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集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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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荊山:今湖北南漳。
【譯文】 長慶初年,荊州公安縣僧人會宗,俗姓蔡,有一次中了蠱毒,病得形銷骨立,于是發願持念《金剛經》等待命終。
念到第五十遍時,白晝做夢,有人讓他張開嘴巴,從喉嚨裡扯出十多根頭發,夜晚又夢見吐出一條大蚯蚓,有手肘那麼長,因而病就好了。
荊山僧人行堅親見此事。
X7.13江陵開元寺般若院僧法正[1],日持《金剛經》三七遍[2]。
長慶初,得病卒。
至冥司,見若王者,問:&ldquo師生平作何功德?&rdquo答曰:&ldquo常念《金剛經》。
&rdquo乃揖上殿,令登繡坐,念《經》七遍。
侍衛悉合掌,階下拷掠論對,皆停息而聽。
念畢,後遣一吏引還。
王下階送雲:&ldquo上人更得三十年在人間,勿廢讀誦。
&rdquo因随吏行數十裡,至一大坑。
吏因臨坑,自後推之,若隕空焉。
死已七日,唯面不冷。
法正今尚在,年八十餘。
荊州僧常靖親見其事。
【注釋】 [1]般若(bōrě):佛教術語。
智慧。
[2]三七遍:三個七遍。
佛教術語有&ldquo三七日思惟&rdquo,&ldquo三七日&rdquo即三個七日。
【譯文】 江陵府開元寺般若院法正和尚,每天持念《金剛經》三個七遍。
長慶初年,生病去世。
到了陰司,見到一個像冥王的問他:&ldquo法師生平有什麼功德?&rdquo法正回答:&ldquo經常持念《金剛經》。
&rdquo冥王就揖請上殿,讓他趺坐在繡座上念《金剛經》七遍。
侍衛們全都雙手合十,階下正在進行拷問質對的鬼使等衆,都屏息靜聽。
法正念誦完畢,冥王随後就派一名冥吏領他還陽。
冥王下階相送,說:&ldquo上人還有三十年的陽壽,不要中斷誦經。
&rdquo法正就跟随冥吏走了幾十裡,到了一處大坑。
冥吏讓法正走到坑邊,從背後把法正推了下去,法正感覺像是從空中掉下來。
蘇醒過來,才知道自己已經死去七天,隻有面部不涼。
法正如今還活着,八十多歲了。
荊州的常靖和尚親見此事。
X7.14石首縣有沙彌道蔭[1],常持念《金剛經》。
寶曆初,因他出夜歸,中路忽遇虎,吼擲而前。
沙彌知不免,乃閉目而坐,但默念經,心期救護,虎遂伏草守之。
及曙,村人來往,虎乃去。
視其蹲處,涎流于地。
【注釋】 [1]石首縣:今屬湖北。
【譯文】 石首縣有個沙彌道蔭,經常持念《金剛經》。
寶曆初年,他因事外出,夜歸時半路忽然遇到一隻老虎,在他面前咆哮掀撲。
道蔭知道難免一死,就閉上眼睛坐下,隻是心裡默默念經,希望能得到救護,老虎也伏在草叢中守着。
到天亮了,村裡人路過,老虎就離開了。
看那老虎蹲伏的地方,涎液流得滿地都是。
X7.15太和三年,賊李同捷阻兵滄景[1],帝命李祐統齊德軍讨之[2]。
初圍德州城,城堅不拔。
翌日又攻之,自卯至未[3],十傷八九,竟不能拔。
時有齊州衙内八将官健兒王忠幹[4],博野人[5],常念《金剛經》,積二十餘年,日數不阙。
其日,忠幹上飛梯,将及堞[6],身中箭如猬,為櫑木擊落[7]。
同火卒曳出羊馬城外[8],置之水濠裡岸,祐以暮夜,命抽軍,其時城下矢落如雨,同火人匆忙,忘取忠幹屍。
忠幹既死,夢至荒野,遇大河,欲渡無因,仰天大哭。
忽聞人語聲,忠幹見一人長丈餘,疑是神人,因求指營路。
其人雲:&ldquo爾莫怕,我令爾得渡此河。
&rdquo忠幹拜之,頭低未舉,神人把腰擲之空中,久方著地。
忽如夢覺,聞賊城上交二更。
初不記過水,亦不知瘡,擡手扪面,血塗眉睫,方知傷損。
乃舉身強行,百餘步卻倒。
複見向人持刀叱曰:&ldquo起!起!&rdquo忠幹驚懼,遂走一裡餘,坐歇,方聞本軍喝号聲,遂及本營。
訪同火卒,方知身死在水濠裡,即夢中所過河也。
忠幹見在齊德軍。
【注釋】 [1]李同捷(?&mdash829):橫海節度使李全略之子,父死,自為留後,抗拒朝命,朝廷發七道兵讨之,兵敗而死。
滄景:即滄景節度使,治所在滄州(今屬河北)。
[2]帝:即唐文宗。
齊德軍:齊州和德州的軍隊。
齊,齊州,今山東濟南。
德,德州,今屬山東。
[3]卯:晨五時至七時。
未:午後十三時至十五時。
[4]官健兒:唐初府兵制,士兵自備武器資糧,後來逐漸改為官給,故稱&ldquo官健&rdquo。
[5]博野:今屬河北。
[6]堞:城上齒狀矮牆。
[7]櫑(léi)木:守城時從高處投擲下的木石。
櫑,同&ldquo檑&rdquo, [8]羊馬城:《通典》卷一五二:&ldquo城外四面壕内,去城十步,更立小隔城,厚六尺,高五尺,仍立女牆,謂之羊馬城。
&rdquo 【譯文】 大和三年,叛賊李同捷在滄景一帶擁兵對抗,皇帝命令李祐率領齊德軍進讨。
起初包圍德州城,城池防守堅固無法攻克。
第二天又攻城,自卯時一直到未時,将士十傷八九,仍然無法拿下。
當時有個齊州衙内八将官健兒王忠幹,博野人,每天持念《金剛經》,堅持二十多年不懈怠。
那天,忠幹登上雲梯,快要接近城堞時,身上連中數箭,被射得像個刺猬,然後被滾木擊中摔落城下。
同火士卒把他拖出羊馬城外,放在水濠靠近城裡一邊,李祐因為天黑了,下令撤軍,當時城上放箭有如下雨,同火士卒匆忙,忘了帶走忠幹的屍體。
忠幹死後,夢見自己到了一處荒野,遇到一條大河,想要渡河又沒辦法,于是仰天大哭。
忽然聽見有人說話,忠幹看見一個身高一丈多的人,懷疑這是神人,就請求指明歸營的路。
那人說:&ldquo你别怕,我會讓你渡過這條河。
&rdquo忠幹低頭下拜,還未擡頭,神人抓住他的腰,把他扔到空中,過了很久才落地。
忠幹忽然好像夢醒了,聽見德州城上打了二更。
他全然不記得過河的事,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的傷,擡手摸摸臉,滿臉是血,才知道自己受了傷。
他于是起身勉強行走,走了一百多步又倒下了。
又看見剛才的神人拿着刀呵斥說:&ldquo起來!起來!&rdquo忠幹又驚又怕,又往前走了一裡多,坐着歇息,這時聽到了自己軍隊的喝号聲,于是得以回到軍營。
問起同火士卒,這才知道自己先前已經死在水濠邊,也就是夢中渡過的那條河。
忠幹如今還在齊德軍。
X7.16何轸,鬻販為業。
妻劉氏,少斷酒肉,常持《金剛經》。
先焚香像前,願年止四十五,臨終心不亂,先知死日。
至太和四年冬,四十五矣,舍資裝供僧。
欲入歲假[1],遍别親故。
何轸以為病魅,不信。
至歲除日[2],請僧受入關[3],沐浴易衣,獨處一室趺坐[4],高聲念經。
及辨色,悄然,兒女排室入看之[5],已卒,頂熱灼手。
轸以僧禮葬,塔在荊州北郭[6]。
【注釋】 [1]歲假:别本或無&ldquo假&rdquo字。
[2]歲除:舊俗于臘歲前一日擊鼓驅疫,後遂以年終之日為歲除。
[3]入關:閉關。
自閉室中,坐禅修煉。
[4]趺(fū)坐:結跏趺坐,一種修禅時盤腿入定的坐姿。
具體坐法有多種。
唐王維《登辨覺寺》:&ldquo軟草承趺坐,長松響梵聲。
&rdquo [5]排:推。
[6]郭:外城。
【譯文】 何轸,靠販賣謀生。
妻子劉氏,年輕時就斷了酒肉,經常持念《金剛經》。
早年曾在佛像前上香,發願隻活到四十五歲,臨終時心志不亂,預先就知道去世的日期。
到大和四年冬天,四十五歲了,她施舍自己的資财供養僧人。
快到年末時,向所有的親朋故舊告别。
何轸以為妻子中邪了,不信她真會死。
到歲除那天,她請來僧人幫助閉關修煉,沐浴更衣,在一間屋子裡獨自趺坐,高聲念誦《金剛經》。
天色微明時,屋内一片寂靜,兒女推開門一看,劉氏已經去世了,頭頂熱得燙手。
何轸就用僧家葬儀安葬了妻子,塔在荊州北城外。
X7.17蜀左營卒王殷,常讀《金剛經》,不茹葷飲酒。
為賞設庫子[1],前後為人誤累,合死者數四,皆非意得免。
至太和四年,郭钊司空鎮蜀[2],郭性嚴急,小不如意皆死。
王殷因呈錦缬[3],郭嫌其惡弱,令袒背,将斃之。
郭有番狗,随郭卧起,非使宅人[4],逢之辄噬,忽吠數聲,立抱王殷背,驅逐不去。
郭異之,怒遂解。
【注釋】 [1]賞設庫子:負責管理犒賞之物的人員。
[2]郭钊(?&mdash831):華州鄭縣(今陝西華縣)人。
郭子儀孫。
大和三年(829)授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使。
[3]錦缬:印有花紋的絲織品。
[4]使宅:節度使宅第。
【譯文】 西蜀左營士卒王殷,經常誦讀《金剛經》,不食葷不飲酒。
王殷任職為賞設庫子,前前後後因人失誤連累,好幾次都該死罪,都意外得到豁免。
到大和四年,郭钊司空出鎮西川,郭钊性情嚴厲急躁,手下略有不合他心意者都會被處死。
一次,王殷呈上錦缬,郭钊嫌質量太差,就命王殷脫去衣服露出脊背,要杖殺他。
郭钊養着一條番狗,跟着郭钊,形影不離,如果不是節度使院裡的人,見到就咬,這時忽然狂吠了幾聲,直立起來抱着王殷後背,怎麼也趕不走。
郭钊覺得事有怪異,怒氣也随之而消。
X7.18郭司空離蜀之年[1],有百姓趙安,常念《金剛經》。
因行野外,見衣一襆遺墓側。
安以無主,遂持還家。
至家,言于妻子。
鄰人即告官趙盜物,捕送縣。
賊曹怒其不承認[2],以大關挾胫[3],折三段。
後令杖脊,杖下辄折。
吏意其有他術,問之,唯念《金剛經》。
及申郭,郭亦異之,判放。
及歸,其妻雲:&ldquo某日,聞君經函中震裂數聲,懼不敢發。
&rdquo安乃馳視之,帶斷軸折,紙盡破裂。
安今見在。
【注釋】 [1]郭司空離蜀之年:郭钊于大和四年(830)召為太常卿,行至道中卒。
[2]賊曹:主司盜賊事的州郡佐吏。
[3]大關:夾棍,一種刑具。
【譯文】 郭司空離開西川那年,有個叫趙安的百姓,經常持念《金剛經》。
一次行路野外,看見一包袱衣物丢在墳邊。
趙安認為這是無主之物,就拿回了家。
到家就告訴了妻子。
随後鄰居知道了,就告發趙安偷東西,趙安被抓捕起來送到縣裡。
因為他堅決不承認,主管盜事的官吏非常生氣,就用夾棍夾他的小腿,結果夾棍斷為三截。
又命令杖責脊背,一打下去杖就斷了。
官吏料想他有法術,就問他,回答說唯獨在持念《金剛經》。
後來案子報到郭钊那裡,郭钊也覺得不可思議,就判決放了他。
趙安回到家,他妻子說:&ldquo有一天聽到你裝經書的盒子裡發出幾次震裂之聲,我害怕就沒打開看。
&rdquo趙安急忙去打開看,發現經卷帶子斷了,卷軸也折了,紙張全都破裂。
趙安現在還活着。
X7.19太和五年,漢州什邡縣百姓王翰[1],常在市日逐小利。
忽暴卒,經三日卻活,雲冥中有十六人同被追,十五人散配他處,翰獨至一司,見一青衫少年,稱是己侄,為冥
【譯文】 長慶初年,荊州公安縣僧人會宗,俗姓蔡,有一次中了蠱毒,病得形銷骨立,于是發願持念《金剛經》等待命終。
念到第五十遍時,白晝做夢,有人讓他張開嘴巴,從喉嚨裡扯出十多根頭發,夜晚又夢見吐出一條大蚯蚓,有手肘那麼長,因而病就好了。
荊山僧人行堅親見此事。
X7.13江陵開元寺般若院僧法正[1],日持《金剛經》三七遍[2]。
長慶初,得病卒。
至冥司,見若王者,問:&ldquo師生平作何功德?&rdquo答曰:&ldquo常念《金剛經》。
&rdquo乃揖上殿,令登繡坐,念《經》七遍。
侍衛悉合掌,階下拷掠論對,皆停息而聽。
念畢,後遣一吏引還。
王下階送雲:&ldquo上人更得三十年在人間,勿廢讀誦。
&rdquo因随吏行數十裡,至一大坑。
吏因臨坑,自後推之,若隕空焉。
死已七日,唯面不冷。
法正今尚在,年八十餘。
荊州僧常靖親見其事。
【注釋】 [1]般若(bōrě):佛教術語。
智慧。
[2]三七遍:三個七遍。
佛教術語有&ldquo三七日思惟&rdquo,&ldquo三七日&rdquo即三個七日。
【譯文】 江陵府開元寺般若院法正和尚,每天持念《金剛經》三個七遍。
長慶初年,生病去世。
到了陰司,見到一個像冥王的問他:&ldquo法師生平有什麼功德?&rdquo法正回答:&ldquo經常持念《金剛經》。
&rdquo冥王就揖請上殿,讓他趺坐在繡座上念《金剛經》七遍。
侍衛們全都雙手合十,階下正在進行拷問質對的鬼使等衆,都屏息靜聽。
法正念誦完畢,冥王随後就派一名冥吏領他還陽。
冥王下階相送,說:&ldquo上人還有三十年的陽壽,不要中斷誦經。
&rdquo法正就跟随冥吏走了幾十裡,到了一處大坑。
冥吏讓法正走到坑邊,從背後把法正推了下去,法正感覺像是從空中掉下來。
蘇醒過來,才知道自己已經死去七天,隻有面部不涼。
法正如今還活着,八十多歲了。
荊州的常靖和尚親見此事。
X7.14石首縣有沙彌道蔭[1],常持念《金剛經》。
寶曆初,因他出夜歸,中路忽遇虎,吼擲而前。
沙彌知不免,乃閉目而坐,但默念經,心期救護,虎遂伏草守之。
及曙,村人來往,虎乃去。
視其蹲處,涎流于地。
【注釋】 [1]石首縣:今屬湖北。
【譯文】 石首縣有個沙彌道蔭,經常持念《金剛經》。
寶曆初年,他因事外出,夜歸時半路忽然遇到一隻老虎,在他面前咆哮掀撲。
道蔭知道難免一死,就閉上眼睛坐下,隻是心裡默默念經,希望能得到救護,老虎也伏在草叢中守着。
到天亮了,村裡人路過,老虎就離開了。
看那老虎蹲伏的地方,涎液流得滿地都是。
X7.15太和三年,賊李同捷阻兵滄景[1],帝命李祐統齊德軍讨之[2]。
初圍德州城,城堅不拔。
翌日又攻之,自卯至未[3],十傷八九,竟不能拔。
時有齊州衙内八将官健兒王忠幹[4],博野人[5],常念《金剛經》,積二十餘年,日數不阙。
其日,忠幹上飛梯,将及堞[6],身中箭如猬,為櫑木擊落[7]。
同火卒曳出羊馬城外[8],置之水濠裡岸,祐以暮夜,命抽軍,其時城下矢落如雨,同火人匆忙,忘取忠幹屍。
忠幹既死,夢至荒野,遇大河,欲渡無因,仰天大哭。
忽聞人語聲,忠幹見一人長丈餘,疑是神人,因求指營路。
其人雲:&ldquo爾莫怕,我令爾得渡此河。
&rdquo忠幹拜之,頭低未舉,神人把腰擲之空中,久方著地。
忽如夢覺,聞賊城上交二更。
初不記過水,亦不知瘡,擡手扪面,血塗眉睫,方知傷損。
乃舉身強行,百餘步卻倒。
複見向人持刀叱曰:&ldquo起!起!&rdquo忠幹驚懼,遂走一裡餘,坐歇,方聞本軍喝号聲,遂及本營。
訪同火卒,方知身死在水濠裡,即夢中所過河也。
忠幹見在齊德軍。
【注釋】 [1]李同捷(?&mdash829):橫海節度使李全略之子,父死,自為留後,抗拒朝命,朝廷發七道兵讨之,兵敗而死。
滄景:即滄景節度使,治所在滄州(今屬河北)。
[2]帝:即唐文宗。
齊德軍:齊州和德州的軍隊。
齊,齊州,今山東濟南。
德,德州,今屬山東。
[3]卯:晨五時至七時。
未:午後十三時至十五時。
[4]官健兒:唐初府兵制,士兵自備武器資糧,後來逐漸改為官給,故稱&ldquo官健&rdquo。
[5]博野:今屬河北。
[6]堞:城上齒狀矮牆。
[7]櫑(léi)木:守城時從高處投擲下的木石。
櫑,同&ldquo檑&rdquo, [8]羊馬城:《通典》卷一五二:&ldquo城外四面壕内,去城十步,更立小隔城,厚六尺,高五尺,仍立女牆,謂之羊馬城。
&rdquo 【譯文】 大和三年,叛賊李同捷在滄景一帶擁兵對抗,皇帝命令李祐率領齊德軍進讨。
起初包圍德州城,城池防守堅固無法攻克。
第二天又攻城,自卯時一直到未時,将士十傷八九,仍然無法拿下。
當時有個齊州衙内八将官健兒王忠幹,博野人,每天持念《金剛經》,堅持二十多年不懈怠。
那天,忠幹登上雲梯,快要接近城堞時,身上連中數箭,被射得像個刺猬,然後被滾木擊中摔落城下。
同火士卒把他拖出羊馬城外,放在水濠靠近城裡一邊,李祐因為天黑了,下令撤軍,當時城上放箭有如下雨,同火士卒匆忙,忘了帶走忠幹的屍體。
忠幹死後,夢見自己到了一處荒野,遇到一條大河,想要渡河又沒辦法,于是仰天大哭。
忽然聽見有人說話,忠幹看見一個身高一丈多的人,懷疑這是神人,就請求指明歸營的路。
那人說:&ldquo你别怕,我會讓你渡過這條河。
&rdquo忠幹低頭下拜,還未擡頭,神人抓住他的腰,把他扔到空中,過了很久才落地。
忠幹忽然好像夢醒了,聽見德州城上打了二更。
他全然不記得過河的事,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的傷,擡手摸摸臉,滿臉是血,才知道自己受了傷。
他于是起身勉強行走,走了一百多步又倒下了。
又看見剛才的神人拿着刀呵斥說:&ldquo起來!起來!&rdquo忠幹又驚又怕,又往前走了一裡多,坐着歇息,這時聽到了自己軍隊的喝号聲,于是得以回到軍營。
問起同火士卒,這才知道自己先前已經死在水濠邊,也就是夢中渡過的那條河。
忠幹如今還在齊德軍。
X7.16何轸,鬻販為業。
妻劉氏,少斷酒肉,常持《金剛經》。
先焚香像前,願年止四十五,臨終心不亂,先知死日。
至太和四年冬,四十五矣,舍資裝供僧。
欲入歲假[1],遍别親故。
何轸以為病魅,不信。
至歲除日[2],請僧受入關[3],沐浴易衣,獨處一室趺坐[4],高聲念經。
及辨色,悄然,兒女排室入看之[5],已卒,頂熱灼手。
轸以僧禮葬,塔在荊州北郭[6]。
【注釋】 [1]歲假:别本或無&ldquo假&rdquo字。
[2]歲除:舊俗于臘歲前一日擊鼓驅疫,後遂以年終之日為歲除。
[3]入關:閉關。
自閉室中,坐禅修煉。
[4]趺(fū)坐:結跏趺坐,一種修禅時盤腿入定的坐姿。
具體坐法有多種。
唐王維《登辨覺寺》:&ldquo軟草承趺坐,長松響梵聲。
&rdquo [5]排:推。
[6]郭:外城。
【譯文】 何轸,靠販賣謀生。
妻子劉氏,年輕時就斷了酒肉,經常持念《金剛經》。
早年曾在佛像前上香,發願隻活到四十五歲,臨終時心志不亂,預先就知道去世的日期。
到大和四年冬天,四十五歲了,她施舍自己的資财供養僧人。
快到年末時,向所有的親朋故舊告别。
何轸以為妻子中邪了,不信她真會死。
到歲除那天,她請來僧人幫助閉關修煉,沐浴更衣,在一間屋子裡獨自趺坐,高聲念誦《金剛經》。
天色微明時,屋内一片寂靜,兒女推開門一看,劉氏已經去世了,頭頂熱得燙手。
何轸就用僧家葬儀安葬了妻子,塔在荊州北城外。
X7.17蜀左營卒王殷,常讀《金剛經》,不茹葷飲酒。
為賞設庫子[1],前後為人誤累,合死者數四,皆非意得免。
至太和四年,郭钊司空鎮蜀[2],郭性嚴急,小不如意皆死。
王殷因呈錦缬[3],郭嫌其惡弱,令袒背,将斃之。
郭有番狗,随郭卧起,非使宅人[4],逢之辄噬,忽吠數聲,立抱王殷背,驅逐不去。
郭異之,怒遂解。
【注釋】 [1]賞設庫子:負責管理犒賞之物的人員。
[2]郭钊(?&mdash831):華州鄭縣(今陝西華縣)人。
郭子儀孫。
大和三年(829)授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使。
[3]錦缬:印有花紋的絲織品。
[4]使宅:節度使宅第。
【譯文】 西蜀左營士卒王殷,經常誦讀《金剛經》,不食葷不飲酒。
王殷任職為賞設庫子,前前後後因人失誤連累,好幾次都該死罪,都意外得到豁免。
到大和四年,郭钊司空出鎮西川,郭钊性情嚴厲急躁,手下略有不合他心意者都會被處死。
一次,王殷呈上錦缬,郭钊嫌質量太差,就命王殷脫去衣服露出脊背,要杖殺他。
郭钊養着一條番狗,跟着郭钊,形影不離,如果不是節度使院裡的人,見到就咬,這時忽然狂吠了幾聲,直立起來抱着王殷後背,怎麼也趕不走。
郭钊覺得事有怪異,怒氣也随之而消。
X7.18郭司空離蜀之年[1],有百姓趙安,常念《金剛經》。
因行野外,見衣一襆遺墓側。
安以無主,遂持還家。
至家,言于妻子。
鄰人即告官趙盜物,捕送縣。
賊曹怒其不承認[2],以大關挾胫[3],折三段。
後令杖脊,杖下辄折。
吏意其有他術,問之,唯念《金剛經》。
及申郭,郭亦異之,判放。
及歸,其妻雲:&ldquo某日,聞君經函中震裂數聲,懼不敢發。
&rdquo安乃馳視之,帶斷軸折,紙盡破裂。
安今見在。
【注釋】 [1]郭司空離蜀之年:郭钊于大和四年(830)召為太常卿,行至道中卒。
[2]賊曹:主司盜賊事的州郡佐吏。
[3]大關:夾棍,一種刑具。
【譯文】 郭司空離開西川那年,有個叫趙安的百姓,經常持念《金剛經》。
一次行路野外,看見一包袱衣物丢在墳邊。
趙安認為這是無主之物,就拿回了家。
到家就告訴了妻子。
随後鄰居知道了,就告發趙安偷東西,趙安被抓捕起來送到縣裡。
因為他堅決不承認,主管盜事的官吏非常生氣,就用夾棍夾他的小腿,結果夾棍斷為三截。
又命令杖責脊背,一打下去杖就斷了。
官吏料想他有法術,就問他,回答說唯獨在持念《金剛經》。
後來案子報到郭钊那裡,郭钊也覺得不可思議,就判決放了他。
趙安回到家,他妻子說:&ldquo有一天聽到你裝經書的盒子裡發出幾次震裂之聲,我害怕就沒打開看。
&rdquo趙安急忙去打開看,發現經卷帶子斷了,卷軸也折了,紙張全都破裂。
趙安現在還活着。
X7.19太和五年,漢州什邡縣百姓王翰[1],常在市日逐小利。
忽暴卒,經三日卻活,雲冥中有十六人同被追,十五人散配他處,翰獨至一司,見一青衫少年,稱是己侄,為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