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明的聰明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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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明的聰明的父母 俞平伯 這是一個講演的題目,去年在師大附中講的。

    曾寫出一段,再一看,滿不是這麼回事,就此丢開。

    這次所寫仍不惬意,寫寫耳。

    除掉主要的論旨以外,與當時口說完全是兩件事,這是自然的。

     照例的引子,在第一次原稿上寫着有的,現在隻删剩一句:題目上隻說父母如何,自己有了孩子,以父親的資格說話也。

    衛道君子見諒呢,雖未必,總之妥當一點。

     略釋本題,對于子女,懂得怎樣負必須負的責任的父母是謂賢明,不想負不必負的責任是謂聰明,是一是二,善讀者固一目了然矣,卻照例“下回分解”。

     先想一個問題,親之于子(指未成年的子女),子之于親,其關系是相同與否?至少有點兒不同的,可比作上下文,上文有決定下文的相當能力,下文則呼應上文而已。

    在此沿用舊稱,盡親之道是上文,曰慈,盡子之道是下文,曰孝。

     慈是無條件的,全體的,強迫性的。

    何以故?第一,自己的事,隻有自己負責才合式,是生理的沖動,環境的包圍,是自由的意志,暫且都不管。

    總之,要想,你們若不負責,那麼,負責的是已死的祖宗呢,未生的兒女呢,作證婚介紹的某博士某先生呢,拉皮條牽線的張家嬸李家姆呢?我都想不通。

    第二,有負全責的必要與可能,我也想不出有什麼擔負不了的。

    決定人的一生,不外先天的遺傳,後天的教育。

    遺傳固然未必盡是父母的責任,卻不會是父母以外的人的。

    教育之權半操諸師友,半屬諸家庭,而選擇師友的機會最初仍由父母主之。

    即教育以外的環境,他們亦未始沒有選擇的機會。

    第三,慈是一種公德,不但須對自己,自己的子女負責,還得對社會負責。

    留下一個不尴不尬的人在世上鬼混,其影響未必小于在馬路上啐一口痰,或者“君子自重”的畸角上去小便。

    有秩序的社會應當強迫父母們嚴守這不可不守,對于種族生存有重大意義的公德。

     這麼看來,慈是很嚴肅的,決非随随便便溺愛之謂,而咱們這兒自來隻教孝不教慈,隻說父可以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卻沒有人懂得即使子不孝,父也不可不慈的道理;隻說不孝而後不慈,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卻不知不慈然後不孝,天下更無不是的兒女,這不但是偏枯,而且是錯誤,不但是錯誤,而且是颠倒。

     孝是不容易講的,說得不巧,有被看做洪水猛獸的危險。

    孝與慈對照,孝是顯明地不含社會的強迫性。

    舉個老例,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棄天下如敝屣,孝之至矣;臯陶即使會羅織,決不能證舜有教唆的嫌疑。

    瞽瞍這個老頭兒,無論成才不成才,總應當由更老的他老子娘去負責,舜即使聖得可以,孝得可觀,也恕不再來負教育瞽瞍的責任;他并沒有這可能。

    商均倒是他該管的。

    依區區之見,舜家庭間的糾紛,不在乎父母弟弟的搗亂,卻是兒子不争氣,以緻錦繡江山,丈人傳給他的,被仇人兒子生生搶走了,于舜可謂白璧微瑕。

    他也是隻懂得孝不懂得慈的,和咱們一樣。

     社會的關系既如此,就孝的本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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