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七回 周光斬錢鳳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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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趙太和七年,晉明帝平定王敦,乃大赦國中。

    封司徒王導為始興公,食邑三千戶。

    溫峤為建甯縣公,庾亮為永興縣公,卞敦為建興縣公,紀瞻為長興縣公,郄鑒為德興縣公,蘇峻為廣陵縣公,劉遐為陵泉縣公,各食邑一千八百戶。

    殿上将軍趙胤封湖南侯,卞壸封益陽侯,食邑一千五百戶。

    五将軍段琇封溧陽伯,韓潛封丹陽伯,曹渾封暨陽伯,鐘寅封東陽伯,陳嵩封松陽伯,各食祿一千石。

    虞潭、周骞皆封縣子,食祿八百戶。

    周光、周撫、鄧嶽、鄧遐、吳儒改邪歸正,皆封列侯,實授讨逆将軍。

    其馀各部将校,論功加職。

    追贈谯王司馬承、戴淵、周顗、刁協、郭璞、甘卓、周筵、周玘、周嵩、焦廷等官。

    遣人緻祭虞悝一家,立祠祀之。

    時周紮父子亦被沈充所害,未蒙錄功賜谥,紮故篆虞潭上表為紮訟冤。

    尚書令卞壸立議,以周紮守石頭之日,開門延寇,不當追贈。

    王導上言曰:“向往之事,王敦奸逆未彰,自臣等有議以上,皆所未悟,與紮無異。

    但悟其奸,即能以身徇國,尋被枭夷。

    臣以為宜與周、戴同例。

    ”帝從之。

    有司又上言:“王舒、王廙、王彬諸人乘敦之舉,分掌大鎮,不行報國,司徒等皆以讨逆封賞,舒等既堕敦黨,理合除名。

    ”帝念導保宗親,乃下诏與彬、舒曰: 司徒導以大義滅親,猶将百世宥之,況舒、彬皆其從親乎?舒又能忠不私親,預呈敦逆,後沉含、應,收斬呂猗;彬亦屢責敦逆,誠毅可尚。

    兩既不附,一無所問,仍領原職,竭心任事,君臣如舊,同保歲寒。

    惟王?督催魏義攻逼長沙,缢害谯王,拿至京師,審拟發落。

    舒、彬二人得诏,感帝明辨之恩,各具表上朝伏罪,即使桓宣至荊州,督令有司械王廙至京,帝命與諸葛瑤、任悅等一同禁锢于獄,以伺會審。

    溫峤上疏曰: 王敦剛愎不仁,忍行殺戮,處其朝者,恒懼危亡。

    原彼私心,豈遑安處?斯輩悉心贊導兇悖,合宜正以典刑。

    若其枉陷奸黨,如謝、樂、徐、潘者,又宜施之以寬,貸之以德,仰見聖心。

    帝見疏,乃曰:“朕欲鞫之,使招贊畫叛首,書榜以戒後人耳。

    ”郄鑒曰:“先王之立君臣,貴于仗節服義。

    王敦之佐吏,雖或逼迫于威,實欲叨圖其妄,以緻進不能止謀谏逆,退不肯遁迹脫身,準之前誡,宜加重責。

    ”于是将王廙、顧飏、呂猗、周慮、任悅、諸葛瑤俱拟斬罪,其徐總、潘矩、甘邛等悉皆赦免。

    王彬又薦陶侃為荊州刺史,朝議無不允悅。

    帝乃下诏至廣,征侃赴任上流。

    人民久被王敦隔絕朝廷貢賦,心甚不安,茲聞升陶侃都督荊襄樊漢諸軍糧事,四州百姓盡皆忻躍歡悅,糧裡等悉備香花迎于嶺之北麓。

    侃問其近歲官司政事,遣之先回。

    及到郡,下令節儉軍民,勸課赈賞,百姓相集稱慶,道不拾遺。

    侃幸庶務無煩,常斂膝危坐,軍事檢攝有暇,請托未嘗少行。

    又謂人曰:“大禹聖人尚惜寸陰,至于衆人,當惜分陰,豈宜荒遊宴逸?生無益于時,死無聞于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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