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集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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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rdquo宋元胡三省注引《舊唐書·郭子儀傳》,且雲:&ldquo則威遠軍,肅宗置也。
至德宗時,以左、右威遠營隸鴻胪&hellip&hellip(元和二年)其後遂以宦官為使,不複隸鴻胪。
&rdquo按,唐代劍南道有威遠軍(駐今四川威遠),與此不同。
子将,唐代武職名。
即小将。
唐制,每軍大将一人,副二人,總管四人,子将八人;子将掌布列行陣、金鼓及部署卒伍。
[2]十宅諸王皆好鬥雞:《新唐書》卷八二:&ldquo開元後,皇子幼,多居禁内,既長,诏附苑城為大宮,分院而處,号&lsquo十王宅&rsquo,所謂慶、忠、棣、鄂、榮、光、儀、颍、永、延、盛、濟等王,以十,舉全數也。
&rdquo這裡的十宅諸王,是泛指當時諸王子皇孫。
唐代宮廷中鬥雞之戲成風,玄宗時宮中有鬥雞供奉(《舊唐書·王傳》),當時有童謠唱:&ldquo生兒不用識文字,鬥雞走馬勝讀書。
賈家小兒年十三,富貴榮華代不如。
&rdquo [3]怙氣:恃氣發威,趾高氣揚。
[4]穆宗:即為李恒(795&mdash824)。
唐憲宗第三子。
元和十五年(820)即位。
在位四年,耽于遊宴,朝政濁亂。
葬光陵。
[5]蹠:足。
距:大。
[6]河北:唐代指河北道,轄境為黃河以北、太行山以東地區。
【譯文】 威遠軍子将臧平,喜歡鬥雞,他的一隻鬥雞高過平常的雞幾寸,沒有雞可以對敵。
威遠軍監軍給了他十匹布帛強行買去,趁着寒食節進獻入宮。
諸位王子皇孫都喜歡鬥雞,這隻雞鬥敗了十多隻雞,還在場内威風凜凜,趾高氣揚。
穆宗大悅,賞賜威遠監軍一百匹布帛。
負責鬥雞的人看這隻雞的大腳爪似曾相識,奏報說:&ldquo這隻雞其實還有個兄弟,長爪趾,愛鳴叫,前年賣給河北道的軍将,賣了兩百萬錢。
&rdquo X8.20韋絢雲:&ldquo巴州兔作狸班。
&rdquo 【譯文】 韋絢說:&ldquo巴州的兔子,帶有狸貓那樣的花斑。
&rdquo X8.21凡鸷鳥,雄小雌大,庶鳥皆雄大雌小。
【譯文】 大凡鷹、隼之類,都是雄鳥體形小,雌鳥體形大,一般的鳥都是雄鳥大雌鳥小。
X8.22予同院宇文獻雲[1]:吉州有異蟲[2],長三寸餘,六足,見蚓必齧為兩段,才斷,各化為異蟲,相似無别。
【注釋】 [1]院:指集賢殿書院。
[2]吉州:今江西吉安。
【譯文】 我在集賢院的同僚宇文獻說:吉州有一種奇怪的蟲,長三寸多,六隻腳,這種蟲見到蚯蚓必會咬作兩段,蚯蚓剛被咬斷,兩段就各自變成這蟲的樣子,非常相似,基本看不出差别。
X8.23又有赤腰蜂,養子于蜘蛛腹下。
【譯文】 還有一種赤腰蜂,把卵産在蜘蛛的腹部。
X8.24魚[1],肝與子俱毒。
食此魚,必食艾[2],艾能已其毒。
江淮人食此魚,必和艾。
【注釋】 [1](hóuyí):河豚。
[2]艾:這裡指水艾,即蘆蒿,又稱&ldquo蒌蒿&rdquo。
【譯文】 河豚,肝髒和卵都有毒。
食用這種魚,必須一同食用蘆蒿,蘆蒿可以解毒。
江淮一帶的人吃河豚,都是和着蘆蒿食用的。
X8.25夔州刺史李贻孫雲[1]:嘗見木枝化為蚓。
【注釋】 [1]李贻孫:大約生于唐德宗貞元年間,或為福建人。
會昌五年(845)任夔州刺史。
【譯文】 夔州刺史李贻孫說:曾見到樹枝變成蚯蚓。
X8.26道書以鯉魚多為龍[1],故不欲食,非緣反藥。
庶子張文規又曰[2]:&ldquo醫方中畏食鯉魚,謂若魚中豬肉也。
&rdquo 【注釋】 [1]道書:道教典籍。
[2]張文規:蒲州猗氏(今山西臨濟)人。
憲宗朝宰相張弘靖之子。
【譯文】 道書裡經常把鯉魚當作龍看待,所以道士一般不吃,并非因為它和丹藥物性相反。
庶子張文規又說:&ldquo醫方裡忌食鯉魚,認為它的物性就像魚裡的豬肉一樣。
&rdquo X8.27衛公畫得峽中異蝶,翅闊四寸餘,深褐色,每翅上有二金眼。
【譯文】 衛公李德裕畫有三峽中的奇異蝴蝶,翅膀寬四寸多,深褐色,每隻翅膀上有兩隻金眼。
X8.28公又說:&ldquo道書中言,獐鹿無魂[1],故可食。
&rdquo 【注釋】 [1]獐鹿無魂:宋祝穆《古今事文類聚》後集卷三六引陶弘景雲:&ldquo獐鹿非辰屬,又八卦無主,即生死無尤。
故道家許聽為脯。
牛羊雞犬雖補益肌膚,于亡魂皆為愆責,并不足啖。
&rdquo 【譯文】 衛公又說:&ldquo道書上說,獐鹿沒有靈魂,所以可食用。
&rdquo X8.29予幼時嘗見說郎巾,謂狼之筋也。
武宗四年[1],官市郎巾,予夜會客,悉不知郎巾何物,亦有疑是狼筋者。
坐老僧泰賢雲:&ldquo泾帥段祐宅在招國坊[2],嘗失銀器十餘事。
貧道時為沙彌,每随師出入段公宅,因令貧道以錢一千,詣西市賈胡求郎巾。
出至修竹南街金吾鋪[3],偶問官健朱秀,秀曰:&lsquo甚易得,但人不識耳。
&rsquo遂于古培摘出三枚[4],如巨蟲,兩頭光,帶黃色。
祐得,即令集奴婢環庭炙之。
蟲慄蠕動,有一女奴臉唇動[5],诘之,果竊器而欲逃者。
&rdquo 【注釋】 [1]武宗四年:唐武宗會昌四年(844)。
[2]段祐(?&mdash810):從郭子儀征戰有功,貞元末為泾原節度使。
招國坊:唐代長安城坊。
[3]金吾鋪:金吾衛士卒所居之處。
[4]培:牆。
[5](shùn):眼皮跳動。
【譯文】 我年幼時曾聽說過郎巾這個詞,還以為就是狼的筋呢。
武宗會昌四年,官府集市買賣郎巾,我夜間會客,大家都不知道郎巾是什麼東西,也有人懷疑就是狼筋。
在座的老僧泰賢說:&ldquo泾原節帥段祐的宅第在招國坊,有一次丢了十多件銀器。
貧僧當時還是沙彌,經常跟随師父出入段公府上,段公就命我帶上一千錢,到西市胡商那裡買郎巾。
我出外行至修竹南街金吾鋪,偶然問及官健兒朱秀,朱秀說:&lsquo這個很容易得到,隻是人們不認識罷了。
&rsquo于是就在老牆上掘出三隻,樣子像巨蟲,兩頭發光,身帶黃色。
段祐得到郎巾,就命人集合奴婢在院裡圍成一圈,當中用火炙烤郎巾。
蟲子被烤得驚慌蠕動,這時隻見一個女奴面部神情怪異,眼睛不停眨動,一問,果然就是偷竊銀器準備逃跑的那個人。
&rdquo X8.30象管 環王國野象成群[1],一牡管牝三十餘[2]。
牝牙才二尺,疊供牡者水草,卧則環守。
牝象死[3],共穵地埋之[4],号吼移時方散。
又國人養馴,可令代樵。
【注釋】 [1]環王國:又稱&ldquo占城國&rdquo,在今越南中南部。
[2]牡:雄。
牝:雌。
[3]牝象:從
&rdquo宋元胡三省注引《舊唐書·郭子儀傳》,且雲:&ldquo則威遠軍,肅宗置也。
至德宗時,以左、右威遠營隸鴻胪&hellip&hellip(元和二年)其後遂以宦官為使,不複隸鴻胪。
&rdquo按,唐代劍南道有威遠軍(駐今四川威遠),與此不同。
子将,唐代武職名。
即小将。
唐制,每軍大将一人,副二人,總管四人,子将八人;子将掌布列行陣、金鼓及部署卒伍。
[2]十宅諸王皆好鬥雞:《新唐書》卷八二:&ldquo開元後,皇子幼,多居禁内,既長,诏附苑城為大宮,分院而處,号&lsquo十王宅&rsquo,所謂慶、忠、棣、鄂、榮、光、儀、颍、永、延、盛、濟等王,以十,舉全數也。
&rdquo這裡的十宅諸王,是泛指當時諸王子皇孫。
唐代宮廷中鬥雞之戲成風,玄宗時宮中有鬥雞供奉(《舊唐書·王傳》),當時有童謠唱:&ldquo生兒不用識文字,鬥雞走馬勝讀書。
賈家小兒年十三,富貴榮華代不如。
&rdquo [3]怙氣:恃氣發威,趾高氣揚。
[4]穆宗:即為李恒(795&mdash824)。
唐憲宗第三子。
元和十五年(820)即位。
在位四年,耽于遊宴,朝政濁亂。
葬光陵。
[5]蹠:足。
距:大。
[6]河北:唐代指河北道,轄境為黃河以北、太行山以東地區。
【譯文】 威遠軍子将臧平,喜歡鬥雞,他的一隻鬥雞高過平常的雞幾寸,沒有雞可以對敵。
威遠軍監軍給了他十匹布帛強行買去,趁着寒食節進獻入宮。
諸位王子皇孫都喜歡鬥雞,這隻雞鬥敗了十多隻雞,還在場内威風凜凜,趾高氣揚。
穆宗大悅,賞賜威遠監軍一百匹布帛。
負責鬥雞的人看這隻雞的大腳爪似曾相識,奏報說:&ldquo這隻雞其實還有個兄弟,長爪趾,愛鳴叫,前年賣給河北道的軍将,賣了兩百萬錢。
&rdquo X8.20韋絢雲:&ldquo巴州兔作狸班。
&rdquo 【譯文】 韋絢說:&ldquo巴州的兔子,帶有狸貓那樣的花斑。
&rdquo X8.21凡鸷鳥,雄小雌大,庶鳥皆雄大雌小。
【譯文】 大凡鷹、隼之類,都是雄鳥體形小,雌鳥體形大,一般的鳥都是雄鳥大雌鳥小。
X8.22予同院宇文獻雲[1]:吉州有異蟲[2],長三寸餘,六足,見蚓必齧為兩段,才斷,各化為異蟲,相似無别。
【注釋】 [1]院:指集賢殿書院。
[2]吉州:今江西吉安。
【譯文】 我在集賢院的同僚宇文獻說:吉州有一種奇怪的蟲,長三寸多,六隻腳,這種蟲見到蚯蚓必會咬作兩段,蚯蚓剛被咬斷,兩段就各自變成這蟲的樣子,非常相似,基本看不出差别。
X8.23又有赤腰蜂,養子于蜘蛛腹下。
【譯文】 還有一種赤腰蜂,把卵産在蜘蛛的腹部。
X8.24魚[1],肝與子俱毒。
食此魚,必食艾[2],艾能已其毒。
江淮人食此魚,必和艾。
【注釋】 [1](hóuyí):河豚。
[2]艾:這裡指水艾,即蘆蒿,又稱&ldquo蒌蒿&rdquo。
【譯文】 河豚,肝髒和卵都有毒。
食用這種魚,必須一同食用蘆蒿,蘆蒿可以解毒。
江淮一帶的人吃河豚,都是和着蘆蒿食用的。
X8.25夔州刺史李贻孫雲[1]:嘗見木枝化為蚓。
【注釋】 [1]李贻孫:大約生于唐德宗貞元年間,或為福建人。
會昌五年(845)任夔州刺史。
【譯文】 夔州刺史李贻孫說:曾見到樹枝變成蚯蚓。
X8.26道書以鯉魚多為龍[1],故不欲食,非緣反藥。
庶子張文規又曰[2]:&ldquo醫方中畏食鯉魚,謂若魚中豬肉也。
&rdquo 【注釋】 [1]道書:道教典籍。
[2]張文規:蒲州猗氏(今山西臨濟)人。
憲宗朝宰相張弘靖之子。
【譯文】 道書裡經常把鯉魚當作龍看待,所以道士一般不吃,并非因為它和丹藥物性相反。
庶子張文規又說:&ldquo醫方裡忌食鯉魚,認為它的物性就像魚裡的豬肉一樣。
&rdquo X8.27衛公畫得峽中異蝶,翅闊四寸餘,深褐色,每翅上有二金眼。
【譯文】 衛公李德裕畫有三峽中的奇異蝴蝶,翅膀寬四寸多,深褐色,每隻翅膀上有兩隻金眼。
X8.28公又說:&ldquo道書中言,獐鹿無魂[1],故可食。
&rdquo 【注釋】 [1]獐鹿無魂:宋祝穆《古今事文類聚》後集卷三六引陶弘景雲:&ldquo獐鹿非辰屬,又八卦無主,即生死無尤。
故道家許聽為脯。
牛羊雞犬雖補益肌膚,于亡魂皆為愆責,并不足啖。
&rdquo 【譯文】 衛公又說:&ldquo道書上說,獐鹿沒有靈魂,所以可食用。
&rdquo X8.29予幼時嘗見說郎巾,謂狼之筋也。
武宗四年[1],官市郎巾,予夜會客,悉不知郎巾何物,亦有疑是狼筋者。
坐老僧泰賢雲:&ldquo泾帥段祐宅在招國坊[2],嘗失銀器十餘事。
貧道時為沙彌,每随師出入段公宅,因令貧道以錢一千,詣西市賈胡求郎巾。
出至修竹南街金吾鋪[3],偶問官健朱秀,秀曰:&lsquo甚易得,但人不識耳。
&rsquo遂于古培摘出三枚[4],如巨蟲,兩頭光,帶黃色。
祐得,即令集奴婢環庭炙之。
蟲慄蠕動,有一女奴臉唇動[5],诘之,果竊器而欲逃者。
&rdquo 【注釋】 [1]武宗四年:唐武宗會昌四年(844)。
[2]段祐(?&mdash810):從郭子儀征戰有功,貞元末為泾原節度使。
招國坊:唐代長安城坊。
[3]金吾鋪:金吾衛士卒所居之處。
[4]培:牆。
[5](shùn):眼皮跳動。
【譯文】 我年幼時曾聽說過郎巾這個詞,還以為就是狼的筋呢。
武宗會昌四年,官府集市買賣郎巾,我夜間會客,大家都不知道郎巾是什麼東西,也有人懷疑就是狼筋。
在座的老僧泰賢說:&ldquo泾原節帥段祐的宅第在招國坊,有一次丢了十多件銀器。
貧僧當時還是沙彌,經常跟随師父出入段公府上,段公就命我帶上一千錢,到西市胡商那裡買郎巾。
我出外行至修竹南街金吾鋪,偶然問及官健兒朱秀,朱秀說:&lsquo這個很容易得到,隻是人們不認識罷了。
&rsquo于是就在老牆上掘出三隻,樣子像巨蟲,兩頭發光,身帶黃色。
段祐得到郎巾,就命人集合奴婢在院裡圍成一圈,當中用火炙烤郎巾。
蟲子被烤得驚慌蠕動,這時隻見一個女奴面部神情怪異,眼睛不停眨動,一問,果然就是偷竊銀器準備逃跑的那個人。
&rdquo X8.30象管 環王國野象成群[1],一牡管牝三十餘[2]。
牝牙才二尺,疊供牡者水草,卧則環守。
牝象死[3],共穵地埋之[4],号吼移時方散。
又國人養馴,可令代樵。
【注釋】 [1]環王國:又稱&ldquo占城國&rdquo,在今越南中南部。
[2]牡:雄。
牝:雌。
[3]牝象: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