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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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兄長怎麼讓一個女鬼跟随着?我替你把她趕走吧。

    &rdquo就點燈焚香作法。

    一會兒,聽得燈後面有窣窣的聲響,元則說:&ldquo這是在索要紙筆。

    &rdquo就把紙和筆投進燈影裡。

    很快,那張紙打着旋落在燈前,一看,字寫得滿滿的。

    寫的是一首雜言七字詩,言辭凄惋,遺恨不盡。

    元則讓人趕快抄下來,說鬼寫的字一會兒就會消失不見。

    到天亮,那紙上仿佛被煤弄髒了,不見有字。

    元則又讓人備好酒肉紙錢,黃昏時分在路邊燒了。

    一陣風吹來,把紙灰旋起幾丈高,這時隻聽得悲傷哭泣的聲音。

    那首詩一共有二百六十二字,大略叙述含冤抱屈之意,語意不甚明了,所以這裡不抄錄全詩。

    其中有二十八字說:&ldquo痛填心兮不能語,寸斷腸兮訴何處?春生萬物妾不生,更恨魂香不相遇。

    &rdquo X3.5廬州舒城縣蚓[1] 成式三從房伯父,大和三年,任廬州某官。

    庭前忽有蚓出,大如食指,長三尺,白項,下有兩足,足正如雀腳,步于垣下,經數日方死。

     【注釋】 [1]廬州舒城縣:今屬安徽。

     【譯文】 廬州舒城縣的蚯蚓 我的三從伯父,大和三年,在廬州擔任某職。

    庭院前忽然爬出一條蚯蚓,有食指粗,三尺長,白色的環節,下面有兩隻腳,就像鳥雀的腳,在牆垣下行走,過了幾天才死。

     X3.6荊州百姓孔謙蚓[1] 成式侄女乳母阿史,本荊州人,嘗言:&ldquo小兒時,見鄰居百姓孔謙籬下有蚓,口露雙齒,肚下足如蚿[2],長尺五,行疾于常蚓。

    謙惡,遽殺之。

    其年謙喪母及兄,謙亦不得活。

    &rdquo 【注釋】 [1]荊州:今屬湖北。

     [2]蚿:馬陸,一種節肢動物,有很多對腳,也叫&ldquo千足蟲&rdquo。

     【譯文】 荊州百姓孔謙家的蚯蚓 我侄女的乳母阿史,本為荊州人,曾說:&ldquo小時候,看見鄰居百姓孔謙家的籬牆下有條蚯蚓,嘴裡露出一對牙齒,肚腹下的腳就像千足蟲一樣,長一尺五寸,比普通蚯蚓爬得快。

    孔謙很厭惡,就弄死了它。

    那年,孔謙的母親和兄長都去世了,最後孔謙也死了。

    &rdquo X3.7越州有盧冉者[1],時舉秀才[2],家貧未及入京,因之顧頭堰,堰在山陰縣顧頭村,與表兄韓确同居,自幼嗜鲙,在堰嘗憑吏求魚。

    韓方寝,夢身為魚,在潭有相忘之樂[3]。

    見二漁人,乘艇張網,不覺入網中,被擲桶中,覆之以葦。

    複睹所憑吏就潭商價,吏即揭鰓貫绠,楚痛殆不可忍。

    及至舍,曆認妻子婢仆。

    有頃,置砧斫之[4],苦若脫膚。

    首落方覺,神癡良久。

    盧驚問之,具述所夢。

    遽呼吏,訪所市魚處,洎漁子形狀,與夢不差。

    韓後入釋,住祗園寺[5]。

    時開成二年,成式書吏沈郅家在越州,與堰相近,目睹其事。

     【注釋】 [1]越州:治所在今浙江紹興,即下文的&ldquo山陰縣&rdquo。

     [2]秀才:唐代科舉考試科目之一。

     [3]相忘之樂:遊樂自在。

    《莊子·大宗師》:&ldquo泉涸,魚相與處于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rdquo [4]斫:這裡指刮去魚鱗。

     [5]祗園寺:即山陰大能仁寺。

    宋施宿《會稽志》卷七:&ldquo大能仁禅寺,在府南二裡一百四步,本晉許詢舍宅,号祗園寺,後廢。

    &rdquo 【譯文】 越州有個盧冉,當時被推舉參加秀才科考試,家裡貧窮,沒趕上進京,于是去了顧頭堰,這個堰在山陰縣顧頭村,去和表兄韓确同住。

    韓确從小喜歡吃魚,曾讓小吏去顧頭堰買魚。

    一天,韓确睡覺,夢見自己變成了一條魚,在水潭裡快樂地遊來遊去。

    忽然看見兩個漁夫,乘船撒網,不知不覺自己就進了網裡,被扔進了桶裡,上面用蘆葦蓋着。

    又看見曾經為自己買魚的小吏來到水潭邊,講好價錢後,小吏就揭起魚鰓穿上繩子,韓确疼痛難忍。

    到了家,挨個認出了老婆、孩子、婢女奴仆。

    一會兒,韓确被按在砧闆上刮去魚鱗,那種痛楚就像人被剝去皮膚一樣。

    魚頭被剁下時,韓确才從夢中醒來,半天回不過神。

    盧冉很吃驚,問是怎麼了,韓确把夢中的情形詳細地告訴了他。

    于是立刻叫來買魚的小吏,一同去查訪買魚的地方,以及漁夫的長相,和夢境一點不差。

    韓确後來出家當了和尚,住在祗園寺。

    這是開成二年的事,我的書吏沈郅家在越州,鄰近顧頭堰,親見此事。

     X3.8曹州南華縣端相寺[1],時尉李蘊至寺巡檢[2],偶見尼房中,地方丈餘,獨高,疑其藏物。

    掘之數尺,得一瓦瓶,覆以木槃[3]。

    視之,有顱骨、大方隅顴下屬骨兩片,長八寸,開罅徹上,容钗股,若合筒瓦,下齊如截,瑩如白牙。

    蘊意尼所産,因毀之。

     【注釋】 [1]曹州:今山東菏澤。

    南華縣:在今山東菏澤西北。

     [2]尉:縣尉。

     [3]槃:同&ldquo盤&rdquo。

     【譯文】 曹州南華縣端相寺,有一次縣尉李蘊到寺裡例行檢查,偶然發現尼姑的房間地上有一丈見方的一處冒得高些,懷疑那下面藏了東西。

    就命人在該處往下挖了幾尺深,挖出一個瓦缸,用木盤蓋着。

    揭開蓋子看,裡面有顱骨、大方隅顴下屬骨兩塊,八寸長,有條裂縫貫穿,容得下一根簪子,如同合在一起的筒瓦,下面整整齊齊如同斬截,光滑瑩白好像白牙。

    李蘊懷疑這是尼姑的私生子的遺骨,就把它毀掉了。

     X3.9中書舍人崔嘏弟崔暇[1],娶李續女[2]。

    李為曹州刺史,令兵馬使國邵南勾當障車[3]。

    後邵南因睡,忽夢崔、女在一廳中,女立于床西,崔暇在床東。

    女執紅箋,題詩一首,笑授暇,暇因朗吟之。

    詩言:&ldquo莫以貞留妾,從他理管弦。

    容華難久駐,知得幾多年?&rdquo夢後才一歲,崔暇妻卒。

     【注釋】 [1]崔嘏:元和十五年(820)登進士第。

    大中元年(847)為中書舍人。

     [2]李續:族望趙郡(今河北邯鄲)。

    早年曾為柳公綽幕僚,大中年間官至同州刺史,後轉曹州刺史。

     [3]兵馬使:藩鎮軍職,掌兵權。

    勾當:辦理。

    障車:唐人的一種婚嫁習俗,新婦到時,衆人擁門塞巷,以至婚車不得通行,稱為&ldquo障車&rdquo,因而就有障車文,内容多為祝頌之意。

     【譯文】 中書舍人崔嘏的弟弟崔暇,娶李續之女為妻。

    當時李續任曹州刺史,命兵馬使國邵南負責障車的相關事項。

    後來國邵南睡覺時夢見崔暇和李續之女同在一廳之内,女子立在床西,崔暇立在床東。

    女子手拿一張紅箋,題了一首詩,笑着遞給崔暇,崔暇就朗聲吟誦起來。

    詩曰:&ldquo莫以貞留妾,從他理管弦。

    容華難久駐,知得幾多年?&rdquo國邵南此夢後才一年時間,崔暇的妻子就去世了。

     X3.10李正己[1],本名懷玉,侯希逸之内弟也[2]。

    侯鎮淄青[3],署懷玉為兵馬使。

    尋構飛語[4],侯怒,囚之,将置于法。

    懷玉抱冤無訴,于獄中累石象佛,默期冥報。

    時近臘日[5],心慕同侪,歎吒而睡,覺有人在頭上語曰:&ldquo李懷玉,汝富貴時至。

    &rdquo即驚覺,顧不見人,天尚黑,意甚怪之。

    複睡,又聽人謂曰:&ldquo汝看牆上有青烏子噪,即是富貴時至。

    &rdquo及覺,複不見人。

    有頃,天曙,忽有青烏數十如雀,飛集牆上。

    俄聞三軍叫呼,逐出希逸,壞鎖取懷玉,扶知留後[6]。

    成式見台州喬庶說[7],喬之先官于東平[8],目擊其事。

     【注釋】 [1]李正己(733&mdash781):本名懷玉,高麗人,生于營州(今遼甯朝陽)。

    初為營州副将,後至折沖将軍,永泰元年(765)授平盧、淄青節度觀察使,賜名正己。

    加檢校尚書右仆射,封饒陽郡王。

     [2]侯希逸(720&mdash781):營州人。

    天寶末年為平盧裨将,乾元元年(758)授平盧節度使,寶應元年(762)加授平盧、淄青節度使。

    永泰元年(765)召還京師,拜檢校右仆射。

     [3]鎮淄青:即平盧、淄青節度使。

    管淄、青、登、萊諸州,在今山東東部。

     [4]構:構陷。

    飛語:蜚語。

     [5]臘日:臘八。

    南朝宗懔《荊楚歲時記》:&ldquo十二月八日為臘日。

    諺語:&lsquo臘鼓鳴,春草生。

    &rsquo村人并擊細腰鼓,戴胡頭,及作金剛力士以逐疫。

    &rdquo [6]知:主持,掌管。

    留後:官名。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以梁崇義為山南東道節度使留後,留後之名始于此。

    中晚唐時期,藩鎮力量強大,遍及内地,諸節度使或父死子繼,或以親信為留後,或有軍士叛将自立,也稱留後,自擇将吏,邀命朝廷,皇帝不能控制。

     [7]台州:今浙江臨海。

     [8]東平:即東平郡,治所在須昌(今山東東平西北)。

     【譯文】 李正己,本名懷玉,是侯希逸的妻弟。

    侯鎮守淄青,任命懷玉為兵馬使。

    不久為蜚語構陷,侯大怒,把他囚禁起來,準備繩之以法。

    懷玉含冤無處訴說,就在監獄裡用石頭堆成佛像,默默期待冥冥之中會有善報。

    當時已近臘八,心裡羨慕同僚,輾轉歎息,迷迷糊糊睡着了,夢中隻覺有人在他頭上說:&ldquo李懷玉,你的富貴就要到了。

    &rdquo李懷玉一下醒過來,四顧不見有人,天色還沒亮,心裡很詫異。

    一會兒又睡着了,又聽得有人對他說:&ldquo你看那牆上有烏鴉亂叫,就是富貴之時到了。

    &rdquo醒來,還是沒看見人。

    一會兒天亮了,忽然有幾十隻黑烏鴉飛集在牆上。

    不久隻聽得三軍大噪,驅逐侯希逸,弄壞鎖鍊放出李懷玉,擁立他做了留後。

    這是我聽台州喬庶說的,喬的先人在東平做官,親曆其事。

     X3.11河南少尹韋絢[1],少時常于夔州江岸見一異蟲。

    初疑棘針一枝,從者驚曰:&ldquo此蟲有靈,不可犯之,或緻風雷。

    &rdquo韋試令踏地驚之,蟲伏地如滅,細視地上,若石脈焉。

    良久,漸起如舊。

    每刺上有一爪,忽入草,疾走如箭,竟不知是何物。

     【注釋】 [1]河南: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洛州為河南府,治所在洛陽。

    少尹:職官名。

    府州副職。

    韋絢(801&mdash866?):京兆(今陝西西安)人。

    宰相韋執誼之子,詩人元稹的女婿,劉禹錫的門人。

    長慶元年(821)自襄陽赴夔州,投谒夔州刺史劉禹錫問學,大和五年(831)任劍南西川節度使李德裕幕府巡官。

    開成末年,自左補阙為起居舍人。

    累官吏部員外郎、江陵少尹、義武軍節度使。

    著有《劉賓客嘉話錄》、《戎幕閑談》二書,前書記載其早年在夔州時所聞劉禹錫之談話,後書記載其在西川幕府時李德裕所談古今異事。

     【譯文】 河南少尹韋絢,年輕時曾在夔州長江岸邊看見一隻奇異的蟲。

    先以為是一枝荊棘,侍從吃驚地說:&ldquo這種蟲子通靈,不能傷它,否則會風雨大作。

    &rdquo韋絢讓侍從試着踏地驚動它,蟲俯伏在地仿佛消失了一樣,仔細看地上,如同石頭的紋路。

    過了很久,蟲子漸漸起身,又恢複先前的樣子。

    每根刺上都有一個爪子,忽然跑進草叢裡,快得像射箭一樣,最終也不知是什麼蟲子。

     X3.12永甯王相涯三怪[1]。

    淅米匠人蘇潤[2],本是王家炊人,至荊州方知,因問王家咎征[3],言宅南有一井,每夜常沸湧有聲,晝窺之,或見銅厮羅[4],或見銀熨鬥者,水腐不可飲。

    又王相内齋有禅床[5],柘材絲繩[6],工極精巧,無故解散,各聚一處,王甚惡之,命焚于竈下。

    又長子孟博晨興,見堂地上有凝血數滴,蹤至大門方絕,孟博遽令鏟去,王相初不知也。

    未數月及難[7]。

     【注釋】 [1]永甯:長安城永甯裡。

    王相涯:即為王涯(?&mdash835),太原人。

    貞元二十年(804)召充翰林學士,曆官右拾遺、工部侍郎、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後出為劍南西川節度使。

    大和三年(829)為太常卿,七年以吏部尚書同平章事,封代國公,大和九年(835)甘露之變被殺。

     [2]淅米:淘米。

     [3]咎征:天災的征驗。

     [4]銅厮羅:銅制的盥洗器。

     [5]禅床:坐禅之床。

     [6]柘(zhè):柘樹,一種落葉喬木或灌木,木質堅硬而細密。

     [7]難:指甘露之變。

    《舊唐書·王涯傳》:&ldquo(大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訓事敗,文宗入内,涯與同列歸中書會食,未下箸,吏報有兵自閣門出,逢人即殺。

    涯等蒼惶步出,至永昌裡茶肆,為禁兵所擒,并其家屬奴婢,皆系于獄。

    仇士良鞫涯反狀,涯實不知其故,械縛既急,搒笞不勝其酷,乃令手書反狀,自誣與訓同謀&hellip&hellip乃腰斬于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

    &rdquo 【譯文】 永甯王涯相國遇難之前有三件怪事。

    有個淘米的匠人名叫蘇潤,本是王涯家裡的廚工,到了荊州大家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于是問他王家出事之前有無征兆,他說王宅南邊有一口井,每到夜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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