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集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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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蠻西南夷傳》:&ldquo《禮記》稱&lsquo南方曰蠻,雕題交阯&rsquo,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阯。
&rdquo李賢注:&ldquo題,額也。
雕之,謂刻其肌以丹青涅也。
&rdquo 【譯文】 越人水性好,都要在身上刺上龍的圖案,用來避免蛟龍的傷害。
如今南中地區有文面的狫子,這大概是由古時雕額而遺留下來的風俗吧。
8.18《周官》[1]:&ldquo墨刑罰五百[2]。
&rdquo鄭言[3]:&ldquo先刻面,以墨窒之[4]。
窒墨者,使守門。
&rdquo《尚書刑德放》曰:&ldquo涿鹿者[5],鑿人颡也[6]。
黥人者,馬羁笮人面也[7]。
&rdquo鄭雲:&ldquo涿鹿、黥,世謂之刀墨之民。
&rdquo 【注釋】 [1]《周官》:即《周禮》。
《周禮》一書,漢代先是稱作《周官》,因為和《尚書·周官》篇相混淆,于是改稱《周官經》,自劉歆以後,則稱作《周禮》。
[2]墨刑:即黥刑。
五百:各種罪的具體罪行條目。
《周禮·秋官》&ldquo司刑&rdquo:&ldquo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
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rdquo [3]鄭:即鄭玄。
見7.5條注[12]。
[4]窒:填塞。
[5]涿鹿:古代的一種刑罰,墨刑于額。
《太平禦覽》卷六四八:&ldquo《尚書刑德放》曰:&lsquo涿鹿者,笮人颡也。
黥者,馬羁笮人面也。
&rsquo(鄭玄曰:涿鹿、黥,皆先用刀芒傷人,墨布其中,故後世謂之墨士民也。
)&rdquo [6]鑿:古代施黥刑的刑具。
這裡用作動詞。
颡(sǎng):額。
[7]馬羁:馬籠頭。
笮:通&ldquo鑿&rdquo,意同上注。
【譯文】 《周官》:&ldquo受黥刑的罪有五百種。
&rdquo鄭玄注釋說:&ldquo先刻面部,用墨填塞傷口。
受此刑者,派去守城門。
&rdquo《尚書刑德放》說:&ldquo涿鹿,指的是鑿人的額頭。
黥人,指用馬籠頭籠住人的腦袋,鑿他的臉。
&rdquo鄭玄說:&ldquo涿鹿、黥,後世稱他們是刀墨之民。
&rdquo 8.19《尚書大傳》[1]:&ldquo虞舜象刑[2],犯墨者皂巾[3]。
&rdquo《白虎通》[4]:&ldquo墨者,墨其額也,取法火之勝金[5]。
&rdquo 【注釋】 [1]《尚書大傳》:舊題漢代伏勝撰,鄭玄注。
其書不盡在解經,往往于經文之外掇拾遺文,推衍旁義,是為緯書(依托經義而論符箓瑞應之書)。
[2]虞舜:上古帝王名。
姓姚,名重華。
受禅繼堯位,在位四十八年,南巡崩于蒼梧之野。
傳位于禹。
象刑:堯舜時以特異的服飾象征幾種肉刑,以示恥辱,稱作&ldquo象刑&rdquo。
《太平禦覽》卷六四五引《尚書大傳》:&ldquo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
苗民用刑,而民興相漸。
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中刑雜屦,下刑墨幪,以居州裡而民恥之。
&rdquo [3]墨:墨刑,五刑之一,在被刑者額上刺字,染上黑色以為标記,是一種較輕的刑罰。
皂:黑色。
[4]《白虎通》:又名《白虎通義》,東漢班固撰。
本書記錄了漢章帝建初四年(79)在白虎觀議五經同異的結果。
其書多引古義,兼收谶緯家說。
[5]火之勝金:《白虎通》卷九&ldquo五刑&rdquo:&ldquo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
大辟法水之滅火,宮者法土之雍水,膑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勝金。
&rdquo 【譯文】 《尚書大傳》:&ldquo虞舜象法肉刑,該處黥刑的人纏上黑巾。
&rdquo《白虎通》:&ldquo墨刑,在額頭刺字然後用墨塗黑,這是取法五行中的火勝金。
&rdquo 8.20《漢書》[1]:&ldquo除肉刑。
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2]。
&rdquo 【注釋】 [1]《漢書》:東漢班固撰,我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
[2]髡(kūn)鉗:剃去頭發,用鐵圈束住脖子。
城旦:秦漢時刑名。
一種築城四年的勞役。
舂:漢代一種徒刑。
【譯文】 《漢書》:&ldquo廢除肉刑。
應當處黥刑者,剃去頭發,脖子戴上鐵圈,處以城旦築城。
&rdquo 8.21又《漢書》:&ldquo使王烏等窺匈奴[1]。
匈奴法,漢使不去節[2],不以墨黥面,不得入穹廬[3]。
王烏等去節黥面,得入穹廬,單于愛之。
&rdquo 【注釋】 [1]窺:打探虛實。
[2]節:旌節,使者所持之節。
[3]穹廬:古代遊牧民族所住氈帳,中央隆起,四周下垂,故稱&ldquo穹廬&rdquo。
【譯文】 《漢書》又記載:&ldquo派王烏等人出使匈奴打探虛實。
匈奴規定,漢朝使節不去掉節杖,不用墨黥面,就不能進入單于的穹廬。
王烏等人依照規定去掉節杖,用墨黥面,才得以進入穹廬,單于很愛重他。
&rdquo 8.22晉令:&ldquo奴始亡,加銅青若墨[1],黥兩眼。
後再亡,黥兩頰上。
三亡,橫黥目下。
皆長一寸五分。
&rdquo 【注釋】 [1]銅青:銅上所生之綠色物,又稱&ldquo銅綠&rdquo。
可入藥。
【譯文】 晉朝法令:&ldquo奴婢第一次逃亡,用銅青,像墨刑一樣黥雙眼。
以後如果第二次逃亡,黥兩邊臉頰上。
第三次逃亡,橫着黥眼睛下方。
長度都是一寸五分。
&rdquo 8.23梁朝《雜律》:&ldquo凡囚未斷,先刻面作&lsquo劫&rsquo字。
&rdquo 【譯文】 梁朝《雜律》:&ldquo凡是囚犯還沒有判刑的,先在臉上刻一個&lsquo劫&rsquo字。
&rdquo 8.24釋《僧祇律》[1]:&ldquo印瘢者[2],比丘作梵王法[3],破肉,以孔雀膽、銅青等畫身,作字及鳥獸形,名為印黥。
&rdquo 【注釋】 [1]《僧祇律》:佛教戒律書。
僧祇,即摩诃僧祇,意譯為大衆。
按,本條所載,見于《摩诃僧祇律》卷二三:&ldquo爾時比丘度印瘢人出家,為世人所譏:&lsquo雲何沙門釋子度犯王法印瘢人出家?出家之人宜當完淨,此壞敗人何道之有!&rsquo諸比丘以是因緣,往白世尊。
乃至,佛言:&lsquo從今日後印瘢人不應與出家。
&rsquo印瘢者,破肉以孔雀膽、銅青等畫作字,作種種鳥獸像,不應與出家。
若已出家者,不應驅出。
若與出家受具足者,越比尼罪,是名印瘢。
&rdquo [2]印瘢(bān):黥面。
[3]作梵王法: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ldquo&lsquo作梵王法&rsquo疑當作&lsquo作犯王法&rsquo。
&rdquo 【譯文】 佛家《僧祇律》:&ldquo臉上印有瘢痕的僧人,那是出家之前犯了王法,被刺破皮肉,用孔雀膽、銅青等塗畫身體,描繪成字以及鳥獸的圖案,叫作印黥。
&rdquo 8.25《天寶實錄》雲[1]:&ldquo日南廄山[2],連接不知幾千裡,裸人所居,白民之後也[3]。
刺其胸前作花,有物如粉而紫色,畫其兩目下。
去前二齒,以為美飾。
&rdquo 【注釋】 [1]《天寶實錄》:即《唐玄宗實錄》,唐代元載、令狐峘撰。
[2]日南:郡名。
秦屬象郡,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以其地在日之南,更名日南,其地今屬越南。
[3]白民:《山海經·海外西經》:&ldquo白民之國,在龍魚北,白身被發。
有乘黃,其狀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壽二千歲。
&rdquo 【譯文】 《天寶實錄》記載:&ldquo日南郡廄山,綿延不知有幾千裡,是裸人居住的地方,裸人是白民國的後裔。
他們刺胸前繪出花的圖案,用粉紫色的東西描畫雙眼下方。
拔去兩顆門牙,作為美化妝飾。
&rdquo 8.26成式以君子恥一物而不知[1],陶貞白每雲[2]:&ldquo一事不知,以為深恥。
&rdquo況相定黥布當王[3],淫著紅花欲落[4],刑之墨屬,布在典冊乎!偶錄所記,寄同志[5],愁者一展眉頭也。
【注釋】 [1]恥一物而不知:漢揚雄《法言·君子》:&ldquo或曰:聖人不師仙,厥術異也。
聖人之于天下,恥一物之不知;仙人之于天下,恥一日之不生。
&rdquo [2]陶貞白:即為陶弘景。
見2.14條注[3]。
[3]相:相面。
黥布當王:《史記·黥布列傳》:&ldquo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
秦時為布衣。
少年,有客相之曰:&lsquo當刑而王。
&rsquo及壯,坐法黥。
布欣然笑曰:&lsquo人相我當刑而王,幾是乎?&rsquo&hellip&hellip布遂剖符為淮南王,都六,九江、廬江、衡山、豫章郡皆屬布。
&rdquo [4]淫著紅花欲落:應為有關黥刑的典故。
具體不詳。
[5]同志:志趣投合的人。
【譯文】 我認為,君子如果有哪怕一種事物不知曉,也是恥辱,陶貞白經常說:&ldquo若有一物不知,我就深以為恥。
&rdquo何況相面者斷定黥布會封王,淫著紅花欲落,這些有關黥刑的故事都記載在典冊中呢!偶然記錄下我讀過的有關異聞,送給志趣相投的人,愁眉不展的人就開懷一笑吧。
雷 【題解】 雷電暴雨是一種自然現象。
本篇八條都是唐代的事,有些記載讀來十分荒誕。
這是當時人對極端天氣現象的一種解釋,是他們面對自然神力表現出來的恐懼心理。
這當然緣于科學認知的局限,同時也是對神奇莫測的大自然的敬畏,這種敬畏自有生民以來一以貫之。
8.27安豐縣尉裴颢[1],士淹孫也[2],言玄宗嘗冬月召山人包超,令緻雷聲。
超對曰:&ldquo來日及午有雷。
&rdquo遂令高力士監之[3]。
一夕,醮式作法[4],及明,至巳矣[5],天無纖翳[6]。
力士懼之,超曰:&ldquo将軍視南山,當有黑氣如盤矣[7]。
&rdquo力士望之,如其言。
有頃,風起,黑氣彌漫,疾雷數聲。
明皇又每令随哥舒翰西征,每陣常得勝風。
【注釋】 [1]安豐縣:在今安徽壽縣西南。
尉:職官名。
通常為武職,秦代以後,朝廷設太尉,各郡設都尉,縣設縣尉。
[2]士淹:即為裴士淹,河東(今山西永濟)人。
開元、天寶之交,曆仕司封員外郎、司勳郎中。
安史之亂爆發,扈從玄宗入蜀。
大曆初,正拜禮部尚書,後坐魚朝恩黨貶官而卒。
[3]高力士(684&mdash762):高州良德(今廣東高州東北)人,本姓馮,因宦官高延福收養改姓高。
聖曆元年(698)入宮供事。
開元初,從唐玄宗誅太平公主,為右監門衛将軍,知内侍省事,權傾朝野。
安祿山反,扈從玄宗入蜀。
後還京師,為李輔國誣陷流放巫州。
兩年後赦還,行至途,聞玄宗噩耗,嘔血而卒。
[4]醮(jiào)式:打醮,道士設壇作法。
[5]巳(sì):上午九至十一時。
[6]翳(yì):遮蔽。
這裡指雲。
[7]盤:通&ldquo磐&rdquo,巨石。
【譯文】 安豐縣尉裴颢,是裴士淹的孫子,曾說起玄宗在一個冬月,招來山人包超,要他讓天上打雷。
包超回奏說:&ldquo明天到中午時分就會打雷。
&rdquo玄宗就讓高力士監督他。
當晚,包超打醮作法,到第二天早晨,已經是巳時了,天上還一絲雲都沒有。
高力士擔心了,包超說:&ldquo将軍請往南山看,應該有像巨石一樣的黑氣了。
&rdquo力士向南山眺望,果然如他所說。
一會兒,起風了,黑氣彌漫,連響幾聲迅雷。
玄宗又常讓包超跟随哥舒翰西征,每次對陣時他常以風相助而獲勝。
8.28貞元初,鄭州百姓王幹,有膽勇。
夏中作田,忽暴雨雷,因入蠶室中避雨[1]。
有頃,雷電入室中,黑氣陡暗。
幹遂掩戶,把鋤亂擊。
雷聲漸小,雲氣亦斂,幹大呼,擊之不已。
氣複如半床,已至如盤,然墜地[2],變成熨鬥、折刀、小折腳铛焉[3]。
【注釋】 [1]蠶室:養蠶的溫室。
剛受宮刑的人必須在溫暖的密室中養傷,所以也稱執行宮刑的獄室為&ldquo蠶室&rdquo。
[2](huō)然:金屬的響聲。
[3]折腳铛(chēng):斷一隻腳的鍋。
僧侶常用。
【譯文】 貞元初年,鄭州老百姓王幹,膽大勇猛。
夏天在田裡勞作,忽然雷電交加,暴雨傾盆,于是進入蠶室避雨。
一會兒,雷電進入蠶室中,一團黑氣使屋裡陡然變暗了。
王幹就關上門窗,揮動鋤頭一番亂擊。
雷聲慢慢變小了,黑氣也有所收斂,王幹大喊大叫,不停地亂擊。
那團黑氣隻有半張床那麼大,最後小得像隻盤子,當的一聲掉在地上,變成了熨鬥、折刀、小折腳鍋等。
8.29李鄘在北都[1],介休縣百姓送解牒[2],夜止晉祠宇下[3]。
夜半,有人叩門雲:&ldquo介休王暫借霹靂車[4],某日至介休收麥。
&rdquo良久,有人應曰:&ldquo大王傳語,霹靂車正忙,不及借。
&rdquo其人再三借之。
遂見五六人秉燭,自廟後出,介山使者亦自門騎而入。
數人共持一物如幢[5],扛上環綴旗幡[6],授與騎者曰:&ldquo可點領。
&rdquo騎者即數其幡,凡十八葉[7],每葉有光如電起。
百姓遂遍報鄰村,令速收麥,将有大風雨。
村
&rdquo李賢注:&ldquo題,額也。
雕之,謂刻其肌以丹青涅也。
&rdquo 【譯文】 越人水性好,都要在身上刺上龍的圖案,用來避免蛟龍的傷害。
如今南中地區有文面的狫子,這大概是由古時雕額而遺留下來的風俗吧。
8.18《周官》[1]:&ldquo墨刑罰五百[2]。
&rdquo鄭言[3]:&ldquo先刻面,以墨窒之[4]。
窒墨者,使守門。
&rdquo《尚書刑德放》曰:&ldquo涿鹿者[5],鑿人颡也[6]。
黥人者,馬羁笮人面也[7]。
&rdquo鄭雲:&ldquo涿鹿、黥,世謂之刀墨之民。
&rdquo 【注釋】 [1]《周官》:即《周禮》。
《周禮》一書,漢代先是稱作《周官》,因為和《尚書·周官》篇相混淆,于是改稱《周官經》,自劉歆以後,則稱作《周禮》。
[2]墨刑:即黥刑。
五百:各種罪的具體罪行條目。
《周禮·秋官》&ldquo司刑&rdquo:&ldquo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
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rdquo [3]鄭:即鄭玄。
見7.5條注[12]。
[4]窒:填塞。
[5]涿鹿:古代的一種刑罰,墨刑于額。
《太平禦覽》卷六四八:&ldquo《尚書刑德放》曰:&lsquo涿鹿者,笮人颡也。
黥者,馬羁笮人面也。
&rsquo(鄭玄曰:涿鹿、黥,皆先用刀芒傷人,墨布其中,故後世謂之墨士民也。
)&rdquo [6]鑿:古代施黥刑的刑具。
這裡用作動詞。
颡(sǎng):額。
[7]馬羁:馬籠頭。
笮:通&ldquo鑿&rdquo,意同上注。
【譯文】 《周官》:&ldquo受黥刑的罪有五百種。
&rdquo鄭玄注釋說:&ldquo先刻面部,用墨填塞傷口。
受此刑者,派去守城門。
&rdquo《尚書刑德放》說:&ldquo涿鹿,指的是鑿人的額頭。
黥人,指用馬籠頭籠住人的腦袋,鑿他的臉。
&rdquo鄭玄說:&ldquo涿鹿、黥,後世稱他們是刀墨之民。
&rdquo 8.19《尚書大傳》[1]:&ldquo虞舜象刑[2],犯墨者皂巾[3]。
&rdquo《白虎通》[4]:&ldquo墨者,墨其額也,取法火之勝金[5]。
&rdquo 【注釋】 [1]《尚書大傳》:舊題漢代伏勝撰,鄭玄注。
其書不盡在解經,往往于經文之外掇拾遺文,推衍旁義,是為緯書(依托經義而論符箓瑞應之書)。
[2]虞舜:上古帝王名。
姓姚,名重華。
受禅繼堯位,在位四十八年,南巡崩于蒼梧之野。
傳位于禹。
象刑:堯舜時以特異的服飾象征幾種肉刑,以示恥辱,稱作&ldquo象刑&rdquo。
《太平禦覽》卷六四五引《尚書大傳》:&ldquo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
苗民用刑,而民興相漸。
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中刑雜屦,下刑墨幪,以居州裡而民恥之。
&rdquo [3]墨:墨刑,五刑之一,在被刑者額上刺字,染上黑色以為标記,是一種較輕的刑罰。
皂:黑色。
[4]《白虎通》:又名《白虎通義》,東漢班固撰。
本書記錄了漢章帝建初四年(79)在白虎觀議五經同異的結果。
其書多引古義,兼收谶緯家說。
[5]火之勝金:《白虎通》卷九&ldquo五刑&rdquo:&ldquo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
大辟法水之滅火,宮者法土之雍水,膑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勝金。
&rdquo 【譯文】 《尚書大傳》:&ldquo虞舜象法肉刑,該處黥刑的人纏上黑巾。
&rdquo《白虎通》:&ldquo墨刑,在額頭刺字然後用墨塗黑,這是取法五行中的火勝金。
&rdquo 8.20《漢書》[1]:&ldquo除肉刑。
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2]。
&rdquo 【注釋】 [1]《漢書》:東漢班固撰,我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
[2]髡(kūn)鉗:剃去頭發,用鐵圈束住脖子。
城旦:秦漢時刑名。
一種築城四年的勞役。
舂:漢代一種徒刑。
【譯文】 《漢書》:&ldquo廢除肉刑。
應當處黥刑者,剃去頭發,脖子戴上鐵圈,處以城旦築城。
&rdquo 8.21又《漢書》:&ldquo使王烏等窺匈奴[1]。
匈奴法,漢使不去節[2],不以墨黥面,不得入穹廬[3]。
王烏等去節黥面,得入穹廬,單于愛之。
&rdquo 【注釋】 [1]窺:打探虛實。
[2]節:旌節,使者所持之節。
[3]穹廬:古代遊牧民族所住氈帳,中央隆起,四周下垂,故稱&ldquo穹廬&rdquo。
【譯文】 《漢書》又記載:&ldquo派王烏等人出使匈奴打探虛實。
匈奴規定,漢朝使節不去掉節杖,不用墨黥面,就不能進入單于的穹廬。
王烏等人依照規定去掉節杖,用墨黥面,才得以進入穹廬,單于很愛重他。
&rdquo 8.22晉令:&ldquo奴始亡,加銅青若墨[1],黥兩眼。
後再亡,黥兩頰上。
三亡,橫黥目下。
皆長一寸五分。
&rdquo 【注釋】 [1]銅青:銅上所生之綠色物,又稱&ldquo銅綠&rdquo。
可入藥。
【譯文】 晉朝法令:&ldquo奴婢第一次逃亡,用銅青,像墨刑一樣黥雙眼。
以後如果第二次逃亡,黥兩邊臉頰上。
第三次逃亡,橫着黥眼睛下方。
長度都是一寸五分。
&rdquo 8.23梁朝《雜律》:&ldquo凡囚未斷,先刻面作&lsquo劫&rsquo字。
&rdquo 【譯文】 梁朝《雜律》:&ldquo凡是囚犯還沒有判刑的,先在臉上刻一個&lsquo劫&rsquo字。
&rdquo 8.24釋《僧祇律》[1]:&ldquo印瘢者[2],比丘作梵王法[3],破肉,以孔雀膽、銅青等畫身,作字及鳥獸形,名為印黥。
&rdquo 【注釋】 [1]《僧祇律》:佛教戒律書。
僧祇,即摩诃僧祇,意譯為大衆。
按,本條所載,見于《摩诃僧祇律》卷二三:&ldquo爾時比丘度印瘢人出家,為世人所譏:&lsquo雲何沙門釋子度犯王法印瘢人出家?出家之人宜當完淨,此壞敗人何道之有!&rsquo諸比丘以是因緣,往白世尊。
乃至,佛言:&lsquo從今日後印瘢人不應與出家。
&rsquo印瘢者,破肉以孔雀膽、銅青等畫作字,作種種鳥獸像,不應與出家。
若已出家者,不應驅出。
若與出家受具足者,越比尼罪,是名印瘢。
&rdquo [2]印瘢(bān):黥面。
[3]作梵王法:劉傳鴻《〈酉陽雜俎〉校證:兼字詞考釋》:&ldquo&lsquo作梵王法&rsquo疑當作&lsquo作犯王法&rsquo。
&rdquo 【譯文】 佛家《僧祇律》:&ldquo臉上印有瘢痕的僧人,那是出家之前犯了王法,被刺破皮肉,用孔雀膽、銅青等塗畫身體,描繪成字以及鳥獸的圖案,叫作印黥。
&rdquo 8.25《天寶實錄》雲[1]:&ldquo日南廄山[2],連接不知幾千裡,裸人所居,白民之後也[3]。
刺其胸前作花,有物如粉而紫色,畫其兩目下。
去前二齒,以為美飾。
&rdquo 【注釋】 [1]《天寶實錄》:即《唐玄宗實錄》,唐代元載、令狐峘撰。
[2]日南:郡名。
秦屬象郡,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以其地在日之南,更名日南,其地今屬越南。
[3]白民:《山海經·海外西經》:&ldquo白民之國,在龍魚北,白身被發。
有乘黃,其狀如狐,其背上有角,乘之壽二千歲。
&rdquo 【譯文】 《天寶實錄》記載:&ldquo日南郡廄山,綿延不知有幾千裡,是裸人居住的地方,裸人是白民國的後裔。
他們刺胸前繪出花的圖案,用粉紫色的東西描畫雙眼下方。
拔去兩顆門牙,作為美化妝飾。
&rdquo 8.26成式以君子恥一物而不知[1],陶貞白每雲[2]:&ldquo一事不知,以為深恥。
&rdquo況相定黥布當王[3],淫著紅花欲落[4],刑之墨屬,布在典冊乎!偶錄所記,寄同志[5],愁者一展眉頭也。
【注釋】 [1]恥一物而不知:漢揚雄《法言·君子》:&ldquo或曰:聖人不師仙,厥術異也。
聖人之于天下,恥一物之不知;仙人之于天下,恥一日之不生。
&rdquo [2]陶貞白:即為陶弘景。
見2.14條注[3]。
[3]相:相面。
黥布當王:《史記·黥布列傳》:&ldquo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
秦時為布衣。
少年,有客相之曰:&lsquo當刑而王。
&rsquo及壯,坐法黥。
布欣然笑曰:&lsquo人相我當刑而王,幾是乎?&rsquo&hellip&hellip布遂剖符為淮南王,都六,九江、廬江、衡山、豫章郡皆屬布。
&rdquo [4]淫著紅花欲落:應為有關黥刑的典故。
具體不詳。
[5]同志:志趣投合的人。
【譯文】 我認為,君子如果有哪怕一種事物不知曉,也是恥辱,陶貞白經常說:&ldquo若有一物不知,我就深以為恥。
&rdquo何況相面者斷定黥布會封王,淫著紅花欲落,這些有關黥刑的故事都記載在典冊中呢!偶然記錄下我讀過的有關異聞,送給志趣相投的人,愁眉不展的人就開懷一笑吧。
雷 【題解】 雷電暴雨是一種自然現象。
本篇八條都是唐代的事,有些記載讀來十分荒誕。
這是當時人對極端天氣現象的一種解釋,是他們面對自然神力表現出來的恐懼心理。
這當然緣于科學認知的局限,同時也是對神奇莫測的大自然的敬畏,這種敬畏自有生民以來一以貫之。
8.27安豐縣尉裴颢[1],士淹孫也[2],言玄宗嘗冬月召山人包超,令緻雷聲。
超對曰:&ldquo來日及午有雷。
&rdquo遂令高力士監之[3]。
一夕,醮式作法[4],及明,至巳矣[5],天無纖翳[6]。
力士懼之,超曰:&ldquo将軍視南山,當有黑氣如盤矣[7]。
&rdquo力士望之,如其言。
有頃,風起,黑氣彌漫,疾雷數聲。
明皇又每令随哥舒翰西征,每陣常得勝風。
【注釋】 [1]安豐縣:在今安徽壽縣西南。
尉:職官名。
通常為武職,秦代以後,朝廷設太尉,各郡設都尉,縣設縣尉。
[2]士淹:即為裴士淹,河東(今山西永濟)人。
開元、天寶之交,曆仕司封員外郎、司勳郎中。
安史之亂爆發,扈從玄宗入蜀。
大曆初,正拜禮部尚書,後坐魚朝恩黨貶官而卒。
[3]高力士(684&mdash762):高州良德(今廣東高州東北)人,本姓馮,因宦官高延福收養改姓高。
聖曆元年(698)入宮供事。
開元初,從唐玄宗誅太平公主,為右監門衛将軍,知内侍省事,權傾朝野。
安祿山反,扈從玄宗入蜀。
後還京師,為李輔國誣陷流放巫州。
兩年後赦還,行至途,聞玄宗噩耗,嘔血而卒。
[4]醮(jiào)式:打醮,道士設壇作法。
[5]巳(sì):上午九至十一時。
[6]翳(yì):遮蔽。
這裡指雲。
[7]盤:通&ldquo磐&rdquo,巨石。
【譯文】 安豐縣尉裴颢,是裴士淹的孫子,曾說起玄宗在一個冬月,招來山人包超,要他讓天上打雷。
包超回奏說:&ldquo明天到中午時分就會打雷。
&rdquo玄宗就讓高力士監督他。
當晚,包超打醮作法,到第二天早晨,已經是巳時了,天上還一絲雲都沒有。
高力士擔心了,包超說:&ldquo将軍請往南山看,應該有像巨石一樣的黑氣了。
&rdquo力士向南山眺望,果然如他所說。
一會兒,起風了,黑氣彌漫,連響幾聲迅雷。
玄宗又常讓包超跟随哥舒翰西征,每次對陣時他常以風相助而獲勝。
8.28貞元初,鄭州百姓王幹,有膽勇。
夏中作田,忽暴雨雷,因入蠶室中避雨[1]。
有頃,雷電入室中,黑氣陡暗。
幹遂掩戶,把鋤亂擊。
雷聲漸小,雲氣亦斂,幹大呼,擊之不已。
氣複如半床,已至如盤,然墜地[2],變成熨鬥、折刀、小折腳铛焉[3]。
【注釋】 [1]蠶室:養蠶的溫室。
剛受宮刑的人必須在溫暖的密室中養傷,所以也稱執行宮刑的獄室為&ldquo蠶室&rdquo。
[2](huō)然:金屬的響聲。
[3]折腳铛(chēng):斷一隻腳的鍋。
僧侶常用。
【譯文】 貞元初年,鄭州老百姓王幹,膽大勇猛。
夏天在田裡勞作,忽然雷電交加,暴雨傾盆,于是進入蠶室避雨。
一會兒,雷電進入蠶室中,一團黑氣使屋裡陡然變暗了。
王幹就關上門窗,揮動鋤頭一番亂擊。
雷聲慢慢變小了,黑氣也有所收斂,王幹大喊大叫,不停地亂擊。
那團黑氣隻有半張床那麼大,最後小得像隻盤子,當的一聲掉在地上,變成了熨鬥、折刀、小折腳鍋等。
8.29李鄘在北都[1],介休縣百姓送解牒[2],夜止晉祠宇下[3]。
夜半,有人叩門雲:&ldquo介休王暫借霹靂車[4],某日至介休收麥。
&rdquo良久,有人應曰:&ldquo大王傳語,霹靂車正忙,不及借。
&rdquo其人再三借之。
遂見五六人秉燭,自廟後出,介山使者亦自門騎而入。
數人共持一物如幢[5],扛上環綴旗幡[6],授與騎者曰:&ldquo可點領。
&rdquo騎者即數其幡,凡十八葉[7],每葉有光如電起。
百姓遂遍報鄰村,令速收麥,将有大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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