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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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的。

    &rdquo 我默默思索,當時我自己也是沒有發覺,或許是沒有細察推究,也可能是成見太深,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我實在無法自我寬解。

     霍桑繼續說道:&ldquo第三是那血迹十分可疑。

    殺人再加斷頭,流血必然很多。

    屍身和地上果然有不少血,但形迹有些異樣。

    我注意婦人衣服上的斑斑血痕,好像是有意加上去的,而不是自然沾染上去的。

    地上的血都已疑結成塊,婦人頭項間的血雖然已經凝結,但顔色不容易辨别,不過兩者比較,仍舊看得出有所不同。

    除此以外,衣服紐扣沒有全部扣好,襟袖十分绉折,這等等都證明兇手在換衣服時相當慌張失措,而不能整齊有序。

    &rdquo 我插口道:&ldquo我記起來了,你曾對死者的鞋子作過仔細的觀察,是不是大小尺寸不相稱?&rdquo 霍桑點頭道:&ldquo對了,腳的尺寸大于鞋子,那鞋子很窄,手一模立刻可以明白。

    若不是細心人,往往就忽略過去。

    &rdquo &ldquo此外還有其他的證據嗎?&rdquo &ldquo還有兩點是全案的關鍵,一是腳印、二是失掉的棉襖,巡官指出棉襖是用去包裹人頭的,這又是被他的成見誤了事。

    尤婦既然把黑色绉綢的棉襖移到屍體身上,外邊夜深天寒,單衣不足以禦寒,因此把青布棉襖穿着走了。

    &rdquo &ldquo那末腳印呢?&rdquo &ldquo腳印有男女兩種,出進看得十分清楚,你不是見過嗎?男子的腳印,進去深,出去淺,河岸邊還有一個極深的鞋跟印子,似乎他上岸走進屋于時身上背負着重東西,走出去當然輕得多,那時我假定男子即是兇手,而女子腳印是尤婦。

    依此類推,得知屍體是兇手從外邊移進來的。

    初起,男子用船把屍體運到,背負上岸,先在屋外停留,後來與尤婦商量妥洽,于是把屍體拿進屋子将尤婦的衣服換上去,再把戒指等戴上去,布置好,才帶尤婦離去。

    當時我作如此解釋,自以為很恰當,我才深信跟尤敏毫無關系,和小牛等也是沒有牽涉。

    因為案情奇持,兇手是誰一時很難決定,唯一的線索是腳印,我就跟着腳印作種種的分析。

    &rdquo 我點頭道:&ldquo那末當時你還不知道代替尤婦的死人是誰?&rdquo 霍桑皺皺眉說道:&ldquo對。

    對于阿香的事我曾有懷疑,但還沒有十二分的把握。

    &rdquo &ldquo你怎會疑惑到阿香身上去?&rdquo &ldquo沒有别的理由,我既然疑惑尤婦沒有死,而且跟着人走掉,知道這件案子主要原因不外是男女情愛。

    據倪三及尤婆婆的報告說,尤婦深居簡出,平日來往而能談的人隻有阿香。

    這個婢女是尤婦娘家的人,情形大可懷疑。

    我想尤婦若有什麼戀愛史,一定發生在她結婚之前,難道阿香是傳信的人?果然不錯,人們所謂情海就是禍海,兩者之間本來也隻是一線之差,凡是身入其境的人,禍福不可測。

    後來我特地到王家去打聽,得知尤婦的父親王景綏做人卑鄙而貪婪,絕對不是肯慷慨解囊接濟别人的長者,他們家中并沒有一個名叫阿香的婢女。

    我更加疑惑。

    記得兇案發生後第一次報惡消息時,王家沒有一個人到場,王家跟尤家平時絕對不來往。

    我由此推理,平時交往一定另有别人。

    查到這個地步我才明白阿香一定是為尤婦通信息的中間人,或者說阿香是尤婦的代死的替身。

    &rdquo 霍桑伸展兩腿,休息一下,點燃一支煙,舒松着神經。

    我默默思付剛才我朋友所說的一切,對比案情,種種都符合關節。

    他事前就能洞悉其中的幽隐,眼力确有獨到之處,我稱他&ldquo獨具隻眼&rdquo,他可以受之無愧。

    我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