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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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臯記下
【題解】
本篇共二十八條,仍是各類精怪、鬼神之事,大多為新出的唐代異事,想象豐富,亦真亦幻。
第15.14條山蕭之說,第15.16條野狐戴骷髅拜北鬥的記載,本自晉幹寶《搜神記》、晉張華《博物志》等書。
15.1和州劉錄事者[1],大曆中罷官,居和州旁縣。
食兼數人,尤能食鲙。
常言鲙味未嘗果腹。
邑客乃網魚百餘斤,會于野亭,觀其下箸。
初食鲙數疊[2],忽似哽,咯出一骨珠子,大如黑豆,乃寘于茶瓯中,以疊覆之。
食未半,怪覆瓯傾側,劉舉視之,向者骨珠已長數寸,如人狀。
坐客競觀之,随視而長。
頃刻長及人,遂捽劉[3],因毆流血。
良久,各散走。
一循廳之西,一轉廳之左,俱及後門,相觸翕成一人[4],乃劉也,神已癡矣。
半日方能言,訪其所以,皆不省。
自是惡鲙。
【注釋】 [1]和州:今安徽和縣。
錄事:吏職名。
即錄事參軍。
見11.26條注[4]。
[2]疊:疊子,即碟子。
[3]捽(zuó):揪,抓。
[4]翕(xī):合。
【譯文】 和州劉錄事,大曆年間罷官,居住在和州鄰縣。
他食量奇大,可敵數人,特别喜歡吃魚肉。
曾經說過魚肉從來沒有吃飽過。
縣城裡有人就網了一百多斤魚,在山亭擺下宴席,看他如何吃魚。
剛吃了幾盤魚,忽然好像被魚刺卡住了,咯出一枚魚骨珠,有黑豆大,就放在茶杯裡,用碟子蓋上。
吃了不到一半,蓋着的杯子傾倒了,劉某覺得奇怪,就舉起杯子看,先前那枚骨珠已經長大了幾寸,就像人的模樣。
席上其他客人争相圍觀,骨珠也随之長大。
片刻工夫就長成常人那麼大,揪住劉某痛加毆打,把他打出了血。
過了很久,又各自散開。
一個沿着廳西面跑,一個轉向廳東面跑,都跑到後門,碰到一起合成一個人,原來是劉某,已經神志不清了。
過了半天才能開口說話,問他剛才的事,全都不清楚。
劉某從此厭惡吃魚。
15.2馮坦者,常有疾,醫令浸蛇酒服之。
初服一甕子,疾減半。
又令家人園中執一蛇,投甕中,封閉七日。
及開,蛇躍出,舉首尺餘,出門,因失所在。
其過迹,地墳起數寸。
【譯文】 有個名叫馮坦的人,有一次生病,醫生讓他泡蛇酒喝。
先喝了一壇蛇酒,病勢減輕了一半。
他又讓家人在園子裡捉了一條蛇,投進酒壇,封閉七天。
打開時,蛇從壇子裡一躍而出,昂起頭有一尺多高,一溜出門,不知去向何方。
蛇經過的地方,地面隆起幾寸高的小土堆。
15.3陸紹郎中言:常記一人浸蛇酒,前後殺蛇數十頭。
一日,自臨甕窺酒,有物跳出,齧其鼻将落。
視之,乃蛇頭骨。
因瘡毀,其鼻如劓焉[1]。
【注釋】 [1]劓(yì):古代割掉鼻子的肉刑。
【譯文】 陸紹郎中說:記得曾經有一個人泡蛇酒,前前後後殺了幾十條蛇。
一天,他親自去察看酒甕裡的藥酒,甕裡突然有個東西跳出來咬住他的鼻子,差點把鼻子咬掉了。
一看,竟然是死蛇的頭骨。
這人後來生瘡鼻子爛掉了,就像受了劓刑一樣。
15.4有陳樸,元和中住崇賢裡北街[1],大門外有大槐樹。
樸常黃昏徙倚窺外,見若婦人及狐犬老烏之類,飛入樹中,遂伐視之。
樹凡三槎,一槎空中,一槎有獨頭栗一百二十,一槎中襁一死兒,長尺餘。
【注釋】 [1]崇賢裡:唐代長安城坊。
【譯文】 有個叫陳樸的人,元和年間住在長安城内崇賢裡北街,大門外有棵大槐樹。
陳樸經常在黃昏時分出門倚着槐樹向外閑觀,看見有像婦女、狐狸、犬以及烏鴉之類飛進槐樹裡,于是就砍倒槐樹看個究竟。
大樹一共分三個大杈,一個樹杈中間是空的,一個樹杈有一百二十枚獨頭栗,一個樹杈裡有一個裹着的死嬰,長一尺多。
15.5僧無可言[1]:近傳有白将軍者,常于曲江洗馬,馬忽跳出驚走。
前足有物,色白如衣帶,萦繞數匝。
遽令解之,血流數升。
白異之,遂封紙帖中,藏衣箱内。
一日,送客至浐水[2],出示諸客。
客曰:&ldquo盍以水試之[3]。
&rdquo白以鞭築地成竅,置蟲于中,沃盥其上。
少頃,蟲蠕蠕而長,竅中泉湧,倏忽自盤若一席。
有黑氣如香煙,徑出檐外。
衆懼曰:&ldquo必龍也。
&rdquo遂急歸,未數裡,風雨驟至,大震數聲。
【注釋】 [1]僧無可:範陽(今河北涿州)人。
唐代詩僧,賈島的從弟。
[2]浐(chǎn)水:浐河,在陝西西安,灞河的支流。
[3]盍:何不。
【譯文】 無可和尚說:近來傳說有位白将軍,曾經在曲江池洗馬,馬忽然跳出水來驚慌亂跑。
馬的前蹄有個白色的東西,樣子像條衣帶,纏繞馬蹄好幾圈。
白将軍急忙讓人解下來,馬流了好幾升血。
白将軍覺得這東西很奇異,就用紙帖封好,裝在衣箱裡。
一天,白将軍送客到了浐水,把這東西拿出來給客人看。
有位客人說:&ldquo不妨用水試一下。
&rdquo白将軍就用鞭子在地上築了個長長的洞,把這條蟲放進洞裡,在洞上面澆水。
不一會兒,那條蟲蠕動着長大了,洞中湧出了泉水,轉瞬之間長蟲盤曲起來就像卷着的席筒。
忽然化作一團黑氣,仿佛香爐裡的青煙,徑直飛出了屋檐外。
衆人驚恐地說:&ldquo這肯定是龍。
&rdquo于是急忙往回走,沒走出幾裡遠,風雨大作,伴有響雷數聲。
15.6景公寺前街中[1],舊有巨井,俗呼為八角井。
元和初,有公主夏中過,見百姓方汲,令從婢以銀稜碗就井承水,誤墜碗。
經月餘,出于渭河。
【注釋】 [1]景公寺:趙景公寺,在長安城常樂坊。
【譯文】 長安城内景公寺前街上,舊時有一口大井,俗稱八角井。
元和初年,有位公主夏天經過這裡,看見百姓正在汲水,就讓跟随的婢女用銀稜碗靠近井邊取水,婢女不小心把碗掉進井裡去了。
一個多月以後,這隻碗出現在渭河上。
15.7東平未用兵[1],有舉人孟不疑,客昭義[2]。
夜至一驿,方欲濯足,有稱淄青張評事者[3],仆從數十,孟欲參谒。
張被酒,初不顧,孟因退就西間。
張連呼驿吏索煎餅,孟默然窺之,且怒其傲。
良久,煎餅熟,孟見一黑物如豬,随盤至燈影而立。
如此五六返,張竟不察。
孟因恐懼無睡,張尋大鼾。
至三更後,孟才交睫,忽見一人皂衣,與張角力,久乃相捽入東偏房中,拳聲如杵。
一饷間,張被發雙袒而出,還寝床上。
入五更,張乃喚仆,使張燭巾栉[4],就孟曰:&ldquo某昨醉中,都不知秀才同廳。
&rdquo因命食,談笑甚歡,時時小聲曰:&ldquo昨夜甚慚長者,乞不言也。
&rdquo孟但唯唯。
複曰:&ldquo某有程,須早發,秀才可先也。
&rdquo遂摸靴中,得金一挺,授曰:&ldquo薄贶[5],乞密前事。
&rdquo孟不敢辭,即為前去。
行數日,方聽捕殺人賊。
孟詢諸道路,皆曰:&ldquo淄青張評事,至某驿早發,遲明,空鞍失所在。
驿吏返至驿尋索,驿西閣中有席角,發之,白骨而已,無泊一蠅肉也[6]。
地上滴血無餘,惟一隻履在旁。
&rdquo相傳此驿舊兇,竟不知何怪。
舉人祝元膺常言親見孟不疑說,每每戒夜食必須發祭也。
祝又言孟素不信釋氏,頗能詩,其句雲:&ldquo白日故鄉遠,青山佳句中。
&rdquo後常持念遊覽,不複應舉。
【注釋】 [1]東平未用兵:東平沒有戰事的時候。
東平在唐為郓州,在今山東東平西北。
東平用兵,指元和十三年(818)七月朝廷集宣武、魏博、義成、武甯、橫海五鎮之兵讨淄青節度使李師道事。
[2]昭義:昭義軍,治所在相州(今河南安陽)。
[3]淄青:淄青節度使,治所在郓州(即東平)。
評事:職掌評決刑獄,隸屬大理寺。
[4]巾栉(zhì):毛巾和梳子。
這裡指洗臉梳頭。
[5]贶(kuàng):贈。
[6]泊:通&ldquo薄&rdquo,附着。
【譯文】 東平郡還沒有戰事的時候,舉人孟不疑客寓昭義軍。
天黑來到一處驿站,正要洗腳,又來了一位客人,人稱淄青張評事,有幾十名随從,孟不疑想要拜見他。
張評事酒醉了,完全不予理會,孟不疑隻好退回西間。
張評事連聲催促驿吏,索要煎餅,孟不疑一語不發地窺視他,對他的傲慢很是氣憤。
過了很久,煎餅熟了,孟不疑看見一隻像豬一樣黑糊糊的怪物,跟着盤子進來了,一直到了燈影下站着。
這般來來去去五六次,張評事竟然沒有察覺。
孟不疑心懷恐懼,睡意全無,張評事卻很快就鼾聲如雷。
三更以後,孟不疑剛合上眼,忽然看見一位黑衣人和張評事搏鬥,又過一陣,互相揪打着進了東偏房,隻聽得拳頭捶擊的聲音就像是用杵搗米一樣。
一頓飯工夫,張評事披頭散發光着兩個膀子出來了,回到床上睡下。
到五更,張評事就喚起仆人,吩咐點燈洗臉梳頭,又到孟不疑處,對他說:&ldquo我昨晚喝醉了,竟然不知秀才也在這裡留宿。
&rdquo就讓仆人送來早餐同吃,二人有說有笑甚是開心,張評事又不時地小聲對孟說:&ldquo昨晚的事讓您見笑了,請一定不要聲張。
&rdquo孟不疑隻是連連答應。
張又說:&ldquo我要趕路,必須一早出發,您可先行一步。
&rdquo于是從靴筒裡摸出一铤金子交給孟不疑,說:&ldquo不成敬意,剛才說的事請務必保密。
&rdquo孟不敢推辭,立即動身上路。
路上走了幾天,才聽得官府追捕殺人兇犯。
孟不疑向路人打聽,都說:&ldquo淄青張評事,在某驿站一早出發,天快亮時,馬鞍子上竟然空空無人,不知去向。
驿吏返回驿站尋找,驿站西閣有一張席子,揭開一看,隻見一堆白骨,上面沒有一絲血肉。
地上也不見血迹,隻有一隻靴子丢在旁邊。
&rdquo相傳這個驿站以前就有兇煞,到底也不知是何方妖怪。
舉人祝元膺曾說,他親自聽到孟不疑常常告誡說,晚餐時必須供奉鬼神。
祝元膺又說孟
第15.14條山蕭之說,第15.16條野狐戴骷髅拜北鬥的記載,本自晉幹寶《搜神記》、晉張華《博物志》等書。
15.1和州劉錄事者[1],大曆中罷官,居和州旁縣。
食兼數人,尤能食鲙。
常言鲙味未嘗果腹。
邑客乃網魚百餘斤,會于野亭,觀其下箸。
初食鲙數疊[2],忽似哽,咯出一骨珠子,大如黑豆,乃寘于茶瓯中,以疊覆之。
食未半,怪覆瓯傾側,劉舉視之,向者骨珠已長數寸,如人狀。
坐客競觀之,随視而長。
頃刻長及人,遂捽劉[3],因毆流血。
良久,各散走。
一循廳之西,一轉廳之左,俱及後門,相觸翕成一人[4],乃劉也,神已癡矣。
半日方能言,訪其所以,皆不省。
自是惡鲙。
【注釋】 [1]和州:今安徽和縣。
錄事:吏職名。
即錄事參軍。
見11.26條注[4]。
[2]疊:疊子,即碟子。
[3]捽(zuó):揪,抓。
[4]翕(xī):合。
【譯文】 和州劉錄事,大曆年間罷官,居住在和州鄰縣。
他食量奇大,可敵數人,特别喜歡吃魚肉。
曾經說過魚肉從來沒有吃飽過。
縣城裡有人就網了一百多斤魚,在山亭擺下宴席,看他如何吃魚。
剛吃了幾盤魚,忽然好像被魚刺卡住了,咯出一枚魚骨珠,有黑豆大,就放在茶杯裡,用碟子蓋上。
吃了不到一半,蓋着的杯子傾倒了,劉某覺得奇怪,就舉起杯子看,先前那枚骨珠已經長大了幾寸,就像人的模樣。
席上其他客人争相圍觀,骨珠也随之長大。
片刻工夫就長成常人那麼大,揪住劉某痛加毆打,把他打出了血。
過了很久,又各自散開。
一個沿着廳西面跑,一個轉向廳東面跑,都跑到後門,碰到一起合成一個人,原來是劉某,已經神志不清了。
過了半天才能開口說話,問他剛才的事,全都不清楚。
劉某從此厭惡吃魚。
15.2馮坦者,常有疾,醫令浸蛇酒服之。
初服一甕子,疾減半。
又令家人園中執一蛇,投甕中,封閉七日。
及開,蛇躍出,舉首尺餘,出門,因失所在。
其過迹,地墳起數寸。
【譯文】 有個名叫馮坦的人,有一次生病,醫生讓他泡蛇酒喝。
先喝了一壇蛇酒,病勢減輕了一半。
他又讓家人在園子裡捉了一條蛇,投進酒壇,封閉七天。
打開時,蛇從壇子裡一躍而出,昂起頭有一尺多高,一溜出門,不知去向何方。
蛇經過的地方,地面隆起幾寸高的小土堆。
15.3陸紹郎中言:常記一人浸蛇酒,前後殺蛇數十頭。
一日,自臨甕窺酒,有物跳出,齧其鼻将落。
視之,乃蛇頭骨。
因瘡毀,其鼻如劓焉[1]。
【注釋】 [1]劓(yì):古代割掉鼻子的肉刑。
【譯文】 陸紹郎中說:記得曾經有一個人泡蛇酒,前前後後殺了幾十條蛇。
一天,他親自去察看酒甕裡的藥酒,甕裡突然有個東西跳出來咬住他的鼻子,差點把鼻子咬掉了。
一看,竟然是死蛇的頭骨。
這人後來生瘡鼻子爛掉了,就像受了劓刑一樣。
15.4有陳樸,元和中住崇賢裡北街[1],大門外有大槐樹。
樸常黃昏徙倚窺外,見若婦人及狐犬老烏之類,飛入樹中,遂伐視之。
樹凡三槎,一槎空中,一槎有獨頭栗一百二十,一槎中襁一死兒,長尺餘。
【注釋】 [1]崇賢裡:唐代長安城坊。
【譯文】 有個叫陳樸的人,元和年間住在長安城内崇賢裡北街,大門外有棵大槐樹。
陳樸經常在黃昏時分出門倚着槐樹向外閑觀,看見有像婦女、狐狸、犬以及烏鴉之類飛進槐樹裡,于是就砍倒槐樹看個究竟。
大樹一共分三個大杈,一個樹杈中間是空的,一個樹杈有一百二十枚獨頭栗,一個樹杈裡有一個裹着的死嬰,長一尺多。
15.5僧無可言[1]:近傳有白将軍者,常于曲江洗馬,馬忽跳出驚走。
前足有物,色白如衣帶,萦繞數匝。
遽令解之,血流數升。
白異之,遂封紙帖中,藏衣箱内。
一日,送客至浐水[2],出示諸客。
客曰:&ldquo盍以水試之[3]。
&rdquo白以鞭築地成竅,置蟲于中,沃盥其上。
少頃,蟲蠕蠕而長,竅中泉湧,倏忽自盤若一席。
有黑氣如香煙,徑出檐外。
衆懼曰:&ldquo必龍也。
&rdquo遂急歸,未數裡,風雨驟至,大震數聲。
【注釋】 [1]僧無可:範陽(今河北涿州)人。
唐代詩僧,賈島的從弟。
[2]浐(chǎn)水:浐河,在陝西西安,灞河的支流。
[3]盍:何不。
【譯文】 無可和尚說:近來傳說有位白将軍,曾經在曲江池洗馬,馬忽然跳出水來驚慌亂跑。
馬的前蹄有個白色的東西,樣子像條衣帶,纏繞馬蹄好幾圈。
白将軍急忙讓人解下來,馬流了好幾升血。
白将軍覺得這東西很奇異,就用紙帖封好,裝在衣箱裡。
一天,白将軍送客到了浐水,把這東西拿出來給客人看。
有位客人說:&ldquo不妨用水試一下。
&rdquo白将軍就用鞭子在地上築了個長長的洞,把這條蟲放進洞裡,在洞上面澆水。
不一會兒,那條蟲蠕動着長大了,洞中湧出了泉水,轉瞬之間長蟲盤曲起來就像卷着的席筒。
忽然化作一團黑氣,仿佛香爐裡的青煙,徑直飛出了屋檐外。
衆人驚恐地說:&ldquo這肯定是龍。
&rdquo于是急忙往回走,沒走出幾裡遠,風雨大作,伴有響雷數聲。
15.6景公寺前街中[1],舊有巨井,俗呼為八角井。
元和初,有公主夏中過,見百姓方汲,令從婢以銀稜碗就井承水,誤墜碗。
經月餘,出于渭河。
【注釋】 [1]景公寺:趙景公寺,在長安城常樂坊。
【譯文】 長安城内景公寺前街上,舊時有一口大井,俗稱八角井。
元和初年,有位公主夏天經過這裡,看見百姓正在汲水,就讓跟随的婢女用銀稜碗靠近井邊取水,婢女不小心把碗掉進井裡去了。
一個多月以後,這隻碗出現在渭河上。
15.7東平未用兵[1],有舉人孟不疑,客昭義[2]。
夜至一驿,方欲濯足,有稱淄青張評事者[3],仆從數十,孟欲參谒。
張被酒,初不顧,孟因退就西間。
張連呼驿吏索煎餅,孟默然窺之,且怒其傲。
良久,煎餅熟,孟見一黑物如豬,随盤至燈影而立。
如此五六返,張竟不察。
孟因恐懼無睡,張尋大鼾。
至三更後,孟才交睫,忽見一人皂衣,與張角力,久乃相捽入東偏房中,拳聲如杵。
一饷間,張被發雙袒而出,還寝床上。
入五更,張乃喚仆,使張燭巾栉[4],就孟曰:&ldquo某昨醉中,都不知秀才同廳。
&rdquo因命食,談笑甚歡,時時小聲曰:&ldquo昨夜甚慚長者,乞不言也。
&rdquo孟但唯唯。
複曰:&ldquo某有程,須早發,秀才可先也。
&rdquo遂摸靴中,得金一挺,授曰:&ldquo薄贶[5],乞密前事。
&rdquo孟不敢辭,即為前去。
行數日,方聽捕殺人賊。
孟詢諸道路,皆曰:&ldquo淄青張評事,至某驿早發,遲明,空鞍失所在。
驿吏返至驿尋索,驿西閣中有席角,發之,白骨而已,無泊一蠅肉也[6]。
地上滴血無餘,惟一隻履在旁。
&rdquo相傳此驿舊兇,竟不知何怪。
舉人祝元膺常言親見孟不疑說,每每戒夜食必須發祭也。
祝又言孟素不信釋氏,頗能詩,其句雲:&ldquo白日故鄉遠,青山佳句中。
&rdquo後常持念遊覽,不複應舉。
【注釋】 [1]東平未用兵:東平沒有戰事的時候。
東平在唐為郓州,在今山東東平西北。
東平用兵,指元和十三年(818)七月朝廷集宣武、魏博、義成、武甯、橫海五鎮之兵讨淄青節度使李師道事。
[2]昭義:昭義軍,治所在相州(今河南安陽)。
[3]淄青:淄青節度使,治所在郓州(即東平)。
評事:職掌評決刑獄,隸屬大理寺。
[4]巾栉(zhì):毛巾和梳子。
這裡指洗臉梳頭。
[5]贶(kuàng):贈。
[6]泊:通&ldquo薄&rdquo,附着。
【譯文】 東平郡還沒有戰事的時候,舉人孟不疑客寓昭義軍。
天黑來到一處驿站,正要洗腳,又來了一位客人,人稱淄青張評事,有幾十名随從,孟不疑想要拜見他。
張評事酒醉了,完全不予理會,孟不疑隻好退回西間。
張評事連聲催促驿吏,索要煎餅,孟不疑一語不發地窺視他,對他的傲慢很是氣憤。
過了很久,煎餅熟了,孟不疑看見一隻像豬一樣黑糊糊的怪物,跟着盤子進來了,一直到了燈影下站着。
這般來來去去五六次,張評事竟然沒有察覺。
孟不疑心懷恐懼,睡意全無,張評事卻很快就鼾聲如雷。
三更以後,孟不疑剛合上眼,忽然看見一位黑衣人和張評事搏鬥,又過一陣,互相揪打着進了東偏房,隻聽得拳頭捶擊的聲音就像是用杵搗米一樣。
一頓飯工夫,張評事披頭散發光着兩個膀子出來了,回到床上睡下。
到五更,張評事就喚起仆人,吩咐點燈洗臉梳頭,又到孟不疑處,對他說:&ldquo我昨晚喝醉了,竟然不知秀才也在這裡留宿。
&rdquo就讓仆人送來早餐同吃,二人有說有笑甚是開心,張評事又不時地小聲對孟說:&ldquo昨晚的事讓您見笑了,請一定不要聲張。
&rdquo孟不疑隻是連連答應。
張又說:&ldquo我要趕路,必須一早出發,您可先行一步。
&rdquo于是從靴筒裡摸出一铤金子交給孟不疑,說:&ldquo不成敬意,剛才說的事請務必保密。
&rdquo孟不敢推辭,立即動身上路。
路上走了幾天,才聽得官府追捕殺人兇犯。
孟不疑向路人打聽,都說:&ldquo淄青張評事,在某驿站一早出發,天快亮時,馬鞍子上竟然空空無人,不知去向。
驿吏返回驿站尋找,驿站西閣有一張席子,揭開一看,隻見一堆白骨,上面沒有一絲血肉。
地上也不見血迹,隻有一隻靴子丢在旁邊。
&rdquo相傳這個驿站以前就有兇煞,到底也不知是何方妖怪。
舉人祝元膺曾說,他親自聽到孟不疑常常告誡說,晚餐時必須供奉鬼神。
祝元膺又說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