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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我收到了你的來信,很感謝你。

    你所說的困難,我明白,我懂。

    這是每個編者所熟知的事情。

    我曾經接收過從國内各處寄來性質相近的信若幹封,皆說到如下的話語:“先生,文章若可用,請你放寬容點,救救我,把它很快登載出來;若不合用,請你說明一下,什麼地方不對,指教我,退還給我。

    ” 一個編輯當然樂于作這件事。

    凡是能幫忙處無不願意盡力。

    一個編輯應盡的責任,能盡的責任,編者從不躲避。

     隻是想不到一個報紙小副刊,會有那麼多來稿,這小副刊的編輯,會被你們那麼看得起。

    更想不到一個小副刊編輯,還有那麼多責任和義務,這責任和義務縱有十個編者也實在擔當不了。

    照一般情形言來,一個編者的責任和義務,不過是檢稿、選稿、發稿而已。

    你們讓他作的卻常常是他作不到的。

    第一件事如“窮困”,家庭社會或政府都應負點兒責任。

     他們若不能負責,就隻有慈善家可以注意能夠注意!第二件事是修正文章,你們目前或過去不是大學生嗎?你們學校教國文教習作的先生每天做些什麼事?他們工作如果不稱職,你們為什麼還居然容許他們虛擁高位?他們若偷懶,你們為什麼就容許他們長此偷懶? 每個刊物篇幅原有個限制,經濟原有個限制。

    編者讀者和出版者三方面自然皆願意刊物辦得很好。

    要辦好一個刊物,就不能借刊物作私人的工具,就不能作慈善事業!朋友即愛護這種刊物,願意把文章送來聽任編輯取舍,因此每天我們就得收到十件或二十件來稿。

    為了看這種稿件,在每一個篇章上改正一些錯字,加上一點意見,退還時還得客客氣氣寫一封信,試想想,每日得需要多少時間?你們一定想象不到一個編者為了這些事,得浪費去多少精力!一件事倘若當真對于旁人有益,誰不樂意來盡力?但個人能力那麼小,精力那麼少。

    有心無力的地方自然免不了。

    文章不合用,不得不退還,文章可用的,因篇幅太小積稿太多安排不下了,照例也隻好割愛奉還。

    在這類情形下,編者當然覺得很抱歉。

    但是不退還,留下來又怎麼辦?有時退還得稍慢了些,你們就來信質問或辱罵。

    (這種信我們接得真不少!)來信上常那麼說,“喂,先生,你壓迫無名作家。

    壓迫天才,包辦你的刊物……”那麼天真爛漫把你們在這個社會裡所受的種種苛刻,一起皆派給一個編輯頭上。

    仿佛隻要編輯把你們文章一登,就一切好辦。

    其中氣焰最大、話說得最天真的,自然便是一些在大學校被稱為才子,校刊上或文學會上露過面的先生們。

    另外就是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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