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史大郎走華陰縣 魯提轄打鎮関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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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門裡,魯家客店安下。

    ”魯達曰:“俺隻道那個鄭官人,原來是宰豬的鄭屠!這個腌臜的潑才,投托着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敢這等欺人!”卻謂李忠、史進曰:“你二人在此坐着,待灑家去打死了那厮來。

    ”史進、李忠抱住勸曰:“哥哥息怒,明日理會。

    ”魯達又曰:“老兒,灑家與你些盤纏,明日回家去罷。

    ”父子告曰:“若得家去時,便是重生父母。

    奈店主人不肯放。

    ”魯達曰:“這個不妨事。

    ”便取出三兩銀子,放在桌上,對史進曰:“你有銀子,借些與灑家,灑家就還。

    ”史進便去包裹内取出十兩銀子,放在桌上。

    又顧與李忠曰:“你也借些。

    ”李忠隻有二兩。

    魯達就将這十五兩銀子與金老兒,分付曰:“你拿去做盤纏。

    一面收拾行李,明早我來安頓你們起身。

    ”金老父子拜謝去了。

    魯達把這數兩銀子還了李忠、史進。

    又吃了兩壺酒,還了酒錢,三人出了酒店,到街頭分别各回。

     金老兒得了這十五兩銀子,回到店中,先去城外覔了一輛車兒,收拾行李,還了店錢。

    次早起來吃了飯,天色漸明,隻見魯達走入店來,高呌曰:“金老,你去便去,等甚麽!”金老引女兒,挑起擔便行。

    小二扯住曰:“金公那裡去?”魯達問曰:“他少你房錢?”小二曰:“房錢都筭還了。

    隻少了鄭大官人典身錢未還,着落小人看管。

    ”魯達曰:“鄭屠的錢,灑家自還他。

    且放他們回鄉去。

    ”小二堅執不肯,被魯達一拳打去,口中吐血,扒起便走。

    金老父子慌忙離了店去了。

    魯達迳投鄭屠家來,鄭屠正在門首賣肉。

    魯達走到門前,呌一聲:“鄭屠。

    ”鄭屠慌忙出櫃唱喏,便教:“請坐。

    ”魯達曰:“奉着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

    ”鄭屠呌:“使頭,快選好的切十斤去。

    ”魯達曰:“要你自己切。

    ”鄭屠曰:“小人便自切。

    ”遂選了十斤精肉,細細的切做臊子。

    那小二正來鄭屠家,報知金老之事,卻見魯達坐在肉案門邊,不敢進前,遠遠立住在屋簷下。

    那鄭屠切了肉,用荷葉包了。

    魯達曰:“再要十斤,都是肥的,也要切做臊子。

    ”鄭屠曰:“小人便切。

    ”又選了十斤肥的,也切做臊子,亦把荷葉包了。

    魯達曰:“再要十斤寸金軟骨,也要細細剁做臊子。

    ”鄭屠咲曰:“都是來消遣我!”魯達聽罷,跳将起來,睜眼看着鄭屠曰:“灑家特地要消遣!”把兩包臊子,劈面打去。

    鄭屠大怒,從肉案上搶了一把尖刀,跳将出來,就要揪魯達。

    被【魯】達就勢按住了刀。

    望小腹上隻一腳,踢倒了。

    便踏住胸前,提起拳頭,看着鄭屠曰:“灑家始從老種經略相公,做到関西五路廉訪使,也不枉了叫做鎮関西。

    你是個賣肉的屠戶狗,也叫做鎮関西!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隻一拳,正打于鼻子上,打得鮮血迸流,鼻子歪在一邊。

    鄭屠掙不起來,口裡隻呌:“打得好!”魯達曰:“你還敢應口。

    ”望眼睛眉稍上又打一拳,打得眼珠突出。

    兩旁看的人,懼怕不也向前。

    又打一拳,太陽上正着,隻見鄭屠挺在地上,漸漸沒氣。

    魯達尋思曰:“俺隻要痛打這厮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

    ”脫身便走。

    回頭指着鄭屠曰:“你詐死!灑家慢慢和你理會。

    ”大踏步去了。

    街坊鄰舍誰敢攔他。

    魯達回去,急急卷了衣服盤纏,提了短棒,奔出南門走了。

     鄭屠家中衆人,救了半日不活,妻子迳來府尹處告狀。

    府尹看罷曰:“魯達系經略府中提轄,不敢擅自捕捉。

    ”府尹随即上轎,去見經略禀曰:“府中提轄魯達,無故打死鄭屠。

    不曾禀過相公,不敢擅自捉拿。

    ”經略吃了一驚,尋思:“這魯達真好武藝,今犯人命事,俺如何救得他。

    ”乃回府尹曰:“魯達乃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撥他來做提轄。

    既然犯了人命之罪,你可拿他取問。

    如若供招明白,也須申聞父親知道,方可斷決。

    怕父親日後邊上要這個人用不便。

    ”府尹曰:“下官問了情由,合行申禀。

    ”遂辭了經略,回至州衙。

    便喚緝捕使臣押下火牌,捉拿犯人魯達。

    當時王觀察領了公文,就帶了二十個土兵,迳到魯達處。

    有房邊人曰:“恰才背着包袱,提了短刀出了。

    ”王觀察隻得捉左右鄰舍,同到州衙,回話:“魯在懼罪出迯,不知去向。

    ”府尹見說,即差人依限緝捕,行角挨〖個海〗捕文書,出賞錢一千貫,寫了魯達年甲,畫了形圖,到處張挂。

     卻說魯達離了渭州,東逃西奔,行了半月之間,走到代州。

    入城看時,隻見一簇人,圍住在十字街頭看榜。

    但見: 挨肩搭背,交頸并頭。

    紛紛不辨賢愚,嚷嚷難分貴賤。

    張三蠢胖不識字隻把頭搖,李四矮矬看别人也将腳踏。

    白頭老叟盡将拐棒柱髭須,綠鬓書生卻把文房抄款具。

    行行都是蕭何法,句句俱依律令行。

     魯達見衆人看榜,也鑽入人叢裡,隻見衆人說道:“代州雁門縣,依奉太原府指揮使司,該準渭州文字,捕捉打死鄭屠犯人魯達,即系經略府提轄。

    如有人停留在家者宿食,即與犯人同罪。

    若有人捕獲前來,或首告到官者,給賞錢一千貫文。

    ”魯達正看到那裡,聽得背後一人大呌曰:“張大哥,你如何在此!”直扯到巷口。

    不知是誰,且聽下回分觧。

     注: 過了一月:它本做“過了數日”。

     取銀子給金老漢一段有誤。

     角挨:方言與個海音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