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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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術語。
滌淨魂魄。
南朝陶弘景《真诰》卷七:&ldquo玉斧清淨藻潔,久齋濯魄,心近于仙,故假象以通夢也。
&rdquo 【譯文】 朱道士又曾經遊覽青城山丈人觀,到一處名為龍橋的地方,看見山岩下有具枯骨,背對石頭平坐,兩手相接,放在膝上,手指勾連在一起如同鎖鍊一樣,骨骼顔色雪白,上面長着苔藓挂着藤蔓。
朱道士說他的祖父已曾見過,不知過了多少年代。
這大概就是煉形濯魄的道士吧? X3.20武宗之元年,戎州水漲[1],浮木塞江。
刺史趙士宗召水軍接木,約獲百餘段。
公署卑小地窄,不複用,因并修開元寺。
後月餘日,有夷人,逢一人如猴,著故青衣,亦不辨何制,雲:&ldquo關将軍差來采木[2],今被此州接去,不知為計,要須明年卻來取。
&rdquo夷人說于州人。
至二年七月,天欲曙,忽暴水至。
州城臨江枕山,每大水,猶去州五十餘丈。
其時水高百丈,水頭漂二千餘人,州基地有陷深十丈處,大石如三間屋者堆積于州基。
水黑而腥,至晚方落,知州官虞藏玘及官吏,才及船投岸。
旬月後[3],舊州地方幹,除大石外,更無一物。
惟開元寺玄宗真容閣,去本處十餘步,卓立沙上,其他鐵石像,無一存者。
【注釋】 [1]戎州:今四川宜賓。
[2]關将軍:即為三國時蜀漢大将關羽(?&mdash220)。
死後被道教崇奉為關聖帝君、伏魔真君。
[3]旬月:滿一個月。
【譯文】 武宗會昌元年,戎州江水暴漲,漂浮的木頭填滿了江道。
刺史趙士宗招來水軍打撈浮木,共撈大約一百多根。
戎州官署低矮,地方狹窄,用不了這麼多,于是剩下的木頭就用來修建開元寺。
此後一個多月,有夷人碰見一個像猴子樣的人,身着舊青衣,從衣飾看不出是何身份,說:&ldquo關将軍派我來采木,如今全被這州收走,沒辦法,明年還得來取。
&rdquo夷人把這話轉告給州裡人。
到第二年七月,一天,天快亮時,忽然發大水。
州城臨江靠山,每次發大水,距州城都還有五十多丈。
此番大水,高達百丈,水面漂浮着兩千多人,州城城基有的地方深陷十丈,有的地方堆積着三間屋那麼大的石頭。
江水發黑而腥臭,到晚上水頭才落下,州署官員虞藏玘和其他官員才能夠乘船靠岸。
一個月後,州城原址水幹了,除了遍地大石頭外,一無所有。
隻有開元寺玄宗真容閣,被沖到距原處十多步的地方,矗立在沙灘上,其他的鐵像、石像,全都被沖走了。
X3.21成都乞兒嚴七師,幽陋凡賤,塗垢臭穢不可近,言語無度,往往應于未兆,居西市悲田坊[1]。
常有帖衙俳兒幹滿川、白迦、葉珪、張美、張翺等五人為火[2],七師遇于塗,各與十五文,勤勤若相别為贈之意。
後數日,監軍院宴[3],滿川等為戲以求衣糧。
少師李相怒[4],各杖十五,遞出界。
凡四五年間,人争施與。
每得錢帛,悉用修觀。
語人曰:&ldquo寺何足修。
&rdquo方知折寺之兆也[5]。
今失所在。
【注釋】 [1]悲田坊:周濟貧窮之所,各州府皆有設置。
[2]帖衙俳兒:經常出入官府的俳優藝人。
火:同伴,後作&ldquo夥&rdquo。
[3]監軍:即監軍使。
職官名。
唐代中後期,朝廷為加強對各大方鎮的控制,派遣皇帝身邊的親信宦官至鎮,負責監視刑賞、奏察違謬之事。
[4]少師:職官名。
李相:即為李固言,趙郡(今河北趙州)人。
開成年間以平章事出為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使,後為右仆射,改檢校司空兼太子少師。
[5]折寺之兆:指唐武宗會昌滅佛事。
見X3.2條注[4]。
【譯文】 成都乞丐嚴七師,其貌不揚,凡俗卑下,身上沾滿污垢,臭不可聞,說話沒條理,但常常能預知未來,居住在西市悲田坊。
曾有經常出入官府的俳優幹滿川、白迦、葉珪、張美、張翺等五人結伴同行,七師在路上遇見他們,給了他們每人十五文錢,滿是依依惜别的樣子。
過後幾天,監軍在院裡宴客,滿川等人演戲讨要工錢。
少師李固言大怒,把他們每人杖責十五下,押解出界。
前後四五年間,人們争着給嚴七師施舍錢物。
每次得了施舍,他都用來修道觀。
他對人說:&ldquo寺院沒什麼可修的。
&rdquo後來才知道這是朝廷将要拆毀寺院的預言。
現在不知道嚴七師在何方。
X3.22荊州百姓郝惟諒,性粗率,勇于私鬥。
武宗會昌二年寒食日,與其徒遊于郊外,蹴鞠角力[1],因醉于墦間[2]。
迨宵分,方始寤,将歸。
曆道左裡餘,值一人家,室絕卑陋,雖張燈而頗昏暗。
遂詣乞漿,睹一婦人,姿容慘悴,服裝羸弊,方向燈紉縫。
延郝,以漿授郝,良久謂郝曰:&ldquo知君有膽氣,故敢陳情。
妾本秦人,姓張氏,嫁于府衙健兒李自歡[3],自歡自太和中戍邊不返。
妾遘疾而殁,别無親戚,為鄰裡殡于此處,已逾一紀,遷葬無因。
凡死者肌骨未複于土,魂神不為陰司所籍,離散恍惚,如夢如醉。
君或留念幽魂,亦是陰德,使妾遺骸得歸泉壤,精爽有托,斯願畢矣。
&rdquo郝謂曰:&ldquo某生業素薄,力且不辦,如何?&rdquo婦人雲:&ldquo某雖為鬼,不廢女工。
自安此,常造雨衣,與胡氏家傭作,凡數歲矣,所聚十三萬,備掩藏固有餘也。
&rdquo郝許諾而歸。
遲明,訪之胡氏,物色皆符,乃具以告,即與偕往殡所,毀瘗視之,散錢培榇[4],缗之數如言[5]。
胡氏與郝哀而異之,複率錢與同輩合二十萬,盛其兇儀,瘗于鹿頂原。
其夕,見夢于胡、郝。
【注釋】 [1]蹴鞠:踢毬。
[2]墦(fán):墳墓。
[3]健兒:士卒。
[4]榇(chèn):棺材。
[5]缗(mín):穿銅錢用的繩子。
這裡代指錢。
【譯文】 荊州百姓郝惟諒,性情粗率,最好打架鬥毆。
武宗會昌二年寒食節,他和同夥一起到郊外遊玩,踢毬摔跤,酒喝醉了就睡在墓地裡。
到夜半時分才醒過來,準備回家。
順道左走了一裡多,路邊有戶人家,房子十分低矮,雖是點着燈仍很昏暗。
于是進去讨水喝,看見一個婦人,容貌憔悴,神情凄慘,衣服破舊,正對着燈做針線。
她請郝進屋,拿漿水給他喝,躊躇一陣,對郝惟諒說:&ldquo我知道您很有膽量,所以才敢向您訴說。
我本是關中人,姓張,嫁給府衙役卒李自歡,自歡自從大和年間戍守邊境就再沒回來。
後來我生病去世,此地别無親戚,是鄰居把我的靈柩停放在此處,已經過了十二年,想要遷葬也沒條件。
凡是死了的人,如果遺體沒有埋進土裡,陰魂就不被陰司收錄,魂離魄散,恍惚如夢遊離不定。
您倘若可憐我遊魂無歸,使我的遺骨能入土為安,精魂有托,既了卻我的心願,也算是您積了陰德。
&rdquo郝對她說:&ldquo我家裡貧寒,财力有限,怎麼辦呢?&rdquo婦人說:&ldquo我雖然是鬼,但沒丢下女工。
自從安葬在這裡,就制作雨衣,為胡家幫工做活,這麼多年積攢有十三萬,用來重新安葬應該足夠了。
&rdquo郝惟諒答應了她,然後回家了。
第二天天快亮時,就去胡家打聽,一看情形和那女鬼說的相同,就把事情告訴了姓胡的,兩人當即一同前往停放靈柩的地方,清理一看,散錢堆放在棺材外面,錢數和女鬼說的相合。
胡氏和郝惟諒既是哀憐,又覺詫異,又和朋友們湊了些錢,合計有二十萬,隆重地舉辦了喪儀,把她安葬在鹿頂原。
當晚,女鬼托夢給胡、郝二人,表示感謝。
X3.23衡嶽西原近朱陵洞[1],其處絕險,多大木、猛獸。
人到者率迷路,或遇巨蛇不得進。
長慶中,有頭陀悟空[2],常裹糧持錫[3],夜入山林,越兕侵虎[4],初無所懼。
至朱陵原,遊覽累日,扪蘿垂踵,無幽不迹。
因是跰?[5],憩于岩下,長籲曰:&ldquo饑渴如此,不遇主人。
&rdquo忽見前岩有道士,坐繩床[6]。
僧詣之,不動,遂責其無賓主意,複告以饑困。
道士欻起[7],指石地曰:&ldquo此有米。
&rdquo乃持??石[8],深數寸,令僧探之,得陳米升餘。
即著于釜,承瀑敲火煮飯。
勸僧食,一口未盡,辭以未熟。
道士笑曰:&ldquo君飧止此,可謂薄分。
我當畢之。
&rdquo遂吃硬飯。
又曰:&ldquo我為客設戲。
&rdquo乃處木袅枝[9],投蓋危石[10],猿懸鳥跂[11],其捷閃目。
有頃,又旋繞繩床,劾步漸趍[12],以至蓬轉渦急,但睹衣色成規,倏忽失所。
僧尋路歸寺,數日不複饑渴矣。
【注釋】 [1]衡嶽:衡山。
宋張君房《雲笈七簽》卷二七:&ldquo(三十六小洞天)第三南嶽衡山洞,周回七百裡,名曰朱陵洞天,在衡州衡山縣,仙人石長生治之。
&rdquo [2]頭陀:梵語音譯。
意譯為抖擻,即抖擻衣服、飲食、住處三種貪着之行法。
通常也把行腳乞食的僧人稱為頭陀。
[3]錫:錫杖。
[4]兕:雌犀牛。
這裡代指猛獸。
[5]跰?(piánzhī):同&ldquo胼胝&rdquo,手腳長繭。
[6]繩床:一種可折疊、有靠背和扶手的輕便坐具。
[7]欻(xū):忽然。
[8]?(zhú):挖。
[9]袅(niǎo)枝:枝條搖動。
[10]投蓋:自投其身以蓋物。
[11]跂(qǐ):踮起腳。
這裡形容像鳥兒站在枝頭的樣子。
[12]劾步:快步。
趍(qū):同&ldquo趨&rdquo。
【譯文】 衡山西原靠近朱陵洞,那裡極為險要,有很多大樹、猛獸。
人到這裡都會迷路,有的會遇到大蛇不能前進。
長慶年間,有個名叫悟空的頭陀,曾帶着幹糧手持錫杖,夜間進入山林,驅趕老虎猛獸,一點也不害怕。
到了朱陵原,遊覽了好幾天,在山間牽着藤蘿懸空穿行,走遍所有深幽之處。
因此腳上長了繭子,在岩下休息,長歎說:&ldquo如此饑渴,也見不着個人。
&rdquo忽然看見前方岩邊有位道士坐在繩床上。
悟空上前去見他,那道士一動不動,悟空就責怪他無賓主之禮,又說自己饑餓困頓。
道士很快站起來,指着石地說:&ldquo這裡有米。
&rdquo就拿镢頭在石上挖,挖了幾寸深,讓悟空伸手去拿,得到一升多陳米。
道士随即把米放在鍋裡,接些瀑布水,打燃火做飯。
飯好了請悟空吃,悟空一口沒咽完,就說飯沒熟吃不下。
道士笑道:&ldquo您隻吃這一點,可謂福分太薄。
待我全部吃完。
&rdquo于是就吃光了硬飯。
又說:&ldquo我為你表演一番。
&rdquo說完飛身躍上樹梢,又張臂緊貼危石,像猿猴挂在樹上,又如鳥兒站在枝頭,真是眼花缭亂,令人目不暇接。
一會兒,又繞着繩床快步走,越來越快,最後就像飛蓬旋轉,漩渦急流,隻見衣服顔色旋成一個圓圈,突然一下子人就不見了。
悟空尋路回到寺裡,一連幾天不餓也不渴。
X3.24嚴绶鎮太原[1],市中小兒如水際泅戲,忽見物中流流下,小兒争接,乃一瓦瓶,重帛幂之[2]。
兒就岸破之,有嬰兒長尺餘,遂走,群兒逐之。
頃間,足下旋風起,嬰兒已蹈空數尺。
近岸舟子遽以篙擊殺之。
發朱色,目在頂上。
【注釋】 [1]嚴绶(746&mdash822):蜀人。
貞元十七年(801)為檢校工部尚書,兼太原尹,充河東節度使。
太原:時為河東節度使治所。
[2]幂:覆蓋。
【譯文】 嚴绶鎮守太原,城裡的小孩子們到河邊玩水,忽然看見一個東西順流而下,小孩子們紛紛去搶,原來是個瓦瓶,用幾層布覆蓋着。
小孩子們拿到岸上摔破了,裡面有個一尺多長的嬰兒,起身就跑,一群小孩子跟着就追。
轉眼間,隻見嬰兒腳下一陣旋風,淩空升到幾尺高。
正巧有位船夫靠岸,舉起篙一下把它打死了。
這嬰兒頭發是紅色的,眼睛長在頭頂上。
X3.25王哲,虔州刺史[1],在平康裡治第西偏[2],家人掘地,拾得一石子,朱書其上曰&ldquo修此不吉&rdquo。
家人揩拭,轉分明,乃呈哲。
哲意家人惰于畚锸,自磨,朱深若石脈。
哲甚惡之。
其年哲卒。
【注釋】 [1]虔州:今江西贛州。
[2]平康裡:即平康坊。
唐代長安城坊。
【譯文】 王哲,虔州刺史,在京城平康坊修建西偏房,家人挖地時撿到一枚石子,上面有紅字是&ldquo修此不吉&rdquo。
家人擦拭石頭,字迹越發清晰,就拿給王哲。
王哲猜想是家人懶于修建編的謊話,親自磨石頭驗視,那紅字就像石頭的紋理一樣深。
王哲心裡十分厭惡。
當年王哲就去世了。
X3.26世有村人供于僧者,祈其密言[1],僧绐之曰:&ldquo驢。
&rdquo其人遂日夕念之。
經數歲,照水,見青毛驢附于背。
凡有疾病魅鬼,其人至其所立愈。
後知其詐,咒效亦歇。
【注釋】 [1]密言:這裡指僧人持念的禁咒之類。
【譯文】 當
滌淨魂魄。
南朝陶弘景《真诰》卷七:&ldquo玉斧清淨藻潔,久齋濯魄,心近于仙,故假象以通夢也。
&rdquo 【譯文】 朱道士又曾經遊覽青城山丈人觀,到一處名為龍橋的地方,看見山岩下有具枯骨,背對石頭平坐,兩手相接,放在膝上,手指勾連在一起如同鎖鍊一樣,骨骼顔色雪白,上面長着苔藓挂着藤蔓。
朱道士說他的祖父已曾見過,不知過了多少年代。
這大概就是煉形濯魄的道士吧? X3.20武宗之元年,戎州水漲[1],浮木塞江。
刺史趙士宗召水軍接木,約獲百餘段。
公署卑小地窄,不複用,因并修開元寺。
後月餘日,有夷人,逢一人如猴,著故青衣,亦不辨何制,雲:&ldquo關将軍差來采木[2],今被此州接去,不知為計,要須明年卻來取。
&rdquo夷人說于州人。
至二年七月,天欲曙,忽暴水至。
州城臨江枕山,每大水,猶去州五十餘丈。
其時水高百丈,水頭漂二千餘人,州基地有陷深十丈處,大石如三間屋者堆積于州基。
水黑而腥,至晚方落,知州官虞藏玘及官吏,才及船投岸。
旬月後[3],舊州地方幹,除大石外,更無一物。
惟開元寺玄宗真容閣,去本處十餘步,卓立沙上,其他鐵石像,無一存者。
【注釋】 [1]戎州:今四川宜賓。
[2]關将軍:即為三國時蜀漢大将關羽(?&mdash220)。
死後被道教崇奉為關聖帝君、伏魔真君。
[3]旬月:滿一個月。
【譯文】 武宗會昌元年,戎州江水暴漲,漂浮的木頭填滿了江道。
刺史趙士宗招來水軍打撈浮木,共撈大約一百多根。
戎州官署低矮,地方狹窄,用不了這麼多,于是剩下的木頭就用來修建開元寺。
此後一個多月,有夷人碰見一個像猴子樣的人,身着舊青衣,從衣飾看不出是何身份,說:&ldquo關将軍派我來采木,如今全被這州收走,沒辦法,明年還得來取。
&rdquo夷人把這話轉告給州裡人。
到第二年七月,一天,天快亮時,忽然發大水。
州城臨江靠山,每次發大水,距州城都還有五十多丈。
此番大水,高達百丈,水面漂浮着兩千多人,州城城基有的地方深陷十丈,有的地方堆積着三間屋那麼大的石頭。
江水發黑而腥臭,到晚上水頭才落下,州署官員虞藏玘和其他官員才能夠乘船靠岸。
一個月後,州城原址水幹了,除了遍地大石頭外,一無所有。
隻有開元寺玄宗真容閣,被沖到距原處十多步的地方,矗立在沙灘上,其他的鐵像、石像,全都被沖走了。
X3.21成都乞兒嚴七師,幽陋凡賤,塗垢臭穢不可近,言語無度,往往應于未兆,居西市悲田坊[1]。
常有帖衙俳兒幹滿川、白迦、葉珪、張美、張翺等五人為火[2],七師遇于塗,各與十五文,勤勤若相别為贈之意。
後數日,監軍院宴[3],滿川等為戲以求衣糧。
少師李相怒[4],各杖十五,遞出界。
凡四五年間,人争施與。
每得錢帛,悉用修觀。
語人曰:&ldquo寺何足修。
&rdquo方知折寺之兆也[5]。
今失所在。
【注釋】 [1]悲田坊:周濟貧窮之所,各州府皆有設置。
[2]帖衙俳兒:經常出入官府的俳優藝人。
火:同伴,後作&ldquo夥&rdquo。
[3]監軍:即監軍使。
職官名。
唐代中後期,朝廷為加強對各大方鎮的控制,派遣皇帝身邊的親信宦官至鎮,負責監視刑賞、奏察違謬之事。
[4]少師:職官名。
李相:即為李固言,趙郡(今河北趙州)人。
開成年間以平章事出為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使,後為右仆射,改檢校司空兼太子少師。
[5]折寺之兆:指唐武宗會昌滅佛事。
見X3.2條注[4]。
【譯文】 成都乞丐嚴七師,其貌不揚,凡俗卑下,身上沾滿污垢,臭不可聞,說話沒條理,但常常能預知未來,居住在西市悲田坊。
曾有經常出入官府的俳優幹滿川、白迦、葉珪、張美、張翺等五人結伴同行,七師在路上遇見他們,給了他們每人十五文錢,滿是依依惜别的樣子。
過後幾天,監軍在院裡宴客,滿川等人演戲讨要工錢。
少師李固言大怒,把他們每人杖責十五下,押解出界。
前後四五年間,人們争着給嚴七師施舍錢物。
每次得了施舍,他都用來修道觀。
他對人說:&ldquo寺院沒什麼可修的。
&rdquo後來才知道這是朝廷将要拆毀寺院的預言。
現在不知道嚴七師在何方。
X3.22荊州百姓郝惟諒,性粗率,勇于私鬥。
武宗會昌二年寒食日,與其徒遊于郊外,蹴鞠角力[1],因醉于墦間[2]。
迨宵分,方始寤,将歸。
曆道左裡餘,值一人家,室絕卑陋,雖張燈而頗昏暗。
遂詣乞漿,睹一婦人,姿容慘悴,服裝羸弊,方向燈紉縫。
延郝,以漿授郝,良久謂郝曰:&ldquo知君有膽氣,故敢陳情。
妾本秦人,姓張氏,嫁于府衙健兒李自歡[3],自歡自太和中戍邊不返。
妾遘疾而殁,别無親戚,為鄰裡殡于此處,已逾一紀,遷葬無因。
凡死者肌骨未複于土,魂神不為陰司所籍,離散恍惚,如夢如醉。
君或留念幽魂,亦是陰德,使妾遺骸得歸泉壤,精爽有托,斯願畢矣。
&rdquo郝謂曰:&ldquo某生業素薄,力且不辦,如何?&rdquo婦人雲:&ldquo某雖為鬼,不廢女工。
自安此,常造雨衣,與胡氏家傭作,凡數歲矣,所聚十三萬,備掩藏固有餘也。
&rdquo郝許諾而歸。
遲明,訪之胡氏,物色皆符,乃具以告,即與偕往殡所,毀瘗視之,散錢培榇[4],缗之數如言[5]。
胡氏與郝哀而異之,複率錢與同輩合二十萬,盛其兇儀,瘗于鹿頂原。
其夕,見夢于胡、郝。
【注釋】 [1]蹴鞠:踢毬。
[2]墦(fán):墳墓。
[3]健兒:士卒。
[4]榇(chèn):棺材。
[5]缗(mín):穿銅錢用的繩子。
這裡代指錢。
【譯文】 荊州百姓郝惟諒,性情粗率,最好打架鬥毆。
武宗會昌二年寒食節,他和同夥一起到郊外遊玩,踢毬摔跤,酒喝醉了就睡在墓地裡。
到夜半時分才醒過來,準備回家。
順道左走了一裡多,路邊有戶人家,房子十分低矮,雖是點着燈仍很昏暗。
于是進去讨水喝,看見一個婦人,容貌憔悴,神情凄慘,衣服破舊,正對着燈做針線。
她請郝進屋,拿漿水給他喝,躊躇一陣,對郝惟諒說:&ldquo我知道您很有膽量,所以才敢向您訴說。
我本是關中人,姓張,嫁給府衙役卒李自歡,自歡自從大和年間戍守邊境就再沒回來。
後來我生病去世,此地别無親戚,是鄰居把我的靈柩停放在此處,已經過了十二年,想要遷葬也沒條件。
凡是死了的人,如果遺體沒有埋進土裡,陰魂就不被陰司收錄,魂離魄散,恍惚如夢遊離不定。
您倘若可憐我遊魂無歸,使我的遺骨能入土為安,精魂有托,既了卻我的心願,也算是您積了陰德。
&rdquo郝對她說:&ldquo我家裡貧寒,财力有限,怎麼辦呢?&rdquo婦人說:&ldquo我雖然是鬼,但沒丢下女工。
自從安葬在這裡,就制作雨衣,為胡家幫工做活,這麼多年積攢有十三萬,用來重新安葬應該足夠了。
&rdquo郝惟諒答應了她,然後回家了。
第二天天快亮時,就去胡家打聽,一看情形和那女鬼說的相同,就把事情告訴了姓胡的,兩人當即一同前往停放靈柩的地方,清理一看,散錢堆放在棺材外面,錢數和女鬼說的相合。
胡氏和郝惟諒既是哀憐,又覺詫異,又和朋友們湊了些錢,合計有二十萬,隆重地舉辦了喪儀,把她安葬在鹿頂原。
當晚,女鬼托夢給胡、郝二人,表示感謝。
X3.23衡嶽西原近朱陵洞[1],其處絕險,多大木、猛獸。
人到者率迷路,或遇巨蛇不得進。
長慶中,有頭陀悟空[2],常裹糧持錫[3],夜入山林,越兕侵虎[4],初無所懼。
至朱陵原,遊覽累日,扪蘿垂踵,無幽不迹。
因是跰?[5],憩于岩下,長籲曰:&ldquo饑渴如此,不遇主人。
&rdquo忽見前岩有道士,坐繩床[6]。
僧詣之,不動,遂責其無賓主意,複告以饑困。
道士欻起[7],指石地曰:&ldquo此有米。
&rdquo乃持??石[8],深數寸,令僧探之,得陳米升餘。
即著于釜,承瀑敲火煮飯。
勸僧食,一口未盡,辭以未熟。
道士笑曰:&ldquo君飧止此,可謂薄分。
我當畢之。
&rdquo遂吃硬飯。
又曰:&ldquo我為客設戲。
&rdquo乃處木袅枝[9],投蓋危石[10],猿懸鳥跂[11],其捷閃目。
有頃,又旋繞繩床,劾步漸趍[12],以至蓬轉渦急,但睹衣色成規,倏忽失所。
僧尋路歸寺,數日不複饑渴矣。
【注釋】 [1]衡嶽:衡山。
宋張君房《雲笈七簽》卷二七:&ldquo(三十六小洞天)第三南嶽衡山洞,周回七百裡,名曰朱陵洞天,在衡州衡山縣,仙人石長生治之。
&rdquo [2]頭陀:梵語音譯。
意譯為抖擻,即抖擻衣服、飲食、住處三種貪着之行法。
通常也把行腳乞食的僧人稱為頭陀。
[3]錫:錫杖。
[4]兕:雌犀牛。
這裡代指猛獸。
[5]跰?(piánzhī):同&ldquo胼胝&rdquo,手腳長繭。
[6]繩床:一種可折疊、有靠背和扶手的輕便坐具。
[7]欻(xū):忽然。
[8]?(zhú):挖。
[9]袅(niǎo)枝:枝條搖動。
[10]投蓋:自投其身以蓋物。
[11]跂(qǐ):踮起腳。
這裡形容像鳥兒站在枝頭的樣子。
[12]劾步:快步。
趍(qū):同&ldquo趨&rdquo。
【譯文】 衡山西原靠近朱陵洞,那裡極為險要,有很多大樹、猛獸。
人到這裡都會迷路,有的會遇到大蛇不能前進。
長慶年間,有個名叫悟空的頭陀,曾帶着幹糧手持錫杖,夜間進入山林,驅趕老虎猛獸,一點也不害怕。
到了朱陵原,遊覽了好幾天,在山間牽着藤蘿懸空穿行,走遍所有深幽之處。
因此腳上長了繭子,在岩下休息,長歎說:&ldquo如此饑渴,也見不着個人。
&rdquo忽然看見前方岩邊有位道士坐在繩床上。
悟空上前去見他,那道士一動不動,悟空就責怪他無賓主之禮,又說自己饑餓困頓。
道士很快站起來,指着石地說:&ldquo這裡有米。
&rdquo就拿镢頭在石上挖,挖了幾寸深,讓悟空伸手去拿,得到一升多陳米。
道士随即把米放在鍋裡,接些瀑布水,打燃火做飯。
飯好了請悟空吃,悟空一口沒咽完,就說飯沒熟吃不下。
道士笑道:&ldquo您隻吃這一點,可謂福分太薄。
待我全部吃完。
&rdquo于是就吃光了硬飯。
又說:&ldquo我為你表演一番。
&rdquo說完飛身躍上樹梢,又張臂緊貼危石,像猿猴挂在樹上,又如鳥兒站在枝頭,真是眼花缭亂,令人目不暇接。
一會兒,又繞着繩床快步走,越來越快,最後就像飛蓬旋轉,漩渦急流,隻見衣服顔色旋成一個圓圈,突然一下子人就不見了。
悟空尋路回到寺裡,一連幾天不餓也不渴。
X3.24嚴绶鎮太原[1],市中小兒如水際泅戲,忽見物中流流下,小兒争接,乃一瓦瓶,重帛幂之[2]。
兒就岸破之,有嬰兒長尺餘,遂走,群兒逐之。
頃間,足下旋風起,嬰兒已蹈空數尺。
近岸舟子遽以篙擊殺之。
發朱色,目在頂上。
【注釋】 [1]嚴绶(746&mdash822):蜀人。
貞元十七年(801)為檢校工部尚書,兼太原尹,充河東節度使。
太原:時為河東節度使治所。
[2]幂:覆蓋。
【譯文】 嚴绶鎮守太原,城裡的小孩子們到河邊玩水,忽然看見一個東西順流而下,小孩子們紛紛去搶,原來是個瓦瓶,用幾層布覆蓋着。
小孩子們拿到岸上摔破了,裡面有個一尺多長的嬰兒,起身就跑,一群小孩子跟着就追。
轉眼間,隻見嬰兒腳下一陣旋風,淩空升到幾尺高。
正巧有位船夫靠岸,舉起篙一下把它打死了。
這嬰兒頭發是紅色的,眼睛長在頭頂上。
X3.25王哲,虔州刺史[1],在平康裡治第西偏[2],家人掘地,拾得一石子,朱書其上曰&ldquo修此不吉&rdquo。
家人揩拭,轉分明,乃呈哲。
哲意家人惰于畚锸,自磨,朱深若石脈。
哲甚惡之。
其年哲卒。
【注釋】 [1]虔州:今江西贛州。
[2]平康裡:即平康坊。
唐代長安城坊。
【譯文】 王哲,虔州刺史,在京城平康坊修建西偏房,家人挖地時撿到一枚石子,上面有紅字是&ldquo修此不吉&rdquo。
家人擦拭石頭,字迹越發清晰,就拿給王哲。
王哲猜想是家人懶于修建編的謊話,親自磨石頭驗視,那紅字就像石頭的紋理一樣深。
王哲心裡十分厭惡。
當年王哲就去世了。
X3.26世有村人供于僧者,祈其密言[1],僧绐之曰:&ldquo驢。
&rdquo其人遂日夕念之。
經數歲,照水,見青毛驢附于背。
凡有疾病魅鬼,其人至其所立愈。
後知其詐,咒效亦歇。
【注釋】 [1]密言:這裡指僧人持念的禁咒之類。
【譯文】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