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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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而應曰:&ldquo果能福我,敢不唯命。

    &rdquo怪聞之大喜,亟解所衣綠衣衣之,且褫取所斃熊之皮而授之曰:&ldquo晝則衣之,夜則被之,盍攜之去。

    今而後若當變易姓字,即以熊皮為字,以志不忘可也。

    &rdquo生一一拜受。

    一俯仰間,怪忽不見,試探手入囊,則金錢累累,不知其何自而來也。

    詫歎久之,乃荷熊皮以去,從此遂自稱曰熊皮。

     随意所之,遍曆四方,囊中資斧任情揮霍,無匮乏虞。

    一年之中,雖須發不栉,身體不沐,初尚無異于常人也,久之,額發鬖鬖垂肩覆面,虬髯若戟,蜷曲成氈。

    漸且面目黧黑,形容枯槁,魑魅魍魉,不足喻其醜矣。

    故生人見之,往往望而卻步,甚或掩面狂奔。

    然每至一處,必出金錢以濟貧乏,故面目雖惡,人猶不甚厭惡之,且有從而德之者。

    夕必出厚資以求宿處,故容顔雖毀而強壯如昔,蓋形于外者,雖覺猙獰可怖,而奉于内者,頗尚不薄也。

    是則皆金錢之功矣。

     荏苒四年。

    一夕至一寓所,叩關求宿,逆旅主人辭而不納,雖馬廄亦莫之敢容,恐群馬見其狀将驚而逸也。

    熊皮探囊出餅金數十枚以炫之,主人利其資,始允為之設法,旋處之于空室之内,猶嚴戒不可越雷池一步。

    恐他客将見而駭怪,則損旅店聲名也。

    熊皮既入室,掌燈獨坐,萬籁俱寂,其所以伈伈伣伣往來于寸心而不能頃刻去諸懷者,惟希冀七年之易過而已。

    維時精神疲倦,頹然就卧。

    方閉目凝神間,忽聞隔房哭聲甚哀,不覺恻然動念,頓忘主人之囑,拔關遽出。

    探諸隔房,則見鄰叟支頤獨坐,啜泣不休。

    熊皮既觸動不忍人之心,遂覺不可須臾複耐。

    自忘形穢,直前相呼。

    叟于燈下乍見之,疑為鬼魅,驚怖欲絕,将欲奔避。

    繼聞其和聲靜氣,不類怪物,始敢略與周旋,然心中猶栗栗也。

    熊皮自知狀醜,益作怡色,殷殷緻詢。

    叟始敢述其颠沛狀,曰:&ldquo仆家本小康,以不善治家,人生、産事、家業為之蕩然,今且債台百級,禍懸眉睫矣。

    蓋租稅之赀,虧欠頗巨,屢索而無以償。

    居停行将控諸官也。

    &rdquo熊皮聞之,笑曰:&ldquo此易易耳。

    &rdquo解囊出金元數百枚,锵然置案上曰:&ldquo此足以解君之圍否?&rdquo叟喜極,轉疑為夢,感極幾欲崩角。

    然以其富有多金而作此囚首垢面之狀,終緻疑慮,而又能慷慨施與,益不可解。

    迨熊皮自陳其颠末,叟始恍然知若此者,皆造化之所為也。

    乃亟請臨存其家,于是升堂入室,相得甚歡。

     叟因欲以女妻之以為報。

    叟故有女三人,皆在妙齡而有殊色者,至是遂命以次出見。

    長女搴簾先出,甫露妖容,蓦睹怪狀乃退避,惟恐不速。

    次女則伫立門前,側目而視,譏其非人,以為笑樂。

    幼女獨坦然而出,與客相見,複陳于父曰:&ldquo無論郎之美惡,大人其既許之矣,兒敢不唯命,贻太人以失信之譏?矧彼拯吾家于患難之中,吾等感戴之不遑者乎。

    二姊不願自呈其身,已見乎辭色,則舍兒之外,更無他人,兒雖陋,請事郎以終身,聊以報德。

    何如?&rdquo叟聞之大喜,而熊皮亦深感其賢,不覺肅然起敬。

    即脫所備金指環分而為二,分鑿二人姓氏于上,然後親授其一于女,而謂之曰:&ldquo請遲我三年,此物當團圓也。

    使三年而我不至,卿雖嫁,吾無憾矣。

    &rdquo言畢,遂相與珍重,揮涕别。

    女自此遂改服黑衣,不複豔妝,深自韬晦。

    每一念及良人之處境,無人敢近,未嘗不于無人之處泫然流涕也。

    二姊且日與諧谑,百般揶揄。

    或言熊爪長利,毋為所傷,或言熊口巨闊,毋為所噬。

    女聞之,默然而已,從不與較。

    二姊或拟其癡,女不顧也。

    顧熊皮往來遊行,不避艱險,慷慨施與,一如曩日。

    遇有貧乏者,益厚濟之,故四方之以長壽禱祝者甚衆。

    長壽熊皮之聲,蓋觸耳皆有所聞也。

     亡何,七年之期已屆,次日,熊皮即遄回原處,坐樹蔭下,冀有所遇。

    不一時,果聞風聲蕭蕭,林木搖撼,前所見之怪物倏又至前。

    乍見熊皮,似有怒色,兀立不言,亦不少動。

    俄以生舊時戎衣擲還之曰:&ldquo此若物可将去,綠衣熊皮當見還也。

    &rdquo生脫而還之,怪遂欲行。

    生曰:&ldquo少待,請先洗去我之積垢而後行。

    &rdquo怪乃決溪水浣濯其身,斷其發,剪其爪,盡還其本來面目。

    韬光既久,一日滌除,豔彩四射,且視前益加美焉。

    迨怪既去,覺身體頓輕,如釋重負。

    遂至市中購絨繡之衣,雇四馬之車,氣宇益軒昂。

    高車怒馬,馳驟市廛,見者皆以為此美男子富家郎也。

    顧其冠履,猶作戎裝,故撫媚中時露英爽氣,俨然一少年将軍也。

    馳抵老叟家,登門拜谒,則無有識之者矣。

    時叟設肆阛阓間,權子毋獲利無算,盡複舊産。

    至是見生之至也,以為貴客來,交易必巨,遂厚待之。

    生亦姑不自陳,彼其有所供奉,辄享之。

    日既夕,設筵相款,并出三女使侍客。

    生據中座,長次二女實左右之。

    履舄交錯,玉手奉觞,盡爵無算。

    蓋二女以生貌之都為平日目所未睹,皆有嫁之之意,故藉是以獻其媚,以自媒也。

    叟固亦有意者,應對之頃,辄以婚事為問。

    生但微笑,亦不置可否。

    時以目送二女,作猶豫狀。

    二女心旌益搖搖,急思自炫,以遂其私。

    乃相率起身入房,易錦繡之衣,金珠之飾,将借寶光之四照,以佐其嬌妍也。

    叟亦以事離座他去。

    生以目視幼女,則默坐前席,不言亦不笑,靜穆莊重,目不斜瞬。

    而一種娟好之态,能令人憐,不以端凝損其媚也。

    生至是睹之益真,愛敬并起,因探囊出指環之半置酒杯中緻敬以授于女曰:&ldquo卿尚念此否?&rdquo女見之大驚,急于項間所佩紅帶上解所系指環之半,合而視之,宛然完璧也。

    屢以目視指環,亦屢以目視生。

    生曰:&ldquo卿疑仆耶?仆熊皮也。

    卿得毋以前者之指爪犀利,毛發茸茸,不類今日耶?仆非生而陋者,今日之面目,實仆之舊時真面目。

    前此犀利茸茸者,韬晦之形骸也。

    今還我本來,得自由矣。

    &rdquo女聞之,悲喜交集,不知涕泗所自來。

    生亦起握女手,相恃大恸。

    時長次二女更衣既竟,盛妝豔服而出,寶氣珠光,射人眼目,方謂個兒郎當可為我口中肉矣。

    比至席間,睹此情狀,異而詢之,則所謂美少年者即熊爪利能傷人,熊口闊能噬人之妹夫熊皮也。

    一時自媒之熱念頃刻都消,悔極而妒,妒極而羞惡之心生焉。

    一寸心中如辘轳之飛轉,更番消長,迄無已時。

    反身遽出,初不知其何為也。

    少頃,幼女入室,忽一綠衣人排闼入,笑謂女曰:&ldquo餘雖失一人,猶幸得二人代也。

    &rdquo語訖,失所在。

    方緻駭怪,則使女入報:&ldquo二姊均雉經矣。

    &rdquo女亦哀悼,出告生以所見,并二姊雉經事。

    然終不解綠衣人之言。

    生思之,凜然曰:&ldquo我知之矣。

    大抵彼先遇我,将得而甘心。

    我以任俠施與,彼不得施其技,故其後遇我有怒容也。

    今二姊以橫死,彼蓋将以為我之代,故喜而相告乎。

    &rdquo厥後,生即贅于叟家,并承其業,财雄一方。

     一斤肉 猶太人顯道者,十六世紀時意大利之寓公也。

    家擁厚資,富幾敵國,而猶專以盤剝重利,刻剝小民為事。

    故人多訾議之,而卒無如之何也。

    洎其晚年,乃有阿通尼耶者,藉先人餘蔭,亦以豪富鳴于時。

    資産之雄,殆堪與顯道相伯仲,而宅心之仁厚,接物之謙和,則較諸顯道之居心險詐,為富不仁者,相去若霄壤焉。

    阿氏少年任俠,施與自豪,視顯道之為人如仇敵,故所措施,恒與顯道為正反對。

    一時貧乏者之欲稱貸抵押,多半出于阿氏之門,蓋阿氏取息微薄,而便于人人也,然亦坐是而得罪于顯道。

    蓋顯道愛财若命,惟利是圖之人,彼其視阿氏措施,直是無端而攘奪其固有之利,故恨之刺骨,視若敵國焉。

     阿氏有至交裴式尼耶者,初亦富族,至是淩夷。

    睨富室女坡下氏之美,欲娶之。

    好事将借矣,而财力未足以成之。

    因密與阿氏謀,乞援手,假五萬金。

    值阿氏之财皆已散借于外,一時周轉不靈,遠不濟近,遽難集數,無以應之。

    因竊自籌曰:&ldquo故人患難相求,以素負富名之人,而區區之數不能應命,其慚恧為何如耶?抑且無以對故人也。

    縱故人曲意諒我不以為吝而靳之,亦終覺此心内疚不安。

    &rdquo故雖默籌再四,無計設法,卒應諾之而不辭曰:&ldquo今茲暮矣,子明旦來,當有以報子。

    &rdquo裴氏得諾,如奉丹诏,即歸,部署婚事。

    顧阿氏雖諾之,而意頗忐忑,蓋恐負良友也。

    擘畫久之,忽自笑曰:&ldquo是何難哉!吾行将乞鄰矣。

    &rdquo诘旦昧爽,即命仆馬走谒顯道,顯道迎之入。

    寒暄既畢,即詢來意雲何,阿氏曰:&ldquo無故而履窖藏,意将何若,君當自知之。

    &rdquo曰:&ldquo然則貸金耳?敢請其數。

    &rdquo曰:&ldquo五萬。

    &rdquo曰:&ldquo先生之教,敢不唯命。

    &rdquo阿氏悅,命楮墨将署契券,曰:&ldquo敢請子金所需?&rdquo顯道曰:&ldquo區區五萬之母,尚望子金耶!請毋須此,第署一約足矣。

    &rdquo問何約。

    曰:&ldquo償金之日,約在一月。

    有逾約者,請于君身割一斤肉以酬我也。

    &rdquo阿氏聞之,初頗駭異,及察其形色,若真若戲,殊莫測其命意所在。

    複自忖曰:&ldquo意者其欲以非理之律置餘于死地乎?雖然,區區之數,何至愆期,會當為之備而早償之,以塞輕我之心矣。

    &rdquo遂如其言,署券畫諾,俾之以易五萬金之券。

    迨抵家,則裴氏已坐待矣。

    阿氏乃出銀券與之曰:&ldquo此非仆物,适亦借助于他人者。

    &rdquo因告之故,且及顯道要挾之苛,立借券之奇,相與狂笑,互歎其用心之毒,而憐其設想之愚,咨磋者久之。

    裴氏乃與辭曰:&ldquo行将先期以償,誓不累君一斤肉也。

    &rdquo阿氏大笑曰:&ldquo天下甯有斯例耶?此特顯老有意戲我,托言如是耳。

    借曰不然,即此中不暗伏隐謀,思有以難我,亦不過藉此為要挾,重利計矣。

    吾恐其食指雖動,一斤肉未易嘗也,豈果能累我哉!&rdquo裴氏懷金别去。

    阿氏亦恝然不置諸懷。

     裴氏既如願以償,得與坡下氏成婚禮。

    燕爾之初,恩好備至,而曾不知歲月之不為我留,約限之瞬将至也,既至限,顯道絕無追呼聲,彼此益忘懷之。

    讵顯道恃成約在,将據以窘阿氏者,日盼其逾限,以償所願,故絕不敦促。

    洎乎逾限之明日,即據以控諸有司,時則阿氏、裴氏均淡然若忘,而未之覺也。

    洎乎公役在門,有司傳審,始相與措愕,則已不及矣。

    不得已,乃相約入官。

    質訊時,坡下氏亦已盡得其情,謂裴氏曰:&ldquo以妾之故,累及君之良友,妾實不安,此行當力為解紛,以報之耳。

    &rdquo乃出其奁巨金,與裴氏分懷之,随阿氏同詣有司。

    坡下氏之心,蓋以為盡此以償顯道,數浮于母金,當可悭阿氏之一斤肉也。

    既至,相與訴辯伸償金之意。

    顯道曰:&ldquo吾非貪夫,約不可廢也。

    &rdquo有司亦反複勸導,顯道執不從,曰:&ldquo坡下氏縱任俠願以十倍相償,吾猶甯舍重金以踐此約,況不十倍耶?&rdquo有司衡情酌理,以先有約在,顯道之理雖偏,苦無可以折之者,故終無一詞以判斷其曲直。

    即上下觀審之人,亦莫不怒顯道之強橫,而又皆無術以制之,徒忿然作色而無如之何也。

    阿氏則以筆據具在,益無可置辯,惟有默然自悔署約之孟浪,籌措之因循而已。

    坡下氏尤焦慮萬狀,中心徬徨,仰天搔首間,頓憶一事,因私語裴氏曰:&ldquo君姑複與之辯,辯而不勝,仍為解紛之辭,藉是以延時晷。

    妾當有以報阿先生也。

    &rdquo言已下堂徑去。

     初,坡下氏有友某,律師也,辯才無匹,舉國鹹耳其名。

    至是,坡下氏頓憶及之,驅車造訪,告以故。

    某曰:&ldquo是易易耳。

    &rdquo因授以應對之詞,曰:&ldquo隻此已足服顯道矣。

    &rdquo坡下氏猶恐詞窮無以為繼,約某同車往,曰:&ldquo餘将藉子以自壯也。

    &rdquo某從之,及坡下氏偕其友同車馳至,則堂上顯道持其蠻理聲勢洶洶,左握秤,右執刃,顧阿氏曰:&ldquo請早舍此一斤肉,毋延緩矣。

    豈尚有粲花之舌欲屈吾之理耶!&rdquo坡下氏舍車升堂曰:&ldquo吾尚有辯。

    &rdquo取原契當衆宣誦一遍,故延蔓其聲而抑揚其節,甚覺清脆可聽也。

    誦已,逼近顯道而問之曰:&ldquo約止此耶?&rdquo曰:&ldquo止此矣。

    &rdquo曰:&ldquo約外尚有說耶?&rdquo曰:&ldquo無矣。

    &rdquo曰:&ldquo子既涎阿氏之一斤肉,何疏忽乃爾。

    &rdquo既曰:&ldquo割肉一斤而不言割之次數,是有一割無再割也。

    一割而适得一斤,毋輕焉,毋重焉,若能之耶?&rdquo顯道默然。

    衆皆為之咋舌。

    坡下氏又曰:&ldquo約署以一斤肉為罰,固未嘗及于流血。

    若割肉能有術以止其流血否?如無術,則阿氏之血非白流者,若又将何以為罰耶?凡茲二者,亦請署約而後,操刀若敢應耶。

    &rdquo顯道益緘默無語,蓋已舌強不得下矣。

    一時上下觀審者,鼓掌之聲如雷動,堂上有司亦為之莞然。

    阿氏驟聞此言,如出地獄而見天日,喜可知矣。

    回顧顯道,則顔色沮喪,驕矜之氣都消。

    怃然為間曰:&ldquo是餘之疏忽也。

    &rdquo阿氏趨前笑語之曰:&ldquo吾今不吝一斤肉矣,先生之意雲何?&rdquo顯道益慚,因請于堂上曰:&ldquo此訟阿氏直餘不欲較矣。

    一斤肉請仍留于阿氏之體,五萬金亦無須索償。

    今日之堂費,餘且承之,請息訟。

    &rdquo有司以其先之以跋扈而行狡詐也,又從而罰之锾。

    于是人心為之大快。

     譯者曰:險詐之行,今日盡比比矣,庸讵知古已有之乎?險詐之人,中土蓋多多矣,庸讵知海外亦有之乎?雖然,以五萬金買一斤肉何其奢也,坡下氏受律師之教而反诘之,即俯首貼耳自承為疏忽而不追究,蓋是猶豪爽者也。

    其視今之狡詐之術,層出不窮,繼之以狠毒者,為何如耶? 鄉人女 某鄉人家素寒儉,茅屋三間,聊蔽風雨而已,此外無長物也。

    室人早世,無子,一女年及笄矣。

    生而慧黠,能言善辯,妙解人頤,貌亦天然秀美,别具風姿,蓋殊不類鄉人女也。

    顧其父,殊鸠拙,終年傭于他人,工資所入,猶不足以贍養其女。

    宅邊故鮮餘地,以種蔬果,故常有饔餐不繼之慮。

    一日,女忽發為奇想,告其父曰:&ldquo假使吾國王能知吾家疾苦,則必能賜廢基一片,俾我自食其力也。

    我必當使人諷王使知之。

    &rdquo既而王果得其窘迫狀,不啻使人賜之地,且從而給粟焉。

    父若女既喜出非望,遂矢勤矢慎,力加懇種,盡将以答王仁也。

    一日侵晨,父女躬耕田中,甫舉鋤,即見泥中有物,光熖閃爍,拾而視之,黃金也。

    父謂女曰:&ldquo此地既為王地,則金亦即王之金,我當往,仍獻諸王。

    &rdquo女曰:&ldquo不可。

    若以獻之,必将并地而亡之矣。

    毋甯勿獻。

    &rdquo父不聽,卒獻之。

    王握金在手,乃顧鄉人而詢曰:&ldquo爾究獲金若幹,豈僅區區一片耶?&rdquo鄉人鞠躬對曰:&ldquo所得隻此。

    &rdquo王不之信,曰:&ldquo世烏有廉潔之士至于如是者?吾諒爾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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