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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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迹 【題解】 本篇共五條,記載鬼魂、冥婚、冥判及轉世再生等事,故稱&ldquo冥迹&rdquo。

    魏韋英值其妻再嫁之日顯魂,崔羅什夜入夫人墓,猶今之所謂&ldquo人鬼情未了&rdquo,而顧況夭逝之子再為顧家子,也正是前生未了因。

    此類逸事,定屬誣造,而聳人聽聞,正合志怪之旨。

     13.1魏韋英卒後,妻梁氏嫁向子集。

    嫁日,英歸至庭,呼曰:&ldquo阿梁,卿忘我耶?&rdquo子集驚,張弓射之,即變為桃人、茅馬。

     【譯文】 魏韋英死後,他的妻子梁氏再嫁向子集。

    結婚那天,韋英回到院子裡,呼喚梁氏說:&ldquo阿梁,你這麼快就把我忘了?&rdquo向子集非常驚恐,張弓一箭射去,韋英一下子變成了桃木人,騎的馬也變成了茅草紮的馬。

     13.2長白山西有夫人墓[1],魏孝昭之世[2],搜揚天下才俊,清河崔羅什[3],弱冠有令望,被征詣州,夜經于此。

    忽見朱門粉壁,樓台相望。

    俄有一青衣出,語什曰:&ldquo女郎須見崔郎。

    &rdquo什恍然下馬,入兩重門,内有一青衣,通問引前。

    什曰:&ldquo行李之中[4],忽蒙厚命,素既不叙,無宜深入。

    &rdquo青衣曰:&ldquo女郎乃平陵劉府君之妻[5],侍中吳質之女[6]。

    府君先行,故欲相見。

    &rdquo什遂前,入就床坐[7]。

    其女在戶東立,與什叙溫涼。

    内二婢秉燭,呼一婢,令以玉夾膝置什前[8]。

    什素有才藻,頗善風詠,雖疑其非人,亦惬心好也。

    女曰:&ldquo比見崔郎息駕庭樹,嘉君吟嘯,故欲一叙玉顔。

    &rdquo什遂問曰:&ldquo魏帝與尊公書[9],稱尊公為元城令[10],然否?&rdquo女曰:&ldquo家君元城之日,妾生之歲。

    &rdquo什乃與論漢魏時事,悉與魏史符合,言多不能備載。

    什曰:&ldquo貴夫劉氏,願告其名。

    &rdquo女曰:&ldquo狂夫劉孔才之第二子[11],名瑤,字仲璋。

    比有罪被攝,乃去不返。

    &rdquo什乃下床辭出,女曰:&ldquo從此十年,當更相逢。

    &rdquo什遂以玳瑁簪留之[12],女以指上玉環贈什。

    什上馬行數十步,回顧,乃一大冢。

    什屆曆下,以為不祥,遂請僧為齋,以環布施。

    天統末[13],什為王事所牽,築河于垣冢,遂于幕下話斯事于濟南奚叔布,因下泣曰:&ldquo今歲乃是十年,可如何也作罷?&rdquo什在園中食杏,忽見一人,唯雲:&ldquo報女郎信。

    &rdquo俄即去。

    食一杏未盡而卒。

    什十二為郡功曹,為州裡推重,及死,無不傷歎。

     【注釋】 [1]長白山:今山東鄒平西南會仙山。

     [2]魏孝昭:&ldquo魏&rdquo為&ldquo齊&rdquo之誤。

    此指北齊孝昭帝高演(535&mdash561),皇建元年(560)即位,次年十一月崩。

     [3]清河:北齊清河郡,治所在今河北清河西北。

     [4]行李:旅程。

     [5]平陵:治所在今山東章丘西。

     [6]吳質(178&mdash230):濟陰(今山東定陶)人。

    建安時期入曹操幕,後仕曹魏,明帝時召為侍中。

     [7]床:坐床,一種坐具。

     [8]夾膝:古時消暑的器具,多用竹制為長籠,或取整段竹,中間通空,四周開洞以通風,暑天置于床席之間,唐代叫&ldquo竹夾膝&rdquo,宋代叫&ldquo竹夫人&rdquo或&ldquo竹姬&rdquo。

    這裡的夾膝是玉制的,故稱&ldquo玉夾膝&rdquo。

     [9]魏帝與尊公書:魏文帝曹丕《與吳質書》。

    今存三篇。

     [10]元城:在今河北大名東。

     [11]劉孔才:即為劉劭,字孔才,廣平邯鄲(今屬河北)人。

    仕漢,後入魏。

     [12]玳瑁:一種海洋動物,甲殼光滑,有褐色和淡黃色相間的花紋,可作裝飾品。

     [13]天統:北齊後主高緯年号(565&mdash569)。

     【譯文】 長白山西邊有座夫人墓,北齊孝昭帝時,搜羅天下賢才,清河崔羅什,弱冠之年就有美名,應征召到州,晚上路過這裡。

    忽然看見一座宅第,朱紅大門,白色影壁,院内樓台鱗次栉比。

    不一會兒,有一個青衣人走出來,對羅什說:&ldquo女郎要見崔郎。

    &rdquo羅什恍恍惚惚就下了馬,進入兩重門,裡面有一個青衣人迎面問候,在前引路。

    羅什說:&ldquo旅程奔波之中,突然承蒙召喚,平素既無交流,不宜再往裡走。

    &rdquo青衣人說:&ldquo女郎是平陵劉府君的妻子,侍中吳質的女兒。

    劉府君先已離去,所以她想見您。

    &rdquo羅什就繼續前行,進入室内坐下。

    那位女郎在門東邊站着,和羅什寒暄。

    裡面有兩位婢女手持蠟燭,女郎喚來其中一人,吩咐取來一個玉夾膝放在羅什面前。

    羅什素有才華,擅長吟詩,雖然懷疑女郎不是人,倒也喜歡她的美貌。

    女郎說:&ldquo剛才見到崔郎在庭前樹下休息,很欣賞您的吟嘯,所以想見見您。

    &rdquo羅什就問:&ldquo魏文帝給令尊的書信,稱呼令尊為元城令,有這回事嗎?&rdquo女郎說:&ldquo家父做元城令的時候,正是我出生的那年。

    &rdquo羅什就和她談論漢魏時事,和曹魏的曆史全都相符,有很多話,不能一一記錄下來。

    羅什說:&ldquo尊夫劉氏的名諱是什麼?&rdquo女郎說:&ldquo先夫是劉孔才的第二個兒子,名瑤,字仲璋。

    不久前有罪被抓,一去不回了。

    &rdquo羅什于是起身告辭,女郎說:&ldquo十年以後,會和您重逢。

    &rdquo羅什就把玳瑁簪留作紀念,女郎取下手指上的玉環贈給羅什。

    羅什跨上馬前行幾十步,回頭一看,隻見一座大墳。

    羅什到了曆城,心想這事很不吉利,就請和尚做道場,把女郎送的玉環布施給僧人。

    天統末年,羅什公務纏身,在垣冢負責修築河堤,在帳中和濟南奚叔布談起這件事,流着淚說:&ldquo今年正好是第十年,不知這事會如何了結?&rdquo羅什在園裡吃杏子,忽然見到一個人,隻對他說了一句話:&ldquo向你通報女郎的消息。

    &rdquo不一會兒就離開了。

    羅什一個杏子沒吃完就死了。

    羅什當郡功曹十二年,州府裡很看重他,現在他死了,衆人無不傷感歎惋。

     13.3南巨川常識判冥者張叔言[1],因撰《續神異記》,具載其靈驗。

    叔言判冥鬼十人,十人數内,兩人是婦人。

    又烏龜、狐亦判冥。

     【注釋】 [1]南巨川:魯郡(今山東兖州)人。

    開元二十七年(739)登進士第,至德二載(757)任給事中,出使吐蕃。

    其《續神異記》一書,載冥祥靈驗故事,已佚。

    判冥:審理陰司案件。

    李劍國《唐五代志怪傳奇叙錄》:&ldquo南朝志怪書始有入冥證因果之說,唯判案者皆冥吏,唐人乃出生人應召入冥判鬼之想,遂使幽冥溝通又增一途。

    &rdquo 【譯文】 南巨川曾經認識判冥的張叔言,因而撰寫了《續神異記》一書,詳細記載關于他的靈驗之事。

    張叔言一共審理冥鬼十人,十人當中,有兩人是婦女。

    另外,烏龜和狐狸也在陰司審案。

     13.4于襄陽在鎮時,選人劉某人入京[1],逢一舉人,年二十許,言語明晤。

    同行數裡,意甚相得,因藉草,劉有酒,傾數杯。

    日暮,舉人指支迳曰:&ldquo某弊止從此數裡,能左顧乎?&rdquo劉辭以程期,舉人因賦詩曰:&ldquo流水涓涓芹努牙[2],織鳥雙飛客還家。

    荒村無人作寒食,殡宮空對棠梨花[3]。

    &rdquo至明旦[4],劉歸襄州,尋訪舉人,惟有殡宮存焉。

     【注釋】 [1]選人:集于吏部候選入官的人員。

     [2]努牙:吐芽,發芽。

     [3]殡宮:停放靈柩的房舍。

     [4]明旦:疑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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