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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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文化,最高又最艱難的是努力建立一個民族的國家。

    因為最後一步是最艱難的,所以一切民族主義運動往往最容易先走上前面的兩步。

    濟南慘案以後,九一八以後,極端的叫嚣的排外主義稍稍減低了,然而擁護舊文化的喊聲又四面八方的熱鬧起來了。

    這裡面容易包藏守舊開倒車的趨勢,所以也是很不幸的。

     在這兩點上,我們可以說,民國十五六年的國民革命運動是不完全和五四運動同一方向的。

    但就大體上說,張熙若先生的看法也有不小的正确性。

    孫中山先生是受了很深的安格魯撒克遜民族的自由主義的影響的,他無疑的是民治主義的信徒,又是大同主義的信徒。

    他一生奮鬥的曆史都可以證明他是一個愛自由,愛獨立的理想主義者。

    我們看他在民國九年一月《與海外同志書》(引見上期《獨立》)裡那樣贊揚五四運動,那樣承認“思想之轉變”為革命成功的條件,我們更看他在民國十三年改組國民黨時那樣容納異己思想的寬大精神,——我們不能不承認,至少孫中山先生相信“革命之成功必有賴于思想之轉變”,所以他能承認五四運動前後的“新文化運動實為最有價值的事”。

    思想的轉變是在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條件之下個人不斷的努力的産兒。

    個人沒有自由,思想又何從轉變,社會又何從進步,革命又何從成功呢? 二十四,五,六 【點評】 胡适(1891—1962),現代詩人、學者。

    原名嗣穈,學名洪骍,字适之,筆名天風、藏晖等。

    安徽績溪人。

    1910年赴美國留學,1914年在康奈爾大學獲文學士學位後,入哥倫比亞大學讀哲學,師從杜威,深受影響。

    1917年完成博士論文(1927年獲博士學位)後回國,任北京大學教授,積極參加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運動,發表《文學改良刍議》,提出文學改良要從“八事”入手,首次猛烈抨擊封建文學,是反對文言文、提倡白話文的首篇正式宣言,為文學革命的發難之作,引起很大反響。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五四運動的意義和主旨是“思想的解放與個人的解放”。

    五四是一個打破枷鎖,張揚個性的時代,而胡适則看到了盲目的打倒背後所隐藏的個人主義。

    提出建立“健全的個人主義”的主張,并且充分肯定了新文化運動對于五四運動爆發所起到的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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