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争後的鴉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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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沿岸碼頭私販煙毒和軍火。

    1931年在藍文彬家中搜出&ldquo粗子&rdquo2萬多兩。

     四川軍人開了很多銀行,除了極個别的,都做鴉片生意。

    如潘文華的重慶銀行,唐式遵的建設銀行,鄧錫侯的通惠銀行,劉文輝的濟康銀行,楊森、王缵緒的大川銀行,黃慶雲的商業銀行,羅君通的益民銀行,等等,也可以說是鴉片銀行。

     除了四川的軍閥外,貴州的猶國材、王家烈,湖南的魯滌平、何鍵等都大批販毒。

    甘肅、甯夏的馬福祥、馬鴻逵,新疆的盛世才等,也不時将煙土東運。

    長江江面經常有軍閥們的煙土船,一船煙土東下,一船槍械西上。

    當時割據一方、占山為王的軍閥、兵痞,卷入販煙活動之普遍,從廣西柳州駐軍也可見一斑。

     據1932年擔任柳州禁煙局長的陳雄回憶:30年代初,駐紮柳州的第七軍,從軍長廖磊到下面的師長、團長,&ldquo無不明目張膽地私運、私售、包運、包銷鴉片&rdquo。

    陳雄到柳州上任後,曾專門調查過軍隊私販煙上的情況,&ldquo從各方面報來的情報中得知,廖磊、罩連芳(師長)、羅活(團長)以及好些軍官的住宅,甚至軍、師、團部裡,無一處不藏有私煙。

    &rdquo 有的軍閥部隊往往不發軍饷,而代之以煙土。

    軍隊開到哪裡,就把煙土帶到那裡。

    如唐繼堯的滇軍進入廣西時,就帶着很多鴉片。

    即便是1915年入川的反對袁世凱稱帝的滇軍,也以煙代饷。

    從1915年到1916年,随軍陸續運進四川将近500馱的煙土,每馱兩箱,每箱1000兩,共計約100萬兩。

    地方軍閥販賣鴉片斂錢,掌握了中央政權的軍閥也想靠鴉片販賣生财。

     1924年,以段祺瑞為首的北京臨時政府成立以後,有的人于次年2月公然主張鴉片由臨時政府&ldquo公賣&rdquo。

    據說提出的理由是:(1)中央财政困難,賴此可以籌款;(2)各省私販鴉片,政府無法禁阻,不如明定官賣,寓禁于征。

    此項提案提交閣議後,遭到多數反對。

    中華民國拒毒會和上海各公團所組織的拒毒協會,先後警告段祺瑞政府,反對鴉片公賣。

     當時商務印書館主辦的影響很大的《東方雜志》,刊出愈之的《鴉片問題》一文,提出:&ldquo就現在情勢而論,即使實行公賣,所得财源,各省勢必截收,中央仍無所獲,所以實際上有百害而無一利&hellip&hellip。

    自日内瓦會議以後,我國禁煙有名無實,已為全世界所共知。

    此後如何實行禁絕,如何禁止軍人私賣,都是有關于民族體面的大問題&hellip&hellip&rdquo 民國時期的鴉片問題的嚴重性,就在于愈之指出的&ldquo軍人私賣&rdquo,就在于各地軍閥要靠販賣鴉片攫取暴利,大發橫财,擴充勢力,就在于軍閥政府支持鴉片貿易。

    民國煙禍甚于清代,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此。

    國民黨&ldquo寓禁于征&rdquo。

     對鴉片&ldquo寓禁于征&rdquo,北洋軍閥時期就開始這樣做了。

    &ldquo寓禁于征&rdquo是個幌子,實際就是巧立名目,廣征煙稅。

    如種煙要按所種窩數征收&ldquo窩稅&rdquo,不種則要罰交&ldquo懶稅&rdquo,不管種與不種,都要上稅,等等。

    從鴉片種植到煉制、運銷、零售、吸食,每個環節都有稅。

    這就使鴉片的生産、貿易、消費合法化。

     國民黨政府在1927年建立後不久,居然就效法北洋軍閥,實行了&ldquo寓禁于征&rdquo的禁煙政策。

    這就是在中央及各地設立禁煙查緝機關,其職責不是取締一切種、販、吸煙活動,而是負責征收鴉片稅。

    隻要是交納鴉片稅,種罂粟者可以自由地種;販煙土者自可公開地販;吸大煙者自可自在地吸。

    據制定這個政策的人解釋,鴉片的生産、貿易和消費,與其讓它處于秘密狀态,不如讓它公開化,公開了,便于控制它,限制它,逐漸禁止它。

     據1931年7月5日《申報》報道,福建省設立了禁煙查緝處,馬江船政局局長袁缙為處長。

    查緝處規定了全省各市、縣的鴉片稅額,實行&ldquo招商承包&rdquo。

    此決定一宣布,前來接洽承包者,絡繹不絕,大有戶限為穿之概。

    其中福州、廈門兩市均規定,每月稅額10萬元。

    但有些人仍認為是&ldquo絕好機會&rdquo,紛紛鸠集資金準備承包。

    一時街談巷議,都說鴉片要開禁了。

     &ldquo寓禁于征&rdquo的政策公諸于衆後,&ldquo舉國惶惑&rdquo,既而輿論大嘩。

    據1931年7月3日《申報》載,各地拒毒團體、民衆團體及國民黨很多地方黨部都紛紛提出抗議,函電交馳,認為&ldquo寓禁于征&rdquo政策是&ldquo飲鸩止渴&rdquo,是國家之恥辱,堅決要求制止設立禁煙查緝處,對鴉片實行&ldquo完全禁絕政策&rdquo。

     1931年7月5日,上海市商會通電南京國民黨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措詞頗為激烈:近自禁煙查緝處設立,全國輿論,均以為實系變相之開放。

    蓋禁煙扼要政策,即在禁種禁運。

    如果揚子江上遊産土各省果能嚴令禁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