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無寵不驚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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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也有冬夏,童年如夏,成年如冬;或少壯如夏,老如冬。

    在人生的冬夏,自然也常教人的感覺變叛,其命令有這般嚴重,又這般滑稽。

     郎騎竹馬來 憶兒時[1]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

    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世的事。

    我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于享樂的人,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

    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

    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養蠶并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喜歡這暮春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

    我所喜歡的,最初是蠶落地鋪。

    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着經緯的跳闆,以便通行及飼葉。

    蔣五伯挑了擔到地裡去采葉,我與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

    蠶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

    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

    蔣五伯飼蠶,我就走跳闆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裡,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

    然而這滿屋的跳闆,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

    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靜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吵了,暫時感到沉悶。

    然而過了幾天,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了。

    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

    蔣五伯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

    大家認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ldquo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萬萬不可走近去的。

    &rdquo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

    她又說:&ldquo小囡囡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隻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

    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rdquo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姐都不要吃的緣故。

    我所樂的,隻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

    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都收拾去,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

    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着&ldquo要吃枇杷,來年蠶吧&rdquo,收拾絲車,恢複一切陳設。

    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

    然而對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姐都像童話裡、戲劇裡的人物了。

    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

    何等甜美的回憶!隻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西青散記》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ldquo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

    &rdquo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複養蠶。

    不久父親與諸姐弟相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

    因此這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忏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中心,在于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日吃酒、看書。

    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喜歡吃魚、蝦之類。

    而對于蟹,尤其喜歡。

    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幹。

    他的晚酌,時間總在黃昏。

    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砂酒壺,一隻熱豆腐幹的碎瓷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我腦中這印象非常深刻,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

    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幹。

    然而我喜歡蟹腳。

    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個姊妹兄弟都喜歡吃,也是為了父親喜歡吃的緣故。

    隻有母親與我們相反,喜歡吃肉,而不喜歡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破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淨,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

    父親說:&ldquo吃蟹是風雅的事,藝法也要内行才懂得。

    先折蟹腳,後開蟹鬥&hellip&hellip腳上的拳頭(即關節)裡的肉怎樣可以吃幹淨,臍裡的肉怎樣可以剔&hellip&hellip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hellip&hellip,蟹螯上的骨頭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看的蝴蝶&hellip&hellip&rdquo父親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幹淨。

    所以陳媽媽說:&ldquo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rdquo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落裡的缸裡,經常總養着十來隻。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裡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

    尤其是中秋一天,興緻更濃。

    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2]上的月光下面去吃。

    更深人靜,明月底下隻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隻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

    大家談笑,看月亮,他們&mdash&mdash父親和諸姐&mdash&mdash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姐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

    故這種夜宴,不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節裡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

    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

    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受在蟹鬥裡,剝完之後,放一點姜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别的菜了。

    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

    我們也學他,半蟹鬥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贊,又可以白口吃下餘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

    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好!自父親去世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

    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經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

    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因此這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莊裡的王囡囡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于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是當時我的小侶伴中的大阿哥。

    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

    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

    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

    小孩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

    此外他家對于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我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産的豆腐幹、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

    同時在小伴侶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

    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于幼弟。

    我們有時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玩耍,有時相偕出遊。

    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罵。

    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囡囡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囡囡教我的。

    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

    他到米桶裡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裡,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

    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鈎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

    然後放下水去。

    他又說:&ldquo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鈎子鈎住魚的颚,魚就逃不脫。

    &rdquo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

    途中他對我說:&ldquo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

    魚喜歡吃蒼蠅!&rdquo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

    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

    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隻管喜歡釣魚。

    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

    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的人吃,或給貓吃。

    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于遊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内。

    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于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複有釣魚的工夫。

    但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什麼&ldquo獨釣寒江雪&rdquo,什麼&ldquo漁樵度此身&rdquo,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風雅的事。

    後來又曉得有所謂&ldquo遊釣之地&rdquo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

    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魚确是雅的,我的故鄉,确是我的遊釣之地,确是可懷的故鄉。

    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隻有這三件事。

    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忏悔。

     一九二七年梅雨時節[3] 星期六之夜 [1]本篇曾載1927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8卷第6号。

     [2]白場,作者家鄉話,意即場地。

     [3]本篇末原未署日期。

    這裡所署的日期是發表在《小說日報》時篇末所署。

     夢痕[1] 我的左額上有一條同眉毛一般長短的疤。

    這是我兒時遊戲中在門檻上跌破了頭顱而結成的。

    相面先生說這是破相,這是缺陷。

    但我自己美其名曰&ldquo夢痕&rdquo。

    因為這是我的夢一般的兒童時代所遺留下來的唯一的痕迹。

    由這痕迹可以探尋我的兒童時代的美麗的夢。

     我四五歲時,有一天,我家為了&ldquo打送&rdquo(吾鄉風俗,親戚家的孩子第一次上門來做客,辭去時,主人家必做幾盤包子送他,名曰&ldquo打送&rdquo)某家的小客人,母親、姑母、嬸母和諸姊們都在做米粉包子。

    廳屋的中間放一隻大匾,匾的中央放一隻大盤,盤内盛着一大堆黏土一般的米粉,和一大碗做餡用的甜甜的豆沙。

    母親們大家圍坐在大匾的四周。

    各人卷起衣袖,向盤内摘取一塊米粉來,捏做一隻碗的形狀;夾取一筷豆沙來藏在這碗内;然後把碗口收攏來,做成一個圓子。

    再用手法把圓子捏成三角形,扭出三條絞絲花紋的脊梁來;最後在脊梁湊合的中心點上打一個紅色的&ldquo壽&rdquo字印子,包子便做成。

    一圈一圈地陳列在大匾内,樣子很是好看。

    大家一邊做,一邊興高采烈地說笑。

    有時說誰的做得太小,誰的做得太大;有時稱姑母的做得大玲珑,有時笑指母親的做得像個鍋餅。

    笑語之聲,充滿一堂。

    這是年中難得的全家歡笑的日子。

    而在我,做孩子們的,在這種日子更有無上的歡樂;在準備做包子時,我得先吃一碗甜甜的豆沙。

    做的時候,我隻要噪鬧一下子,母親們會另做一隻小包子來給我當場就吃。

    新鮮的米粉和新鮮的豆沙,熱熱地做出來味道就是很好的。

    我往往吃一隻不夠,再吵鬧一下子就得吃第二隻。

    倘然吃第二隻還不夠,我可嚷着要替她們打壽字印子。

    這印子是不容易打的:蘸的水太多了,打出來一塌糊塗,看不出壽字;蘸的水太少了,打出來又不清楚;況且位置要擺得正,歪了就難看;打壞了又不能揩抹塗改。

    所以我嚷着要打印子,是母親們所最怕的事。

    她們便會和我請商,把做圓子收口時摘下來的一小粒米粉給我,叫我&ldquo自己做來自己吃&rdquo。

    這正是我所盼望的主要目的!開了這個例之後,各人做圓子收口時摘下來的米粉,就都得照例歸我所有。

    再不夠時還得要求向大盤中扭一把米粉來,自由捏造各種黏土手工:捏一個人,團攏了,改捏一個狗;再團攏了,再改捏一支水煙管,捏到手上的龌龊都混入其中,而雪白的米粉變成了灰色的時候,我再向她們要一朵豆沙來,裹成各種三不像的東西,吃下肚子裡去。

    這一天因為我吵得特别厲害些,姑母做了兩隻小玲珑的包子給我吃,母親又外加一團米粉給我玩。

    為求自由,我不在那場上吃弄,拿了到店堂裡,和五哥哥一同玩弄。

    五哥哥者,後來我知道是我們店裡的學徒,但在當時我隻知道他是我兒時的最親愛的伴侶。

    他的年紀比我大,智力比我高,膽量比我大,他常做出種種我所意想不到的玩意兒來,使得我驚奇。

    這一天我把包子和米粉拿出去同他共玩,他就尋出幾個印泥菩薩的小型的紅泥印子來,教我印米粉菩薩。

     後來我們争執起來,他拿了他的米粉菩薩逃。

    我就拿了我的米粉菩薩追。

    追到排門旁邊,我跌了一跤,額骨磕在排門檻上,磕了眼睛大小的一個洞,便暈迷不省。

    等到有知覺的時候,我已被抱在母親手裡,外科郎中蔡德本先生,正在用布條向我的頭上重重疊疊地包裹。

     自從我跌傷以後,五哥哥每天乘店裡空閑的時候到樓上來審問我。

    來時必然偷偷地從衣袖裡摸出些我所愛玩的東西來&mdash&mdash例如關在自來火匣子裡的幾隻叩頭蟲,洋皮紙人頭,老菱殼做成的小腳,順治銅钿磨成的小刀等&mdash&mdash送給我玩,直到我額上結成這個疤。

     講起我額上的疤的來由,我的回想中印象最清楚的人物,莫如五哥哥。

    而五哥哥的種種可驚可喜的行狀,與我的兒童時代的歡樂,也便跟了這回想而曆曆地浮出到眼前來。

     他的行為的頑皮,我現在想起了還覺吃驚。

    但這種行為對于當時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

    使我時時刻刻追随他,自願地做他的從者。

    他用手捉住一條大蜈蚣,摘去了它的有毒的鈎爪,而藏在衣袖裡,走到各處,随時拿出來吓人。

    我跟了他走,欣賞他的把戲。

    他有時偷偷地把這條蜈蚣放在别人的瓜皮帽子上,讓它沿着那人的額骨爬下去,吓得那人直跳起來。

    有時懷着這條蜈蚣去登坑,等候鄰席的登坑者正在拉糞的時候,把蜈蚣丢在他的褲子上,使得那人扭着褲子亂跳,累了滿身的糞。

    又有時當衆人面前他偷把這條蜈蚣放在自己的額上,假裝被咬的樣子而号啕大哭起來,使得滿座的人驚惶失措,七手八腳地為他營救。

    正在危急存亡的時候,他伸起手來收拾了這條蜈蚣,忽然破涕為笑,一縷煙逃走了。

    後來這套戲法漸漸做穿,有的人警告他說,若是再拿出蜈蚣來,要打頭頸拳了。

    于是他換出别種花樣來:他躲在門口,等候警告打頭頸拳的人将走出門,突然大叫一聲,倒身在門檻邊的地上,亂滾亂撞,哭着嚷着,說是踐踏了一條臂膀粗的大蛇,但蛇是已經竄進榻底下去了。

    走出門來的人被他這一吓,實在魂飛魄散;但見他的受難比他更深,也無可奈何他,隻怪自己的運氣不好。

    他看見一群人蹲在岸邊釣魚,便參加進去,和蹲着的人閑談。

    同時偷偷地把其中相接近的兩人的辮子梢頭結住了,自己就走開,躲到遠處去作壁上觀。

    被結住的兩人中若有一人起身欲去,滑稽劇就演出來給他看了。

    諸如此類的惡戲,不勝枚舉。

     現在回想他這種玩耍,實在近于為虐的戲谑。

    但當時他熱心地創作,而熱心地欣賞的孩子,也不止我一個。

    世間的嚴正的教育者!請稍稍原諒他的頑皮!我們的兒時,在私塾裡偷偷地玩了一個折紙手工,是要遭先生用銅筆套管在額骨上猛釘幾下,外加在至聖先師孔子之神位面前跪一炷香的! 況且我們的五哥哥也曾用他的智力和技術來發明種種富有趣味的玩意,我現在想起了還可以神往。

    暮春的時候,他領我到田野去偷新蠶豆。

    把嫩的生吃了,而用老的來做&ldquo蠶豆水龍&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