗脖子的空隙處插入,再把波妮的頭插在棍子的另一頭。
就這樣,我完成了擁有狗的身體的波妮。
這是真正的“母狗”。
她的毛色黑得發亮,仿佛天生就該是這樣的動物。
這個女人下流又專愛打探人家的隐密;一旦打探到别人不願為人知的隐私,就到處散播。
這種行為不是很令人讨厭嗎?可是,做這種低級的事,就是她的人生。
她就是這樣的人。
人世間為什麼會有這麼讨人厭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後,東嗅西嗅,看看哪裡有可以讓她發揮本事的地方,這不正是狗的行為嗎?這不是人類的行為。
不過,動物還比她可愛,因為動物很誠實,它們對自己的一生是忠實的。
波妮是低級而一無是處的生物。
我看着完成後的奇怪母狗波妮,不,應該說是我看着波妮的真正面目,笑了好一會兒。
她的真正面目是賣淫的母狗。
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類的姿态生活着,我覺得很好笑。
然後,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聖誕樹的最高處,擺放在枝葉之間。
這樣的話,就可以從枝葉的縫隙看到波妮的臉了。
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極度驚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的身體開始顫抖,整個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現了迦納地,耶和華站在迦納地之上。
我先是變得無法動彈,接着便整個人倒了下來;我極力忍住想突破喉嚨的叫聲。
終于,我終于見到了,我見到我的神了。
我也終于了解了。
原來是要這樣做嗎? 我第一次見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這個東西,也了解到為何古代的神祇們想要活物獻祭的原因。
我全身都在發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
不管我在森林裡走了多少路,在枯葉上跪了多久,都見不到神。
必須像現在這樣,有積極的作為才行。
耶和華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們也必須顯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神不是一點力量也沒有的木偶。
至少祂不同于我的以色列的神。
祂有時會化身為魔神,允許我們向做了壞事的民族進行報複。
這就是名為耶和華的神,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
我覺得全身充滿幸福的感覺,并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來接近修道者的心情。
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成長。
以前我從來沒有如此接近過神。
我終于見到神了! 而且,耶和華還教了我。
波妮·貝尼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就是B·P和B·P。
原來如此,難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們的命運原本就應該在一起。
我懂了,原來就是這樣。
這個世界錯誤叢生,變得愈來愈複雜,人們對信仰充滿疑慮,終于讓神不高興了。
像波妮那樣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種。
她是世界上最差勁的狡猾賣淫者,隻要給她一點小錢,誰都可以和她上床,卻故作清高,在客人面前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性變态,經常騎着腳踏車,去偷看村子裡的女孩洗澡。
還謾罵、嘲笑我,說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個色情狂。
并且說我也偷看她洗澡。
其實她是為了掩飾自己淫蕩的罪行,為自己辯護,才拿我當擋箭牌。
我對于在酒店賣淫者的肉體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體放在豬肉上。
既然她那麼想讓人看到她的身體,這樣一來就可以讓人看個夠了。
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開來,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教堂門口前的花叢中。
因為先知耶稣要給她的懲罰,所以腳要放在教堂前面。
接着再把她的兩隻手臂,放在天文望遠鏡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
從信仰耶爾的古早時代起,開創有價值之路的存在者,總是孤獨的。
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宗教教祖,是在歡樂氣氛之下誕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獨的事情。
因為走在已經開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絕對不是一個追随者。
不論是迦南之地,還是亞曆山大、麥加、耶路撒冷,還是印度或中國,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應該是孤獨的。
求道者在沙漠裡、在藤蔓糾結,有着無數蛇蠍的叢林裡、在沒有人煙的洞穴裡,過着沒有幫助的生活。
他們必須忍受孤獨,必須自己找到能與神見面的方法。
他們必須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麼事,才會讓神高興。
記錄他們艱苦的過程,最後終于得以見到神的書,就成了聖書。
我現在的過程就是這樣。
或許我也該把我的這個發現寫下來,遍留給後世。
那些說“這是神已經死亡的時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這麼認真
我想見到耶和華,總是全心向他祈禱。
我的祈禱是那樣的真誠,所以祂和我合體了。
我變成耶和華。
我全身充滿力量,我要實現正義。
隻有力量,才有正義。
沒有力量的話,就什麼也沒有。
我想說的是:沒有力量的話,就會被送進毒氣室,誰也救不了我。
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運。
在十字軍時代,就有好幾萬以色列人被殺害。
那些被殺害的以色列人并沒有做什麼壞事,隻因為是以色列人,就毫無意義的被殺害了。
即使沒有被殺害,也會被社會遺棄,被視為和動物一樣的低等生物,關進籠子裡。
我知道他們把我關進蒙拓斯精神醫院的原因。
他們實際上是想殺死我的,可是現在這個時代不能随便殺死一個人,所以就把我放進有着高高圍牆、厚厚牆壁的鐵格子籠裡。
他們打算讓我一輩子待在籠子裡,不讓我說話,也不讓我知道我母親的事,甚至銷毀我們母子在此生活過的痕迹,當作我們母子從來沒有來過這裡。
他們想讓我從這個世界消失,因此,他們用電擊對付我,讓我變成廢人。
所以我一定要複仇。
不,應該說以色列人必須定期性地進行複仇才行,否則就會被瞧不起,别人一有機會,就會把你當成奴隸。
以色列人已經被埃及人、巴比倫人、納粹黨人欺負得很慘了。
以色列人的命運如果不是成為别人的奴隸,就得永遠地流浪嗎? 我帶着這樣的宿命出生,一點希望也沒有,這樣實在太悲慘了吧!我并不是自願來到這個世界的呀!我從來也沒有想過要來這個世界。
我不說話的原因,并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圍的别人低,或不會說話,我隻是不想說話。
我隻想一個人待在冥想的世界裡,與耶和華對話。
所以我殺死波妮·貝尼。
我把她殺死,然後将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
因為我是耶和華,所以我可以辦得到。
我一旦和耶和華合為一體,身體力量就源源不絕,自然什麼事都能辦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當時到底是什麼情況,總之,我先把波妮的頭,從她那個貪愛男人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殺死佩琪的狗,将狗頭與狗身分開,再找一根棍子從狗脖子的空隙處插入,再把波妮的頭插在棍子的另一頭。
就這樣,我完成了擁有狗的身體的波妮。
這是真正的“母狗”。
她的毛色黑得發亮,仿佛天生就該是這樣的動物。
這個女人下流又專愛打探人家的隐密;一旦打探到别人不願為人知的隐私,就到處散播。
這種行為不是很令人讨厭嗎?可是,做這種低級的事,就是她的人生。
她就是這樣的人。
人世間為什麼會有這麼讨人厭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後,東嗅西嗅,看看哪裡有可以讓她發揮本事的地方,這不正是狗的行為嗎?這不是人類的行為。
不過,動物還比她可愛,因為動物很誠實,它們對自己的一生是忠實的。
波妮是低級而一無是處的生物。
我看着完成後的奇怪母狗波妮,不,應該說是我看着波妮的真正面目,笑了好一會兒。
她的真正面目是賣淫的母狗。
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類的姿态生活着,我覺得很好笑。
然後,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聖誕樹的最高處,擺放在枝葉之間。
這樣的話,就可以從枝葉的縫隙看到波妮的臉了。
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極度驚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的身體開始顫抖,整個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現了迦納地,耶和華站在迦納地之上。
我先是變得無法動彈,接着便整個人倒了下來;我極力忍住想突破喉嚨的叫聲。
終于,我終于見到了,我見到我的神了。
我也終于了解了。
原來是要這樣做嗎? 我第一次見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這個東西,也了解到為何古代的神祇們想要活物獻祭的原因。
我全身都在發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
不管我在森林裡走了多少路,在枯葉上跪了多久,都見不到神。
必須像現在這樣,有積極的作為才行。
耶和華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們也必須顯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神不是一點力量也沒有的木偶。
至少祂不同于我的以色列的神。
祂有時會化身為魔神,允許我們向做了壞事的民族進行報複。
這就是名為耶和華的神,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
我覺得全身充滿幸福的感覺,并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來接近修道者的心情。
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成長。
以前我從來沒有如此接近過神。
我終于見到神了! 而且,耶和華還教了我。
波妮·貝尼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就是B·P和B·P。
原來如此,難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們的命運原本就應該在一起。
我懂了,原來就是這樣。
這個世界錯誤叢生,變得愈來愈複雜,人們對信仰充滿疑慮,終于讓神不高興了。
像波妮那樣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種。
她是世界上最差勁的狡猾賣淫者,隻要給她一點小錢,誰都可以和她上床,卻故作清高,在客人面前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性變态,經常騎着腳踏車,去偷看村子裡的女孩洗澡。
還謾罵、嘲笑我,說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個色情狂。
并且說我也偷看她洗澡。
其實她是為了掩飾自己淫蕩的罪行,為自己辯護,才拿我當擋箭牌。
我對于在酒店賣淫者的肉體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體放在豬肉上。
既然她那麼想讓人看到她的身體,這樣一來就可以讓人看個夠了。
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開來,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教堂門口前的花叢中。
因為先知耶稣要給她的懲罰,所以腳要放在教堂前面。
接着再把她的兩隻手臂,放在天文望遠鏡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
從信仰耶爾的古早時代起,開創有價值之路的存在者,總是孤獨的。
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宗教教祖,是在歡樂氣氛之下誕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獨的事情。
因為走在已經開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絕對不是一個追随者。
不論是迦南之地,還是亞曆山大、麥加、耶路撒冷,還是印度或中國,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應該是孤獨的。
求道者在沙漠裡、在藤蔓糾結,有着無數蛇蠍的叢林裡、在沒有人煙的洞穴裡,過着沒有幫助的生活。
他們必須忍受孤獨,必須自己找到能與神見面的方法。
他們必須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麼事,才會讓神高興。
記錄他們艱苦的過程,最後終于得以見到神的書,就成了聖書。
我現在的過程就是這樣。
或許我也該把我的這個發現寫下來,遍留給後世。
那些說“這是神已經死亡的時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這麼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