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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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母子也生的出好東西來哩?(五二回,頁十)
這就是遺傳的道理。
素姐自己的生母龍氏是一個下賤的丫頭,她的女婿這樣形容她: 我見那姓龍的撒拉着半片鞋,歪拉着兩隻蹄膀,倒是沒後跟的哩!要說那姓龍的根基,笑吊人大牙罷了!(四八回,頁十二) 她生的兩個大兒子,禀受母性的遺傳還少,又有賢父明師的教育,所以都成了好人。
素姐是個女兒,受不着教育的好處,又因長在家門裡,免不了日夜受她那沒根基的生母的熏陶。
遺傳之上加了早年的惡劣熏染,造成了一個暴戾的薛素姐:這是最自然的解釋。
薛教授說的最中肯: 叫我每日心昏,這孩子可是怎麼變得這們等的?原來是這奴才(龍氏)把着口教的!你說這不教他害殺人麼!要是小素姐罵婆婆打女婿問了淩遲,他在外頭剮,我在家裡剮你這奴才!(四八回,18) 這個自然的解釋,比蒲松齡的果報論高明多了。
作者在這書裡曾經好幾次用氣力描寫龍氏的怪相。
(四八回,17&mdash18;五二回,14,又21;五六回,7&mdash9;五九回,10,又22;六十回,9&mdash12;六三回,10&mdash11,又13;六八回,18;七三回&mdash七四回。
)我們若要懂得薛素姐,必須先認識這位龍姨。
我們看她的盛妝: 龍氏穿着油綠绉紗衫,月白湖羅裙,紗白花膝褲,沙藍納扣的滿面花彎弓似的鞋,從裡邊羞羞澀澀的走出來。
(五九,10) 我們聽她的嬌聲: &ldquo賊老強人割的!賊老強人吃的!賊老天殺的!怎麼得天爺有眼死那老砍頭的!我要吊眼淚,滴了雙眼!從今以後,再休指望我替你做活!我抛你家的米,撒你家的面,我要不豁鄧的你七零八落的,我也不是龍家的丫頭!&rdquo(四八,18) 我們聽狄員外對她說: 你家去罷!你算不得人呀。
(七三,21) 這還不夠解釋狄希陳的令正嗎?還用得着那前世業報的理論嗎? 童寄姐的為人,更容易解釋了。
她也正是那黑心的童銀匠和那精明能幹的童奶奶的閨女,碰着了狄希陳那樣颟預的男子,她不欺負他,待欺負誰!這還用得着前世的冤孽嗎? 話雖如此說,我們終不免犯了&ldquo時代倒置&rdquo的大毛病。
我們錯怪蒲松齡了。
這部書是一部十七世紀的寫實小說,我們不可用二十世紀的眼光去批評他。
徐志摩說的最好: 這書是一個時代(那時代至少有幾百年)的社會寫生。
&hellip&hellip我們的蒲公才是一等寫實的大手筆! 他要是談遺傳,談心理分析,就算不得那個時代的寫生了。
那因果的理論的本身也就是那個時代的社會生活的最重要部分。
我們的蒲公是最能了解這個夫妻問題的重要的;他在&ldquo引起&rdquo裡告訴我們,孟夫子說君子有三件至樂之事,比做皇帝還快樂;可是孟老先生忽略一個更基本的一樂:依作者的意見, 還得再添一樂,居于那三樂之前,方可成就那三樂之事。
若不添此一樂,總然父母俱存,攪亂的那父母生不如死;總然兄弟無故,将來必竟成了仇雠;也做不得那仰不愧天俯不怍人的品格,也教育不得那天下的英才。
&mdash&mdash你道再添那一件?第一要緊再添一個賢德妻房,可才成就那三件樂事。
這樣承認賢德妻房的&ldquo第一要緊&rdquo,不能不說是我們的蒲公的高見。
然而這位高見的蒲公把這個夫妻問題提出來研究了一世的功夫,總覺得這個問題太複雜了,太奇怪了,太沒有辦法了;人情說不通,法律管不了,聖賢經傳也幫不得什麼忙。
他想了一世,想不出一個滿意的解釋來,隻好說是前世的因果;他寫了一百多萬字的兩部書,尋不出一個滿意的救濟方案來,隻好勸人忍受,隻好勸人念佛誦經。
這樣不成解釋的解釋,和這樣不能救濟的救濟方案,都正是最可注意的社會史料、文化史料。
我們生在二百多年後,讀了這部專講怕老婆的寫實小說,都忍不住要問:為什麼作者想不到離婚呢?是呀!為什麼狄希陳不離婚呢?為什麼楊萬石不離婚呢?為什麼高蕃休了江城之後不久又複收她回來,為什麼她回來之後就無人提議再休她呢?為什麼《聊齋志異》和《醒世姻緣》裡的痛苦丈夫都隻好&ldquo逃婦難&rdquo而遠遊,為什麼想不到離婚呢?現今人人都想得到的簡單辦法,為什麼那時代的人們都想不到,或不敢做,或不肯做呢? 《醒世姻緣》裡有幾處地方提到&ldquo休妻&rdquo的問題,都是社會史料。
第一是晁源要休計氏(八回),理由是說她&ldquo養和尚道士&rdquo。
晁源對他丈人說: 你女諸凡不賢惠,這是人間老婆的常事,我捏着鼻子受。
你的女兒越發幹起這事(養和尚道士)來了。
&hellip&hellip請了你來商議,當官斷己(給)你也在你,你悄悄領了他去也在你。
這一番話很可注意。
依明朝的法律: 凡妻無應出及義絕之狀而出之者,杖八十。
雖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減二等(杖六十),追還完聚。
又有條例說: 妻犯七出之狀,有三不出之理,不得辄絕。
犯奸者不在此限。
清朝初年修《大清律例》,全依此文。
七出之條雖然很像容易出妻,但是有了&ldquo三不去&rdquo的消極條件,(一,曾經夫家父母
素姐自己的生母龍氏是一個下賤的丫頭,她的女婿這樣形容她: 我見那姓龍的撒拉着半片鞋,歪拉着兩隻蹄膀,倒是沒後跟的哩!要說那姓龍的根基,笑吊人大牙罷了!(四八回,頁十二) 她生的兩個大兒子,禀受母性的遺傳還少,又有賢父明師的教育,所以都成了好人。
素姐是個女兒,受不着教育的好處,又因長在家門裡,免不了日夜受她那沒根基的生母的熏陶。
遺傳之上加了早年的惡劣熏染,造成了一個暴戾的薛素姐:這是最自然的解釋。
薛教授說的最中肯: 叫我每日心昏,這孩子可是怎麼變得這們等的?原來是這奴才(龍氏)把着口教的!你說這不教他害殺人麼!要是小素姐罵婆婆打女婿問了淩遲,他在外頭剮,我在家裡剮你這奴才!(四八回,18) 這個自然的解釋,比蒲松齡的果報論高明多了。
作者在這書裡曾經好幾次用氣力描寫龍氏的怪相。
(四八回,17&mdash18;五二回,14,又21;五六回,7&mdash9;五九回,10,又22;六十回,9&mdash12;六三回,10&mdash11,又13;六八回,18;七三回&mdash七四回。
)我們若要懂得薛素姐,必須先認識這位龍姨。
我們看她的盛妝: 龍氏穿着油綠绉紗衫,月白湖羅裙,紗白花膝褲,沙藍納扣的滿面花彎弓似的鞋,從裡邊羞羞澀澀的走出來。
(五九,10) 我們聽她的嬌聲: &ldquo賊老強人割的!賊老強人吃的!賊老天殺的!怎麼得天爺有眼死那老砍頭的!我要吊眼淚,滴了雙眼!從今以後,再休指望我替你做活!我抛你家的米,撒你家的面,我要不豁鄧的你七零八落的,我也不是龍家的丫頭!&rdquo(四八,18) 我們聽狄員外對她說: 你家去罷!你算不得人呀。
(七三,21) 這還不夠解釋狄希陳的令正嗎?還用得着那前世業報的理論嗎? 童寄姐的為人,更容易解釋了。
她也正是那黑心的童銀匠和那精明能幹的童奶奶的閨女,碰着了狄希陳那樣颟預的男子,她不欺負他,待欺負誰!這還用得着前世的冤孽嗎? 話雖如此說,我們終不免犯了&ldquo時代倒置&rdquo的大毛病。
我們錯怪蒲松齡了。
這部書是一部十七世紀的寫實小說,我們不可用二十世紀的眼光去批評他。
徐志摩說的最好: 這書是一個時代(那時代至少有幾百年)的社會寫生。
&hellip&hellip我們的蒲公才是一等寫實的大手筆! 他要是談遺傳,談心理分析,就算不得那個時代的寫生了。
那因果的理論的本身也就是那個時代的社會生活的最重要部分。
我們的蒲公是最能了解這個夫妻問題的重要的;他在&ldquo引起&rdquo裡告訴我們,孟夫子說君子有三件至樂之事,比做皇帝還快樂;可是孟老先生忽略一個更基本的一樂:依作者的意見, 還得再添一樂,居于那三樂之前,方可成就那三樂之事。
若不添此一樂,總然父母俱存,攪亂的那父母生不如死;總然兄弟無故,将來必竟成了仇雠;也做不得那仰不愧天俯不怍人的品格,也教育不得那天下的英才。
&mdash&mdash你道再添那一件?第一要緊再添一個賢德妻房,可才成就那三件樂事。
這樣承認賢德妻房的&ldquo第一要緊&rdquo,不能不說是我們的蒲公的高見。
然而這位高見的蒲公把這個夫妻問題提出來研究了一世的功夫,總覺得這個問題太複雜了,太奇怪了,太沒有辦法了;人情說不通,法律管不了,聖賢經傳也幫不得什麼忙。
他想了一世,想不出一個滿意的解釋來,隻好說是前世的因果;他寫了一百多萬字的兩部書,尋不出一個滿意的救濟方案來,隻好勸人忍受,隻好勸人念佛誦經。
這樣不成解釋的解釋,和這樣不能救濟的救濟方案,都正是最可注意的社會史料、文化史料。
我們生在二百多年後,讀了這部專講怕老婆的寫實小說,都忍不住要問:為什麼作者想不到離婚呢?是呀!為什麼狄希陳不離婚呢?為什麼楊萬石不離婚呢?為什麼高蕃休了江城之後不久又複收她回來,為什麼她回來之後就無人提議再休她呢?為什麼《聊齋志異》和《醒世姻緣》裡的痛苦丈夫都隻好&ldquo逃婦難&rdquo而遠遊,為什麼想不到離婚呢?現今人人都想得到的簡單辦法,為什麼那時代的人們都想不到,或不敢做,或不肯做呢? 《醒世姻緣》裡有幾處地方提到&ldquo休妻&rdquo的問題,都是社會史料。
第一是晁源要休計氏(八回),理由是說她&ldquo養和尚道士&rdquo。
晁源對他丈人說: 你女諸凡不賢惠,這是人間老婆的常事,我捏着鼻子受。
你的女兒越發幹起這事(養和尚道士)來了。
&hellip&hellip請了你來商議,當官斷己(給)你也在你,你悄悄領了他去也在你。
這一番話很可注意。
依明朝的法律: 凡妻無應出及義絕之狀而出之者,杖八十。
雖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減二等(杖六十),追還完聚。
又有條例說: 妻犯七出之狀,有三不出之理,不得辄絕。
犯奸者不在此限。
清朝初年修《大清律例》,全依此文。
七出之條雖然很像容易出妻,但是有了&ldquo三不去&rdquo的消極條件,(一,曾經夫家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