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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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覺妻所居房中有光,異之。

    因與妻遍索房中,且無所見。

    一日,妻早妝開奁,奁中忽有金色龜,大如錢,吐五色氣,彌滿一室。

    後常養之。

     【譯文】 史論當将軍的時候,一次忽然發現妻子居住的房間裡有光,覺得很奇怪。

    他于是和妻子把房間搜了個遍,什麼也沒找着。

    後來一天,他妻子早上化妝打開梳妝匣,突然看見匣子裡有一隻金色龜,大如銅錢,口吐五色氣體,彌漫整個房間。

    後來他們一直把這隻龜養着。

     15.13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言:舊莊城東狗脊觜西,常築牆于太歲上[1],一夕盡崩。

    且意其基虛,工不至,乃率莊客指揮築之。

    高未數尺,炊者驚叫曰:&ldquo怪作矣!&rdquo遽視之,數鬥[2],悉躍出,蔽地著牆,勻若蠶子,無一粒重者,矗牆之半,如界焉。

    因詣巫,酹地謝之,亦無他焉。

     【注釋】 [1]太歲:古代天文學中假設的星名。

    與歲星(木星)運行方向相反。

    後來方士術數以太歲所在為兇方,忌興土木建築或遷徙房屋。

     [2]:同&ldquo飯&rdquo。

     【譯文】 工部員外郎張周封說:在舊莊城的東邊、狗脊嘴西邊,曾經誤把牆築在太歲頭上,一個晚上全垮了。

    他料想是牆基不牢固,施工人員偷工減料,就帶上莊客,親自指揮築牆。

    還不到幾尺高,做飯的人驚叫道:&ldquo出怪事了!&rdquo他急忙去看,幾鬥米飯全都從鍋裡蹦了出來,灑到地上和牆上,像蠶子一樣均勻,沒有一粒是重疊的,粘上牆的米粒正到牆的一半高,整整齊齊如同一條界線。

    于是請來巫師,以酒祭地,緻歉謝罪,倒也沒再發生其他怪事。

     15.14山蕭[1],一名山臊,《神異經》作[2]。

    《永嘉郡記》作山魅[3],一名山駱,一名蚑,一名濯肉,一名熱肉,一名晖,一名飛龍。

    如鸠,青色,一曰治鳥,巢大如五鬥器,飾以土垩,赤白相間,狀如射侯[4]。

    犯者能役虎害人,燒人廬舍,俗言山魈。

     【注釋】 [1]山蕭:即山魈(xiāo),傳說中山裡的木石精怪。

     [2]《神異經》:舊題東方朔撰,所載皆荒誕不經之言,而文采绮麗,後來詞賦家多引用。

     [3]《永嘉郡記》:南朝劉宋鄭緝之撰。

     [4]射侯:箭靶。

     【譯文】 山蕭,又名山臊,《神異經》寫作。

    《永嘉郡記》又作山魅,又名山駱,又名蚑,又名濯肉,又名熱肉,又名晖,又名飛龍。

    樣子像斑鸠,青色,又稱作治鳥。

    它的窩有五鬥容器那麼大,用白土裝飾,紅白相間,看上去就像箭靶。

    如果受到侵犯,它能驅使老虎傷人,會燒人房屋,民間又稱作山魈。

     15.15伍相奴或擾人[1],許于伍相廟多已[2]。

    舊說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昔值洪水,食都樹皮[3],餓死,化為鳥都,皮骨為豬都,婦女為人都。

    鳥都左腋下有鏡印[4],闊二寸一分,右腳無大指,右手無三指,左耳缺,右目盲。

    在樹根居者名豬都,在樹半可攀及者名人都,在樹尾者名鳥都。

    其禁有打土壟法、山鵲法。

    其掌訣:右手第二指上節邊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5]。

    南中多食其巢,味如木芝。

    窠表可為履屜[6],治腳氣。

     【注釋】 [1]伍相奴:精怪名。

    與伍相有關。

    伍相,即為伍子胥(?&mdash前484)。

    楚大夫伍奢次子,父兄被楚平王殺害,乃奔吳,與孫武共佐吳王伐楚,五戰入郢都,掘平王墓,鞭屍三百。

    吳王夫差敗越,越請和,子胥谏不從,夫差聽信伯嚭之讒,迫伍子胥自殺。

     [2]伍相廟:伍子胥廟。

    伍子胥死後,吳人憐之,為立祠廟。

     [3]都樹:大樹。

     [4]鏡印:不詳。

     [5]右手第二指上節邊禁山都眼,左手目禁其喉:疑&ldquo邊禁&rdquo、&ldquo目禁&rdquo各自為詞,不詳何義。

     [6]履屜(xiè):類似今之鞋墊。

    屜,同&ldquo屟&rdquo。

     【譯文】 伍相奴有時會侵擾人類,這種情況到伍相廟去禱告許願一般都會管用。

    過去的說法,伍相奴一姓姚,二姓王,三姓汪,早先遇到洪水,啃食大樹皮,餓死了,化為鳥都,皮骨化為豬都,婦女化為人都。

    鳥都左腋下有處鏡印,寬二寸一分,右腳沒有大腳趾,右手沒有三指,沒有左耳,右眼是瞎的。

    住在樹根的名叫豬都,住在樹的半高可以攀爬夠着的叫人都,住在樹梢的叫鳥都。

    禁治之法有打土壟法、山鵲法。

    掌訣是:右手第二指上節邊禁山都的眼,左手目禁山都的喉。

    南方地區多食用它的巢,味道如同木芝。

    巢的表皮可制成鞋墊,治腳氣。

     15.16舊說野狐名紫狐[1],夜擊尾火出。

    将為怪,必戴髑髅,拜北鬥,髑髅不墜,則化為人矣[2]。

     【注釋】 [1]紫狐:唐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九五引《名山記》:&ldquo狐者,先古之淫婦也,其名曰紫。

    化而為狐,故其怪多自稱阿紫。

    &rdquo [2]化為人:唐徐堅等《初學記》卷二九引《抱樸子》:&ldquo《玉策記》曰:狐及狸狼皆壽八百歲,滿三百歲,暫變為人形。

    &rdquo 【譯文】 先前傳說野狐又名紫狐,夜晚甩尾巴就會冒出火來。

    野狐将要作怪時,一定會戴着骷髅,參拜北鬥,如果骷髅不掉落,就變化成人。

     15.17劉元鼎為蔡州[1],蔡州新破[2],食場狐暴,劉遣吏主捕,日于毬場縱犬逐之為樂,經年所殺百數。

    後獲一疥狐,縱五六犬,皆不敢逐,狐亦不走。

    劉大異之,令訪大将家獵狗及監軍亦自誇巨犬,至皆弭耳環守之[3]。

    狐良久緩迹,直上設廳[4],穿台盤[5],出廳後,及城牆,俄失所在。

    劉自是不複令捕。

    道術中有天狐别行法[6],言天狐九尾[7],金色,役于日月宮,有符有醮日,可洞達陰陽。

     【注釋】 [1]劉元鼎:唐元和、長慶間人,長慶二年(822)以大理卿、兼禦史大夫充西蕃盟會使,又曾為慈州刺史。

    蔡州:彰義節度使治所,今河南汝南。

     [2]蔡州新破:唐元和九年(814),彰義節度使吳元濟叛,至元和十二年(817),裴度為淮西處置使,李愬雪夜襲破蔡州,擒吳元濟。

     [3]弭耳:垂耳馴服。

     [4]設廳:郡署的廳堂。

    唐代諸郡燕犒将吏,稱作&ldquo旬設&rdquo,後來就稱廳事為&ldquo設廳&rdquo,公廚為&ldquo設廚&rdquo。

     [5]台盤:桌子。

     [6]天狐别行法:一種道教法術。

     [7]天狐九尾:《太平廣記》卷四四七引《玄中記》及《瑞應編》:&ldquo狐五十歲能變化為婦人,百歲為美女,為神巫。

    或為丈夫,與女人交接。

    能知千裡外事,善蠱魅,使人迷惑失智。

    千歲即與天通,為天狐。

    &hellip&hellip九尾狐者,神獸也。

    其狀赤色,四足九尾,出青丘之國。

    音如嬰兒。

    食者令人不逢妖邪之氣及蠱毒之類。

    &rdquo 【譯文】 劉元鼎任職蔡州時,蔡州剛經過戰事,一片殘破,糧倉一帶狐狸成災,劉派遣吏員負責捕殺,每天在毬場放狗追捕狐狸,以此取樂,一年時間捕殺了上百隻。

    後來有一隻長着癬疥的狐狸,放出五六隻狗,都不敢追逐它,狐狸也不逃跑。

    劉元鼎大為吃驚,讓人去尋訪到大将家的獵犬,以及監軍都自誇的巨犬,到了以後都俯首帖耳圍着疥狐。

    疥狐過了很久才慢慢離去,直接走上設廳,穿過桌子,跑出廳後,到了城牆,很快就消失不見了。

    從這以後,劉元鼎再不讓人捕狐。

    道教法術中有天狐别行法,說天狐有九尾,是金色的,在日月宮效力,有符箓,有祭日,能夠洞曉陰陽。

     15.18南中有獸名風狸[1],如狙[2],眉長,好羞,見人辄低頭。

    其溺能理風疾。

    術士多言風狸杖難得于翳形草[3]。

    南人以上長繩系于野外大樹下,人匿于旁樹穴中以伺之。

    三日後,知無人至,乃于草中尋摸,忽得一草莖,折之,長尺許,窺樹上有鳥集,指之,随指而堕,因取而食之。

    人候其怠,勁走奪之。

    見人,遽齧食之,或不及,則棄于草中。

    若不可得,當打之數百,方肯為人取。

    有得之者,禽獸随指而斃。

    有所欲者,指之如意。

     【注釋】 [1]風狸: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九:&ldquo風狸,狀似黃猨,食蜘蛛,晝則拳曲如猬,遇風則飛行空中。

    其溺及乳汁,主治風疾,奇效。

    &rdquo楊武泉《校注》:&ldquo此獸或即大鼯鼠&hellip&hellip最大者體連尾長可達一米,重二公斤左右。

    有寬大的飛膜,栖叢林中,晝伏夜出,滑翔距離可達六十至八十米。

    毛皮多樣,帶白斑和黑斑。

    食堅果、嫩枝、樹皮、甲蟲。

    &rdquo [2]狙(jū):一種猴子。

     [3]翳(yì)形:隐身。

     【譯文】 南方地區有一種野獸名叫風狸,長得像猴子,眉毛很長,害羞,見到人就低頭。

    風狸尿能治風痹。

    術士常說風狸杖比隐身草還難得。

    南方人要得到風狸杖,就用好的長繩子系在野外的大樹下,人藏在旁邊的樹洞中伺察。

    三天後,風狸認為沒有人來,就在草叢中四處摸尋,找到一根草棍,折成一尺多長,然後看哪棵樹上有鳥群栖息,就用草棍往上一指,鳥兒随即落下來,于是揀起鳥兒吃掉。

    潛藏的人趁它不注意,一個箭步沖過去,奪下它的草棍。

    風狸一看見人,就急忙咬嚼草棍吞食掉,如果來不及,它就會丢在草叢中。

    如果搶不下來,就抽打它幾百下,它才肯交給人。

    有人得到風狸杖,用它一指,禽獸随之斃命。

    心裡想要什麼,用風狸杖一指,也都會順遂心意。

     15.19開成末,永興坊百姓王乙掘井[1],過常井一丈餘,無水。

    忽聽向下有人語及雞聲,甚喧鬧,近如隔壁。

    井匠懼,不敢掘。

    街司申金吾韋處仁将軍[2],韋以事涉怪異,不複奏,遽令塞之。

    據亡新求周秦故事[3]:谒者閣上得骊山本[4],李斯領徒七十二萬人作陵[5],鑿之以章程[6],三十七歲,固地中水泉[7],奏曰:&ldquo已深已極,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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