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2 每一件事,都可以是雅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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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十五世紀初期,在離愛丁堡之北約五十裡處的聖安德魯斯,才有人開始打高爾夫,但是也有人說是起源于荷蘭,因為高爾夫是荷蘭語,意為杆。
更有人說較早的球杆不過是牧羊的曲杖,牧羊人一面看羊群吃草,一面以杖擊石為戲。
這一說也沒有什麼稀奇,我們台灣的紅葉少棒隊當初也是一群窮孩子用樹枝木棒打石子苦練成功的。
一四五七年,蘇格蘭王哲姆斯二世時代,議會通過法案:&ldquo足球與高爾夫應嚴行取締。
&rdquo主要原因是球戲無益,浪費時間,而且不是高雅的消遣。
士大夫正當活動應該是練習射箭,我們古代六藝中之所謂&ldquo射&rdquo,射是保衛國家的技能。
哲姆斯四世本人愛打高爾夫,可是他也承認高爾夫耗時無益。
人民不聽這一套,愛打高爾夫的越來越多。
十六世紀中,蘇格蘭女王瑪麗成為曆史上第一位出名的高爾夫女将。
她呼球童為Caddie,這是一個法文詞,因為是在法國受教育的。
高爾夫盛行于美國,是有道理的,那裡的TBM特别多。
據說如今美國有一萬二千五百個高爾夫球場(公私合計),打高爾夫的有一千六百萬人之多,每年總共投資進去在三億五千萬美元以上。
腦滿腸肥的人,四體不勤的人,出去活動活動筋骨,總比在燈紅酒綠的俱樂部裡鬼混,或是在一擲萬金的賭窟裡消磨時光,要好得多。
打高爾夫的不僅是商人了,政界人士也跟蹤而進。
本來開雜貨店的賣花生的搖身一變可以成為總統,做大官的搖身一變也可以成為什麼董事長總經理之類,其間沒有太大的區别,打高爾夫,有錢就行。
有人說,高爾夫應該譯為高爾富,不無道理。
日本是戰敗國,但也是暴發戶,而且傳統地善于東施效颦。
據說高爾夫在日本也大行其道。
最近十年中,日本的高爾夫運動的人口已經突破一千萬人大關。
全國每十二個人當中便有一個打高爾夫。
全國大大小小的高爾夫球場有三百四十幾個。
要想打高爾夫需要先行入會,入會費高低不等,最低的日币二三十萬元,高的達到二千萬至三千萬元之數,而以小金井高爾夫球場為最高,高到九千萬。
會員證可以買賣轉讓,有行情,可以分期付款。
所以高爾夫不僅是消閑運動,還是一種投資,虧得日本人想得出這種鬼主意。
不要說台灣地窄人稠,試看我們的各大都市郊外哪一處沒有一兩個規模不小的高爾夫球場?其中頗有幾個人影幢幢在那裡揮杆走動。
我是沒有資格打高爾夫的,但是&ldquo同學少年多不賤&rdquo,很有幾位是有資格的,好多年前,我去拜訪一位老同學,他正在束裝待發,要去北投揮杆。
好說歹說,把我拉上車去要我陪他去走一程,并告訴我北投球場的擔擔面很有名,他要請我吃面。
我去了,我看了,我吃了,可是事後想想,我付了代價。
在草地上走了好幾個鐘頭,隻為了看着那個小白球進洞,直走得兩腿清酸。
一洞又一洞,隻好一路向前,義無反顧。
吸進的新鮮空氣固然不少,噴出去的喘氣也很多。
好不容易地繞了一個大圈子,繞回出發的地方,朋友沒食言,真個請了我吃擔擔面,當時饑腸辘辘,三口兩口吞下肚,也不知道滋味如何。
低頭看着自己的兩隻腳,鞋子上沾滿雨露濕泥,歸去費了好大勁才刷洗幹淨,以後還想再去參觀别人打高爾夫麼?永不,永不,永不! 真有人勸我加入高爾夫的行列。
他們說除了消閑運動之外,還有奧妙無窮。
我想起了兩個故事,一個是晉惠帝九歲時,天下糜沸,民多饑死,帝曰:&ldquo何不食肉糜?&rdquo一個是法國路易十六之後瑪麗安朵奈聞人民叫嚣,後問左右,曰:&ldquo人民無面包吃,故聚衆鼓噪。
&rdquo後曰:&ldquo何不食蛋糕?&rdquo朋友怪我久居都市,心為形役,何不驅車上草原,打個十洞八洞,一吐胸中悶氣?我無以為對。
我甯可黎明即起,在馬路邊獨自曳杖溜達溜達。
照相 美的東西是永久的快樂 人的眼睛像一具照相機,不,應該說照相機略似人的眼睛。
人的眼睛,眨巴眨巴地自動啟閉,自動調整焦距,自動縮放光圈,自動分辨色光,一瞬間把眼前景物盡收眼底,而且不需計算曝光時間,不需沖洗,不需曬印,不需更換底片,印象長久保存在腦海裡,随時可以在想象中湧現。
照相機哪有這樣方便? 但是照相機仍是一項了不起的發明。
照相術可以把一些景象留在紙上,可以留待回憶,可以廣為流傳,實在是相當神妙,怪不得早先有人認為照相是洋鬼子的魔術,照相機是剜了死人的眼珠造成的,而且照相機底版上的人的映像是頭朝下腳朝天,照一回相就要倒黴一次。
從前照相不是一件小事。
誰家裡大概都保有幾張褪了色的迷迷糊糊的前輩照相,父母的、祖父母的、曾祖父母的。
從前的喜神是請畫師手繪的,多半是人咽了氣之後就請畫師來,揭開殓布着着實實地看幾眼,把臉上特征牢記于心,回去慢慢細描,八九不離十。
有了照相之後,就方便多了,照片上打了方格子,比照投影,照貓畫虎,畫出來神情畢肖。
人老了,總要照幾張相。
照相之前必定盛裝起來,袍襯齊整如見大賓,手裡拿着半啟的折扇,或是揉着兩隻鐵球。
如果夫人合照,則男左女右,各據太師椅一張,正襟危坐,一個是雙腿八字開,一個是兩腳齊并攏,中間小茶幾一個,上置水煙袋、蓋碗茶,前面一定有一隻高大瓷痰桶,這是照相時必須擺出的标準架勢。
如果家裡人丁旺,祖孫三代濟濟一堂,一幅合家歡是少不了的,二老坐當中,兒子、媳婦、孫男女按照輩分、年秩分列兩旁,或是像兔兒爺攤子似的站在後排。
有人忌諱照合家歡,說是照了之後該進祠堂的人可能很快地就進了祠堂。
其實不照合家歡,結果也是一樣,還是及時照了好。
早先照相好像隻是照相館的事。
杭州二我軒照的西湖十景和西湖一覽的橫幅,有許多人家挂在壁上作為卧遊的對象,以為平添了什麼&ldquo雷峰夕照&rdquo&ldquo三潭印月&rdquo&ldquo花港觀魚&rdquo&ldquo平湖秋月&rdquo之類的點綴便增加幾分風雅。
北平廊房頭條的容光照相館門口,永遠有兩幅當今顯要的全身放大照片,多半是全副戎裝,肩頭兩大撮絲穗,胸前挂滿各色勳章。
照相館不僅技術高,能把一幅叱咤風雲躊躇滿志的神情拍攝出來,而且手腳快,能于一夕之間随着政潮起落更換門前時勢英雄的玉照。
我父執輩有一位内蒙古王公,因為雄于資,以照相為消遣,開風氣之先。
風景人物一齊來。
常是背着照相機拎着三腳架奔馳于玉泉山頤和園之間。
意猶未足,在家裡乘天氣晴朗,關起屏門,呼妻喚妾,小院裡春光蕩漾,一一收入鏡頭,甚至召來男女演員裸體征逐,拍攝所得細膩處,勝過仇十洲的春宮秘戲。
後來這位先生患了丹毒,渾身浮腫,頭大如鬥,化為一攤膿血而亡,有人說他照相傷了陰德。
我在二十二歲開始玩照相。
第一架柯達克,長方形厚厚的一個匣子,打開匣子就自動拉出打褶的箱身,軟片一搭子十二張,用一張抽一張,雖然簡陋,比照相師把頭蒙在黑布下裝玻璃闆要方便多了。
後來添置了三腳架、自動計時器,調整好光圈、距離,按下快門之後,三步并作兩步地走到前面,咔嚓一聲,把自己照進去了,好得意。
照相而不能自己洗曬,究竟不能十分滿足,可是看了人家躲在廁所裡遮上窗戶用自制的一盞紅燈埋頭沖洗,悶出一頭大汗,洗出來未必像樣,那份洋罪我不想受。
照相機日新月異,看樣子永遠趕不上潮流,新器材的發明永無終止,誰願意投資于無底洞,于是我把照相這一樁嗜好剛要形成的時候就戒掉了。
如今視力茫茫,兩手微顫,想再重拾舊趣亦不可得。
若是有人要給我照相,隻要不嫌老醜,我是來者不拒,而且不需特别要求,不需請我說一聲Squeeze,我會不吝報以微笑。
印出來送我一張,多謝盛情,不送也無妨,可能是根本沒洗出來。
很多做父母的非常鐘愛他們的孩子,孩子尚在襁褓,就要給他照相留念,然後每隔周歲再照一張,說是給孩子生長過程留下一點痕迹,以為他日追憶過去之資,實則是父母滿足他們自己鐘愛之情。
看着自己的骨肉幼苗逐年茁大,自有一種不可言說的快感。
孩子長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個單位,對于過去并不怎樣眷戀,關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兒女,感興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
我曾親見一個孩子長大,授室前夕,他的母親把他從小到大的照片簿交付給他,他說:&ldquo你留着自己觀賞吧,我不想要。
&rdquo他的母親好傷心。
結婚照大概是人人都很珍惜的,尤其是新娘子的照相,事前上裝、美容、做發,然後經照相師的左擺布右擺布,非把觀禮的親友等得望穿秋水、神黯心焦不能露面。
慢工出細活,結婚照相當然是俊俏美觀,當事人看了揚揚得意,樂不可支,必定要彩色放大,供在案頭、懸在壁上&mdash&mdash&ldquo美的東西是永久的快樂&rdquo。
樂還要與别人分享,才能大樂特樂,于是加印多張,到處投贈,希望别人惠存留念。
但是據我所知,凡是以結婚照片贈人者,那些美麗的照片之短期内的歸宿大概是&mdash&mdash字紙簍。
旅行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 我們中國人是最怕旅行的一個民族。
鬧饑荒的時候都不肯輕易逃荒,甯願在家鄉吃青草啃樹皮吞觀音土,生怕離鄉背井之後,在旅行中流為餓殍,失掉最後的權益&mdash&mdash壽終正寝。
至于席豐履厚的人更不願輕舉妄動,牆上挂一張圖畫,看看就可以當&ldquo卧遊&rdquo,所謂&ldquo一動不如一靜&rdquo。
說穿了,&ldquo太陽下沒有新鮮事物&rdquo。
号稱山川形勝,還不是幾堆石頭一汪子水?我記得做小學生的時候,郊外踏青,是一樁心跳的事,多早就籌備,起個大早,排成隊伍,擎着校旗,鼓樂前導,事後下星期還得做一篇《遠足記》,才算功德圓滿。
旅行一次是如此地莊嚴!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歲,沒有逛過一次西湖,最後總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擡到了西湖,就沒有再回來&mdash&mdash葬在湖邊山上。
古人雲:&ldquo一生能着幾兩屐?&rdquo這是勸人及時行樂,莫怕多費幾雙鞋。
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樁樂事嗎?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惱的成分呢? 出門要帶行李,那一個幾十斤重的五花大綁的鋪蓋卷兒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難關。
要捆得緊,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見棱見角,與稀松露餡的大包袱要迥異其趣,這已經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所能勝任的了。
關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開看看,看完之後便很難得再複原。
&ldquo乘興而來,興盡而返&rdquo。
很多人在打完鋪蓋卷兒之後就覺得遊興已盡了。
在某些國度裡,旅行是不需要攜帶鋪蓋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時洗換的被單&mdash&mdash旅客可以無牽無挂,不必像蝸牛似的頂着安身的家夥走路。
攜帶鋪蓋究竟還容易辦得到,但是沒聽說過帶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沒有臭蟲設備的。
我很懷疑一個人于整夜輸血之後,第二天還有多少精神遊山逛水。
我有一個朋友發明了一種服裝,按着他的頭軀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睡衣,人鑽在睡衣裡面,隻留眼前兩個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絕&mdash&mdash隻是那樣子有些像是KKK(恐怖組織3K黨),夜晚出來曾經幾乎吓死一個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為旅客之苦。
我覺得&ldquo滑竿&rdquo&ldquo架子車&rdquo都比飛機有趣。
&ldquo禦風而行,泠然善也&rdquo,那是神仙生涯。
在塵世旅行,還是以腳能着地為原則。
我們要看朵朵的白雲,但并不想在雲隙裡鑽出鑽進;我們要&ldquo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rdquo,但并不想把世界縮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來欣賞。
我惋惜彌爾頓所稱述的中土有&ldquo挂帆之車&rdquo尚不曾坐過。
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車之不易得,車夫舟子之不易纏,&ldquo衣帽自看&rdquo固不待言,還要提防青紗帳起。
劉伶&ldquo死便埋我&rdquo,也不是準備橫死。
旅行雖然夾雜着苦惱,究竟有很大的樂趣在。
旅行是一種逃避&mdash&mdash逃避人間的醜惡。
&ldquo大隐藏人海&rdquo,我們不是大隐,在人海裡藏不住。
豈但人海裡安不得身,在家園也不容易遁迹。
成年地圈在四合房裡,不必仰屋就要興歎;成年地看着家裡的那一張臉,不必牛衣也要對泣。
家裡面所能看見的那一塊青天,隻有那麼一大塊。
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風明月,在家裡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風筝需要舉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鄰居沒有遮攔。
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頭碰腦的不是人面獸,就是可憐蟲。
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雖無勇氣披發入山,至少為什麼不帶着一把牙刷捆起鋪蓋出去旅行幾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風吹雨打,然後倦飛知還,覺得&ldquo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rdquo,這樣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變成為暫時可以容忍的了。
下次忍耐不住的時候,再出去旅行一次。
如此地折騰幾回,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沒有不感覺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種趣味。
哈茲利特(Hazlitt)主張在旅行時不要伴侶,因為:&ldquo如果你說路那邊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侶也許聞不見。
如果你指着遠處的一件東西,你的伴侶也許是近視的,還得戴上眼鏡看。
&rdquo一個不合意的伴侶,當然是累贅。
但是人是個奇怪的動物,人太多了嫌鬧,沒人陪着嫌悶。
耳邊嘈雜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但是也還想拉上個伴。
隻有神仙和野獸才受得住孤獨。
在社會裡我們覺得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裡又覺得人與人之間是親切的。
到美國落基山上旅行過的人告訴我,在山上若是遇見另一個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脫帽招呼,寒暄一兩句。
這是很有意味的一個習慣。
大概隻有在曠野裡我們才容易感覺到人與人是屬于一門一類的動物,平常我們太注意人與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侶是不易得的,客廳裡的好朋友不見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侶,理想的伴侶須具備許多條件,不能太髒,如嵇叔夜&ldquo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悶癢不能沐&rdquo,也不能有潔癖,什麼東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魚之不張嘴,也不能終日喋喋不休,整夜鼾聲不已;不能油頭滑腦,也不能蠢頭呆腦,要有說有笑,有動有靜,靜時能一聲不響地陪着你看行雲,聽夜雨,動時能在草地上打滾像一條活魚!這樣的伴侶哪裡去找? 相聲記 人生難得開口笑 我要記的不是聽相聲,而是我自己說相聲。
在抗戰期間有一次為了籌什麼款開遊藝大會,有皮黃,有洋歌,有雜耍。
少不了要一段相聲。
後台老闆瞧中了老舍和我,因為我們兩個平素就有點兒貧嘴刮舌,談話就有一點像相聲,而且焦德海、草上飛也都瞻仰過。
别的玩意兒不會,相聲總還可以湊和。
老舍的那一口北平話真是地道,又幹脆又圓潤又沉重,而且土音土語不折不扣,我的北平話稍差一點兒,真正的北平人以為我還行,外省人而自以為會說官話的人就認為我說得不大純粹。
老舍的那一張臉,不用開口就夠引人發笑,老是繃着臉,如果龇牙一笑,能立刻把笑容斂起,像有開關似的。
頭頂上亂蓬蓬的一撮毛,沒梳過,倒垂在又黑又瘦的臉龐上。
衣領大約是太大了一點兒,扣上紐扣還是有點兒松,把那個又尖又高的&ldquo颏裡嗉&rdquo(北平土話,謂喉結)露在外面。
背又有點兒駝,
更有人說較早的球杆不過是牧羊的曲杖,牧羊人一面看羊群吃草,一面以杖擊石為戲。
這一說也沒有什麼稀奇,我們台灣的紅葉少棒隊當初也是一群窮孩子用樹枝木棒打石子苦練成功的。
一四五七年,蘇格蘭王哲姆斯二世時代,議會通過法案:&ldquo足球與高爾夫應嚴行取締。
&rdquo主要原因是球戲無益,浪費時間,而且不是高雅的消遣。
士大夫正當活動應該是練習射箭,我們古代六藝中之所謂&ldquo射&rdquo,射是保衛國家的技能。
哲姆斯四世本人愛打高爾夫,可是他也承認高爾夫耗時無益。
人民不聽這一套,愛打高爾夫的越來越多。
十六世紀中,蘇格蘭女王瑪麗成為曆史上第一位出名的高爾夫女将。
她呼球童為Caddie,這是一個法文詞,因為是在法國受教育的。
高爾夫盛行于美國,是有道理的,那裡的TBM特别多。
據說如今美國有一萬二千五百個高爾夫球場(公私合計),打高爾夫的有一千六百萬人之多,每年總共投資進去在三億五千萬美元以上。
腦滿腸肥的人,四體不勤的人,出去活動活動筋骨,總比在燈紅酒綠的俱樂部裡鬼混,或是在一擲萬金的賭窟裡消磨時光,要好得多。
打高爾夫的不僅是商人了,政界人士也跟蹤而進。
本來開雜貨店的賣花生的搖身一變可以成為總統,做大官的搖身一變也可以成為什麼董事長總經理之類,其間沒有太大的區别,打高爾夫,有錢就行。
有人說,高爾夫應該譯為高爾富,不無道理。
日本是戰敗國,但也是暴發戶,而且傳統地善于東施效颦。
據說高爾夫在日本也大行其道。
最近十年中,日本的高爾夫運動的人口已經突破一千萬人大關。
全國每十二個人當中便有一個打高爾夫。
全國大大小小的高爾夫球場有三百四十幾個。
要想打高爾夫需要先行入會,入會費高低不等,最低的日币二三十萬元,高的達到二千萬至三千萬元之數,而以小金井高爾夫球場為最高,高到九千萬。
會員證可以買賣轉讓,有行情,可以分期付款。
所以高爾夫不僅是消閑運動,還是一種投資,虧得日本人想得出這種鬼主意。
不要說台灣地窄人稠,試看我們的各大都市郊外哪一處沒有一兩個規模不小的高爾夫球場?其中頗有幾個人影幢幢在那裡揮杆走動。
我是沒有資格打高爾夫的,但是&ldquo同學少年多不賤&rdquo,很有幾位是有資格的,好多年前,我去拜訪一位老同學,他正在束裝待發,要去北投揮杆。
好說歹說,把我拉上車去要我陪他去走一程,并告訴我北投球場的擔擔面很有名,他要請我吃面。
我去了,我看了,我吃了,可是事後想想,我付了代價。
在草地上走了好幾個鐘頭,隻為了看着那個小白球進洞,直走得兩腿清酸。
一洞又一洞,隻好一路向前,義無反顧。
吸進的新鮮空氣固然不少,噴出去的喘氣也很多。
好不容易地繞了一個大圈子,繞回出發的地方,朋友沒食言,真個請了我吃擔擔面,當時饑腸辘辘,三口兩口吞下肚,也不知道滋味如何。
低頭看着自己的兩隻腳,鞋子上沾滿雨露濕泥,歸去費了好大勁才刷洗幹淨,以後還想再去參觀别人打高爾夫麼?永不,永不,永不! 真有人勸我加入高爾夫的行列。
他們說除了消閑運動之外,還有奧妙無窮。
我想起了兩個故事,一個是晉惠帝九歲時,天下糜沸,民多饑死,帝曰:&ldquo何不食肉糜?&rdquo一個是法國路易十六之後瑪麗安朵奈聞人民叫嚣,後問左右,曰:&ldquo人民無面包吃,故聚衆鼓噪。
&rdquo後曰:&ldquo何不食蛋糕?&rdquo朋友怪我久居都市,心為形役,何不驅車上草原,打個十洞八洞,一吐胸中悶氣?我無以為對。
我甯可黎明即起,在馬路邊獨自曳杖溜達溜達。
照相 美的東西是永久的快樂 人的眼睛像一具照相機,不,應該說照相機略似人的眼睛。
人的眼睛,眨巴眨巴地自動啟閉,自動調整焦距,自動縮放光圈,自動分辨色光,一瞬間把眼前景物盡收眼底,而且不需計算曝光時間,不需沖洗,不需曬印,不需更換底片,印象長久保存在腦海裡,随時可以在想象中湧現。
照相機哪有這樣方便? 但是照相機仍是一項了不起的發明。
照相術可以把一些景象留在紙上,可以留待回憶,可以廣為流傳,實在是相當神妙,怪不得早先有人認為照相是洋鬼子的魔術,照相機是剜了死人的眼珠造成的,而且照相機底版上的人的映像是頭朝下腳朝天,照一回相就要倒黴一次。
從前照相不是一件小事。
誰家裡大概都保有幾張褪了色的迷迷糊糊的前輩照相,父母的、祖父母的、曾祖父母的。
從前的喜神是請畫師手繪的,多半是人咽了氣之後就請畫師來,揭開殓布着着實實地看幾眼,把臉上特征牢記于心,回去慢慢細描,八九不離十。
有了照相之後,就方便多了,照片上打了方格子,比照投影,照貓畫虎,畫出來神情畢肖。
人老了,總要照幾張相。
照相之前必定盛裝起來,袍襯齊整如見大賓,手裡拿着半啟的折扇,或是揉着兩隻鐵球。
如果夫人合照,則男左女右,各據太師椅一張,正襟危坐,一個是雙腿八字開,一個是兩腳齊并攏,中間小茶幾一個,上置水煙袋、蓋碗茶,前面一定有一隻高大瓷痰桶,這是照相時必須擺出的标準架勢。
如果家裡人丁旺,祖孫三代濟濟一堂,一幅合家歡是少不了的,二老坐當中,兒子、媳婦、孫男女按照輩分、年秩分列兩旁,或是像兔兒爺攤子似的站在後排。
有人忌諱照合家歡,說是照了之後該進祠堂的人可能很快地就進了祠堂。
其實不照合家歡,結果也是一樣,還是及時照了好。
早先照相好像隻是照相館的事。
杭州二我軒照的西湖十景和西湖一覽的橫幅,有許多人家挂在壁上作為卧遊的對象,以為平添了什麼&ldquo雷峰夕照&rdquo&ldquo三潭印月&rdquo&ldquo花港觀魚&rdquo&ldquo平湖秋月&rdquo之類的點綴便增加幾分風雅。
北平廊房頭條的容光照相館門口,永遠有兩幅當今顯要的全身放大照片,多半是全副戎裝,肩頭兩大撮絲穗,胸前挂滿各色勳章。
照相館不僅技術高,能把一幅叱咤風雲躊躇滿志的神情拍攝出來,而且手腳快,能于一夕之間随着政潮起落更換門前時勢英雄的玉照。
我父執輩有一位内蒙古王公,因為雄于資,以照相為消遣,開風氣之先。
風景人物一齊來。
常是背着照相機拎着三腳架奔馳于玉泉山頤和園之間。
意猶未足,在家裡乘天氣晴朗,關起屏門,呼妻喚妾,小院裡春光蕩漾,一一收入鏡頭,甚至召來男女演員裸體征逐,拍攝所得細膩處,勝過仇十洲的春宮秘戲。
後來這位先生患了丹毒,渾身浮腫,頭大如鬥,化為一攤膿血而亡,有人說他照相傷了陰德。
我在二十二歲開始玩照相。
第一架柯達克,長方形厚厚的一個匣子,打開匣子就自動拉出打褶的箱身,軟片一搭子十二張,用一張抽一張,雖然簡陋,比照相師把頭蒙在黑布下裝玻璃闆要方便多了。
後來添置了三腳架、自動計時器,調整好光圈、距離,按下快門之後,三步并作兩步地走到前面,咔嚓一聲,把自己照進去了,好得意。
照相而不能自己洗曬,究竟不能十分滿足,可是看了人家躲在廁所裡遮上窗戶用自制的一盞紅燈埋頭沖洗,悶出一頭大汗,洗出來未必像樣,那份洋罪我不想受。
照相機日新月異,看樣子永遠趕不上潮流,新器材的發明永無終止,誰願意投資于無底洞,于是我把照相這一樁嗜好剛要形成的時候就戒掉了。
如今視力茫茫,兩手微顫,想再重拾舊趣亦不可得。
若是有人要給我照相,隻要不嫌老醜,我是來者不拒,而且不需特别要求,不需請我說一聲Squeeze,我會不吝報以微笑。
印出來送我一張,多謝盛情,不送也無妨,可能是根本沒洗出來。
很多做父母的非常鐘愛他們的孩子,孩子尚在襁褓,就要給他照相留念,然後每隔周歲再照一張,說是給孩子生長過程留下一點痕迹,以為他日追憶過去之資,實則是父母滿足他們自己鐘愛之情。
看着自己的骨肉幼苗逐年茁大,自有一種不可言說的快感。
孩子長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個單位,對于過去并不怎樣眷戀,關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兒女,感興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
我曾親見一個孩子長大,授室前夕,他的母親把他從小到大的照片簿交付給他,他說:&ldquo你留着自己觀賞吧,我不想要。
&rdquo他的母親好傷心。
結婚照大概是人人都很珍惜的,尤其是新娘子的照相,事前上裝、美容、做發,然後經照相師的左擺布右擺布,非把觀禮的親友等得望穿秋水、神黯心焦不能露面。
慢工出細活,結婚照相當然是俊俏美觀,當事人看了揚揚得意,樂不可支,必定要彩色放大,供在案頭、懸在壁上&mdash&mdash&ldquo美的東西是永久的快樂&rdquo。
樂還要與别人分享,才能大樂特樂,于是加印多張,到處投贈,希望别人惠存留念。
但是據我所知,凡是以結婚照片贈人者,那些美麗的照片之短期内的歸宿大概是&mdash&mdash字紙簍。
旅行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 我們中國人是最怕旅行的一個民族。
鬧饑荒的時候都不肯輕易逃荒,甯願在家鄉吃青草啃樹皮吞觀音土,生怕離鄉背井之後,在旅行中流為餓殍,失掉最後的權益&mdash&mdash壽終正寝。
至于席豐履厚的人更不願輕舉妄動,牆上挂一張圖畫,看看就可以當&ldquo卧遊&rdquo,所謂&ldquo一動不如一靜&rdquo。
說穿了,&ldquo太陽下沒有新鮮事物&rdquo。
号稱山川形勝,還不是幾堆石頭一汪子水?我記得做小學生的時候,郊外踏青,是一樁心跳的事,多早就籌備,起個大早,排成隊伍,擎着校旗,鼓樂前導,事後下星期還得做一篇《遠足記》,才算功德圓滿。
旅行一次是如此地莊嚴!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歲,沒有逛過一次西湖,最後總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擡到了西湖,就沒有再回來&mdash&mdash葬在湖邊山上。
古人雲:&ldquo一生能着幾兩屐?&rdquo這是勸人及時行樂,莫怕多費幾雙鞋。
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樁樂事嗎?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惱的成分呢? 出門要帶行李,那一個幾十斤重的五花大綁的鋪蓋卷兒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難關。
要捆得緊,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見棱見角,與稀松露餡的大包袱要迥異其趣,這已經就不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所能勝任的了。
關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開看看,看完之後便很難得再複原。
&ldquo乘興而來,興盡而返&rdquo。
很多人在打完鋪蓋卷兒之後就覺得遊興已盡了。
在某些國度裡,旅行是不需要攜帶鋪蓋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時洗換的被單&mdash&mdash旅客可以無牽無挂,不必像蝸牛似的頂着安身的家夥走路。
攜帶鋪蓋究竟還容易辦得到,但是沒聽說過帶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沒有臭蟲設備的。
我很懷疑一個人于整夜輸血之後,第二天還有多少精神遊山逛水。
我有一個朋友發明了一種服裝,按着他的頭軀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無縫的睡衣,人鑽在睡衣裡面,隻留眼前兩個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絕&mdash&mdash隻是那樣子有些像是KKK(恐怖組織3K黨),夜晚出來曾經幾乎吓死一個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為旅客之苦。
我覺得&ldquo滑竿&rdquo&ldquo架子車&rdquo都比飛機有趣。
&ldquo禦風而行,泠然善也&rdquo,那是神仙生涯。
在塵世旅行,還是以腳能着地為原則。
我們要看朵朵的白雲,但并不想在雲隙裡鑽出鑽進;我們要&ldquo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rdquo,但并不想把世界縮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來欣賞。
我惋惜彌爾頓所稱述的中土有&ldquo挂帆之車&rdquo尚不曾坐過。
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車之不易得,車夫舟子之不易纏,&ldquo衣帽自看&rdquo固不待言,還要提防青紗帳起。
劉伶&ldquo死便埋我&rdquo,也不是準備橫死。
旅行雖然夾雜着苦惱,究竟有很大的樂趣在。
旅行是一種逃避&mdash&mdash逃避人間的醜惡。
&ldquo大隐藏人海&rdquo,我們不是大隐,在人海裡藏不住。
豈但人海裡安不得身,在家園也不容易遁迹。
成年地圈在四合房裡,不必仰屋就要興歎;成年地看着家裡的那一張臉,不必牛衣也要對泣。
家裡面所能看見的那一塊青天,隻有那麼一大塊。
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清風明月,在家裡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風筝需要舉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鄰居沒有遮攔。
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頭碰腦的不是人面獸,就是可憐蟲。
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雖無勇氣披發入山,至少為什麼不帶着一把牙刷捆起鋪蓋出去旅行幾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風吹雨打,然後倦飛知還,覺得&ldquo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時難&rdquo,這樣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變成為暫時可以容忍的了。
下次忍耐不住的時候,再出去旅行一次。
如此地折騰幾回,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沒有不感覺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種趣味。
哈茲利特(Hazlitt)主張在旅行時不要伴侶,因為:&ldquo如果你說路那邊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侶也許聞不見。
如果你指着遠處的一件東西,你的伴侶也許是近視的,還得戴上眼鏡看。
&rdquo一個不合意的伴侶,當然是累贅。
但是人是個奇怪的動物,人太多了嫌鬧,沒人陪着嫌悶。
耳邊嘈雜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時候,但是也還想拉上個伴。
隻有神仙和野獸才受得住孤獨。
在社會裡我們覺得面目可憎語言無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裡又覺得人與人之間是親切的。
到美國落基山上旅行過的人告訴我,在山上若是遇見另一個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脫帽招呼,寒暄一兩句。
這是很有意味的一個習慣。
大概隻有在曠野裡我們才容易感覺到人與人是屬于一門一類的動物,平常我們太注意人與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侶是不易得的,客廳裡的好朋友不見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侶,理想的伴侶須具備許多條件,不能太髒,如嵇叔夜&ldquo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悶癢不能沐&rdquo,也不能有潔癖,什麼東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魚之不張嘴,也不能終日喋喋不休,整夜鼾聲不已;不能油頭滑腦,也不能蠢頭呆腦,要有說有笑,有動有靜,靜時能一聲不響地陪着你看行雲,聽夜雨,動時能在草地上打滾像一條活魚!這樣的伴侶哪裡去找? 相聲記 人生難得開口笑 我要記的不是聽相聲,而是我自己說相聲。
在抗戰期間有一次為了籌什麼款開遊藝大會,有皮黃,有洋歌,有雜耍。
少不了要一段相聲。
後台老闆瞧中了老舍和我,因為我們兩個平素就有點兒貧嘴刮舌,談話就有一點像相聲,而且焦德海、草上飛也都瞻仰過。
别的玩意兒不會,相聲總還可以湊和。
老舍的那一口北平話真是地道,又幹脆又圓潤又沉重,而且土音土語不折不扣,我的北平話稍差一點兒,真正的北平人以為我還行,外省人而自以為會說官話的人就認為我說得不大純粹。
老舍的那一張臉,不用開口就夠引人發笑,老是繃着臉,如果龇牙一笑,能立刻把笑容斂起,像有開關似的。
頭頂上亂蓬蓬的一撮毛,沒梳過,倒垂在又黑又瘦的臉龐上。
衣領大約是太大了一點兒,扣上紐扣還是有點兒松,把那個又尖又高的&ldquo颏裡嗉&rdquo(北平土話,謂喉結)露在外面。
背又有點兒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